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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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
时间:2023-09-06 12:58:09     小编: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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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篇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xx〕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xx〕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xx〕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20xx年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一)校长交流

20xx年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

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通过竞岗加大城乡师资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交流对象。结合乐昌市实际,参与交流的城区和镇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在现学校原则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进行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除外)。

3.交流人数。

(1)结对交流学校交流人数原则上按学段双方各派6人。鉴于实际情况,实际派出交流学科由双方按需协商后确定。

(2)中心小学(学校)与村小(教学点)间的交流轮岗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

(3)竞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数均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4.交流时间。每位教师参与交流时间为1年。

5.交流安排。校际间需就交流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依照下表安排选派相关学科教师进行交流。

(一)宣传动员。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结对交流、竞岗及支教等教师交流方式是立足县域实际、突破教师交流瓶颈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宣传力度,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活动。

(二)交流管理。

交流轮岗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双重管理,按照“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管理原则,由接收学校将交流轮岗教师纳入本校教师管理范畴。

1.结对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办法进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办法进行。

3.市内竞岗。理顺交流轮岗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工作情况、教学成绩等列入当年交流学校的管理成绩中,作为评价双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2.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职务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四)组织管理。

除竞岗人员外,其他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资、人事关系均在原任教学校。

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篇二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促进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动平度实现“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

2、指导原则:坚持内部轮岗交流为主,同编制、同职级轮岗交流。统筹安排、人岗相适。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监督指导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管理编研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史志科:副科长1人。

根据平人社字【20xx】26号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岗位担任中层正职或副职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轮岗交流对象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实际工作岗位与任职备案职务不一致的,在实际岗位担任负责人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轮岗交流对象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职一般不同时轮岗交流”的指导原则。我局拟对以下3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代琦,男,39岁,现任办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长(负责办公室工作),20xx年12月10日任办公室主任。拟轮岗交流任史志科科长。

张磊,男,44岁,现任监督指导科科长,20xx年3月7日任监督指导科副科长,20xx年12月10日任监督指导科科长。拟轮岗交流任管理编研科科长。

王守梅,女,37岁,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编研科科长。拟轮岗交流任监督指导科科长。

1、制定轮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确定拟轮岗交流人选,3月21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2、轮岗交流方案实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组织部对我局实施方案和确定拟轮岗交流人选进行审核同意后,由我局组织实施。

3、办理相关手续(3月29日至3月30日)。

轮岗交流对象确定后,属于内部轮岗交流的,由党支部召开轮岗交流中层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对跨部门交流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召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集体谈话会议,集中办理调派手续。

4、总结检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轮岗交流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成立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徐明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陶瑞法同志任副组长,现任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陶瑞法同志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批复的.轮岗交流方案,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层干部参加轮岗交流。要精心安排,规范操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轮岗交流工作环境。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要关心爱护轮岗交流人员,跟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严格执行轮岗交流纪律,不得借轮岗交流突击提拔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借轮岗交流对中层干部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被交流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到岗任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仍不服从的建议组织部门就地免职。

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篇三

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篇四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学、**中学及**中学的实际,经三校磋商决议,现就对三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三个学校各自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轮岗原则

1、人员优质化原则,即优先选择本校的优质教师资源。

2、利于工作开展原则,鼓励教师自愿申请交流轮岗,所有交流教师在交流教学过程中须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服从安排。

三、交流轮岗对象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达10 学年以上(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下同)的教师纳入交流轮岗围。每年上半年毕业班教师在秋季优先安排交流轮岗。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交流轮岗教师人员及要求

1、按照相关文件和交流轮岗对象要求,各校交流教师为可交流教师范围总数的10%。(初定**中交流5人,**中交流3人,**中交流2人)

2、班主任原则上不参加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的教师基本不兼任本校教学或其他工作。

3、7月15日上报交流轮岗教师名单,8月10日前确定正式交流轮岗教师名单,并通知相关学校。

五、交流轮岗时限

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交流期满后,根据本人申请,可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六、交流轮岗方式

1、自愿交流轮岗。

2、推荐交流轮岗。

七、交流轮岗待遇

1、所有交流轮岗教师的编制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原学校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2、三校教育集团联盟根据教师轮岗政策给予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定数额的交通等补贴。

3、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在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候选人时,具有联盟内交流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教师(含自愿申请但因工作需要未安排交流的教师),应优先考虑。

4、根据交流轮岗工作需要,各学校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其他成员校交流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任教满3学年,表现突出的,可在本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由学校高聘一级。

5、对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安排培训和假期教工疗养等。交流轮岗的教师原则上在实际任教学校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评优评先等活动。

6、对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每年安排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外出学习考察。

7、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必须有一年以上交流任教经历。

八、交流轮岗纪律管理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交流轮岗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统筹安排。

2.所有确定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3.交流轮岗的教师由教育集团化联盟统一安排,统一标准,由接收学校具体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享受交流轮岗的优惠政策,其经历不计算为交流轮岗年限,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缓聘。

(注: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股室岗位职责 热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字篇五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通过轮岗交流,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形象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物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股级干部。

轮岗交流的范围: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参加交流或暂缓交流: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龄的一般不进行交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进行调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所有股级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东乡县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登记表》。

(三)组织实施及审批备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局干部职工包括轮岗交流的股室负责人。

征求意见的办法: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自我推荐和推荐他人相结合。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办公室负责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梳理并将结果报局党政班子联席会和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

2、集体研究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的职责要求,依据征求意见汇总的情况,结合本人的德、能、勤、绩、廉有关事项,参考个人的工作实际和岗位性质,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局党政班子联席会根据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集体研究,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3、审批备案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按照《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的规定按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定,并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考察。

(四)总结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对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轮岗交流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要作为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实行集中轮岗交流与平时个别轮岗交流相结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乡县建设局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饶有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爱玉党委书记

成员:周梦贤党委副书记

王新强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李正平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周梦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将轮岗交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轮岗交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肃组织纪律

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股级机构、职数进行配备,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原则上不准混岗配备股级干部。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到岗者,予以免职。

(三)严格监督检查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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