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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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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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一

见附件

岗位职责

执行总监具体岗位职责:

管理权限:管理、培训本部门成员;完善本部门制度;

管理责任:协调部门内工作,有效调动部门员工工作积极性;

6、监督负责部门编制活动策划部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监督负责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门日常管理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13、熟练运用公司的工具和模板保证项目的有效管理及执行;

15、完成总经理交待的临时事宜。

执行经理具体岗位职责:

6、负责编制活动策划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负责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活动前期物料跟踪安装、业务及知识学习、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9、协助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门日常管理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10、负责回收、整理、归纳活动所需道具,物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11、工作积极热情、适应加班;

13、完成直接领导交待其它一切工作。

执行专员具体岗位职责:

1、对公司各项活动的前期沟通和现场执行;

2、与公司内各部门保持沟通,灵活运用各种渠道、资源;

3、迅速、积极的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任务;

4、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并及时得出解决方案;

5、活动开始前,维护好活动现场物品安全和场地安全;

6、负责编制活动策划处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7、负责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活动前期物料跟踪安装、业务及知识学习、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

9、协助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门日常管理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10、负责回收、整理、归纳活动所需道具,物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日常管理及上级交办任务;

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

14、工作积极热情、适应加班;

15、完成直接领导交待其它一切工作。

执行助理具体岗位职责:

1、公司活动协助现场执行;

2、迅速、积极的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任务;

4、项目协助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提出建议;

5、活动开始前,协助维护好活动现场物品安全和场地安全;

7、协助执行经理、专员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工作积极热情、适应加班;

12、完成直接领导交待其它一切工作。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保障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关于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镇政发43号)要求执行,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协同作战,全面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全区范围均为禁烧区域,全区禁烧率达到100%。

(一)动员阶段(5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各镇、园区、街道以上领导会议,动员发动,建立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辖区挂钩部门干部包到各镇、园区、街道,各镇、园区、街道干部包到村(社区)、村组干部包到户。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意义以及补贴政策、技术措施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夏季收割期间)。组织区机关精干力量,深入乡村田间,督促各镇、园区、街道做好禁烧工作;各有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各镇、园区、街道,村组成立执法、巡查、应急处置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一旦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第一时间到位,迅速控制火情;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发现焚烧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对禁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实行挂钩包干制度。区机关部门与镇、园区、街道实行秸秆禁烧挂钩包干,并与挂钩乡镇捆绑考核。5月23日前,区挂钩包干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秸秆禁烧责任人与责任区域。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区党政领导要包干到镇,区机关部门干部和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包干到村,村委会要包干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要包干到农户。挂钩包干部门禁烧工作人员要划分到村,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确保吃住在村、全天在岗,通过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高密度的巡查督查,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二)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向区政府、村(社区)向各镇、园区、街道、组向村(社区)层层缴纳风险抵押金。各镇、园区、街道交纳20万元风险抵押金。完成禁烧任务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并进行奖励;发现着火点的,按考核办法扣减风险抵押金。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镇、园区、街道是秸秆禁烧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自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和焚烧秸秆的危害,增强群众利用秸秆和禁止焚烧的自觉性;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落实全面禁烧举措;要加强对秸秆收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秸秆加工利用的扶持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和引导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二)强化合力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农委、环保、宣传、监察、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气象、水利、财政、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由区监察局、区环保局组成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组织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行政问责和经济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园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宣传资料(品)、设立禁烧标牌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倡导环保理念,把有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好处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到人,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对禁烧秸秆的认同度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良好氛围。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三

1、设备的交付及检查

1)设备的交付设备送达后由甲方负责人核对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如果相符,则进行设备的检查,如若不符,则对不符的设备不予签收。

2)设备的检查设备型号和数量相符,则对设备进行检查。

a、包装外观检查包装外观检查就是对设备的外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看是否有破损或严重的损坏。

b、开箱检查打开外包装,检查设备是否完整、各种资料及配件是否齐全。

c、通电检查通电测试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

根据成品的搬运特点,制定搬运规定以保证成品质量。搬运过程中应指定责任人,负责产品交付过程中的成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保护好包装箱及其标识,防止产品在运输中损坏,确保产品安全地发送到目的地;根据产品的搬运特点,对于搬运及运输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具备成品搬运的要领,并作为成品防护的重要手段。

设备进入现场要及时入库,出入库时要轻拿轻放,搬运设备要注意标识,严谨不按规定搬运。现场配备专人对进场设备进行管理,做好设备的出入记录。做好设备的防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设备进场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与物资相关人员进行物资验收。

1)按工程量清单和采购合同的规定,核验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2)按供货商提供的物资资料核对物资的技术性能、外观尺寸、外包装与质量证明文件的相符性、产品的日期、强度、环保性能等,并根据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对物资抽样复试。

