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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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精选5篇)
时间:2023-09-01 06:06:16     小编:薇儿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篇一

市档案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一是在年初的党校工作会议上就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标准和职责中,把档案工作作为党校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党校其它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二是相继成立了由党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建了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为具体实施执行责任者。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广大教职工宣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我校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室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保密制度、库房卫生保洁制度、库房温湿度观测记录制度、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文件材料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工作制度、档案利用管理规定、档案接收移交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2015年,我校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开展防火、防盗、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气体等检查,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二是加强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存档工作,通过加强对各科室部门收集归档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进行系统鉴定归档。2015年,我校归档2014年度永久保存档案128件,30年保存档案69件,10年保存档案64件,会计档案28卷,档案文件级目录已全部录入计算机,全面完成了2014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2014年我校共提供了4次档案查借阅约80卷;档案利用5件。

三、档案业务建设

我校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中共个旧市委党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已经个旧市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小组审查、批准,并坚持实施。综合档案室按规定及时接收我校各科室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我校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档案装具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管理法制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局限性,尚在部分与档案有关的工作人员中存在着档案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

(二)在我校的归档工作中,重视对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对声像、实物等档案的收集有待提高。

五、建议与对策

(二)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要灵活运用电子管理系统,使档案资料更加方便、安全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加强声像、实物档案的收集、归档。

总之,我校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认真的坚持下去,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收集、归档和利用。

中共个旧市委党校

2016年5月9日

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篇二

此次专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x卷,其中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科员x人。截止目前,专项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审核的x卷档案,档案资料记载与现有干部信息完全一致的x名,占总数的x%;其余x名干部档案与现有干部信息不同程度的存在差别,具体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年龄方面:

出生日期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或存在涂改的x人,占总数的x%。经过三次信息反馈和重点约谈,目前已全部按规定予以纠正。

(二)工龄方面:

参加工作最早材料记载与现有信息不一致的x人,占总数x%。经过收集相关材料和反复论证,目前已全部完成认定。

(三)党龄方面:

档案中有关材料前后填写不一致,需按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时间规范记载信息的有x人,另有x人档案中入党申请书缺失,需要补充入党申请书。此类问题占总数x%。经过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目前已全部更正和完善。

(四)学历学位方面:

以能否提供正规学历认证报告为标准对中专以上学历学位信息进行认定,需纠正干部学历学位信息x人,占总数x%。经过多次督促和约谈,目前已全部按照认定标准予以纠正。

(五)经历方面:

部分时段经历缺少相关证明材料的有x人,占总数x%。经过通知本人提供和收集相关单位证明和补充资料,目前已全部核实并予以纠正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拟制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高标准的完成专项审核工作,我们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部长和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专门抽调了x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和干部科一起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保证了专项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集中培训,增强责任意识。

组织审核人员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审核标准、程序和要求。同时,注重强化档案审核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要求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建立专项审核工作责任制,对于因信息泄密和工作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标准。

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制定了审核工作流程,先易后难,边审核边学习,通过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科级干部把关复审、分管领导抽查审核等措施,保证了专项审核工作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页逐项地核对,对个人信息注重前后印证,努力做到事实准确,说服力强。对审核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四)做好材料收集,完善档案内容。

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对审核档案中缺少的重要依据材料逐一登记,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采取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方法,解决档案缺失材料追补不及时的难题。对收集归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归档的材料,使归档材料真实可靠、手续完备。

(五)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日常管理。

结合这次专项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档案利用、安全保密、检查核对、收集归档人员职责等制度,形成了一套方便快捷、规范科学的档案收集、整理、查阅、转递、核对等工作程序,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做到制度上墙,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了《干部档案材料接收登记表》《转出档案材料登记簿》《利用干部档案登记簿》《档案传递登记簿》等各种登记表簿,做到了收转有登记,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条理,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各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基础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管档人员对档案材料的鉴别、整理和管理能力还不强,档案管理创新意识不够,专业技能不强。

表现在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存在较大的被动性,结合工作节点突击性收集整理资料多,日常性维护少,这样做的结果是往往由于时间仓促,收集到的材料来不及进行查证核实,使得档案材料的合理性大打折扣。

因受编制和职数限制,配备专门管档人员困难,需要上级在工作机构设置上予以明确,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待遇,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限度的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和发现不足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不断强化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程度,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篇三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由于保密部门工作的特殊性,档案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我局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xxx档案的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健全管理体制,探索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档案管理模式。先后投入2万余元购置档案柜、档案盒、档案装订工具等,及时将文件资料清理、归档、保存。重视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除积极参加市xxx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多次组织我局档案管理人员到先进单位、先进地区学习经验,交流心得,使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得以有组织、有计划、有程序的开展。在原有《规章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完善、细化了全局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规范、充实了《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使文件材料从制作、接收、传递、办理到整理、归档都进行严格的规范,实行文件一月一清理制度,详细整理每一年的各类文件资料,编制索引目录,对清理人、核对人进行登记,明确责任。

