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优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8 07:05:17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优质8篇)
时间:2023-09-18 07:05:17     小编:GZ才子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与我县水资源相适应的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好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市水务局分配给我县的指标,确定我县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83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1.46亿立方米(不含地热水资源)、地表水为3.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到2020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落实考核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一)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编制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水资源供求中长期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统一,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水工程建设、涉河涉水建设、乡村土地开发等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管理规划,并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

(二)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事前管理,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在进行工业园区、行业专项规划时,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工。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三)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行业和区域对用水指标进行分解,优先保障生活,统筹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用水总量统计,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行政区内用水总量,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和企业计划产量,定额下达用水计划。

(四)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取水,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需水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或不满足清洁生产相关标准的,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规范相关文件、表格,理顺许可管理手续程序。

(五)严格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认真执行黑龙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对故意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行为。

(六)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水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禁采、限采、压采等地下水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区域和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指标监测体系。划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限期关闭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

(七)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针对我县水资源、水工程条件,顺应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加快实施河流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程,保障城镇生活、工业发展供水需要。

。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设立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的节水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引水、调水、取水、供水工程优先考虑节水。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取水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省用水定额,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对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工作,使节水考核工作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对各类取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促进取用水户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率的提高。

实行节水器具准入制度,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大农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针对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减排力度,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与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一并报批。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成,着力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污水处理回用或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出台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建立水功能区监测体系和监管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落实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经费。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程序,加强监察力度,对违规排污入河的,依法惩处。将水功能区监测和达标建设纳入我县政府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安全达标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环保局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立项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推进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维持河流合理基流和湖泊、水库以及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我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依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领导,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监督管理,研究解决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发改局: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在审批和核准项目时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度论证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立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出台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的政策文件,项目备案、核准、审批中,严格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禁止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我县;负责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结合全县用水状况,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及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水价改革,适时调整县城自来水水价、农业灌溉水价、再生水水价,逐步建立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

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用水指标的分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批;水资源费的征收;地下水动态监测;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水资源管理机构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计量设施的安装;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政策的制定;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综合工作。

财政局:建立水资源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监测控制、管理执法的投入;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年度计划,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费;提高水资源管理经费拨付效率,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监管,依法开展水资源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负责落实将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稳定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合理使用。

工信局: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工业节水的技术指导,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负责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工业企业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国家节水改造资金;负责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活动。

住建局:负责进行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回收利用率;负责城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备用水源建设;负责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负责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计量设施的安装;负责对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用水户的用水量进行统计;开展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环保局:负责核定水域纳污容量和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并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对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清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贯彻落实水生态补偿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节水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文广体局:组织新闻媒体拍摄相关宣传片,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文艺节目开展水资源宣传,增强群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配合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配合水务、环保、住建、工信、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县内违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件进行报道、曝光,营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行为。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及经济指标等数据和考核指标数据的测算。

国土局:负责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法制办:负责审核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及再生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行政执法,搞好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编办:负责设立专门节约用水的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人员编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辖区内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节水宣传及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取水、非法排污、水体污染、水环境保护、新建高耗水、高污染水项目的巡查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取用水户监测网络、地下水监测网络、水功能区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据作为考核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依据之一。逐步提高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2020年实现全县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和监测常规化。规范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我县政府考核的依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节约用水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特别是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制定落实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投资渠道,建立稳定长效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并将水资源费重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工作中,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将水资源和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列入学校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作用,形成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劳动品质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劳动精神,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和劳动实践能力,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二)具体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资源,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重点打造1所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农场、10个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遴选10个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遴选立项100个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00所省级劳动教育项目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实现“校校有场地、县县有基地”,带动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三)在课程教学中融入劳动教育。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幼儿园阶段要在生活中注重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幼儿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义务教育阶段要将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渠道,充分结合当地资源开发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特色等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普通高中应结合当地产业和学生需求,开发丰富的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职业院校应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需求,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在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生产实习、工业劳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中加强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能力的培养。普通高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培养定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将大学生专业实习实践活动与劳动教育结合起来,服务社会,不断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劳动教育培养目标,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结合学科专业课程特色,融专业教育、生产劳动教育、日常生活劳动教育、公益劳动和创新创业教育于一体。探索实施劳动实践教育,可邀请农技人员、农业种植能手等到学校面对面、手把手传授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创客空间,引导学生以项目学习的方式,进行创意制造实践。

