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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工作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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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工作总结
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建设局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总结
建设局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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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网络,在形成合力上支持社区建设
我局认识到,社区建设只靠党委政府是不够的,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必须要取得驻区单位的全力支持。只有积极发挥驻区单位作用,才能为社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
首先,我局牵头建立健全了社区建设的网络。xx年5月,我局牵头帮助城西居委会成立了社区党建联席会和建设管理委员会,局主要负责人被推举为“两会会长”,帮助城西居委会成立了社区服务、城市管理、文明共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政教育等6个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我们经常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难题。xx年,由我局与房管局共同牵头,帮助城西居委会成立了业主管理委员会,经选举由我局的一名副局长担任会长,定期组织业主开展活动,为强化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其次,我局注重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和沟通。我们经常主动与社区居委会交流双方之间的工作动态,加强了解与沟通,在重大活动安排上,能事先通气,相互配合,互惠互利。通过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我们与居委会的距离缩短了,感情增进了,形成了亲如一家的社区工作氛围,也初步形成了社区共建的良性机制。
第三,我局注重培育各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由于“两会”与社区成员单位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只能通过组织、协调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我们建设局作为“两会”的成员单位和牵头单位,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抓好社区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通过宣传发动,使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居民都来参与社区事务管理,解决社区共同面临的社会事务,使大家在参与社区建设中催生社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建氛围。
二、发挥优势,在共驻共建上支持社区建设
我们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支持社区建设的新举措、新方法,与社区共同搭建了社区建设工作平台。
建设局工作总结(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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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局结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按照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xx年,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止xx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xx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信息32条,其他信息50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计划规划不够充足。
四、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及重点
(一)工作思路
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
年度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县信息产业办的指导下,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二)工作重点
1、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县建设局
建设局工作总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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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联动攻难关 七项工促发展
建设局工作总结(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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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网络,在形成合力上支持社区建设
我局认识到,社区建设只靠党委政府是不够的,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必须要取得驻区单位的全力支持。只有积极发挥驻区单位作用,才能为社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
首先,我局牵头建立健全了社区建设的网络。xx年5月,我局牵头帮助城西居委会成立了社区党建联席会和建设管理委员会,局主要负责人被推举为“两会会长”,帮助城西居委会成立了社区服务、城市管理、文明共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政教育等6个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我们经常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难题。xx年,由我局与房管局共同牵头,帮助城西居委会成立了业主管理委员会,经选举由我局的一名副局长担任会长,定期组织业主开展活动,为强化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其次,我局注重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和沟通。我们经常主动与社区居委会交流双方之间的工作动态,加强了解与沟通,在重大活动安排上,能事先通气,相互配合,互惠互利。通过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我们与居委会的距离缩短了,感情增进了,形成了亲如一家的社区工作氛围,也初步形成了社区共建的良性机制。
第三,我局注重培育各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由于“两会”与社区成员单位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只能通过组织、协调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我们建设局作为“两会”的成员单位和牵头单位,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抓好社区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通过宣传发动,使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居民都来参与社区事务管理,解决社区共同面临的社会事务,使大家在参与社区建设中催生社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建氛围。
二、发挥优势,在共驻共建上支持社区建设
我们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支持社区建设的新举措、新方法,与社区共同搭建了社区建设工作平台。
一是思想工作同做,在培育文明居民上下工夫。社区居民素质,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我局职工及家属在社区内有一千多人,对社区全员素质建设具有较大的影响。为此,我局认真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文件,深入开展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并让其去影响和带动家属、朋友提高素质。通过一系列工作,全局职工道德意识明显增强,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成为维护社区社会公德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是社区服务共办,在强化服务设施上下工夫。xx年,我局倡议召开了由社区60家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就开展社区活动的原则、方式、内容进行了会商,建立了“一队、一基地、四中心”,从而建立、完善了社区的服务载体。为解决社区居民活动场地问题,我局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后确定了居民晨练场所、集会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卫生保健场所、教育培训场所等五大场所。如在解决居民晨练场所上,我局责成园林处与社区内的三个物业管理处联系,免费向居民开放公园,并分别在西苑小区、衡阳路小区、上湾居民区建成了居民晨练点,并投资多元添置了部分设施。
