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学小论文题目(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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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学小论文题目(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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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一

法社会学是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的是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门学科既涉及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包括影响法律的因素以及在社会中对法律的接受和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在学习法社会学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和相互影响,同时也对法律的本质、价值以及其与人类文明发展的密切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首先,我认为法律的最根本的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保障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人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尊重法律,因为法律是一种公正和公平的说服力。同时,法律规定的条文不仅要适用于强者,而且也适用于弱者。因此,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要在维护社会公正的前提下,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的利益。

其次,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必然会对法律的形态和内容产生影响,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又会对社会的运行和发展产生诸多影响。法律是在社会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而社会因素制约着法律的实施和运行。因此,应该在法律的结构和内容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其更符合实际需要,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法律效力和法律执行的问题。法律只有在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后才能发挥作用,而这需要法律在实施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和应用。只有当法律在实施中得到公正、公平且有效的执行时,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法律的存在,往往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决定的,因此法律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多种多样的。对此,我们需要通过深入研究了解各种情况,不断推进法律的改革和完善。同时,我们还需要在法律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发挥群众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在学习法社会学的过程中,我认识到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重要性,并且认识到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核心价值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够进一步了解法律的真正意义,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创造更加公正和公平的社会。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二

2.《社会学主要思潮》雷蒙.阿隆华夏(或上海译文)出版社

3.《西方社会学》w.d.珀杜河北人民出版社

4.《社会学理论》d.p.约翰逊国际文化出版社

5.《现代社会学理论》马尔科姆.沃特斯华夏出版社

6.《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乔纳森.h.特纳华夏出版社(及天津、浙江)

7.《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下)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社会学十大概念》让.卡泽纳弗上海人民出版社

9.《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马克斯.韦伯上海人民出版社

10.《十九世纪的思想运动》乔治.h.米德中国城市出版社

11.《通过社会学去思考》齐尔格特.鲍曼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2.《社会学二十讲》亚历山大华夏出版社

13.《世纪末社会理论》杰夫瑞.c.亚历山大上海人民出版社

14.《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5.《社会学的想像力》赖特.米尔斯三联书店

16.《社会理论与现代性》尼格尔.多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7.《结构主义的视野》汤姆.r.伯恩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8.《实用主义与社会学》爱弥尔.涂尔干上海人民出版社

19.《社会学与社会组织》米尔斯、帕森斯等浙江人民出版社

20.《社会学思想名家》刘易斯.a.科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三

1.“乡土本色”产业的概述

依据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对“乡土社会”的阐述,结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得出:当代“乡土社会”是一个保留有传统安土重迁观念的熟人社会,这样的社会有着地域性强烈的文化习俗和生活经验,并构成了当地的“乡土本色”,“乡土社会”注重对“乡土本色”的传承。同时这个社会的新一代正在兴起,使得整个“乡土社会”已然有了自我有机更新的需求与可能。而发展“乡土本色”产业正是一种有机结合以上特征,实现村镇产业现代化的规划途径。其更注重“乡土本色”这一本质,而非侧重于外在表现形式,因而区别于“乡土化”。

2.“乡土本色”产业发展规划途径

2.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探索

2.1.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的产生背景

在过往城镇化过程中,乡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但小城镇“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规划模式,往往使原有村民远离了耕地,提高了村民耕地成本,村民逐渐没有务农的意愿,纷纷投身非农产业,耕地得不到的充分的耕耘,导致占补平衡虽然实现了量的平衡,却在质的平衡上出现了问题,在事实上导致了耕地的减少,也使得“乡土社会”失去了原有不同于城市的田园风貌。农业的三产化途径正是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留住田园风貌,保证耕地质量为出发点的一种探索。农业三产化的提法早在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有所涉及,当时即强调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除了生产功能之外,还具有社会功能、历史传承功能、文化功能等。温铁军曾指出,只有把二产化、车间化的农业改造成具有三产化开发条件的农业,才是包含了一、二、三产多个产业门类的现代化农业,才有条件改变过去在生产相对过剩条件下过多强调二产化的农业,也才能改变二产化农业的双重外部性,即面源污染和食品的不安全问题7。

2.1.2“农业三产化”新途径——地产绑定农业

以湖北省大冶市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例,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约为15平方公里,而在湿地公园周边存在着大量的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都零散分布于湿地周边,若采用典型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小城镇规划模式,将面临土地整理的巨大困难,并且将造成村落形态的破坏。不难想象,若将村民积聚于小城镇,大量的村民必将远离自己的耕地,同时作为载体的居住形态遭到破坏后,“乡土本色”更是难以有效传承。但若采用“地产绑定农业”的新型农业三产化方式,则有望实现当地经济发展与“乡土本色”有机传承的双赢。

2.2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模式

2.2.1“乡土工业”的思想内涵

农业从来就不是“乡土社会”中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在“乡土社会”中,“农工相辅”的生产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自然经济男耕女织的传统就已经表明,除农耕外,手工业同样是中国传统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11因此几乎每个村落都会有自己传统的手工业,这样的工业代代相传,村民们以此为生,技艺也愈发精湛,逐步成为了当地标志性的文化内容。而随着现代社会工业的迅猛发展,现代工业强劲的生产力使得很多传统的手工业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甚至导致其传统工艺失传。而主动应对时代变化的一些村落,则将自己的传统手工业外迁至临近城镇以设立工厂,青壮年也随之离开耕地进城务工,这些无疑都是对“乡土社会”的`“损蚀”。

2.2.2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规划模式

而中国城市化率迅速提升的今天,为进一步发展当代“乡土工业”带来了契机。广布中国大地的小城镇为城乡之间构建了更为完整的联系平台,而当代电子商业的迅速崛起,网络购物平台的广泛普及,物流行业的日趋成熟,都使得“乡土工业”的产品不再依赖于积聚度高的实体交易平台,从而更容易走出村落,走向广大的国内市场,甚至走向国际市场。事实上,当代发展“乡土工业”的尝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开弦弓村为例,其传统的蚕丝工业不仅没有在与西方现代化工业的市场竞争中失败而消逝,反而通过工厂的社区化,进而走向大型工厂的本地化,使得这一传统工业成为了开弦弓村最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大幅改善了开弦弓村村民的生活水平。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887元,远远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甚至超过了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的17226元12。其工业的贡献率在年就达到了87.2%13,已经成为了全村的支柱产业。同样,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的尹解元村更是在发展“乡土工业”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全村以祖传石雕手工业为核心产业,创立了多所石雕公司,借助当今发达的物流行业、电子商业、网络购物平台,将石雕销售到了全国各地,在国内成功地打响了尹解元的石雕品牌。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村人均收入已接近10万元,其中上亿元的就有两户,千万元的更是有二三十户。这些村落的成功,无疑都是对当代“乡土工业”发展前景的注脚。

