制定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作。方案的完美程度还取决于是否能够满足相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充分的讨论和反馈。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一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二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x《xxx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三
为了加强对小区规范管理,维护小区内的生活秩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室外停车场只用于业主及访客非机动车辆的临时停放,请按小区的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3、服从小区保安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小区制定的`道路行驶和停放。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驾驶过程中注意车速安全,请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小区内遇人时,应当减速比让。
4、进入小区业主的非机动车辆应证照齐全,车况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车闸、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5、非机动车出入小区必须下车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必须停到制定的车棚、车库内。
7、进入小区送货的非机动车,禁止长时间停留在小区内。
8、物业公司保卫部将定期清理残破、无证无照和无主的非机动车。一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残疾人专用车的停车管理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
规划、国土房管、公安交通、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停车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政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组织编制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车站、医院、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和其他大中型公共建筑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存车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居民住宅区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管理,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不足的地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道路范围内划定一定区域作为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并设置相应标志。
在前款规定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原批准部门应当撤销已经划定的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但应当提前公告。
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
临时占用道路设置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当依法缴纳占道费。
第九条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必须对公众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或者将其挪作他用。
鼓励单位内部非机动车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十条设置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地面铺装,设置固定或者活动式围栏;
(三)有条件的,设置自行车停放架、遮雨棚房;
(四)有专人负责服务和管理。
第十一条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范;
(二)建立并落实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
(三)接受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标准收取费用,明码标价,给停车人出具收费凭证;
(五)保证停车场内良好的停车秩序、环境卫生和停车安全。
收费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因管理不当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损坏的,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非机动车停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或者设有非机动车停放标志的区域内停车;
(二)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的,遵守停车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在收费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内停车的,按规定交纳停车费。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在明令禁止停车的道路范围内停放非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可以暂扣其非机动车辆。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擅自占用道路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场的,由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城管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五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
本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时间段)从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结束。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召开各责任学校工作部置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学生接送情况,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进度表,通过家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持续地向广大家长宣传。主城区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学生(含下学期入学的新生)接送排查情况汇总(详见附件1),通过教育0a系统发至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盖章处。
(二)教育宣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间,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通过家校通、学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千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活动。新学期时,各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点。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工作无作为、敷衍了事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县通报。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治理”宣传。各责任学校要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城区学校必须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家校通等形式进行宣传,设立“曝光台”、“光荣牌”,及时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岗抓拍形式,在校园周边进行抓拍活动,曝光在师生、家长在交通过程中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对严守交通规则的好人好事上光荣台表彰。同时,通过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要求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为子女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形象。
2.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及马路小天使上街活动工作。以城关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为试点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创建,加快小交警队伍建设,从小培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道路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其它学校也要积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实践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拟设施,积极组建学生小交警队伍,邀请交警到校对小交警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培训。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
针对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较拥堵的现状,各责任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导方案。
1.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2-3名教师值班,及时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安(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守校门,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散通道畅通。城区学校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并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成立校门交通“治堵”劝导员队伍,在每天上下学时间段进行疏导活动。
2.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要排摸教职工上下学车辆及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底数,合理引导并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教职工步行、拼车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内骑自行车,五公里内乘坐公交车”出行理念。同时,要号召开私家车接送子女的家长以居住小区为接送点,实行家长自愿拼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接送时按规定有序停靠,以减少在校门口附近停车对交通造成影响;对拼车上下学的学生要进行适当适时嘉奖。
