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个人银行代扣协议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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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个人银行代扣协议范文(16篇)
时间:2023-10-27 16:55:55     小编:文锋

是一种让我们反思并获得进步的重要方法。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易于理解和接受。以下是法律专家总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请大家遵守。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一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__万元;____年__月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格式适用于建设银行各级行委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各类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二、贷款依据必须填写清楚。合同中委托人、委托代理协议名称、贷款科目必须写全称。如煤代油基建贷款须填写“根据国家计委(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煤代油基建贷款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煤代油基建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三、合同中第一、二、三、四、五、六条均应按委托方的文件和规定填写。

四、第九条、2中“借款到期前__日”需认真测算后填写。为便于会计帐务处理,一般不少于30天。

五、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可以填写本合同条款未涉及而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便要注意不能违背建设银行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不得侵害委托方的权益。

六、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偿还____________号委托贷款合同的贷款。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现根据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__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参考格式)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协议书是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经委托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时,由建设银行(受托贷款人)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协议只有和合同在一起才是有效的。

二、展期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均按委托方的文件规定填写。

三、本协议书的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同借款合同的规定一致,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二

保证人:______

抵押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起至__止。

1.4借款利率:______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____

开户银行____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______

3.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的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______

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______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______

第十一条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______出借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保证人配偶:______

出质人:______

出质人配偶:______

抵押人:______

抵押人配偶: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签约地点:______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三

受托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一、甲方根据__号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贷款__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月__日到期,现经委托人审查,同意此笔贷款目前余额____万元(大写)展期____(年、月、日),贷款期限修订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贷款利率按委托人规定调整为____。

三、贷款展期后,甲方调整还款计划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____万元;

四、展期后,甲、乙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仍按____号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五、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失效。

七、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

贷款人:______×银行×支行

地址:______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货单位)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______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______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______

(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

(二)借、还款凭证;

(四)抵(质)押财产清单。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借款人:______贷款人:______

(私章)(签名)

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

(说明)授权书,银行制发的文件,用于购车人成为贷款银行贷款客户后,授权银行将其首付款及银行贷款支付经销商的文件。

此授权书签署双方为贷款银行和购车人。

委托付款授权书

编号:______

授权人(还款人):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被授权人:____银行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六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___________(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_________________(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_____(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大写:__________)。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款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截止),宽限期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还款期为___________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__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_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___________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_______%,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_______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 逾期利息

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 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 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 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二、“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四、“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五、“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 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

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 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七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 (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盖章)

开户银行和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八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九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 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2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 .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 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 .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 .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 .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 .1 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 . 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 .12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 .13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 .14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 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 .12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 .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 .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 .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 .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 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 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 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 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 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 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 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 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 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 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 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 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 1. 2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 .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 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 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 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 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第十二条 保险

12. 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12.2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 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 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 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

合同编号:

借款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贷款方:交通银行 支行

证件类型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担保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地址:

电话: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金 额

年季月日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 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为 。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 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 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 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送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9.7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以下为合同签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支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担保方:

(法人公章)

签字人:

职务:

日期: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由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

第五条 其他

1、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字日期: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二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三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与________和_________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贷款_______元,用于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借贷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____________银行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四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五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 __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 _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份,报送 _____、_____ 、_____ 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公章) 贷款方: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篇十六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贷款人:

贷款品种: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担保人有权同意本合同和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贷款人经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书,同意向其发放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贷款的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贷款借据(附件2)记载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开始,贷款利率按调整后适用利率浮%计息。贷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的,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计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七条上述约定与贷款借据不符的,以贷款借据为准,贷款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提款先决条件。借款人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8.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账户。

8.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已生效。

8.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第九条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贷款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附件3),或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十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人为、保证人为(视情况而定,下文统称为“担保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应担保条款。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以下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季)共分期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见贷款行提供的《还款计划书》(附件4)

1、利随本清

2、等额还本付息

3、等本金还款

4、递增/递减还款法

5、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6、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7、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8、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9、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第十二条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附件4)内扣收到期本息。借款人应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到期应付本息。若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账号或对还款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借款人须到贷款人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新的扣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

第十三条贷款人将对逾期贷款本金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四条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偿还一次贷款。

14.1借款人必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14.2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14.3对于因提前还款而变更还款期限的,重新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得长于原期限,且仍按照贷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及还款方式计收贷款本息。

14.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对剩余部分未还贷款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贷款人重新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标明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额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十五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15.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2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5.3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贷款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任何事件。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如下:

15.5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15.7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第十六条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6.1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或全额履行还款义务的;

16.5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7.1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7.3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17.4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第十八条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担保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1元,抵押率为%。在抵押期限内,抵押物的抵押率若超出此抵押率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拒绝履行上述约定视同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七条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条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即为本合同第一章约定的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亲自或委托贷款人持本合同到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均由贷款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并视情况将其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第二十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并合理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26.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6.2抵押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6.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26.4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转让、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6.5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十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额的%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账号:,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43.1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3.2向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及抵押物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代表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四十五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贷款/还款账户》、《还款计划书》、《提前还款申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47.1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7.2经司法机关裁决后强制进行执行。

第四十八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

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第四十八条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于签订。

贷款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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