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一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推进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驾校实际,特制定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交通运输局“六加一”为统揽,按照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推进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落实驾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机会,为建设和谐平安驾校,确保教学正常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驾校实际,确保2016年我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
三、工作重点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硬件设施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制度,即逐步达到“—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一明确”即明确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化;“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现管理组织体系化;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日常管理制度化;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五规范”即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规范消防安全控制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专业化;规范消防宣传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理程序化。举学校全力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领导,驾校成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联系电话: 手机: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1月)
(1)成立组织。成立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联系人。
(2)根据《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条件,制定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宣传培训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1)、驾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已有的各项安全职责制度,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职责,以及可操作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消防安全演练预案,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
(2)、充分利用教练员晨会、全体教职工会议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3)、在驾校内外醒目位置处建立固定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标语牌或者宣传栏。
(4)、注重收集整理建设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创建资料。
3.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1)、驾校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办公用房等进行一次全面性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早排除。重点对驾校水、电等设施进行详查。同时要求假期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做到不定时的巡回检查,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做好检查记载。
(4)、邀请安全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以保障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同时为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专题报告。
(5)、在每半年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检验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处理能力以及职工应对安全事故应变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消防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街道安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安全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类隐患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安全消防事故,加强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处安全消防工作规范化进程,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我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区有关的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管理处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是在“片长”、“街长”负责制基础上,以路段为基础,把商城划成一个片区、两条街、十四个责任路段,片长全面负责片区内各项街道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长协助片长抓好片区内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街长为每条街的责任人,具体做好对该条街责任路段路人员的管理及路段巡查工作;通过时间努力,我处所处街道建立起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每个网格化路段长及协管员、保安、保洁在各自责任路段全面履行安全消防巡查、发现及时上报反馈等职责。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管理处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
路段安全消防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负责安全消防管理的组织、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的考核。
1、实施范围
商城区域。
2、“街长”、“路段长”配备原则
按照区安全消防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结合商业街(片区)的实际需要进行配备。辖区各主、次干道(片区)实行“街长”负责制,明确管理区域。同时,按照道路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分段管理配备若干协管队员。
将商城划成一个片区、两条街、十四个责任路段,每条街配备一名街长,步行街下辖六个责任路段,马市街等下辖八个责任路段。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三
一、单选题(1分/题)
1、(b)就是按照级别层次,组织专家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2、下列属于火灾直接损失的是(b)
3、(c)是单位内部组织地,没有执法权。
说明:a.消防安全检查 b.消防安全巡查 c.防火安全检查 d.防火安全巡查
4、下列不属于火灾事故原因中的基础原因的是(d)
5、下列不属于火灾隐患的是(d)
7、构成火灾事故的原因的有(d)
说明:a.基础原因 b.间接原因 c.直接原因 d.以上都是
8、(a)是构成火灾事故最基本的原因。
说明:a.基础原因 b.间接原因 c.直接原因 d.技术原因
9、在火灾调查访问中不需要调查访问的人员是(d)
10、我国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日是(c)
说明:a.11月9日 b.1月19日 c.9月11日 d.9月1日
1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12、整改火灾隐患的要求,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
13、下列不属于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b)
14、(c)可分为物的原因和人的原因两种。
说明:a.基础原因 b.间接原因 c.直接原因 d.技术原因
17、下列不属于整改火灾隐患的原则的是(b)
18、下列不属于火灾事故原因中的物的原因的是(c)
说明:a.设备不良 b.安装装置有故障 c.违反安全操作规章 d.报警设备失灵
21、下列不属于防火安全检查的方法的是(d)
22、下列不属于火灾事故原因中的身体原因的是(b)
23、下列属于火灾事故原因中的基础原因的是(d)
说明:a.消防安全教育差 b.安全标准不明确 c.劳动纪律不严格 d.以上都是
24、下列不属于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的是(d)。
25、下列不属于火灾隐患的是(b)
26、下列不属于防火安全检查的要求的是(d)
28、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29、下列不属于火灾间接损失的是(c)
二、是非题(1分/题)
1、防火安全检查是一项临时性措施,可以一劳永逸。(b)说明:a.对 b.错
2、麻痹大意、玩忽职守是属于火灾事故原因中的精神原因。(a)说明:a.对 b.错
9、对于建筑布局、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应从长计议,纳入企业改造和建筑规划加以解决。(a)
说明:a.对 b.错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让单位员工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熟练使用邻近器材,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邻近,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做到及时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6月17日下班后,支行后院内
支行全体员工
(一)出现火情,迅速通报,组织扑救。
任何员工若发现火情等邻近紧急的情况,在邻近确认后,应立即向邻近场所的人员发出紧急信号(如:按下手动报警器)。同时,利用邻近工具向消防值班室、相关部门和邻近报警。消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现场工作并进行指挥。
一是迅速通过广播喇叭和邻近工具发出火警通报,告知着火点(邻近的楼层和房号),并通知志愿消防队员立即赶往着火点。
二是邻近相关部门加强对金库、凭证库、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的看管守护。
(二)判明火情,实施扑救,组织疏散。
现场指挥灭火的领导要及时判明情况,视着火程度能否控制和有无发展蔓延的邻近,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并根据火情按如下步骤开展工作:
1、火灾初起时,要沉着冷静,机警快速,就近就便,就地取材,利用邻近或附近的灭火器(邻近)灭火,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起火后3分钟之内)将初燃火灾扑灭。
2、火势严重(利用灭火器不能扑灭)时,打开楼道的消火栓,采用消防水带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切勿用水,应首先切断电源,而后再组织灭火。
3、火势呈蔓延趋势,志愿消防队难以控制时,应果断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组邻近向119报警,准确报告发生邻近的单位、地址、着火部位、火灾种类等。
(2)疏散引导组邻近指挥本单位人员做好重要文件、物资、现金、有价证券的邻近和转移,并组织人员进行邻近逃生。疏散逃生应遵循以下要求和方法:
一是逃生离开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延缓火势的追逼,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
二是如果暂时不能逃生离开房间,应先开窗将室内的烟气放走,防止逃生不成而窒息死亡。
三是如果是外面着火,应赶紧把门窗关上,并拉掉窗帘以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有邻近时可向门窗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速度。
四是当无法向楼下一层逃生时,就邻近楼宇而言,可根据发生火情的楼层,向一层或设有邻近、空调机房、裙楼平台顶、设备转换层、楼顶塔楼平台离邻近较远的阳台、厕所、浴室等处躲避。到楼顶平台一定躲避在上风处,同时邻近向楼下发出呼救信号。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2006]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 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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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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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责令其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第三章 租赁当事人职责
