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整体性,能够将各个环节和要素统筹起来。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现实情况和可行性,不能脱离实际。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一种详细规划,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变数。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步骤。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制定方案之前,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不同领域的方案可能会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望大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应用这些方案。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一
关于开展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根据教体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幼儿园实际,决定开展“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安全” 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关注学生、尊重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管理理念,深入查纠安全隐患,坚持抓好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机制,综合施策,通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学校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二、专项整治目标
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配备有效推进,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学校保卫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从11月30日开始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至12月6日)。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县教体局会议精神及《大张庄教体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报教体办备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查落实。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12月6日至12月25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为督查组,负责本校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0日前)。认真总结这次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6日前交教体办。
四、整治督查重点
1、冬季消防用电安全
消防安全:学校每排平房、
教学
楼每层楼醒目处张贴安全疏散图,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符合要求的灯光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畅通;学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足配齐,定期检修;干粉灭火器保养及时,摆放在楼层醒目处并且有明显标志。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冬季取暖:取暖炉具周围有防护网架,排烟装置畅通、无泄漏。2、道路交通安全
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专用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上岗证,驾驶证、校车行驶证合格并定期年审,无随便更换驾驶员现象,校车座椅牢固,门窗完好,车内卫生整洁,灭火器配备符合标准,并能及时更换干粉,校车上配备应急三角架。配备一至两名跟车陪乘教师,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提醒学生乘车安全,驾驶室副座不能乘坐学生,乘车途中随时观察学生表现,严禁学生将手、头等部位伸到车外;每到一处站点,等车停稳后,陪乘教师先下车,组织到站点学生有序下车,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并及时填写好接送学生记录;建立健全乘车日志(内容包括:应乘车人数、实际乘车人数、行驶起止时间、是否超载、运营是否安全等)记录详细、及时;无超员现象;按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学生上下学管理,走读生上下学,坚持实行路队制度,值班教师在路口按时值班,疏导,严防交通意外伤害;督查小组,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教育师生特别是校车管理员、跟车教师、乘车学生,及时举报超员、超速、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超速、非法运营车辆。
3、学校保卫和三防建设
学校保卫:严格落实县教体局制定的《校园安全保卫二十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门卫管理、校园周边巡查、校园巡查等制度。强化冬季夜间保卫、教室及用电安全、应急疏散、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和细节,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重点防范部位,加强夜间巡查,每次间隔不超过半小时,认真填好夜间巡逻记录。三防配备:要按要求配足配齐人防、物防、技防;认真落实好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
4、冬季安全教育
要针对冬季安全的特点和重点,在师生中间普遍深入开展一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消防知识、应急疏散、交通安全、自我防卫等安全重点,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按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的整治、督查,抓住专项整治的重点,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既要全面细致,又要突出重点,一周一重点,一周一小结,一周一调度。确保行动全面彻底。
2、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派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3、加强调度,认真总结。一是各学校确定一名安全联络员;二是各学校每周四10:00前,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教体办;三是要注意通过具体问题总结面上经验,要通过深入分析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2月26日前,把督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冬季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急疏散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数量等)报教体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二
一、整治目标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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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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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高驾驭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根据交警支队、县公安局《2010年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夯实基础建设,在事故预防“七大机制”上求创新
(一)推进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举措。年内对新建派出所管理交通的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完善派出所管理交通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二)成立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抽调乡(镇)政府领导、安监员和优秀村官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管理体系。
(三)客运车“一车一档”实现电子化监管。研发和使用客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基础信息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严格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管制度,建立与运管、安监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推动道路隐患联动排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办”的工作程序,督促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确保85%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健全车驾安全责任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和车辆数量分析制度、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反馈制度、办理异常业务情况预警制度、套牌车和肇事逃逸协查制度。不断深化全县客运车站、驾校户籍化管理信息拓展、信息研判和应用工作,分级建立车驾安全责任社会评价信息研判系统,不断强化推广应用工作。
(八)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3+4”大调解工作。各交警中队建立“3+4”大调解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和办公场所,从而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保险、财政、民政、卫生四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
(九)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机制。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在九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并协调相关派出所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向县乡道路延伸。年内出台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意见,提高快处快赔效率。
(十)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结合“爱民大走访”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完善排查机制,掌握相关动态,并及早采取相应预防和化解措施,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科技信息化投入,在勤务管理上求创新
(十一)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年内在剑南线桥边河的危险路段建设一处超速抓拍监控系统,利用大队互联网、中国移动mas平台(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监控信息,提高对危险路段的监管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二)加强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将县局天网工程监控系统接入大队指挥中心,整合现有的卡口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加强与交通部门收费站信息、道路动态信息、流量监测、重点管理、通行状态、基础路况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建设、完善全县国省道道路监控系统,实现全县道路的信息化管理。
(十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与气象、路政、交通运输、客运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处置突发事件、救援抢险、排堵保畅的能力。
营造 “大宣传” 氛围,在深化安全教育上求创新
(十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移动部门的衔接,扩充移动mas群发系统发布量。同时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40%的人数,使移动mas群发系统交通安全信息涵盖到全县不同行业部门。同时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大队互联网等信息媒体,适时发布各种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和路况信息,提高信息化建设在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十五)推动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托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同时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多种平台,从行政角度,策划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和公益宣传,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推广体验式、互动式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在提升车管服务能力上求创新
(十六)推动互联网车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年内,依托大队互联网信息网站,实现办理五大业务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大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大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
(十七)进一步推进车管业务下放和车辆管理服务站建设。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依托农村派出所或基层交警中队,在全县人口集中的片区设立设立车辆管理服务站。把摩托车上牌、驾驶证考试办证延伸到交警中队,加快交警中队的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联网和调试,争取在11月中旬开办车管业务,尽快服务群众。
(十九)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在10月底前,积极协调城建、物价部门,建立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办公室,落实相关人员,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同时制定城区道路停车“差别收费”的政策,11月份开始对城区道路实行“差别收费”。
(二十)强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以老县城普安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调研,研究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在老县城普安镇、新县城各建设一处红绿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加大监控、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等高科技设备的运用,提高科学管理城市的水平。(郭子鹏)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四
