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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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0-27 15:19:15     小编:念青松

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情也值得总结,它们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总结应该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更加注重对解决方案的实操性进行分析。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精选的总结范文,或许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一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2.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毕后,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对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会审批;对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五)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机动车辆和大型设备的出租出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租赁协议生效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租赁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违约或有损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固定资产。

3.租赁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收缴,及时入账,不得另设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

2.各类资产的处置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上报,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并获得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卡片、账目注销手续。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财务部按照类别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明细账后,财务人员复核后记账上传数据,月末科室核对固定资产总额。

2.财务部按照类别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保管自己部门的卡片。财务部定期和各部门核对账卡物。

(一)现金管理

财务部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受开户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2.实行钱账分管制度,由出纳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

3.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具体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夜班费等;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4.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合法的原始单据逐笔记载,按顺序排号,

账目要日清日结并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借据抵现金入账,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款,不得坐支现金。

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个账户现金库存不能超过500元。

6.对人民币要认真辨认,收到假币,经办人要负赔偿责任。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存款管理原则和要求

(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各项业务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接受银行的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 2)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单位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 4)按照银行及安全部门规定,支票、密码、印鉴应分人保管,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

(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及时核对,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款的,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有记录。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二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保证评估工作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控制政策是指本公司为保证执业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控制程序是指本公司为贯彻执行质量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三、本公司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本公司评估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二是对各评估项目助理人员工作的质量控制程序。

四、本公司对所执行的独立资产评估业务,实行质量控制。

五、本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对什么单位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以保证评估质量达到相关准则的要求。

六、本公司对非评估业务的质量控制,参照本制度实行。

七、本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经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制,主管企业资产评估业务。

八、遵守执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

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执行评估程序、取得评估证据、形成评谷结论、出具评估报告时,都必须依法办理,独立自主,做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

2、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有关评估事项的调查、判断的意见表达,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不受他人的左右,不允许因个人偏见,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以正直、诚实的品质,正确对待利益各方,不允许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

4、执行评估业务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业务时,发现有关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在出具报告中予以指出,严禁为委托人出具假证明。

6、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还应确保其业务助理人员,其他评估人员及本公司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7、为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在公平竟争的环境下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公司不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首先应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定接受客户委托评估业务后,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委派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执行评估业务。

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应按指定的工作任务,在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业务情况、评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落实到每个执业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做必要的修改、补充,保证评估工作有组织、高效率的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进行研究和评价,据以确定相关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应向被评估单位报告。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根据需要,可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现场勘查等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十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将评估计划及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作出评估工作底稿。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评估证据为依据,形成评估结论,并依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十五、本公司建立法定代表人、部门经理负责的分级督导制度,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部门经理执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中适用于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十六、督导人员对被分派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在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在工作责任、所实施的具体评估、资产评估程序及目标、被评估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可能遇到的重大评估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程序的有关事项进行指导。

十七、督导人员在评估期间应履行职责,包括监督工作进度;了解评估期间出现的重大评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的职业判断分岐,必要时向有关人员以至向专家咨询。

十八、督导人员应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检查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是否按评估计划和评估相关要求进行;预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目标是否实现;工作过程及结果是否记录;评估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等。

十九、督导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及时复核:

1、具体评估计划;

2、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相关性测试结果对评估计划所做的修改;

3、进行相关性测试取得的评估证据及形成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草稿。

二十、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评估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运用所掌握的专门学识,技能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都必须随着评估理论的更新、评估方法的进步,通过统一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实践、经验交流、自学等方式,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月起实行。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三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四

(一)农村集体资产承包适用对象主要包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性资产,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企业、公益性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适用对象主要包括:由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产出让适用对象主要包括:长期投资、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产设备、农用机械、农田水利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誉、非专利技术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一)民主管理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及其实施方案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依法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注:村民代表同意,必须由代表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二)公平、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全面公开的原则,订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否则合同无效。

(三)依法监督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必须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查规范,合同审查时发包方必须如实提供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村委会章,提供人签字,包村干部审查签字),合同文本经市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审核规范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必要时乡(办)经营管理站合同审查人员应列席村民代表会议,做好会场资料的收集。

(一)资产经营流转方案拟定和价值的评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根据本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流转资产的现状,拟定承包、租赁、出让资产、资源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通途、公开招标和承包的条件、起止日期及资源性资产的边界四至等。

