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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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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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一

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吸取0313疫情经验教训,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轻视、无所谓、自以为是等思想,坚决同一切歪曲、怀疑、否定我国防疫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有力有序将“穿透落实、闭环落实、担当落实”贯彻到疫情防控链条中,全面提升“快、准、严、实、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及时处置各类疫情苗头,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争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将外防输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多点触发预警,提高监测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院感防控、社区防控、组织保障等能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完善优化防控指挥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保持现有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行机制,街道主要领导对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保持24小时运转,常态化疫情防控时,街道、社区建立专班备勤制度,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实现“平急转换”。发现疫情后,立即转入应急状态,党政主要领导(至少1名)、派出所所长、疫情分管领导、疫情发生所在社区书记等相关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转移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管控;统筹全街道防控力量和资源,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要建立指挥系统启动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对外沟通联络机制、督导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成立转运隔离、社区防控、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入境防控等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网络。特别加强街道、社区两级工作网络,以社会治理和专业技术并重,卫生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实行网格化管理,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机制,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每一个环节。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3.强化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积极和区疾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沟通,适时开展疫情趋势分析研判,科学调整,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与前瞻性。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二)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

4.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各方信息沟通与共享,落实入境人员(船员)闭环转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强化远端防控措施,加强拟入境人员(船员)的健康告知,提醒入境人员(船员)遵守健康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要求。派出所、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行为,严防疫情输入,强化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入境人员全链条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符合人、物、环境“三阴性”等条件,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应在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我区的,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监测;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7天的入丰人员,在入境后10天内返回我区的,仍需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直至满10天,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责任单位:外事组、各社区)

5.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管理。各社区要积极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情况,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未在海关进行核酸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纳入集中监管仓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监管管理制度,组织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的一线人员保持核酸检测1天1检。

(责任单位:市场和冷链邮递组、各社区)

6.落实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的运输、装卸、运营、保洁、消毒、检疫、边检、流调问询、采样、转运以及登临国际航行船舶(含按规定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管理的船舶)作业等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督促其严格落实“两集中四固定”、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7.强化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管控。突出重点,分级分类,杜绝简单化、一刀切,严格落实各类涉疫风险人群落地排查、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各项要求,严防重点地区疫情输入。街道要根据上级下发的各类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区域协查人员、八同人员、时空伴随人员、其他重点区域入(返)丰人员等风险人群类别,快速开展排查管控,做到“六个快”,实现真正的“日推日清”。各社区要对省外入(返)丰人员及时通过各种形式提醒其落实抵达我区目的地后配合落实属地健康管理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

(三)做好重点场所、重大活动、重要环节防疫管理

街道和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各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重点场所管理单位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8.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街道隔离专班要根据区转运隔离转运组要求做好学习培训,按照要求强化场所周边管控,规范隔离点“三区两通道”设置,严禁提供与隔离无关的对外服务,严格做好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保洁、送餐等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措施,切实防止交叉感染。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隔离对象单人单间居住,严禁外出、串门。做好隔离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关注隔离对象心理健康,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加强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消毒,防范空气飞沫传播。规范集中供风系统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其余垃圾按照医疗垃圾要求进行集中处理。原则上集中隔离人员采样由隔离场所医务人员负责。集中隔离场所检出阳性时,要迅速开展场所内回溯性流调,及时排查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对经评估存在感染风险的隔离人员,可视情况重新计算相应隔离时间,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严防疫情经场所输出。

(责任单位:隔离组,北峰派出所、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预检分诊设置要规范,院内设置的采样点要做到健康人群与病人、高风险人群核酸检测采样区域相对分离,防止交叉感染。完善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实行24小时服务,加强发热患者排查,落实一体化闭环管理,可疑患者全部留观。落实核酸检测频次,加强住院及陪护管理,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严防医疗机构内感染发生。医疗机构要制定院内发生阳性感染者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责任单位: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特殊场所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全面排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人员上岗。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发生本地疫情期间,上述场所可实施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抽样比例或按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卫计办、民政办、北峰派出所、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两案九制”,抓紧抓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放假前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做好返乡、居家期间和返校疫情防控,非必要不出境、不到国内高中风险区;要做好留校师生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加强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发生本土疫情,高等学校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聚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可停止线下授课。学校师生员工在组织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基础上,每日抽检20%。

