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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一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信息反馈质量。二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卫计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三湾社区、朱桥社区城市生活e站功能,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城市e站创建,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及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三是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工作。依托学校、留守儿童活动室等阵地,建设留守儿童健康关怀关爱中心;四是深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2020年,在进一步完善南京区域协作工作站服务管理的基础上,新建一个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工作站,打造“xx人之家”区域协作品牌。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二
一要加大干部依法行政力度,要通过加大对广大干部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认真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二要加大孕情环情监测力度,要做好一年四次孕环检,对重点管理对象要一个不漏的服务到位,要加大计外孕的处理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三要加大计内孕情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力度,坚决杜绝胎儿性别鉴定,将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内。四要加大期内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对产后三个月内、人流引产、暂不符合政策生育对象要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指导其落实一项安全、适宜、有效的节育措施。五要加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力度,真正实现流入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三
(1)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信息化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20年出生人口491人,人口自增率-1.45‰,符合政策生育率97.76%,出生人口性别比107.17,全区生育水平总体保持稳定。
(2)不断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2020年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共9206人,全区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对象769人(其中:奖励扶助对象493人,特别扶助对象276人)。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595户,发放金额14.28万元。
(3)不断有效遏制计生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2020年我局查处“两非”案件共计5例,其中1例通过老中医把脉鉴定胎儿性别、1例运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另3例利用微信或互联网将孕妇血液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香港dna检验所进行dna检测胎儿性别。5例“两非”案件共处罚金12500元。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四
20xx年,为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优生优育和人口综合素质,根据年初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结合本局实际,特作出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在职工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干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计划生育的管理、监督、协调等工作。制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专人专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律知识、卫生生理教育、青春期健康教育等日常知识的宣传报道,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对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批评和打击,对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支持、遵重、爱护妇女的意识和文明行为得到加强,通过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只生一个孩子好,使广大干部职工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知识的知晓率达98%以上。
三、加强管理措施落实
1、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不定期的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文件政策,提高全局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职工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了解,从而使我局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计划生育的管理,对单位职工需申请办理《生育证》、《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进行严格审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并主动到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向社区居委会及时报告我局育龄妇女情况,防止超生现象发生,我局职工已达到结婚年龄的,经本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法定时间内上报县计划育委员会,及时安排生育指标。
4、对已婚生育的夫妇,要积极采取节育措施,大幅度降低人工流产所带来的常见病发生,使他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学习和工作。
5、制定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好独生子女登记卡和15至49岁妇女统记管理工作,按时发放独生子女费,不得拖欠,不能将独生子女费用挪着它用。
6、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门面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如有超生现象应及时上报计生委,及时作出处理,坚决杜绝超生现象发生,营造和谐、平安的良好工作生活氛围。
7、及时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20xx年9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的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进行自查,制定违法生育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8、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单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施工企业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督促建筑企业每季组织重点服务对象到嘉定镇计生服务所参加环孕检。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五
(1)强化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通过开展帮扶责任人培训班、卫计系统专项培训会等各类会议专题宣讲健康扶贫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医疗机构义诊2000余人次等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如:我们还与区电视台共同开办“健康中国,健康xx”,宣讲党与政府的各项卫计惠民政策,全年共展播27集。
(2)全面落实政策,做到无人落空。
着力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全面落实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垫资及跑腿负担。xx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区内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住院登记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后,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便可直接住院治疗。
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构成并运行。2020年1月我局向区管委提交筹建资金平台资金申请报告,经区管委同意,财政出资25万元构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于5月1日在全区6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正式运行。截止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内住院治疗总费用306.47万元,医保报销194.9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3万元,政策范围内兜底报销64.57万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为90%。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六
1.统计数据准确化。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904人(其中:男孩5332人,女孩4572人;一孩5055人,二孩4119人,多孩730人),人口出生率11.34‰,死亡3682人,死亡率4.22‰,人口自然增长率7.1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1.96%,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6.41%,出生人口性别比116.62;落实节育手术9795例(其中:结扎1287例,上环7944例,皮埋157例,流引产407例)。修正全员人口数据23.94万条,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4%;采集录入全员流动人口24.75万,高质量做好padis系统、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反馈率100%,重点信息反馈率100%。
2.优质服务精细化。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免”项目),截止9月30日,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64对,目标人群覆盖率86.75%,评估高风险606人,全部进行了优生优育指导,早孕随访率99.51%,妊娠结局随访率99.93%,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68人参检,查出染色体异常3例,有效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经严格鉴定后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47人(其中2020年新增20人),全部得到康复治疗。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6例,确定15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9.73万人次,减免费用12.6万元。