巴州金实工贸有限公司
机电、运输专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巴州金实工贸有限公司机电科
巴州金实煤矿
机电、运输专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机电运输管理水平, 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 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我矿机电科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持续有效的开展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项检查工作。为了保证专项检查有效性、针对性和持续性,特制定本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根据规定,每旬对机电、运输专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安全排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领导机构
成 员:刘明刚 王德林 王子文 席成发
三、检查范围
每旬对机电、运输系统基础资料管理、井上下供电线路、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输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采掘设备、各设备保护整定、岗位人员待岗情况、岗位职责熟悉情况、机电材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基础资料管理
(1)煤矿设立专门机电运输系统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 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2)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 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3)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记录, 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
(4)矿井要有及时填绘的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井下运输系统图, 通讯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资料。
(5)矿井主风机、主水泵、主绞车、空压机、瓦斯抽放泵等主 要机电大型设施是否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6)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 全标志管理的, 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 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
2、供电管理
(1)矿井供电系统应安全、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2)矿井通风、提升、主排水、压风、监测监控等 设备的主要负荷, 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采用“双风机、双电 源” ,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 保护装置, 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 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 电装置。
3、管网管理
(1)煤矿是否按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和排水系统, 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铺设压风和供水管路。压风管路 和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 20米管路 要采取保护措施。
(2)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应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 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 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 0.5米以上, 敷 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 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 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 100毫米, 采掘工作面管路 直径不小于 50毫米。
(4)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 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 度超过 5毫米的现象。
(5)供水施救系统应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6)排水系统应确保满足矿井排水要求。
4、硐室和电缆管理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变电硐 室长度超过 6m 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 1个安全出口。硐室内各种设 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 0.5m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 0.8m 以上的通道, 硐室装设的栅栏门或防火铁门必须向外开, 硐室必须配备灭 火器材,并进行瓦斯检测。
(2)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3)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 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0.3m 以外的 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1m 以上的地方。
(4)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 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
(5)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 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 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5、照明、通信和信号管理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 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等地点必须 安设照明。
(2)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行人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 3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 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15m。
(3)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 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4)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 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 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 数多 10%。
(5)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 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 工作面,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 所和地面通风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6、运输设备及保护管理
7、主通风机
各项保护装置试验灵敏可靠,运行良好,检查维护及记录齐全,机房设施齐全,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岗位技能情况。
8、其它机电运输方面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总结
对每旬的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 要以‘五定’形式定时、定人进行及时整改,每月月底对当月的专项检查及时总结,确保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
金实煤矿机电科
2018年4月20日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五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2---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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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六
一、整治目标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七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八
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九
1、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及宣传情况。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3、对群众反映违规教育收费整改情况。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29日-4月2日)。
(二)学校自查阶段(4月6日-4月9日)。各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县级抽查阶段(4月12日-4月16日)。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影响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
(四)整改规范阶段(4月19日-4月23日)。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和召开家长会、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咨询电话等方式宣传收费政策,使用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学校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传导到每校的每位教师,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十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同煤销安全字(2011)85号文件精神,落实南郊煤销煤字(2011)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公司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图纸台账完善、探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矿井水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实现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孙宇奇(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马源(总经理)
副组长:李中文 韩炳德、刘文堂、纪文海、王 宽 探放水办公室主任:刘国进
副主任:马强
成员:李生茂(机电科科长)张义(调度室副主任)
党新库(安监站站长)樊文杰(财务科科长)
王权(矿办公室主任)申军强(探水队队长)
王力成(保卫科科长)孟有红(抽水队队长)
三、
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大同公司及南郊公司矿井
防治水相关规定,有效开展防治水工作。
2、组建公司防治水专业队伍和装备,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
服务。
3、负责对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各科室工作的日常督查。
4、负责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5、落实防治水专项资金。
6.防治水办公室在防治水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防治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定期向防治水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个部门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矿井井上、下全面细致地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建立矿井水害隐患登记、跟踪落实台账,对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实行“重点监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三项制度,完善一个基础,实现一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导和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防治水机构人员配齐配足、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水
害全面调查,摸清本矿区水文地质总体情况;周边小窑开采及积水情况:相邻矿井的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3、完善防治水各项基础资料。尽快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编制报批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上报备案。以便真实掌握本矿水害地点标高、采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情况,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
4、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工作。加强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防
治水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
5、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包括防治水安全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等。
6、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保证探放水人
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配齐配足专业探放水设备。严格
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7、完善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切实
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应急排水能力。在永久排水
系统形成前,各施工点要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能力。
9、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探放水孔深验收记录考核制度。
