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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一
原告: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工业园,法定代表人:。
被告:xx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犯原告第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济损失x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x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x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商标在-x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原告为保全证据,在被告处公证购买了侵犯了原告知识产权的玩具,其中一件是,侵犯了原告第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被告故意销售侵犯原告上述权利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知识产权的侵犯。
被告故意销售侵犯原告上述权利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具状人:
二零一xx年xx月x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二
原告:,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现住。电话:
被告一:,性别:,现住
被告二:浙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公司,住所:,电话:
诉讼请求:
1、确认两被告侵犯原告第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2、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行为;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合理费用支出及损失额共计*万元;
5、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申请注册的第号商标,于*年*月*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第25类):鞋(脚上的穿着物);服装;游泳衣;足球鞋;帽;袜;手套(服装);围巾;婴儿全套衣;雨衣。该商标经原告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在服装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
被告二经营的淘宝网为提供商品或服务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服务营运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浙,并为买卖双方提供支付宝、消费者保障等盈利服务。被告二疏于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查义务,致使淘宝网上存有高达数百家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网络店铺(经南方公证处证据保全),实质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项规定---------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属于共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经南方公证处证据保全的侵权网络店铺----“”未经原告许可,大肆销售、许诺销售含有 服装。侵权结果发生地在广州越秀区中山四路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该案贵院有管辖权!
原告先后于*年*月、*年*月*日将第号 商标许可给林伟璇、武梅、魏木生、汝凤玲广东省内使用,三年许可费总额为万,足以折射出该商标市场价值!原告并将上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向商标局提交备案,并先后获得商标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赔偿额参照)。
()南公证内字第公证书记录的“东京著衣”网店侵权销售额一个月达*元,按照*年*月*日计算至*月*日止共计按照*个月统计,侵权销售总额为*元。而该份公证书记录的“著衣”网店侵权库存总数为件,分别按照展示的价格统计库存总额为*元。加之公证费*元、律师费*元,购物费*元,故原告请求*万元赔偿于法有据!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原告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三
上诉人:杨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汉族,农民,住址:xx省xx市xx区,现羁押于xxxx看守所。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罪一案,经xxxx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做出xxxxx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用于定罪量刑的伤残鉴定意见书在取得方式、取得时间上程序性违法,法律适用错误且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xxxxx号刑事判决书对上诉人的判决,在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伤残鉴定意见书是法院自行收集取得的,属于取得方式程序性违法,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49条、第146条之规定,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应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收集,法院只有审判的职能,而无收集证据的职权。受害人xxx与被告人杨xx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撤回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且已经履行完毕,在受害人未依法再提出申请鉴定的前提下,法院不得依职权要求受害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故伤残鉴定意见书的取得方式违法了程序性规定,属于程序性违法。
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伤残鉴定意见书是在庭审之后取得,属于取得时间程序性违法,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7条、240条之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此伤残鉴定意见书属于庭审之后取得的证据,而非庭审之前取得的证据,不属于庭审之时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故此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取得的时间违反程序性规定,属于程序性违法,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三、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对上诉人罪名定性不当,上诉人属于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
1、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明知瓶内溶液为腐蚀性极强的溶液而使用伤害他人,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由于上诉人所使用的三轮车电瓶长期漏液,故而在三轮车修理厂购买电瓶液用于弥补漏液现像,上诉人在购买电瓶液的时候卖家并没有告知上诉人为腐蚀性溶液,且正常情况下的电瓶液溶液为稀硫酸,腐蚀性极低甚至不具有腐蚀性,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本案中上诉人小学文化程度,对化学常识一无所知,在卖家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上诉人有理由相信电瓶液为非腐蚀性溶液,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上诉人主观上不知为腐蚀性溶液,属于过失。
2、案卷材料显示,在张xx殴打申xx的过程中,上诉人将散落在地上的电瓶液用手抓起向张xx脸上抹去,由此可以看出上诉人对腐蚀性溶液是不知情的,倘若知道为腐蚀性极强的溶液,上诉人是不会用手抓起地上的溶液的。据此仍能推算出上诉人主观上为过失。
四、一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上诉人防卫过当、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及初犯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判处六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明显量刑过重。