(四)在校内活动中嵌入劳动教育。

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设立宿舍管理、食堂帮厨、快递收发、校园绿化等勤工助学岗,引导学生走进劳动一线。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把学校草地、花坛、食堂、餐厅、宿舍、文体设施等作为学生接受劳动实践的场所,明确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学校日常管理、清洁卫生事务,参与校园绿化管理、文体设施清洁、学生宿舍整理、食堂餐厅保洁、餐具清洗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辟“校园农场”,设立校本劳动技能培训基地或“田园课堂”,适当开展种养劳动实践。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组织学生开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活动,或到“校农结合”基地开展劳动实践。高校应当设置劳动实践月或实践周,在实训实践中积极开展劳动教育,明确学分计算方式。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劳动意识。

(五)在家庭生活中强化劳动教育。

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家长要引导和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幼儿园要引导幼儿掌握自主穿衣、吃饭、如厕、收拾玩具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协助家长完成择菜、浇花、摆放碗筷等简单的家务劳动。中小学可根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特点,安排学生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保障中小学1至2年级家庭劳动实践每周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学生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家庭作业以鼓励学生在家庭中立足自己的事自己做,并适当帮助父母或其他长辈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为主。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务劳动以整理内务为主。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和中学生以内务整理、洗菜、煮饭、炒菜、洗碗、洗衣、家庭卫生保洁、购物、器具修理等日常家务劳动为主。中小学生每学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密切家校联系,转变家长观念,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

(六)在社会实践中拓展劳动教育。

将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小学高年级以上校外劳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高校结合专业实习实践开展校外劳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千村万户”劳动实践月或劳动体验周,让学生利用寒暑假走进田间地头与农民一起劳动。充分利用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结合团队日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城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走出教室,参与社会实践,如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职业体验活动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要立足自身的办学定位,结合乡村振兴、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积极探索适应当前环境和条件的劳动教育内容和方式;发挥学生专业特长,以劳动互助和服务社会的.方式,设立促进学生劳动情感养成、劳动能力提升的系列劳动教育品牌引领项目。

(七)统筹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1至4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1个主题活动,5至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至少完成2个主题活动。普通高中一年级开展学生发展指导教育,二年级和三年级上学期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主题活动,每个主题活动要尽可能兼顾多种活动方式,整合实施。普通高校应围绕或依托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开展各种劳动教育活动。职业院校应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专题劳动教育。

(八)统筹课时安排。

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一半以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职业院校专题劳动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可在已有课程中设立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以专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相关专题活动可以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融合实施。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1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1次。

(九)统筹专业融合。

坚持与各学科教育教学融合推进,积极推进跨学科实践教育,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和课程建设计划,对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进行组合、优化和再开发,建构具有地域及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项目。中小学要加大对学生劳动观念和态度培养,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训练。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围绕就业创业,注重培养“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普通高校要将劳动教育与专业学习、专业实验、生产实习、工程实训、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田野调查等有机结合起来。

(十)统筹成果呈现。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每学年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鼓励高年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1份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或作品,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至少2份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方面的成果或劳动技术作品,完成至少2次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高一年级学生结合学生发展指导开展职业体验;高二、高三年级学生须自主(或合作)完成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高中三年期间,学生须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并有完整的活动成果报告(或记录),选择至少一门专题教育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校学生必须完成至少2次社会劳动教育活动。职业院校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计入学生学业成绩。

(十一)加强统筹领导。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的领导,明确劳动教育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加强县级统筹,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型服务性劳动,确保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校内统筹,既要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校外协调,积极借助家庭、社会,特别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等力量,为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机会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配合支持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经费投入。

