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的行动能够增加自信和掌控感,避免在生活中迷失方向。编写一个全面而清晰的计划大纲是制定完美计划的第一步。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可以向身边的成功人士请教,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三)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六)新闻宣传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为了贯彻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 帮教工作要点, 社区制定了 20xx 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工作计划,指导全年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 新违法犯罪。
建立心理矫正基地,定期邀请心理 学专家和有关人士讲课,使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免费得到心 理教育。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进行 法律、法规学习和公民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到监 狱、劳教所参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使他们的心 灵受到洗礼与震撼,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 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端正劳动态度、树立劳动意识、增强 劳动观念,同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做好技能 培训工作。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 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其爱国主义情感。
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 结成帮教对子,充分发挥党员、劳模、教师、专家、学者、大学生的作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对矫正对象和释 解人员及时提供帮助。
组织有特长的矫正对象 和释解人员排练节目,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扩大社区 矫正试点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影响力。
及时与被接收 的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签订帮教合同, 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 掌握其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到“三落实、四 必访、五清楚”。
积极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矫正对象和释解人员监 护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遇到复杂情况和重 大问题及时与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在20xx年度始终坚持“三不变”工作方针和要求,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将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不变”“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我局党组班子始终把计划生育当做大事来抓。多年来,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计生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每年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确保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不落后,不出现任何问题。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季服务工作。在一年四次季服务中,要求局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上站接受普查,并做好回访工作。由于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单位5名育龄妇女(其中1孩4人,2孩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并且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100%,且本年度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2.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做到按季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并且及时按要求上报计划生育奖励各种报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不缺人、不虚报、瞒报。
1.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始终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重点,着重对“关爱女孩”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多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计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法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今年共进行了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受宣传群众达20xx多人,共为全县计生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8人次。
2.密切配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制止非法收养子女的行为,严格办理收养公证和出具收养证明,对不符合计生法律法规收养子女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公证、证明,同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制止非法收养行为,确保收养公证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月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现将我单位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落实科室联挂乡(镇)和司法所人员联系村委会制度,预防、发现和及时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抓好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室在基层维稳防线中的职能作用;三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落实兑现,在落实兑现“以案定补”过程中,继续坚持邀请财政、纪工委进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四是抓好热点难点、复杂疑难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定期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对接边地区、乡村结合部、边远村寨和人口密集村寨进行重点排查,对闲散人员重点防控,确保社会不稳定因素得到提前预防、及早控制和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一线功能。
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进乡村入农户、进单位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矿山入班组、进企业入车间、进林场入林区为主要载体的“六进六入”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中心户建设,组织村民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四是在开展法制教育进乡村入课堂的同时,把法制教育延伸进企业厂矿;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
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基础上,注重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工青妇等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保障和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村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建立和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帮教制度,落实走访、反馈和面对面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和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滑坡,行为走样,出现脱逃、脱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况,同时抓好痕迹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和生活情况有记录登记,各类台账、表册规范管理。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抓好队伍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业务的培训学习,注重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多部门联合互动,集中组织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对重点对象进行结对帮助矫正,重点从思想上、心态上、认罪伏法情况开展面对面结对帮助矫正,继续巩固和落实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抓好痕迹管理和表册、台帐、档案规范,同时坚持和落实村组联络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经常性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其在家中的现实表现、心理思想变化和活动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踪家访,对照个人矫正方案实施整改,最大限度把问题消除在初始阶段,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
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和执业执法纪律教育,适时组织对他们开展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学习,规范执业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本领,增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把法律服务的重点向农村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好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权威,树立好法律服务队伍履职维权的`良好形象。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七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八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九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精神,落实局党组“主动、有为、有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
1、继续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在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2、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行政队伍与业务建设。争取各
级领导的重视,配齐基层司法所专职人员。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2、规范我市基层统计报表和基层信息上报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1、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2、逐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司法所人员学会使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软件,加快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