第九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标准等内容。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屋的,代理人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出租人应书面报告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备案。
第十条
多个单位合用或者承包、租赁、转租厂房、库房、商铺等,应当建立以产权单位为首、各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负责日常消防管理;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督促、指导业主或者用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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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出租人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存有火灾隐患的。
(二)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第十三条 出租人(代理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出租的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协助承租方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制定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
(三)对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承租人的消防违法行 为应及时要求承租方整改并报告村(居)委会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第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消防活动,认真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二)熟悉租用房屋的布局、设施结构,了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性能、数量、质量、使用方法。
(三)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 消防安全教育,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 出租方报告,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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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租屋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出租屋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进行消防验收。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九条 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符合紧急疏散要求、不影响灭火救援的除外。
第二十条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二十一条
并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用于居住的出租屋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
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出租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和简易水喷淋系统。
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除用于居住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出租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和简易水喷淋系统。
第二十四条
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安全疏散设施不足,且无法增加疏散楼梯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及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公共出租屋,在建筑物的门窗等开口及阳台等处应设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增加人员疏散设施。
第二十五条 作居住用途的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未设置首层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或通道,楼梯宽度不得少于1米。当楼梯宽度少于1米时,应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控制居住人数,且每层最多不超过20人。居住面积是指住人居室的面积,不包括厨房、厕所、楼梯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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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三)房间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夹板、纸板等)间隔;不得在楼层内设置住人的夹层阁楼和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床位。
(四)每个楼层及窗户、阳台的防盗网均应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五)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楼层必须至少配置1具2kgabc干粉灭火器,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楼层必须配置2具以上2kgabc干粉灭火器,并保持其性能完好;楼高6层以上的出租屋还应同时在每个楼层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设置室内消火栓。
(六)电线的敷设和电器产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厨房应单独设置(指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应采用砖墙完全隔开),且不得设置在通道上。
(八)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守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六条
在出租屋集中地区,各村(居)委会应完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应成环状布置,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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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工程概算的1.5%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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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
第三十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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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警告、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给予拘留的处罚,由公安机关裁决。
第三十四条
有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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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六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3、幼儿园宣传板报及班级宣传栏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将消防常识纳入教学内容,每月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每学年与消防队一起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5、每学期组织出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手抄报。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幼儿园成立由 园长任组长, 任副组长, 为成员的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消防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活动开展。
1、防火工作是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对幼儿午睡室、食堂、活动室、会议室等人员相对集中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的排查。
3、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4、加强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幼儿园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校舍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5、加强对广大师幼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幼熟练掌握学校消防“五个第一”、“四个能力”、“四懂”、“四会”
内容,四懂:
a、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b、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c、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d、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四会:
a、会使用消防器材;
b、会报火警;
c、会扑救初起火灾;
d、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
a、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b、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c、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b、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6、园舍设施安全。对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食堂、睡室、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 幼儿安全教育。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活动和集中安全教育的同时,幼儿园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教育,教育幼儿要注意安全,不要在野外生火、玩火,特别在民间风俗、春节等节日期间,玩弄烟花爆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园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对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幼儿园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主题活动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4、幼儿园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上级。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七
1.办公楼消防管理管理重点及难点
合肥市市直单位的物业管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部分都属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办公楼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办公楼主要有如下消防重点:
d、办公楼内人员密集,也会引起许多意想不到的火灾。比如,吸烟者不注意烟蒂火苗,使用电器不当等。而一旦起火,疏散逃生时就容易造成混乱,给消防救援带来困难。
