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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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3-09-08 13:20:11     小编:温柔雨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一

通过积极主动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专题宣传片落地播放工作,丰富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总行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行负债科技部,主要负责辖内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宣传、协调、督导等工作。各机构应积极推动本单位活动方案的落实工作,按照要求开展活动。

(一)保证专题宣传片播放覆盖面和频率

保证各营业网点播放的覆盖率达到100%,播放频率至少保障每天上、下午时段各一次,也可以根据时间需要有选择的增加相应篇章的播放次数。

(二)设置“送金融知识下乡”专区

各营业网点应开辟活动专区,对基础金融知识、涉农信贷知识、支付结算知识、理财知识、信用意识培养、预防非法集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充分宣传,宣传方式包括摆放宣传栏或利用电子滚屏、自助设备显示屏、液晶电视、广告灯箱等循环显示宣传内容。

(三)利用贷审调查开展上门宣传

基层信贷员深入贷户做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期间,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重点宣传涉农信贷知识、信用意识培养、预防非法集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

(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金融客户

充分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契机,各营业网点工作重点应放在提升环境建设,加强设备管理,注重风险防范,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内部宣传、提升员工意识等方面,从而有效提升各营业网点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统一部署,加强管理

各支行、营业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活动重点。同时,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动员全行力量,尽可能扩大活动覆盖面,保证活动部署平稳顺利有序,并负责对本单位活动进行总结。

(二)积极宣传,形成声势

统筹安排活动宣传工作,打造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力。各支行、营业部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同步进行金融知识普及推广,避免宣传表面化,防止流于形式。

(三)监督指导,保障效果

总行将对各营业网点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指导,抽查结果作为评先的必要条件。

各支行、营业部需做好整个活动的数据统计工作,留存活动图片、录像、文字等材料,活动结束后报送“送金融知识下乡”专题宣传片落地播放工作总结。

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二

一、贯彻国家支农支小政策,按照“择优扶持、分类管理、稳步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一)突出业务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产品关联度高、与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的高成长型和具有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担保资源充足的农业小微企业。立足业务发展重点区域,重点支持信用环境好、财政支持力度大、小微企业资源丰富、内部管理规范的地区。

(二)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做到进退自如。今年各行要对农业小微企业客户进行风险排查,对经营效益良好,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第二还款来源可靠,销售货款归行率达到70%以上,银企配合良好的客户给予贷款积极支持。

(三)贷款产品支持具体方式:

1、贷款期限。生产经营周期在1年以上的农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贷款利率。我行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但对合作意愿强,经营状况好,积极配合监管的存量优质客户在利率定价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即:对于与我行连续发生两年以上信贷关系(含两年)且无任何违约记录的市级(含)以上农业小微企业优质客户可执行基准利率;新营销客户、发生信贷关系两年以下的老客户、有违约记录的老客户,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

3、贷款方式。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农业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采取全额抵(质)押或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方式。

4、贷款展期。对因受季节性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期还款,在有效落实合法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贷款展期。

二、创新贷款担保机制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可转让的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担保。

(二)审慎探索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担保。

(三)着重于中介担保机构进行合作,开发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我行将侧重点放在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与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取得联系,建立由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中介担保机构,贷款银行三者之间互通信息,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逐步建立由政府财政作后盾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经营管理先进、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目前确实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难融资”现象。在此过程中,要求各辖属机构要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低信用、信用低”现象。

三、强化服务和业务指导

1、市场前景好、信用等级高、担保资源足、合作意愿强的高成长型农业小微企业。

2、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的农业小微企业。

3、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与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

4、以发展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和低碳经济为主线目标,对增加就业和农户增收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5、产品关联度高、加工能力强,与我行主体业务和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并根据地域特点对陕南重点支持茶叶、中草药、农副产品等地方特色明显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关中重点支持以苹果为主的果业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为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生产的流动资金需求;陕北重点支持以苹果、红枣、小杂粮等为主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对辖属机构的农业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个别贷款发展较为缓慢的支行进行实地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小微企业业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行业合作。在坚持“政府推荐、银行独立办贷”的基础上,对涉及占比较大的粮油、棉花以及苹果等产业,要求基层行与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四)在坚持制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贷环节、简化手续,提高办贷效率,提供快捷便利的资金结算服务。

(五)完善奖励机制。在今年全年工作计划中把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工作作为全行工作的重点来执行,并对小微企业贷款发展按照各地市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结构进行差别量化考核,奖先评优,对能够有效发展优质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存量贷款能有效维护的、小微企业贷款无不良的支行及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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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三

