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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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精选8篇)
时间:2023-10-19 09:04:04     小编:念青松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 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 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 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

2. 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 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装修和改造

1. 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 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 转让

1.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 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二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出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为市区(县) 路(街) 号。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户型为 ,建筑结构为。

第二条 房屋所有权保证

出租方保证合法、完整的拥有本房屋所有权或出租权。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未设置任何担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赠。

第三条 房屋适用保证

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在交付承租方使用时,除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居住条件和有关行业要求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使用标准:

1. 水、电可安全顺畅使用;

2. 有线电视可安全顺畅使用;

3. 宽带网线可安全顺畅使用;

4. 电梯可安全顺畅使用;

5. 垃圾清运可顺畅运送。

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方保证上述居住条件和使用标准能够持续运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五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应于实际租赁一月后,于第二月的首个星期内交付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顺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实际租赁期的末月有实际租赁天数不足月情况发生,则按当月天数与实租天数的比例折算当月租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房屋应于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当日交付承租方使用。双方在出租方准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交付清单上签字。出租方应同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电气线路图、房屋水路线路图等能够确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顺畅使用的必要文件、资料。

第八条 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权提前退租。退租应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 租期延长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若无承租方的书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见,则本合同自动延期。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条 房屋装修

租期届满或退租时,若承租方已进行过房屋装修,出租方应偿付承租方适当的的装修款项。具体数额为装修剩余价值(按5年折旧完毕计算)的50%。

第十一条 房屋维修和状态保持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3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维修和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房屋虫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市政广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十二条 房屋转租

在按期足额缴纳租金条件下,承租方有权转租房屋或寻求合租者,事先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条 租赁的传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踪、下落不明、死亡或长期外出情况下,租赁关系继续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确拒绝延续合同。

第十四条 房屋灭失风险

租赁期间,房屋由于非承租方原因灭失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当于2个月租金数额的补偿金。

第十五条 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法定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

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因违约而导致对方预期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不能被认为是对本条款项下全部文字含义的精确限定或外延限定。

对本合同文字的解释应仅限于其字面含义。

第十九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乙方自愿租用恒通货运市场楼内_____柚____房间,每月房费为______元,上缴房费为6个月为_______元,租用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乙方租用后,在本房间内发生的电费和电话费,都有乙方自行承担,在租期内必须保证室内所有的设施完整无损。

三、乙方按期缴房费,不得超期,否则按房费的10%予以处罚。

四、乙方在租期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楼内和房间。

五、乙方在配货中,不准有欺诈行为,要文明、诚信配货,否则并将此户清出市场。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要严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在租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如甲方违约,甲方可退还乙方所有预先交纳的房款,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回乙方预先交纳的房款。

八、乙方违约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即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四

发租方:(称甲方)身份证:

乘租方:(称乙方)身份证: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细则如下:

一承租项目:由甲方提供辖下公路边原是金丰石公司厂房用地及现有的二层建筑物给发租方使用。

二承租面积:约4.2亩。(附厂房用地图)

三承租期限:。(由至止)

四承租租全款:分阶段收款。第元。(共年,共);第年至第年,每年元。(共年,共元);第年至第年,每年元。(共年,共元)。

五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给甲方押金万元正。

六交付租全方式:按先款后租使用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付押金及当年承租款。以后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底前壹次交清下一年度的承租款。乙方如中途退租,终止合同则甲方没收乙方的押金及有权追讨一切已发生的费用。

七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在承租时,不得开采资源(挖泥取沙等);厂房原有三边的石墙不能拆除,厂房如中途转让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转让手续,否则甲方没收押金并终止乙方使用权及收回厂房用地。

2、乙方要尊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在开办长需经环保及上级有关部门报批,许可,才能办理,如果没有批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租合同生效后所发生一切费用,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负;如有乙方造成污染而损害他人或作物,则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对方损失。

3、乙方要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则甲方从欠款的第十六天起,每天计收滞纳金7%;乙方在三十天内如未交清承租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款及收回厂房用地并追收所欠款项。

4、在承租期间,如上设或国家部门需证用此地,则乙方要无偿退出,甲方不作任何补偿,(注:土地补偿归甲方,生产补偿归乙方)。

5、原有的二层建物、厂房用地上的三边的石墙及乙方所安装的水电线路及土建木建厂房设施(包括所有用砖、用铁的围墙、屋顶、地面),在合同期满或乙方单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不能拆徐或认为损坏(如有损坏在押金中相应扣除),要无偿归甲方所有(注:厂内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6、乙方要注意做好安全生产措施,一切因乙方造成工伤事故或发生的费用与甲方无关。