2.合肥市市直单位物业管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消防管理工作的构想昌顺物业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用智能自动化消防设施维护系统,严格落实“三级”检查制度,与办公楼内员工共同创造消防安全。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人人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结合形成一个整体性、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从而保障办公楼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各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经理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应把消防工作列如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应逐级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公司助总以上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施工、运输等经营管理的内容;
(五)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六)领导义务消防组织;
(七)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八)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人,确定事故财产损失。
第八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二)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工作与部门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三)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五)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措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出现火情时带领员工进行灭火;
(七)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协助处理火警事故。
第九条 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其它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
(二)有权拒绝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作业或违反规定的指挥、安
全;
(三)有责任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行为;
(四)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想办法处理,并立即报告本部门经
理及公司领导;
(六)当公司发生火灾等险情时,应积极投入抢险。
第十条 消防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消
防法规;
(二)监督检查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
(四)积极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
善消防设施;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技能训练;
(六)积极参与制定灭火方案,组织义务消防对及公司员工扑救火灾;
(七)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第十一条 委外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合同
上说明,并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下列范围地段是消防重点地段,应严格禁止烟火:
(一)配电房;
(二)仓库;
(四)生产部设备操作室。
第十三条 安全员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重点地段,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下列行为:
(一)阻塞疏散通道;
(二)阻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领用、销毁实行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将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 一旦发生火灾,各级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行动起来,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并及时疏散人员。
任何部门、个人都不得阻拦报警,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火灾扑灭后,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调查人员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事故责任,不得擅自清理火场。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 安全员每天不定期巡查公司各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情况,各部门的义务消防员也应不定期检查各重点区域的防火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排除火灾危险。
第二十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有:
(一)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的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消防重点地段的管理情况;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员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安全员每月定期对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并建立灭火器档案,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电气消防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变压器、配电柜、计算机应布置在单独的空间内,与其它房间用耐火实体墙分隔,保持通风良好,并定期检查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电动机的检查维护,防止电动机发生短路、过载、失压、高温等不安全因素,电动机附近,不得堆放可燃物。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应安装在不燃材料基座上,附近不得堆放可燃物。
第二十五条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可能遇到碰撞的场所或移动的灯具都应有金属网罩保护。
第六章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发电机房、油罐区、仓库等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第二十七条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场所应加强通风,且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内严禁烟火,禁止一切火种进入,开启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非铁器工具。
第七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九条 对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安全员将开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人事行政部确认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部门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一)安全出口上锁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二)消防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三)违章关闭消防水源、消防电源的。
第三十一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或涉及全厂总体规划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领导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停产。
第八章 义务消防员组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是不脱产的消防队伍,队员在工作上接受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在消防业务上接受消防领导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义务消防员由保安员及部门两名员工组成,队长为安全员。
第三十四条 义务消防员对于本部门的消防器、消防设施有监督建议权,可以向本部门经理汇报。
第三十五条 义务消防队员对公司及本部门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努力控制火灾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消防规定的作业,义务消防员有权强行制止。
第三十七条 义务消防员发现本公司发生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火、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
第三十八条 义务消防员每季度集中一天学习消防知识和训练消防技能。
第九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记录备案。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内容有: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公司和各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章 奖惩
第四十条 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构成犯罪的,将扭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篇九
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要求,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着力防范和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持续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结合x省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实现全县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控体系建,提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促使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百分百达标,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消防安全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3、组织防火检查,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三)消防档案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应含有以下内容: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基本情况;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5、消防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6、存在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消防安全巡检、值班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定期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值班制度。防火巡查每日开展,防火检查每月一次。
(五)自查考评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所评定的分数、反映情况和数据要客观实在、真实可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主要人群为病人,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发生人员伤亡,威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确保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级医院安全工作的基础,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严格标准、提升水平上下功夫、花力气、出成效。
(三)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县卫生健康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年底将组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验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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