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成长轨迹,并为未来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写总结时,要注意语句的连贯性和流畅性,使整篇总结读起来更加自然。总结过去的学习,我发现通过制定计划和不断反思,我更好地掌握了学习方法和技巧。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要求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有组织地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5%,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30人。
20xx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xx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1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认识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责任到位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防止群体**4件23人;防止群体*械斗3件30人。
四、集中攻坚,服务群众,确保调解到位
2013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04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18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调解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民众利用调解解决纠纷,促进行业自治及社会和谐。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80万元;出资者: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金额:80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调解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提供与调解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开展与调解相关的研究、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1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制定和修改调解规则、调解案件收费办法;
(十二)决定有关调解员的聘任事宜;
(十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规定应该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必要时可以另设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电视、电话、网络会议等。未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就会议议题发表的书面意见,应记入理事会会议记录,其就理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所做的赞成及反对意见与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连续两年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视为主动辞去理事会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其他相关的事项。
本单位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7月1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镇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同志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专门办公室14个,*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事件发生。
(二)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社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大调解”中心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来访、重大纠纷和*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管理标准,确保队伍素质
(一)统一制度建设。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规范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各村均按规范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四、加强排查调解,社会基本稳定
上半年,我镇坚持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每周一次小排查,详细掌握全镇社会矛盾动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财政局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洪伦任组长,纪检组长张家慧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财政局内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财政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财政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财政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六
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半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3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下到辖区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灵秀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制度的确立。
及时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讨论。专职调不断的加强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自学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灵秀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七
xxxx年以来,x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落实县委“大调解”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要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四项工作,全面构筑了源头调处化解防线。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大调解协调中心”组织机构:镇党委书记任主任;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主任;群工办主任和司法所所长为专职工作人员;党政办、民政办、综治、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兼职成员。下设xx个村(社区)调解室。每个村调解工作室由x-x名调解员组成,每个村调解室都选聘x个专职调解员,并聘请了x名法律顾问协助开展调解工作。在村民小组设x名义务纠纷调解信息员,充分发挥组长、老党员、老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排查反馈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形成“镇—村—组”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网络。落实了人、财、物保障,确保大调解工作有序推进。
我镇建立完善了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排查预警制度、分流指派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培训考核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做到矛盾纠纷不推诿、不上交,确保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具体指导各村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村调解委员会每月要对本村的纠纷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天天排查,及时处理。
(三)落实调处责任。各村、各单位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尽可能的消化在本辖区内,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四)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配合开展“坝坝法庭”庭审工作;要求法律顾问进组入院落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综治网格化工作,由各网格管理员定期开展辖区走访,及时采集录入矛盾纠纷,畅通信息渠道。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各村社区调解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培训x次,乡镇组织培训x次,切实提升调解员工作水平。
(二)健全工作台账。镇“调解中心”建立了重大纠纷台子。各村调解委员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例会、学习、业务登记、统计、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制度。
(三)严格统一业务标准。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签字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都严格按程序走,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坚持做到既重视实体上得合理,又重视程序上得规范。
截至目止,我镇共调处了各类纠纷xxx件,调解率达xxx%,成功率达xx%,涉及家庭、邻里、劳动保障等各类矛盾,促进了辖区形势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度我镇重点确保两节两会、全国两会期间辖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全力以赴做好辖区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上半年度未发生一起进京和集体到省市上访案件。
(二)三月份,我镇重点围绕“花田x”乡村旅游节,积极做好信访风险评估和安全保卫工作。成立了风险评估组织机构,制定了评估方案,召开了意见征集座谈会,根据收集到的风险因素制定化解方案,全力确保了旅游节顺利举办。
(三)妥善处置了x村开展“坝坝法庭”庭审,公开审理了该纠纷。庭审结束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目前,判决书已下达,要求邓按照合同支付租金,并承担利息及案件受理费,邓某建并未提起上诉,但也未主动履行判决结果。我镇已协助群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但邓洪建扬言采取过激行为,已安排人员密切关注动态。
(六)积极处置宝塔村因马受惊导致部分人员摔伤突发事件。协助符合条件伤者申请法律援助,做好诉前准备。
(一)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网络管理规范,有效运行。
(二)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加大对各村调委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x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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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八
