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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规章制度篇一
1、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公司上下的沟通与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
3、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
总经理办公会
1、会议组织:综合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若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时,则由副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代行职权。
3、会议参加人: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
4、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可让其他有关人员出席。
5、会议内容:
※听取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工作的汇报,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并寻找解决办法。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改进,对工作中的失误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总结。
※探讨公司经营活动的最佳方案,并对各阶段经营业绩及时总结,以达到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对上期工作总结,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务。
6、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7、会议时间:时间为每月末5日内。
管理例会
2、会议参加人:各部门经理。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人员。
4、会议内容:
※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使各项经营活动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
※对涉及部门较多,对公司整体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集体探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达成共识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请总经理裁决。
※追踪并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5、会议记录人:综合办公室秘书
6、会议时间:时间为每大礼拜的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公司全体会
1、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公司全体人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公司外部人员。
4、会议内容:
※公司营运状况,日常工作进度以及将要采取的重大决策向全体员工宣布,促使上下信息的沟通。
※公布有关员工奖励或惩处措施,以求公开、公正、合理。
5、会议记录人:综合办公室秘书。
6、会议时间:时间为每月初5日内。
部门工作会
1、会议主持人: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部门所有人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部门人员。
4、会议内容:
※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开展,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所属工作有进展难度时,提出帮助请求,并集体讨论解决。
※明确部门工作在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中的进展状况,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制定下期工作计划。
5、会议记录:部门文职人员
6、会议时间:时间由部门自行安排。每周至少2次。
连锁店工作制度/晨夕会
1、会议主持人:店长或其他管理人员。
2、会议参加人:所有营业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部门人员。
4、会议内容:店长布置当天工作安排;晚上总结一天工作业绩以及安排次日工作等事宜,做好会议记录,每天记录工作日志,作为工作考核标准。
5、会议记录人:营业员或店长。
6、会议时间:每天的早9点30分晚6点30分
1、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会议主持人核阅,核阅后应复印分发各出席人一份,传阅各出席人,并要求阅者签字为据。该份记录最后传回会议主持人,作为下一次会议的重要资料。
2、管理例会会议记录整理完毕后,分发至各出席人一份。
3、公司全体会会议记录由行政部秘书整理完毕,先请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分发至各部门,以备查询。
4、部门工作会议各与会人员均应记录会议要点,与本身工作相关内容应详记,以便对日后工作有指导意义。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二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总经理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总经理。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4)每次检验结果均须报告总经理或部门主管,若有细菌超标,通知车间隔离产品,加样抽检查明原因由经理决定产品的去向。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对细菌污染的地面、台面要先用药品消毒,在擦拭干净,各种废物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
5)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6)用过的接种环、针应进行火焰灭菌,再放回原处,凡接触过细菌培养基物的器皿、容器均因严格消毒,然后再洗刷。
7)凡进入无菌室的物品(样品除外)均应消毒,切不可将未灭菌的物品带入无菌室内。
8)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无菌室。
9)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三
1.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四
第五条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人力资源部验原件留复印件;无相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员工应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
接到公司的录取通知后,新员工即可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体检事宜,最晚要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领取体检表格并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公司将随时决定终止录用,因个人故意拖延体检时间或隐瞒体检不合格结果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录用。
第八条
新员工报到时应交3张1寸照片及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工作证、医疗保险病历本、开工资帐户。
第九条
体检等录用条件符合后,企业予以录用。录用后员工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档,调档同时转入社保关系;档案调入公司的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做兼职工作。
第十条
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五
学习并掌握各种化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化验员职责
1.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化验室环境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专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下班前摆放好化验仪器、打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3.化验室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四、化验器材管理
1.化验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2.化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五、检验工作程序
1.化验专员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取样,取样要均匀有代表性。
2.化验专员严格按化验规程操作,确保化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化验结果出来后,化验专员应认真据实填写化验记录(一式三份)。分别送给烧窑师傅和直接领导。
4.化验记录由化验专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六
1、工作前要认真查点设备、药剂是否齐全,待齐全后方可接班。
2、认真检查药液是否变质,禁止使用变质药液。
3、处理有毒药液时,必须深埋或作净化处理。
4、各种药液必须在容器外标注名称,有毒药液标注“有毒”二字。
5、必须经常检查标定药液的浓度,配比时必须准确。
6、滴定时,必须把各种用品准备齐全,认真操作,保证化验样品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7、认真保管发送至化验的试样,试样必须保存两个月,待无问题时方可处理。
