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雨后复工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复课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组 长:xx
成 员:xx
联络员:xxx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中心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员工和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控,构建落实到各个预防控制体系。
(二)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按学校要求每天及时向值班室报送本中心全体员工状况,以及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情况。
提醒在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提示不得前往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要求员工和家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
2、全面了解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特别在2020年元旦后去过或经停湖北、与湖北(来)人密切接触的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
(五)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校医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
(六)统筹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合作校的有关工作
1、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按照属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按期开学,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通过线上授课答疑、家庭阅读写作等方式,让广大学生在家接受教育教学,确保每个学生不落课、不掉队,保证足够的学时。
3、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各校开学时间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
(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开学报到时,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中心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八)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
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办公室环境清洁行动,做到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九)严格信息报送
与学校总值班室、校医院等处保持密切联系,严格信息报送。
雨后复工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复课工作方案篇二
1、学校制定教职员工(含校内相关服务企业员工,下同)和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在返校时间确定两日内上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且在学生返校前进行反复推演后,方可组织实施。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没有通过审核推演不开学。
2、根据《xx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3、建立并完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
1、建立学校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社区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健全防控措施和疫情处置机制,加强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构筑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凡经允许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其他工作人员进校时必须严格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地,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校园。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健全学校、班级、家庭协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坚持一人一表、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4、在学生返校前,严禁组织线下学生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
1、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工作的通知》及《xx省教育厅xx省通信管理局xx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xx省普通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有效地开展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管控,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及学习指导。“一人一策”,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工作,确保“一个都不能掉队”。
3、深入开展线上教学研究,加强教学指导,规范教学行为,关注教学实效,严格控制线上教学时间和作业量,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4、进一步密切家校沟通协作,充分考虑家长陆续复工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线上学习指导服务工作。
1、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
2、制定防疫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佩戴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
4、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落实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5、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设置好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快速进入校园。确保体温检测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做好登记反馈工作。
6、细化错峰入校离校、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分时分散就餐等避免人员聚集的有关措施。根据学校校舍条件和学生实际,采取合适的方式,适度扩大教室、食堂的空间,减少学生聚集。
雨后复工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复课工作方案篇三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志强
副组长:赵福斗
常务副组长:张立军
组 员:各班主任、吕保华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雨后复工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复课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全省中小学校全部推迟开学,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培训服务。但近日,省教育厅持续接到个别地方有准备培训的举报,已责成相关市、县认真核实查处。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执行《xx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的通知》(晋教办〔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做到令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暂时关停,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要及时提醒家长和中小学生不参加培训机构集中辅导等一切聚集性活动。要督促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费用核退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大与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联防联控,加强对一些藏身居民楼等隐蔽场所的“黑校黑班”的摸排,严防一些机构或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聚集学生从事线下培训活动。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xx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要求,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导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等。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严格执行,主动做好办学场所和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零开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对擅自开课、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按照年检不合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资质机构(含有照无证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严肃查处,立即取缔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组织方、举办方、监管方依法依规逐级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违规行为“亮剑”,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允许在严峻的防控疫情期间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其他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此通知执行。
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雨后复工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复课工作方案篇五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好“一校人”,特制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房案。
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20年2月17日延迟至2020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20]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延期开学时段学院行政与党团工学等“组织系统”及“教学系统”有序运行,各部门、各系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保证随时随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开学延期但教学不延期”,“停课但不停教、不停学”。确保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不因延期开学而缩水,并切实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全院学生(特别是湖北;武汉;籍学生)的学业安排工作。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师生虽“不进校园但学校就在我身边”,学院各项组织系统运行通畅。
(一)理论教学部分,围绕课程大纲,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全国和地方在线教育平台和学习资源,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及答疑,次数及时间不低于学院原既定课表次数及时间。
(二)实践教学部分适当推迟或调整。20xx、20xx级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实践学时调整至学院正式开学后再予以执行。暂停其他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四)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中的考核评价办法及时进行调整,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评价方式。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六)2019—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时间将顺延至本学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完成。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二)学生处、院团委联动公共基础教学部及心理老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湖北学生开展“1对1”服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一)成立院系两级延期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工作。
(二)全体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三)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系部、各部门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工作预案。各系部总体行政工作方案由系部负责人统筹并统一报送院长办公室(杨丽娜)。各系部教学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赵树敏)。各党团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统筹,党务工作方案报送院组织部(易湘泽)。团委、学工工作同时报送学生处、院团委(王强)。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一)202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原则上不延迟本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在这场庚子年初的“大考”里,面对肆无忌惮的新冠状病毒,我们有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有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的党员干部,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这场“战疫”必胜,中国必胜!
雨后复工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复课工作方案篇六
为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
返校复学后校园进行全面清理打扫,重点对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招待所、学生事务中心、门岗、主干道等人群较多区域开展卫生及消杀工作,定期对值班室、楼宇大厅、楼梯间、走道、电梯、校车、卫生间等疫情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消杀和通风。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不堆放或囤积垃圾。
(二)保持下水管网畅通。
提前做好挖沟排水、除杂去污、疏通下水、清理化粪池等保障工作,化粪池每一个月掏一次,并做好密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梅雨季提前做准备,避免下水管网淤积不畅通。
(三)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2、教学楼公共部分卫生每天清理并消毒(含教室),并有记录。
3、定期清理房屋明沟、绿化带、马路上的纸屑果皮及其他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的滋生地,以免传播疾病。
5、校园绿化带定期剪枝,并将废枝及时清理。
(一)消毒通风重点场所:教学楼、宿舍、行政楼、事务中心、图书馆以及其他各楼宇。
(二)消毒通风周期:公共区域每天开展通风消毒工作,其他区域以复学前每5天消毒、封闭、开门窗通风为一个周期,学生返校复学后每7天一个周期,确保环境卫生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消毒具体要求
1、消毒范围:室内地面、阳台、卫生间及各个卫生死角。(如果同学有其它的消毒要求,可以通知工作人员,消毒时多加注意。)
2、所有参加消毒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顺利完成消毒工作。
3、消毒水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稀释,消毒时进出宿舍必须两人以上,消毒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消毒时要爱护同学们的物品,消毒要仔细认真,喷洒到位。
4、工作人员消毒前,应确保所有门窗是关闭的,使消毒水作用发挥到最大,消毒后,可能会有残留消毒水的气味48小时后开窗通风。
(四)消毒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1、每栋宿舍楼由楼长负责,每次消毒都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字。
2、楼宇管理中心对每次消毒后的楼栋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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