3)经现场检验,无质量证明文件的或文件不全的产品视为不合格,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并告知拒绝收货。

4)经现场检验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国家及地方标准规定、采购合同的要求,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四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围绕“四分开”,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加快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目前市人民医院已于20xx年1月1日施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上级医改工作要求,县级医院于7月1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1)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为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左右,市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落实省物价局统一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市政府将按照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我市县级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

(2)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市政府落实对所办医院出资责任,严禁县级医院举债建设。市政府将县级医院药品差价补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按季拨付、年终清算”的方式,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医院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投入政策。对县级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市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对县级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县级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由市政府核定补助。

对县级医院历史形成的债务,进行清理和锁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逐步研究解决。

2.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并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1)改革编制和岗位管理。落实国家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根据县级医院的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审批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经我市卫生局同意,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稳妥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

(2)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才倾斜。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合法合规收入水平总体不降低。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3.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管委会,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完善监管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的监管。

4.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积极落实《河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鼓励县级医院在职或退休骨干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通过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我市范围内能够基本得到解决。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提高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对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5.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县级区域化平台建设,将县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管理系统及卫生监督、疾控和妇幼管理系统实现有效衔接,加快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感染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和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结算等综合业务管理。积极推进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疑难重症会诊和远程教育等服务项目,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发挥县级医院在区域信息平台中的作用,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将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无缝隙连接,实现院内诊疗一卡通。

6.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县级医院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医院改革监测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全面了解掌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成熟经验。

(二)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县级医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援工作,在互惠互利、自愿结合、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合作、人员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转诊等途径,建立纵向组合式的对口帮扶体系,发挥和增强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分级医疗制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发展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县级医院药品统一从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杜绝网下采购。非基本药物采取二次议价的方式,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确定我市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我市gdp增幅。积极探索收费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不少于8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力度,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全面改进县级公立医院服务和管理。落实诊疗规范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卫生行业监管和基本医疗保障监管,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财政和医保资金拨付挂钩。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程,力争20xx年底前,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五)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落实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市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医改办、卫生局、和财政局牵头负责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及时沟通,密切合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调。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编委办负责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岗位设置及绩效工资制度。市社会保障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医保费用补助标准调整和基金支付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医改资金,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投入到位;对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按政策进行测算、核实并落实补助;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物价局负责落实省物价局统一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执行省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制订县级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合理确定各类药品使用比例,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调整,拟定实施方案和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市医改办要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财力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测算,加大资金投入,纳入预算管理,及时拨付到位。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政府投入方式的完善,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行和补偿机制,促进县级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步骤,确保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认真组织考核,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按照石市的整体部署和要求,20xx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县级公立医院7月1日起同步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进各项改革;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总结经验阶段,各相关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医改办,市医改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五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建设“美丽南宁·宜居乡村”为主题,以塑造浓郁壮乡特色的农村住宅建设风貌为目标,着眼于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完善现行农村住宅建设管理体系,结合我城区农村风貌、危房改造工程以及改厨改厕便民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推荐户型,打造有品位、有特色的生态宜居村镇,加快“美丽南宁·宜居乡村”建设步伐。

通过培训,使学员们熟悉掌握建筑施工技术,具备一定的村镇建设基本知识,提高学员们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及其务工常识、基本维权意识和职业道德等,使村镇建筑工匠成为城乡风貌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员,规范和促进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塑造我城区农村特色建筑新风貌。

综合考虑参加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工地实训安排及农村农忙情况,根据历年开展农村工匠培训情况,拟将2017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时间安排在12月底前分期完成。具体由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落实培训对象、培训场地,组织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城区住建局负责联系和监督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考核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城区财政局负责筹备安排培训经费。

(一)计划培训人数:100人(中和乡50人、新江镇50人)

(三)培训对象应具备条件:

2.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

中和乡、新江镇自行选址,理论培训场所配备话筒、音响、投影仪、横幅、电脑等;观摩场所为在建工地。

1.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时间以3天短期培训为主(包含2.5天理论,0.5天现场观摩)。

2.授课时间:2017年12月底前(具体培训时间由城区住建局另行通知)。

委托经过广西住建厅培训考核机构信息核实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负责课程安排、教材准备、授课和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以乡村规划建设、基础建筑技能等培训为重点,并结合建筑工地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职业技能操作知识等科目培训。

(一)培训报名

具体报名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和村委会发动组织,并将培训名单、身份证号和相关报名资料及时上报城区住建局,再由城区住建局汇总报给培训机构。

(二)组织教学

教学内容由培训机构落实,采取集中培训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的方式进行。教学场所由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落实。

(一)采取签到登记方式保障培训到课率。

(二)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实训课施工安全。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六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工作机制,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我出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以保证公正司法为目标,以严格规范司法为核心,以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为契机,结合昌平区检察院内涵式发展理念及“一三五”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司法环节,集中整治检察环节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昌平区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方案》还提出强化规范司法理念、健全规范司法机制、提升司法能力的目标任务。