2.3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发展模式

2.3.1基层村镇第三产业“乡土本色”的发展途径

由于中国大地上小城镇的建设如火如荼,村镇第三产业普遍有了发展基础和载体,增重第三产业比例有利于优化基层的产业结构。村镇的第三产业发展目前主要是以旅游产业为龙头,餐饮、交通、商业服务业等紧随其后。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亦是村镇的朝阳产业,若深度挖掘基层村镇“乡土本色”,包括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脉等,并予以有机的传承和开发,文化产业将释放出极大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2.3.2.1基层村镇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从已有的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案例来看,旅游产业对于“乡土社会”来说往往是双刃剑,即虽发展了经济,却“损蚀”了“乡土社会”。如某些传统古村落都在旅游产业的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然而其“韵味”,即“乡土本色”却在商业氛围过度蔓延、游客管理日益失控、项目盲目迎合市场等因素下逐渐褪色。而乡村旅游的核心旅游资源正是它的原真性,所以我们应针对目前不利于“乡土本色”传承的情况进行改善。

2.3.2.2以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

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模式鉴于以上两方面,我们在国外的乡村旅游模式中找到了相关经验。从生产者行为来看,法国的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其生产者模式的构成同样是“政府、农户、协会、企业”这四者。但其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即村民),他们在经营农业的同时利用农业资源开发旅游产品15。没有人比村民更了解自己村落的风俗、文化,并且村民是旅游产业的主要受益者,这个思想跟费老“乡土工业”的思想吻合。但没有企业资金的注入,村民能有自主开发的启动资金吗?笔者看来,随着“还权赋能”16的政策推广开来,村民的耕地、宅基地、林地等产权界定清晰后,其交易成本的减少,可以使其更容易进入市场交易,这将为村民带来可观的资金收入17。那么村民是有望自主开发和经营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的。可是如果村民也“趋利迎合”游客,放弃原真的本地产物,引进外地,甚至城市产品或项目进行经营呢?协会将在当地政府政策指导下制定乡村旅游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另外,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村民的桥梁,也将为村民提供咨询培训、网络信息平台、营销服务等。企业则是乡村旅游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联系村民与游客的桥梁,也是重要的旅游服务供给者,例如开发乡村文化主题的创意旅游产品等,以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力。不依赖企业投资的政府则采取社区为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提供资金资助村民,并提供政策支持,保证经营主体始终是本地村民15。这一套体系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保护旅游产品的原真性,这与保护“乡土本色”的思路是一致的。

3.结语

纵观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发展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村发展的关注,往往受到忽视。笔者立足于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土社会”的产业规划做出了相关探索与思考。分别对农村三次产业的发展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初步探索了“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模式体系。该体系从宏观上把握了其核心目标——挖掘“乡土社会”自身特征,即“乡土本色”,探索“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途径,实现基层村镇产业的现代化,并以此反哺并支撑“乡土社会”的发展,使其“乡土本色”得到有机地传承,构成良性循环。而具体到微观层面,乡村发展问题往往更为具体,如具体到农民所有的林地、耕地、宅基地等确权问题,不同地区人文、政策环境细微差异等等,以上“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的构思能否落实,并实现对“乡土社会”的有效保护,还有待实践检验。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四

2. 网络环境下大学生自主学习行为的现状研究--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为例

3. 在华韩国留学生文化智力对文化认同的内隐影响研究

4. 大学艺术与礼仪教育渗透研究

5. 读懂“90后”才能获取真正的生力军

6. 高校学生自杀原因分析及对策

7. 关于综合性大学开设礼仪课程的探索

8. 信任与公平:青年社会心态的区域比较

9. 浅析生态社会主义思潮对大学生的影响及对策

10. 试论专业化. 职业性社会工作推进的必要性与发展趋势分析

11. 高校“公共关系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几点建议

12. 民族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社会价值人际交往发展需求研究

13. 民国时期女大学生婚姻观研究

14. 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诉求的课程实训模式--以公关课程为例

16. 影视作品对当代大学生婚恋观影响的实证研究--以河南省部分高校为例

17. 穗. 港两地青年学生的交流与融合

18. 90后男大学生穿着行为分析

19. 双语教学在社会工作专业的应用性分析

20. 罗振宇:我看到的世界

21. 基于网络大数据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进展

22. 对高校经济统计基础知识的研究

23. 统计学专业就业难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研究

24. 基于社会认同理论的社工大学生专业认同研究

25. 新常态下社会思潮的存在逻辑与新表征

26. 大学阶段数据分析师的培养研究

27. 社会工作如何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

28.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失现象的探讨

29. 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亲环境行为探讨

30. 高职院校开设礼仪课程的意义探析

31. 中国当代社会心理学发展的新方向

32. 实践性教学在女性学课程体系中的运用

3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声望排序及变迁研究

34. 基层电大统计学原理教学辅导改革初探

35. 社会信任对网络公民参与的影响--以大学生网民为例

36. “小组工作”方法运用于课堂教学的实践报告

37. 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

38. 对高校礼仪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考

39. 性别意识与女大学生就业质量--基于福建省五所高校的调查

40. 国外青少年移动网络通讯设备使用情况研究综述

41. 甘肃省大学生自杀意念与羞耻感. 述情障碍. 领悟社会支持的关系

42. 农村大学生“诉贫伤害”的社会学分析

43. 受怀旧风影响的大学生恋爱观

44. 关于提高开放电大“统计学原理”教学效果的探讨

45. 论大学生手机成瘾行为的原因

46. 家庭依恋模式对杏林学院大学生网络成瘾的个案研究

47. 当代女大学生性行为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综述

48. 大学生亲密关系暴力的相关研究评述

49. 社会工作人才保障激励机制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50.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对大学生“低头族”的启示

51. 湖北高校大学生社交媒体使用状况的实证分析

52. 微信对大学生人际交往影响的调查与分析--以新疆农业大学为例

53. 改进当代西方社会思潮的教学方法及其意义

54. 信息化环境下应用统计学实践环节教学改革的研究

55. 论当前我国社会的四种非理性文化心态

56. 微时代环境下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网络共同体”研究

57. 信息技术女性用户对信息技术设计的影响

58. 关于高校“统计学”课程的教学满意度评价

59. 大学生亲子关系与朋友关系的相关研究

60. 常见校园犯罪的法律说明及其预防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五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以下是“旅游专业论文参考文献”,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1、谢冽.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刍议[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杜炜.导游业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3、任燕.旅游道德认知与旅游伦理教育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7.