《刑法》第20条2项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河南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3条6项4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防卫过当的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该意见第3条19项1款规定,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上诉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年过六十岁,年老体弱又系初犯、偶犯。法院对个案的判决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不是刑罚目的,目的是预防犯罪、罚当其罪、实现公平正义。上诉人是在遭受他人殴打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才进行的反抗,具有防卫性质,其造成的后果属于防卫过当,且主观上对腐蚀性溶液不知情属于过失,上诉人本身也属于受害人,伤害后果也是上诉人意料不到的。此案已过去九年的时间,受害人从新提起本案的目的是想得到一部分经济赔偿,上诉人与受害人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其目的已达到,受害人对伤残申请予以撤回并表示不予追究上诉人的刑事责任。上诉人现已年老体弱,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六年刑罚,量刑过重,不公平不公正,与刑罚的目的背道而驰。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证据使用程序性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希望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实际情况及主观恶意程度,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改判从轻判处,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来说,上诉人也是受害者。望贵院能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
x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年xx月xx日
侵权是什么意思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应该怎么写一起看看下面的内容吧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1上诉人一审被告周口市xx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xx室法定代表人吕xx职...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四
原告雷某,女,x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电话139。
被告陈某,女,xx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xx市,电话158。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宋某某(被告前夫)x年2月8日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交往2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才得知宋某某离异9个月且有育有一女由被告代管。原告同宋某某交往6个月后,被告以宋某某"妻子"的身份介入了本人的生活,多次发短息污蔑原告是"小三"、"贱女人"等等。
x年3月原告同宋某某恋爱关系的逐渐稳定,被告更加变本加厉的发短信辱骂污蔑、恐吓原告人。x年10月随着原告同宋某某婚期的临近,被告以各种身份或通过他人,打电话到原告公司进行私人信息的.了解,以应聘者的身份套取公司地址及查询原告私人信息,如原告在公司的职位,是否在居住、qq、微博等等。x年1月1日被告闯入原告同事及好友空间,并发布公告污蔑、辱骂、诽谤原告。阅览过此公告的多达100多人全是原告的亲朋好友、同事、家人。
被告单方面认为能同宋某某复合,在与同宋某某离婚的之后,为了破坏原告同宋某某恋爱、结婚,故意多次利用手机短信、网络捏造、散播谣言恶意中伤原告。被告对原告反复多次通过多种途径辱骂、恐吓、骚扰。其疯狂的举动、下作到极点的行为,给原告的生活、工作、名誉、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给原告心灵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被告的种种劣行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五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2、将孩子改判为由上诉人钱玉荣抚养。
学校侵权上诉状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书中关于第二项判决结果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决书说:_________________“鉴于原告收入丰厚,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培养孩子成人,因此本院认为孩子归原告抚养,有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于是就将孩子判归原告抚养了。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的理由不能成立。其理由是:_________________第一,上诉人一直照顾孩子的生活与学习,孩子与上诉人结下了深厚的母女情谊;而被上诉人近十年来在__________工厂担任推销员,经常出差在外,对孩子生活、学习从来不闻不问,与孩子也没有什么感情。因此,上诉人认为孩子由被上诉人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第二,上诉人经济收入也不低,完全有力量培养孩子成人。第三,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的规定,孩子判归谁抚养,应考虑孩子的意见。原审法院根本没有征求孩子的`意见,就主观决定了。孩子也明确表示,愿意与母亲一起生活。请上诉审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办事,考虑孩子的意见,将孩子改判归上诉人抚养。
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有误,特向贵院上诉,请求准予如上所请。
此致
敬礼!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六
原告,女,年月日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女,年月日生,住所地,身份证号,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当地广播广播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费用元,合计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自x年x月份以来,被告一直对原告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多次污蔑称原告在xx期间行为,并在地进行散布。作为同村之人,本着以和为贵,也多次专程或者委托母亲前往南通制止被告的诬陷行为。虽经原告及原告母亲多次制止,但被告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当地群众对此事议论纷纷,造成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也使得当地群众、甚至亲戚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原告的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同时,由于被告多次诬陷,造成原告家庭、夫妻也多次为此事发生巨大争吵,对原告夫妻感情、家庭生活也造成较大影响,使得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正义,现根据《民法通则》第101、120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法院查明真相,依法追究被告的侵权责任。
证据及证据来源
1、等人证言x份;
2、被告污蔑原告的录音x份;
3、原告及母亲往来南京南通的差旅、住宿票据份;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七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吕_____,总经理。
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大厦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董事长。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两被告停止在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中以任何方式使用原告注册商标;
