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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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
时间:2023-09-08 18:18:13     小编:文锋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篇一

使学生理解化学键、离子键和共价键的概念,通过离子键和共价键的教学,培养学生对微观粒子运动的想象力。

通过对化学键、离子键和共价键的教学,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

通过对共价键形成过程的分析,培养学生求实、创新的精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培养学生从宏观到微观、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事物的科学方法。

【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活动】

一、引入新课

上章我们认识了周期表,表中包含了目前所发现的所有元素,而这仅有的一百多种元素是如何构成世界万物的呢?通过本节课的探讨我们将解开这个谜。

二、化学键的探讨

1.课件展示:水在通电条件下分解。

2.设问:水发生分解为什么要通电呢?

3.提示:请同学们阅读教材32页第一自然段。

4.板书:化学键:相邻原子间的相互作用。

6.讨论:水分子间的作用与氢氧原子之间的相互作用谁强?

8.展示教具:用水分子模型突出“相邻原子”含义;展示水分解为氢气和氧气的过程中化学键的变化情况。

11.板书:化学反应的实质:旧化学键的断裂和新化学键的形成。

三、共价键的探讨

3.知识支持:给出学生氯原子的电子式,并引导学生画出氯分子的电子式。

4.动画演示:氯气分子形成的过程。

5.板书:共价键:原子间通过共用电子形成的化学键。

8.设问:请同学们思考两个氢原子之间是如何形成化学键的?

9.启发:画出原子结构示意图,从原子结构上分析,氢原子最外层有几个电子?最外层是哪一层?达到稳定结构时应满足几电子?如何能达到稳定结构?试画出氢分子的电子式。

10.设问:请同学们继续思考氢原子与氯原子之间是如何形成化学键的?

11.提示:按上述程序进行思考,最后画出氯化氢分子的电子式。

12.动画演示:氯化氢分子的形成过程。

13.设问:什么原子间易形成共价键?

14.提示:请阅读教材33页中部。

15.板书:非金属元素的原子间易形成共价键。

四、离子键的探讨

1.播放录像:钠在氯气中燃烧的实验。

3.启发:分析金属元素与非金属元素的原子的结构特点、化学变化中原子核外电子的变化情况。

5.动画演示:氯化钠的形成过程。

6.板书:离子键:阴、阳离子之间通过静电作用形成的化学键。

7.设问:什么元素的原子之间易形成离子键?

8.提示:请阅读教材35页中部回答。

9.板书:活泼金属元素原子与活泼非金属元素原子间易形成离子键。

五、拓展深化

2.提示:有兴趣的同学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有关离子键和共价键的知识,课下可以阅读教材35页的资料在线,或者上网搜索相关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六、本节整合

2.提示:本节课我们只探讨了化学键中的两种类型,化学键不仅仅只有离子键和共价键两种,其他种类的化学键你们将在以后的学习中进行探讨。

3.完成下列表格:比较共价键和离子键的成键原因、成键微粒、成键方式、成键元素。

【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活动】

在整个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活动就是在教师所提出问题的引导下,积极地进行思考并与同学交流、讨论,得出相关的结论,并回答问题。

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篇二

教育科研知识与能力是教师教育科研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教育科研知识与能力是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保障。下面是有20xx校园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一、指导思想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以新理念、新理论为依据,以实施主体性教育为目标,结合我校多年来开展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教育研究工作,注重实效,走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路子。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教育理念与目标,以“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教研兴师”为动力,统一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教育科研,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上台阶,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新水平。

3.领导带头垂范,自觉开展教育科研;鼓励教师申报课题,参与科研,从而把课题研究引向深入,形成层层有课题、科科有课题的氛围。

4.以科研促教学,教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每学年组织至少2次课题会议,各年级结合课题研究开展汇报课、研讨课等各类公开教学活动。

5.积极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研讨活动。以教科研理念、方法、手段丰富和发展课堂教学,推动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专题学习,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理论知识的普及,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学校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与指导,以及学校各项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

2.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化。

制定《教科研实施方案》、《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制度》等。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促进我校教研工作迅速发展,从而推动教育教学工作。