3.依法治理常态化。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102起,查处并已结案“两非”典型案件3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4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62个、个人6149人,否决单位1个、个人29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4.利导政策长效化。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桂发〔2020〕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优惠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加一个“a”的政策,可为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免去借读费1.12万元。截止6月30日,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计生利益导向资金413.52万元(农村奖扶资金212.4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30.5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5.5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提标发放计生利导资金188.47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0多万元,截止9月30日共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152人,10月1日前已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为确保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对一些改制企业提前退休的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再发放到位。同时,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具有特色的生育关怀一帮一、进校园、抗灾救损、走访慰问等活动,扶助1878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131.12万元。全县63户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时享受“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资金3.78万元。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七
全旗卫生计生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公立医院改革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旗总人口12.7618万人,人口总出生120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5.44%,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0.59%,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9.08%。现总结如下。
发改、卫生、财政、社保四部门制定《乌审旗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委审批实施;成立乌审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乌审旗公立医院监事会;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管理方案》;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发《乌审旗新农合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全旗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住院总额预付制,以控制医药费用虚高,降低统筹资金透支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分别为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委派了总会计师,实行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均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探索并逐步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一)新农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共有72127人参加合作医疗。继续提高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人均总筹资标准达到726元,农牧民参合率稳定在97%。门诊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政策(乡级10元报8元,村级8元报6元)。积极实施各项惠民政策,鼓励参合人员选择蒙中医药服务,在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就诊的较其它相应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5%,但总补偿比例不得高于95%;实行住院保底补偿。旗、乡两级医疗机构已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对业务量大、条件较好的18家嘎查村卫生室接入政务网,实现了即时结报。加大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截至12月1日,共为农牧民报销医疗费用2527.02万元,受益13584人次。
(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全旗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实行统一网上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旗级医院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品种比达到50%以上,销售金额比达到40%以上,乡村两级医疗机构100%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截至9月份,全旗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1500多万元。继续按照“三制五统一”的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旗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体化管理,对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医生到苏木镇坐诊30多人次;结合一体化任务,下发《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启动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1630位患者发放“小药箱”。年内15所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三)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9月份,全旗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4594人,其中电子档案95793人,电子建档率71.86%;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进行规范管理,并对老年人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等级评分,直观体现老年人健康状况水平;对7049名高血压、1263名糖尿病、134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7.92%、74.82%和70.1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均达到了98%以上,3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达到92.6%以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实现全覆盖。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发放了大量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四)疫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报告法定传染病333例,传染病总发病率247.27/10万。完成鼠间鼠疫疫点监测1000平方公里,剖验动物结果均为阴性。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病防治均完成了季度工作任务。大骨节病治疗28人。碘缺乏病监测300份,碘盐合格率98%,覆盖率100%。对我旗个体工商户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6200人,对工矿企业职业人员健康体检,共体检960人。进一步修订《鼠疫疫情防治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全市鼠防应急演练活动在我旗开展,储备应急防护用品500余件。
(五)妇幼保健工作全面加强。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和超范围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2.7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8%,产妇消毒接生率为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58%。全旗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1‰,并对死亡新生儿及时开展了死亡评审。筛查新生儿疾病1314人、新生儿听力1205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准婚夫妇996对,对检出86例疾病者进行了医学干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8枚,作废3枚。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605例,补助金额24.2万元。发放叶酸785人次并按要求随访。对3737名妇女进行了“两癌”检查。旗妇幼保健所通过自治区爱婴医院评审。按照国家19项要求有序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年共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959对。
(六)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1387名,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513户,合格率99%,查查处住宿业、美容美发、娱乐场所违规违法行为15件、责令整改11户、行政处罚4户;新发、换发公共场所许可证136户。监督监测生活饮用水73份,其中出厂水20份,末梢水45份,二次供水8份,监测合格率为97%。协助旗督查室、教育局、食药局等部门对我旗4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全旗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了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医疗广告及临床用血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达到4次/户,未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和非法采供血情况;与公安局、食药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
