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采购合同篇一
物资采购审计是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和评价,目的是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深度,完善公司采购合同管理,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物资采购合同一般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
我们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实践中就会发现,选择要审计物资采购合同是:单一品种采购金额大、价格变化频繁、数量多、采购次数频繁;物资采购合同是受市场供求关系、人为因素等影响。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能有效地完善或提高整体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审计效益。
对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实施审计,我们能及时对合同标底物的需求计划、即时市场供求关系、供货周期、库存情况、商务谈判或招、投标等诸多因素及时地提出审计意见,使审计意见适时有效地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得到体现。由于目前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供货商为了拿到合同定单,在投标或商务谈判过程中,人为的压低物资产品价格,在供货产品质量方面打折扣,鱼目混珠。如果实施事前、事中审计,而不实施事后审计,那么就存在没有对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监督,也就是说,缺乏对物资产品到货日期、质量、数量审计。
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这是全过程对项目审查,既从原始的需求计划、供货商资质、商务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入库验收发放及使用等全过程审计监督。对项目起始到终结整体合同管理情况,提出审计意见,这对完善合同管理,堵塞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仅仅对物资采购合同实施事后审计,其存在的弊端是既成事实,合同的签定形成以后具有法律效益,当时签定价格也事过境迁。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只能起到亡羊补牢作用,无法弥补经济损失和实现审计效益。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强化和提高公司经济合同内部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所以,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运用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卓有成效地进行物资采购合同内部管理,降低成本。
充分利用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及需求、采购计划,开展物资采购合同事前、事中抽审工作。建立健全我们公司物资采购数据信息库,其中包含着需求信息、采购合同、仓储库存、质量信息、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要合理、有效、充分地利用其中的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合同审批流程、出入库等资源,结合每月实施合同谈判计划,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使审计方法多元化。具体的操作方式是,依据物资采购数据库中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了解掌握审计信息,选择审计项目,搜集整理与被审项目相关的供求、质量、价格等相关信息资料。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结合每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发布的谈判计划,有针对性地参加商务谈判,实施审计。事前、事中审计具有提出的审计意见贴近实际情况,参加商务谈判的管理人员及供货商容易接受,全面了解采购商品的“性价比”,选择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先决条件的经济型商品,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审计成果和审计效益。同时,在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根据抽审合同项目的具体特点、性质,如工期短、质量高、价格相对低、投标或商务谈判时承诺等,为审计线索或抽审依据,为以后开展事后审计积累资料、创造条件。
事后审计是指物资采购合同正式签定以后,合同标的物资运抵使用部门,投入生产或使用,合同标的物资保证金或货款未付之前,我们进行抽审的过程。抽审项目的选择是以事前、事中抽审工作中,我们所掌握审计线索或以领导及其他部门安排及使用时出现争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可以有效避免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事后抽审的重点,要根据确定抽审项目的突出特点及其具有的代表性上,如供货期十分紧张的物资,审计时按合同签定期限、质量等是审计重点;抽审价格相对较低或较高的物资采购合同,应将合同标底物的价格、质量、供货期列为审计重点;抽审质量要求比较特殊的产品,重点审计特殊质量指标是否有经全威机构检验并认可的证书及报告单,测算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加工费所占的比重是否合理。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出发点是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最终结果是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现有的管理、审计环境下,采取恰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加强物资采购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就会使物资采购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采购合同篇二
甲方在20xx年1月8日长子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城建局委托组织的对用户单位所需的汽车辆采购中确定为供货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项目、金额:经算货币: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20日内交用户单位
三、货到地点:长子城建局,由供方代运。
四、付款约定:甲方按照供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期限,交付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向甲方一次付清货款。
五、质量要求:
3、内在质量保证、随设备附件及单证和资料完整、设备外观无漆片脱落、无擦划痕迹。
六: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五一节条质量要求验收,乙方收到货后及时进行验收。
七、售后服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保修、维修,甲方负责安装、调式、培训,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八、合同修改:未经甲、乙、丙三方同意(须签名),任何一方均不得修改本合同任何条款。
九、其他:
1、在本合同中涉及到有关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内容由供方直接向用户单位负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合同篇三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
二、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标准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 伍 天交货。
2、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无损坏、无质量问题。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时间:在合同生效后,货到通过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货款。
2、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采购货品,通过验收合格后,开具同等
金额的发票进行结算。
四、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五、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政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等)
二、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标准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 伍 天交货。
2、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无损坏、无质量问题。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时间:在合同生效后,货到通过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货款。
2、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采购货品,通过验收合格后,开具同等
金额的发票进行结算。
四、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五、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政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乙方:
采购合同篇四
供方:**********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需方:*********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纸箱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纸箱
单位: 个
数量 :360000(分八个批次生产)
单价:4.8元
合计货物总金额:1728000元
二、交接货物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必须在60天内将乙方订货送达指定交 货地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由乙方需求送货时间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乔官镇,由甲方送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负责货物到达后卸货事宜。
四、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验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备货。
2、甲方以转账形式预付货款10000元(壹万元)作为保证金,货物运到乙方卸货地点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在合同签订地进 行诉讼或仲裁。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需方单位名称: 供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需方代表签名: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篇五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在 成立。注册地址为: . 最终用户:指 下属的分(子)公司(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 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用户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第 三 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发布的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而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签署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 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用户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标 的 物: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协议及其项下合同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等。