4、樊飞.导游回扣与薪酬机制设计研究[d]扬州大学,2009.

5、仝红星.优秀传统文化与导游修养的提高[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6、尹燕.当代导游知识结构优化的'初步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5.

7、冯耕耘.导游员自我效能感量表的初步编制及其运用[d]南京师范大学,.

8、张红娟.导游职业倦怠成因及其对策探讨[d]华中师范大学,2008.

9、付冰峰.论导游语言的修辞策略[d]湖南师范大学,2007.

10、阙庆华.论导游言语交际中合作原则的运用[d]湖南师范大学,2008.

11、谢新暎.浅谈数字法在导游语言艺术中的妙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

12、周丽玉,王坚.导游人员的职业倦怠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9.

13、殷群.从现场导游考试看学生导游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j]大理学院学报,.

14、杨培玉.导游专业学生导游应变技能培养的必要性及其方法[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

15、王晓云.中职《模拟导游》教学法探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

17、王艳.浅谈职业学校旅游人才培养[j]经营管理者,2009.

18、王珍曙.高职高专导游专业学生讲解能力的培养——导游讲解十二法[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

19、任春.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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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周国忠.关于建设高素质导游队伍的思考[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

28、谢冽.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刍议[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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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刘秀丽.浅析wto与山东省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培养[j].内江科技,2009.

31、梅琳,吕金兰.基于心理契约导入的导游人员管理探索[j].现代商贸工业,2009.

32、郭英杰.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权及其法律保护[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9.

33、殷国聪,杨霓.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

34、于萍.解析导游人员的继续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09.

35、杨环焕.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问题初探[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六

社会学是纯学术的

大学里有许多纯学术的学科。之所以这些学科是"纯学术的",是因为它们只存在于大学之内,并且研究者和辩论者聚集在此探讨问题。之所以还是"学科",是因为它们大多已经有一段很长的历史并积累了很多知识传统,因此都有系统而且严谨(因而是"学院派的")的研究视角。哲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物理学、数学、艺术通常都被认为是纯学术的学科。

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关注的焦点,其中所使用的视角都极为不同,每一种视角都研究现实的不同侧面。因此每一种视角都会强调一部分东西而忽略另一部分。心理学关注个体的发展,化学将现实看做化学物质的混合物,生物学将世界理解为基因和环境。没有任何一个单独的视角可以面面俱到地把握现实的各个侧面,但是每一门学科都提供了有用的视角。

社会学是一门纯学术的学科,是一门存在于大学中的学科。它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有人认为更早)。它已经积累了很多知识,并发展出一整套观察和理解世界的系统方法。对很多人来讲,社会学是一种很有用的视角;对有些人来讲,社会学提供一种激情,因为它总是能够促使人们把它应用到现实生活与自己的经历之中,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他们看待世界的视角。

社会学关注社会现实

社会学试图理解人类这种存在物,它关注我们所经历的社会生活。社会学并不是将个体的个性视作其行为的缘由,而认为社会互动、社会模式(比如角色、阶级、文化、权力与冲突)以及持续的社会化是个体行为的动因。比如,社会学家会观察人们在互动中演化出来的各种规则与预期以及他们所共享的价值观。社会学家注重个体作为"学习者的角色",即他们在当代美国社会是如何变成"中产阶级",成为一个标准的男性或女性,这一演变过程在历史上又是怎样的。我们注意到,当行动者处于不同的群体或组织中时,他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变化,他们受到这种不可避免的社会化过程(组织中的人们塑造他们的企图)的影响。社会学始于这样的一种理念,即人们在其生活的社会情境之中被理解,他们都是会受到互动、社会模式与社会化影响的社会性动物。

大多数人习惯于从心理学的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他们会认为行动应当是从个体特征而不是互动或社会模式的角度加以理解。从这种视角出发,人们会将某一宗教教派的大规模自杀活动的原因归结为宗教狂热主义或者有吸引力的领导与非理性的病态追随者导致的。虽然这确实解释了一部分原因,但是社会学家相信任何一个宗教群体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社会类型、一种有着共享文化的有组织的群体,在其中个体之间通过社会互动相互影响;或者被理解为一种结构,人们在其中占据各种位置并根据自己所应扮演的角色采取行动,以符合他人的期待,由此受到一种权力结构的影响,就像其他社会群体一样。我们也可以从另外一个例子中看出这种差别。社会学家一般不关注那些进监狱的人身上具有什么特点,而是对他们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更感兴趣:穷人的"社会位置"如何影响犯罪行为;社会中的权力在判定犯罪行为时所发挥的作用是什么。社会学家会研究犯罪率,社会中法律和罪犯的角色,社会中惩罚与矫正的历史与理念,犯罪惩罚体系的运作及其在维持秩序和(或)保护社会的财富与权力中的作用。

因此,社会学是一种视角,是一门纯学术的学科,在社会情境之中研究人类。

社会学提出三个问题

从社会学诞生那一天起,社会学家就一直试图理解人类的本质--人是什么?法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答案:人类是在社会中被社会化的。社会构成了我们的本质。我们遵循社会的准则、道德观念、真理教导与价值观。从某种意义上讲,个体变成了社会。查尔斯•库利和乔治•赫伯特•米德这两位知名的美国社会科学家强调,人类自生来就处在未完成的境况之中:人类的本质是习得的,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获得的。互动伴随着人的一生,所以当遇见不同的人、遵循不同的规则和理念的时候,我们总是在变化。通观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学家一直专注于人类本质这一问题,最终形成的答案是:人类是社会的、社会化的、伴随着社会互动而不断在变化的。

是什么东西将社会统合在一起的呢?秩序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人们可以合作?这是社会学关注的第二个问题。很多人将这个问题称作"秩序问题"。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一开始不需要做很多事情,但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展开,我们开始学习社会中的生存之道。社会的运作方式变成了我们自身的生存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我们理解社会秩序的起点,但是事实比这更加复杂。秩序通过我们所建立的社会模式,我们所创造的规则、真理与结构得以形成。秩序通过家庭、传媒、学校、政治领袖、宗教得以维持。仪式、规则、惩罚以及持续不断的互动支撑着秩序。卡尔•马克思,另一个早期重要的社会学家指出了强力与操控对秩序形成的重要性。马克斯•韦伯关注合法性权力的角色,这最终意味着秩序在社会中得以形成,是因为人们愿意服从那些他们认为是代表着社会的人和事物。大多数社会学家关注社会秩序的本质问题。

