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报告制度内容(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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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报告制度内容(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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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一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xxx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xx。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xx。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精神,推进《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在地税部门的落实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地税系统重点岗位监督工作,根据《xxx省/市地税系统强化重点岗位监督的办法》,结合我县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岗位监督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重点岗位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管理,进一步促进制度落实,增强监督实效,防范岗位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我县地税部门惩防体系建设。

第三条开展重点岗位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原则,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落实原则,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地监督和案头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重点岗位重点监督事项监督到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岗位是指系统内税(费、基金)执法、财务资金(包括国有资金和代收、代付、代管资金,下同)管理,涉税行政审批、物资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票证发票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执法和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岗位。

本办法所称的重点监督事项是指系统内重点岗位上权力相对比较集中、存在较高风险、疏于监管容易引发严重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

第六条我局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督促重点岗位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自律意识,切实完善监督措施和手段,适当进行轮岗交流,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岗位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自我管理,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监督事项和内容

包括:

(一)管户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将辖区内应登记的管户登记并纳入征管信息系统管理;是否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是否认真落实管户巡查制度,是否对假停业、假注销、假失踪纳税人进行巡查,有效防止漏征漏管现象;是否按照县局划分范围进行登记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

(二)征收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各项税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的情况,有无不征、少征、多征税费现象,有无违反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摊派税款现象;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核定税款;是否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清理欠税。

(三)税费资金安全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执行“限期限额”结报规定,是否存在截留、积压、贪污、挪用、转引税费等问题;已结报的税款是否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规费、基金是否缴入规定账户并进行及时核算、对账和按时上解、划缴;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预算级次、入库级次或混库现象;是否存在违规设臵税款过渡户和税款私存现象;税款退库是否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有人为延迟退库、随意退库问题。

问题;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是否按规定标准收集证据,查处问题是否定性准确;是否按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严格执行大要案件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程序受理和组织听证;是否按规定及时送达执行文书,是否按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是否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涉嫌犯罪案件是否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五)行政处罚方面:重点监督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及处罚权限是否合法,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具体处罚裁量是否合法适当,行政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越权处罚或处罚严重失当等问题。

(六)税费政策落实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具体税收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随意变通政策规定等行为;监督是否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存在落实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执行规费、基金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及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计征基金;是否按照规定做好已缴证明自开票、代开票和换票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免缴基金认定。

第八条财务资金管理岗位监督:重点对经费收支、经费管理、经费审批、装备及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事项包括:重点监督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开设及使用账户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各种手段套取财务资金(包括国有资金和代收、代付、代管资金),隐瞒资产处臵收入、利息收入或其他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存在贪污、挪用、转移财务资金或套用单位各类资金用于炒股、投资及违规借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项目开支不按规定标准程序审批的现象;装备及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财务管理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登记管理、使用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开展具体审批工作,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情况;监督是否对减免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资料不齐全、涉税文书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减免税审批决定是否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作出;有无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给予税收减免而造成税款流失的问题;是否按规定设立纳税人减免税登记台账。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三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我单位从事xx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x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我单位由张xx、李xx、赵xx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xx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李xx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xx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四

范文一、

一、负责制本辖区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严格执行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四、每周一清晨5时到7时对本村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大清扫;

五、隔三个小时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巡查和清扫;

六、保洁范围内的保洁标准按《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执行;

八、实行报酬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制度,在县、乡、村环境卫生巡视、检查和考评中,发现环境卫生不达标的扣减相应的报酬。

以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一次给予警告,违反两次给予处罚,违反三次的解除录用关系。执行好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范文二、

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五

巴铃镇中心卫生院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全院员工每月正常工作时间22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实际上班时间不能少于22天,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上班签到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班签到。(办公室王玲负责上班前20分钟内的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 上班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 上班员工应亲自签到,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签到,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签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签到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各组负责人签字证明后交院办公室备查,如科负责人不在,应向院领导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月初将下月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于30日交院财务部。