(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加强“国际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知识宣传5次,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5000份,打造健康教育一条街宣传灯箱24面,更换健康教育一条街条幅50幅,免费发放鼠、蟑螂药 1500份。更换2008年改厕项目区厕所门50个,为嘎查村卫生室安装厕所20个。制定下发《开展第28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放控烟手册、禁烟标志30090份。对全旗6个苏木镇、58个嘎查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发放监察意见书6 份。
(八)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国家第一批县乡中医药一体化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旗蒙医医院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临床带教、进修、对口帮扶、下乡坐诊等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蒙医中医验方,全年共举办了3期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蒙药在旗乡村统一调剂使用。开设“便民门诊”,减少患者等候时间。1月份,蒙医医院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国家二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10月份,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组建了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各苏木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观摩,中蒙医康复理疗科开展理疗服务,配备了自动腰椎牵引床、颈椎自动牵引椅、中蒙药熏药浴、针灸治疗仪、tdp灯等,开展针刺、艾灸、火罐、推拿等中蒙医药适宜技术,不断继承和发展中蒙医特色诊疗技术。
(九)加强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一是旗人民医院启用了保健科、血液净化中心、病理科3个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不同层次就医服务。新开展了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64排ct图像三维重建检查、小儿微量元素测定、过敏原测定、胎儿四维超声检查等多种诊疗技术项目,填补我旗此类技术空白。二是与榆林市第一医院建立跨区域长期稳定协作关系,并于6月2日成功举办“协作医院”揭牌仪式。三是完善远程会诊平台建设,与北京、内蒙、包头等地医院建立了3条远程会诊通道,完成线路维护,目前全部运行畅通稳定,累计使用近20次。开通人民医院微信公众服务号,发布动态信息9次15条。顺利完成“爱婴医院”复审工作。
(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4月至今,已审批“单独两孩”夫妇119对,其中已生育75对,现孕18对,未孕26对。
(十一)大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建立了“哪里需要到哪里去”的服务方式,利用赶集日、那达慕大会等节日派技术人员携带b超机进村入社,更好的方便群众。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利用两天时间分别深入各苏木镇对药具工作给予指导和强化。在连锁超市、计生服务站等公共场所设置药具便民发放点,目前,全旗共建成39个发放点。
(十二)全面完善信息化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一是乡镇与旗“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之间实现人口信息无障碍交换。二是对全员人口在线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同时对局干部和个别苏木镇计生工作人员、包村领导、网格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人数达200余人。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市、旗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全旗30名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的特别扶助对象补助18.78万元;为全旗316名奖励扶助对象补助30.336万元;为7户少生快富家庭发放扶助金2.1万元;为1043户城镇无职业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33.376万元;为321户农村牧区主动放弃二孩指标的独女户补助8988元。
(十三)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和实际情况,提高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二是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落实、同享受的工作机制。三是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组织人员在嘎鲁图镇开展了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和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
(十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春节、元宵节、“3.8”等活动日,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共开展集中性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宣传物品2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750余人;打造大型立体宣传灯箱14个,在候车亭和人多聚集点制作宣传牌若干,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医疗卫生、科学预防疾病以及家庭健康和谐发展、奖励优惠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等内容;为全旗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村卫生室制作了卫生计生健康知识宣传橱窗、宣传板等,每个嘎查村设置了2条以上固定规范的宣传标语口号,切实优化村级人口计生宣传环境;在各级媒体报刊、杂志、网站发表稿件共198篇次;制作了图说健康99条、中医治未病与饮食健康等宣传册子,并制作了印有卫生计生宣传标语的毛巾、购物袋、围裙等实用性宣传物品,目前,全旗平均每户育龄群众家庭拥有5种以上宣传品,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8%以上,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卫生计生各项知识的知晓率。
(十五)全力抓好教育法规工作。继续开展违法生育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政策外生育行为,共立案13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57.3万元。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今年,由旗政府督查室、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公安局、旗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组先后对嘎鲁图镇30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超范围经营情况。
(十六)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一是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一杯奶”发放工作进展顺利,今年新增“一杯奶”人数500人,退出937人,全年,享受“一杯奶”政策人数为1070人。二是计划生育协会对2012年沙沙滩村的10户肉牛养殖户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将50%的无息贷款进行了回收,回收率达100%。三是积极争取旗级财政资金60700元,为计划生育户进行了投保,涉及平安保险、独生子女爱心保险、关爱女孩保险及手术安康保险四个险种。
(十七)深入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制定印发《乌审旗开展“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扶持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帮扶措施,重点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创建以点带面式幸福家庭16户,每户发放10000元创建扶持金,乌审召镇巴音陶勒盖嘎查为自治区级新家庭计划试点单位。于“5.29”开展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启动仪式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系列活动,为嘎查村10名贫困母亲每人发放500元救助金,并邀请旗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嘎查村农牧民开展健康义诊,发放宣传物品、宣传资料400余份,健康义诊300余人。“创建幸福家庭”无息贷款发放仪式,为嘎鲁图镇斯布扣嘎查的5户牧民家庭每户发放了为期3年的2万元无息贷款。开展鄂尔多斯市“健康母亲、幸福家庭”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走进乌审活动,为352名育龄妇女惊醒免费健康检查,发放健康宣传手册、物品600余份;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蒙古族首席潜能激励师敖特更格日乐老师做传递爱的正能量《心灵智慧》讲座,参加讲座300余人;举办了“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家庭保健知识讲座,有300名农牧民参与,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各300份;开展“幸福家庭·科学育儿”活动,提高科学育儿观的知晓率,提升和拓展家长的育儿经验。
党建工作紧紧围绕“1256”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两大任务:抓党建促工作,重服务惠民生;五个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六项工作内容: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深化“3+1”互助共建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党支部星级化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下发考核细则,明确以创建“十星级党支部”为目标,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化、量化,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二是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从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学习,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广泛开展“3+1”互助共建活动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5月份在职党员深入朝阳社区为弱势群体进行捐助活动,将募集到的108件衣物捐赠到了朝阳社区,并为一名白血病患儿募集爱心捐款500元。2017年,在帮扶点集中打造3-5户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带动周边农牧民的经济发展。3月25日,深入“3+1”帮扶联系点水清湾村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6月29日、30日,党员干部分别来到“3+1”帮扶联系点无定河镇水清湾村和乌审召镇浩勒报吉村,与联系点党员一起上党课,共同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度参与到联系点党员的组织生活当中,还与联系点的44户贫困家庭建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模式,并由党员出资为每户贫困家庭送去了2袋农肥,价值8038元。9月14日开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轮流驻村与“水清湾村共同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
