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8 17:41:21
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
时间:2023-09-08 17:41:21     小编:ZS文王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篇一

县整治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河道砂石资源,维护国家利益,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促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从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划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围、期限及开采量,做到采矿权人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两证齐全,实现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建立规范的河道砂石开发秩序。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5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xxx河道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国有和依法采矿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从县国土局、水务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逐一登记造册。在全面清理的同时,根据“两证”齐全的原则进行整治。

(三)规范管理阶段(4月16日以后)。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由监察、水务部门参与,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阳光操作,公开出让。出让后由河道管理机关颁发采砂许可证,国土部门颁布采矿许可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大事来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日常管理,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

精品强力推荐下载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文档强烈推荐精品文档强烈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精品推荐

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篇二

《^v^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由依法成立或依法授权的一个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原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而进行的执法。自2013年开始,xx区寻找现行法律支持,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为切入点,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四年时间过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明显。

等整合而成。行政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处罚中心)、法制宣教科、执法协调科、督查检查科(监察室)、政工人事科、指挥中心等七个职能科室。下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分区域、分职能的原则,设置八个行政综合执法中队,派驻乡镇、园区承担各辖区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整章建制,建立协调高效运转机制。一是通过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和行业信息沟通制度,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了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渠道,保障行政审批、许可与违法检查、处罚、强制执行信息高效对接。

三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执法行动机制。组建了行动指挥中心,作为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大型执法行动的方案制作、人员物资调度、行动指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通过科学铺排集中执法行动,实现执法资源利用最大化,行动执行能力最强化,确保行动效果圆满到位。建立了行动联合保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执法行动中各部门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各司其职,为执法行动提供人力支持、设备支持、技术支持和后勤支援,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保障。

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办案流程等有关内容,确保了执法行为清正廉洁。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总结

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了执法效率、实现执法全覆盖、树立了执法新品牌,一些经验做法非常值得总结和提炼。

(一)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必要保障。作为最年轻的城区,正处于建设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也是各种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的日益凸显的时期。只有持续有效的执法投入,有力的执法保障,才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制畅通,有效的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坚持合理定责、协调联动,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划归行政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但推动执法工作仍需要各方的协助和配合。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仅仅由执法部门来“堵”,而不通过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来“疏”,显然难以达到长效治理的效果。只有充分调动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才能保障执法工作的效果。

(三)是坚持效率为先、民生为本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关键。建立“反映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不仅是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更是维护执法相对人权益的有效途径,如对于违章搭建行为,如果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就可有效降低执法相对人的损失。只有不断的推动执法关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寓教育于执法中,寓管理于服务中,注重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赢得群众的真心理解和支持,才能推动执法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篇三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津南政发〔2015〕4号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津南区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5年3月26日

为切实提升基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快捷高效、责权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就我区全面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会议精神,以美丽津南建设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缩短执法半径、提高管理效率的工作思路,在全区各镇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强化镇政府的管理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界定镇综合执法具体事项和权限范围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指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强调,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推动更多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二、实践与成效

近年来,**市**区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启了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的新模式、新征程。

一是机构综合。各乡镇(街道)整合原有“七站八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集中行使有关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局配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规范设立询问室、档案室、会议室、罚没物资仓库、行政执法公示栏等,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办案装备,依托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智慧城管综合指挥系统等,运用gps定位、手机app客户端等方式,与所在镇(街道)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进行实时连线对接,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执法处置。

二是职能聚合。经省市政府批复同意,区政府出台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将涉及区教体局、民宗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等**个部门的**项行政处罚权下放给乡镇(街道)直接行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实施上述**项行政处罚权、固有的法定行政处罚权和区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等职责。

三是力量整合。乡镇(街道)统筹管理和调度指挥本辖区内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所、畜牧兽医站等派驻执法机构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初步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不足的问题。采取专家授课、专题培训、案例评析、跟班学习、驻点辅导等方式,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目前,乡镇(街道)第一批53名在编在岗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已领取行政执法证。

四是制度融合。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过程可回溯、执法环节可查询、执法证据有留存,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执法纠纷。建立执法监督制约制度,包括举报奖励制度、重大风险监测防控制度、执法文书使用制度等,切实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以及救济渠道、举报投诉电话全公开,确保执法过程阳光透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制度,密切乡镇(街道)与原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力求执法工作顺畅高效运行。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让基层行政执法产生“五大转变”之效。

一是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实现了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在基层末梢的“全覆盖”和“零突破”。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名义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市(村)容环境卫生、城镇管理、园林绿化、劳动保障、小区物业、水资源开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照经营、餐饮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填补了以往区级多个部门行政执法在基层的“留白”,打通了基层行政执法“最后一米”,实现了“既看得见又管得着”的属地化、扁平化执法,切实增强了乡镇(街道)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力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也正得益于此,我区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朱坝街道大刘村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二是由“九龙治水”向“攥指成拳”转变。行政执法权限下放、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初步破解了以往乡镇(街道)辖区内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有序推进执法成本最低化、执法效能最大化,精简高效、精干有力的“镇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大综合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三是由“粗放无序”向“集约规范”转变。同步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和跨层级、跨区域协同执法,打破以往横向纵向上各执各的法、不互通有无、不共享信息等“粗放无序”式的壁垒障碍,构建上下通联、协调一致、保障有力的区与乡镇(街道)两级日常执法全闭环的“集约规范”式的衔接机制,协同发力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转化为营商环境的“金名片”、法治政府的“金名片”和社会共治的“金名片”等三方面发展优势,有效实现改革效应、执法效应和社会效应的“三重叠加”。我区先后荣获20**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市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县区创建单位等殊荣。