扶贫小额信贷已成为金融产业扶贫最重要最实用的融资手段,是我省扶贫工作的一大品牌。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关于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做实做强这项工作,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1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统贷统还问题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的助推及杠杆作用,促进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

按照“有需求、贷得出、收得回”的总体思路,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鼓励全市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对农村贫困户开展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目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如期脱贫。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

全市建档立卡的所有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并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评级授信的贫困户,鼓励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效益较好的其他企业以分贷统还方式参与脱贫帮扶。

三、扶贫贷款的任务、用途及效益

1、目标任务。

紧紧盯住全市2018年如期脱贫这一主体目标,围绕“扩面、提质、增量、高效、安全”十字方针,充分发挥银行金融业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及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分贷统还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作用,扩大贷款受益面。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总数为24353户,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评级工作,评级工作要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评率要达100%,有效授信率达90%。

今年首批金融扶持贫困户发放面不得低于20%,支持贫困农户不得少于4870户,发放扶贫贷款7300万元,各乡(镇、办事处)计划发放数见附表4。

如果扶贫项目较多,需增加发放数,需由乡(镇、办事处)向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提出申请,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增加。

2、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贷款要围绕产业发展这个核心,精准发力。

信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产业,贫困农户有能力自己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可将扶贫小额贷款直接贷给农户,扶持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自己没有条件发展生产的,可通过自己申请,乡镇推荐,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扶贫企业”)作用,实行分贷统还模式扶贫,该模式要求“扶贫企业”必须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回报给贷款贫困户年回报率不得低于10%),禁止将信贷资金用于简单的资本分成。

3、注重贷款效益。

各乡(镇、办事处)要抢抓机遇,认真筛选产业项目,力争通过金融扶贫支持,尽快发展农业产业项目,跟踪和掌握贷款使用情况,并对扶贫信贷进行效益评估。

扶贫贷款不得用作购置生活日常开支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4、确保贷款投放安全。

各乡(镇、办事处)在筛选项目及推荐贷款人时,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按照“贷得出、收得回”的原则进行把关,凡由各乡(镇、办事处)推荐的贷款,以乡(镇、办事处)为主督促收回,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由村委会和村金融扶贫部把好初选关,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信贷资金安全,防止出现不良贷款。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推荐贫困户及企业。

对程序到位但确因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的符合核损条件的贷款,经办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对因工作不负责或弄虚作假造成贷款收不回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追责。

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对各乡(镇、办事处)坏帐率进行考核并与发放贷款挂钩。

四、贷款品种及额度

(一)贷款产品。

扶贫贷款全部实行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市金融产业扶贫部对扶贫小额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二)贷款额度。

1、全市额度。

全市扶贫贷款总额度按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10倍比例投放,贷款风险补偿金随贷款总额进行扩增,总额度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负责把关,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按政策及时增加风险补偿金。

2、个人额度。

由银行按1至5万元/户标准对贫困户进行信用贷款授信,获得有效授信的,由各乡(镇、办事处)在授信额度内推荐发放数。

未取得有效授信贫困户不得享受扶贫贷款支持。

3、分贷统还企业扶贫帮扶额度。

实行分贷统还的扶贫企业,由企业向各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办事处)筛选同意后向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推荐,由市金融扶贫工作部对企业进行考查,并征求贷款银行意见后,在全市公示,无不良反应的,批准为我市扶贫企业,并根据企业实力,审批扶贫企业帮扶额度。

4、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

鼓励分贷统还扶贫企业参与“政银保”分担风险。

扶贫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鼓励分贷统还扶贫企业参加“政银保”增信,凡参加“政银保”的企业,凭保单可增加授信额度。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对生产周期超过1年的农业生产项目,可根据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帮扶企业及扶贫对象因项目发展需要,在享受扶贫贷款的同时,银行优先提供“五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属新型农业企业的,可享受财政三年50%的贴息补助。

五、贷款流程

所有贷款扶贫对象,首先需向银行申请扶贫信用授信。

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发放《耒阳市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

1、农户贷款流程。

(1)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持《身份证》和《耒阳市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向所在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申请,村金融服务站对项目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同意后向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申请扶贫贷款(申报资料需经村服务站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基本条件、经营项目、银行授信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并提出贷款建议。

(3)根据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初审意见,乡(镇、办事处)扶贫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审核发放贷款建议数。

(4)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统一造册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推荐到相关银行。

(5)银行根据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表,按贷款需要收集资料、审批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扶贫贷款要简化手续,限期办理。