三、创新方式、提高效率

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篇四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并将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任务。镇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党委副书记唐元宏直接负责。它下设档案室,并指派专门的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储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政府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计划,审查和签署档案移交和销毁材料。

在管理措施方面,镇领导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办公室资料员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档案工作建设规范》、《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档案管理条例》等,《作风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研究制定档案整理归档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阅(查)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标识销毁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等,文件存储系统、档案员岗位职责及升级达标的相关措施和方案。同时,加强对各部门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指导,有效地保证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档案工作,我镇将档案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年初全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准备用1-2年时间,从管理入手,以培训为重点,逐步规范我镇档案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收到良好效果。比如,干部职工可以自觉配合档案管理人员提交有关资料和信息,各机关、各机关、各办公室可以将自己的归档资料归档并提交档案室。在村级档案建设中,采取支部书记牵头的各村工作方式,明确文件责任,村官积极配合,加强村级档案建设。在档案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

根据档案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县下发的特殊目标和要求,我们在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设置了档案室,基本上可以存放10年以上的档案。还配备了灭火器、除湿器、防虫药等,还配备了具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虫、防尘等条件的遮光窗帘。配备档案分类专用桌椅、装订机等设备,档案配件规格符合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制定了分类大纲、备案和未备案范围、保存期限等业务规定。根据需要收集和整理文件、会计、设备、图片和其他文件。永久性、长期性和30年保存文件的归档率。

档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打算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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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优化档案馆(室)藏档案的质量,提高档案库房、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档案鉴定销毁是指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保存价值进行审查,重新划定具有其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管期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档案的剔除销毁。

第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依据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审查档案的内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档案管理考核内容。

第四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鉴定,应由馆内业务人员和档案形成单位代表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的鉴定,应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企业档案的鉴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

第五条 鉴定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具体审查档案内容,提出“存毁”意见;

(三)对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划定保管期限;

(四)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

(五)编制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包括:鉴定工作目的和要求,鉴定档案的种类和项目、数量、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鉴定工作的过程及基本做法,鉴定中调整和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

第六条 档案鉴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七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销毁,经馆长审定后,报同级档案局批准。

第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销毁,由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备案;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备案。

第九条 凡档案“存毁”界限难以确认的,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后,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审批;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审批。

第十条 各单位向市、县(市)、区档案局备案或申请审批销毁档案的,应当提报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和档案销毁清册。

(一)审议申报单位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和销毁清册;

(二)审查销毁档案的内容;

(三)向档案局提报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档案局根据销毁档案审查委员会提报的审查意见,对申报单位档案销毁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城区范围内的各单位档案的销毁,必须到市档案局指定的场所统一销毁,市档案局和销毁档案单位共同派员监销;其他县(市)、区属以下单位档案的销毁,必须到县(市)、区档案局指定的场所统一销毁,销毁档案单位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或押印。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销毁档案,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沈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10年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一)鉴定档案工作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3、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对于没有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满且利用率不高的档案,可向相关档案鉴定小组提交档案目录进行鉴定。

2、本着“又精又全”的原则进行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要精炼,不能庞杂。要能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基本面貌。

3、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并写出档案鉴定意见。要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需依照档案鉴定意见逐卷逐件检查,核对并进行登记造册。

4、非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执行,提出销毁意见,办理好销毁手续,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保密办负责执行。

5、档案销毁时应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6、档案未经鉴定和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销毁。

7、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

档案的鉴定工作是为了使有价值的档案更好地保存下来,达到既完整又精炼,以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目的。档案鉴定与销毁是一项既严肃又细致的工作。

一、档案鉴定原则

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既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服务于现实工作需要的观点,进行档案鉴定的销毁工作。

二、档案的鉴定组织形式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在本单位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室或专职人员三方面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或专职档案人员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三、档案的鉴定方法

采取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根据文凭内容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在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应进行考证、修订,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

四、档案鉴定的标准、依据

文书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科技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会计档案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其它各类档案按照相应的档案保险期限表进行。

五、档案销毁工作

1、档案销毁手续:对确已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一或二份),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待批复后,再销毁。

2、档案销毁方法:销毁档案与销毁清册登记内容核对无误后,开据介绍信,到指定造纸厂,二人监督核销,监销人在销毁清册审批表上签字存档。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一般为二十五年。

3、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总结

: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鉴定工作总结报告,将档案鉴定工作中的机构、参加人员、鉴定档案内容、数量变化、档案保险期限的升、降调整情况及文件的密级调整情况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实记载,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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