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文件篇一
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已经陆续开始,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体系,让更多有志青年成长为能工巧匠,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实现人生价值,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单列招生计划,明确扩招对象。
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列入2019年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扩招计划1.1万名。扩招对象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扩招对象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鼓励考生结合自己户籍和实际需求,申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二)落实招生院校,科学确定专业。
省内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高职扩招任务。尤其是省级优质高职院校都须努力挖掘潜力,保质保量完成扩招工作。各校根据生源特点,科学确定适宜扩招的专业用于扩招。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治安管理、消防工程技术、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化工类等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
(三)改革考试形式,积极组织报考。
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面向全体扩招对象),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7月1日,考试时间原则上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1月7日,考试时间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对两次扩招仍未完成任务的高职院校,可再组织一次报名工作。扩招有关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部署。所有参加本次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招生院校不再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前期已在分类考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严格录取流程,加强学籍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各高职院校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实现有质量的扩招。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五)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各高职院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不同受教育群体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分类
教学
、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实习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六)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能力。
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高职院校要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三、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扩招体现了国家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心,体现了职业教育为助推脱贫攻坚的主力军的作用,体现了国家为今后就业提供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储备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形成高职扩招的合力。各有关高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高职扩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健全联动推进机制。
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市(州)和各高校具体落实的全省高职扩招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做到考生报名只跑一次。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组织督查组,实地到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
(四)加强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五)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要主动发声,在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高职扩招政策、省内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准确解读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各高职院校要制定“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讲方案,要将扩招政策传达到每一名人员,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各中职学校要在校内加强高职扩招政策宣讲,让每一名中职学生都了解并掌握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等相关招生考试政策。
(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省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引导各市(州)加大投入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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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文件篇二
(一)单列招生计划,明确扩招对象。
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列入2019年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扩招计划1.1万名。扩招对象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扩招对象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鼓励考生结合自己户籍和实际需求,申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二)落实招生院校,科学确定专业。
省内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高职扩招任务。尤其是省级优质高职院校都须努力挖掘潜力,保质保量完成扩招工作。各校根据生源特点,科学确定适宜扩招的专业用于扩招。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治安管理、消防工程技术、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化工类等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
(三)改革考试形式,积极组织报考。
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面向全体扩招对象),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7月1日,考试时间原则上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1月7日,考试时间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对两次扩招仍未完成任务的高职院校,可再组织一次报名工作。扩招有关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部署。所有参加本次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招生院校不再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前期已在分类考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严格录取流程,加强学籍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各高职院校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实现有质量的扩招。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五)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各高职院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不同受教育群体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实习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六)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能力。
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高职院校要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文件篇三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扩招体现了国家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心,体现了职业教育为助推脱贫攻坚的主力军的作用,体现了国家为今后就业提供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储备的战略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形成高职扩招的合力。各有关高校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高职扩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健全联动推进机制。
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市(州)和各高校具体落实的全省高职扩招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做到考生报名只跑一次。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组织督查组,实地到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
(四)加强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五)加强招生宣传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要主动发声,在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高职扩招政策、省内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准确解读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各高职院校要制定“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讲方案,要将扩招政策传达到每一名人员,让高职扩招政策家喻户晓。各中职学校要在校内加强高职扩招政策宣讲,让每一名中职学生都了解并掌握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等相关招生考试政策。
(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省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引导各市(州)加大投入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文件篇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讨论通过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扩大就业。
会议指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业优先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就要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稳就业是“六稳”的首要任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高职扩招,既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是高职扩招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紧缺专业、贫困地区。加大东部地区院校向中西部地区招生。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单列招生计划。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
二是今年高考前组织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10月份面向今年退役军人再增加一次报名。允许符合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招生。
三是扩招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各地可在高考前、后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
四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保证培养质量。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推动高职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更多青年凭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
一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培训重点面向职工,兼顾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支持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加大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力度。
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设立专项账户,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资金监管和使用情况公开,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严惩。
三是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参加培训并获得补贴。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民办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培训质量监管,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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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文件篇五
(一)扩大招生计划。加强中央统筹,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2019年各省份高职扩招计划安排。各地要科学分配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引导各地加强区域协作,加大东部地区院校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投放力度。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职院校要加强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加大残疾学生培养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为各类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升学和培养模式。
(二)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在2019年高考前组织一次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于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再增加一次补报名。各省份原有高考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联合开展补报名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三)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改革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对于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使用各省份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使用各省份或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地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五)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贯彻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鼓励有机组合师资、教学实训、食宿等资源,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用优质校拉动一般校,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积极引导新增生源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六)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银龄讲学”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七)做好就业服务。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地要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八)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引导地方政府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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