第八项 院办公室在每月2日上午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一天处理;罚款200元,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 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元;同一时间代签到者每次扣罚代签到者10元。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请假:职工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二天以上者需分管院长批准。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分管院长或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院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8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六项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

第八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时间,应事先通知加班人员。医院因特殊情况安排加班者必须按时到岗,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

3、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调休者,可予以相应的加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按80元/天计算。聘用人员按50元/天计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第五条 上班制度

第一项 若医院上班职工一月内无任何请假,发给满勤工资50元。

第二项 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带胸牌、护士帽等。

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师故意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取当班医师30元。发现三次待岗一月。三次以上报卫生局处理。

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

4、新农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

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

7、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

9、上班不准穿拖鞋,配带任何首饰、一均发现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它事项,一均发现,扣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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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六

去年对深圳、厦门两地的调研表明,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有助于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履约、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建设部于20xx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即建市〔20xx〕137号文件,以下简称137号文件),对工程担保的种类、契约形式、有效期、担保金额、担保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成为建设行业推行工程担保的第一部规范性指导文件。试行137号文的目的,意在使各地推行工程担保的工作有章可循,减轻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担保责任的误解和争议,减少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两地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时间不同,推进方式、工作进度分别体现出了地方特点,出现的问题也有所区别。

(一)成都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情况

同厦门市相比,成都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较晚,但是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6月,该市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为切入点,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强化项目资金到位的核验监督”、“建立工程备料预付款制度”和“建立民工工资制度保证金和担保制度”。在新建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应按工程合同价格的5%预交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提供保函,才能获取施工许可证,并同时与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同年,成都市建委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的执行”,规定除重点监控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外,其他非重点监控企业或建设单位可采取担保或定额缴纳保证金的形式,以及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

从以上调研信息来看,成都市工程担保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工作重点是解决建设行业工程款拖欠问题,以维护处于工程建设链条最末端的劳动者利益。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于重点建设项目,让业主和承包商同时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相应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提交的担保金额是工程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足以保证支付该项目的工人工资;对于非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采取定额缴纳的方式。主要担保形式是现金保证,由业主和承包商分别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缴纳现金作为支付担保,目前为止已有427户缴纳;其次是第三方担保,即业主和承包商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这种形式已经很接近137号文件规定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目前,有近80户提交了保函形式的担保。

此外,成都市已经开始推行工程投标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依靠招投标监督推动。

成都市在清欠工作中推行担保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后,根据13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成都市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准备修改完善后在下半年施行,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制度。

(二)厦门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情况

厦门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较早,其特点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工程招标最低价中标制度。20xx年4月,厦门市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实施办法》规定,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实行中标人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即中标人(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除向招标人(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数额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市造价站发布的最低控制价之差额和评委会认定的不可靠的低价金额。最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保险机制化解工程风险,保证了最低价中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20xx年3月,厦门市印发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工程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效期等细节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针对担保有效期普遍少于实际工期,导致担保过早失效的现象,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结算之日。

厦门市自20xx年以来,新建项目共有457个,需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的工程中,绝大部分均按规定办理了工程担保。同成都市相比,厦门市基本上实施了137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工程担保制度。此外,相比上次调研,厦门市担保市场出现多家专业担保公司,承揽工程担保业务,改变了银行担保一家独揽的局面。

(一)加强立法,强化137号文件的推行力度

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两市分别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文件。厦门市政府于20xx年11月5日颁布了《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厦门市政府令第103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准,以及工程款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与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最低比例和金额。起步稍晚的成都市从监管民工工资支付入手,颁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初步确立了工程担保模式。

实践证明,137号文件颁布的意义重大,该文件成为地方政府推行工程担保的纲领性文件,两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该文件的指导下,通过制定一些实施办法,对实行工程担保的具体过程、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索赔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办法的制定,为工程担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初期必须依靠政府强制推行