3、抓好教育转化,落实帮教措施。一是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为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二是要注重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及时签订责任状,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三是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4、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各安帮站要积极与企业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有条件的镇(街道办)都要创办一个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逐步解决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就业。
1、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4、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在农村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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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工作计划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9年司法局工作计划格式》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表大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县社会管理创新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决战“三区”战略及建设“四个”新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司法行政20xx年度重点工作责任落实计划。
一、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去年“十个怎么办,一个如何算”的基础上,今年要把《法在身边30问》及有关热点难点和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做好,确保全县13万户每户1册《法在身边30问》。及时更新县、乡法治长廊内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有一个明显提高,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重点抓好、、三个法制宣传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二、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件、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着重抓好信访件、医患、交通事故、移民搬迁安置纠纷调解工作,尽快落实好县医调中心管理人员、调解员、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制定好工作流程、制度,完善好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确保社会稳定。重点抓好盘谷、阜田、丁江三个人民调解工作示范司法所建设。
三、切实抓好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完成镇固洲、窑背、东源三个点移民搬迁后靠和黄桥新居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工作任务。
四、切实抓好企业招工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年终目标考评办法要求,加强与招工企业和县人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完成我局企业招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终考评时少扣分,直至不扣分。
五、切实抓好全县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和谐平安村(居)组(社区)户(家庭)”创建活动,今年是活动第二个阶段,也是关键之年,重点是抓点带面,典型示范,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活动,认真做好全县30%以上的和谐平安村组户创建、申报、考核、命名等工作。
六、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监所接送一个不漏;做到社区矫正人账齐全,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重点抓好、乌江、八都三个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标杆司法所建设。
七、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的跟踪管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切实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监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管,引导他们主动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县领导接访和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做到“不惹事、不坏事、不出事”。
九、切实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力争在五月底完成图纸设计,六月底完成住建、国土、招投标等有关证件手续,七月中旬开工新建。
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求每个司法所一月一篇信息、一季一篇调研文章,全年各级媒体上稿不得少于4篇,努力使各级媒体经常登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重点抓好尚贤、黄桥、水南三个信息调研示范所建设工作。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三
在新的一轮工作的开始,你是否已经准备好工作计划。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工作计划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
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
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律师、公证六项业务工作;建立完善司法所达标考核、文化育警、党风廉政三大长效机制,为加快我区“全面城市化、率先现代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实现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区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为提升xx的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区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资料、查缺补漏,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要对照验收标准认真自查、整改,特别是要对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总结、发现、宣传“五五” 普法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工作亮点,为下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做好汇报、接受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顺利进行。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2019最新司法局工作计划2019最新司法局工作计划。从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区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总结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5、细化律师管理。要继续加强律师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增强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要以“一社区一律师”活动为载体,促进律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及时有效地帮助群众解难释疑;要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全力为经济平稳发展、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主题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打造“三大总部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航空工业基地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要不断完善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法律服务对子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秩序,积极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经营、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重大项目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当好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服务。
6、优化公证服务。适应新形势变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逐步探索适应公证业务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公证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准。要大力加强公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积极介入,为区委、区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不断延伸、优化公证服务,坚持为重点工程、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资源优化配置及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服务;坚持为企业自主创新、树立品牌打造提供服务;坚持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推进“三个”集中提供服务;坚持为农村土地流转、剩余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提供服务;坚持为城乡环境整治,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提供服务。
7、强化法律援助2019最新司法局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功能作用及调动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出村(社区),法律援助初审受理不出工作站,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加强和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程序,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的调处,积极引导涉法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和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
8、抓好安置帮教。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和消除社会隐患,积极探寻社会管理创新途径。一方面,要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前评估、分类矫正以及考核评估机制,在减刑、解教等奖惩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矫正对象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 以及公益劳动基地建设,促使矫正对象珍惜社区服刑方式,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并掌握必要的就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分类管理机制,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推广使用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危险性评估机制,随时监控、随时评估;组织实施刑释解教人员的“创业工程”和“帮扶工程”, 加快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安置的新途径,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四