2.立即销毁或处置其目前库存的侵犯原告商标权的产品;
3.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和《新民晚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4.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系“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权人,于20xx年4月7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授权,核定使用商品为各类漆料和涂料(第2类)。此后,原告以“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并一直销售标注“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的贝斯基层涂料、托普表层涂料产品,且在网站上进行该注册商标的宣传。被告上海_____公司在青岛莱西市为青岛海升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防水处理工程中,所提供和使用的防水材料上标有“_______________”标识,这种名为使用、实为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被告上海_____公司在明知“_____________”系原告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在其产品宣传册和施工方案上使用“_______________”商标,造成了对“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的混淆,也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被告上海__________公司作为美国联合涂料公司的中国销售商,未对商标在中国的注册情况尽到合理审慎义务,进口标有“_______________”商标的产品并销售给被告上海_____公司,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两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判。
原告:______________涂料有限公司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九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案由:商标专用权纠纷
原告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第147号判决,现向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要求在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第147号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5万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上海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从海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年*月*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青北路经营咖啡店,期限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期限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年*月*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万元。
法院认为,咖啡公司依法取得“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通过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根据《商标使用法》第21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至少要赔偿0万元”条例规定,原告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原告5万元。
此致
xx省xx市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海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
地址:xxx
电话:xxx传真: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被告:xxx
xxx
xxx
原告认为被告一、被告二使用与合作公司相同的名称、地址,并在对外宣传中冒用合作公司的注册商标、公司历史、冒用合作公司iso9000认证标志的种种行为,已经足以使消费者将被告一、被告二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与合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混淆。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的.规定,被告一、被告二的行为亦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合作公司多年来所取得的良好商誉。
对于被告一、被告二侵犯合作公司合法权益的上述行为,本应以合作公司名义起诉。但因合作公司的总经理xx合作公司中方股东中粤新公司董事长郑大亨同时担任被告一的股东、董事长,亦为被告二的股东郑新宇的父亲;加之合作公司的中外合作双方于20xx年11月发生纠纷,自此,合作公司完全被中粤新公司控制,无法召开正常的董事会、股东会,合作公章亦由中粤新公司掌管。因此,合作公司目前不可能对被告一、被告二提起诉讼。故原告以合作公司股东身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请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案由:商标专用权纠纷
原告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7号判决,现向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要求在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第147号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5万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上海xx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从海南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xx”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xx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年***月***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xx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xx”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青北路经营xx咖啡店,期限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xx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期限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xx”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年***月***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xx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万元。
法院认为,xx咖啡公司依法取得“xx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通过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xx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xx”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xx”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根据《商标使用法》第21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至少要赔偿0万元”条例规定,原告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原告5万元。
此致
xx省xx市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海xx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二
