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方案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9 19:55:12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
时间:2023-09-09 19:55:12     小编:灵魂曲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篇一

为切实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繁杂、周期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借鉴广州、武汉等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效率最高、自由裁量最小、服务措施最优的要求,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合流程、并联审批、容缺审查、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梳理审批链条,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努力打造“流程最佳、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流程。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级审批权限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阶段审批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改革方式

(一)整合流程。通过压减审批事项、合并审批环节、规范前置条件、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等措施,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主办部门,立项阶段由发改或经信部门主办,用地规划、工程规划阶段由规划部门主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部门主办,实行各阶段主办部门统一接收申报材料,抄告、转送相关部门协同办理。

(二)并联审批。全程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阶段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同步办理,并确定专人监督落实情况。联合审查或联合验收无正当理由缺席的实行“缺席默认”,缺席部门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给项目单位和相关窗口存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三)容缺审查。在缺少实质性要件以外的材料时,建设项目单位作出书面补齐承诺的前提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出具审查意见。当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齐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由审批部门根据初步审查意见,按法定程序出具正式批文证照。

(四)信息共享。以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网上办公平台为依托,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批文证照库,实现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信息共享、同步网上流转和全程网上公开,提高并联审批效率。

(五)限时办结。重新明确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实行“一审制”的事项由窗口受理审查、现场办结;实行“一审一核制”的事项由窗口受理审查、带班负责人集中签批、当天办结;对于技术难度大,条件复杂的特大型建设工程,单一审批环节原则上一律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未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的事项实行“超时默认”,相关审批部门事后必须出具同意的书面意见,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四、流程再造

(一)流程优化方式

1、压减审批事项

(1)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

(2)发改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4)国土部门的压覆矿审批和地震灾害评估审批(单独选址除外);

(5)市政部门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审批;

(6)市政部门的挖掘、移动市政设施审批;

(7)交通部门的一般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审核;

(8)文化部门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性地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9)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10)建设部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

2、合并审批环节

(3)项目立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4)环评审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5)节能评估审核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6)安评审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7)其他投资审批事项区级初审环节合并到市级审批环节。

除用地审批外,区级初审环节与市级审批环节合并后,需要市区两级审批的事项,改由市级部门直接受理申报材料,网上传给区级部门,由其限时出具初审意见,并反馈市级部门。

3、取消前置条件

(1)公开出让土地项目取消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条件;

(2)公开出让土地项目取消国土部门的投资计划条件;

(3)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规划部门的红线图条件;

(4)建设用地方案调整到用地规划许可之后审查;

(6)工程规划许可前取消征求市政或建设部门关于“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自行建设的道路、管线连接方案审查”的意见。

4、取消中介事项

(1)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

(2)中介机构编制的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3)中介机构编制的一般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

(4)中介机构编制的日照阴影分析报告(高层除外);

(5)中介机构编制的一般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6)中介机构施工图预算评审。

(二)简易审批流程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其中,前4个阶段的审批时限合计为28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阶段(5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发改部门、经信部门、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地震部门、安全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项目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限于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限于划拨土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水评审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初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对涉及林业、文物、港口、河道、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人防、防雷、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者项目办理需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并联审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确需踏勘现场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主办部门组织协调部门联合踏勘。联审会议后,参加联审的部门应视各自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第5个工作日收齐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2)经信部门:技术改造项目1个工作日内立项,3个工作日内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

(3)国土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限于单独选址项目);

(6)水利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水评审查意见;

(9)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主办部门前置审批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环评、节能、水评、安评等专家技术审查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后10日公告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二阶段:用地规划阶段(4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规划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限于划拨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于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土地证。

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水土保持、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人防、防雷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涉及规划审批的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将土地审批申报材料提交国土部门。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者项目办理需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并联审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确需踏勘现场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主办部门组织协调部门联合踏勘。国土部门在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前期工作基础上,属于划拨土地的,市政府批复供地方案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属于协议出让土地的,在完成协议出让活动后1个工作日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公开出让土地的,在完成公开出让活动后1个工作日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第4个工作日收齐有关审批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7日公示时间、10日听证时间,以及组织开展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活动,包括土地出让价格评估、上报及审批土地招拍挂方案、供地方案、公示、招拍挂实施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三阶段:工程规划阶段(7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规划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规划部门、气象部门、人防部门、建设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建设用地方案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管线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结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限于单体70米以上或3万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超限建筑、大型公共建筑)。

对涉及水利、水土保持、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有关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者项目办理需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并联审批,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根据法律规定确需踏勘现场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牵头,主办部门组织协调部门联合踏勘。联审会议后,参加联审的部门应视各自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核发土地划拨决定书或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后,国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核发土地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收齐本阶段有关审批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1)规划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气象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供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

(3)人防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结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审批;