三是生活环境同创,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二
今年,我局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了以局长陈振中、李新荣为主任,副局长王其建等副主任12名,11名科室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调解领导委员会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由办公室(法制办)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我局坚持以信访和房管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建设、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主要工作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我局初步拟定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对开展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条件、原则作了规定。要求行政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制度,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行政调解有关信息和数据。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我局一是针对拆迁安置、房屋建设、市政道路等历史遗留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
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三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2009年是我国“五五”普法计划实施的第四年,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顺利的开展,我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成员联系分管股室及其干部职工和办公室协助抓落实的机制,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目标任务落实,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2009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注重实效,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学习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先是领导自身重视,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把法制学习列入议程,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其次是领导干部在全局职工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
2、做好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建设局作为政府为民办事的窗口单位之一,要求每一位干部都学好法用好法。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等新颁布的法律,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全面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培育了全体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现代法治意识。三是深入学习建筑行业工作法律法规。紧密联系规划建设工作的发展形势,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建筑城市建设法规政策和行业法制基础知识,重点是学习了《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四部建筑法律规章。
(二)加大向全社会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
我局在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还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开辟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和通过悬挂标语等形式,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结合“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向城市建设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建筑行业法规政策,对他们做细心的政策解释,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等形式,使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建筑法规政策,自觉配合推进我县城市建设执法活动。
(三)、深入开展法治进村实践活动。结合局“扶贫挂钩村”、党员干部“心连心”帮扶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村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村级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四
公司成立以xxx为主要负责人、xxx、xxx、x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关于“健康企业”制度规章的建立、健康环境的打造、健康管理与服务的维护以及公司健康文化的营造和宣传等建设工作。
在公司原有健康工作开展基础上,组织各分管部门进行自查摸底,结合“湖北省‘健康企业’评估考评表”,从四个方面开展相关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章,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地。根据通知要求,我公司成立了“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对需要完成的考核内容进行任务划分,指定责任人对标考核内容,落实评估要求,在正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关于员工职业病防治制度、健康促进与教育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等制度,通过开展有关健康知识培训及授课,提升员工自我防范意识,降低安全风险系数,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广告栏宣传及相关知识的宣讲,深入贯彻“健康企业”的重要意义,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到公司此项建设中来。
(二)营造全面健康环境,确保生产、生活环境布局合理,健康设施齐备。结合通知中《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其他规定,我公司对厂区的绿地率在初期规划布局时已满足相关要求,并配备了专职人员进行定期维护、清扫,确保厂区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出于对我公司产品的存放安全考虑,以及“健康企业”相关考核标准,在一些重要区域及部门显眼处设有禁烟禁火等警示标识,并按类别配备了灭火设施,在打造无烟环境、推动控烟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强化了公司的消防能力、提升了危险处理能力。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带来的安全隐患,各仓库、机房等位置长期置有灭鼠、灭蟑、灭蝇等设备(或生物防剂),确保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深化健康管理与服务意识,确保健康工作、生活环境的有力保障。为营造健康、稳定的工作环境,我公司要求每位求职者必须取得指定医院的合格入职体检报告,并根据公司规定,建立了员工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相关部门统一建立健康档案,便于跟踪员工的身体健康状态。在确保工作环境健康的同时,也积极联系具备相关条件的医院,邀请心理咨询师不定期入驻公司,为员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教育,以此帮助员工排解心理困苦。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公司人事部管理办法有关条例,在开展女职工健康检查工作时,检查项目覆盖妇科和乳腺检查等方面,以及通过不定期组织女职工开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等有关知识的宣讲,加强对女性员工的关爱和照顾。结合公司各部门员工配备,和各岗位、工种的性质,制定特殊岗位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统一配发相关防护品,部分场所设置报警装置及配备急救用品,并由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对配发物品、急救用品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所有防护物合格无异常。