当地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推行是成都、厦门两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成都、厦门两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针对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的各项措施和办法,有效保证了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虽然是否要求提供工程担保应当是建立在市场主体自愿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的一种市场行为,是市场主体的自发行为,政府的强制措施只是暂时的和过渡性的。但是鉴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在推行工程担保的初期,这种强制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有利于确立机制,培育、引导和保护市场,规范当事人的行为。

(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共同培育担保人市场

在座谈中,我们了解到,成都、厦门两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十分支持,积极性很高。尽管工程担保的手续费等收入不大,但他们认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扩大了自己的业务范围,提供了一个新的、比较优良的经营品种,形成了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了吸储的范围,促进了自身信贷业务量的增长。特别是在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初期,有能力开展相关业务的担保人为数不多,担保公司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因此,一些以往与建设领域接触较多的金融机构,如成都、厦门两市的各家银行就纷纷抢占市场份额,业务量迅猛增长,尤其是两市的建设银行依靠原有优势,承接了绝大部分的担保业务,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成都和厦门两市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地思考,以便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

(一)担保人市场尚未形成,对担保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管

工程担保制度的推行,必须拥有相当数量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担保人市场。目前,由于保监会暂时禁止保险公司开展工程担保业务,专业担保公司还处于发育阶段,数量较少,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还没有开展起来,银行作为单一的承保主体几乎包揽了整个担保人市场。市场竞争不足影响到担保服务水平,如担保手续时间过长,担保手续费偏高,保单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不能适应市场和工程建设的要求。另外,虽然137号文件允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目前还缺乏对担保公司在信用等级、担保能力、专业化水平、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一些担保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力量和风险管理制度,往往采取不规范运作,引起市场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工程担保的作用和声誉。

(二)工程担保形式单一,现金担保比例过重

13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担保类型共有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付款担保4种,基本涵盖了对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各方当事人责任的保证。由于担保市场不成熟、推进工作侧重点不同等原因,这些类型的担保业务尚未全部开展起来,有的即使开展起来,也不够规范。

工程担保的意义在于担保人以其自身的实力和信誉为被保证人作担保,保证被保证人履行义务,被保证人的代价只是购买担保的费用。而在现金保证的方式下,业主或承包商的财务负担会大大加重。以处于萌芽阶段的成都市工程担保市场为例,成都市重点推行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就是不够完善的。成都市对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分别规定了支付保证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后者往往采取现金保证的方式,动用自己的资金向有关部门提供现金保证,而不是从担保机构那里寻求第三方的担保,与真正意义的工程担保还有一定距离。即使能够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企业,也会由于信用记录不全,被收取较高比例的现金保证,同样加大了财务负担。

(三)反担保形式单一,信用担保机制远未建立

目前,政府投资工程有财政资金作后盾,能够以较低比例的保证金,甚至不提交保证金也能取得银行出具的支付保函,比如厦门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只要有发改委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就可取得担保。但是对于其他业主和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担保人的银行一般不接受现金保证以外的其他反担保形式,而且现金保证的比例偏高,给投保人带来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反而降低了投保人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工程担保应该是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础上的一种个性化的制度,以授信额度决定保证金的比例,甚至可以不用任何抵押,就可授予担保。但目前社会上缺乏独立的征信机构,不能对所有投保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提供给担保人。虽然银行对投保人都建立了相应的资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同等级的授信额度,但是这种评估一般只对平时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企业,难以做到对所有投保人一一评估,而对无业务往来的企业,银行要求对方必须提交担保金额50%-100%的保证金。同时,一些银行为避免承担风险,在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时,也要求企业抵押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资产。