(5)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规划部门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建设用地方案、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管线设计方案专家技术评审1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7日公示时间、重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30日公示时间,10日听证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四阶段:施工许可阶段(12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建设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建设部门、财政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人防部门、地震部门、经信部门、市政部门、规划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投资项目概算评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挖掘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绿地、迁移、砍伐城市树木、自行建设的道路、管线连接方案审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夜间施工审批、建设工程开工前验线。

对涉及水利、水土保持、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海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等事项的,主办部门组织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查意见;依法确需审批的,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有关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联审部门,会同主办部门组织召开施工图联审会议,在项目单位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后再次召开开工前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联审之后,参加联审的部门应视各自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分别收齐本阶段有关审批文件,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1)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项目概算评审;

(2)消防部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意见;

(3)人防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

(4)地震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6)经信部门:当天办结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8)规划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开工前验线;

(9)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建设部门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进行反馈。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分别由交通、水利部门负责本阶段审批主办工作。

消防设计专家技术评审10个工作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以及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告、实施、公示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第五阶段:竣工验收阶段(7个工作日)

主办部门:建设部门。

并联审批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人防部门、气象部门、安全部门、水利部门等。

审批服务事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建筑主体结构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备案、防空地下室验收、防雷验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

对涉及水土保持、文物、港口、河道、园林绿化、海洋、防震、城市管理、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等事项的,由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实行联合验收。

审批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先到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预登记窗口统一登记,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提交主办部门受理窗口。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启动办理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需要确定联合验收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组织联合验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自办理时限,实行网上流转、同步办理。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它材料的,实行容缺审查。联审会议后,参加部门应视各自验收事项的前置审批工作已完成,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验收意见送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在第7个工作日收齐本阶段所有审批、备案文件后,按照代办协议,统一发送项目建设单位。

本阶段各联审部门应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审批:

(2)规划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3)环保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主体结构竣工环保验收;

(4)消防部门:7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5)气象部门:2个工作日内出具防雷验收意见;

(6)人防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防空地下室验收;

(8)其他相关部门:在接到建设部门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验收意见并进行反馈。

公路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分别由交通、水利部门负责本阶段审批主办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以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为依托,部门高效服务为主体,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全程监督为保障的项目审批运行机制。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启动项目办理程序,会同主办部门确定联审部门,召开联审会议,督办落实情况,统一反馈结果。主办部门负责设置受理窗口,统一接收主办阶段申报材料,向其它联审部门转交材料。并联审批部门负责确定项目协办员,承办申报材料的领取、移送以及部门间的工作联络等事务,及时、准确地向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主办部门反馈审批(审查)信息;督促区级对口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机关效能监察中心负责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实施全程监督,纳入效能考核,重点监督联审会议决定落实情况以及收费、中介服务、区级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等情况。

(二)继续深化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

推进相对集中部门内部审批权改革要于2013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将所有投资审批服务事项以及具有垄断性质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集约办理,形成完整的项目审批服务链条。除窗口直接接收材料、受理、审查、发证(批文)外,现场勘察、专家论证、组织听证等也应由窗口统一调度、安排组织,项目审批过程中组织的协调会、论证会、座谈会、局长办公会等原则上应在中心召开,从体制上解决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等问题,构建“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领导分管、一个公章审批、全程网上公开”的一站式服务模式。

(三)加快推进市区审批一体化改革

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清理方案,所有市级投资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一级审查,对确需区级初审或转报的,除用地审批外,改由市级直接受理,网上传给区级部门,由其限时反馈办理结果。2013年底前,创新完善市区投资项目联动办理机制,对区或市中心受理的需要市、区两级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由市、区分别确定代办员,组织项目在市区两级中心内部流转,实现投资项目市区一体化审批,一条龙服务。

(四)不断深化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按照市政府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加大我市网上审批工作推进力度。2014年底前,借助电子政务网,建设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网上审批平台;增设建设项目场景式智能化网上引导,开发并联审批系统;所有投资审批事项均开通网上审批功能,不能开通的报市政府批准,逐步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5个阶段所有事项网上申请、网上流转、网上办理、全程在线监督;建立全市统一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批文证照库,实现各审批事项受理材料、批准文件等审批信息即时共享。实行网上审批的事项需要提交原件或者领取证照的,要引入邮政、快递等服务,方便群众。

(五)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代办制

2013年底前,建立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审批窗口具体负责、项目单位密切配合的项目审批代办机制,组建专职代办员为主体、窗口负责人为协办员、项目单位人员为联络员的代办队伍网络。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它需要代办的项目,强化协调督办,提供从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的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切实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强化监督检查