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以及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各地要将劳动教育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由主管部门在部门的购买服务目录中进行细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力量提供更优质的劳动教育服务。

(十三)加强师资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校劳动课教师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待遇。多渠道多举措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模和特点,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院校建立师资交流机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承担普通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家长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配备专兼职教研员,组织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开展教学竞赛,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加强资源开发。

各地要把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纳入“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因校制宜,扎根本土,充分挖掘、运用所在区域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资源,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和社区建设需要,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依托“校农结合”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劳动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学校特点的劳动体验教育。通过自建或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以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创新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规模适当、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劳动教育基地、劳动技术实践教室,满足劳动教育需要。农村地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确认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厂矿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公共场所作为服务性劳动基地。城镇地区要统筹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利用现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涉农涉工高校、职业院校要优化教学实验农场和教学实训中心教育教学功能,向全省大中小学开设劳动体验营。启动省级劳动实践教育和高校实验区创建工作。

(十五)加强安全保障。

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劳动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劳动意识。强化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劳动实践活动。贯彻落实《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支持各地各学校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完善校方责任险和无过失责任险,探索开发与学生劳动安全密切相关的保险产品,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六)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对市(州)、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次数、劳动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劳动实践成果等具体劳动实践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三

20__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时私自刻印了两枚“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的印章。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季某基利用该印章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平朔某煤公司项目部a、b负责人的名义,多次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季某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时,却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万元,随后便提起民事诉讼。20__年11月,季某基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东窗事发,随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基违反国家印章管理法规,伪造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结合其自首情节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 :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由该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

接着

第三个步骤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第五个步骤,及时通报已有客户。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施工企业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注明生效条件的除外。

0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可被认定为建筑施工企业承认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建筑施工企业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自愿将建筑施工企业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建筑施工企业授权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答: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人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0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0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原建筑施工企业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责任人,并及时对该印章进行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0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证落实真伪。

0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更替时无印章交接和监交,小项目领导随身携带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不定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016、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专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业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业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业,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撤销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及时撤销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四

1、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行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 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 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4、 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 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 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五

“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

想摆脱困境,你就去劳动;想创造未来,你就去劳动;想寻找快乐,你就去劳动;想实现梦想,你就去劳动。诚实的劳动,创造了美好的世界,也彰显了劳动的光荣。因此,“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便成为我校这次“5.1”假期体验活动的主旋律。

1.通过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劳动节”的由来,了解我国不同时代的劳模风采。

2.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类活动,从宣传“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这个主题思想转化到我们每个学生的实际行动中。

3.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爱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争做“劳动小能手”。

(一)四至六年级开展征文比赛。

具体要求:围绕“我劳动,我光荣;我创造,我幸福”主题,

通过查找、阅读有关宣扬劳动美德、赞美人民劳动成果等内容的文章,或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有关热爱劳动的事例,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字数在500字左右。体裁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记叙文等。

(二)一至三年级开展劳动小能手活动。

主题:“我是劳动小能手”

具体要求: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尤其是从清理自己的小天地着手,如:整理铺床、整理书柜、洗碗等,并写一篇相关的记叙文。

1、各班同学利用“5.1”期间,根据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体验活动。

2、各班于假期后先自行评比,并择优选送学校大队部。每班每种形式的作品各选送2份,大队部将组织评比,并对优秀作品给予不同形式的展示。

一、指导思想

开展以“快乐实践”为主题的第x届“劳动节”活动,让学生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所带来的快乐,从小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通过在学校、家庭两个层面参与不同类型的劳动,培养少先队员积极劳动的热情,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并能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

快乐实践。

20xx年x月x日。

家庭层面:

低年级(1—2年级):

1.知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并能做到我的餐桌上没有一粒剩饭(菜);

2.学会自己穿衣服、系鞋带、整理书包;

3.学会帮助家长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家务。

中年级(3—4年级):

1.知道2个全国劳模的名字和他们的事迹;

