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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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
时间:2023-09-06 20:04:18     小编:碧墨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篇一

1、农村生活垃圾多数得不到无害化处理,面源污染还未有效控制。[污水靠蒸发,垃圾随风刮xxx还存在,各县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急待提高。

2、[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xxx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发展还不平衡,县区之间、县县之间存在着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力度上的差异,城乡联动、城乡一体的环卫作业体系还有待完善。

3、农村环卫设施建设远远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各地基本上都还是仅仅在主要乡镇集市配置了一些生活垃圾简易收集房、收集池和垃圾桶,而大多数乡村还是空白,专用收集转运车辆工具严重短缺,即便有一些收运车辆工具也多是临时租借的。

入均处于*苏省下游位置,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多年空白。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对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引导资金,如:改水、改厕、建沼气池以及兴修水利、乡村道路,都有各级各种投入,而环卫设施建设上没有。而基层也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未能充分挖掘市场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效益,从而打破资金[瓶径xxx制约。二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使基层领导和群众充分认识垃圾的危害*,废弃塑料制品等不可降解的白*垃圾以及工业废品对农村环境卫生形成的危害*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三是村民多年形成的不良卫生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乱丢塑料袋、塑料布等垃圾的陈规陋习现象普遍存在,卫生意识仍有待提高。

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19)》《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21〕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21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发布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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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篇三

1、整治居民区。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清理小区垃圾、残土,清理小招贴及非法喷涂广告、拆除私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取缔露天烧烤及乱设乱立的广告牌匾,清掏污水井、化粪池,投放鼠药,实现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县城建局负责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2、整治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清运垃圾残土,捡拾白色垃圾,清理小招贴及非法喷涂广告,整治污水渠、臭水沟,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广告牌匾,使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广告、牌匾设置得当,完好整洁。同时,要建立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负责施划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的交通标志,在交通路口、铁道路口增设警告标识,设立安全隔离杆,实现交通标志设置得当、整洁完好,安全措施到位。县交警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

3、整治村容镇貌。各乡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村容镇貌进行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整治占道经营,清除垃圾残土,清掏排水沟渠,圈养家禽家畜,实行柴草堆、粪肥堆、物料堆、厕所四进院,拆除残墙断壁,补种花草树木,增设绿地,并镇区街路两侧破旧建筑立面进行修复、粉饰,清理规范广告牌匾。县交通局负责整治高速公路沿线,清除高速公路两侧的乱堆乱放、乱设乱立现象,规范广告牌匾。通过整治,实现县、乡镇主要街路及高速公路两侧无违章建筑、无违章占道、无垃圾残土、无污水、无残墙断壁、无柴草堆、粪肥堆和物料堆、无散养家禽、无残缺树木,有碍观瞻的建筑、广告、牌匾得到有效整治。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

4、加强城乡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镇绿化工作,在绿化工作中,要积极落实补栽枯死苗木,增加绿地覆盖,加强管理养护,做到“净化一片、绿化一片、美化一片”。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结束。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xx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副县长

副组长:xx县城建局局长

成员:xx县城建局副书记

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xx县交通局副局长

xx县卫生局副局长

xx县环保局副局长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xx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祝贺岭(兼)。

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4月30日。)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任务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1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整治活动要求,结合各自任务,整治城乡环境面貌。5月25日至5月29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县城建局牵头,组织环保、工商、交警、劳动等部门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设乱立、马路市场、出头市场、占道待工、垃圾残土、交通秩序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5月30日、31日,迎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检,并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6月2日至6月10日。)迎接省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6月11日至8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五阶段:验收阶段(8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9月,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检查;10月1日至年底,省检查组将进行暗访。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积极的态度、高涨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下大力气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参与,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

(三)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整治工作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接受监督。

(四)明确目标,巩固成果。要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我县的城乡建设得到加强,镇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争取在20xx年度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篇四

我市辖5县(市)2区,5个县(市)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乡镇总数128个,其中:建制镇81个、集镇47个,有1355个行政村。目前,全市128个乡镇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7个县(市)区均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253个村庄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垃圾填埋场(点)30个,其中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9个(未验收),垃圾运输车辆260台(包括大小车辆,大的2吨、小的吨左右),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套,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27个(数据由市环保局提供),垃圾有集中收集处理村522个,全市垃圾无集中处理村830个,有非正规垃圾排放点102处。从统计数据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垃圾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自20xx年初,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以“一年全启动,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为总目标,各县(市)每年完成行政村数量不低于20%,双塔龙城两区不低于33%的速度推进,在乡镇村推广“9有”即:乡镇3有: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养殖粪便处理设施;行政村6有:道路有硬化、道路有边沟、宅旁屋后有绿化、村内有垃圾收集设施、村内有保洁员、有村规民约。垃圾清运体系主要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方式。

20xx年末,省编办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职责由住建厅划转到省环保厅。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方面,推广垃圾源头处理和“四化”处置(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推行“五指分类法”,将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堆肥造粪、可燃烧的分解燃烧、可卖的积攒变卖(可二次分拣的暂时存放)、建筑垃圾填坑垫道、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机制。

20xx年,xxx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xx〕5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了六大项任务,即: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抓好农厕改造与粪污治理、抓好乡村规划建设与管理、抓好村容镇貌提升、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我市围绕这六项任务,结合省政府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朝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明电〔20xx〕9号)精神,20xx年,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朝阳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xx〕16号),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所辖区域内的非正规垃圾和漂浮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录入信息系统。排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市所辖区域内非正规垃圾推放点共计102处,其中:大于500m3的生活垃圾共83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共3处、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共4处,大于5000 m3建筑垃圾共12处。

