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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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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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一、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继续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制度。

上半年,我们总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宾馆酒店领导班子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至为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布置、落实、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逢会必讲,警钟长鸣。

二、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逐级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任务指标层层落实,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并把安全工作的效果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心。

严格贯彻执行总公司下发《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活动》,按照总公司的具体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监督整改等各项措施,加强对物资出入保管、现金出纳存放、电源电器使用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并重点做好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治理整顿。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我们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状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之前进行强化检查;各部门根据自身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宾馆酒店还提高了随机检查的频率。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细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通过检查,我们及时发现了安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一抓到底。为加强安全隐患治理整顿工作,酒店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消防器材配备和更新换代、安全设施检查保养维修、电器线路改造以及相关教育培训,有效促进并巩固了安全工作的成果。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除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等要素外,宣传、培训工作是又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酒店自上而下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加强安全防范教育,6月16日,酒店还组织实施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及地方旅游系统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通知,酒店都及时组织各部门员工学习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得到提高。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而且安全事故有其突然性、偶然性,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能避免偶然性向必然性的转化。山庄始终牢记“隐患猛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只要我们把工作做踏实做仔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上我们一定能够再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于5月中旬成立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助理调研员钟任组长,张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治处、工会、工程科、监理科、人劳科、机材科、团委、安保科、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即行文基层单位对专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要求局属各单位相应做到组织机构、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广泛发动公路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活动之中。

二、围绕主题广泛发动,努力营造活动氛围。

(一) 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发动单位职工踊跃参与,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形式、多媒介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到讲求实效,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安全意识,营造了日益浓厚的“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为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创建平安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局在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了7项具体活动,我们的具体做法

1、根据市政府统一布置,我局所属单位在6月中旬层层与各生产股室、班组、民工队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场所综治责任书,并对单位内部职工集中进行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安全教育。着重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00%的机动车驾驶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安全行车承诺书”。

2、局属各单位参与了当地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6月12日)活动。各单位还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广泛向公路职工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工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密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平安龙岩”宣传材料》、西城公安派出所《“共建平安社区、共享和谐社会”宣传材料》、省公路局《公路安全简明问答》、《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外挂维护公路安全畅通知识问答》等1000多份安全、综治法规资料。

3、开办“千机齐响”活动。6月13日市公路局向全市公路职工手机用户同时发送安全活动短信。显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警句。

4、市公路局请广告公司专门制作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型横幅标语悬挂在公路大厦上。局属各单位也各自在临路悬挂了15幅大型横幅标语和93条安全标语,营造了宣传声势和社会舆论。

5、各单位除统一张贴20xx年安全月活动主题招贴画外,还组织出版了10期专题活动的墙报、黑板报、简报等,并进行了安全管理摄影建档工作。

6、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钟长鸣》、《前车之鉴》、《撞出爱火花》等安全警示宣传电教片。

7、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常识答卷、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建议、安全知识座谈、安全生产签名等系列活动和“一法三卡”、“十个一”活动。

三、落实整改,总结提高安全管理。

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责任,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各单位加强做好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四五”普法、围绕安全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各类岗位人员规避事故的能力和安全素质。在活动月期间,各单位针对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所辖公路的安全设施、施工工地、车机安全、火工材料、土石料场、消防安全、机械作业和小修养护作业进行全面安检和专项整治,极力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市局领导及总工还亲自带队,组织工程、监理、安保部门人员深入基层对安全月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进行了综合检查,并召开了检查情况反馈会,会上对施工告示牌、施工警示标志、安全防围、安全标志服、安全教育、防火、防盗安全、车机运行安全、公路治理超限运输等事项作了检查通报和管理规定。以此同时,公路路政部门加强路面安全监控,积极查处和纠正公路违章案件。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期间路政部门共上路195车次、上路巡查927人次、发出违章通知书20份、纠正违章191起、检查超限车辆45913辆、责令卸载536辆1773.65吨、维护施工秩序145人次,有力地保障了路产路权和公路安全与畅通。我局还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好与公路生产相关的安全法规,不断提高单位依法管理素质,做到奖罚分明,有效遏制了“三违”现象,有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6月14日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精神,校长杜汉永传达县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成立了以校长杜汉永为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长效工作机制的良好运行。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师生上、下学行走路线是否形成常态化;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校园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疏散通道是否被上锁或存放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与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并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制定并完善了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制定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了4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师生上、下学行走路线已形成了常态化;学校适时开展了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2.校园建筑物规划、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学校楼内应急照明等均能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标志齐全;灭火器不欠压。