(二)民主程序和履行资产评估价值的确认。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方案,必须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还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价值进行民主讨论确认,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内容必须形成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后(他人不得代签),存档备查。

(三)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审核。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外部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在执行前,必须报经乡(办)经营管理站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方案制定程序、标的价值确定、条款等主要内容。经审核后的方案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法定假日除外)。

(四)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及有关资料的备案。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必须到乡(办)经营管理站备案,同时备案的还包括:资产经营流转方案及方案公示记录,有关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

在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价及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有关资产承包方、承租方、受让方确定后,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与承包方、承租方、受让方签订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合同,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发包方(出租方、出让方)负责人和承包方(承租方、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的名称及基本情况,其中资源性资产必须标明名称、坐落、面积、四至、质量等级等(应附明细表)。

(三)签订合同的日期、限期和起止日期(三者必须相符)。

(四)承包(租赁、出让)农村集体资产的用途。

(五)承包(租赁、出让)价款及支付时间、方式。

(六)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及处理办法。

(八)合同终止后的财产移交和清算办法。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必须本人签字,他人不得代签)。

(一)完善集体资产台账制度。乡(办)经营管理站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对每项农村集体资产的数量、金额、规格、形态、坐落、面积、新旧程度等都要详细记录、登记造册(由村报账员登记),并责成专人管理,资源性资产还需表明边界四至,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档案管理。

(二)实行资产报告制度。乡(办)经营管理站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对农村集体资产流转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报告,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过程中,除报乡(办)经营管理站备案以外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要同时向市经营管理站提出书面报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要向临汾市经营管理站提出书面报告,500万元以上的要向省农经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有两种办法: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其他方式承包。

(一)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发包方是集体组织经济,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方式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确定每户承包地数量时,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方式,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其他零星土地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是:

1、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也可以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2、承包对象主要是“四荒”地、养殖水面及其零星土地。

3、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承包,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运作,承包通过公开竞标、经济双方议定来确定,承包费纳入乡(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账户监管。

4、承包期限有长有短,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复垦等方法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依法收回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在未用于调整之前,采取招标、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权。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承包双方协定。

6、土地承包经营权需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才能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五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六

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资产的管理。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资产实物进行归口管理,负责资产的申请、购置、登记、维修、调配和报废等各项程序。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产的账务进行归口管理,包括入销账、折旧等。

资产的定义:本规定中的资产概念既包括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xx元人民币,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物品),也包括手机、办公桌椅等价格低,但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物品。具体指以下种类:

建筑物:房屋、活动办公室;

交通工具及附属品:小客车、小轿车;车载cd机、车载冰箱;

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集团电话、直线电话、车载电话。

各部门添置资产,需向行政办公室提交购买申请表,行政办公室首先考虑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如必须购置,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材料采购部按照有关规定购买。

购置资产的发票,必须附所购置资产的清单明细,财务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必须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并将资产的相关材料交资产管理员归档。

资产的调拨:因调配、借用等原因进行的资产转移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办理,资产转入单位负责人需在行政办公室资产台帐上签字。其他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资产进行调用。

资产的使用: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资产,使用人员应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实行资产使用责任落实到人,当责任人工作调整或离职时,须将使用的全部资产进行移交,在其办理所用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废、借出、变卖等,需由使用单位说明情况,行政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经财务部经理签字、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

因保管或使用不当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资产的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或维修,如原因不明,则对使用部门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闲置封存的资产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闲置封存的资产由申请使用部门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启动闲置封存的资产。

对车辆、电脑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同时遵循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行政办公室在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一次性清理的基础上,对资产进行台帐管理。行政办公室对各类物品进行登记,大件物品进行编号管理。物品的各项特征(如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日期、价格等)、转移记录(如转移时间、去向、使用单位签收等)以及报废记录(如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等)均在资产台帐上体现。

为了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做到资产的帐物相符,行政办公室、各部门与财务部每季末25日—30日都要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以掌握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资产,保证账物相符,对于盘亏、毁损、报废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总裁,经批准后做报废核减资产台帐处理。

行政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要每月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做出处理。

附件1、资产登记表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七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八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

一、存货

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

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判断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六)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金融资产的减值分以下类别进行判断: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极小的款项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在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司的经营活动经常是在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尽可能的计量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和化解风险。

