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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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23-08-30 07:13:11     小编:QJ墨客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今天在矿上准军事化安全培训,主要以培训为主,军训次之。

我军训几次了,印象最深的是上中专时那次军训,对我印象很深,当时都是17、18岁,教官是泰安炮兵连的,也快退武了,那批教官对我们很严,在烈日炎炎的广场上,站军姿,学动作要领,早上还要跑操,教我们叠被子。记得当时不认真训练的学生,被教官打的挺严重。当兵就是要服从,执行命令,有什么事都要先报告。对每一个动作要领纠正的很仔细,包括立正重心的前移,挺胸,腿崩直等细节,锻炼了我们吃苦的毅力,再热的天也不能动一动。当时我们感觉到当兵很苦,记得他给我们说了一句话:“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也体会到当兵那样的非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日久生情,无论对我们再严厉,生活中一样的可亲,十天训练后,他们要退武了,我们给他们送行,我当时也哭了,也感觉不知以后什么时候再见面,很多人都哭了,那是一种久违了的感动。这次的军训无所谓了,教官不是很严,也许都是一个矿的职工,训练上有点思想限制。

今天矿书记给我们学习了《红色管理》,许多的著名企业家大部分都是军人,管理先从军队说起,这是战争胜败的关键。以前我在柴里矿学过《学习型组织》,那次对我感触很深。对于矿来说,如何让员工有归属感,提高执行力和战斗力,提高安全的意识,这很重要。这次的训练主要学到了本矿的企业文化和安全培训,但让每一个人融入到这个文化中,这是漫长的,困难的,必须增加许多的手段来巩固文化,让每一个员工安全思想意识根深蒂固。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今年5月份,我有幸参加了国家局组织的安全知识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丰富,专家、教授不但介绍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而且还列举了大量安全案例。经过培训,可谓是受益非浅、感触颇深,使我对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各种安全防护科技有了更为详细的了解,对自己的职责有了全新的认识。

作为烟草物流的一位部门负责人,担负做巨额国家财产安全和从业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责任,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更加有良心,更加负责任”的烟草人。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倡导以“三心”思想抓安全,即抓安全要有仁爱之心,要将安全当成对自己最亲、最爱亲人、朋友们的呵护,工作中当想视而不见的时候,想冲动操作的时候,想放松警惕的时候,就想想自己的亲人、朋友,关心自己,关心爱他人;抓安全要有细心,细节决定安全的成败,时刻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安全工作特点,要像对待自己的饮食起居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隐患;抓安全要有一颗恒心,安全工作长治才能久安,不可能一戳而就,需要行动起来,持之以恒,落实好安全责任。

落实是一种意识观念、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意志、也是一种文化。要落实就要立足岗位,履行职责,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我做起,把每一件事做好做实,把每一件事做细做精,不辱使命。所谓落实的意志就是要瞄准目标,坚定信念,增强毅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没有这股坚定的意志力,工作往往会半途而废或功亏一篑。落实要成为一种企业文化,就需要我们全体员工在工作实践中长期坚持落实的观念、责任和意志,并养成一种职业行为习惯。

那如何把履行好我们的安全责任呢?还是落实。

一、抓教育落实是基础

落实取决于意识,没有安全意识,也就没有抓安全的动力,同时也难以掌握必备的安全防护的技能。安全意识就要知道不安全的危害性,知道安全的重要性,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防护技能,而这些就需要不断进行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案例、安全常识、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这就要求单位或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周密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即要坚持培训的知识性、科学性,还有兼顾培训的趣味性、形式的多样性,要让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自觉提高安全素质及技能,同时,培训组织者还要牢记,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坚持经常化、长期化、制度化,要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培训,保证全体员工安全的专注度。

二、抓制度落实是保证

制度措施再好,如果不去贯彻落实,或者贯彻得不坚决、不到位,那么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不会收到应有的效果。从实际情况看,确实有一些人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在意,抓得不够有力,他们往往把规章制度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本子上,许多规章制度在走过场中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必须转变工作作风!要以更实的措施抓好制度落实,要把现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梳理,看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哪些落实还不到位,对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要逐条逐项制定落实计划,采取有效办法,确保落实到位。制度的落实关键在日常工作,要通过“压力传递”效应,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让职工牢记法规,依规行事。