4.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设置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学校无违章搭建彩钢板等临时建筑。

5.学校已将操场东侧低压电线杆拆除,并将电线更换成光缆;操场西侧高压电线已移出至校园外。学校电线无私搭乱建现象;学校对电器线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与检测,学校避雷设施完好有效。

6.学校建立了志愿消防队,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总之,由于认识明确、措施到位,我校上下已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督办的良好局面。一年来,我校从未发生过消防安全方面的意外事故。消防安全高于一切,消防工作任重道远,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能以为看不到就没事,事不关己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1、按照《关于辖区码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做好

4、5号泊位治超工作,重点控制提取散货的车辆严格按照车辆的实际载重能力进行装载,杜绝超载。

2、为提高员工“治超”,大力开展“治超”活动,公司分别在港区大门、堆场、码头平台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治超”气氛。

3、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更新设备运行台账、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定期对码头主体沉降位移进行检测,确保及时掌握码头主体沉降位移数据,从检测数量来看,码头主体稳定。

4、修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组织机制,对各类安全隐患日常进行排查、整治,定人限期整改;修订防范台风、事故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调整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要求。

港口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重要的指导意见,同时要求我们要尽快建立设备隐患排查管理机制,并根据日常积累的数据,定期对码头主体和设备进行总结分析,最后重点提出要杜绝平台、堆场超限堆载,将车辆超载隐患消除在源头。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但是,专用公路的公路保护经费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车辆技术标准、公路使用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努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第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确保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第二章公路线路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档案,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划定并公告。

公路建筑控制区与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航道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经公路管理机构和铁路管理机构、航道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协商后划定。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公路与既有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或者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与既有公路交叉的,建设费用由新建、改建单位承担;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的管理部门、单位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要求提高既有建设标准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要求的部门或者单位承担。

需要改变既有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方式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建设费用。

第十六条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第二十一条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第二十三条公路桥梁跨越航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桥梁航标、桥柱标、桥梁水尺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桥区水上航标和桥墩防撞装置。桥区水上航标由航标管理机构负责维护。

通过公路桥梁的船舶应当符合公路桥梁通航净空要求,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不得在公路桥梁下停泊或者系缆。

第二十四条重要的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守护。

第二十五条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三章公路通行

第三十条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应当当场查验,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

第三十二条运输不可解体物品需要改装车辆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改装。

第三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第三十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审批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以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制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对通行的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必要时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监管。

第三十八条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超限运输申请的,应当为超限运输车辆配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式样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禁止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三十九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应当规范执法,并公布监督电话。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管理。

第四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

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

禁止通过引路绕行等方式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逃避超限检测提供便利。

第四十一条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避免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确需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负责审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运输许可的机关应当提前将行驶时间、路线通知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管理单位,并对在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行驶的车辆进行现场监管。

第四十三条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也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

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四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

第四十五条公路养护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第四十六条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有一定数量的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二)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技术设备;

(三)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作业经历;

(四)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

其他人员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应当进行维修,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四十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公路隧道的排水、通风、照明、监控、报警、消防、救助等设施,保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五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避免集中进行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事先书面通报相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

第五十一条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第五十二条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三条发生公路突发事件影响通行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修复公路、恢复通行的需要,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

设区的市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收集、汇总公路损毁、公路交通流量等信息,开展公路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公路运行信息。

第五十四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交通部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等设施的抢修任务。

第五十五条公路永久性停止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核准后作报废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公路报废后的土地使用管理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七十一条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处理;危及交通安全的,还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到场调查处理。

第七十二条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三)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

(四)违法扣留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工具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公路管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专用公路的保护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六条军事运输使用公路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12、    安全管理 

(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5)    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6)    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7)    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13、    施工用电 

(1)    支线架设 

b、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d、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理地并作标记。 

e、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    现场照明 

(3)    架空线 

a、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c、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14、    大梁吊装施工 