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3)
现 场:指项目所属最终用户的工作现场。
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署采购订单。
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1.本协议适用于附件 1 中所列项目。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批准无法实施追究甲方的责任。
3.技术标准:按照乙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项下所指货物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 2 )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署本协议项下订单。
1.货物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用户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
2.附件 2 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加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
3.附件 2 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 8 周。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用户技术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最终用户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开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
3.乙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用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署订单的依据。
1. 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余款10%为合同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或合同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
2. 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
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均适用本协议有关规定。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采购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如确需修改,则提出一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影响签约进度和交货期的责任。
1.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等,以保证货物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装卸或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2.如因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并向承运人追究责任。
本协议及其项下采购订单中货物风险和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转移,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后的风险。即在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最终用户负责根据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对到货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质量验收。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基本依据。相应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报告中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3.如最终用户通知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暂时中止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根据第三方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支付。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货物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1.1每迟交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值。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货超过90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分期交货情况下,如乙方部分交货延迟导致本合同被甲方单方解除,甲方有权就已接收部分货物向乙方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该部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如逾期未补足,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迟交货违约责任。
3.1如货物在现场开箱检验或安装调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换。
3.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费对质量问题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
采购合同篇六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商品类型 麻核桃树码子 ; 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验收。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头树码子、免费嫁接。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运费、嫁接费、后期保活维护费有。
第三条 付款 1、 2、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元,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4、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和品种要求,供方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供方应保证树码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总经理: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采购合同篇七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篇八
一、甲乙双方就配电柜采购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供货合同:供货品种、规格、品种、单位、单价、金额等见附表,该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二、交货地点、验收标准及损耗
1、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现场。
2、验收质量标准:按国标执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3、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工地交货,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供方数量规格,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首批供货周期不超过15天,当收到第一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二批货到达现场,当收到第二批进货价款后三日内第三批货到达现场,付款金额详见合同第三条,总供货周期不超过25天。
5、随车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 市相关备案证明、 市供电部门准入证明或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次支付:待b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三次支付:待c区配电箱(柜)货到现场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第四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配电箱柜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第五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供货总价款的9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一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配电箱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配电箱(柜)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在消防试联动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与水电安装及其他相关安装工程队伍进行配合,因乙方技术人员未按时到场,在系统联动中因配电箱(柜)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功能性故障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确保各箱(柜)功能性满足验收要求。
5、对于配电箱柜所配的电子元件,如 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承担,超出1000元的,双方另行协商。
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洪水、强风、强电等)造成配电箱(柜)设备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箱体内电子元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9、如甲方对供货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系明显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垫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如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延误的,互不承担责任。
12、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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