落实“谁检查、水签字、谁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10、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机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首先安排
探放水计划,所有采掘计划必须在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11、加强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矿井防
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六、工作安排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即2011年8月---2011年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利用讲座、动员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水知识,开展水害安全教育。
第二阶段、各科室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专业队地面、井下防治水工作逐条逐款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查清水隐患问题及存在不足。
第三阶段、公司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10 日)
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按照重点监控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公司来矿进行专项检查
(9月10日----11月30 日)
迎接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整改和表彰阶段
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对工作得到肯定的部门进行表彰。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从即日起至各建筑工地复工之日止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工地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用电和民工宿舍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提倡生活区用电使用弱电;同时宿舍区必须配备灭火器,生活区必须配置消防栓,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火知识,时刻警惕发生火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建筑机械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在用机械特别是起重机械的检查,复工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季节性维护保养和月检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作业机械的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要落实好日检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上岗前按工种、施工特点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我局也将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新进场一线作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
1、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既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要求,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围绕“抓安全、促复工”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要会同项目负责人、总监对春节后复工的项目按照排查要求,逐个进行开工前安全生产全面排查,重点抓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市质安站监督员和局质安科各一份;各监督员要抓落实,全力行动起来,深入工地现场,督查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力的上报局质安科;局质安科将组织人员对整改不力的工地进行跟踪督查。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领导,局里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质安站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项目部。同时,为使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工作措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按照隐患排查有关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具体见温岭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二是明确工作纪律。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未经安全检查、人员未培训的一律不得复工,复工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十二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形成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消费市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本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情况。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保证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培养文明合格驾驶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驾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排查和治理我市驾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企业资质情况。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资质是否在有效期之内,实际办公地点与登记注册地址是否相吻合等;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防护设备;是否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二)教练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是否按规定对相关教练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是否及时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练车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教练车辆,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是否建立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等问题。
(四)培训场地使用情况。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检查培训场地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标要求;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无人维护管理的现象;对于租赁的教练场地,查看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培训活动情况。教练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和规范使用驾培计时管理系统;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是否能够熟练掌握驾培计时系统的维护和使用,是否存在私自关闭、屏蔽系统的行为;是否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备案)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并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是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是否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六)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情况。是否存在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是否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是否在注册地、招生、培训教学场所、互联网等公示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训练道路、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及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是否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是否主动告知、提示学员培训进程、有效培训学时、科目考试前应当完成和达到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等,让学员充分掌握其培训和预约考试动态。
市区驾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与,主要核查驾校按纲施训、教练场地、教练车、岗位及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督促各驾培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梳理热线受理的驾校方面投诉和举报问题,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黑驾校、黑教练车、黑培训点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视情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驾校驾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退费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驾校违规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各区市参照市区模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一)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9月下旬)
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驾校要做好本单位宣贯工作,层层传达落实,并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针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不足的项目条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由局相关科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动,对市区驾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驾培市场环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以后)
通过专项整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驾培市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根据举报投诉,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1.驾培机构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各驾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限期整改;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部门集中检查,务求实效。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事故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退出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加强协同,建立完善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驾培机构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驾驶训练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保证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价检[20xx]297号)精神以及市物价局和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县物价局和交通局将组织开展全县公路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限:20xx年元月1日至2月20日。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1、组织发动。元月1日至15日为组织发动阶段,工作内容有四项:一是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建由县物价局副局长覃凌虹、交通局副局长胡卫为组长,县运输管理所所长向学军、副所长汤应权、李文杰,县物价检查所所长张军年、副所长张媛香、王家炳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客运市场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并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增强旅客的自我保护和价格维权意识。三是召开提醒告诫会。召集县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和农村客运公司负责人组织学习今年元旦、春节的客运价格政策,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客运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价格自律意识和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四是落实明码标价工作。督促公路客运公司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现行客运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重点检查。1月15日至2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元旦、春节期间工作专班对全县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交通价格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和连锁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价格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客运市场价格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3、总结提高。2月15日至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剖析全县客运市场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加强客运市场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送上级物价、交通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篇十五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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