(2)    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    严格按超重机使用说明安装、调试。 

(4)    验算大梁实际重量和吊车最不利情况的最小荷载。 

(7)    大梁安装就位之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支撑和连接。 

15、    各类路基土方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3)    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 

16、    安全管理网络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六

xxx街道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街办主任为组长,综治办、工商、派出所、安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配备3名高素质机关人员专门负责协调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放心餐饮店、绿色食品销售专柜、绿色餐饮业示范店活动;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在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放心菜”、“放心肉”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次到饭店、学校食堂等单位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1、严格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

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

1、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督查督办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

(1)、元旦春节期间,办事处领导带队检查节日市场,督查各监管部门工作,强化了部门的责任意识。

(2)、“五一”节前,我们创新督查形式,采取查企业、促监管的方式,对各部门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查办通知书,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

(3)、“六一”节前,组织各成员单位重点对各学校、幼儿园、儿童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学校食堂卫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4)、“中秋国庆”节前,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加整治、追踪和打击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对假冒伪劣、制假售假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2、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并实施了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20余人次对辖区超市、商场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市场巡查。检查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家。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处罚和教育不法商户5人次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果 。

3、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进一步促进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行业自律,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我们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评比活动。重点治理九小场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进一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的的配置。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规划和环境卫生,逐步引导广大企业、经营业户同不良卫生习惯告别。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生产、经营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继续采取法定检测、市场抽检、企业自检、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七

一、校方责任

1、6月6日下午3点在教育局门口由班主任统一组织发放准考证,学生及家长必须亲自领取,不准代领,无故不到者,后果自负。

2、班主任于每堂考试前半小时到指定考点进行考生的到位巡查工作,考试结束后,一切责任由家长及学生负责。

3、考试期间如出现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遗失,班主任有义务联系招办协助解决。

二、家长责任

自5月30日毕业典礼结束时起,一切安全责任全由家长及学生负责,如发生安全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安全事项提示:

1、5月30日-----6月6日,家长保证学生在家的一切安全问题,禁止学生走亲访友、外出郊游。

2、确保考试期间行车交通安全。考生在高考期间禁止私自骑乘摩托车到考试地点;外出时严禁乘坐无牌、无照、无证“三无”车辆。

3、确保考试期间饮食安全。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安全,不吃路摊商贩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确保考试期间住宿安全。住宿期间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房间内喝酒、吸烟、赌博等违规行为;注意用电、防火安全,如若违反后果自负。

5、考试期间考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参与一切不健康的活动,严禁进入一切不健康的活动场所——三室一厅一网吧(游戏室、录像室、卡拉ok室、舞厅和网吧),杜绝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考 生:

家 长:

班主任:

互助县第五中学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八

(一)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点

1、管理制度标准化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陕煤集团公司《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规定(暂行)》精神,公司及各参建单位通过全面排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结合在建项目特点和运营管理模式,先后编制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20xx年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共计44项安全管理制度,为开展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人员配臵标准化

要求各参建单位及时补充现场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情况进行了审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并进行操作技能现场考核,确保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素质过关。

3、过程控制标准化

复查“四到位”,确保了问题整改彻底,及时消除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本年度公司共开展各类综合考核、专项检查47次,下发各类问题整改通知单32份,下发各类通报10份,查处各类隐患192个,对各责任单位的累计处罚金额12、5万元。

4、现场管理标准化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规范作业流程,落实工艺标准;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范作业行为,减少违章作业现象。通过开展路基填筑和桥涵结构物质量通病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制止了各类质量通病的蔓延;实施“一事一罚”制度,有效减少了施工现场“三违”现象。

5、夯实安全基础管理,争创安全先进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公司狠抓制度建设和过程控制,顺利通过陕煤化集团组织的半年及年度考核。11月27日,公司顺利通过陕煤化集团的安全基础管理环保基础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年度考核,得到两级集团公司的较高评价。

(二)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突出事前预防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结合榆横二期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榆横一期实际情况,辨识了工程项目和运营过程存在的重大风险源,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重大风险源管理档案,为重大风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明确了目标,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足额提取安全专项费用,建立清晰的费用使用台帐,确保安全投入