(四)业主的强势地位造成与建筑业企业工程担保义务的不平等

通过此次对两地工程担保市场的调研,我们发现建筑市场存在明显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企业不得不从项目投标开始就接受业主各种苛刻的条件。在成都,市属的建筑业企业就有1538家,再加上省属企业和中央驻成都的企业,建筑企业总数已经突破了3000家。数量如此之多的乙方追逐有限的工程项目,势必成为甲方的鱼肉对象。建筑市场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业主主观上漠视工程担保的作用,不愿承担工程款支付保证的责任,所以在工程招标中,对承包商的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设置苛刻条件,比如只接受业主客户银行开出的保函,而不接受担保公司保函,甚至要求投标人必须用现金担保,使工程担保成为变相的承包商垫资;二是许多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是由受益人即建筑业企业代业主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实际上是业主强迫建筑业企业为其承担违约的风险,使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三是对于应该购买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项目,业主通过与中标人私下协商,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建筑企业在中标后,代替业主承担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费用,从而将业主的工程担保费用转嫁给建筑业企业;四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即使业主方能够按照工程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义务,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都会在主观上产生延迟,从而极大的影响了承包方的利益。在市场结构不够健康、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业主施加给建筑业企业的或明或暗的不平等条款,实际上加重了建筑业企业的财务负担,极大削弱了工程担保积极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通过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立法,制定相关的法规,因是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137号文件对工程担保的实施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框架,规定了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等制度。但仅有这部部门规章是不够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政府部门规章若带有强制性的内容,必须有现行法律明确的规定才能执行,而现行的《担保法》对工程担保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各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将工程担保的有关规定写入《建筑法》修正案,将会极大地推动工程担保制度建设。目前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大力宣传推广建设部刚刚印发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xx〕74号文件)。该文件对投标保证、业主支付委托保证、承包商履约保证、总承包商付款保证等重要环节做出了示范,这将成为担保行业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担保服务的重要参考文件,有助于担保人统一工程担保格式,避免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二)积极培育和规范担保人市场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除了继续发挥银行的作用外,还应当积极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以形成有一定竞争的担保人市场。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担保公司,规范其运作,我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工程担保行业准入门槛,根据担保公司自有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力量等,确定允许开展工程担保的业务范围,对担保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准备金和经营业绩等指标作出规定,并对其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信誉状况等作定期评估。鉴于目前的专业担保公司自有资金实力一般不强,应主要为中小型项目提供担保,并要形成竞争机制,不能搞垄断。建议与保监会等部门积极协商,争取保险公司尽快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同时,还应当发展承包商的同业担保,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第三方担保。这样做,既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比较简便易行。但必须严禁两家企业交叉互保,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担保快速发展

建立工程担保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而是为了“不赔偿”。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必须要以现代信用体系为基础,工程担保制度正是通过信用机制的办法规范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强化守信受益,违约受罚的准则,从而实现防范风险的目的。因此,应尽快建立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系统。一是培育和发展独立的征信机构,建立动态的资信数据库,搜集、涵盖市场主体各方的资产负债情况、纳税情况、银行信用状况、履约记录、业绩等各种信息,根据这些数据和担保人的信用规范及评估标准,完成对市场主体各方的信用评分、评级,为担保人的授信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使守信者得到酬偿,信誉高的业主或建筑业企业,担保人愿意为其担保,费率低,甚至免保费。让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必须以极高的代价获取担保,甚至得不到担保,无法在建筑市场中生存。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各地开展试点工作

从此次调研的情况来看,成都、厦门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应认真总结两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和推动全国其他地区的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江苏、山东、河北等省市也在积极筹备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我们要在适当时机,扩大调研范围,加大《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总结137号文件和《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的实施效果,使全国的工程担保工作有序地、规范化地进行。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七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激励广大教师勤奋工作,教育局要求各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字【2015】124号文件《全椒县教职工请假制度》的通知精神,并遵照执行。

全椒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严格执行三级请假制度。凡离开所在乡镇,必须向小组长、受援学校校长和带队老师请假。带队教师及时向队长和原平市教育局支教办上报学生请假情况。

二、支教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2日以内的,由受援校长和带队老师同时批准;2日以上7日以内的,由带队队长和原平市教育局支教办同时批准;7日以上的,必须由家长说明请假理由,如患病,要求出示县级人民医院以上医患证明,由家长亲自到学院支教处请假。