八厂房用地上铁棚、铁架一次性转让补偿费3000元。

九租赁期限内乙方如将租赁物转需经甲方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成租期限,倘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已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该由乙方处理。

十租赁期限届满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从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提及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不单单方违反,否则要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

2.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装修和改造

1.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转让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拟定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保证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和出租权,该房屋产权证【注:如该房屋为转租的,此处应为“该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甲方将该房屋转租给乙方的证明”】见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年,自该房屋交付日起算。

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对方;乙方在双方结算无异议后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项的,则在甲方未支付完毕该等款项前,乙方有权拒绝返还该房屋且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租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约的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房屋的交付与交还

1.双方暂约定该房屋交付日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该房屋。甲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交付该房屋逾期超过日,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将已收取的租金退还乙方且甲方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还该房屋时应“按现状”交还;对于属于乙方的且可与该房屋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有权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予以搬离,对于其他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装饰、设备或用品等,乙方无需将其恢复原状、亦无需承担将其拆除等任何费用。

第四条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rmb)。

2.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3.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应付租金的合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以及因租赁所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如果因非乙方责任发生门窗破损,甲方应积极履行修缮义务。

2.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说明情况(提供详细损毁清单),待双方确认后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装修和改造

1.如果乙方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乙方的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

2.乙方装修及添附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添附设备的产权属乙方所有。

第八条转让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毁损、灭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变该房屋任何结构等)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否则,甲方应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将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还给乙方,同时,甲方还须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1)相当于当年三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为该房屋装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乙方重新租赁其他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师费等中介费用、交通费、通讯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项下应付甲方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逾期之款项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恢复房屋原状。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该房屋灭失、严重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且该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以致无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内无法修复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并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应付款项超过三个月的;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未予纠正的;

(3)任何一方进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财产被强制执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为乙方营业实际为准。

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六、每一个租赁按年计算。

七、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门面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门面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商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经营)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门面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租金扣除。

九、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门面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

十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续租

十二、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其它

十四、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五、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为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六、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成之风险责任。

十七、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甲方必须配合乙方调整时间,及和各部门沟通调解。

十八、乙方经营期间,市场广告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并且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和其他经营户进行沟通、协商。

第八条违约

十九、甲、乙双方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门面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

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一、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达成一致后,才可中止合同。

二十二、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三、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五、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门面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七、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十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承租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篇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出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承租方(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其他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本合同所指房屋为市区(县) 路(街) 号。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户型为 ,建筑结构为。

第二条 房屋所有权保证

出租方保证合法、完整的拥有本房屋所有权或出租权。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未设置任何担保、抵押;未涉及任何捐赠。

第三条 房屋适用保证

出租方保证本房屋在交付承租方使用时,除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居住条件和有关行业要求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使用标准:

1. 水、电可安全顺畅使用;

2. 有线电视可安全顺畅使用;

3. 宽带网线可安全顺畅使用;

4. 电梯可安全顺畅使用;

5. 垃圾清运可顺畅运送。

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方保证上述居住条件和使用标准能够持续运作。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五条 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租金的交付

承租方应于实际租赁一月后,于第二月的首个星期内交付首月租金。此后每月租金的交付按此顺延。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若实际租赁期的末月有实际租赁天数不足月情况发生,则按当月天数与实租天数的比例折算当月租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房屋应于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当日交付承租方使用。双方在出租方准备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交付清单上签字。出租方应同时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电气线路图、房屋水路线路图等能够确保承租方房屋安全顺畅使用的必要文件、资料。

第八条 提前退租

承租方有权提前退租。退租应提前3日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 租期延长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若无承租方的书面通知表示相反意见,则本合同自动延期。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条 房屋装修

租期届满或退租时,若承租方已进行过房屋装修,出租方应偿付承租方适当的的装修款项。具体数额为装修剩余价值(按5年折旧完毕计算)的50%。

第十一条 房屋维修和状态保持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3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非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维修和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房屋虫害防治、防火安全和防疫要求等由出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的市政广告、美化要求等市政要求由出租方负责。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十二条 房屋转租

在按期足额缴纳租金条件下,承租方有权转租房屋或寻求合租者,事先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十三条 租赁的传承

承租方有同住者的,承租方失踪、下落不明、死亡或长期外出情况下,租赁关系继续有效,除非承租方的同住者明确拒绝延续合同。

第十四条 房屋灭失风险

租赁期间,房屋由于非承租方原因灭失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当于2个月租金数额的补偿金。

第十五条 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指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法定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

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和因违约而导致对方预期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不能被认为是对本条款项下全部文字含义的精确限定或外延限定。

对本合同文字的解释应仅限于其字面含义。

第十九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可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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