本制度旨在提请经营班子审慎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公司也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关职责,使本公司更加规范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定有变动,以国家法规为准,届时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补充。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九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目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项目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5、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为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公司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内部单位价值较高(一般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价值尚未达到该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与公司日常销售业务、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有形资产。

(三)行政人事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监督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下发、使用、回收和清查等工作,并有权对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和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协助行政人事部门共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每季度会同行政人事部门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彻底清查盘点。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有权不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一)购置原则

行政人事部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直接负责部门,有责任对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前作充分的价格调研,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货单位。

(二)购置申请

各部门如需新增购置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如原有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不能使用而报废以及固定资产发生丢失,需要重新购置时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申请购买。

(三)入库和领用手续

固定资产运到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仔细验收。验收无误放入库房,并开具固定资产入库清单,验收人签字确认(黑联留底、红联行政台账、绿联交财务入账)。

固定资产分发到各部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并由领用人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四)供应商结款

行政人事部确认固定资产准确无误后,在供应商要求结款时将供应商带到财务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务视情况而定)、如有相关购置合同的还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如有供应商发货清单的也一并附上,如需转账付款的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

(一)固定资产的移转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相互调拨时,需经行政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移转。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移转。如两部门协调好需移转时,口头通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案。行政人事部门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台账并通知财务部调整帐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及丢失处理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据鉴定意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对非正常报废和丢失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根据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示,对非正常报废或丢失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固定资产报废(丢失)审批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残体,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三)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及出售

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登记并安排存放,以便资产的再利用和调配。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行政人事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处置;若出售,处理所得款项须交财务部入账。

(一)责任分工

公司员工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电脑等)由直接使用人负责该资产的正常使用与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展示厅内设备除外)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管理,展示厅内设备由项目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二)日常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归类编号,并由使用部门配合在固定资产上粘贴标签。使用人应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平时应爱惜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公共场合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性能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进行维修和维护,以免导致彻底报废。

公司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对外出借给私人使用,如需出借使用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出,并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否则照价赔偿。

员工离职或调任时,必须进行固定资产交接,确保固定资产形态完好、使用性能正常。

(一)对账

由行政人事部门会同财务部每季度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事先对账,保证财务部总账明细账和行政人事部固定资产台账相符,发现问题并即时解决。

(二)盘点

对账结束后,由财务部会同行政人事部进行实地清查盘点,盘点时,不仅要清查固定资产数量,还应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对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各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二

负责进行物流和配送市场分析工作,获取当前或者潜在的供应商以及竞争环境的数据

负责进行物流配送商合同的谈判和议价,并提供专业方面的建议

做好物流配送商的开发和选择工作

负责建立和维护与物流配送商的沟通体系

负责进一步开发新的配送渠道

负责物流配送商的评估工作

负责物流配送商的绩效分析、评价和绩效优化系统的建立和执行

协调与炼厂关系,确保及时获得油品配送信息

负责根据各炼厂的调运需求将承运商/单车安排到不同站点

负责追踪配送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配送车辆及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负责收集各驻站对承运车队/车辆服务的反馈意见

制定部门统计范围、统计方式、统计口径等统计制度和体系

编制各项统计报表的模板

负责车辆统计、台账、日报表等传递和上报工作

负责公司物流商档案的存档工作

负责公司物流商档案的使用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根据安全检查情况给承运车辆开具提货单

做好单据保管工作

负责及时向大车队通报自有车辆和合作单车的'日常行驶及调运情况

负责第三方配送的数量管理,包括防止偷货、防止换货、运输损益管理等

负责运输数量及质量争议处理,参与与地方交管部门的关系维护

定期对数质量纠纷进行回顾分析,不断提升对承运商的管理能力、

负责分公司机关的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及安全培训工作

负责监督调运过程的安全,定期不定期检查装运现场安全工作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运商车辆安全

负责分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理,并监督处理落实情况

负责对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明确本部门各项工作分工

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业务和行政事务对内、外关系的协调与处理

积极配合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牵头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学习、研究国家政策、上级单位和领导指示精神,开展业务学习,提升职工素质和工作效益

编制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按照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支出

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管理和工作考核评定

负责本部门各类办公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部门协作关系、

内部协调关系、工贸公司安全保卫部及公司所属各部门、驻站、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三