第三个问题也是将社会学统合在一起的问题:为什么社会中会存在不平等?其结果会是怎样?社会不平等是否内在于社会组织之中?它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得以维持的?社会不平等可能带来什么问题,它是如何影响个体及其行为的?马克思认为不平等存在于所有的阶级社会之中;韦伯认为不平等持久地存在于任何组织之中。有些社会学家认为不平等是达成秩序的必要条件,所有的社会学家都认为不平等是导致变迁的重要原因。社会学家常常关注不平等得以维持的条件与方式及其对个体的作用。许多社会学家认为不平等是社会不公正的来源,几乎所有的社会学家都认为不平等存在于所有社会组织之中。

当然,将这门学科统合在一起的还有另外的一些问题,但是这三个是最为基本的。认真地探究这些问题会使你从一个比较好的起点理解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内容。

社会学是一种视角,是一门纯学术的学科,关注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类。社会学认为人类的本质之中最为核心的是其社会性的一面。社会作为一种秩序不断地发展演变,不平等对于理解社会与社会问题是一个关键点。

社会学是一门科学

纯学术的学科有一些是科学,另一些则不是科学。自从社会学诞生的那天开始,社会学家都认为社会学是一门科学。然而,作为一门"科学",其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在此,我们试图通过揭示五个方面的原则来描述何为科学。

第一,科学的目标是通过审慎的、规范的方式理解世界。虽然科学通常被用来改变世界以及解决问题,但是其首要目的仍然是理解世界。科学之所以得到发展,是因为很久以前人们就认为对于世界的偶然性观察通常是被误导的、不正确的。科学试图控制个人的偏见,并且超越这种偶然性观察。认为社会学是科学也就是意味着宣称社会学试图以一种审慎的、规范的方式理解人类。

第二,证明是科学接受某一理念的必要条件,并且这种证明必须是经验的。人们在生活中通常经历一些非科学的事情,比如一些智者会告诉你什么是不好的,你的经验会提醒你哪些观点是不好的,你的直觉认为某些事情是不好的。社会学这门学科所积累的一些观点,也就是本书中的大部分观点,是通过长久以来累积的证据慢慢发展而来的。这些证据必须是经验的证据。这就意味着证据必须是通过人类的感官能够收集到的。通常我们会认为这些证据必须是可观察的。科学不同于宗教,后者是基于信仰、权威的理念,有时会是不合逻辑的。科学也不同于一些非科学的学科,比如哲学、数学,这些学科是建基于一种很好的逻辑之上的。逻辑当然是科学视角的一部分,但是科学家试图追求更多的东西:经验观察是证明的基础。社会学与其他科学一样,发展出一系列检验工具,比如实验、调查、访谈、个案研究、数据分析。因此,其研究结果必须是可观察的、可与他人共享的。

第三,科学应当被认为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学者们相互检视、批判对方的工作,不断辩论,以此建构知识主体。社会学与其他学科一样,学者们聚在一起互相讨论彼此之间的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并出版著作以便更多人加入讨论。

第四,科学尝试一般化。科学家们努力超越具体的情境,以此将他们的研究结论与其他情境建立关联。科学家们将疾病、重力、动物、植物、星辰以及人类一般化。社会学则将角色、少数群体、革命、社会变迁、阶级、社会权力、家庭以及宗教等一般化。人类是自然存在的一部分。虽然所有的事物本质上都是独特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可以仰仗我们的智慧做一些一般化的努力。社会学尝试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一般化努力。

第五,科学尝试对事件进行解释。真正的科学会告诉我们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某类特定事件的影响因素本质上是什么。比如,韦伯观察到基督新教是如何影响资本主义发展的,涂尔干观察到低度社会整合是高自杀率的重要原因。社会学家试图解释犯罪、教育成就、社会变迁及冲突等现象的原因。他们同样也揭示了种族主义、男权主义、贫困、社会化、社会角色等对其他现象的影响。科学试图发展出解释因果关系的理念。

社会学从一开始就宣称自己是一门科学,因此受到上述这五个原则的引导。社会学家"干"科学的方式与其他学科存在极大的差异。比如,社会学家中很少有人是通过实验来进行研究的(就像是天文学一样)。相反,社会学常常依赖于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的"试验"(比如平权行动、用校车接送外区儿童上学、隔离教育、启蒙教育等),依赖于调查、对真实世界的观察、各种组织机构认真收集的资料数据等。社会学试图从历史文献中得出一般化结论。社会学是一门存在歧义的、有创造力的科学,它试图与那些只是简单地接受从其他科学借来传统技术的做法区别开来。

同样,韦伯认为科学是一种探求本质的组织化和系统化的方法。

虽然科学宣称试图寻找真理,但是从根本上说,科学从未达致其所要追求的真理。科学是一种出色的理解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从来就不是完美的。虽然作为科学家,我们必须努力控制自己的偏见,但是我们所做的任何一项科学调查--我们所提的问题、所使用的概念、所采用的技术手段--都影响着我们对事物的发现。因此,我们所谓自己发现的真理从来就不可能是纯粹的最终答案。这一事实适用于所有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韦伯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倡导一种开放的科学,其中可以运用许多方法、可以采用很多视角、可以使用许多概念。韦伯认为,科学所存在的歧见是克服我们的偏见的一种有效途径。他指出,科学家终其一生必须有这样一种思想准备,即他们的观点很可能被别人的所替代,因为新的证据不断被发现,从而修正、改变或替代我们在某一特定历史阶段得出的结论。对于韦伯而言,科学并不是真理;它是一种不完美的方法,但是在探究事物的时候往往是最好的。对于试图寻求确定性的我们而言,这一事实是令人沮丧的!