3、认真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个人素质

为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开阔眼界,提高修养,学校要认真开展以“助学、自学、互学”等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活动,继续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全面深化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学改革。

(1)名家助学。我校将邀请专家、行家来校作讲座与指导,从宏观上给教师建立新的教育理念。其次,针对学校的自身师资资源,组织校内名师、骨干教师定期为全校教师举办讲座或献课。从微观上感受新课程理念。

(2)激发自学。只有不断地汲取,才能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因此,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专著,写好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

心得体会

(3)交流互学。学习的个体是独立的,但集体的智慧常常能碰撞出知识的火花。加强每政治学习,倡导为人师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利用教研组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新教材、新课标、新教法、教育理论等,或者利用网络资源观摩名师优秀教学录像课。

4、搭好教研平台,建好教研队伍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研及教师队伍是提高教研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此,要在“量”上抓好普及,在“质”上抓好提高。

(1)每月召开一次教研会议,对与会人员进行教研工作和教育理论的专门培训,使他们成为学校教研工作的内行。

(2)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通过听课、上课、说课、评课等指导他们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水平。

(3)抓好教师教学、教研能力的培养。学校给每位教师提供上公开课、说课、观摩优质课、汇报课的机会,让青年教师在不断的比较中健康成长,学校通过随堂课评价,促进教师认真上课,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4)建立健全中青年教师的个人专业成长方案,确定分层培养对象,认真组织实施成长方案,尽可能多地培养出不同层次的名师。

一、指导思想

以课改思想和理念为指南,以学校规划为依据,努力让学校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引领和推动力量。

二、达成目标

1、要以科研为动力,推动我校的整体层次提高;要以科研为载体,缔造一大批富有精湛教育艺术、能教能研的教师;要用科研的眼光,构建“一切服务于学生未来发展”机制,全面充分的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2、竭尽全力地在“实”字上下功夫,切实找到自己实践的问题,化问题为课题,深入落实过程性的研究,做着眼与问题解决的科研。拿出真实的富有成效的成果和经验,扎实地给自身和教育教学实践带来变化。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建立教育科研投入保障,保证教育科研工作的机制化运作。

2.教科研工作是一个学校品位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应当成为一个教师成长成熟的标志之一。学校将加大教科研在教师考核中的含金量。

3.形成学校以教师总数20%以上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的教科研工作格局。

4.教科研与校本教研相结合,把校本课程开发纳入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逐步构建系列校本课程体系。

5.五年内,校级、区级、市级立项和完成课题数、获奖数有新的突破,同时明确以校本教研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

7.加大教科研与学科教学、教研组备课组相结合的支持力度。真正让大多数教师感受到教科研工作对学校工作的促进作用。

总之,通过“”教育科研,能使我校,在诸多方面跨入先进学校行列。尤其是在制度创新、教育质量方面,成为同类学校的佼佼者,让教科研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力量。

科研兴校是学校发展的必然,开展务实、有效的教育科研也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为搞好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走科研兴校之路,进一步巩固珠心算、幼儿快速识字实验课题成果,通过深入分析、调研、考察、论证,现结合原拟定的《盘县徐霞客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实施方案》、《盘县徐霞客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徐霞客小学教育质量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拟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方案,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育科研组织及职责

(一)科研课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日常管理、调控,经费落实,措施保障,科研督导。

组长:黄莹

副组长:谭波

成员:张桂莲唐映琼桑秀元林安

(二)科研课题审核小组: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

组长:谭波

副组长:张桂莲肖雯霞

成员:叶协赛苏向花花照红

(三)科研课题考核小组:负责各科研课题的日常检查、阶段性考核、评估。

组长:黄莹

副组长:谭波张桂莲

成员:唐映琼林安肖雯霞叶协赛苏向花花照红

二、目的任务

巩固已有的教育科研成果,开辟新的科研领域,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科研兴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对象要求

40以下的教师人人参与教育科研,其余教师可取其自愿参加。每人结合自己的学科和班级实际有针对性地自主确定一个科研课题开展教育科研,或从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提供的备选课题中选取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学校已经指定课题的教师不再选取其他课题)。