应收款的管理

应收款管理包括应收费用、往来帐清理、应收票据管理以及坏帐损失的确认等,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小区负责每月对当月发生的水电气费、物管费的催收工作,编制各项费用的应收款统计表,并于每月25日向财务部和经理报送,报表必须如实反映当月费用发生总额,实际收回总额,尚未收取总额。

(二)、财务部据各小区报送应收费用统计表,对应收费用实行建帐管理,明确费用追溯责任人。

(三)、各小区管理处应在小区内公开小区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责任人及公司专用收费凭据,密切与业主沟通收费相关事宜,避免小区收费与业主自行交费的脱节,同时需制定相应激励政策,以有效防止各项费用的错收、漏收和截留,保证公司资金不受损失。

(四)、财务部需不定期地上门向业主询问交费情况,以抽查各小区的收费管理情况,若抽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提交经理及授权人处理。

(五)、财务部必须定期核对和清理公司的往来款项。

(六)、对坏帐损失的确认必须依据《会计法》,按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逾期三年的呆帐可报经总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加以确认。

采购及库房管理

(一)、实物采购管理

1、各小区及部门在每月25日前统一制定下月所需物品计划,交予库房管理员,经与库存实物核对后,统一按以下格式制定下月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表

编制单位:xxxxx所需时间:x年x月

采购物品需用数量预计单价预计总额需用时间使用部门及用途需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xxx库管:xxx审批人:xxx

注:该表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留存,一份交财务部。

采购计划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库管复核,经理审批后方能交公司采购员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物品,特殊原因需由经理审批。

2、各小区及部门当月所需的非常用物品及油料由部门主管填写'请购单',并经公司经理签字后交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表'或'请购单',按所需时间采购物品。

4、采购人员经公司经理批准可借支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的使用需受财务部出纳的.监督。

5、所有采购物品必须经库管人员清查、验收后入库,库管人员开具'入库单',直接交付使用的采购物品由库管人员出具'验收单'。财务部凭据有效发票和库管开具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予以报销。

6、月末财务人员定期检查采购人员所报'采购计划表'及'请购单'是否与库管人员开具的入库'或'验收单'相符。财务人员应做好该项原始凭据的审核记录,以备经理抽查。

(二)、实物的验收入库和退库管理

1、库管入库时需仔细清查、验收实物,并核对实物同购货凭据上所记载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开具'入库单'。

2、直接交付使用的采购物品,库管人员仍需仔细清查、验收实物,并核对实物同购货凭据上所记载的品种、数量、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出具'验收单'。

3、实物退库必须填写退库清单,库管按相关财务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按折抵后的价格填写'入库单'。离岗员工在退回领用衣物、办公用品时,必须保持实物干净、无损方可退回。

4、库管人员需按月归集和统计'入库单',月末与财务部对帐。

(三)、实物的领用管理

5、各小区及部门在库房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方能在库房领取物品。

6、领料人在领取物品时严格按领料单上所填实物数量领取,出库实物经领发双方核对无误后,由领料人签字领取。

7、领用易耗品(如:保洁用抹布、灯泡、有外包装的清洁剂等)必须以旧换新。到期需更换工作服的员工,需书面申请服装更换,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

8、库管人员需按月归集和统计实物领用单,并交财务部作帐务处理。

(四)、实物的保管管理

1、入库实物需分类堆放,标明品类。库管按月检查库房实物,保证物品的存放安全。

2、对过期或变质的物品应及时登记、隔离,月末做统计报表经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作自然损耗处理。

3、未经库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任意进出库房。

4、库管人员对库房存放的实物负完全保管责任,如因遗失或无故毁损而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库管负赔偿责任。

(四)、实物的盘点管理

1、每月25日为库房盘点日,库管必须逐一对实物进行盘点,财务部出纳监督盘点。盘点日内,库房不进出任何物品。

2、库房盘点需逐一核对库房登记帐与盘点实物是否相符,做到帐实相符,清点完毕需编制库房盘点表交财务部对帐。

3、财务部会计据盘点表核对会计分类帐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吻合,会计应及时查明原因。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差异可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其他原因均需追溯责任。

其他有形资产管理

(一)、凡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即是公司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有形实物视为低值易耗品,以上两项均是公司的有形财产,属于公司有形资产管理范围。