科学因此是一个调查过程,它试图去理解现实的本质。科学尝试做到"客观":从其本身捕捉和理解"客观事实",而不是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其上。显然,与其他理解世界的方式一样,科学是不完美的。与许多其他视角不一样的是,对于科学这种视角来讲,客观性非常重要,科学家们常常试图反思其研究中的预设及其不完美的地方。举个例子,科学关注促使事情发生的自然原因(它假定所有自然发生的事件都是由其他自然缘由引发的),并且科学在其研究进程中只愿意接受经验证据(因为它假定诸如直觉与主观形式不足以达成理解)。这种视角在理解世界并揭示其中的规律方面,有时候是非常有用的。但是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发现,科学只能够解释一部分现实,而不是全部。

科学研究对于理解世界而言是一种开放性的视角,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可以被争论的。最终胜出的科学观点往往是被经验证据反复论证并被科学家共同体仔细审查过的。然而即使是这样,科学也有它自身的问题。比如,科学家经常关注那些非常琐碎的事情,这些事情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很容易被理解;他们常常没有关注那些更为复杂且重要的事情。再举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研究老鼠比研究人要容易得多,为什么不能通过研究老鼠来理解人呢?有时候一个有创意的观点往往会被忽视,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专家们所发现的。另外,科学家共同体是由少数有权威的学者把持着的,他们常常控制着研究的问题域。同时,在研究中也会存在伦理问题,比如作为研究对象的人权或动物权利,有时候也会有政府或者其他利益群体假借研究之名歪曲事实或者否定某些政策。

虽然科学存在上述问题,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忽视其在理解现实中的重要作用的口实。社会学家使用的独特的、有创意的科学研究方式也不能让我们忽视这样的现实,即社会学是一种理解人类社会生活的科学方法。

社会学的意蕴:一个小结

让我们在这里停下来总结一下社会学是什么。这一部分介绍了社会学是一门纯学术的学科,也是一种研究视角。社会学关注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世界,它强调人类是社会性动物,因此受到社会互动、社会模式以及社会化过程的影响。社会学家关注三个核心问题,即人类的本质问题、社会秩序问题以及社会不平等产生的原因与造成的结果。社会学家研究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互动以及社会问题。最后,社会学是一门科学。与其他科学一样,社会学采取特定的方法观察研究这个世界,这种方法强调客观性、证据、观察、一般化、解释以及一群自我批判的竞争性学者共同体。

本文摘自(美)乔尔·m·卡伦著张惠强译《社会学意蕴》。

虽然科学宣称试图寻找真理,但是从根本上说,科学从未达致其所要追求的真理。科学是一种出色的理解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从来就不是完美的。虽然作为科学家,我们必须努力控制自己的偏见,但是我们所做的任何一项科学调查--我们所提的问题、所使用的概念、所采用的技术手段--都影响着我们对事物的发现。因此,我们所谓自己发现的真理从来就不可能是纯粹的最终答案。这一事实适用于所有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韦伯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倡导一种开放的科学,其中可以运用许多方法、可以采用很多视角、可以使用许多概念。韦伯认为,科学所存在的歧见是克服我们的偏见的一种有效途径。他指出,科学家终其一生必须有这样一种思想准备,即他们的观点https:///很可能被别人的所替代,因为新的证据不断被发现,从而修正、改变或替代我们在某一特定历史阶段得出的结论。对于韦伯而言,科学并不是真理;它是一种不完美的方法,但是在探究事物的时候往往是最好的。对于试图寻求确定性的我们而言,这一事实是令人沮丧的!

科学因此是一个调查过程,它试图去理解现实的本质。科学尝试做到"客观":从其本身捕捉和理解"客观事实",而不是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其上。显然,与其他理解世界的方式一样,科学是不完美的。与许多其他视角不一样的是,对于科学这种视角来讲,客观性非常重要,科学家们常常试图反思其研究中的预设及其不完美的地方。举个例子,科学关注促使事情发生的自然原因(它假定所有自然发生的事件都是由其他自然缘由引发的),并且科学在其研究进程中只愿意接受经验证据(因为它假定诸如直觉与主观形式不足以达成理解)。这种视角在理解世界并揭示其中的规律方面,有时候是非常有用的。但是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发现,科学只能够解释一部分现实,而不是全部。

科学研究对于理解世界而言是一种开放性的视角,科学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可以被争论的。最终胜出的科学观点往往是被经验证据反复论证并被科学家共同体仔细审查过的。然而即使是这样,科学也有它自身的问题。比如,科学家经常关注那些非常琐碎的事情,这些事情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很容易被理解;他们常常没有关注那些更为复杂且重要的事情。再举一个比较形象的例子,研究老鼠比研究人要容易得多,为什么不能通过研究老鼠来理解人呢?有时候一个有创意的观点往往会被忽视,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专家们所发现的。另外,科学家共同体是由少数有权威的学者把持着的,他们常常控制着研究的问题域。同时,在研究中也会存在伦理问题,比如作为研究对象的人权或动物权利,有时候也会有政府或者其他利益群体假借研究之名歪曲事实或者否定某些政策。

虽然科学存在上述问题,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忽视其在理解现实中的重要作用的口实。社会学家使用的独特的、有创意的科学研究方式也不能让我们忽视这样的现实,即社会学是一种理解人类社会生活的科学方法。

社会学的意蕴:一个小结

让我们在这里停下来总结一下社会学是什么。这一部分介绍了社会学是一门纯学术的学科,也是一种研究视角。社会学关注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世界,它强调人类是社会性动物,因此受到社会互动、社会模式以及社会化过程的影响。社会学家关注三个核心问题,即人类的本质问题、社会秩序问题以及社会不平等产生的原因与造成的结果。社会学家研究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互动以及社会问题。最后,社会学是一门科学。与其他科学一样,社会学采取特定的方法观察研究这个世界,这种方法强调客观性、证据、观察、一般化、解释以及一群自我批判的竞争性学者共同体。

本文摘自(美)乔尔·m·卡伦著张惠强译《社会学意蕴》。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七

[2].周文军;中国蚕业文化论[d].苏州大学.2005

[3].董伟丽;浙江蚕学馆与中国近代蚕业科技的发展[d].浙江大学.2006

[4].李龙;印度蚕业发展研究[d].西南大学.2008

[5].周卫阳;江苏蚕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8

[6].向生刚;新时期我国蚕业产业化发展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6

[7].段卫平;南阳市蚕业生产的现状及其发展对策[d].扬州大学.2006

[9].徐晓莹;江苏海安县蚕业可持续发展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11].田智得;广西蚕业经济管理研究[d].广西大学.2007

[13].崔云;中国蚕业产业化组织模式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3

[15].李晓晴;文化产业发展中科技文化价值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八

一、体育体制改革与群众篮球运动发展的关系

政治在国家和政党活动的活动中担任重要的角色,无意对体育活动有着重大的影响。在中国,群众体育的领导权由国家性质决定;人民享有群众体育的权利由国家制度决定;群众体育事业的基本性质和根本任务由党和国家的根本宗旨决定;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由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决定。而现时群众体育发展的大环境,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支持下形成的,这在推动群众体育事业的进步上起到了有力而巨大的作用。群众篮球运动作为在中国群众体育事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的部分,毋庸置疑受到了政治的重大影响。