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现将2022年我局工作计划、目标及具体举措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计划、目标和举措
(一)强化谋划力,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不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约束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2022年,我局将和其他部门联合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态势逐步形成。一是2022年要制定更加细致周全的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加强协调,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时间节点,迎接国家评估。×区示范创建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全市示范创建工作的成败,一定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紧扣指标的具体要求,落实销号管理,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各种形式评估准备。三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高标准示范项目、示范点建设,推广经验做法。在深化六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进“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着力,打造本地本部门特色亮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氛围营造,将示范点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出去、报道出去,扩大群众的认识度,以示范创建工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三)强化管控力,规范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工作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022年做到新制定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同时对历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加大对区政府各类文件审查力度,确保应审尽审,全面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以达到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程序、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目的。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考前培训,提高各部门持证率,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清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证、不规范等问题,倒逼行政执法单位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2022年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使复议应诉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中的功能作用更加凸显,打造高效复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应诉职责,坚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出庭应诉,力争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目标任务。一是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确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全面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
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工作痕迹化管理。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注重审查质量,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严格审查。二是把好政府合同审查关,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三是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要求凡是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健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四)强化宣传力,纵深推进普法宣传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普法工作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和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文化与传统艺术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创作戏剧、歌舞、小品、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推进宪法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建设。三是持续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对“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普遍集中轮训,进一步推动“法律明白人”带领村(居)民共同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发挥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群众服务员的作用。
(五)强化推动力,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督促和指导,按照省厅工作安排,预计在明年底之前对全区所有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两化”改造,并经验收合格,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和宣传。对前来咨询及申请援助服务的群众,按工作要求实现少跑腿或只跑一次,同时把握好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方式,依据宣传受众不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吸收更多公益律师参与,壮大法律宣传队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明年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加强宣传活动的媒体报道,扩大二次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按照《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及《江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有重点的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对法律援助案件装卷工作进行完善,并加强后续装卷审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工作。
(六)强化协调力,压实完善基层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完成一类、二类、三类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多元化解,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整治力,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以实战实效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监管为载体,全力打造×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配齐各项设施设备,实现场所建设规范化、智慧建设信息化的目标,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聚焦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
教育
引导全局干职工担当实干,勇争一流,为司法行政工作
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干出好成绩,实现“大作为”。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五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 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 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六
20xx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将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各股室的业务骨干进行宣传和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设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既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宣传质量。二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1、推进政权力阳光运行,完善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
2、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对要求、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认真梳理,要求责任股室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明确重点工作,详细制定活动开展阶段的任务。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内容,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3、拓展公开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利用政府的网站、简报和橱窗公开。将单位基本概况、有关通知、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界定信息属性后,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通过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及时受理和督促处理公众反映的各类行政投诉。
1、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的考核和个人考核;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规定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建立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态度作风、工作效率等实施等监督,收集批评性或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七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司法局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十八
在过去的一年里,襄垣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服务,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改进了机关作风,重树了司法形象,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面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推行了阳光作业机制,规范了办证,办案程序;全面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办理各类援助案件79件,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105名;办理各类公证123件,解答当事人咨询10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4家,为单位、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范了司法所建设;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加强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效推进了全县的法制宣传工作。