四、科研课题:

2、“三算”结合教改实验(幼儿班珠心算教师必选课题);

3、幼儿快速识字实验(幼儿班识字教师必选课题);

5、××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

6、xx年级xx科合作、探究教学模式研究;

7、教师结合实际自主确定的其他科研课题。

五、课题申请、立项

(一)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每年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拟定《课题指南》。教师依据《课题指南》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申请书

》,完成课题设计,报学校科研课题审核小组。

(二)每项课题确定负责人1名,每一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主持一项研究课题,但每人原则上允许参加两个课题(一项主持,一项参加)。

(三)科研课题审核小组对上报的研究课题进行审核和立题论证。经确认和批准后确认为校级课题。

(四)学校每年在已经立项的课题中遴选优秀课题申报上级课题。

六、课题实施与管理

(一)凡经学校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必须根据《课题指南》和《课题设计》认真开展研究。

(二)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及时跟踪课题研究情况,具体业务由教导处负责。各课题组应密切配合,积极接受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加强指导,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三)经批准后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要求修改研究内容、进度、技术指标和变更研究人员、必须提出报告,没有书面报告或已报告而未经批准的各课题组不得随意自行修改或变更研究计划。

(四)为提高科研能力,学校将定期组织专题研讨或选派实验教师参加专题学习。

(五)各项科研课题教师加强原始实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课题考核小组对日常检查情况作深入分析,及时反馈,然后拟定阶段性指导意见。

(六)学校定期组织研究成果评比活动,积极向上级教育部门、教育刊物推荐优秀成果。

(七)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与自己的科研课题有关的研讨课并交相关资料(小组上有活动记录,上课教师有授课记录,听课教师有听课记录)

(八)每个科研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若因研究的实际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结题的,需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报告。

七、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一)经学校批准的科研课题,经检查考核完成科研任务,达到科研要求每学期末每位实验教师发给50元教育科研经费。

(二)在实验研究中开发出相关校本教材,得到社会和同行的认可,且经试用有一定实用价值的给以一定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可行性,并能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被申报为上一级课题的给以一定奖励。

(四)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论文在省、市、县级评选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分别奖励60元、40元、20元(多人合著的只按一人计算)。

(五)完成阶段科研计划并已经结题的课题,科研成果显著,有

结题报告

,经考核小组考核、评估,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在与科研课题相关的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奖的学校亦给以相应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第四条。

(七)未完成科研任务的期末不再发给教育科研经费。

(八)以上各类教育科研补助、奖励由科研课题考核小组分类拟定考核、评估指标,负责具体评定。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补充,以补充规定为准。

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篇三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问题为导向,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显著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各地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要求,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深入研究本地区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要对严格安全准入、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开展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安全整治

1、化工园区设立是否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

2、化工园区是否完成详细规划,并取得了县级以上政府批复。

3、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并将该方案报园区主管部门备案。

4、已建成投用的化工园区是否每5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5、化工园区是否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并配备了专业素质及数量满足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

6、化工园区是否整合和优化园区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资源,组建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2、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四)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合法性审查

在20xx年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继续对辖区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合法性审查。

1、危险化学品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超设计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

4、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或变更平面布局、设备装置、原辅材料、工艺指标。

5、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试合格,是否按时复审。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作业资格证,是否按时复审。

(五)开展自动化系统功能符合性审查

持续推进科技强安战略,重点部署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系统功能符合性开展审查。

1、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是否装备安全仪表系统。

2、危险化学品单位自动化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中有关自动化的要求。

3、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建立完善自动化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熟练掌握系统运行。

4、自动化系统是否正常投入使用。

(六)开展动火作业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安全整治

加强对动火作业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动火作业及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分析。

3、动火分析与动火间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动火作业和外来施工作业是否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xx年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十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冀安委办〔20xx〕11号)进行报告。

5、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的通报》(冀安监管三〔20xx〕130号)要求,认真审核外来施工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详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与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31日)

各设区市安监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地安监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整改方案,按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体工作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对自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交当地安监局。