(责任单位:学校组)

12.严格落实交通场站疫情防控。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组织保障,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通行;对发生本土疫情的区域交通配合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督促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交通检疫组)

13.严格落实文旅场所及活动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文旅场所疫情防控。督促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接待人员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督促景区内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

(责任单位:宣教办)

14.严格落实其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以及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月子中心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场所常态化防控,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和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落实工作人员、来访人员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辖区内发生本土疫情后,要坚决贯彻执行区指挥部疫情应急处置要求,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场所客流密度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部门、联合执法组)

15.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员工每日动态登记等健康管理制度,强化防控物资储备保障,严格员工出入管理和作业车间防护,减少员工聚集,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防控。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围绕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各种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疫情对企业运行的冲击,确保经济运行稳定。发生疫情后,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可采取弹性工作制,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非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数量等措施。

(责任单位:企业办等街道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组)

16.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加强社区社区防疫专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防疫专员网格化管理系统,落细落实社区精准防控措施,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完善重点地区入(返)丰等人员个人申报制度,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管理,立足现有社区防疫网格已采集的房屋信息、人口信息和网格员队伍基石,通过核酸、疫苗接种、重点人群、“三公一大”信息的对接运用,落实防疫网格员的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信息反馈和防控要求落地衔接作用。主动与辖区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对接,第一时间发现重点人群,落实健康管理,重点对本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方式,责任到人方式,落实口岸入境、海上作业人员、重点地区入(返)丰等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配合依法追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责任,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守住社区防控“主阵地”。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社区(社会)管理组,民政办、宣教办、各社区)

17.严格落实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一会一案”和“属地管理”等原则,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要学习借鉴北京冬奥会疫情防控“大环套小环,相互不交叉”闭环管理做法,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卫健部门现场审核通过后,根据活动规模向社区报备,向街道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报批。合理确定人员范围、规模、时长及食宿、交通等安排,强化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项措施,抓实会场、住宿、交通工具三个场景防控,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责任单位:防控办、卫计办、各部门、各社区)

(四)配合做好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18.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配合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适时抽检”等常态化监测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区核酸检测组要求,配合设置采样点,方便群众。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核酸检测组)

19.配合做好药店等渠道监测。督促零售药店对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对通过福建省疫情防控一体化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系统下发的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信息开展相关风险人员排查监测工作,及时做好疫情苗头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企业办、各社区)

(五)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

20.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一盘棋”,原则上统一使用省级已开发系统。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强化区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注重提升平台使用效率和信息报送质量,加快实现辖区疫情防控信息一体化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各社区)

21.充分应用健康码助力疫情防控。按照“一省一码、全国互认,码卡融合、一键查询,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全国通用”要求,根据上级要求推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融合应用,方便群众有序出行。

积极推广应用省上开发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管理系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相关人员职业信息、核酸检测频次等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对未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的,督促做好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疫情时,及时向上级报送本地区未做核酸人员名单,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六)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2.强化疫苗接种。按照“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健打苗”原则,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接种意愿,自觉接种。创新服务形式,加快推进60岁及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进度,不断填补免疫空白,强化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部门,疫苗接种组、宣传和舆情处置组)

(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辖区内发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高效实现“平急转换”,协同联动做好应对。在市、区统筹指挥下,街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指挥调度,统筹街道防控力量和资源,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24.做好区域核酸检测。根据上级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频次、区域核酸采样方式,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方案,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组织动员作用,有序组织实施,做好信息采样录入等环节的工作规范,配合做好院感管理。

要成立混管阳性处置组,配合上级开展混管阳性复核和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做好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找人管理人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提升混管追查效率。

(责任单位:核酸检测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混管阳性处置组、各社区)

25.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根据区“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对病例开展的流调,配合做到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对辖区感染来源场所立即采取严格封控措施。

(责任单位:流调溯源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各社区)