三、抓投入落实是重点

抓责任落实是根本。所谓“责任”,可以表述为“居其位,谋其政”,“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不能一定了之,责任状也不能一签就完,“责任”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而不落实到行动上,就等于没有落实责任。具体到安全,必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量化考核,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一查到底;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抓组织落实是基础。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工作量多、任务重、责任大。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取决于人、物、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而抓好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和工作落实,就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有人抓,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组织机构的完善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组织完善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关键要看组织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效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切忌满足于一般化要求、一般化号召,切忌以文件来贯彻文件,切忌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切忌把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化。

同事们、朋友们,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而短暂的,大家都应该珍惜生命,落实好我们的安全工作,远离事故,让“更加有良心,更加负责人”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烙印在我们每一个二汽人的脑海!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所以有”民以食为天”之说。食品的来源广泛,有些原料可以直接用作事物,有些需要经过加工,从食品产品成型到消费者的餐桌还要经过贮藏,运输等很多环节,因此,食品的性质,品质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经过所谓的基本温饱,营养平衡,心理美学,生物功能活性等几代食品的发展后,消费者又回到了与自己有切身厉害关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上。食品安全问题其实不仅仅引起消费者个人的关注,也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政府等共同关心的大问题,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讲,食品安全与国家的安全紧密相关。

习惯总是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混在一起,没有明确区分两者的差别。如今把食品安全问题单独提出,应该给出一个概念,但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同,将其定义为”生产,加工,贮存,销售和制作过程中,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有益于健康并且适合人的消费而采取的种种必要条件和担保”。1996年,who则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重新进行了定义:”食品安全是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保证;”食品卫生”则是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食用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可见,这两个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的是结果,后者强调的是为了达到结果而进行的过程控制。

食品安全还有”量”和”质”的区分。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事物供应量不足,不能解决民众的温饱问题,这就是食品安全的量的本质,英文用flld security表示;在解决了供应量问题后,由于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的损害,规模上可能较大,会造成公共问题,这就是”质”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英文为food safety。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制度。

(1)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保证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

(2)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产法制管理的需要。

(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适应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的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用主体:一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并且其产品在国内销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且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从20xx年第3季度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又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因此,目前共有上述15类食品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xx年第4季度开始,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茶叶,糕点等13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销售无证产品的经销企业,责令停止销售,将无证产品撤下柜台,并要求销售者从获证企业进货但20xx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加贴食品质量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均允许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对无证产品生产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恢复生产,销售。自20xx年4月1日起,对销售无证产品的经销企业,除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外,还要依法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食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依法予以没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加印(贴)在食品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经2012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港口内进行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以下简称“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监督全国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工作。

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港口建设项目,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其他港口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前,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第八条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安全要求;

(二)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自然条件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影响。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四)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港口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对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逐级上报。转报工作应当在5日内完成。

第十一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安全条件审查过程中要有海事管理机构参加并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

(一)港口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变更建设地址的;

(三)港口建设项目规模进行调整的;

(四)建设项目平面布置、装卸储运货种、工艺、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一)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甲级机构,应当至少拥有1名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港口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港口安全、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以及1名具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油气储运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

(二)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乙级机构,应当至少拥有1名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港口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港口安全、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二级安全评价师,以及1名具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油气储运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二级安全评价师。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

(一)沿海10000吨级以上、内河1000吨级以上的码头,仓储总容量50000立方米以上的仓储设施。

(二)装卸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液化易燃气体的码头、仓储设施。

第十五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备案,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编制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在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中进行审查。

第三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管理

(一)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设备。

(一)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应急设备、设施清单;

(四)安全设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九条 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其中,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者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见附件)。

《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名称与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经营地域、主要设施设备、附证事项、发证日期、许可证有效期和证书编号。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应当载明危险货物作业的具体区域范围、作业方式、允许作业的危险货物品名(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 《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30日以前,向《港口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申请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二)除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十一条 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取得经营资质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上载明的危险货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还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四条 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其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不得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货物。

第二十五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并设置明显标志。

在港区内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二十六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申报信息通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应当向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提供完整准确的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危险性分类、包装、数量、应急措施等资料。作业委托人不得在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对涉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的,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开拆查验,港口经营人应当予以配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查验情况相互通报,避免重复开拆。

第二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人在取得作业批准后72小时内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报告。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不得进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时间、内容和方式固定的港内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可以按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实行定期申报。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港口装卸、储存国家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三十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应当符合有关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第三十一条 在港口内从事危险货物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的,作业前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

第三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

第三十三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责令作业委托人处理。

(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

(二)在普通货物或者集装箱中发现夹带危险货物;