3.做好校门口疏导工作。要根据学校(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采取分年级错时上放学、多开校门供学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种方式,劝导家长尽量减少接送子弟在校门口的逗留时间,减轻上放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保障学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导向设施。根据学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5.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主动邀请交警到校开展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到校门前值勤,及时疏导滞留车辆。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减速带、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设施。要根据校园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及时联系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乱搭建、乱经营、乱停车、乱堆放等的整治。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各责任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找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存在“节点”问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把各项化解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交通畅通工程是我县今年一项重大的工程,更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大力宣传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义,并通过校园电子屏、家校通、校会、家长会、微信等平台,及时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及严罚措施(尤其是‘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和学校活动成果,告知广大师生及家长,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学校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行动制度化,要与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六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治理交通拥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柳市镇《交通拥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集镇道路交通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根据柳市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从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结束。
镇成立以包光许镇长为组长,王金法副镇长、蔡谷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村镇建设分局局长、宣传办主任、接待办主任军、交警中队、公安分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市交警中队。
加大对我镇建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顺畅的行为明显减少,使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明显的提升。镇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实施集镇道路交通环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集镇道路机动车通行速度、交通堵点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镇村镇建设分局会同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等职能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标志线和红绿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人员重新施划和完善褪色、残缺的标线和闯禁等标志,对红绿灯工作不正常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对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设置隔篱设施的要进一步调研,增设,对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施划,确保市民行车有序、停车方便。
2、科学设置重点管理路段。根据以往经验,确定重点管理的路段为“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纵”为柳黄路、柳青路,“三横”为大桥路车站路、大兴路、柳翁西路,“六单行道”为惠丰路、怡月路、上园南路、团结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为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大兴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车站路与智广北路交叉路口。对“十三路口”加强力量由专人进行管理。
3、创建“文明示范街”。将柳青路(车站路至溪桥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通畅,各种违规车辆不在路上行驶,行人、非机动车按照红绿灯规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种违章占道现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街道。
4、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活动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范围、广发动的宣传,使全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1、镇预备役部队:将柳青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国道线至溪桥路段,五个路口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2、城管执法大队:将大兴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大兴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各时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3、综治办:将柳翁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段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柳翁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柳黄路转盘、柳翁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4、交警中队:按照“屯警路面、严查严治”的工作要求,中队除其他勤务之外的人员全警上路管理,负责全辖区的排堵保畅工作,重点管理“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对未在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队负责,对已由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出现拥堵时派员一起参与排堵保畅。并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处理的不及时导致堵情的加剧。
5、公安分局:对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残疾车)阻碍执法、老人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情况进行依法、合理处置。
6、运管站:对在联合执法中出现的涉嫌非法营运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等情况进行处理。
7、村镇建设分局:负责镇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排摸、维修、建设,完善道路相关设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工程,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交通拥堵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从整体推进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做到本辖区内道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预备役部队的上路时间按原管理方案进行,对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土路管理的时间确定为每天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缓解交通拥堵为主题,近期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建设临时停车场等交通管理措施为重点,远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网建设,提高交通承载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争取群众理解,接受群众监督。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七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xxx公路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xxx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面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创卫工作要求,决定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成立由赵国华支队长任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动整治工作。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个大队管控的建成区道路。
整治城区车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重点查处停车泊位外乱停车、交叉路口随意停车、客运车辆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单位大中型接送客车未按指定位置停车上下客;协助城管执法局查处人行道上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城区主要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尤其是市区商场、酒店等营业性场所门口的违法占道停车得到明显整治,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力争城区主干道每5公里违法停车小于3辆。
1、2月15日前,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查摸底,列出详细的设置位置和泊位数清单,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在列出清单后送城管执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车泊位后要及时将设置位置和数量告之城管执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对城区道路上占路停车泊位(含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标线进行修补,对标线模糊的进行重新施划,确保占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明显。
3、3月10日前根据道路实际和停车需求,对占路停车泊位进行进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队要配合支队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区和新城占路停车泊位增设。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队要规范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靠位置,普陀大队对单位大中型接送车停放位置进一步进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间,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要根据辖区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集中区域、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行驶路线和时间,合理设定重点整治路段和时段,制定详实的整治计划。对违法停车要逐个路段落实责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队领导要加强对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处违法停车长效、落实。要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对违法停车影响交通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拖离。对公交车、出租车、单位员工大中型接送车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组,通过提前守候、便衣摄影取证、民警拦截处罚、单位上门沟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驾驶员改掉不良停车习惯,做到合法停车。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计划,真正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在1月底前报支队秩序科。