三、请假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发现请假撒谎者,学生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两次及以上者,同时终止其支教活动,送返学校并报请学院取消该学生支教成绩,下学期重新支教。请假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期满且返回者,及时向带队老师和受援学校销假。

四、请假须申明返回时间。逾期不返者,警告一次。警告两次,视同严重警告,第三次直接送回学院,取消支教成绩。

五、带队老师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带队老师对学生缺勤隐瞒不报者,对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并承担学生出事后果;严重者上报学院,终止其带队资格。

六、学生之间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知情不报者,该受援学校其他学生负连带责任,取消其评优资格。

各乡镇办(处、区),市政府各部门:

一、副、助理因公外出(包括出国)开会、参观、考察、学习、访问或因事、因病假等,应由本人在事前向报告,或者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向报告;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因公外出(包括出国)开会、参观、考察、学习、访问或因事、因病假等,应由本人在事前向分管副、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同意后,应将离开市区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返回市区时间等有关事项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二、各乡镇办(处、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正职因公外出(包括出国)开会、参观、考察、学习、访问或因事、因病假等,应由本人在事前向、分管副请假报告,并指定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外出三天以内的,须本人口头向分管副、政府办公室主任报告,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向报告;外出三天以上的,须本人事前向、分管副请假,若、分管副不在家,向常务副请假,并将请假事由、天数、途径地点、外出期间联系电话及返回本市时间等有关事项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各乡镇办(处、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正职参加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须本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和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本人在事前向或分管副请假。经同意后,安排其他合适人员参会,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四、凡因公外出人员、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标准核销差旅费;外出考察不得擅自延长考察时间,不得中途绕道和滞留;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单位的工作联络。返回后,要在两天内向审批的领导报告。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提前请示并经批准同意。凡未履行请假程序外出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依照有关党纪政亿进行严肃处理。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八

中,我一定要发扬优点,改正不足,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纪律。我们知道,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在一个有良好的校风、班风的环境中,必然受到良好学风的熏陶。一个纪律泛散的集体,不可能有良好的学风,学习也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好的环境,好的秩序,必须靠健全严明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来维持。

作为一名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强自律;诚实守法,文明礼貌;遵守公德,爱护公物。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滴水社团奖罚制度

1、各成员严格遵守本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决议。

2、与学校领导和老师进行积极的沟通,完善校滴水公益与学校领导间的交流平台。

3、部长、副部长会议随机召开,及时研讨部门工作,部署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教训,交流工作心得。

4、每次例会都要求签到。

5、成员如果有病假、事假,应事先跟部长、副部长请假,事后找部长或副部长了解相关会议内容。成员要加强的时间观念,杜绝迟到现象。

6、每个月末对于工作最积极努力并有显著成绩的干事,给予表扬,适当加2~3分。工作不负责任者根据情节做出相应的处分。

8、每次活动积极参与予以1~3学分奖励。

9、参与活动组织策划予以3~6学分奖励。

10、活动中表现优良者予以1~2学分奖励。

xxxxx学院

滴水公益社团

20xx.11.1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九

绩效考核是商业银行发展转型的重要工具,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指挥棒,是激励约束机制能够高效持续运行的基础保证。这是爱汇网小编整理的如何实现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1、要制定责任目标,并与责任人签订。

2、逐月予以考核,逐项予以落实,对照目标责任书,得出考核结果,提交工资核算部门,连挂考核,奖罚兑现。

3、责任目标制定要合理,奖罚措施公平公正,尺度把握准确,便与考核兑现。

4、日常督查考核,直接对老板负责即对一把手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干预,避免考核时有失公允。

5、考核结果要公示。

6、考核人员素质水平要高,业务能力要强,敢于碰硬,敢于负责。

管理层考核体系

科莱斯平衡记分卡,包括财务、客户与伙伴、组织与流程、成长能力四个维度。管理层考核,一般一年一次,越高层周期越长。考核维度一般有十几项,围绕平衡记分卡进行的。例如财务维度,管理层都要有,并占考核指标一大部分。但是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侧重维度不一样,如销售部门侧重财务,可能财务占40%,而人力资源部门可能只占30%。最终考核结果以分数体现,将影响的奖金,甚至职位。