二、经济发展水平与群众篮球运动发展的关系

(一)经济发展水平对群众篮球运动的影响

调查中显示,大多数的专家均认为影响着群众篮球运动的发展的显要因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经济是社会发展和群众体育发展的基础。群众篮球运动的发展规模、水平和速度作为群众体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发展水平无疑对此起着决定性作用。而经济发展所能够为群众篮球运动发展提供的物质条件有着关键性作用。再者,经济发展决定了个人经济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人的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化。经济发展水平对群众篮球运动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经费投入,场地设施建设,以及人们的体育消费水平等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府和社会投向群众体育事业经费的机率越高,投向场地设施建设经费的机率也越高。另一方面,受到收入水平的制约,人们的体育消费水平受到限制。而经济发展水平与人们收入水平是挂钩的。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生着变化。可见,经济发展水平对群众篮球运动有显著的影响。

(二)经济体制对群众篮球运动的影响

就一般规律可言,体育经济体制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体制的基础上,我国群众篮球运动的发展模式是由社会经济的体制从根本上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并在此基础上,借鉴苏联的体育模式,形成了符合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集中的体育模式。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代的总体社会结构中,国家基本占用了全部重要资源并对全部的社会生活实行着全面的管理,在此环境下,包括群众篮球运动在内的群众体育在规划在国家政治、经济体制之内。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过度强化了政府的宏观操控,因而抑制了社会群众参与群众篮球运动的积极性,也让寻求社会支持的渠道受到了阻塞。另一方面,微观管理事物对政府的群众体育管理机构造成了影响,使群众体育宏观管理的职能受到了削弱。面对这种矛盾,一场从根本上的变革势在必行。于80年代中期起步,为了使原来高度集中的模式得到改革,国家进行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的体育模式改革。并且这个由国家调控,依托社会,自我发展,并充满生机的体育模式改革已经初见成效。

(三)职业篮球运动与群众篮球运动发展的关系

普及是提高的基础,提高促进普及,二者相辅相成,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篮球运动中,普及会受到宣传、体育健身观念、场地设施等因素的制约。提高也会受到其它因素的限制,如科技、选材、训练方法等。

1、群众篮球运动对竞技篮球运动的基础作用

“水无源不流”,此道理在篮球运动中也得到体现。没有群众篮球运动的基础,竞技篮球运动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调查问卷中显示,大部分专家认为,群众篮球运动的普及,在发展我国竞技篮球中将会起到显而易见的基础性作用。

根据历史资料数据显示,群众篮球运动从50年代起迅速发展,在50年代末达到了相当普及的程度。这一时期的竞技篮球运动也在国际大赛中屡获佳绩,接近了世界强队水平。在群众篮球运动全面倒退的70年代,竞技篮球运动水平也跌入低谷。进入80年代后,群众篮球运动蓬勃发展。与此同时,竞技篮球运动也走向高峰。然而,据研究结果表明:群众篮球运动对竞技篮球运动的基础作用并不是明显地同步,而是表现出阶段性的特点。

群众篮球运动从49年开始发展,到59年形成高潮,在此期间,竞技篮球运动也得到发展。国人勇战欧洲强队取得了一系列好成绩。当时,我国还没有形成从少体校到国家队的一整套的训练网络,专业队员都是通过基层选拔,如出自码头工人的国家男篮优秀中锋刘二柱。1959年,“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方针的正式出台是在中央批转的国家体委报告中提出的。报告指出:“开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运动和培养少数优秀运动队伍相结合,实行在普及基础上的提高和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这是当前体育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在经济困难时期,国家体委采用“集中力量猛攻尖端”的方法。60年代,国家体委将运动训练工作方面列为工作重点,致力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运动训练,以业余体校、运动技术学校或重点业余体校、优秀运动队为基础的三级训练网络已初步形成。从此,在竞技水平提高的过程中训练的因素所占比重逐渐变大。这个问题在70年代的情况中得到了充分说明。一般说来,普及促进提高,而提高总是在普及之后出现的,而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群众篮球运动的普及并没有在70年代使竞技篮球运动体现了应有的高水平。研究后发现,从1966年至1970年,整个业余训练工作完全停止,造成了人才的严重断层是造成我国竞技水平落后的原因。

从70年代末开始,我国的群众篮球运动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20多年期间呈现出繁盛活跃的景象。进而,在80年代竞技篮球运动也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步入90年代初,女子篮球队取得奥运会、世锦赛双料亚军得佳绩,男子篮球队也获得世锦赛第8名,纷纷进入了世界强队行列。但此后,女篮成绩开始出现滑坡,同事男篮也屡在亚洲赛场失利,表现出后备力量不足的态势。归根接轨,问题在训练体制方面。而后70年代,三级训练网络在我国逐步恢复。从1978年起,我国篮球队渐渐跟国际联系的加强,广收博采各国先进技术经验。1980年初,在给中央的请示报告中,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指出:“在我国,体育纳入国家计划,能够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按比例、有重点地分配财力、物力。这样就能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使体育上得快一些。”在80年代,以竞技体育为先导,带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的发展战略思想在我国进一步明确。同一时间,随着研究和训练工作不断改进、发展,我国篮球运动跟上了迅速发展的国际篮球运动趋势,形成我国篮球自己特色和风格,。到了80年代中期,“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全民健身战略和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战略协调发展”的战略发展方针被国家体委提出,此方针使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关系得到协调。然而,在竞赛“指挥棒”的调节下,地方各自为政的“全运战略”、“省运战略”出现,篮球等集体项目的发展受到了影响,导致在90年代中后期竞技篮球运动的低沉。

2、竞技篮球运动对群众篮球运动的促进作用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篮球作为一项极具魅力的运动项目,竞技篮球运动的发展也会对开展群众篮球运动起着一定的促进推动作用。