目前,我市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绝大多数乡镇与安平物业公司签订了垃圾治理合同,由安平物业公司统一清运垃圾,通过几年的实践,安平物业公司由于资金问题,人员和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清运效果不理想,各地反映比较强烈。资金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按照省政府要求,农村环境整治运行维护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担30%。从20xx年省财政承担的40%已经列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各承担的30%一直没有到位,所以安平物业公司不能正常运转,只能减少维护人员,清理垃圾不及时。

工业垃圾管理 农村垃圾治理调研方案共篇五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是全面改善城乡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发展环境、提升现代化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日产生活垃圾数量持续递增,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村落分散、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活习性落后等突出问题,垃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随处可见,广大农村特别是国省道两旁环境污染问题日渐严重,影响了全县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开发开放步伐,更威胁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设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十分必要。

(一)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分析

我县辖21个乡镇,2600多个自然村,总人口7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全县生活垃圾日产980吨,其中:城区生活垃圾日产量240吨,可回收利用50吨;农村生活垃圾日产量740吨,可回收利用120吨。20xx年,有90个自然村按照“户聚、村收、村填埋”模式,初步实现了以村镇为单位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简易填埋处理。

从垃圾分类来看,城区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高科技易污染类废旧物(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破旧家具等)、厨余物(剩菜、剩饭、剩汤、果皮等)、装修建筑垃圾等;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农业生产附属垃圾(蔬菜枝叶、瓜果皮、各类腐坏蔬菜和水果等)、燃料废渣(煤渣、草木灰等)、建筑材料类(碎砖瓦、渣土等)、厨余物(剩菜、剩饭、剩汤等)、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等)、高科技废旧物(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人畜排泄物等。

从以上分析可见,城区生活垃圾主要特点:总量较少,种类多、成分复杂,污染性较大,可回收利用率较高,热值较高;农村生活垃圾主要特点是:总量较多,季节性较强(夏、冬两季量大),污染性垃圾量相对较少,可回收利用较少,焚烧热值较低。

(二)存在主要问题

6.村容环卫意识亟待提高。受农村生活传统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制约,农村垃圾乱堆乱倒等生活陋习仍比较严重。

1.近年来,我县深入实施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率先发展战略,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亿元,为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关注环境卫生工作,将垃圾处理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资金、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3.近年来,我县对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多项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为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示范引导作用。20xx年,在全县90个新农村试点村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为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示范意义。

4.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通过广泛深入、行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较大提升,广大群众在环境建设中收获了实惠,体会到发展,对提升全县环境面貌的要求更加迫切,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5.为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中央出台了10项宏观调控措施,市里也配套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成立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进贤县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实施意见》,为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提供了 难得的有利契机。

优点:

一是适应用性广,广泛适用于各种经济状况和自然条件地区;

二是对垃圾成分要求较低;

三是垃圾处理量调整范围较大,承担负荷变化的能力较强;四是处理工艺和技术相对更加成熟、稳定、可靠;五是基础设施等一次性投资和日常运行费用较低。

缺点:环保“三化”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效果一般。

优点:

一是环保性更强,“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效果更好;

二是资源回收利用性更高,通过焚烧垃圾产生电能,更加符合“资源化”要求。

缺点:

二是一次性建设投资和日常运行经费较高;

三是工艺技术流程相对复杂,对建设、运营人员要求较高;

四是该模式多使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国内可供参考的成功经验较少,多数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艰难。

(一)立足实际,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

目前,南昌市通过招商引资拟在我县泉岭乡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但其能利用的都是一些热值较高的、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大部分生活垃圾无法焚烧发电,且建设周期至少需要2-3年,因此,采用无害化卫生填埋模式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当前权宜之计。针对我县农村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经济实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可分别采取户集村收村填埋、户集村收乡镇填埋、户集村收乡镇清运县统一填埋等方式进行。乡村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经过规划、水利、卫生等部门参与,选择在村庄夏季风的下风向和不污染饮用水及地下水源的地方,距人畜居栖点800米以外,库容考虑10年左右,按照无害化设施要求建设。

(二)规范运作流程,强化分类减量措施,下大力做好垃圾减量化文章。

垃圾分类减量环节是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垃圾处理运行成本的重要环节,对垃圾处理工作成效具有决定性作用。按照城乡统筹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发达地区垃圾减量模式,立足源头,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探索并建立“农户自觉分类会聚,村街入户收集分拣,乡镇区域压缩运输,全县分区无害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创新“两次分拣、双层减量”(农户源头分拣、村街二次分拣;村街分类减量、乡镇压缩减量)的垃圾减量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

二是村街保洁员要严格落实入户收垃圾机制,将农户日产生活垃圾集中运输到垃圾分拣场进行二次分拣减量;三是乡镇保洁队入村对分类减量后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减量处理后,运往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争取将进贤作为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示范县,争取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次性投入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日常运行费用市里补贴40%,县、乡、村共同承担60%。

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采取财政补一点、乡镇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办法解决经费紧张的问题。

三是涉及农村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农项目,如农村改路、血防改厕、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要结合农村环卫保洁,给予项目倾斜支持。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机制。

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四是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植政策和工程验收标准,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五)坚持统一规划、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建设思路。

二是继续选择全县部分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作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村,20xx年上半年完成这些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试点建设。

接着,在充分总结试点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成功经验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前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在这个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推进,从而实现引导农民形成日常性的卫生清扫保洁习惯,形成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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