员工考核体系

业绩、行为/态度、能力三方面。对员工的考核,分为业绩、行为/态度和能力三部分。其中员工行为态度和能力指标,与业务指标不一样,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例:j企业有21项定性指标,其中行为/态度指标7项,能力指标14项,全公司统一。定性指标的分值等级用“行为定位等级评价法”确定。即通过行为定位等级评价表,定义各种水平具体行为等级及考评标准。0~4分代表“缺乏满足客户的需求的愿望和态度;个人生活的独立性差,思考问题总是从个人利益出发;交谈或办事可能常常表现出不耐烦或急躁,缺少热情”。9~10分代表“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为客户的利益发展提供建议。把发展客户与给予服务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要求自己,并成为一种职业习惯和行为。

管理过程监控

要包括季度绩效回顾,部门目标是否分解下达;季度绩效回顾做了没做;考核后,经理人和员工是否进行了绩效面谈;考核结果是否进行了正态分布;经理半年中期述职。员工每周的计划与总结,在每周一例会前,部门经理通过网络系统都要先检查。

例如:客户服务部a员工,过去半月内有4个客户投诉a服务无礼,同事也觉得工作中和a难于相处。部门经理和a进行“诊断面谈”后,发现a挫折和压力感很大,缺乏时间管理技能,导致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出现混乱。部门安排了一个同事在两周内给予a支持,帮助a进行心理映射训练(以学会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和两次减压的技能训练。一个月后,a的客户投诉率降到零。

一、考核目的'不明确

很多企业考核目的不明确,有时甚至是为了考核而考核,考核方和被考核方都未能充分清楚地了解绩效考核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本身并非管理目的。同时,考核原则混乱,自相矛盾,在考核内容、项目设定以及权重设置等方面表现出无相关性,随意性突出,常常仅仅体现领导意志和个人好恶,且绩效考核体系缺乏严肃性,任意更改,难以保证政策的连续一致性。

二、考核缺乏标准

目前多数企业的绩效考核标准过于模糊,表现为标准欠缺、标准走样、难以准确量化等,因此,极易引致不全面、非客观公正的判断,很难使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感到信服。

三、考核方式单一

在很多企业的考核实践中,往往是上级对下属进行审查式考核。考核者作为员工的直接上司,其和员工的私人友情或冲突、个人的偏见或喜好等非客观因素都将很大程度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考核者的一家之言有时由于相关信息的欠缺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考核意见,甚至会引发上下级关系的紧张。

要想科学全面地评价一位员工,往往需要以多视角来观察和判断,考核者一般应该包括考核者的上级、同事、下属、被考核者本人以及客户等,实施360度的综合考核,从而得出相对客观、全面精确的考核意见。单一的考核人员往往由于考核者缺乏足够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机会了解员工的工作行为,同时考核者本身也可能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去做出细致的评价,往往导致评价结果失真。

四、职工对考核体系缺乏理解

有的企业在制定和实施一套新的绩效体系时,不重视和员工进行及时、细致、有效的沟通,员工对绩效考核体系的管理思想和行为导向不明晰,常常产生各种曲解和敌意,并对所实施的绩效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和客观公平性表现出强烈的质疑,对体系的认识产生心理上和操作上的扭曲。

五、考核过程形式化

很多企业制定和实施了完备的绩效考核工作,但很多员工都认为绩效考核只是一种形式,出现所谓“领导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的消极判断,没有人真正对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客观地分析,没有真正利用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来帮助员工在绩效、行为、能力、责任等多方面得到切实的提高。