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办法》,并随进度款的拨付同步发放;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对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用途明确、有据可查,建立好费用台帐;对各单位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和用到实处。本年度各在建工程累计共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200、4万元,开累共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46、1万元。

(三)狠抓“三个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与各参建、运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宣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督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对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部位及事故隐患点加强了监控。在“严、细、实”上下功夫。对于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目标,均制定完整周密的落实计划和具体方案,层层分解,逐项落实。

(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质量管理

先后开展了桥梁施工及高空作业专项整治、特种作业专项整治、大型设备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路基填筑质量整治。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九

一、20xx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xx年市政公路项目在建工程四个,即三峡物流园市政工程、小鸦一级公路(三标段)、东城路市政工程和城乡路三期市政工程。小鸦一级公路(三标段)于20xx年11月5日通过专家组竣工验收,物流园市政工程项目现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20xx年初竣工,东城路城市主干道为20xx年元月份新开工项目,预计20xx年7月竣工,城乡路三期城市主干道于8月19日举行开仪式,到目前为止,仅完成征地工作,房屋拆迁、高压铁塔迁移仍未启动,工程施工还没有正常展开。

全长2.657km,工程包括路基、路面、绿化及市政综合管沟工程,现已完成路基土石方118万立方米,完成雨、污排水管网5220米,完成工作量3000万元。三个项目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全年市政公路项目累计完成工作量14700万元,没有出现非正常的工期延误,施工质量能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1、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积极创新项目管理模式

科技兴企,人才强企。以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作为做好工程首要条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根据市政公路施工战线长、管理协调难度大、点多面广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为项目的顺利推进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1)从狠抓项目内部管理入手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各项目部工地的施工特点和现场管理的需要,及时充实了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确保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积极关心和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努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加强对参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现场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促进员工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员工的凝聚力和创新能力。

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劳务班组的整体素质,切实提高劳动效率。

(3)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项目负责人带头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经常深入各项目施工现场督促指导施工,研究制定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方案,在施工一线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项目部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创新项目管理模式,不仅保障工程建设的正常有序进行,而且,大大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了设备的利用效益,降低了工程的施工成本,为企业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精心组织,精细施工,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立足之本。主要采取以下质量管理措施:

(1)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小组,加大了质量管理力度,健全了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了内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签定质量责任状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质量责任认识。施工过程中,做到“事先预控,过程把关,事后检查”, 对于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工序和环节采取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做到施工现场不停止,施工人员不离岗,全面加强过程管理,使整个工程质量都处在受控状态。

主动控制为主的原则。

(3)认真执行质量检查“三检制”。进场的材料经检查和试验必须合格,隐蔽工程必须通过业主、监理、施工三方共同验收合格方可隐蔽。严格执行试验段样板引路制度,以试验路段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工地进行推广,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和劳务班组人员观摩学习,均照此施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一年来,工程没有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没有出现停工、返工造成经济损失等现象,确保了每道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各项目部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均明确了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有新的提高和突破。

物流园市政工程建设接受宜昌市质监、安全部门的两次大检查,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小鸦路(三标段)于11月5日一次性通专家组验收合格。

3、科学管理,统筹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1)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项目部采取平型作业施工,对业主按节点交给我们的施工任务,项目部加大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尽量把施工任务向前推进。

(2)加大原材料采购和储备工作,坚决杜绝浪费材料和偷工减料现象。

(3)项目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尽量增加作业面,为工程施工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全力打好节点的攻坚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

4、安全生产,防患未然,努力创新

公路安全工作报告总结篇十

公司成立之初,边建设,边运营,又恰逢祖国六十周年大庆,安全形势复杂,安全任务繁重,安全工作报告。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安全管理上把建章立制放在首位,在生产安全上以反恐防暴为重点,在基本建设上以施工安全为抓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牢筑安全防线。

