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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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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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篇一

写一份代理类合同很简单,让我们也来写一写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或集体进行代理活动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代理合同的。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

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

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_________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15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

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地区的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_________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数量出现短缺,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运货物的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每逾期一天,按货物运费的___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7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一、代理范围:

二、甲方责任:

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 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 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 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篇二

乙方(承运方):

根据《^v^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承运司机与车辆: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v^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信息反馈: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 币 壹拾万元整 。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 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 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日至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 :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篇三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增值税免税管理操作指南 》规定执行。

一、免税范围

(一)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其免税范围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二)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以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三)向境外单位、个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纳税人可比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免税相关规定执行。

二、免税备案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管理,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函2014年第10号)文件执行,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备案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代理业务情况(经营方式、境内境外业务、费用结算等)。

2、《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商务部门的国际货代企业备案证明材料。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外商独资船务公司经营许可证书》(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4、与委托人、其他代理人签订的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或协议、确认书等其他的形式合同;合同较多的以合同清单汇总表(表样见附件1)形式提供(核查合同原件留存复印件)。

5、与委托人、其他代理人通过金融机构结算证明(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篇四

2、推进主力品牌的谈判沟通,原则上以超市、影院、ktv、大型电玩的联络和引进为主;儿童游乐、3c、服饰、餐饮等为辅;同时接洽可签意向,可用品牌logo的商家。

3、品牌调研及落位,主要是友谊现有品牌为基础,并积极与友谊公司取得对接,联系沟通下一步工作。

4、进一步对蓟县以及周边县市的商业项目进行调研,完善凯旋城租金费用的调研和报告。

5、与策划部沟通,完善目前的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单、楼书、ppt文字资料、音像、视频、微信推广,为招商会做准备。

6、与建筑设计部门沟通提出以及改进更有利于商场未来经营的设计方案和工程条件。

7、与合约部沟通合同、意向书、加盟协议等文本的审查与制作。

8、项目沙盘说辞演练,提升锻炼招商人员解说能力。

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篇五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承运方: ;(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地址: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则,就国内陆地汽车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三、甲方提供资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v^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配送价格表》

附件2:《快运短途运费价格表》

甲方: (盖章)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税号: ;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年 月 日

国际货物运输总结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书篇六

货物运输

合同

,即通常所说的 货运合同,是指当事人为完成一定数量的货运任务,约定 承运人使用约定的运输工具,在约定的时间内,将 托运人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交由 收货人收货并收取一定运费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订国际货运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国际货运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编号:

甲方:

乙方:

6. 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 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 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 种方式结算费用:

a. 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b. 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c. 目的港延缓放货;

d. 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名:孙巧莹 专业:市场营销 学院:汽车学院

学号:2204090133 指导老师:刘晓波

合同号码:tj-s-20xx-002

签约日期:20xx年2月15日

买方:英国伯明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长城汽车哈弗h6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中国长城汽车制造厂天津分厂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17万/辆

4.数量:500辆

5.总值:8500万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20xx年3月25日

9.装运口岸:中国天津港口

10.目的口岸:英国伯翰名港口

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中国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xx年。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0xx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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