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物业收费制度方案 学校教工子女收费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_境内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初中学校附设的高中班。
第三条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四条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十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一,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宅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普通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必要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学生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确定学费标准的依据文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物业收费制度方案 学校教工子女收费制度篇二
我们奉行^v^后勤就是服务师生^v^的人本理念,开好学期会,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强化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确保服务形象,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投入到后勤工作中,极大限度地调动后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开学前,确保教学第一线的教学用品、卫生用具及时发放到位,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召开班主任会议,做好报名缴费的周密工作。
2、严格购物制度,教学办公物资的的采购工作,本着^v^既满足需要又注重节俭^v^的原则,^v^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管理^v^的三统一制度,保证教学正常需求。
3、关爱师生,后勤服务有保障。学校及时对教室内的玻璃、门窗,宿舍水电等进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寒冷天气的来临,学校投入必要的资金,保证师生正常工作和学习。
4、开源节流,为学校当家理财,做学校的主人。本着少花钱办实事办好事之目的,一方面为学校算经济帐、真正做到当家理财;另一方面,千方百计解决教师、学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所需。
5、加强水电管理。制定工作人员巡视制度,规范水电管理秩序,加强财产的警示教育,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住武汉市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的契机,展开校园卫生整治,为美化校园尽职尽责。
7、协调处室、年级工作,履行服务职能。
1、加强对校园已有花木、草。抓好浇水、施肥、修剪、除草、防虫等关键环节,巩固已有的绿化成果。并在暑假和干旱时组织人员抗旱保绿使我校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完好率达100%。
2、做好绿化长期目标规划,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和育人环境。
3、加强人文建设,塑造美好心灵。在不同时间、以不同形式进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警示,成为学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4、积极打造浓厚的校园绿色氛围。
1、强化班级财产管理,使财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明细化,严格班级财产考核制度,做到奖优罚劣。开学初对各班的学生的桌凳进行编号登记,责任到班、到人,并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使本学期学生桌凳完好率达100%。
2、做好对固定资产增减工作的登记,本学期,我们对学校所有的实物财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定期定时进行固定资产的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学校财产的流失。
3、规范公共财产、公共设施的管理。对低值易耗物品的管理工作,从严要求,严格执行审批、发放手续。
4、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校园水电、电教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喊社会上的人维修价格比较贵,专业人士修理成本较高,后勤组同志自己动脑筋、想办法修理。如水龙头、落水管道、课桌凳、门窗、一体机、日光灯、开关、喇叭等等,为学校减少了许多开支。
从20xx年到今年10月,我校开展了高标准的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标准化工作,总务处全力配合学校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
1、我校寄宿部有20-40名学生在校住宿,为了照顾好寄宿生的生活,我校特聘一位女生活老师来管理、服务这些学生。每天整理学生的寝室,打扫卫生,使在校学生吃得好、睡得好。
2、积极争取上级对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连续三年我校寄宿生补助比率达100%。
1、开学初,借标准化的东风,我校争取到15万元的资金对食堂进行了全面的维修、更新,使食堂焕然一新。
2、加强对食堂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做到购进有台账,卖出有留样,坚决杜绝不合格的食品进食堂、出食堂,保证了师生的食品安全,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每学期一到期末我们就提前回收循环教材,做到发多少回收多少,并做好登记造册和消毒工作,使全体学生都能安全、卫生、有效的使用循环教材。
一年来,我们总务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理解和肯定,但人员素质、服务的质量差异仍存在,^v^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v^。在这里我们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首先感谢校领导对我们的支持和关怀,同时也感谢各处室对我们总务处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尤其是在我们工作不到位是给予的谅解,在此我代表我们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向大家道一声谢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再接再厉,更加努力!
学校物业收费制度方案 学校教工子女收费制度篇三
不同的物业公司,对停车收费的制度的制定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物业停车收费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0目的: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内的停车场收费,所有停车场员工均需按此流程进行。
3.0工作程序
(一)、月租车管理:
1、持月租卡刷卡放行;
5、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月租车辆无卡放行情况。
(二)、临停车管理:
1、临停车取卡刷卡进场;
(三)、送货车辆管理:
检验送货车辆,确保无超宽、超高,按临时车辆入场处理。
(四)、特殊车辆管理:
特种车辆如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免费停车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4、处理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表》和《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上。
(六)、收费监管:
8、秩序部主管负责停车场全面管理工作,不定时抽查停车场收费情况,所查数据包括:停车场系统收费统计、手工收费记录、票款、发票、临停卡数量、库内车辆均应相对应符合,每半月抽查一次,并有评价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七)、档案管理:
1、每月整理、装订并按规定定期归档;
2、档案资料包括:《值班记录表》、《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免费停车记录表》等。
(八)、设备管理:
每天接班时应对收费系统进行一次外观和功能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向领班和主管报告,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作好记录。设备维修期间,做好车辆进出场记录,手工计时收费。
各位车主: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15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学校物业收费制度方案 学校教工子女收费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_境内由国家及企业、事业组织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四条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作出原则规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步调整到位。
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的学费标准审批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第六条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缴学费。
第八条中央部委直属高等学校和地方业务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由高等学校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提出,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由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高等学校申报学费标准时,应对下列问题进行说明:
(1)培养成本项目及标准
(3)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收取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同时,各高等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采取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生和生活上的困难,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
第十条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第十一条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第十二条学费是学校经费的必要来源之一,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费的收支情况应按级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部门报告,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格加以控制。住宿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必要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制定学生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确定学费标准的依据文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和制定,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函授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物业收费制度方案 学校教工子女收费制度篇五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16年11月7日以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在未完成分类登记相关程序前
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制定。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校内师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国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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