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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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精选10篇)
时间:2023-10-15 08:35:05     小编:碧墨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一

(一)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抢救伤员和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二)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

(三)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收集事故经过、现场情况、财产损失等原始材料。

(四)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

(五)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中应当明确事故原因、性质、责任、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七)根据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处理意见,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统计报告

第十九条电力生产事故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办理。

涉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两个以上企业的事故,如果各企业均构成事故,各企业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

一起事故既符合电网事故条件,又符合设备事故条件的,按照“不同等级的事故,选取等级高的事故;相同等级的事故,选取电网事故”的原则统计、上报。

伴有人身事故的电网事故或者设备事故,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将人身事故、电网事故或者设备事故分别统计、上报。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之日起一周内,将有关情况报送电监会。

第二十一条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连续无事故的天数累计达到100天为一个安全周期。

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发生本单位应承担责任的一般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或者火灾事故,均应当中断安全周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力企业,是指以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单位)。

(二)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三)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业扩、用户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和试验等工作。

(四)电力生产区域,是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修配场所,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等。

(五)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本企业负有责任”,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负有责任:

1、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4、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六)区域电网,是指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和南方电网。

(七)电网负荷,是指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电网在事故发生前的负荷。

(八)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的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

(九)电网非正常解列包括自动解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解列。

(十)施工机械,是指大型起吊设备、运输设备、挖掘设备、钻探设备、张力牵引设备等。

(十一)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和设备残值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十二)全厂对外停电,是指发电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虽电网经发电厂母线转送的负荷没有停止,仍视为全厂对外停电。

(十三)电网减供负荷波及多个省级电网时,除引发事故的省级电网计算一次事故外,区域电网另计算一次,其电网负荷按照区域电网事故前全网负荷计算。减供负荷的计算范围与计算电网负荷时的范围相同。

(十四)城市的减供负荷,是指市区范围的减供负荷,不包括市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

(十五)电力设备事故包括电气设备发生电弧引燃绝缘(包括绝缘油)、油系统(不包括油罐)、制粉系统损坏起火等。

第二十三条各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与生产事故调查相关的内部规程。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22日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二

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三

根据长安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为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镇上及时召开党委会、领导办公会研究贯彻意见,同时在镇机关会上做了安排动员,统一了全镇干部的思想认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6月5日上午召开了企业负责人、镇村干部、镇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县上的文件精神。并对这次安全大检查作了全面安排。要求企业负责人、镇村干部、镇属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一线,认真细致的做好企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易燃易爆物品、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和检查工作,并针对所发现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状况,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镇上会议之后,由镇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参与,分成五个排查组,全面开展安全大排查,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安全运营情况、道路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前后共组织人力23人,排查企业12家,餐饮门店40家,现场排除不安全隐患2处。提出了安全具体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对当前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做到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严防死守不留隐患。

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到经济工作的发展,为了使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于发现的隐患现场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对一些困难较大的整改部位限期进行整改。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和企业上班人群的教育培训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四

7月14日凌晨3时15分许,位于韶关曲江区乌石镇的韶关市广氮化工有限公司盐酸储罐区内,先是装有xx0吨盐酸的4号储罐底部发生爆裂,然后倒塌,压倒旁边装有40吨盐酸的1号储罐,重量约200吨的浓盐酸泄漏并且挥发。

直至7月14日清晨,泄漏现场附近几百米范围内仍然弥漫着盐酸挥发呈现出的白色烟雾,事故附近地面上四处流淌着含有盐酸的液体,就连事故地点100米外的铁轨上都残留有盐酸液体,事故地点周边则弥散着刺鼻的气味。