2、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创卫办关于人行道上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交警部门配合,车行道上由交警部门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的要求,三个大队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要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工作中发现困难要及时沟通,互相帮助。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支队宣传科要会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根据集中整治的进度安排,专门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要主动联系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媒体,努力做到“事前宣传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讨论有声”。
4、加强检查,按时上报。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队整治期间要在每月20日对各自城区主次干道5公里双向违法停车率进行测定。测定结果和当月整治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在每月22日前上报支队秩序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上报。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略)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五)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
按照《20xx年平凉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区整体环境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依法开展非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次整治范围为:东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环路、北至泾河南路。
通过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达到“标识清楚,方向一致,规范有序,市民自觉,管理顺畅”的良好局面。
1.全面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对2020年施划的80处非机动车位标线进行修补,完善停车方向箭头和停车标识;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未施划停车点位的街路进行实地查勘,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
责任单位:市容督查科责任人:王小燕
2.规范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市容执法管理中队负责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3.强化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文明停车报道力度,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对蛮横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市容管理中队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城区沿街门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由门店、单位负责监督做好店铺门口或单位门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放车辆,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周边,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非机动车停放;动员鼓励小区、商场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合理释放内部停车场所,尽可能开放对外停车空间,缓解外部沿街停车压力。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发通告,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宣传引导活动,劝导市民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二)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徒步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各类违规停放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三)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总结整治情况。各责任中队要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市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天智主要负责,各责任科室和管理中队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责任科室和中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机动车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强化协作,持续做好整治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崆峒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一
为扎实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难”“乱”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全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常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六次全会部署及《金昌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实现高标准整治、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推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为建设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常态化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通过盘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给,逐步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规范经营,彻底消除路内违法停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车建管工作,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县“停车难”问题基本解决,“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全面消除,实现“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目标(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一难两乱”问题全面解决,形成制度完善、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部门乡镇联动、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三)纠建并举、长效长治。坚持长远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管控力度,实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全覆盖,确保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
(四)市场运作、智能管理。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
(五)破难解忧、为民服务。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一区三圈”为重点,实施交通组织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满足群众出行刚需。
(一)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1、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金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和《金昌市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加强实施管理,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停车设施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依据。修订建筑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明确不同区域、类别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开展停车设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图七表三案”(一图:停车资源情况分布图;七表:总体情况表、停车难小区、停车乱小区、示范小区、辖区单位、“三圈”、地下停车场等7张表;三案: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治理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做活存量、扩大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河西堡镇)
2、加强资源供给。坚持“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原则,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潜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齐配全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全力化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区三圈”(住宅小区、商圈、学圈、医圈)整治重点,实行一圈一策、一区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结合北环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通过施划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红线等方式,新增泊车位400个以上;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医院综合楼、武当山牌坊西侧等3个智慧停车场建设,统筹规划残疾人停车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车新模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等场所错时免费共享内部停车场;实行“平战结合”,鼓励城市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并实行智能化管理;通过拓宽消防通道、改造小区绿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东湖花园、二号小区、安置小区等老旧住宅小区“车位难求”问题;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证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周边支路和背街里巷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3、加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公共停车场(泊位)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违规将道路临时泊车位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罩衣车”“僵尸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地下停车场停车位配建不足和擅自变更地下停车场功能用途等行为,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对涉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领域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加大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联动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建设、合规使用。加强建成收费停车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继续实行周末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