1.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也在原有的安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结合体制调整,对安全管理机构进行了同步调整,为开展安全生产提供了组织保障。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与各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单位也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在分工范围内相应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3.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根据体制调整和公司主营业务特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进行调整、梳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汇编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先后制定了16个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例会制度、应急预案等一整套安全制度体系,使安全工作能够有章可循顺利开展。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激励力度,有效促进了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不断提高,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国庆60周年安全工作要求,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整体安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庆安保和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等文件精神;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实务演练、旅客疏散演练等等,大大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员工能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地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2、重视安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加强安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性,确保基层单位安保队伍素质、技能全面提高,去年9月中旬,我们邀请杭州市交通治安分局的教官对140余名安保人员进行车站危险品堵查知识培训,使安保人员能较全面的掌握危险品方面的知识、识别方法和防控方法,提高了危险品查堵的工作技能。同时安全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也分期分批参加了交通治安分局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知识和水平。

打造“平安站场”是公司努力的安全目标,在管理上注重各项预警防范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率,对查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了各类事故,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1、加强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

公司采取明查、暗查、相互检查、突击检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基层单位日检、治安保卫人员巡检和公司抽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凡经调查属实的及时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追踪验证,直至问题彻底解决。截至12月底,在公司正式运作的4个月里,共组织安全检查145次,查出安全隐患102条,均已按要求整改。

2、狠抓反恐防暴工作,突出假日重点

年的黄金周是站场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黄金周,恰逢中秋佳节,同时又逢第十一届西博会,天气晴好,会展多,活动多,人气旺,客流最高峰达到了17.8万人次,连续二天超过历史记录,各大车站均处于满负荷工作状况,安全管理难度大、风险高,工作报告《安全工作报告》。为此,公司紧紧围绕“安全、有序、优质、畅通”的八字方针,以08年奥运安保要求为基本标准,对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安保工作进行早准备、早布置、早落实,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双节期间的安保工作。

3、加强防控力度,确保综合安全。

公司不断加大安全投入,狠抓消防、治安等综合安全。期间公司联合集团安全技术部开展了车站停车场车辆紧急疏散消防演练,与公安交通治安分局一起开展车站反恐防暴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实地观摩,既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又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处置能力。同时,我们又针对中心站项目工程建设的重点部位、特殊岗位给予重点关注,签订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分析上报,做到预防为主,前置管理,防控结合,切实消除建设施工安全隐患。

4、高度重视东站搬迁安全工作,确保搬迁安全有序

东站的整体搬迁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尤其是东站部分班次分流到南站,给南站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挑战。为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制定了详细的搬迁应急预案,对安全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细化。中心站、南站增加监控探头等设施,各车站强化对站场内车辆的现场指挥,根据雨雪天气特点,排查临时设施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候车室进行加固。各站加大对危险物品的查处力度,南站针对旅客剧增的情况,及时组织危检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搬迁工作越忙,查危工作越不放松。

5、配合运管部门,维护经营秩序。

积极与驻站公安、交警、运管、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配合,打击票贩子、“黄牛”拉客、站外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客运秩序,净化客运市常尤其在东站分批搬迁过程中,对东站周边非法营运猖獗的现象,配合运管加大打击力度,减少客源流失。

6、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一是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年终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将安全检查、考核与绩效挂钩,建立安全激励机制。二是结合各站危检人员实际情况,对危检人员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进行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调动了危险人员工作积极性。全年共查获旅客携带的危险物品11118件。

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安全形势严峻,高危态势不容松懈。去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我们经历了国庆繁重的安保任务,抵制社会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侵袭。今年我们又将迎来为期七个多月的上海世博会的到来,杭州作为上海的后花园,有许多分会将安排在杭州举办,来自世界各地大量游人将涌入杭州,安全形势严峻,公司的安全保卫任务不亚于去年国庆安保,甚至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工作任务更艰巨。

(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有待提高。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重于泰山,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形势都非常重视,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安全生产中还存在着“漂浮”和应付的现象,场站管理安全形势严峻,一些工作尚未做细做实,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急待提高。在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各类细小问题时有发生,究其成因,虽有客观因素,但是只要我们的员工有足够的安全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许多问题完全可以弥补,安全隐患可以消除的。

(三)危险品堵查形势较为严峻。随着各种新型违禁物品的出现,其隐蔽性更强,查堵难度更大。从去年公司查堵的危险品次数、总量分析,部分乘客或托运行包的客户仍抱有侥幸冒险心理,这给场站管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急需对危检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检测水平强化培训,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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