(6)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前30天,由贷款银行和村金融服务站向借款方提前催还。

2、分贷统还金融扶贫企业贷款流程。

(1) 由“扶贫企业”向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提出分贷统还帮带扶贫申请,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对“扶贫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抗风险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及财产状况进行审核,同意作为本乡镇“扶贫企业”后,向市金融产业扶贫部申报。

(2)由市金融产业扶贫部对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推荐的“扶贫企业”进行考察筛选,通过初审后在全市公示,公示合格后发放《耒阳市扶贫企业分贷统还项目核准证》。

(3)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及扶贫企业根据市金融扶贫工作部签发的《耒阳市扶贫企业分贷统还项目核准证》核准内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乡(镇、办事处)在贫困农户中宣传金融产业扶贫政策,组织贷款农户对企业进行考察,确定参加分贷统还贷款农户。

(5)由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及贷款银行组织借款方、银行、扶贫企业、乡镇办事处、市金融产业扶贫部签订五方协议。

所贷款项统一发放给扶贫企业,银行对分贷统还业务要建立绿色通道,采取一次性办理贷款、放款手续,由企业负责结息贴息和还款。

(6)贷款到期前30天,由贷款银行和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向借款方提醒并催还。

贷款银行每月汇总报送四份《扶贫贷款明细表》到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金融扶贫工作部、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局各一份)。

六、贷款风险补偿金

设立市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按银行发放扶贫贷款额度比例及村金融服务站主联比例对应考虑,风险补偿金对所有实施小额信贷的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共享,实行应补尽补。

(一)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规模:风险补偿金由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按1:2的比例筹集。

资金规模根据当年贷款目标任务和实际放贷量,按照1:10的比率实行弹性增长,及时扩充风险补偿金规模。

2016年首批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为750万元。

(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在市农商银行等发放银行设立专项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用于核算风险补偿金资金的余额、利息收入、损失补偿等。

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进行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用。

(三)风险补偿

扶贫小额贷款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的原则,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和银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贷款本金风险及损失,并以政府补偿为主。

属于政府分担的,使用风险补偿金,属于银行分担的,由银行自行负责。

1、因市场因素造成产业和生产项目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的损失,政府分担80%、银行分担20%。

2、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及贷款自然人死亡、重大疾病造成产业和生产项目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的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3、对于借款人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等信用问题追缴不回的贷款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4、凡由乡镇推荐而造成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5、凡由于银行能收回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的,由银行负责贷款损失。

6、其他原因造成的贷款损失,由政府与银行协商解决。

具体扶贫风险补偿办法以《耒阳市金融扶贫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一)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用于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的小额贷款,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责贴息。

借款人利息实行先结后贴。

(二)扶贫企业分贷统还贷款贴息。

在扶贫产业项目中,由贫困农户作为承贷和受益主体,委托扶贫企业根据项目合同,统一使用和统一归还的信贷资金,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贴息。

企业贷款利息由企业先结后贴。

(三)展期贷款贴息。

对于因产业和生产发展原因暂时无力偿还的到期贷款,经金融产业扶贫部和银行共同认定后,可以办理贷款展期,展期后贷款总期限仍然在3年以内的,继续给予贴息,属于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的不良贷款,应及时进行清收。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统一从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多贷多贴。

对一年内贷款,可实行利随本清。

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篇四

一年一度的“3.15”期间已经成为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金融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我局诚挚建议中国人民银行xx市分行,利用邮政媒体的优势,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通过有奖答题卡回函形式,提高参与率,提高全市各银行的社会形象。

1、媒体形式:双向普通型明信片:

2、媒体价格:3元/套

3、印刷数量:6万套,全市10个银行,平均每个银行0.6万套,每个银行下属的每个县区各0.05万套,市区2万套,考虑到交行、浦行网点较少,数量可进行调剂。

4、寄发名址:由每个银行提供,也可由xx邮政数据中心从相关数据中提供。

5、回函统计:统一回函至中国人民银行xx市分行xx3.15活动办公室。

6、奖项设置:本次活动共设计奖金3.6万元(每套0.6元),一等奖1名,奖价值4999元金融产品或物品;二等奖2名,奖价值1000元金融产品或物品;三等奖600名(中奖面1%),奖价值50元金融产品或物品。

7、开奖形式:采用摇号形式产生,结果在各行相关营业网点公布,中奖者需到相关网点进行登记,奖品通过邮政渠道寄发至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获奖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1、直击消费者: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内容直达广大消费者,广告有效到达率高,避免了广告宣传费用的浪费。