2.学会帮助家人洗袜子、扫地;

3.和爸爸妈妈一起对自己的家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4.做一份“劳动最光荣”手抄报,每班上交五份。(上交时间:x月x日之前)

高年级(5—6年级):

1.在父母的协助下,会蒸米饭、学会做一道菜等;

2.学会整理自己的“小天地”;

3.“我和妈妈换一天岗”,做一天妈妈每天要做的家务活,体验劳动的甘苦。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六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对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审计。本次审计方案如下: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本次审计范围为xxx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伸。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等方面的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

1.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是否按照国家和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分离制度、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现金收支控制制度、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及货币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等。职责分工和授权审批程序是否明确规范,办理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 资金预算管理:企业的资金管理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是否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定期编制资金月度预算,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均纳入资金预算。

3. 资金使用、审批、支付:是否对企业资金使用进行分类管理。资本性资金支出、专项管理的成本费用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资金是否规定了不同的审批程序,各项支出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是否明确;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批、复核和办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财务部门在执行资金支付程序时,是否实行计划、审核、支付的独立程序,并定期核对。各项捐赠支出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4. 资金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是否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存在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使用电子支付的单位,操作人员是否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个人证书和密码是否由责任人保管。

5.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库存现金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是否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盘点,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等情况;取得的资金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账外设账,“坐支”收入的情况;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是否经上级批准;资金账户是否专门设立,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开设、管理银行账户和印鉴的情况;是否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调节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出纳人员是否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资金收支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有专人复核,并重点对资金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6. 银行汇票管理:是否按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银行票据备查登记簿,登记簿登记内容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

7. 票据及印章管理情况:是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是否严格执行银行预留印鉴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财务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的情况;印章的保管存放地点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1.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建设:获取企业成本费用相关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盖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支出,各项费用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

2. 成本费用控制审查:成本费用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未经审批的预算外支出;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控制是否到位,监督考核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成本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如福利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差旅费是否符合标准等。

3. 成本费用核算审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无将职工薪酬、招待费、会议费等控制费用列入其他成本费用[各类型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可关注公众号cia内审师小站]的情况;有无成本费用挂账的情况;有无通过往来账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

1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设置台账(或卡片),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车辆购置是否经过上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是否经过技术鉴定,是否报经批准;报废资产的处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财务部门是否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要求购买保险。

2. 债权资产管理:是否开展账龄分析,定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欠费催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损失风险;预付账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财务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成本挂账、对外投资挂账的情况;职工借款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冲销,有无长期挂账的情况;关注与外单位的往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移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金的情况,并检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失风险。

1. 销售收入:财务部门是否定期核对应收账款;是否按公司制度对客户进行授信审批;是否存在已发货未开票或者已开票未发货的现象。

部门是否定期与营销部门核对业扩报装收入,并与当期的新增用户核对;是否存在收入挂账或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对外融资是否纳入当年预算,是否编制对外融资方案,是否按制度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银行贷款目的和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企业目前经营情况是否能够保证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抵押物是否存在风险。

2. 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编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批”的程序;预算是否涵盖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业务活动;预算审核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加;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项目过粗,不利于执行和考核的情况(如其他费用支出过大);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份预算或季度预算;预算审核时是否考虑公司发展目标和资产经营目标。

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 预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月度(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是否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预算考核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考核结果是否兑现。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七

按照《 xx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姓名、职务)副组长:(姓名、职务)……

成员:(姓名、职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人员编制 人,实有人员 人,其中不参加车改 人(有允许不参加车改人员的单位填报)。藏爱人员:正县级领导干部 人、调研员 人、副县级领导干部 人、副调研员 人、镇科技领导干部 人、主任科员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人、副主任科员 人、科员级以下 人、工勤人员 人。

三、

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车 辆(有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本单位现有执法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执法用车 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 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位不需填报)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提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用(允许留用车辆单位)人,转岗 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人。

五、工作措施 ……

学生评价制度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48919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