(三)整治治理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地安监局要按照方案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检查、严厉处罚。

(四)整改复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安监局要按照“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严格的复查和验收,并出具复查验收报告。市级安监局要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着重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动作开展整治,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是否真停真改,责令关闭取缔企业是否关闭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法依规,涉及罚款的是否收缴到位,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省安监局适时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设区市安监局要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应包括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要有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总数、重大隐患数、停产整顿企业数、关闭取缔企业数、行政处罚企业数、行政处罚金额等详实数据,书面报告和电子版要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省安监局。

(一)提高认识、迅速安排。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当前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安监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提出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检查并及时进行复查验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本次专项整治要突出落实,着重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级安监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跟踪督促、检查指导,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省安监局将不定期对专项整治进行督导检查。

(四)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各级安监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实施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通过整治要做到“五个一批”,即限期整改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暂扣吊销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警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级安监局要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逐级上报。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本地区专项整治阶段情况报送省安监局,20xx小学年1月15日前,各设区市安监局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送省安监局。

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篇四

以全力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台帐,组织自查自纠自改,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不断提升园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建材(非金属矿制品)、机械(金属制品业)、轻工(农副食品加工业、家具制造业)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具体行业细分详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

(一)责任制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的。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施监测监控和安全警示,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的。

(三)安全评价方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年使用量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数量的工贸企业,未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的。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化工装置开展设计安全诊断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2013〕109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安装液氧储存等化工装置的,未对液氧储存等化工装置进行“在疫化工装置设计诊断”的。

(四)设备管理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五)隐患整改方面

一是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节选)(附件2)的;二是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隐患,包括安全评价指出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项的。

(一)摸排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阶段(2021年7月—10月31日)

园区各企业要在前期2021年7月统一排查基础上,再次进行核实,重点对照《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附件1)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如涉及焊接使用乙炔、氧气、丙烷等危险化学品的,涉及清洗使用酸碱、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等)、《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重大隐患(节选)(附件2),进一步组织深入开展排查,摸清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建立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及安全隐患登记台帐(经开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情况登记表,附件3)。摸排工作要做到应摸尽摸、应登尽登,切勿漏排、漏登、漏报。若在7月排查基础上有使用危险化学品品名、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变化的,请将最新情况(附件3)在10月31日前统一上报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二)自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涉及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园区相关企业,要严格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有关法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隐患,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建立本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自查整改工作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风险隐患信息应及时上报省隐患排查系统。

(三)支持配合经开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整治工作(2021年7月—2022年12月31日)

按照全区统一工作部署,经开区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经开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到各企业开展有关具体整治工作,请园区各企业届时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一)2021年9月15—10月31日,经开区将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危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二)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经开区将以危化安全为重点,组织安全专家常态化开展园区企业安全指导服务。

(三)2021年10月中旬,经开区将组织开展一次园区使用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四)2021年11月,经开区将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技能专题培训。

(五)2022年1月1日—6月30日,为全区统一部署的集中整治阶段。区应急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照监管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责任不落实、未按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评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仍然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业,将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或纳入“黑名单”等措施。届时,经开区将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园区各企业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六)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为全区统一部署的总结提高阶段。重点对2022年1月1日—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隐患问题,进行整改提高,谋划长效治理机制,力争在2022年12月前形成工作闭环。届时,经开区将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园区各企业完成2022年1月1日—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问题整改工作。

(一)扣紧责任链条。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呈现量大、类杂、面广、点散的特点,工作难度大。各企业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此次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二)加快补短板。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的安全评价等工作存在一定的历史欠账,各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区应急局办理使用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承接安全评价报备及后续抽查工作。同时尚未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企业要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运行。

(三)及时报送信息。园区有关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留痕管理,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专卷,并在2021年12月20日前将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化学教学研究课题 化学键复习教学方案设计篇五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__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__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__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__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团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政、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__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__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__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__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__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__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__)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__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能的基础上于20__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__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__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__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 50779—20__),在20__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__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__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__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盛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__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__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__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__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__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督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__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__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木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教授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授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教授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__年4月至20_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__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间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__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__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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