2、宣传效果好:相对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时间一带而过,不能给金融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方便群众学习、吸收知识。

3、中奖率高:1%以上的中奖率,大大提高了金融消费者参与积极性,一、二等奖金额大,极具吸引力,三等奖覆盖面广,相信通过这一形式对金融消费环境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提高全市银行社会公信力。

每家银行出资1.8万元(含奖励0.36万元),分别领取0.6万套宣传明信片,对各行的用户进行宣传。

方案策划、名址打印、实物投递、回函统计、开奖费用、奖品寄递、发票开具等。

(一)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和谐消费的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创新宣传形式。通过邮政媒体直达目标消费者,同时结合摇号奖励形式给消费者实惠,提高活动的参与率与受益面。

(三)树立良好形象。开展宣传活动,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入手,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促进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进而提高消费者对各银行的满意度。

理想金融政策 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决策,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唐村镇镇村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目标,主动做好金融服务对接,为唐村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撑和配套服务,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改善提升镇域环境,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一)围绕“生态宜居”主线,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示范区

一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规划和精品线路、片区提升总体规划,农商银行向村民发放农民住房贷款,对建筑、装修等经营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积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本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质量、管护机制等标准化建设,实现乡村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推动“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增加美丽乡村达标村数量,提高美丽乡村覆盖率;支持镇驻地综合改造提升,对镇驻地道路提升、道路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农贸市场等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支持。三是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田园综合体,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给予全方位金融服务,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乡村旅游贷”,加大对乡村旅游优质项目和农家乐优质经营户金融支持力度。

(二)围绕“产业兴旺”主线,提升农村现代产业体系

结合我镇经济产业特点,积极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探索大棚抵押贷款等形式支持蔬菜、蓝莓、早熟西瓜等生态观光园建设,引导农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通过农商银行发放家庭农场贷、小微企业主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唐村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林权抵押,加大对本镇特色林果种植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有特色、有品牌的生态农业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科技互联网+生态农业发展基地建设,依托金融支持,改变传统发展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融合化水平。

(三)围绕“乡风文明”主线,健全农村信用信息体系

一是加强增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户金融信息库建设,各村成立信息采集小组,与农商银行强化合作,持续开展客户金融信息采集,建立唐村镇“全民金融信息档案”,力争2020年实现全镇居民金融信息档案全覆盖。

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对全镇已经建立档案的居民,以村为单位,由农商银行集中评定授信额度,实现所有村庄的信用评定全覆盖,缓解居民担保难,满足广大居民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需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建立起适合我镇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切实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遏制农村地区非法集资蔓延趋势,净化社会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农村金融生态。

(四)围绕“治理有效”主线,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

一是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在全镇所有村居、社区设立普惠金融服务员,依托村委、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等载体,打造智慧型、便捷化普惠金融服务点,满足居民对现金存取、转账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各项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全面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社保卡、粮食直补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和政府惠民资金代理收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二是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切实发挥金融挂职干部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事务管理,及时掌握更多项目信息和资源,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精准度。

三是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农商银行组建“红马甲”金融知识宣讲队,持续开展“金融知识下乡”、“金融夜校”和为村民播放“露天电影”等工作,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

(五)引导农村产权交易,加快农村产权改革进程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农商银行强化与齐鲁产权交易中心邹城分公司合作,积极为唐村镇农村集体和农民提供股金理财、股权融资和其他涉农增值配套服务,加大农村股权质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开办大棚贷、农村闲置宅基地收储和闲置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水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抵押业务,助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一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产业带动、精准到户并重,结合扶贫车间、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实行财政贴息和贷款利率优惠,积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加大创业人员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双创”,引导广大农民创业致富、就业致富。三是全力做好农村信贷服务。鼓励农商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农户购房、购车、房屋装修、婚丧嫁娶等消费类资金需求。四是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渠道。丰富支付结算手段,加大农商银行atm、crs、pos等自助机具布放力度,让乡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金融服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全局统筹。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职能分工,牵头带领有关村、企业、部门,畅通沟通渠道,确保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信息台账。各村居与农商银行要成立金融信息采集小组,逐户建立客户金融信息档案,全面开展辖内村庄的授信全覆盖,建立起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农商银行要加强乡村振兴宣传,转变宣传理念,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金融方面的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镇域群众的政策解读工作。

四是落实金融干部挂职。市委组织部提名农商行唐村支行行长刘春涛挂职唐村镇金融副镇长,具体负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从农商银行抽调客户经理到各村担任金融助理员,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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