二是确定了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方案》坚持严格司法、问题导向、立足本院、长效机制等基本原则。除市院列举的九类重点查找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以外,根据各业务部门先期进行初步摸底排查的结果,《方案》还将一些司法不规范现象和行为作为昌平区检察院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在检务公开、司法文书送达、赃证物清理以及案卷归档等方面存在不及时等问题;在法律文书和工作报告制作中存在的证据分析欠缺、释法说理不足等问题;在办案效率方面存在的初查时间过长、公诉案件退补率和延长率过高等问题;在办案程序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细致,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方面存在的信息填录不规范等问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着装、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问题。

三是细化了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方案》明确提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要与昌平区检察院发展战略及工作思路相结合、与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相结、与昌平区检察院信息化办案管理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相结合等工作方法。同时,在市院确定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基础上,《方案》进一步细化出16个具体步骤,明确各步骤主要工作、完成时间、责任部门和注意事项,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合理、推进有序。

四是强调了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昌平区检察院成立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兆欣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追踪督导、总结验收。下设办公室,由研究室牵头,政治处组宣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参加,全面负责方案起草、信息报送、材料总结、舆论宣传、监督问责等工作。《方案》同时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监督问责、典型示范、舆论宣传、信息报送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各业务部门及相关综合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循《方案》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盐城工匠 实施方案篇七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阳光、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能,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法〔20xx〕3号)和《泉州市政府机关办公室转发福建重点机关机关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xx〕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员名单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管小组、勘察设计监管小组、名镇名村保护监管小组、建筑市场监管小组、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小组、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小组等七个工作机构。

1.协调办公室:依托在市住建局政策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吴启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辉煌同志担任。负责“双随机”抽查的协调工作、省住建系统抽查监管平台建设的对接工作。

2.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组长由张元镐同志兼任。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3.勘察设计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组长由王锦辉同志兼任。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施工图审查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4.名镇名村保护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组长由蔡海鸿同志兼任。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5.建筑市场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组长由叶向荣同志兼任。负责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6.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组长由陈成联同志兼任。负责房地产市场检查工作和物业管理活动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7.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小组:依托在市住建局行政审核审批科,组长由王学玲同志兼任。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批后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建立该检查事项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方案、具体抽查事项的数据收集与录入工作、开展该检查事项的具体检查工作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范、务实、高效”以及省住建厅随机抽查机制的工作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省厅对接做好全省住建系统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区分不同领域和专业,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随机抽查的事项可线上抽取,可过程留痕,可责任追溯;压缩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实现既依法履职,又体现改革服务精神,防止检查任性,切实解决执法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讲求实效。随机抽查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法定的监督检查事项中梳理出推广双随机事项清单,并对不同的监管事项、监督对象采取差异化运行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推广随机抽查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确保监督检查事项依法有序的前提下,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信息协同。将抽查结果与既有信息平台对接应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监管效率。

――坚持公开公正。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及相关运行机制等信息,约束监督检查自由裁量权,加强对监督检查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检查权力“阳光下”运行。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省住建厅发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部门法定职责,我局决定先选取“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等7项检查事项,在市住建系统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具体清单详见附表),并将根据形势变化或者监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部门法定职责,及时公布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中,已列入全市住建系统清单范围的检查事项,应当自动纳入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二)建立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

待省住建厅公布省住建系统抽查监管平台的建库规则后,各监管小组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的抽查事项确定相应的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届时省住建厅将统一组织各级主管部门做好具体抽查事项、名库等的数据收集、录入工作。

各监管小组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8月30日前将检查人员库及检查对象库的信息报送协调办公室(局政策法制科)。(联系电话及传真:2217895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执法力度,也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具体抽查频率和比例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或项目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可根据具体工作性质、检查事项特点、专业繁杂程度对抽查数量、频次作出适当调整。对投诉举报多且经查属实,或者列入黑名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监管异常的市场主体或项目,可以适当加大抽查力度。

各抽查事项的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各监管小组、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住建厅的相关要求及实际情况确定。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各监管小组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一检查一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涉及的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职责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上级移交督办案件,接收单位应当严格依法查处,不得再自行移交其他部门,查处结果应当按时反馈。检查结果应与信用管理相结合,使检查结果成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已明确要求将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各监管小组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马上行动起来,以改革的担当,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随机抽查监管方法,细化工作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未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法定监督检查事项,各级各部门也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二)推行联合抽查。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双随机”检查应一次性完成。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同一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应当统筹安排,合并检查,一次办结。对于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设的县(市、区),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相应调整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合署办公、联合检查等办法,明确一个牵头部门,保证7月1日后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省住建厅将在省住建系统抽查监管平台投入运行前组织专门培训,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住建厅的培训。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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