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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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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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亮化美化农村环境,加快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充实环卫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一)排查问题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净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明令禁止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坚决实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坚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一)重拳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严格落实《xx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区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托管)的紧急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有偿补课。

1、组织、要求、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4、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重点强调退休教职工严禁在任何学校校园内举办培训班、特长班、托管班等。

(二)规范后勤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食堂账目务必纳入学校财务统一专帐管理。食堂饭菜明码标价,等值优质。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入学生食堂成本,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禁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严禁在食堂账内报销前勤开支。要健全内控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学生自愿选择和非营利原则,今后凡是收费都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都要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服务和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

1、严禁代办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6号)文件精神,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立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2、规范校服征订工作。校服征订本着自愿的原则服务好学生,征订工作让家长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全权管理,全部负责。

3、规范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研学旅行活动费用支出仅限于门票、交通费(含保险费)和生活费。要事前准备充分,筹备周密,让家长充分了解相关事宜,让家长知道研学旅行并不是单纯的旅游,是专题性学习,是课堂知识的延伸,学校要把意义宣传传达到位。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安全预案,按程序签批。

(四)规范教材教辅征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x教幼高办函〔20××〕11号)要求,教辅材料只能在省定教育教学用书公告推荐的目录中选用。严禁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执行“一科一辅”原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按照规定发行途径为学生统一代购。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指定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严禁使用盗版资料;严禁经销商在校园内打着捐赠图书的旗号,大肆推销书籍;严禁以发放作业本名义收取费用。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4号),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谢师宴、庆功宴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作风问题抓早抓小。

(六)规范招生政策。严格执行《xx市xx区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严禁以推荐学生上学名义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规范学校课后托管。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州教〔20××〕48号)的要求,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托管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坚持“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6日)。召开会议,将会议传达至每一位教师。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方案》于7月4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7日——15日)。各校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自查问题清单于7月9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7月16日——9月7日)

1、建立举报制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把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中心学校举报电话xxxx-xxxxxxx。或关注“xx教育”微信公众号投诉。

2、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将严肃问责。

3、建立划片整治制度。按照划片整治的范围,各单位、学校也要采取包保措施,到人到责任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督学片区主体学校、主体责任人负责本片区的整治工作,包括入户宣传、进户核实、巡查暗访、调查处理、上报材料等。

4、建立联合整治制度。教体局将邀请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电视台、办事处、社区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现场抓拍、现场验证、现场处理。

第四阶段:镇中心学校检查阶段(9月4日——9月30日)。镇中心学校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不报、不落实整改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先停职,后进行问责。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摆在首位,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法纪课,通过以上率下、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属,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

(二)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监督力度。把暗访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做到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负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要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凡是由工作专班发现并属实的有偿补课(托管)、违规销售教辅资料行为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对行为人隶属单位、学校的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并问责;片区主体责任人、成员也一并问责。对领导干部违规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对教师违规的一经查实,一律调离本校后再追责。

镇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xxx、xxx、xxx、xxx、xxx等5名组成。

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根据南川市综治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20xx年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镇建立由教育、公安、司法、文广、工商、乡建、团委、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杨国勇同志任组长,中心校校长韦明礼、驻乡民警刘汲函、司法综治干部陈红利、文广站站长张学铭、乡建员韦纯启、团委书记杨文军、党政办文书韦小华、工商所干部丁爱民、卫生院院长马达休等同志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陈红利、江太科负责日常办公。

专项整治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饮食及生活用品摊点,违章建筑等;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四是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通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全镇中小学和幼儿院及周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有效扭转校园周边饮食摊点管理无序、安全隐患多的被动局面;切实建立起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秩序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整治工作,加大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清理整顿校园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集中开展“清理小书包、拒绝口袋书”活动,坚决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校内的传播;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人员管理,检查并整改内部存在的各类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工作。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逻,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铲除;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司法部门要配合学校等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收缴各种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物品零售出租摊点。 卫生院要加强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摊点。 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证经营户(摊点)。 乡建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列入学校及集镇建设整体规划,依法拆除校园周围的各类违章建筑。 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深化青少年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团队组织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在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本文目录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商局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副组长:姚

成  员:王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

黑板报

、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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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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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成 员:监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挥中心、检查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市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

三、散装食品的定义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还包括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四、散装食品的销售安全规范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规范要求的完整标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月1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月19日以前)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同时通过广泛地宣传动员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散装食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3月1日—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工商局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场所和对象。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四)加大散装食品标签指导力度。在动员部署阶段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散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及时下架整改,并对该食品进行索证索票,了解其进货来源,待整改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五)打击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对通过行政指导还屡教不改的散装食品经营户,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查处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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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2、治理分工

六、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社区纪检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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