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汇报总结(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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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汇报总结(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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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扶贫工作汇报总结篇一

村扶贫问题是随着社会情况及农村贫困实际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扶贫专项巡察

工作报告

,希望对你有用!

11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我县扶贫领域工作动员会在县政府小礼堂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何慧忠作会议讲话,县委书记唐先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陈书莹、陈庆高、黎宏丹、庞姚明、杨文、胡四弟、钟翔、邱学斌、罗瑞田、钟世萍等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此次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市委第一巡察组正式进驻我县。

何慧忠指出,此次巡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工作,以扶贫领域为突破口,着力发现和解决被巡察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查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巡察的范围和对象。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意识,圆满完成此次巡察工作。

何慧忠强调了此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七个方面内容和工作纪律:一是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三是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四是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六是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七是注重发现在扶贫领域中的违纪问题线索。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唐先程表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这次专项巡察工作;要主动衔接配合,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准备,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坚持率先垂范,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让巡察组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情况;要全力补齐短板,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

市委第一巡察组相关成员,钟山县四家班子其他领导和市委管理的其他处级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全体班子成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扶贫开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宁武甲代表巡察组就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发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宁武甲指出,市扶贫开发局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干部群众总体评价是好的。但在巡察过程中仍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六大纪律”等方面,存在党组织认识不全面、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宁武甲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整改建议:一是发挥党组织领导班子合力,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二是结合实际抓落实,不断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三是结合“

两学一做

”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李发远在表态发言时说,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推动作用,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保持政治定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纠“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

近日,我市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深化政治巡察,突出主体和监督“两责”、中层和基层“两层”,立足“四个精准”,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精准定位。此次专项巡察紧紧盯住拥有扶贫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部门,涉农部门,民生资金密集、管理使用集中的部门,以及其他与扶贫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坚持巡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配合“三亮三评三提升”和“四化”、“三查”活动,重点检查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精准定向。10家被巡察单位主要集中在涉农部门,以及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有重大审批权的单位和部门。巡察中将抓住政策执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着力发现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以及侵占集体“三资”,贪占惠民资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精准发力。专项巡察实行市县联动,采取“一托n”方式,建立“五联”工作机制,提高巡察频度,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加强横向联合,运用大数据对比手段,分析研判问题和风险,为进驻巡察做足准备;加强上下联系,建立市县巡察组联系对接全程指导机制;加强线索联办,对市县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建立台账;加强制度联建,制定一套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堵塞体制和机制漏洞,保证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关键处。

精准整改。此次巡察将对20xx年以来全市所有扶贫项目进行大起底,全部分类造册,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个项目排查。共性问题实行承办制,由党政领导部门牵头承办,明确目标任务、承办单位、完成时限、验收标准。个性问题实行专办制,由职能部门与配合单位专门办理,分别开展专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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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汇报总结篇二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近期,我局三支部就宁都县黄石镇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访谈调研。

黄石镇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西南部,共有15个行政村,154个村小组,镇总人口约10700余户,劳动力约21000余人,其中贫困人口7700余人,计2494户。

黄石镇面积78.8平方公里,丘陵面积50000余亩,耕地面积19000余亩,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约0.5亩。农作物中以水稻、花生、红薯、脐橙、桑蚕为主,是“宁都黄鸡”的发源地。矿产以萤石矿、高岭土资源为主。梅、琴两江交汇形成贡江。镇主导产业为种植、养殖和务工。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但多以劳务输出为主,目前,镇外出打工人数约18000人,约占劳动力总数的85%。

这次调研,时间紧凑,适逢新春佳节,难以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联系,依托《黄石镇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和《黄石镇产业发展规划图》等资料,在认真研读基础上,多采取与村民沟通交流为主,其它官方资料和素材难以搜集,信息碎片化居多,难以形成客观的结论。

1、统筹发展,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着力发展以蔬菜、脐橙、油茶,烟叶为主导的种植业,以牛、羊、三黄鸡为主导的养殖业。

2、突出特色,常抓不懈,实施就业扶贫。着力实现贫困户劳动力优质就业、稳定就业。

3、坚持规划,精心打造,实施旅游扶贫。着力打造“古色、绿色、江色”乡村一日游,带动贫困户参与。

1、扶贫配套方案缺位。“古色、绿色、江色”的乡村一日游旅项目。受交通制约较大,目前乡村公路狭窄,春节日期间多次、多点、多路段发生堵车。

此外,与旅游配套产业滞后,目前缺乏与餐饮业(如农家乐)、种植业(果蔬采摘)对接和互动。

2、方案后续跟进缺位。如发展养殖业,政府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鼓励和引导,但缺乏有效组织,补助发放农户,大多都没有用到养殖业上,改做它用,补助资金效用没有体现。

此外,如烟草种植,需要的资金、技术等配套,还有产品的后期初加工、销 售等,如果没有后续的跟进措施,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3、劳动力成关键问题。黄石镇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大多以劳务输出为主,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老人与儿童留守,成为扶贫产业实施关键。老人思想保守,新技术等接受慢,劳动能力日益丧失,产业实施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1、统筹城乡治理。

二是要加强城镇治理,缓冲对农村的压力和冲击,尤其是拖欠工资,工伤医疗保障等领域。从现状来看,乡村资源单项流动明显,社会的`财富、知识、人才很少流向农村,更多的是从农村获取资源,如土地。但社会不良的触角,诸如政府拖欠工程款项,信仰危机导致的价值观混乱,总是最后落脚于农村贫困家庭,在社会缺乏救济手段的今天,种种悲剧往往最后是以农村贫困人口返贫,或者加重贫困为收场。