(二)着力解决“收费乱”问题
1、严格落实收费政策。研究制定《永昌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动车停放管理收费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的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信息,加强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解答等服务工作。停车设施经营者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经营管理者名称、停车场地范围和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行电子缴费系统应用,鼓励实行先离后缴模式,实现精准计时、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停车服务设施,应通过指导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3、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私自设场收费,不设置公示牌,不明确收费标准,不执行差别收费、政府定价和免费停车政策,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以及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欠缴、逃费行为,引导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依规解决,维护经营者正当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解决“管理乱”问题
1、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车管理和收费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通过源头治理、监管结合,提高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
2、强化监管执法。建立明晰统一的停车管理、消防车辆通道标线、标识系统,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综合运用警务巡逻以及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装抓拍设备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提高违法停车成本,督促居民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对城区内农业机械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或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市民通过“曝光台”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强化经营管理。加强对停车场所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停车场经营主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收费主体及对象的失信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系统性解决管理乱难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文明引导。统筹义务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城管员、环卫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劝三罚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区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查询车辆信息;二劝:根据查询的车辆信息,由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与车主取得联系,通过放置违停温馨提示卡、电话提醒等劝导其按照规范停车;三罚:对经劝导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四曝光:在处罚的同时,通过“微城管”随手拍、社区黑榜等方式进行曝光,并通知车主所在单位),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全面维护停车秩序。扎实开展“逢6上街”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帮责任制”,开展文明劝导,推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有效开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宣传文明礼仪、市民公约、文明停车公告等内容,持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满意度。积极发挥“草根宣讲团”“小板凳”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以接地气的“乡音”,宣传整治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5、强化智慧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推广使用“微城管·随手拍”等信息化监督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准化,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车场、停车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区路侧、公共区域、社区、商业停车场数据,逐步规范、升级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同步对接、停车场统一导航、泊位集中管理、进场车辆全局管控,有效解决机动车停放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盲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永昌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永昌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任务措施,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由“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每年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农业农村、城管、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整治力度,对常态化整治中“一难两乱”问题比较突出、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小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一难两乱”专项整治中已盘活的停车位存量资源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长期保持,对恶意占用、封存停车位的行为督促整改。进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资源,提高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停车场所建设运营管理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风问题和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侵占贪污等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督促行业部门紧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机动车停放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引导作为做好“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积极通过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刊播规范停车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了切实规范我乡集镇区街道车辆停放有序,提升瑶乡品位,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环境,保障x区乡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拟定以下整治方案: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指导,依照有关城市管理规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式,以统一规划、定点划线、集中停放、联合治理工作模式,严厉打击各种车辆乱停乱靠行为,为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场镇环境。
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成立x区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整治工作开展。由x区乡乡长为组长,分管交安和规划副乡长为副组长,乡交安、规划、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一)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加强集镇区内车辆运行停放有序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重点路口、路段的车辆做到停放整齐,出行有序;集镇区规范停车要求:
1、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不得越线,不得逆向停车,严禁任何车辆随意乱停乱放。
2、货车在装卸货物期间,要做到即到即装快卸,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不得长时间在道路上停留。
3、车位为公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不得设置、放置妨碍公众交通通行的设施和物品。
4、沿街单位、商场、商户等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及时引导行为人规范停放车辆,严禁车辆在责任区范围内乱停乱放。
(二)加强运载沙、石、渣土车辆的整治
重点整治x区辖区内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遮盖不严等违规行为。
凡在集镇街道划定停车位以外(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车辆的,将由乡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锁车,车辆被锁后,当事人接受以下处理后才能解锁。
处理方式: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拍照发在自己的3个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宣传文明规范停车,与乡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综合执法组进行学习加强对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接受处理即可视为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可以免予处罚,允以解锁。
集中整治期间,由乡人民政府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全天候对集镇区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联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综合执法。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如下:
1、由乡交安牵头,会同规划、派出所,对x区集镇区范围内规范设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小车、农客车停车位;负责联系划线工作和标志牌安装工作;整治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遮盖不严等违规行为;不定期组织交安和派出所开展执法行动。
2、由乡规划牵头,交安、派出所配合,常态化开展x区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督促引导各类机动车辆在指定地点线内停放,禁止在停车线外乱停乱靠车辆。
3、由派出所牵头,交安、规划配合,不定时、不定期开展执法行动,以摄像取证、现场处罚等形式对乱停靠车辆从严处罚。