六、考核结果无反馈

表现形式一般有二种:一种是考核者不愿将考核结果及其对考核结果的解释反馈给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无从知道考核者对自己哪些方面感到满意,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考核者担心反馈会引起下属的不满,在将来的工作中采取不合作或敌对的工作态度;也有可能是考核结果本身无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托,仅凭领导意见得出结论,担心反馈会引起巨大争议。第二种形式是考核者无意识或无能力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这种情况出现往往是由于考核者本人未能真正了解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的意义与目的,加上缺乏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民主的企业文化,使得考核者没有进行反馈绩效考核结果的能力和勇气。

七、考核资源的浪费

企业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通过对各种资料、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评价,会产生各种中间考核资源和最终考核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本可以充分运用到人事决策、员工的职业发展、培训、薪酬管理以及人事研究等多项工作中去,但目前很多企业对绩效考核信息资源的利用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是根本不用,造成宝贵的绩效信息资源巨大浪费;另一种则是管理人员滥用考核资源,凭借考核结果对员工实施严厉惩罚,绩效考核信息成为威慑员工的工具,而不是利用考核信息资源来激励、引导和帮助员工改进绩效、端正态度、提高能力。

八、错误地利用考核资源

考核者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特别是对被考核者进行主观性评价时,由于考核标准不稳定等因素,很容易出现两种不良倾向:过分宽容和过分严厉。有的考核者奉行“和事佬”原则,使得绩效考核结果彼此大同小异,难以真正识别出员工在业绩、行为和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另一种倾向就是过分追究员工的失误和不足,对员工在能力、行为和态度上的不足过分放大,简单粗暴地训斥、惩罚和威胁绩效考核不佳者,使得员工人人自危。

九、考核方法选择不当

业绩考核方法有很多,如员工比较评价法、行为对照表法、关键事件法、目标管理评价法、行为锚定评价法等等。这些方法各有千秋,有的方法适用于将业绩考核结果用于职工奖金的分配,但可能难以指导被考核者识别能力上的欠缺;而有的方法则适合利用业绩考核结果来指导企业制定培训计划,但却不适合于平衡各方利益相关者。

十、考核者心理、行为上的错误

隐含人格假设。就是考核者在进行绩效考核之前,就对被考核者的人格类型进行了分类(如一位敬业者、一个偷懒的家伙),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就会“戴着墨镜看人”。

3.近因性错误。这类情况的出现是因为人类正常的记忆衰退,人们总是对最近发生的事情和行为记忆犹新,而对远期行为逐渐淡忘,在经过一个较长时间后进行绩效考核时,被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就更多地受到近期表现的影响了。

1、规范公司网店客服组日常销售工作,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使公司对客服组工作进行合理掌控并明确考核依据。

3、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网店客服组

采取月度考核为主的方法,对网店客服组人员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实施时间为2011年6月7日起。

1、服务类

旺旺沟通(咨询转化率、平均响应时间、客户流失率)

订单类(订单总金额、有效订单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单价)

其他类(顾客投诉比重、异常订单比重)

2、管理类

公司报表上交及时性、报表数据真实性、报表整体质量。

1、相关绩效软件实时监控。

2、对客服组进行抽访问。

网店客服组人员绩效考核表见表二,总分为100分。

1、考核分为自评、店长考核两种,两类考核主体所占的权重及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权重考核重点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店长70%"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协作性、服务性"

2、绩效考核指标

1、每月评比综合排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综合排名最后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评比综合排名后两名,仔细分析落后原因,针对落后原因,寻找改进措施,并在月绩效考核通报下发后的一周内,提交整改方案。

3、连续3个月(季度)评比综合排名最后一名,考虑调岗。绩效考核方案主要包含客户服务部各岗位kpi考核标准、客服部kpi绩效考核标准、奥迪客服专员绩效考核模板、客户服务主管绩效标准、客户经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客户管理员绩效考核表、客户服务主管绩效标准、客户经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等等。

工作报告制度内容篇十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1.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2.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3.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3.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及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4.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准备工作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3.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1.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3.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1.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2.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3.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4.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  存货盘点

1.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2.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3.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  奖惩

1.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2.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1.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3.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  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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