(四)加强健康文化宣传,确保人文环境打造、人员健康素养的稳步推进。根据《“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中“要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引导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活行为因素,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的要求,以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心理健康素养十条》等相关内容,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教育学习,对员工潜意识培养的同时,通过在公司文化宣传栏对健康知识的多频次推广,加深关于自我素养提升的进程。为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在公司空旷区域将配备一定量娱乐设施,以劳逸结合模式,既丰富员工的空闲时间,也增进同事关系。
(一)计划方案需完善。根据通知内容,在制定公司“健康企业”计划时,大致按照“完整的工作计划包括3—5年的中长期计划和本年度计划以及配套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并未细化到员工一般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项目等内容,更无具体目标要求和配套的实施方案,导致在自查自检时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二)组织实施需加强。在对员工开展年度体检等工作中,出现对短时间就职人员档案未建档等情况,尤其是在开展员工医务室人员配备、以及对员工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工作时,短期效果并不明显,导致此项工作一直处于“原点”,对公司落实“健康管理与服务”相关要求增加了极大阻碍。
(三)健康意识待提高。通过开展关于健康知识调查显示,大部分员工对于“健康”的认知往往停留于“不生病”状态,对于自身保养、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意识过于浅薄,对宣传的健康文化不在意,导致相关教育工作的开展收效甚微。
(三)进一步完善健康体系。借此活动,将“健康企业”工作常态化,纳入公司日常工作中去,丰富公司文化内涵,促进公司和职工良性发展。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五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局内财务支出收入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凡由局财务报销的各种开支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后,会计方可报销下账。
3、一般开支由局长审批,重大开支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会计、出纳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日清月结,准确无误,财务人员公-款丢失由个人赔付,现金人员差额由个人负担。
5、由上级部门下拨的项目资金及事业经费等都要由局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6、各种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按需求实际作出计划,经局长批准后统一布置,调配管理,较大开支必须事先由主管领导、局长批准后方能办理。
7、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单位来客须向主管领导请示,局长批准后方可招待。要减少陪客人数,严格用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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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油费统一报销,工作用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派车制度,个人用车必须由局长批准,否则司机有权拒绝;下班后,车辆要于车库内定点存放,保证存放安全。
9、财务人员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财会管理制度。
10、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11、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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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经费管理,保证我局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xx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一)预算内资金,包括由地方财政拨款的行政机构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和省统计局拨款的统计事业费、专项调查经费。
(二)预算外资金。主要指本局通过各种方式创收所得资金。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计划开支、量入为出,按章办事、民主理财”和“全程管理,重在源头”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全局性和各科室所需的会议费、印刷费、购置费和专项调查费用等各项经费均应事先编制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办公室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加强统一领导,严格审批制度。报销各种经费开支,继续执行、完善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的“三步走”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开支报销,均由申请报销人(经办人)填好报销凭证,经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专项调查、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开支,分管局领导按集体审定的预算审批;各科室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除按上述规定,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外,科室负责人必须审核签字,其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办公室验收登记后方可报销。
帐物相符。按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局办公室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并不定期向全局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现金开支范围。对规定转帐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应经银行转帐结算,特殊情况需现金结算的,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属于现金结算的开支,要从严掌握,加强管理。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五)及时结算往来款项,严禁职工拖欠公-款。各项经费的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收入要及时到帐,开支要及时报销。统计教育培训、年鉴宣传发行及胶印业务等收入款项,一般应在事毕后两个月内及时全额到帐,(逾期一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出提示,三个月由办公室自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严禁经办人截留挪用,一经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除因公出差、购物外,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借支公-款。因公借款需填写正式借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并于返回后及时报销结清。职工遇特殊情况(指重大的天灾人祸)确需借支公-款者,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送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并制订还款计划,认真执行。
(六)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制度,积极组织收入,增加资金来源,为促进统计工作创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七)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安徽省统计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执行。
三、管理规则
是专项经费的开支,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一)差旅费
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严格按规定标准住宿。较近的县、市均应早出晚归,不在外地住宿。
(二)会议费
各类会议一律实行会议费用审批制度,按批准限额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增列项目和提高标准。各类会议一般只开到县、市、区,会议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滁城。一般专业性会议,由主办科室申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全局性会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办公室提出会议费用预算,报局长审批。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三)办公费