中华民族,一个具有强烈民族荣誉感和使命感的民族,国人每一次在世界上取得的成功都能振奋全民族。同样,在体育赛场上,每当国家篮球队在国际上取得好的成绩,都能激起全国人民的兴奋与热情,即使是失利,也能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1952年初,国家成立了中央体训班男、女篮球队(国家队),在篮球爱好者的心目中他们无疑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央体训班男、女队除了自己坚持训练外,还到基层到各省、市表演篮球赛。作为当时的专业队,“八一”队及一些地方篮球队也经常下基层表演,指导群众篮球运动,群众篮球运动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促进。50年代末,我们与欧洲强队多次交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主要话题。““””时期,专业队“开门训练”,还把赛场设在厂矿、农村、学校等地方,这对群众篮球运动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广泛的促进作用。80年代起,我国竞技篮球水平持续上升,屡获佳绩。国民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体育信息,如现场直播,新闻媒体的报道,能够从中感受现场的气氛,感受到祖国体育事业的强大,从而激起了人们纷纷加入到篮球这项体育运动来。在90年代中期开赛的甲a联赛,凭借主客场制特有的魄力以及主办单位、赞助商、俱乐部对球星的包装,广大青少年和篮球爱好者对其喜爱有加。

(四)体育的产业化对群众篮球运动与竞技篮球运动关系的影响

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体育产业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由于在我国如今篮球运动达到了相当普及的程度,可见我国的篮球市场潜力无穷。所以,体育的产业化使群众篮球运动与竞技篮球运动的关系变得密切相关。一方面,大部分参加群众篮球运动的主体是竞技篮球产业的消费对象,想得到推动竞技篮球产业的发展就要发展群众篮球运动,得到了竞技篮球运动的激励从而也能够提高自己的水平。另一方面,人们参与篮球运动的积极性会随着竞技篮球运动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这进一步促进群众篮球产业的发展。此外,竞技篮球产业的发展,可以为群众篮球运动吸引更多的投资,这不仅对群众篮球运动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也使群众篮球产业随之得到前进。

社会学小论文题目篇九

一、本文对多元的划分和理解

(一)千叶正式“三重二分法”

法学家们向来对多元的法律有不同的划分,日本法学家千叶正式提出两种意义上的法:一种是传统的西方法学所认为的国家所制定或认可的正式的法或官方法,另一种是与此相对应的非正式的法或非官方法。再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对法的这种二元性进行划分,形成“多元法律的三重二分法”的最终理论。显然,这种分类方式主要是从国内法的角度来论述“法律多元”,符合本文阐述的范畴和重点。对单个国家的法律,可以用上三重二分法的分析性工具框架,在其运作的整个结构中对其进行精确的观察和分析。具体来说,首先,第一重二分法是官方法和非官方发,官方法是由一国之合法权威认可的法律体系及其组成部分,非官方是没有被任何合法权威正式认可,但在实践中被一定范围的人们—无论是否在一国疆界之内—之普遍同意认可的法律体系及其组成部分;第二重二分法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理,法律规则是指某种特定行为方式的法律规制的正式文字表述,法律原则是指某种与特定法律有特定联系的,建立、证明、为其指向,或补充、批评、修正现存法律规则的价值、理念及其体系;第三重固有法和移植法,广义上的固有法是起源于一个民族固有文化的法,狭义则指移植现代西方法之前存在于非西方民族固有文化中的法,而移植法从广义上讲是一个民族从异族文化中移植来的法,狭义是非西方国家从现代西方国家移植来的国家法。由此可见,千叶正式是从法的形成路径和法的社会适用性出发,对法的多元所做的是宏观分类,如果做进一步的咎源探讨,千叶正式也是在法社会学视角下探视法的多元,在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中寻求多元的法的路径和作用。千叶正式将官方法和国家法做不同的区分,国家法不是唯一的官方法,还包括被政府正式认可的教会法、地方法、家庭法、民族法和习惯法等。在我看来,事实上若论法律多元,通过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都是社会进程当中人为地将某种规范划定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在此与之相对的应该为那些存在于社会当中,不被划定为法律规范的社会规范,它们更多是民间自发的调整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那如果将千叶正式对法律多元的三重二分的划分简化就称为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和社会的自发规范,这种自发规范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习惯、家庭、民族、教会等等,自发规范更是体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而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自发规范走向法律规范的过程。

(二)人类社会发展引领下的法律多元

在论述社会生活与法的多元之间的关系之前,我们不妨先举个例子:起初当现代交通事业迅速发展起来的时候,普通的大众需要某种规则来指导行人或车辆通行,然后当人们发现靠后或靠左行驶获得的社会效益更大的时候就会自觉的遵守这个规则,但当个别的人违反这个自发形成的规则时,给普通社会公众利益也造成不利后果,纵使社会舆论压力也无法使其纠正其错误,此时,社会公众产生这样一种共识,即应该用一种更加强有力的规则来惩罚违规者,也应该由此预防未来的违规行为,而这个共识的规则即便是由国家制定有关规范交通秩序的制定法。规则产生于交往活动,最初的规则是自发产生的,它是某一种交往模式逐渐形成并固定化的结果,这一模式的产生最初是出于偶然,而人们在交往的失败时遇到的纠纷,使人感觉到必须寻找能为别人所接受和能取得成功的交往方式,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规则就是社会规则。在任何一个群体里,人多事杂,要达到认识的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必然会存在一些破坏已达成的共识影响社会秩序的形成的现象,这也就使社会的大多数必须对他们的行为有所限制和加以制裁,规则的产生正是适应这一限制和制裁的需要,是为其提供一个确定的标准和依据。普遍认同的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国家和法其实是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中逐渐地、同步地进化而形成的,在国家逐步产生的同时,法的起源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同时也就是一个对人们行为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是由自发形成的规范到自觉制定或认可的规范的过程。法律多元概念是社会意义上的.而不是法律意义上,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探讨,法律多元和社会多元是相伴而生的。如同上面例子所述,当单个社会事物由社会团体共同普遍实施演化成普遍社会现象法起源的一般规律,则需要不同的调整规范各自发生作用,法律规范和自发规范之间的关系正体现在符合需要制成法律的条件和必要时成为法律,而那些不符合制定法律规范的社会需要条件时,这些自发的规范也就没有必要被国家认定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并没有就此消失,而是作为多元的调整规范与法律规范并存。