8、及时向有关单位交送化验单。
9、过滤液时,必须检查设备、仪表、电压、电流等是否正常,待无误时方可开车。
10、烘干样品时,必须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严禁烘糊试样。
11、操作时,要注意药液不要溅在衣物和皮肤上,以免腐蚀衣物和皮肤。
12、工作完毕后必须用流动水洗净手,以免发生中毒现象,手上有伤口时,禁止接触毒物。
13、严禁在化验室高温炉、电热板上烘烤食物或做饭。凡能逸出有毒气体,蒸气和烟雾的作业,只能在排风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以防中毒。
14、严禁用化学药物做调料剂,一切药品严禁口尝或用手直接接触,用鼻嗅时不得直接对准瓶口,以防发生意外。
15、必须严加保管化验室的一切仪器、仪表,严禁任何人乱动,禁止使用烧杯或其它器皿作为饭食用具。加热的器皿不可用手拿或放过冷处,以防烫伤或损坏。
16、定时抽测化验结果,严禁弄虚作假。
1、化验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懂得化验工作,熟悉药剂性能,使用和保管方法,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遵守化验室规定,认真操作,严格保守秘密。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4、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准在岗睡觉,看书看报,不准闲谈和打闹。
5、认真搞好岗位记录。
6、上班时,必须穿好劳保用品。
7、不准损坏室内一切安全措施。
8、必须爱护设备,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七
一、新的历史时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下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十分重要。
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公司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司经营持续扩大,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各项相关制度、规定的出台、修正,我们原来的各种财务管理办法一直沿用,有的方面甚至还没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历史阶段,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重新制定来健全,才能为现今的业务开展和管理服务。
目的内容以及财务核算、管理要求重新修订各项制度,以满足财务管理的需要。
三是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内容明晰、条理妥当、要求适中,具有很强的执行性。可以看出公司领导班子以及制度修订部门、人员对违规经营、违章作业、违法管理的严格管理和处理的决心,借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能够理解,一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用什么作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好的员工团队、好的职业素养来维护,而这个好的运行机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来作基本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约束机制,就形成不了企业文化,也就不可能发展壮大。
二、对出台的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大张旗鼓的学习和宣传十分必要。
个个明确新的时期的新规定,做一个知法规,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合格职工,人不学要落后,学习制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合规经营。我们不但要做学习制度的.人,还要做宣传制度的人,更要做坚持制度,抵制违规的人。
三、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表述细致,环环到位,要求明确、处罚严厉。
从《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可以见,所有的涉及业务、安全、内控等的全部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而且从资产取得、入帐方式,各个环节都有说明,这种细致的表述,从全公司范围内规范了业务操作行为,使得全公司业务实现了统一,为下一步的规范打了了基础,而《公司管理办法》又对前面的制度进行了呼应,详细阐述了违反规定所就当承担的责任和受到的相应处理,就象一把尺子,准确量出违规人员的违规刻度,再对照制度,自己都知道应当受到的处罚是否有依据,是制度在前,违规在后,做到了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所有的制度、纪律都是给可能准备违规和要违规踩红线的人制定的,公司要打造一流队伍和一流服务,必须要加强管理,通过管理来实现约束职工行为,达到管理目的,作为职工中的一员,我们始终要坚信一切违规行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行为,学习了制度,明确了制度中规定的行为,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合规操作。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月、季)用水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取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实行惩罚性水价。
第八条县人民政府鼓励节约用水措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鼓励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奖励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的行为进行检举。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农业粗放型用水。鼓励种植低耗水高产出的农经作物。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自来水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并按划定的地表水、地下水开采区、保护区、控制取水总量。
第十二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渠到等水利工程取用地表水或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以五简称取水人)必须按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第十三条取水人必须在取水口安装量水设施,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取水。取水人按核定的取水量取水,并按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取水量超过核定年取水量的,超过部分按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
第十四条取水人未按批准的取水量取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沉陷,对他人财产、生活和生产造成侵害或损失的,取水应当立即停止取水、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凡持有《中华人世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的计划用水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水定额》在年度审验取水许可证时一并下达。*节约用水办公室按照国家节水指标向取水户下达节水指标,凡超过节水指标的取用水户,其超过节水指标的部分,按累进加价收费。
第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取水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取消用水单位必须做到取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对不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和不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供水部门不予供水、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并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水单位必须进行合理用水分析、采取节约用水措施、进行水平衡测试,发现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应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行政区域内所有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应当进行全面普查和检测,并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制定供水管网节水技术改造规划,限期改变管网漏损率高的局面。
第十九条全县农业总用水量通过节水(包括结构调整)要实现零增长。农业灌溉发展主要靠节水解决。推行灌区节水管理,实施“两改一提高”,即改革灌溉管理体制,改造灌溉设施和用水技术,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
全县所有灌区逐步做到按定额配置灌溉水量,推行政府扶持、用户参与、灌区自主经营的良性运行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发展农业工程节水技术和农业节水技术。重点推行用水计量设备,实行按水量收取水费。