办公用品实行各科专人按季领用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计划供应。一般情况下,办公用品不直接发至个人。各科室或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报刊订阅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除全局统一确定的报刊外,一个专业限订一种报纸或一种杂志,并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订阅,各科室不得自行订阅。办公用电应注意节约,空调、照明、计算机要做到停用断电。
(四)印刷费
各种报表、资料除无法印刷者外一律交本局胶印室印刷,并严格控制各种印刷品数量,防止浪费。对确需外出印刷者,需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联系。
(五)邮电费
资费用开支。同时,文件、资料应注意加强文字修养,忌发“长篇大论”;文件、资料发送范围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份数。严格控制电话费用开支,能用函件解决的问题不用电话,使用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应事先拟好通话要点,通话中不叙家常、不讲废话,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严禁使用168等信息电话。
(六)其他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之外其他费用,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1.总则
1.1制定依据
1.1.3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的有关文件;
1.1.5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预算、规章制度。
1.2目的
集团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及工作流程为载体,以服务为目的,以监督为手段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财务的监督和控制职能,更好地为集团生产经营服务,以主动监督为主,事后核算和反馈为辅,以服务为己任,防止企业违法违纪发生。
2.组织体系
2.1集团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2.1.1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监督主要包括横向财务监督、纵向财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员工财务监督。
横向财务监督主要是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之间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主要是集团审计部门作为独立的机构,对集团各单位财务机构执行国家法律和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员工财务监督主要是通过财务岗位职能的合理设置、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岗位职能的调整等方式实施财务监督管理。
2.1.2集团公司外部财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的财务监督、股东的财务监督和债权人等的财务监督。
2.2管理职能
2.2.1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
子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要的财务战略方案,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方能实施。主要包括:审查批准于公司的基本财务制度;审查批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审查批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审查批准子公司的增资方案;审查批准子公司的合并、分立、出租、出售和破产方案;审查批准子公司的重大筹资和投资行为以及其他对集团总体收益水平带来重大影响的财务行为等。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权,主要包括: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委派财务总监、定期检查其财务管理情况、定期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评、监督其执行集团公司财务政策的情况;决定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年薪和奖励等方式进行监督和控制。
2.2.2集团公司对合营、联营、参股公司的监督
集团公司作为这些企业的产权主体之一,有权通过委派代表进入这些企业的董事会、参加股东和董事会议、委派财务人员等形式,参与这些企业的财务战略决策的制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监控集团投资资产的安全性,。
2.2.3集团公司对所属分公司的监督
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非法人实体,不具有法人企业应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财务治理权;虽然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但分公司在资金、投资、资本运作、财务核算、成本管理、项目的考核兑现及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等主要财务决策权均集中在集团公司。
2.2.4集团公司对直营项目的监督
2.2.4.1项目自我监控:主要通过项目自身体制的完善来实施,在项目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建立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以防为主的监控机制,项目相关人员在处理业务时,要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重要业务实行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审签制。
2.2.4.2集团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管理:通过实行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对项目履约过程进行监控,要求项目对收入和成本进行合理确认和计量。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保证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隐藏收入或有意虚增收入。防止将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成本及期间费用合理确认。严格禁止人为加大成本、期间费用或隐藏成本、期间费用。防止由于核算方法的错误导致的成本、期间费用不实。正确划分成本与期间费用的核算界限。
项目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项目现场经费并对日常费用开支过程实施审核监督和核算,费用开支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项目办理款项借用或费用报销时,应先送财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履行审批、报销手续。
工程项目采购或租赁的各种材料、设备,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其入库、消耗、退场资料及时送交财务部门,作为每月确认项目成本和支付资金的依据,并按季度会同财务部门进行实地盘点。
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按照主要形象进度和年度进行成本分析。成本分析由项目财务部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牵头组织进行,其他有关部门应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分析材料,由项目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完成综合成本分析。
项目财务部门应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按月编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向项目经理报告财务状况。按月报告项目资金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上述报告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和审计部门,并独立报告财务监督情况。
2.2.4.3集团公司对项目的监督体系和激励机制,集团公司通过管理和监控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通过考核兑现等激励机制鼓励其完成自身的经营和效益目标。集团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项目财务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并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检查报告。对于在日常工作和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团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书。北京地区直营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的设立和职能建设,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区域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的设立和职能建设,由区域公司财务总监提出方案,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规模较小的项目,其财务部门的职能可由区域公司财务部门代为行使,但必须派驻财务代表。财务代表接受区域财务总监和项目经理的双重领导,在业务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2.2.5集团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督