四是由“被动参与”向“能动有为”转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乡镇(街道)主要担任协助区级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的幕后“配角”,改革后,则“嬗变”成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的台前“主角”。与此相策应,其执法理念也由跳出“被动参与”的窠臼,转向“能动有为”的自觉。表现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就是各乡镇(街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普遍将民法典等作为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标尺,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全过程,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做到预警于先,正确区分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合理地、善意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预警、行政劝诫、行政约谈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不随意作出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执法决定,努力做到执法既宽严相济、又法理相融,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认真落实好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企业群众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力度,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的预知预判,充分知晓“何可以为、何不能为”,从而引领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投身于尊法、守法、护法、用法的使命,既优化了乡镇(街道)的执法形象,也助推了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的相融互促,既强化了乡镇(街道)的诚信执法意识,也密切了基层干群关系。

五是由“内部综合”向“外部综合”转变。在此次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我区将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住建局等**个区级部门的**项行政处罚权下放给乡镇(街道)集中实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则是在部门(领域)外部即跨部门(跨领域)实行综合执法。此举是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要求的一次有益实践,为后期实行更大范围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先行探路、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三、困境与对策

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亟待破解。就此,我们也作了探索性的对策思考。

(一)执法监管尚未厘清边界。目前法律、法规尚未明确清晰地规定行政执法职能与日常监管职能的“分水岭”,两者界限不清、权责不明,常常面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之争。

对策:行政执法职能的划转并不意味着日常监管职能的同步分离,两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对此,可采取三种途径来实现两者“双剑合璧、合作共赢”。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建议提请省或市层面尽快出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由原业务主管部门继续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发现违法线索和情形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保存证据,及时移送乡镇(街道),并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力量支撑保障和服务;
对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职责界限,可以结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规定,由县区政府以职责边界清单的形式逐项界定乡镇(街道)与原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乡镇(街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原业务主管部门不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将该情况通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该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检察机关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该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二)执法赋权尚未因地制宜。改革中,未充分考虑每个乡镇(街道)的地域面积、人口总量、经济体量、工作基础、产业特点、发展水平等客观差异化因素进行区别化的执法赋权,导致执法赋权事项难以充分“接地气”。比如部分乡镇(街道)所急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管理、道路管理、殡葬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面广量大、常见多发的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执法赋权事项没有下放,影响当地群众对改革的更大满意度和更多获得感。

对策:在省指导目录基础之上,综合考虑每个乡镇(街道)发展阶段、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及城镇化程度等方面客观因素,本着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分别梳理形成适合于各乡镇(街道)地域实际的执法赋权事项清单,做到按需下放、应放尽放,最大限度地对接基层所需、发展所需、民生所需,让改革取得更硬实的预期成效。

(三)执法力量尚未统筹配足。受制于全区编制总量少、原业务主管部门的编制人员数量本身已十分吃紧等因素,编制和人员难以下沉乡镇(街道)问题比较突出。加之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综合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执法力量薄弱的现象普遍存在,对承接好执法赋权事项带来严峻挑战。另外,乡镇(街道)现有法制审核人员中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条件的几乎凤毛麟角,案件审核程序存在法律风险。

对策:加大内部人员力量挖潜创新力度,以乡镇(街道)现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为基数,建立综合执法人员名录库,经县区政府批准或授权,可视情跨镇域统筹调配名录库内人员进行执法办案,以缓解乡镇(街道)执法办案力量不足矛盾。对暂未配备符合法定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的,可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社会上聘请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实践经验丰富、法律素养较高的律师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制审核人员,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关、程序环节关、法律适用关、定性裁量关。必要时,多个乡镇(街道)可共同聘用符合法定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

(四)执法配套尚未全面到位。当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环境艰苦、风险较高、责任重大,加之未出台激励、容错、职业保障等配套机制,综合执法人员心理压力较大,顾虑较多,职业成就感和荣誉感缺失,执法办案热情和积极性不够高。

对策:结合省委组织部《**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衔接的科学合理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纪律和协同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岗位调整、干部任用、休假疗养等挂钩,竭力营造愿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良好工作生态。对因依法办案而遭不实甚至恶意投诉举报、诬告以及诽谤、侮辱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媒体单位应第一时间为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容错免责机制,对其在执法办案中出现的失误,只要主观上是为了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客观上未徇私情谋私利,实行容错免责,且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级晋升、岗位调整、干部任用、休假疗养等均不受影响,从而激励其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强烈的担当,投身于基层执法工作。此外,还可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职业安全健康保障机制,为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特别抚恤金之类的保障,以解除其后顾之忧。

;

河南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篇五

20xx年秋季,我校的初等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质量监控,深化内涵建设,激发教研活力,努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向上发展。

(一)德育安全工作

1.唱响“主旋律”,突显德育工作的时代性

(1)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通过升*仪式,“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把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文化育人、典型引领、制度规范等结合起来,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见成效,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健康成长成才。

(2)深入开展“我的*梦”教育实践活动。学校要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敬礼等“我的*梦”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4)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活动。学校要把贯彻实施《中小学生守则》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开展遵守《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诚信教育,把《守则》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生生活中,让每一位学生明白要义、明确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结合校情,制定或修改“学生一日常规”“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使之成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支撑点。

2.拓宽“主渠道”,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2)“我们的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要突出本地本校特色,在中秋、重阳节期间,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我们的节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积极引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3)“节俭养德”“生态环保”主题活动。要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绿色校园”。利用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行为习惯。

(4)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要进一步落实“*等·融入·成才”理念,营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氛围;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学校特别要认真贯彻*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力度,落实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3.巩固“主阵地”,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7891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