由于盐酸泄漏量大,而发生事故的盐酸储罐区靠近工厂围墙,围墙外不远处就是乌石镇渔业队居住的村落,事发工厂附近另有其他几家工厂,事发地点临近京广铁路乌石站,距离北江干流只有不足1000米的距离,大量浓盐酸泄漏并挥发,对附近居民以及周边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事故发生后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不断有消防人员持水枪对泄漏的盐酸进行稀释。据消防人员透露,为尽可能消除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影响,消防人员除用水稀释浓或者用石灰等碱性物质中和已经泄漏的浓盐酸外,破裂储罐中剩余的盐酸也将进行转移。

据了解,受事故影响,化工厂周边的厂房已全部关闭,500米范围内的住户也在当天凌晨全部被疏散到安全区域。韶关市曲江区应急办主任刘万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相关部门初步确定,事故发生怀疑与盐酸储罐老化有关,“这些盐酸罐有点老化,老化以后就会有龟裂,盐酸存储进去之后压力大了,所以造成泄漏。”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五

为了全面深入的在我队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真正的保证生产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我们70561钻井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队实际,根据人员素质分三个阶段认真、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这项活动,现就这项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12月下旬,70561钻井队即将开始入疆后第二轮井的生产施工。为了后期生产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我队结合新疆项目部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和其它相关要求,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在本队全面展开了讲安全、要安全、保安全、促安全为主题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首先从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着手,绷紧员工的安全弦。利用等井位时间分班组,分层次,分岗位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工作。第二轮井施工前又进行了全员的安全强化培训。井队长葛景峰带头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画图讲解分析,穿插一些事故案例及分析,给大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钻井生产工作中的风险识别和削减措施。培训课堂上人人是学员,人人当教员,队干部带头发言讲风险识别,大家也纷纷踊跃发言,进行补充完善,归纳整理和全面分析。内容涉及工作的要求、标准和注意事项,尤其大家容易忽略的问题及习惯性违章行为等。非常的实际、实用和实惠。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观念,提高了风险识别的能力,明确了有效的削减措施。为工作中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夯实安全基础

从元月中旬,我队正在忙着抢进尺。此时抓安全我们主要从现场管理和设备设施着手,奠好确保生产安全基石。以现场自查自改为主,并及时把查纠违章情况和其他单位出现的安全事故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通报和分析,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根据现场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每天的重点工作,要求值班干部必须对重点工作逐项检查,力求以点带面,提高队伍的工作作风。对设备进行了检查、整改和清洁工作,查出安全隐患多起,立即进行了整改,保证了台台设备都处于待命工况。还并整理制定出了《班组作业指令单》和《值班干部盯关键点项制度》等。彻底的杜绝了工作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工作中强化过程的管理,强调“日查日改日清日提高”,坚决做到不让安全隐患过夜。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及《107种作业程序》,加大风险识别的力度,细化风险削减措施。认真落实冬防保温的措施和要求。

把好安全关

二月中旬春节前后,我们从生产和生活上想办法克服了职工的思乡情节。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及各人职责对安全工作进行细化和分工,队长,全面负责管理这项工作;书记负责文件精神的传达,营地的安全方面,完成相关资料;副队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现场管理及现场操作,技术员负责技术管理和井下安全,大班负责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司钻和操作层负责操作安全和人员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层层传递压力的层负责制。重点要害部位划分责任人,负责人必须按照周检查表及其现场作业标准进行每天几次细致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在检查记录中如实记录,干部加强了巡查力度,对检查不仔细、责任不落实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做了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大家要安全,生产很顺利的良好工作格局。

目前我队的百日安全活动即将结束,可我们安全工作已经已经开了一个好头,它将伴随我们的生产工作继续的延伸下去,发展下去,真正的为生产工作保驾护航,真正的做到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促发展,以安全促效益。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六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及规定,真正地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提高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以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安全生产,结团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

2、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谁水平。

3、工作目标

1、在此项目施工现场杜绝各类生产事故,消灭影响加大的重伤或未遂事故。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六个100%”要求。

3、施工现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

4、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保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在一楼安全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

为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所有负责人应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紧急情况能随时联系。