和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业务经办与财产保管和会计记录业务相分离,会计核算和审核监督相分离,通过不同级别的授权批准制度,借助全面预算管理方式,构筑总部部门的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3. 监督管理的内容
3.1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从业。建立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杜绝越权、侵权、强权及滥用职权的行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2对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
3.2.1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确保原始凭证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稽核会计对出纳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权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对于复核中发现的错误及时纠正;通过对原始凭证审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纠正经济业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性。
3.2.2对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监督
确保账簿记录和财务报告的真实、全面。严禁设置多账套,编制多套报表。设置多账套,编制多套报表是伪造、变造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禁账外设账,严禁私设“小金库”、随意毁灭账外会计账簿。严禁不及时记账、乱记账行为,避免造成核算不实,家底不清现象。
3.3对财产物资的监督
实行“使用单位管理,财务建立账卡,财务实施监督、定期实地盘点”的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建立财产物资盘点工作流程和实地盘点制度,加强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帐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反映各项财务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集团公司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财产物资盘点情况。对于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要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工作小组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非正常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查明原因,做出妥善处理,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加强财产物资的资料管理,加强书面资产台账和资料的保护工作,加强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3.4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坚持原则,退回更正并要求完善审批手续。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规定不纳入本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4.监督的实施
4.1建立集团财务系统监督工作小组
集团公司成立财务监督工作小组,作为财务监督的工作机构,具体实施财务监督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工作小组组长:张宝庆,副组长:张苏雯、李丽娜,成员:倪丽军、李淑红、姜瑞枫、戚志、张爱萍。
工作小组不定期的对财务系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领导小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财务监督提供有力保障,财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单位的财务部。
4.2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4.2.1建立财务系统职业道德监督
建立工作汇报检查制度,树立员工“自律自制”的道德意识。发挥榜样作用,培养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树立良好的学习意识和对下一环节工作负责的态度。建立系统内部与跨系统的`有效沟通渠道,保障信息和知识的快速传递,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组织壁垒。培养员工全局观念,树立整体团队意识和公私分明的道德观念。
4.3完善系统内部监督
4.3.1通过完善组织机构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实现相关职务分割,使岗位监督与流程控制相结合。
4.3.2通过轮岗与休假相结合的制度,实现相互监督与工作报告制度的完善。
4.3.3在系统内部实行不定期轮岗制度,通过岗位细则和移交说明,使各岗位员工随时保持可离岗状态,促进对工作的及时总结和实时盘点。
4.3.4通过不定期专项工作检查,实现外部监督
在系统内部通过抽查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各岗位工作状态,通过各单位间的互查实现经验交流。通过跨系统的信息交换实现外部监督和有效沟通,扩大信息共享。
4.3.5通过定期盘点制度,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通过建立强制性定期盘点制度,在财务系统内部强化岗位报告体系的建立。通过与相关业务系统联合盘点,促进信息沟通与交流,实现跨系统的相互监督,保障各项信息的真实完整。
4.3.6通过不断完善和推广述职制度,强化岗位绩效评价。
4.4对专业工作流程的监督
通过nc核算系统的实施对各核算单位的工作流程实施监控。
4.5对经济事项的监督
4.5.1全面预算监督管理体系
在集团各单位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预算的编制和修订。通过全面预算的编制与责任目标的分解,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重点,将全部管理内容纳入预算管理,真正做到预算的全面覆盖与管理。
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作为全面预算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预算的过程监控、信息反馈和相关的考核管理。全面预算实行自下而上编报,自上而下下达的方式实行双向反馈,保障预算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使预算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通过预算指标的细化分解,实现经营管理由粗放向集约化方向改进。
偏差,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通过阶段性预算考核,协助预算指标管理单位和个人对预算超支、预算节余进行分析,对预算指标及时进行修订,使之缩短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4.5.2日常过程监督管理
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日常成本支出、费用报销等方面的监控作用,结合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工作流程和预算管理的双向监控。合理规划组织机构设置,做到机构精简,权责明确。结合组织机构设置和权限划分,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保障各项支出的合理、合法、合规。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财产物资盘点情况。对于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工作小组要及时查明原因,对于非正常的资产盘盈盘亏上报本单位领导小组,查明原因,做出妥善处理,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人员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对会计基本档案资料的管理,设立财务档案归档、调阅、催缴制度,严守企业财务信息的对外保密性。各单位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部门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4.5.3绩效监督管理