原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案由:商标专用权纠纷
原告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第147号判决,现向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要求在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第147号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5万元。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上海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从海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x年xx月xx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青北路经营咖啡店,期限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x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期限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x年xx月xx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x万元。
法院认为,咖啡公司依法取得"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通过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根据《商标使用法》第21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至少要赔偿0万元"条例规定,原告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原告5万元。
此致
xx省xx市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海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三
原告:杞县搬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职务:经理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西南角,电话: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及其它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二原告所有的豫b71号解放牌汽车于20xx年11月19日在稔山与粤bl4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以为原告修车为名,由原告驾驶车辆从事故现场被骗至被告所有的港口停车场后,拒绝将车辆返还给原告,构成了财产侵权。
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以诈骗罪向港口派出所报案,于20xx年1月16日经港口派出所做工作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
一、程同意将豫b71521号车辆返还给刘;
二、刘撤回对程诈骗报案;
三,对于刘停运期间的损失及程主张的停车费用双方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原告于20xx年12月9日以十万元的价格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维修损失为4010元,至20xx年1月16日在被告所有的停车场将车辆取回,当时由于被告在长期的(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月16日)车辆财产侵权情况下,车辆已经报废,只能卖给当地的废品收购公司一万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车辆损失,具体损失数额原告会在诉讼期间申请车辆损失鉴定来确定。车辆在被告非法扣押前一直属于营运车辆,扣押前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的月平均营运额为37750元,由于被告非法扣押的侵权行为导致原告无法取得营运利益,给原告造成既得利益损失应当给付赔偿。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非法的扣押行为即财产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车辆损失及营运损失,应当给予赔偿,请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并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原告:
20xx年4月8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四
1、请求判令赔偿原告_______损失______元;
2、请求判令返还原告_________(损害物);
4、请求判令被告消除______隐患,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_______元;
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被告分别系___市______大道______、_____室(______小区)的业主。
原告拥有一处______,依据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_______属于原告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被告擅自进入原告的___空间,在原告的___空间内________。在该幢建筑物的设计规划中,此处不能_______,同时,该部位处于原告的______空间内,又位于原告__________,其_____充斥了原告相对封闭又狭窄的___空间,致使原告根本无法使用专有的___空间,同时_________的________也极度影响原告房屋内居住人员的_______与________。
被告经合理催告后未能排除妨害,停止侵权行为,原告即采取自力救济的措施。此后被告又报复性的.数次擅自闯入原告专有的_______空间,砸毁原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装潢设施,违法拆除原告位于阳台空间内的________并非法占有。
原被告为_____(上下、左右)楼层的邻居,在互不妨碍各自不动产权能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不动产的使用均应依照我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被告擅自在原告的专有_______空间内____________,直接影响了原告对专有_____空间的使用权利以及正常的休息。被告____________(损害)隐患也影响了原告对专有部分的使用,同时也造成原告的财产损害。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五
被告:xx,女,x年x月x日生,住所地:xx,身份证号:x,电话: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当地广播广播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x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费用x元,合计x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自x年x月份以来,被告一直对原告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多次污蔑称原告在xx期间行为,并在地进行散布。作为同村之人,本着以和为贵,也多次专程或者委托母亲前往南通制止被告的诬陷行为。虽经原告及原告母亲多次制止,但被告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当地群众对此事议论纷纷,造成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也使得当地群众、甚至亲戚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原告的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同时,由于被告多次诬陷,造成原告家庭、夫妻也多次为此事发生巨大争吵,对原告夫妻感情、家庭生活也造成较大影响,使得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正义,现根据《民法通则》第101、120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法院查明真相,依法追究被告的侵权责任。
证据及证据来源
1、等人证言x份;
2、被告污蔑原告的录音x份;
3、原告及母亲往来南京南通的差旅、住宿票据份;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月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六