26.严格落实转运隔离。区指挥部负责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使用负压救护车按要求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治疗或隔离观察,安排专用车辆在8小时内将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社区在转运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管理。街道根据指挥部要求需要点对点接回的治愈患者或集中隔离结束的密接人员、需送集中隔离的次密等人员,要统筹调度安排车辆,及时掌握转运进展,转运过程中做到有序就座,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保持间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做好转运人员交接。

摸清辖区符合条件储备的集中隔离场所资源,配合上级做好隔离场所应急启用工作,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人员清单。

(责任单位:转运组、隔离组、各社区)

27.科学做好消毒消杀。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疫源地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感染者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集中隔离点、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100%终末消毒。感染者居所与周边相邻住户如交叉混用厨卫等,对周边相邻住户室内进行100%终末消毒。对封控区、管控区内小区楼栋、防疫物资保障场所(点)、垃圾储存点、快递集散点等重点区域和环境,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批量送达的保障物资和快递物品,应划定专门区域集中卸货和消毒。对环境卫生较差的成片老旧小区,消毒时可适当提高消毒剂浓度。疫情发生后,运行中的商超、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学校、交通工具(站点)、办公楼宇、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单位,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重新开业运行的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妥善做好涉疫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涉疫消杀组、环境整治和医废处置组、各社区)

28.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发生本土疫情后,要以居民小区为单位,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将所在区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域。其中,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实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除了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划为低风险区,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1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中风险区,如果该区域又连续3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原划定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1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低风险区。

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强化疫点、疫区的保障力量,选派素质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进驻社区,分片包干,分组下沉进入网格工作。要配合做好高中风险区内粮、菜、油及水、电、通讯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保障工作,做到储备充足、价格稳定,可发挥餐饮外卖、生活物资配送等公司作用,通过采取配送人员“白名单+每日核酸检测+闭环管理”,提升高中风险区物资配送效率,保障封管控区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管理服务和人文关怀,关注区域内群众、一线社区防控人员心理健康,配合统筹安排好孕产妇、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就医用药需求,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分类诊疗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人民群众正常就医的影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红黄码”人员急需的医疗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力量调配组、转运组、各社区)

29.协助落实医疗救治。协调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配合上级做好特殊群体就医服务,做好疫情期间群众就医、购药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转运组、各社区)

30.严防疫情外溢传播。对上级下发的协查信息快速进行排查,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及时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管控措施,确保每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高中风险区人员健康管理,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各社区)

31.规范疫情信息发布。规范疫情信息行政报告,发生本地疫情后,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的发布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疫情发布严肃、权威、统一。

根据疫情态势,持续动态发布疫情信息,适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为辖区群众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及时回应热点问题。

(责任单位:防控办、宣传和舆情处置组)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以铁路公路沿线、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清理公共场所、社区庭院、楼道房顶、绿化带的卫生死角和杂物,清运积存垃圾;针对车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要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杀,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外环境传播的风险。要全面强化病媒生物防制,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群众等多种方式,清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统一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遏制“四害”密度。

(责任单位:环境整治和医废处置组,城管办、爱卫办、各社区)

33.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公众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麻痹侥幸,按照《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等要求,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公众居家时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有症状时及时就医;外出时,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和舆情处置组、卫计办)

(九)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34.强化开展核酸检测能力储备。进一步加强区域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按要求培训储备核酸采样录入人员,合理设置大人群核酸采样点,开展应急演练,实现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核酸检测组、力量调配组、各社区)

35.强化隔离能力储备。要充分掌握辖区现有宾馆酒店、学校、公寓、健康驿站、新建成保障房等资源,配合上级做好隔离场所应急启用工作,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人员清单,做好储备和培训,做到一旦启用即可上岗。

(责任单位:隔离组、力量调配组)

36.强化转运能力储备。制定转运车辆储备调度方案,对接好储备运输企业,配足必要的防护物资产,做好培训准备,确保疫情发生后及时上岗。做好与区转运隔离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疫情发生需要时,协调上级予以支援。

(责任单位:转运组)