政府办公室负责把优化审批流程的各项工作立项督查。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部门和窗口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监察部门重点开展全程在线监察,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对违规操作、推诿扯皮、不落实一次告知和联审规定以及不按本方案规定的流程、方法、时限实施审批或拆分审批事项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告诫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限定的审批流程办理时限自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组织联审之日开始计算。相关审批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审查单位在本方案确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专业技术评审(审查)工作,评审(审查)时间本方案没有明确的,承诺时限一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土地,需要征收集体土地和农用地,或者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的征收、出让、供地等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三)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但负责上报的部门应在联审会议确定时限内上报。

(四)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办法,试行3个月内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备案。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篇二

主要内容:项目名称,申请自行采购的理由,经费来源,采购方式等。

主要内容:采购小组成员名单,采购时间、地点等。

(一) 发布信息。采购项目经市采购办批准后,应在广播、单位政务网或者报纸等媒体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文件应使用交易中心统一的招标文件格式文本,货物类采购文件中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者品牌,不得在技术和商务等方面设置排他性条款。

(三)成立评审小组。自行采购单位在评审前应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确定,也可以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的,评审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其他方式(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评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实施现场监督。

(五)采购结果公示。评审结束3日内,将确认的评审结果报市采购办审核后,通过广播、政务网或者政务公开栏及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效期内无异议的,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组织验收。采购单位在技术力量不足、不能单独完成验收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市采购办申请,在金昌市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参与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采购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制度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和项目验收人的'相互分离。验收通过后,采购单位验收人员和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或验收清单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单位对采购活动中形成的采购档案应妥善保管,并于采购完成后5日内将《自行采购评审报告》(附件1)和《供应商报价确认表》(附件2)请报送市采购办审核备案。

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市级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1.自行采购评审报告

2.供应商报价确认表

1.

政府采购培训方案-政府培训方案

2.

政府采购方案范文

3.

政府采购工作方案

4.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5.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6.

政府方案模板

7.

政府采购合同

8.

政府培训方案模板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篇三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和服务的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均应纳入政府采购。

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实施采购和监督两分离,拟成立两个机构。

(一)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二)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为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配。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

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导协调机构,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颁布采购政策、制度,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解决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

2、制定集中采购范围,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

3、负责审批采购单位采购计划;

4、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

5、确定招标方式;

6、负责资金结算。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是:

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根据相关法律,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篇四

(一)设施设备建设内容

建设剑川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现有办公场地、添置培训设施、改造和装修产品展示中心场所和购置产品展示设施设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不含土建)。

建设分为设备设施采购和场所装修改造两部分,将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进行。拟采购的设施设备按照云商市〔20xx〕86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清单附后,包括: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场所装修改造见后附的预算明细表。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总预算为300万元,项目计划在3月底完成建设任务,达到运营要求。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建成后,由商务局选拨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实施运营并做好运营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先选择能提供现有电商平台、本地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与服务人员的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承担运营工作。

做好电商运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引导和支持电商运营企业面向当地招募电商服务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面向县内企业、农户和个人提供电商技能实训、内容加工制作、品牌培育服务、网络宣传推广、包装设计、电商代运营、在线支付结算等服务,实现为全县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商品上线、农产品上行、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实现网购网销。

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预算费用为50万元,将补贴给运营企业开展运营工作。

(六)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

(七)门头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

鼓励本地电商企业积极申报承接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实施服务外包,实现为全县企业、农户、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商品上线、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实现网购网销。

通过县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服务,积极培育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后将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政府采购项目方案篇六

根据州商务局工作安排,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今年我县整合力量集中攻坚做好20xx年藏区重点工作之一,为争实做好我县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县农牧民消费,提高了农牧区流通商品的质量,切实为“三农”服务,不断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夯实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基础。按照国家商务部、省、州商务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积极服务“三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牧区消费环境,降低农牧区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农牧区商品流通质量,保障农牧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农牧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牧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2、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办好农家店,让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

3、坚持责任至上的原则。把农牧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农村购销市场,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创新经营,确保农牧民满意。

4、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和扶持承办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合理布局的原则,今年在我县的大录、漳扎、草地建成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三个。结合以前我县建成的137家农家店,使我县农村商品流通逐步实现连锁化、网络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县新华龙宾馆为漳扎镇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草地乡和大录乡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

(一)主要内容和建设方式

以县新华龙宾馆和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企业。两企业计划投资270万元,分别在大录、漳扎、草地建成三个商贸中心。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统一思想、扩大宣传阶段(20xx年1—4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推进全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造的市场工程,为使20xx年这一工程项目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把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

2、具体实施阶段(4—8月)。完成3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改、扩建并开业经营。

3、申请验收阶段(9月)。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1、科学规划。商贸中的布局和建设,要严格按照县上的统一布点要求,根据区域特点、人口密度、消费习惯、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尽量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

2、稳步推进。按照年度规划目标,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引导承建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9699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