2015年是全县实施“六大战略”实现“四创目标”“创优环境,城市建设攻坚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强化“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司法所建设和基层调委会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我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依法治县战略规划,为全县“六大战略”“四创”目标和“百项”工程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实施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考试。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实施法律援助,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5、依法对提出公证申请的人和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公证服务。
6、依法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7、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所建设和调委会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顺利开展。
8、督促和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全面实施依法治理,大力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组织好全县行政、事业公职人员的普法培训、考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3、强化法律援助职能,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实施法律援助,依法查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完善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
4、强化对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规范办证、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办证质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08年要完善下良、善福、虒亭三个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达到100%。发挥好司法所在基层稳定、平安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6、坚持以点带面原则,积极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2个,树立典型,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7、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奥运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预防重新犯罪。
8、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实行心理和行为矫正,预防重新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部分 任务分解
任务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分管领导:杨晓萍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在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二: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分管领导:卫建红
责任科室:宣教科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三:完成3个基层司法所和8个调委会建设
分管领导:卫建红
责任科室:基层科
完成时限:年内完成
任务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分管领导:卫建红
责任科室:基层科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五:社区矫正工作
分管领导:卫建红
责任科室:基层科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六: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分管领导:卫建红
责任科室:宏瑞律师事务所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七: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分管领导:冯红丽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八:强化公证职能,为公民提供法律公证服务。
分管领导:冯红丽
责任科室:公证处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九:机关行政效能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 分管领导:冯红丽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十:机关支部建设
分管领导:史建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十一: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领导:史建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任务十二:“四创”工作
分管领导:史建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在领导和单位安排的时限内完成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效能是行政工作效率、效力、效果的综合体现,为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杨晓萍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教育使全局人员都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做到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
3、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们把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做到部署周密、安排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得力。
4、强化监督,营造氛围。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加大监察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舆-论氛围。
一、法制宣传
1、对村(居)委员会干部、村民开展3次以上的法制讲座培训,做到有记录,有资料。
2、“法律六进”全年开展,“12.4”宣传日内容丰富,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场次以上。活动时间、地点明确,有记录,有资料。
二、司法所建设
1、定期举办司法所人员培训班,并按省、市要求参加各级培训。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无违法违纪问题。
2、按司-法-部、司法厅统一规定和业务开展需要配置办公设施、交通设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装备。
3、信息化建设落实到位,各项管理系统充分应用。配置必要设备,及时应用各项管理系统。
4、管理制度健全,所务管理规范。制度统一并上墙,所务、政务分开、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5、围绕中心,积极发挥九项职能。
6、积极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争创“省级示范所司法”。
三、基层法律服务职能分开
1、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职能分开、人员逐步分离。办公室独立,业务独立,财务单独设立,档案卷宗独立。
2、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高效。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所务公开上墙。
3、所业务档案专人、专柜集中管理,一案一卷,归档及时,保存完好。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办案,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现象。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件。
四、人民调解
1、组织网络健全,镇、办、村居全部设立调委会。及时调整充实各调委会,选聘调解员。
2、调委会委员3人以上,有一定法律、政策、文化水平。调委会组织、人员上墙,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
3、调委会有必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按省厅、市局统一标准,调委会标牌、印章和人民调解标示、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
4、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应用达到统一要求。
5、案卷和档案统一规范。
6、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做到制度上墙。
7、定期开展经常性纠纷排查,落实防范措施。
五、社区矫正
1、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单位职责。
2、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并满足需要,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3、有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应用,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发布信
息、报送材料、报表。
5、社区矫正档案和基层台账统一规范。
6、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统一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
7、按规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落实矫正方案,定期走访、教育、谈话等措施,建立帮教小组,各项教育矫正措施落实到位。矫正对象的定位手机能够正常使用。
8、按规定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电话汇报、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措施,制定矫正对象手册,各项管控措施有效落实。
9、按规定加强矫正对象的帮扶扶助,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服务帮助活动,积极协调民政、劳动、教育、工商等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矫正对象没有因贫困等原因重新违法犯罪。
六、安置帮教
1、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共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有专职工作人员,每所选聘10名以上志愿者,建立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3、有专门工作场所、必要办公、保密设备。
4、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充分应用,及时同故宫信息系统发布信息、报送资料、报表等。
5、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统一标准格式建立档案和台账。
管理制度并上墙;开展帮教工作年度检查。
7、加强衔接,及时接受、登记释解人员,建立监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衔接机制,落实接管措施,防止脱管漏管。
8、加强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制定帮教措施,加强日常教育,定期走访及时帮扶困难帮教对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七、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提高全所人员应用能力。
2、及时更换网页,每天一条,每月不低于30条。
3、政法内网专机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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