二、法律来源于秩序:秩序的多元要求法的多元

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正如上述所说,调整这种种的社会关系的包括自发规范以及法律规范,从而形成法的多元现象,而这种多元现象的最根本的依据就是在社会秩序中。在埃利希看来,社会是人类团体的组合物,这些构成社会的人类团体也是各式各样的,国家只是人类团体的一种,在团体多元的基础上必定会出现秩序的多元。首先,社会中成熟的社会关系下的自发规范符合社会团体内部秩序最基本的要求,即为各社会成员所认可,并在实际上支配成员之行动的规范,也就是埃利希所说的“活法”,即在团体内部活生生发生作用,形式多样,直接规定团体内成员的权利义务、社会地位、行为边界等,直接调整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活带动下的社会统一化要求在各种交往关系下贯穿统一的规范,不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而是由统一秩序强加的,这种统一的秩序要求下,最有力的规范就是具有国家强制效力的法律规范。埃利希将这种多元的秩序界定为一阶秩序和二阶秩序的并立:团体是内部秩序的创造者,每个存在着的社会团体都有其内在的秩序,这种秩序可以被称为一阶秩序;随着社会统一性的出现,大团体开始为它之中的小团体施加统一性的秩序规范,这种由社会为小团体施加的统一性内部秩序“根本不具有直接在团体中创设某种秩序的目的,而仅仅是把社会所创设的秩序带进各个团体当中。”社会生活中也必定存在着与国家无关的生活关系,一堆杂乱的法律规范也不可能涵盖多姿多彩的法律生活,非常细小的或是在某一个层面的现象往往反应出事物最真实最贴切的面目,正如诗人布莱克所言,是从沙粒去看世界,是从瞬间去禁永恒,“在世界的偏远角落发生的事才可能说明有关社会生活的中心问题”,偏远角落并不是不发达地区或农村偏落,其实生活是在每一块地方发生的,而每一块地方相对于这个世界来言,相对于人们认为的社会生活的中心问题来说都是偏远的都是一个角落。秩序多元不仅体现法的多元静态变化,还体现在有层次、带有位格的动态发展上。埃利希认为国家诞生后,社会可以利用国家这一机关给二阶规范以强有力的效力,即二阶规范可能转化为一阶规范。这是埃利希从强制力的被动实施到社会成员主动采用的角度得出的结论,而如果换种考虑方式:因为社会的发展推动社会不断加强的统一化,而使局部的、个别的自发规范普遍化、统一化,当然这种普遍、统一的规范不可能自发形成,而是需要人为的制定或认可,国家的出现使这种规范的制定、认可以及普及简单化,法律规范就是最有效的结果。而自发规范向法律规范转化的动向必然依赖社会生活的发展,当自发规范足以满足社会关系或社会纠纷解决需要,我们大可不必制定此类法律规范,若相同则是浪费国家司法资源,若是相悖则不足以真真切切解决纠纷、调整人们行为,就如同现代社会中,人们往往以法律规范调整由道德规范足以调整的现象,有时更是会起到消极的作用。倘若要将法律与其他维持社会秩序的机制区分开来,则必须找到除了法律可能发挥的功能之外的某种只有法律才具备的特征。

三、法律多元下的法律选择

(一)多元法的内部选择和进步

如果研究“法律多元”或“法的多元”应该具体由哪些实质内容填充以及这些内容间应该是怎样的格局分配的问题,当法律多元有了轮廓后,怎样对其进行血肉的填充和支架的调配就成为必要。综上所述,我们将多元化的法简单化为社会中存在的自发规范以及通过国家制定、认可的法律规范的并立和相互发生作用。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以及社会进一步发展当中,这些多元法该怎样发挥作用或在发生冲突时怎样使之调和,就涉及到法律多元现象下法律选择的问题。随着人类社会不断的向前发展,自发的社会规范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也在同步的发生变化,因此,对于多元的法的内部选择就需要归顺“多元”的径路,使之更和谐存在,在此过程当中,我们需要唯一的指导原则,那就是秩序,只要能够满足社会生活合理科学秩序的需要就可以论清各元法不同的位阶和作用,应该以社会需求为依托,适应参差不齐的社会现象。由社会交往关系自发形成的社会规范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为人们所运用,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社会的进步会导致一部分自发规范不能适应社会秩序的需要,这部分落后过时的规范就需要及时地废除,例如我国家长对子女身体的任意处分、不符合人道主义的家法,那么废除它就是最好的选择;法律规范并不是国家凭空制定的,其宗旨也是社会的具体发展,也是以满足社会秩序为指导,当自发规范被吸纳制定成国家法律规范后,并不是永远都起到优越效力,相反因为通过国家强制力,自上而下实施,往往存在着与民众的法律需求相脱节的特点,也需要及时的调整,在法理上就是法律的厘清。同时在对待社会纠纷的过程中,当出现法律滞后或漏洞或实质公正,就需要以法社会学的理论进行自由裁量,在自发规范和法律规范之间形成互补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法的多元进一步融洽并存和进步,更好的保证社会生活秩序的有效性。

(二)无需法律的秩序

“法律中心论”,即把法律,特别是把国家以合法的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成文法法律规范,视为社会秩序和发展的前提。也就如康德所说:“在近代世界,法律成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但在法的多元这样的语境下,我们也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法律规范是多元中的一元吗?那法律就跟其他社会规范有等同的效力了呀?而实际上,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的。当事人是不是可以选择适用制定法或者其他社会规范调整?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无从谈起。就前面部分所述法律多元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是社会秩序多元的本质要求,法律多元更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正常的现象,而以法社会学角度来看的话,社会事物的轻重缓急,决定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并不能简单地看做是法多元化中的“一元”,也不能使法律规范脱离法律多元而成为独立规范体系,而是在多元状态下作为多元的肉体存在,但在地位上不同于自发的社会规范,这咎由于法律规范的形成过程,体现在法律规范具有终极的国家强制力。避免了在自然法学语境下,由于缺乏统一的、更高效力规范而使多种自发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产生适用上的混乱。那我觉得,我们“人为”地制定法律,不能越俎代庖,如果自发的社会规范可以以被普通人能接受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时,没有必要硬要出台有国家强制力的制定法来调节。否则,会适得其反。界定权利的法律其实未必是正式的制定法或普通法,而更多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博弈形成的规范,或者说有效率的、好的法律其实就是符合这些规范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世界中的情况确实从来都不总是为立法规定的,自发规范的秩序是社会生活合作博弈的规范,没有正式的法律仍然可能有秩序人类社会。

四、结语

与其说法社会学是研究法律的一种方法论,倒不如说是探视法现象一个视角,法律作为国家的上层建筑,取决于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法的多元化就是在法社会学语境之下对法现象的剖析,多元化的法就是以社会生活为土壤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而现代社会,当人们越来越追求法律规范强制力的一劳永逸的成效时,似乎忘了社会秩序本来的面目,我们只看到了法律强制力对社会关系调整的最终效果,但对这种最终效果是否是社会生活秩序最真切的需要过而不问。在法社会学视角下强调法的多元性,不仅是对法现象做本质性的认识,而且是对社会自发规范和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发挥最优配置作用的要求,就此我们才能够对人类智慧所创造出的法律赞许的同时也不失对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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