2、精准扶贫和产业引导需要政府更多作为:

一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教育是防止循环致贫的根本,老人忙于农活,监护能力受到影响,疏于监管,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二是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如医疗、社保等。与城市一样,农村老龄化矛盾逐步显现,体弱多病,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不仅对家庭没有收入的贡献,反而还增大支出,导致家庭长期陷入贫困之中,难以脱贫。

三是产业引导是根本。产业引导需要政府的主导,尤其是在人才培育、市场开拓、技术支持、产业规模、产业的差位等方面,单纯的政府补助、零敲碎打难成气候。

3、深化调研也是精准扶贫的助力。党员干部对家乡感情深厚,而且不少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依然留守乡村,开展调研,寻求脱贫对策,帮助乡村脱贫,或者有机会为家乡做点事情,是他们的责任,是他们的动力,也是他们的荣幸。但适逢新春佳节,时间紧凑,素材多以见闻等碎片化的为多,难免影响实效。

扶贫工作汇报总结篇三

一、深入调查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帮扶措施实施之前,在刘广庆的带领下,帮扶工作小组对帮扶对象进行了深入的摸底调查,了解到其家庭共计3口人,分别为户主李喜宝,妻子李金凤和儿子李永刚(退伍军人),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仅仅为4000元。李喜宝没有固定工作,李金凤由于体弱多病,只能打零工,李永刚也无固定工作,共有职工田100亩,无其他收入来源。

二、帮助帮扶对象落实稳定工作。李喜宝之前无固定工作,依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计,工作组帮忙联系落实其固定工作,最终李喜宝固定在烘干塔粮库处工作,目前每月可有2000元的收入。李金凤体弱多病,也只能打零工,工作小组为其提供了足够的用工信息,保证其在适当的情况下有工作可以做。李永刚因在外地餐饮服务,通过家属劝其学习技术,帮其联系新工作。

三、

为帮扶对象提供种地科技信息和技术指导。李喜宝家庭有100亩职工田,且缺少种地工具和肥料,帮扶工作组帮忙积极联系管区,适当给予技术方面的倾斜,肥料给予部分补助。

经过帮扶工作组和李喜宝家庭及其他各方的努力,最终2014年的帮扶对象李喜宝的家庭收入方面为:李喜宝年收入20000元,李永刚年收入21600元,李金凤年收入4000元,种植土地略有盈余,全年家庭收入共计46500元,达到人均纯收入15000元的标准。

2015年帮扶工作组全体成员将继续从各方面对李喜宝家庭进行帮扶,初步计划如下:首先,继续劝说李永刚专心学习技术,有一技之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最终为其有稳定的收入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继续为李金凤提供更多的工作信息,保证其有尽量多的工作机会;再次,为其种地提供更多的帮助,如为其在品种和肥料选择及购入资金投入上提供帮助,在作物管理方面给予更多指导,提供更加全面到位的科技信息和销售信息等;最后,帮扶工作组准备帮助其开展牲畜养殖,以增加其收入来源,如养殖山羊、鸡、鸭、鹅等。多举并措,最终达成的帮扶目标是李喜宝家庭人均收入最终达到20000元。

刘广庆、路志勤、孙福祯、王晓东、欧昌恒

2014年11月19日

扶贫工作汇报总结篇四

为全面做好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提升贫困户对特色种养业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助力种养业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达标任务。xxxx镇综合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全面开展种养业扶贫宣传工作。

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扶贫办联合农技部门组成种养扶贫政策宣传队,对各村有劳动能力的、想发展种养业的贫困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种养政策宣传,传授种养技能。

形成由镇扶贫办牵头,各帮扶人和村干部落实宣传机制,坚持以贫困户所需为主,因户施策,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宣传。

运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文字,利用镇村条形电子屏滚动显示,手机微信、微博、qq群、短信等群众便捷获取的信息手段宣传,还在镇村主干道悬挂横幅,不仅使贫困群众深层次了解相关政策,也有效提高了全镇贫困户对特色种养业政策的知晓率。

扶贫工作汇报总结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预算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7〕29 号)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镇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第三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以项目主管部门为监督管理的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资金支付遵循“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核算、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方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二章支付管理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套取。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农民个人的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执行,资金通过国库直达物资供应商或工程劳务中标方。

第六条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做好资料审核等工作。

第三章操作流程

第七条财政部门依据上级下达和镇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指标,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资金性质、用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分管镇长审批后,报镇财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资金计划,进行项目批复。为防止多头申报、重复立项,对涉企财政扶持项目要及时录入财政涉企管理系统。

算审计报告、税务发票和其他合法有效的报账凭据。

第十条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规定,对项目实施单位或资金使用申请人提交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核,审核批准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依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核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拨付资金。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一)按照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提出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向项目主管部门报账。

(三)提供有效、真实、完整、合法的项目报账凭证和相关资料。

(四)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达批复文件。

(二)组织、申报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

(三)审核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项目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四)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和竣工验收,并出具项目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报告。

(五)审核、审批项目报账凭证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签署审核、审批意见。

(六)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并进行财务核算。

(七)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八)建立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台账,将项目管理、报账资料等进行归类、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镇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财政扶贫资金账务处理和指标控制。

(二)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建设情况。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四)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资金。

(五)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镇政府,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到以后的资金分配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镇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依据职责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细则、方案中涉及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的有关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以乡镇为监管主体的各类财政资金报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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