37.强化流调能力储备。建立街道、社区备勤流调队伍,街道备勤流调队伍10人,包含7名街道办事处、1名公安、2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流调工作和指导社区流调协查队伍;社区备勤流调协查队伍共13支,结合社区防疫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社区建立1支流调协查队伍,每个社区按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协助开展涉疫人员的流调、信息核实等工作,社区流调协查员应由熟悉本社区情况的人员担任。

备勤流调队伍要在原有队伍基础上和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调整、优化队伍,通过开展流调溯源专业培训提高应对疫情的实战能力,力争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实现扁平化管理,高效、有序、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疫情应对处置争取时间,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控制疫情。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流调溯源组)

38.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采取视频等形式,分类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控力量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内部推演、演习,提升实战能力。将防控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等,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晋升、绩效奖金等挂钩,提高培训效果。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宣教办、卫计办、民政办)

(一)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健全完善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配合落实行业监管,指导督促有关经营单位严格按规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本单位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导督促本单位人员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个人和家庭要坚持疫情防控有效做法,积极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二)强化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同区物资保障组的联系,及时调配重点医疗物资。根据需要,探索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宣传,依托社区,引导企业、居民常态化储备适量应急物资。

(责任单位:物资保障组、各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建立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拨付、保障工作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所)

(四)强化队伍保障。加强人员储备和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心关爱,科学合理安排休息,优先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确保基本防护和安全的工作条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组工办,卫计办、宣教办)

(五)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坚持科学精准,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风险漏洞,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督查检查组)

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农产品稳产充足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现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促供应原则,着力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

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把稳生产、保供应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清底数,补短缺,准确掌握全县蔬菜投产温棚数量,生产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产量,组织开展应急生产,加大本地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为做好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立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明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与养殖管理室,负责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分析调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结合生产供给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产品供给特点任务形势,调查摸清全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设施温棚蔬菜产量,建有冷脏设施蔬菜储备量、畜禽养殖大户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二)强化生产组织,保障源头供给。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生产供应将出现的情况,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

一是及时做好蔬菜的采收。不断增强供给能力,指导蔬菜生产合作社劳动力,将成熟的蔬菜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种养大户对接,因时因地加强管理,搞好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组织做好各类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抢种、补种,保障后续蔬菜供应。

三是做好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在节能日光温棚里,采取间复套种方式种植“短、平、快”替代品种,增加生产供应;积极争取政府补贴,采取畜禽补栏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牛、羊肉市场供给,同时进一步提高禽蛋奶和鱼的生产比重。四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组织龙头企业做好农产品供应准备,引导各种养基地做好分批上市准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业设施,组织当地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

(三)强化病害防控,确保质量安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进得了城、入得了店。加强与市场、农贸市场的联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供应不脱销。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指导基地及时调配劳动力,采用基地互助,订单共享等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基地开通线上销售,方便市民采购,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产地滞销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动态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精准掌握肉、菜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及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搞好鲜活农产品生产、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直报体系,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主动研判和应对农产品供需问题,一旦预判农产品供应可能出现断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

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三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 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余 飞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 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 经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 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 “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独家庭;

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x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

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五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余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舒寒冰发改委主任

傅景祥经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徐联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剑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牵头,农业农村、市监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牵头,粮储中心、交通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监牵头,农业农村、经信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经信牵头,市监、应急管理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牵头,交通、经信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经信、市监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牵头,经信、农业农村、发改委、应急管理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发改委、市监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牵头,农业农村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监牵头,经信配合)

2.通过落实好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牵头,市监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牵头,市监、粮储中心、农业农村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牵头,市监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牵头,交通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牵头,宣传部、民政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市监、城管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牵头,经信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牵头,交通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xx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牵头,民政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农业农村、交通、市监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监)

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六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预案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预案,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预案,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预案,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预案。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预案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村级防疫物资 街道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篇七

x 月 20 日,xx 县通报 xx 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 xx 乡 xx 村 xx 庄、xx 农商行等 13 处区域为封控区、xx 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 x xx 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 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 x xx 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 7 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统计站: :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 :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 :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 :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 :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 :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 2 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 ( 一) ) 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 ( 二 ) 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 8 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 ( 三) ) 加强信息报送。自 4 月 21 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 15:00 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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