5、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深基坑开发挖前先采取井点降水,将水位降至开挖最深度以下,以防开挖时出水塌方;

2、材料准备:开挖前准备足够优质木桩和脚手板,装土袋,以备护坡,为防止基坑出水,准备2台抽水泵,随时应急。

6、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1、为防止物体高空坠落,时刻组织人员人员检查安全网是否牢固,如发生松动部位应立即加固。

2、建筑物周围挂牌示意,靠近时注意上下左右观看。

3、时刻教导靠空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向下扔东西。

4、有确实需要向下扔东西,要确保下面有人看守,并注意安全。

7、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大型机械旁边挂牌示意,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等。

2、告诫现场施工人员,非机械操作工务必远离机械,防止发生伤害。

3、经常给现场人员讲解机械的危险性,使他们意识到危险性。

8、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电源处挂牌示意

2、电气工长及电工人员经常检查电线线路,如发下线路有胶皮老化或脱落的,要及时作出处理。

3、开关电闸之前一定要确保是否有机械在用电或维修,防止放生意外。

9、食物中毒、传染疾病预防措施

1、定期检查各食堂卫生情况,严格控制食物素菜的来源,并检查其票据。

2、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食用扁豆等禁止蔬菜。

3、定期检查职工宿舍,告诫员工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病原滋生。

4、项目上的各种垃圾要尽量做到及时归类,且日产日清。

10、消防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现场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安全等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使用标准。

2、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禁烟标志。

3、绘制现场安全设施、器材平面图。

4、执勤人员24小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消防重点进行巡查。

5、保安按规定对进出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物资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严格盘问检查。

11、应急响应

1、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现场经理担任组长,生产经理,项目技术总工及安全员,各施工队队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效有力地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现场经理作相关辅助工作。

2、如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按预先分工进行抢救,架子工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防止其他架子再次倒塌,现场清理由外包队管理者组织有关职工协助清理材料,如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清理被砸人员身上的材料,集中人力先抢救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损失,将伤员送进最近的医院河北中医学院附属平安医院。

3、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即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七

为巩固供应站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供应站仓库队积极落实供应站“强三基反三违抓整改保安全”为主题的“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入手,从冬季“六防”装卸物资安全外出配送安全库房安全等几方面全面抓好安全工作。活动期间我们全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对“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进行了安排,对全队的活动进行了部署和要求,抓好竞赛活动的发动组织检查和考核,做到有布置有活动有总结,确保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同时,队安委会每月召开两次例会,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

活动期间我们根据各个库房的不同特点,深入到库房现场按照安全等级对每一个库房建立各类清单和分析记录,逐步健全仓库队的hse管理体系,使得我们的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同时,重点建立和完善五项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重点库房安全责任制基层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等五项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活动的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强化“三个教育”(即: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安全质量教育),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当前,仓库队的各项工作正处于年底收关阶段,同时也是全年总体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犹为重要。今年以来,我们仓库队安全生产方面一直常抓不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方面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我们向职工大力宣传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广大职工参加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积极性,营造竞赛活动的热潮,同时也是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然大家意识到安全问题应时刻小心注意,不仅八小时之内注重安全,八小时之外也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百日安全活动期间,我们认真开展“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基层干部带队组织库房的安全普查,共检查了项次,检查覆盖面达到了%,对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能执行整改的当场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站有关部门进行汇报。组织进行安全专题检查。

在百日安全竞赛活动期间,我们积极开展了安全大讨论活动,针对冬季“六防”装卸物资安全外出配送安全库房安全等几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让每一名职工都参与到讨论当中发表自己的意见,让大家互相“揭短”,指出大家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安全违章行为,让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改正违章行为,用正确的行为来保证工作的平稳顺利运行。