x区乡集镇区。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职责。召开动员大会,并统一进行宣传策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三)总结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集镇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成效明显、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四)巩固成果阶段(7月1日以后)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把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首要位置,责任明确划分,落实到单位、到个人,把车辆乱停乱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车辆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车辆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耐心说服。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加强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对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群众要耐心说服,依法办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牵涉面较广,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协调、检查、服务和监督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加强整治期间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尽快整改,力争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建成区管理,在切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将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常态化,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政府决定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组织开展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完善静态交通管理设施,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实现城区道路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设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达到预期整治目标,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开展舆论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规范停车、顺向停车,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入户宣传教育。加强道路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停车的宣传,逐一入户宣传,坚决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停车困难问题发生;深入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接送车辆乱停乱放;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单位公车驾驶人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停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规范停车做文明驾驶人”为主题,开设论坛、访谈等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组织记者上路进行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集中曝光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案例;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开设评论栏目。
三是加强阵地宣传教育。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摆放宣传戗牌,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散发宣传材料;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牌,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在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居民知晓车辆停放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守法停车意识。
四是会议集中部署。县政府牵头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签订城区规范停车责任书,宣传、督促、指导、提醒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主动关心、支持、配合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
按照“保障交通畅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区停车秩序乱点,挖掘道路停车资源,完善路内停车设施,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车资源。安宜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调查辖区居民停车需求量,排查辖区内小区内现有的配建停车位数量、背街小巷可供临时停车位数量;住建局负责排查路外停车场停车位数量,排查配建停车场被挪用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城管局负责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机动车停车位;通过全面调研调查摸底,掌握现有停车资源、居民停车需求,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决策依据。
二是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公安局交警部门、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减少因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
三是排查路内停车泊位。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住建、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对商业中心、老城区、老小区周边等有停车需求的路段进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占道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允许停放车辆的,设置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设施。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对采取禁停的路段进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设置禁停标志的基础上,适当在路段中增设禁停标志,反复提醒驾驶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辅助施划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视情设置护栏、阻车桩或摆放阻车石球等设施,阻止机动车进入。财政局负责禁停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审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车场规划建设。按照“堵疏结合”原则,规划局负责对城区路外停车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目前要对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规划停车设施。对新建小区配建停车设施规划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律不予审批;住建局负责路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安宜镇、房管局负责对老小区停车场地改造宣传、协调、建设,通过裁减部分小区绿化,拓宽小区道路,增设停车泊位;有序推动重点区域、公共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空间复合利用,建设地下车库或地上简易式、机械式立体停车位,通过“上天入地”解决车位不足问题;物价局要结合城区居民收入,严格停车费审批,并加强停车场收费检查工作,严防乱收费。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ppp等模式进入停车设施建设领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车设施。
(三)攻坚整治阶段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将整治行动纳入网格化管理责任,成立专门综合执法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各类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秩序。
一是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强对“禁停街”和违停突出路段巡逻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逻、贴单、拖移等措施,夜间以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为主,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拖移,清理路边“僵尸车”,形成严查严治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视频监控查处。公安局交警部门要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对于非现场执法采集到的违停车辆,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车主,进一步增强震慑力,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城管部门加强与公安、社区对接,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整治,对摊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点、难点区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安宜镇、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社区力量参与背街小巷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维护门前道路停车秩序,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规划、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监控检查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行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行为;交运局要强化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车辆打击的高压态势,科学设点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原则,抓好长效管理工作。整治办要定期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禁停街、准停街、限停街进行抽查。
一是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组建专业小分队,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
二是完善静态交通组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停车专项规划;不断优化共享停车资源,加强节假日期间停车组织,整合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行政机关开放内部停车设施,增设停车指示标志,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繁华商业区的停车管理,用足大型商场、写字楼等配建停车设施,防止出现地下停车泊位空闲、占道停车泊位不够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机动车出行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选择。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顺应互联网+发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专业人员探索开发智能软件,实时监控、发布、管理城区车位使用情况,构建全县统一的交通大数据平台。
