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一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略)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产生。董事任期____,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年,由_______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二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略)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产生。董事任期____,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年,由_______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三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略)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产生。董事_________,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_____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_____每届为三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_________年,由________选举产生,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公法律》(如下简称《公法律》)及无关法令、法例的划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配合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如下简称公司)特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目与法令、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令、法例、规章的划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称号和居处
第三条公司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运营范畴
第五条公司运营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按照实践状况详细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本钱及股东的姓名(称号)、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工夫
第六条公司注册本钱:万元群众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称号)、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工夫、出资方法以下:(略)
此中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
部分股东的货泉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三十。
请按照实践状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越两期的,应按实践状况续填本表。
一人无限公司该当一次足额交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法子、权柄、议事划定规矩
第八条股东会由部分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利用以下权柄:
(一)决议公司的运营目标和投资方案;
(二)推举和改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决议无关董事、监事的报答事变;
(三)审议核准董事会(或施行董事)的陈述;
(四)审议核准监事会或监事的陈述;
(五)审议核准公司的年度财政估算计划、决算计划;
(六)审议核准公司的利润分派计划和补偿吃亏的计划;
(七)对公司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作出决定;
(八)对刊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理大概变动公司情势作出决定;
(十)修正公司章程;
(十一)其余权柄。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如股东不作详细划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初次集会由出资至多的股东调集和掌管。
第十条股东会集会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利用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肯定根据何种方法利用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集会分为按期集会和暂时集会。
召开股东会集会,该当于集会召开十五日从前告诉部分股东。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肯定工夫)
按期集会按(注:由股东自行肯定)按时召开。
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大概监事(不设监事会时)发起召开暂时集会的,该当召开暂时集会。
第十二条股东会集会由董事会调集,董事长掌管;
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掌管;
副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董事配合选举一位董本家儿持。
(注:无限义务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集会由施行董事调集和掌管。
)
监事会大概监事不调集和掌管的,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调集和掌管。
第十三条股东会集会作出修正公司章程、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的决定,和公司兼并、分立、闭幕大概变动公司情势的决定,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由过程。
(注:股东会的其余议事方法和表决法式可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发生。
董事任期____,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发生。
(注:股东自行肯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发生方法)
第十五条董事会利用以下权柄:
(一)卖力调集股东会,并向股东集会陈述事情;
(二)施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核定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政估算计划、决算计划;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派计划和补偿吃亏计划;
(六)制定公司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和刊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七)制定公司兼并、分立、变动公司情势、闭幕的计划;
(八)决议公司外部办理机构的配置;
(十)订定公司的根本办理轨制;
(十一)其余权柄。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如股东不作详细划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大概范围较小的无限义务公司,能够设一位施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施行董事的权柄由股东自行肯定。
)
第十六条董事会集会由董事长调集和掌管;
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调集和掌管;
副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董事配合选举一位董事调集和掌管。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定的表决,实施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法式。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司理,由董事会决议聘用大概解职。
司理对董事会卖力,利用以下权柄:
(一)掌管公司的消费运营办理事情,构造施行董事会决定;
(二)构造施行公司年度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
(三)订定公司外部办理机构配置计划;
(四)订定公司的根本办理轨制;
(五)订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用大概解职公司副司理、财政卖力人;
(七)决议聘用大概解职除应由董事会决议聘用大概解职之外的卖力办理职员;
(八)董事会授与的其余权柄。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肯定)
司理出席董事会集会。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部分监事过对折推举发生。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但此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大概监事利用以下权柄:
(一)查抄公司财政;
(五)向股东会集会提出提案;
(六)按照《公法律》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划定,对董事、初级办理职员提告状讼;
(七)其余权柄。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如股东不作详细划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能够出席董事会集会。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一年度最少召开一次集会,监事能够发起召开暂时监事会集会。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定该当经对折以上监事经由过程。
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法式。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但是施行董事或司理),任期____年,由________推举发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七章股东会集会以为需求划定的其余事变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能够互相让渡其部门或局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让渡股权,该当经其余股东过对折赞成。
股东应就其股权让渡事变书面告诉其余股东收罗赞成,其余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旬日未回答的,视为赞成让渡。
其余股东对折以上差别意让渡的,差别意的股东该当购置该让渡的股权;
不购置的,视为赞成让渡。
经股东赞成让渡的股权,在划一前提下,其余股东有优先购置权。
两个以上股店主张利用优先购置权的,商议肯定各自的购置比例;
商议不可的,根据让渡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利用优先购置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肯定股权让渡的法子。
)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停业限期年,自公司停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较。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清理组该当自公司清理完毕之日起30日外向原公司注销构造请求登记注销:
(一)公司被依法宣布停业;
(三)股东会决定闭幕大概一人无限义务公司的股东决定闭幕;
(四)依法被撤消停业执照、责令封闭大概被打消;
(五)群众法院依法予以闭幕;
(六)法令、行政法例划定的其余闭幕情况。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目外,股东可按照《公法律》的无关划定,将以为需求纪录的其余内容一并列明。
)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注销事变以公司注销构造审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注销构造一份。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五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 .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河南省郑州市。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单位合伙人为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 元;出资者: ,金额: .
〔开办资金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分别载明每位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
(二);
(三)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十条 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本单位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提请修改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本单位的财务和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
(五)退出合伙;
(六)查阅合伙人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七)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 合伙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二)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对本单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处分财产;
(十一)变更名称;
(十二)入伙或退伙;
第十三条 经合伙人会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作为合伙负责人,管理医院的日常运营工作。
第十四条 合伙人会议须有2/3以上合伙人出席方能召开。合伙人会议实行1人1票制。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2/3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 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
(二)检查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单位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七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八条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十九条 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投入的开办资金,退伙时不能返还。
第二十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三条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更换合伙负责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的。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六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字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x条: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______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__________________。其权限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
第八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条: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______%。
第十二条: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以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务,薪金____________。其权限是: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在 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____________表决方式。
第x章 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聘请 作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间,应依照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决议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能,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
3、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任职合伙经理职务期间,如违返本协议的约定,给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合伙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正、变更或补充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3、
4、
5、
第三十条: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原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七
转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八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该的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企业名称及地址: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宗旨
第四条合伙宗旨:
第五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六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合伙人性质、住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八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共有财产,合伙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也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关系终止后,各合伙人按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资产。
第九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未交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不低于其拟出资额的30%),同时,视为其自动放弃合伙人资格和权利,合伙企业有权招募新的合伙人承担其应缴出资额,新的合伙人享有其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四章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
第十条利润分配:每一会计年度内的净利润先提出%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合伙事务的奖励分红,剩余%净利润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合伙期限内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合伙企业的所有普通合伙人组成管理团队,决定并执行企业的所有合伙事务,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该委托不可撤销,除非有证据证明管理团队严重损害了全体合伙人的利益且损失超过注册资本的50%以上。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在合伙期限内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全体普通合伙人,即:。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四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所有事项作出决议,均由全体普通合伙人表决通过,有限合伙人自愿放弃对合伙企业所有事项(包括经营管理、利润分配、投资、担保、修改章程、解散、清算等)的表决权。合伙人会议由全体普通合伙人组成,实行普通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普通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章程内容。
第十五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六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十七条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合伙协议;
(2)对合伙企业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2)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章程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普通合伙人可以决定其离开执行事务合伙人团队。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六章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一条入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退伙:
(1)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规定分担亏损。
伙对待转让人。
第二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八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合伙协议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修订、补充。
第三十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协议篇九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签字:
1
2
3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496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