(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需按件设置卡片,并在实物上标明公司所属标志。

(三)、根据有形资产的使用部门、放置地点及其性能划分管理责任人,负责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做到实物资产有归属,资产使用有记录。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四

凡属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通讯设备、专用设施设备、维修工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均属于本规定管理范围。

2、为便于各管理处日常工作,对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下的资产,各管理处可直接批准购置。

3、所有经批准购置的资产购入后,一律需办理入、出库手续,并进行资产登记、落实资产使用人及责任人。

1、各部门(管理处)领用的财产物资,须凭采购申请单留底联从仓库领用;

2、仓库发出时,应填写出库单,同时进行登记资产使用人或资产责任人(公用资产的资产责任人一般为各部门负责人)。

坚持'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无偿使用、有偿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1、各项资产的实物使用、保管、转移的登记管理在各管理处仓库;

3、对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财产物资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使用人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能及使用情况,::按有关技术指标的规定,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严禁超期、超负荷运转,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提前报废,从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为严格交接手续,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所属员工调动、辞工、离职,必须办理好个人经管财产物资的资产移交手续,由仓库根据资产登记底表验收签字。如发生拒不移交、私带公物或人为短少、丢失、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经济损失。金额巨大的,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五

1、社区村委会凡购买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施一般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家具设备和应该列入管理的图书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凡不能列入固定资产账目的低值易耗品,结算中心和居委会同时要进行登记,以便年底盘点。

2、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从紧掌握。购买专用商品,必须执行先报告后采购的原则,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购买。不得擅自购买。

3、对于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社区村委会应开出收据交于结算中心会计按评估价入账。

4、凡日常修缮房屋的,需上报街办经济科专人进行现场查看后方可执行。对于社区建设需要修建及装修房屋的,居委会必须先拿出工程的概况、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等指标,通过区招投标中心向社会招标。达不到进区招投标中心标准的中小型维修,需经街办招标领导小组通过后才能进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付款。

5、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并建立资产管理卡,责任到人。干部如有调动应办好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公物随调动带到对方单位或占为已有。

6、要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和结算中心主管会计进行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7、社区的房屋出租,必须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且房租收入不能低于同期周边价格的5%。对于特殊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应由社区主任协同出纳每月统计出租情况及金额,两人签字后上报结算中心备案核查。中心主管会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对。

8、本着财务公开的原则,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社区房屋出租合同应按照街办提供的统一格式拟定。对于除房屋出租合同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必须在草拟后交街办司法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行文。社区主任作为单位代表与承租方主要负责人签订。每月由出纳收取相应租金。特殊情况下其他代收人代收的租金等收入,应在当日内及时向出纳结清或进账。

9、社区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一式伍份,贰份承租人留存,贰份社区村委会留存,壹份交由结算中心审核备案。合同发生变更或重新签订后,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主动上交结算中心。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鉴证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社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主要责任是宣传国家运输政策,监督车辆的运行和企业制度的实施,预防和查处经营中以权谋私,以车谋私等贪污行为及损害企业利益和形象的.违纪行为和人。

重点工作是预防和查处司乘人员利用职权谋私、贪污票款、收钱不给票,少撕票、收售回笼票、滥用车票、漏开、多开、少开票据、涂改凭证等损害公司利益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监督服务规范言行的实施。

公司稽查人员当日收集材料报告公司安全稽查部审核,并作处理意见,由公司安全稽查部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综合事务部对处理决定发文反馈到各主管部门及财务管理部,各部门通知到个人。

(一)稽查工作可采取明查、暗查、定点、流动查、多路查和行业联合检查等形式。

(二)执行稽查任务时,必须两人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和材料取证工作,及时作出处理报告,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稽查人员不得私下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和人,经济处罚金额必须上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并开具财务收据,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对稽查人员直接作出下岗处分。

(四)稽查人员每月上路稽查不能少于15天,日班稽查率达到60%,并做好稽查日志,月底汇总一次违纪情况,拟出公文初稿,报安全稽查部,安全稽查部递呈总经理,总经理签发意见和发文决定,由综合事务部发文,及时处理和通报。

(五)稽查工作人员必须与要处理的当事人当面指出其违反稽查管理的违纪行为。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城市公交运营源头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管理。特制定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交车运营安全工作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公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指导公交安全运营的职责。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公交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公交安全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公交企业是公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公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日常安全检查、营运动态安全监管、隐患排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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