四是切实运用问责手段。整治办要通过视频检查、上路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及时予以书面通报,按照责任分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决道路停车难的一剂良方。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拖移违停车辆的,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手机短信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炒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整治办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四
东惠家园小区正门乱停车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堵塞交通的问题已困扰小区业主许久,我公司也曾报请相关部门请求予以协助,但因东惠家园前业委会工作停滞,故迟迟未能解决,20xx年12月7日东惠新业委会开始履职,并于12月11日与我公司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并将该问题纳入议题。20xx年12月12日我公司东惠家园项目处项目经理李奇东与东惠家园业委会相关委员就此问题实地考察并达成方案。维修部随即根据方案购置相应物料,目前物料已购置到位,待报请东惠家园业委会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维修部门就将着手开始施工。具体方案如下: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五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停车乱、缓解停车难”为目标,以路长制为载体,以交通秩序“治乱”为重点,按照解放思想、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整治清理、综合治理、严管重罚的方法,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现xx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整治,市区科学合理施划路内、路外停车泊位x万个,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停放规范有序,停车乱象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规范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依据《xx》,按照“利民便民、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市区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经市政府联审联批并向社会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标准设置施划,并实行编号管理,于x月底前完成x万个、年底前完成x万个泊位施划任务。一是充分利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空间,在部分流量较小主干道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二是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户门前空间,明晰产权,由各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施划。在预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压盲道的前提下,根据地形全面施划,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间。三是因地制宜在老旧住宅小区(10年以上)周边道路路内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限时免费停放时间为20:00—次日7:00,并加装电子抓拍系统,严历打击超时停车、不按规定区域停车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管局、各区(管委会)
(二)严格道路停车执法。围绕禁停路段停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外停车、临时停车影响通行和不按规定方向、跨线、压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提升城管、交警协同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一是严格落实“1+n”工作模式,明确执法区域。按照“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和“先台下后台上”的原则开展工作,避免同一路段同一违法行为重复执法;二是建立后台审核录入联合办公机制,专门抽调城管执法人员与交警人员联合办公,及时审核上传机动车违法信息,提高数据处理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随手拍软件功能,通过开放人员管理权限、提升查询功能和信息反馈功能等,提升软件使用水平。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拖离强度,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后,由各区(管委会)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拖离,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教育并处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三)加快调整《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特殊区域高于一般区域”的原则,于3月底前完成对《市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和周转率。同时,研究确定免费、限时免费和收费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原则上道路停车泊位晚20时至次日早7时一律免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按照“市级统筹、各区主责、市场化运营”的原则和“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步骤,逐步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停车管理平台,一是指导各区(管委会)于8月底前完成依法批准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智慧停车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数据资源全部接入平台统一管理;二是组织各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用户通过xxapp、支付宝、微信自助缴费,鼓励用户支付宝绑定车牌号实现无感支付全覆盖,逐步减少人工并最终实现无现金收费;三是组织各区(管委会)推进临时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数据资源接入平台统一管理。重点在商场、写字楼、小区、单位等场所推动“互联网+停车”和车位共享新业态发展,实现全市停车位资源整合共享。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五)严格整治非法占道停车设施和取缔私设泊位。一是由各区(管委会)组织全面清理使用地锁、锥筒、石墩、围栏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空间的停车设施;二是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清理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的各类“僵尸”车辆;三是对私自占压道路红线、绿地、盲道、损坏市政设施等私设的临时停车场及其他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由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认定、取证后,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取缔。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六)加大对配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一是按照“建为所用”的原则,对住宅、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等配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清查,恢复被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规划核定和监管,确保按标准建设到位;三是建立内部补贴奖惩机制,引导商场、医院、学校和企事业等单位自我挖潜、自求平衡,倡导单位内部人员绿色出行,发放适量补贴让车位于市民;四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优化老旧小区内道路的微循环系统,对现有停车位进行更新改造,积极引进投资小、见效快、占地少的机械立体停车建设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老旧小区的车辆停放数量。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事务管理局、各区(管委会)
(七)加强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认真落实各区(管委会)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顺畅的沟通联络机制。按照《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导则》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的停放区域。加大对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治理力度,特别是对共享单车管理兑现投放增减奖惩机制,并试点智能停车架,实现共享单车定点借还、有序停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管委会)
(八)认真落实“路长制”。落实路长制“门前四包”中的秩序管理责任制,设停车位的要规范停车,没设停车位的要“门前清”。清理违停实行“零容忍”,对不按位停放、压线和不按规定方向停放等现象要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违规车辆实施拖移,实现管理长态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
(九)强化社会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服端、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实现网上网下同步宣传互动。通过交通诱导屏、楼宇显示屏、出租车车顶显示屏、展板、条幅、公益广告、社区画廊进行宣传。通过反面曝光警示宣传,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员和行人及时公开曝光,同时曝光其所在单位。充分做到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在全社会形成违法行为曝光的高压态势,督促驾驶人依法合规停放机动车,自觉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管委会)
(一)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阶段(x月底前)
各区(管委会)组织市区道路停车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分批次上报市政府进行联审联批。要进行充分的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开展道路停车大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切实统一各级思想认识,确保行动自觉、积极配合。
(二)依规依法、全面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31日)
按照“长短结合、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边施划车位边整治的方法全面展开停车秩序大整治各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需审批停车泊位的联审联批并向社会进行公示,x月31日前施划道路停车泊位x万个,道路停车秩序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完善提升、总结验收阶段(x月1日至x月底)