镇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同志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专门办公室14个,人民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政府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社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大调解”中心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统一制度建设。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规范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各村均按规范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上半年,我镇坚持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每周一次小排查,详细掌握全镇社会矛盾动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九
乙方:___乡__村 ___
农历20xx3月12日__和___在汝南埠镇三里桥打架一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愿意一次性付给甲方医疗费用。
二、甲乙双方表示无异议,甲方承诺以后不再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职责,并且不再追究打架对方的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职责。
三、此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均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
事由:20xx年11月14日早晨打水的过程,田瑾暖瓶破碎无意把张舒奇右脚烫伤,经户县惠安医院检查并治疗,张舒奇已基本痊愈。
根据以上情况,我校依照户县第八中学重大违纪处理办法对双方进行调解,经甲乙双方家长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2、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纠纷;
3、经调解,双方无争议,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当事人: 监护人: 乙方当事人: 监护人:
调解人:
户县第八中学 20xx年9月22日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打架纠纷调解协议书。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就20__年10月10日在上班时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人民币 1251.36元 ,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遵医嘱返回医院复查时由甲方陪同复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二
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1999年10月16日送达。
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
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
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区人民法院(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款g;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款____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
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___%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三
乙方:________
事由:_____年____月____日早晨打水的过程,田同学的暖瓶破碎无意把张舒奇右脚烫伤,经户县惠安医院检查并治疗,张同学已基本痊愈。
根据以上情况,我校依照户县第八中学重大违纪处理办法对双方进行调解,经甲乙双方家长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2、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纠纷;
3、经调解,双方无争议,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当事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当事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四
乙方:___乡__村___
农历20xx3月12日__和___在汝南埠镇三里桥打架一事,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愿意一次性付给甲方医疗费用。
二、甲乙双方表示无异议,甲方承诺以后不再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职责,并且不再追究打架对方的一切法律职责和经济职责。
三、此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均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五
甲方代表: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鉴于:
2、甲方代表的.过错行为,已经给乙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及财产损失,对此,甲方代表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代表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代表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乙方予以宽恕。
2、甲方代表一次性赔偿乙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甲方代表应在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甲方代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代表与乙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代表的任何民事责任。乙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甲方代表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上述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再要求。
5、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代表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代表的刑事责任。
6、若甲方代表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代表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代表。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呈交区公安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六
赔偿权利人(甲方):___,_,_族,出生于19__年__月__日,住____村四组。系___之妻。
__:_,_族,出生于19__年_月__日,住___村四组,系___长女。
___:_,_族,出生于19__年_月__日,住____村四组,系___次女。
赔偿义务人(乙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__,系该公司总经理
20__年_月__日晚__时左右,___在___有限责任公司(___一号矿)井下作业中不幸遇难。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间本着公平、合理、自愿、合法的原则,就死亡赔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死亡赔偿金、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及该死亡纠纷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合计63万元(大写:陆拾叁万元整)。
二、甲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于当日先行支付53万元整,剩余10万元在___安葬入土后当日即行支付。(该10万元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先行交付给___村主任___保管,___明入土后由___转帐到___帐户上)。
三、协议约定是双方在清醒意识下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签订开始履行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及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其他任何请求和主张,自愿放弃协议以外的其他一切补偿请求。
四、甲方一致同意所有赔偿款采取银行转账支付,由乙方存入到___的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中。
五、乙方只负责履行赔偿款的支付,甲方权利人之间的分配和继承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六、该协议一式5份,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各持一份,巡检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
七、该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赔偿权利人(甲方): 赔偿义务人(乙方):
协议签订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8月17日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七
事由:20__年11月14日早晨打水的过程,田瑾暖瓶破碎无意把张舒奇右脚烫伤,经户县惠安医院检查并治疗,张舒奇已基本痊愈。
根据以上情况,我校依照户县第八中学重大违纪处理办法对双方进行调解,经甲乙双方家长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2、本次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纠纷; 3、经调解,双方无争议,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当事人: 监护人: 乙方当事人: 监护人:
调解人:
户县第八中学 20__年9月22日
二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__×,男,____年×月×日出生,汉,现住__市__区__镇__村×组。职业:__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__×,男,____年×月×日出生,汉,现住__市__区__镇__村×组。职业:__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____年__月__日晚7时左右,__×在__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万余元。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__×一次性补偿__×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万×仟元;
3)__×与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__×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__×现金×万×仟元。2)在____年__月__日前,由__×为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矛盾调解工作总结篇十八
乙方:________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与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日期: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与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与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与不明确之处,愿意按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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