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落实到班子各成员;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各项议事规程依法依规,有效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和局领导联系苏木镇制度,明确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轻车简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各级纪委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车辆使用管理工作;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继续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办公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局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管理,临时外出登记去向表,考勤领导小组不定时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指纹考勤和外出记录进行汇总登记。全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利用楼道走廊墙面等,完成设计廉政标语、廉政漫画牌匾制作;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宣传大氛围,对廉政文化开展的内容、形式、责任分解,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严格办证审批流程,树立良好卫生计生形象,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一是违法生育调查处理难。违法生育户规避不缴款,因而调查取证处理难度大,即便下达处理决定书也无法兑现,出现“违法难究”现象。
二是部分违法生育户生活困难,按标准缴纳不起。
三是村级人员工资待遇低,导致对计生工作起不到真正作用。建议提高村级人员的工资待遇。
四是地方医改投资无法按时到位;医改相关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机制,改革重点领域工作进展缓慢,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患者本地就诊率有待逐步提高。
(一)加大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依据《乌审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各项体制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的编制,实行编制备案;改革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医生年薪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一体化任务,实施并逐步完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制度。与此同时,也将全力以赴地做好药品采购、价格机制、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努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项目建设。完成蒙医医院建设任务,切实加强我旗蒙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的需求;严格标准,整体推进“十个全覆盖”嘎查村卫生室惠民工程,按实际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并注重卫生室的内涵建设、软件建设,对村卫生室的各项业务按照旗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做到“三好、四有、五保证”,名称牌、制度牌、标识统一规范。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不断健全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分类制定人才发展计划。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结合上级人才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大批量培养卫生管理、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全科医生等各类人才;进一步加强基层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蒙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蒙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以及适宜技术推广,全面提升农村牧区蒙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采取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提升学历、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医疗卫生单位每年选送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通过外出进修和继续教育的形式使80% 医务人员达到技术更新。
(四)继续实施“小药箱”惠民工程。为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患者家庭配置小药箱,箱内配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与慢性病相关的小型设备和慢性病治疗药物等;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和健康教育资料,并将农牧民群众的健康档案个人信息、健康教育资料、慢性病管理、老年人管理等一并纳入小药箱管理,使广大群众获得均等的、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继续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跟踪监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做好再生育指标审批工作,在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同时,积极协调法院、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主要指标不突破“红线”。
(六)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大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检查、婚检检查的力度。认真做好孕前风险评估、孕期检查随访和重点人群跟踪服务等措施,按要求完成“一杯奶”、叶酸等营养素发放工作,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二是大力推进药具“易得工程”,合理布局药具发放点,增放药具设备,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方便群众按需领取。
(七)全面开展创建“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活动。一是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扶助救助工作。大力开展对残疾人家庭、重病家庭、失独家庭及子女上大学家庭等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救助工作。创建以片式整体幸福家庭一处。二是全力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继续做好沙沙滩肉牛养殖协会工作和朝岱嘎查的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八)立足改善民生,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库质量,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加大改革创新的步伐,继续实施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九)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切实做好优生促进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两大工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动实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畅通流动人口维权渠道。
(十)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依法行政,大力治理违法生育,严把b超管理使用关、孕情查访关、流引产审批关等,综合治理部分苏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预防违法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反弹。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篇八
1、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力争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市走在全省医改第一方阵。
2、具体举措
(1)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医疗联合体建设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2)健全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完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员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
(3)健全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医疗资源下沉、医疗联合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的衔接。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
(4)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围绕降药价、保供应、控使用目标,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和分类采购、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完善药物供应保障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5)健全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执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进一步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规范医管委履职尽责,完善医疗集团班子建设,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落实医疗集团经营自主权,完善医疗集团财务管理、绩效工资和自主分配等制度。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规范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规范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医联体建设,提升医疗集团整体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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