第二十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行装表计量,按户计量收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器具。限期更换现有公共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第二十一条*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工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依靠节水解决工业增长所需水量。现有企业要向节水型方面转变,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实现节水器具更新。用水企业的工业用水重复率未达标的,不准增加用水计划、不准新建自备用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凡临时性用水,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临时取水许可证申报临时用水指标。
第二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计划、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制定和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推广节水型器具的应用,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第二十四条节约用水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需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对超计划用水,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按累进加价计算。
取水超过核准的年取水量不到30,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200缴纳;取水超过30不到50,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300缴纳;取水量超过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500缴纳。
第二十六条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专项用于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项目设施建设、节约用水奖励和开展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逐步建立健全供水单位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逐步建立行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用量参照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新闻媒体应当普及节水的科学知识,宣传水的忧患意识,使全社会树立起节约水资源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破坏水资源犯罪的社会公德。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整改,处伍仟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安装取水、用水计量设施的;
(二)节水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
(三)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节水设施的;
(四)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水表的和居民用水实行包费制的;
(五)不按期交纳、拖延交纳或者逾期交纳超计划加价水费的;
(六)供水企业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输水损失的;
(七)灌区实行大水漫灌,超灌溉定额用水严重的;
(九)企事业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
第三十三条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水库、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
(二)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
(三)拒不执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裁决的;
(四)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单方面违反本办法规定改变水的现状的。
第三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水库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3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节水措施
(一)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对用水场所、用水部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的问题;督促大家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用水后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
(二)加大节水器具的改造力度。对用水量大的卫生间、开水房,洗衣间、器械清洗间、绿化灌溉、食堂用水等设施进行节水改造;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道及水龙头,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控制各个阀门及龙头的出水流量,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严禁用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拖布及地面。
(四)认真做好节能产品的采购。各单位的物资采购部门,要将采购节水器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率先推广普及使用节水产品。
(五)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工作。配置污水处理后的回用节水装置,尽量利用处理后的中水用于绿化。
(六)加大供水、节水监督力度。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供水、节水管理秩序;在保障服务对象用水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实行定时供应热水; 定期观测分析用水情况,专人定时抄录水表,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进行管网检查,分析原因,避免“跑、冒、滴、漏”现象。
二、保障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节约用水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节约用水;要抓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节水工作。
(二)明确分工负责。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要把节水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科室并有专人负责;要建立用水统计台帐,实行用水消耗分户计量;要按月做好用水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节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节水落在实处。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节水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把节水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落实。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节水改造经费到位。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期服务中心节水用具改造工程的情况和预决算应及时报厅节能办备案。
(五)强化管理和监督。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节水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用水情况有重大问题的单位和处室,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抓好日常用电管理
(一)认真做好各类公共场所照明用电的节约工作。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的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节电提示标志;白天工作时间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尽量不开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下班后与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照明及其它公共区域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除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各单位的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二)加紧推进照明灯具改造。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的规定,各单位应当逐步淘汰非节能灯具,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在20xx年底前,所有的照明灯具要全部以t5系列节能照明灯具替代现有的型号灯具;除医疗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非节能灯具。
(三)各单位在新(改)建工程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节能标准要求,合理布置照明系统,选用节能灯具。