继续组织各区(管委会)施划完成4万个停车泊位。对道路停车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评,评优评差,并结合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完提升办法措施,疏理总结各项配套制度,推进道路停车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态化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车辆停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x市长任组长,xxx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和各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参加,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计划、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把相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达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道路停车泊位联审联批制度。由xx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和各有关区(管委会)等单位建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道路停车泊位的增设、取缔等相关事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有关执行事项。二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实施项目化管理。各区(管委会)要将道路停车整治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区(管委会)要投入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保障违章拖车、停车设施整治、停车泊位施划、智慧停车建设、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管理等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拖离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区(管委会)拖车不得少于5辆,同时要设置专用停车场用于存放违法拖离车辆,期间不收取存放费用。各区(管委会)的实际投入情况经市城管部门审核验收后,市级财政可给予30%的奖补。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区(管委会)要根据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方案,夯实各级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将停车秩序大整治工作纳入“路长制”和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督导、周排名、月通报的机制,结合每周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讲评会,通报整治活动开展前两名单位和最后两名单位,并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曝光,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六
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依法开展非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次整治范围为:东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环路、北至泾河南路。
通过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达到“标识清楚,方向一致,规范有序,市民自觉,管理顺畅”的良好局面。
1.全面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对20xx年施划的80处非机动车位标线进行修补,完善停车方向箭头和停车标识;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未施划停车点位的街路进行实地查勘,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
责任单位:市容督查科责任人:王小燕
2.规范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市容执法管理中队负责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3.强化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文明停车报道力度,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对蛮横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市容管理中队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城区沿街门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由门店、单位负责监督做好店铺门口或单位门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放车辆,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周边,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非机动车停放;动员鼓励小区、商场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合理释放内部停车场所,尽可能开放对外停车空间,缓解外部沿街停车压力。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发通告,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宣传引导活动,劝导市民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二)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徒步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各类违规停放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三)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总结整治情况。各责任中队要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市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天智主要负责,各责任科室和管理中队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责任科室和中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机动车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强化协作,持续做好整治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崆峒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篇十七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私家车保有量迅猛增长,很多家庭拥有不止一辆汽车,停车问题已然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了城市形象,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破坏绿化环境。有的车主,将车辆随意停放在绿化草坪上,小区里局部地区寸草不生,绿化树木也不同程度损毁。
二是损害邻里关系。有些业主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停车点,为了图方便,把车停在邻居家的车位前,由此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三是增加管理难度。很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和业主关系紧张,管理车辆乱停乱放时总有些难以取舍、力不从心。
四是阻碍紧急救援。住宅小区都规划有消防通道,机动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随处可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五是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有的住宅小区出入口的道路上,机动车随意停放,严重影响视线,极易妨碍道路交通安全。
区委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责成住建、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和长效管理力度,实现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停放整齐,停车便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充分利用规划提高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住宅小区车库(位)比例。一是开发建设单位实行优惠政策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价格,让业主买得起车库(位),使车辆充分停放车库(位)内。二是对未售出的车库(位),开发建设单位要划出不低于地下车库(位)总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决只售不租问题。三是开发建设单位对于剩余车库(位)要按计时收费或按次收费的方式优先允许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四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小区停车位配比。
2.依法开辟小区内公共场地用于停放车辆。一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影响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内人行便道上依法规划、施划停车泊位。二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区道路上依法规划、施划停车泊位。三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利用绿地或改造绿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车,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合力规划住宅小区周边临时泊位用于车辆停放。对于规划的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的住宅小区,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测量、规划,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在住宅小区周边便道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二是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测量、规划,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明确准许和禁止停放时间。三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住宅小区周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地依法增设施划停车泊位或建设立体停车场,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
4.规范住宅小区及周边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一是住宅小区内及其停车库的车辆停放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属地街道委托停车场公司管理。二是区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住宅小区周边车辆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续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小区周边乱停乱放的治理,对不按规定时间停放,不在泊位内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劝离纠正、依法处罚的力度,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朝向一致。三是城管部门要督导住宅小区周边门店业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营业环境,对住宅小区周边店外经营、商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进行治理,确保停车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5.依法利用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停放车辆。区人防部门要加强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监督检查,对挪作他用的要限时清理,还原停车功能。确保合力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划停车泊位,方便居民停车。
6.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和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广大居民和私家车主有序停车、按规定停车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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