原告:广东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xx工业园,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犯原告第xx号“xx”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济损失xxx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xxx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所使用的“xxx”商标在-xxx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原告为保全证据,在被告处公证购买了侵犯了原告知识产权的玩具,其中一件是xxx,侵犯了原告第xxx号注册商标“xxx”的专用权。
被告故意销售侵犯原告上述权利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知识产权的侵犯。
被告故意销售侵犯原告上述权利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具状人:xxx
二零一xx年xx月x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七
原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原、被告婚生儿子/女儿_______________变更为由原告抚养;
2.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婚生孩子_______________由被告抚养。但由于被告的房子倒塌多年无钱重建,因此常年在_______________打工,根本无法照顾小孩,其便将小孩送到被告的姐姐家抚养。而被告的姐姐家在_______________县的农村,被告姐姐年纪较大,家庭成员众多,且农务繁忙,还要照顾自己的孙子,根本无暇顾及原被告小孩的具体生活,孩子在姑姑家也无法体会家庭温暖和关爱。现孩子已经年满12周岁,即将面临小学升初中,因被告及姐姐、姐夫文化程度都不高,无法给孩子在学习上提供指导和帮助,且农村的教育水平远没有原告所在地的__________市健全和发达,孩子的成绩始终较差。更重要的是,由于亲生父母不在身边,长期寄人篱下让孩子缺乏父爱、母爱,孩子的老师多次反映孩子的性格孤僻,严重缺乏安全感。现在孩子正处于一个探索世界和认知世界的年龄段,给予孩子关爱和正确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指引十分重要,但目前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都明显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都十分不利。
而原告现居住在__________市区,有稳定的收入,居住之地交通便利,__________市的教育环境和水平也明显的优于孩子现在身处的农村。且作为已年满十周岁的孩子,他自己也自愿要求跟随原告生活。在抚养权变更之后,原告愿意全心全意的照顾小孩,给予小孩全面的爱和稳定的生活。如果被告愿意,也可事先征得原告同意后在周末或者寒暑假等不影响孩子学习的情况下探望小孩,以让小孩身心健康的成长。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了小孩能身体和心理平衡健康成长,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望贵院依法判决并判如所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专利侵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__万元人民币;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十九
原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告:
法定代表人:地址:
案由:商标专用权纠纷
原告不服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第147号判决,现向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要求在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第147号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5万元。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上海咖啡食品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从海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图文组合商标,核准类别包括食宿旅馆、咖啡馆等。此后,原告经咖啡公司授权获得了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的独占使用商标许可权。
x年x月x日,原告与案外人万春签订《上海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万春可使用""图文组合商标在新余市长青北路经营咖啡店,期限3年,并约定加盟合同可续签,续签为3年一期,续约金为x万元。此后,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并依据《上海特许经营合同》开展经营服务。合约期限届满后,原告发现被告在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图文组合商标,与其协商未果后,遂于x年x月x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加图形"商标,并赔偿损失x万元。
法院认为,咖啡公司依法取得"加图形"商标专用权及原告依法取得的在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范围内及上海浦西范围内独占使用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通过万春与原告签订加盟合同的方式取得"加图形"商标在其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被告在加盟约定的期限内使用该商标及相关文字、标识,属正常使用。但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与原告续签合同,也未拆除相关标识及文字,仍继续使用""商标。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对""商标在江西省范围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被告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的数额、被告的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的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为5万元,根据《商标使用法》第21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至少要赔偿0万元"条例规定,原告的行为具有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原判决的基础上再赔偿原告5万元。
此致
xx省xx市高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上海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消费侵权起诉状篇二十
原告雷某,女,x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咸宁市,电话139。
被告陈某,女,xx年8月2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xx市,电话158。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造成的恶劣影响;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宋某某(被告前夫)x年2月8日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交往2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才得知宋某某离异9个月且有育有一女由被告代管。原告同宋某某交往6个月后,被告以宋某某"妻子"的身份介入了本人的生活,多次发短息污蔑原告是"小三"、"贱女人"等等。
x年3月原告同宋某某恋爱关系的逐渐稳定,被告更加变本加厉的发短信辱骂污蔑、恐吓原告人。x年10月随着原告同宋某某婚期的临近,被告以各种身份或通过他人,打电话到原告公司进行私人信息的了解,以应聘者的身份套取公司地址及查询原告私人信息,如原告在公司的职位,是否在居住、qq、微博等等。x年1月1日被告闯入原告同事及好友空间,并发布公告污蔑、辱骂、诽谤原告。阅览过此公告的多达100多人全是原告的亲朋好友、同事、家人。
被告单方面认为能同宋某某复合,在与同宋某某离婚的之后,为了破坏原告同宋某某恋爱、结婚,故意多次利用手机短信、网络捏造、散播谣言恶意中伤原告。被告对原告反复多次通过多种途径辱骂、恐吓、骚扰。其疯狂的举动、下作到极点的行为,给原告的生活、工作、名誉、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给原告心灵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被告的种种劣行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为此原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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