二、抓好办公空调节电
(一)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要加快淘汰老式、能耗大的空调设备,在购买新空调时,必须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和有节能新产品绿色认证标志的空调。
(二)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对现有空调系统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模式;加强对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鼓励与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新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一定要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竣工后进行能效测评;应积极采用变频、太阳能采暖制冷、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三)加强空调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提倡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空调每天晚开1小时,早关1小时;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设置监督员,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抓好其它节电
(一)认真做好节能产品的采购。各单位的物资采购部门,要认真落实采购能效标识达到2级以上产品的有关规定,将采购绿色认证的节能产品作为采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率先推广普及使用节能产品。
(二)强化办公和公共场所节电管理。各单位要制订并落实节约用电制度;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凡是新购买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能效标识2级以上;电开水器要加装分时控制装置,提高保温性能;对达到或接近使用年限的高能耗办公设备和生活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新。
(四)强化电梯管理。各单位公共场所三层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电梯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时段运行、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有条件的单位要及时改进电梯的智能控制方式,合理利用势能回馈发电,减少电梯的空耗用电。
四、保障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节能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要抓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节电工作。
(二)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把节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科室并有专人负责;要建立用电统计台帐,实行用电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要按月做好用电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节电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节电落在实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节电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把节电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落实。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节电改造经费到位。各单位公共场所照明灯具改造工程的情况和预(决)算应及时报厅节能办备案。
(五)强化管理和监督。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单位节电管理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用电情况有重大问题的单位和处室,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九
1、地面保持干净,每天上班时拖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无灰尘。
2、清洁卫生桌面、铁架台、试管架、试剂瓶、容量瓶,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透明。
3、各种吸管、滴定管保持清洁无破损,每次用过后用铬酸洗液清洗。
4、电光天平,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精密仪器用后归零,去掉电源,用布盖好。
5、化验员应讲究卫生,注意环境,当班穿白大褂。
为了化验室秩序井然地进行工作,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化验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则。
1、进行化验时必须穿洁净工作服,在操作有毒、有刺激性、有腐蚀性物质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口罩或防毒口罩。
2、进行与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等有机物质溶剂)有关的'一切工作时要注意不可放在煤气灯、电池或其他火源附近操作。
3、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电热器有无合适的垫板;电源总闸刀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不可用湿手或眼睛旁视不注意地进行;不要用裸线头直接连接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和发(http://)生电火花。
4、一些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如氰化物、砷、汞、磷、氮化物、硫化氢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处理。
5、倒取硫酸、硝酸、氢氟酸、酚等强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打开乙醚和氨水等易挥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面部,尤其在夏季,在开启瓶盖时试剂检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6、所有药品、试剂、溶液都应有标签,绝不可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7、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处理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水硫酸中。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木夹夹住,先轻摇后再取下,以免猛地拿下,溅出沸液伤人。
9、将玻璃棒、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橡皮塞时,应垫有棉布,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玻璃品折断刺伤手。
10、装过强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必须由操作者亲手洗净,切不可用这些器皿盛装食物或当茶具使用。
化验室规章制度篇十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装。
2、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3、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等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化验室内大量存放。贮存和使用应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降温后在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6、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厨中进行。
7、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
8、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9、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好,若用石膏包封的可以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捶击,敲打以防破裂。
10、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11、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2、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瓶口对人。
13、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厨中进行。
14、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5、化验室内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6、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窗、门等,确保安全。
17、化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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