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财务大检查制度,通过对子公司及区域公司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列支、收益确认依据核实,保证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建立和完善财务数据分析反映系统,在统一核算规范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平台对各单位的综合财务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对集团整体经营状况的影响程度,并进行横向、纵向对比,进行即时监督,为集团决策层提供参考依据。利用网络平台对各单位预算实施情况进行即时反映,监督集团预算目标的实现。利用分析系统数据采集的即时性,对各单位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对异常状况联合资金部、合约部、纪检检查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计。通过数据分析系统的建立,规范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的工作重点,协助财务负责人寻找管理差距和管理漏洞。在各业务系统间,通过设立不同权限实施信息共享,做到业务信息之间的相互校验,进行横向监督。利用数据分析系统对各单位的绩效结果进行反馈,并通过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述职对绩效结果进行成因分析和经验交流。
4.5.4外部会计监督系统
充分利用财政和税务、统计、政府审计及银行等政府会计监督。
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进行社会监督。
5.责任追究
5.1及时反馈会计监督结果
通过会计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查找归纳总结监督结果,反馈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5.2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强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但涉及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和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都属于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不问具体行为人是谁,会计人员都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附则
6.1 解释权限
本《实施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6.2实施时间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六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为扎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做好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拟制下发了《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__年汛前准备工作通知》,召开了防汛工作专题会议,对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各单位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把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加大物资储备,建强抢险队伍。针对今年汛期早,汛期长的实际,我们加大了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储备了麻袋20__条、编织袋20__条、柴油2吨、编织胶布100平方米、砂石料1万立方米、水泥50吨、桩木10立方米,铅丝10公斤、救生衣30件、抢险工具30件、发电机2台等物资器材,并组织了50辆货车、20辆客车备勤,完全满足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需要。选调了240人,组建了5支抢险队伍。并在9月5日,假想我区天降暴雨,路政人员雨中巡查发现“石化大件路下游新都岸护岸被洪水冲刷,有部分段面垮塌现象,对大桥桥台构成威胁”这一情况,组织了公路抢险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既锻炼了队伍,又提高了应急协调组织能力。
(三)开展汛前普查,集中力量整治。4月上旬,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局安全监督科、交管所、执法大队、公路所等相关人员对全区的道路交通、客运企业、车站、在建工地等进行了一次汛前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新新路、成环路等6条道路部分边沟和排水设施被填埋或占用,道路排水不通畅,石木路4号桥左侧第4、5块桥板出现较大纵向裂缝等隐患问题,我局立即采取对石木路4号桥左侧进行封闭交通措施,组织人员对第4、5块桥板进行现浇换板,消除隐患。安排道路养护单位对管养的道路边沟、涵洞、桥梁、下穿通道泵站和道路雨水井及水箅子等排水设施进行了集中清掏,共计清掏边沟7.4公里、水箅子294处,转运淤塞物380.2m3;对新新路、新犀路、什新路3座下穿通道泵站排水设施进行了清掏转运淤积物12m3,同时对3座水泵房设施进行了检修,保证了抽(排)水设备的良好运行。
(四)加强汛期巡查,有效应对处置。进入汛期以来,我们以雨为令,加强巡查,突出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客运企业、车站、在建工地等单位的的检查督导,查出隐患2起,整改2起。7月初,我局还联合区安监局对青白江大桥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配电设施设置位置不合理等安全隐患问题,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加大对渡口、道路桥梁、下穿通道、泵房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发现并处置病害桥梁3座,恢复石木路光辉村道路左侧挡土墙25米(高2.5米,宽0.9米)。
(五)集中力量,加快水毁桥梁修复。去年,“7.9”洪灾中,我区石化大道新三邑大桥、新洛路张家庵大桥、青白江大桥等8座桥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了使受损桥梁尽快恢复正常通行功能,我局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在今年4月份启动了修复加固工作,目前已完成7座桥梁加固修复工作,其中老成彭路龙桥因汛期暂停施工,目前现已复工,抓紧抢修。
(六)加强防汛值守,保证指挥畅通。为落实防汛应急值班制度,我局专门设立了防汛(应急)值班室,下发了《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值班安排通知》。要求全局在编人员无条件地参加防汛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认真履职,认真做好防汛值班记录,确保一旦发生汛情(灾情)能及时传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个别单位防汛工作开展不及时,防汛预案可操作性不强,防汛抢险演练针对性不强。
三、下一步打算
在20__年防汛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的督导和隐患治理工作,强化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以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平安渡汛。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七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结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按照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016年,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信息32条,其他信息50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计划规划不够充足。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及重点
(一)工作思路
围绕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区政府指导下,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建设局工作报告篇八
“十一五”期间,全县社会养老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推进,我县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将日益增大,养老服务问题将日趋突出,并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的形势迫切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的宏观战略、框架功能、基本政策、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探索新时期养老服务事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构建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此,我们采用实地走访、会议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县的社会养老服务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 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 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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