回顾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以来,我们仓库队上下团结一心,时刻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每一项工作当中,通过自查自改的`方式整顿了安全隐患,通过学习教育的方式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大讨论的方式明确规范了职工在工作中的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八

xxxx根据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盯住目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的活动主题,制定“百安”活动方案,开展“百安”活动,现将“百安”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百安”活动按照公司要求和车站计划基本完成预定目标。在活动期间11月16日发生挤道岔一般行车事故;11月16日发生货运质量差错一起;11月30日发生“钻车底”严重违章一起,安全工作不容乐观,同时给车站工作带来安全警示,车站从自身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调车作业保障措施;同时,运转班组定期开展事故案例及违章违纪的学习并进行反思,确保调车作业人员在新老交替阶段的平稳过渡。

二、强化业务学习。11月16日挤道岔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作业人员业务不精,存在盲点,给调车作业埋下事故隐患。

要求各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业务、安全培训学习,针对调车作业存在的簿弱节在运转班组开展学习《站细》《运规》、及站场图的默画,提高业务技能;做好电气化培训和业务学习,12月23日、24日两天时间,请国铁专业人员对调车、和信号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有关基础知识。

三、强化各工种各环节的配合、联系、互控和确认。在认真落实“互控”要求的`基础上,强调作业人员做到多向联系、多向配合;同时结合11.16一般事故,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对《站细》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并切实贯彻到每位作业人员。

四、做好施工现场防护和监护,深入施工现场排查存在的隐患,做好反馈与沟通,及时通报施工进展情况及注意事项;班前开好预想会,作业中加强联系,做好“三控”,突出互控的重要性。

五、推进调车工作的开展,深入作业现场开展调车写实,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重点抓计划的接、传、分工、复诵及变更计划的规章执行和调车长单一指挥的职责。堵住作业漏洞,以确保安全工作的平稳。

六、做好“国庆”、“中秋”等节日安全工作,要求职工时刻保持安全警惕状态,严守“两纪一化”切实做到按标准化作业,做好班前休息,保持精力充沛,防止疲劳作业,杜绝酒后上岗等违纪现象,确保安全。

七、加强焦炭线管理工作。将焦炭线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焦炭线作业办法,加大作业现场防护,并于12月3日召开焦炭线管理专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

八、加强对货运组织作业流程和作业细节的控制,特别是对票据核对、传递、交接和车辆检查等质量作为重点把关。认真反思“11.16”货运差错,吸取教训,强化货运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九、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调车作业细节的检查和过程控制以及货运作业流程和现场作业状况的检查与监督,现场安全是第一要素,紧抓现场安全工作是基础,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违章违纪及时处理通报并落实整改。百安活动中检查近50次,其中夜查17次,综合检查及隐患排查3次,查处违章违纪9起,处罚11人次。

十、召开新进港人员的家属座谈会,很好地与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使新工人亲属更多地了解调车作业的性质和认识行车安全的必要性,促进家庭更好地配合车站安全工作。

十一、做好冬季安全教育,冬季作业环境给调车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安全隐患较多,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冬季人身安全标准,重点做到抓牢站稳,上下车选择好地点,同时,穿戴要紧身利索,加强自我保护。

十二、提前做好冬季扫雪预案和准备工作,能够及时快速达到现场清扫积雪,确保运输生产顺利畅通。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九

各位领导、同事、职工代表们:

你们好!

今天是公司召开第一个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动员大会,做为部室代表我感到很荣幸,同时也感到肩上压力重大。安全生产始终是煤矿行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发展壮大、矿区持续稳定、家庭平安幸福的保证。为此我们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全体员工在理论上、行动中安全意识全面扎根,杜绝三违,达到安全作业安全生产的目的.。

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全面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我们必须以“三大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为准绳,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铁律,进一步夯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

3、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大力度开展查隐患和反三违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落实好两述两化工作,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让事故远离,让安全走近你我他,切实杜绝事故发生。

4、做好基层服务和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区队之间沟通和协调工作,避免工作失误,充分发挥集体凝聚力的作用,提高部室办事效率。

总之我们要以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为契机,落实安全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为全面推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教训篇十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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