(三)在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相关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的港口作业,应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关船舶停靠。

第三十五条 危险货物应当储存在港区专用的库场、储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周边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港口安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第四十条 重大危险源出现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安全评估、修改档案,并及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第四十一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并保持体系的有效性。

第四章应急管理

第四十三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第四十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应急准备。

第五章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七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资质进行年度核验,发现其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撤消其资质。

(四)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九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规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危险货物港口安全检查装备,建立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具备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第五十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落实各类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一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应由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港口安全技术、港口工程、港口安全管理和港口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专项验收或者其他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工作时,需要吸收专家参加或者听取专家意见的,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三)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第五十四条 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危险货物经营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置明显标志的;

(六)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七)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安全标签的危险货物的。

(二)未依照本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六)未对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

第五十七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管理措施以及管理人员等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港口经营人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的;

(四)港口经营人未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五十九条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未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的,由港口经营人予以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予以制止、查处,情节严重的;

(三)未履行本规定设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29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同时废止。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近几年石化行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危化品管理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家对2002年颁布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中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港区内仓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对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更具体的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着更大的责任和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罐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风险日益增加,各地在近几年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中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也取得了不少新的管理经验。因此,需要通过修订9号令,做好规章与新条例的衔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监管。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安全工作以人为本是我们广东中烟的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生产不仅是对自己、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企业、社会负责。发展决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是的,企业、社会如果没有了安全保障,那还谈什么发展?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揪人心弦,都给亲人朋友留下永远的痛。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法则,没有安全意识的企业,是一个危机四伏的企业。只有"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基业常青!安全,是我们广东中烟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

1、在安全制度上下功夫,要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具体到每个细节。

2、每位员工在上岗前都要学习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3、定期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增加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增强员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去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并将安全责任和工作目标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位岗位员工。

5、加大执行力度。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力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良好工作作风、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识别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危机和风险意识。

6、要想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最重要的是员工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从心里认可安全教育,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只有这样,企业制定的安全制度、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它们的作用。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员工,我深知自己肩上安全责任的重大,我希望通过日后的努力,能为广东中烟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社会自然的复杂期,社会上还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频发、多发。通过学习我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学校安全的重要性,就学校安全的新形势,作为学校领导要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下一步学校安全工作,以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安全教育则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必须牢牢绷紧安全之弦,保证学校的稳定发展。学校的安全工作也正日益受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被提到了各级政府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地经常性地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校舍、消防、卫生、食品、治安或交通等专项或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起到了重要的预防作用,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全面的开展。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特殊性。要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就要掌握学生的特点和认知规律,做有针对性的工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为不同的家庭,有着不同的教育方式,所以也就有不同的被教育对象,使学生在智力、心理发展、道德行为养成、认识和评价事物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个体之间差异也比较大。学校要在严格按要求搞好常规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还应针对学生的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活动,以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学校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特别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要加强人防,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学校要有专职的保安,根据学校的规模,有的应该是有多个保安。这些保安要经过专门的训练,聘用保安所需要的经费,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公共预算。要全面加强校门的保卫、校内的巡逻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的出入等级制度,严格学生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的接送交接的办法。

2、要加强技防,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要在校园的出入口、一些围墙的周界和学校的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和报警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监控设施联网。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的安全监控和保卫。

3、要加强物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门窗进行加固,该提供的一些消防设施要提供、要安装。

4、要加强培训。大力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歹徒的伤害、勒索、绑架的安全教育。教职工要接受安全的培训,提高危急时刻保护学生的能力。

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教育者必须讲求教育时机,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把枯燥的说教变成学生自身的需要。

1、寻求最佳化的教育时机

寻求最佳化的教育时机是有效教育的先决条件。固定形式的说教方式,如班训,安全教育课,过于死板,容易引起学生的乏味,效果有限。所以,倡导安全教育随机化,决不错失任何一个有利的教育时机。如学校当天发生的事,即时发生,立即结合事件进地现场教育,学生有体验,易于产生心理共鸣,形成深刻印象。班上发生的事,身边的事,不要过夜,这都是最好的教育时机,哪怕就是电视、报刊报道的一个新闻,这些都是最好的教育机会,教育者不要轻易放弃。用教训进行教育,这就是有效的时机,运用得当,比任何枯燥的说教都有效果。

2、探索多样化的教育形式

教育形式要多样化,传统形式是教师讲,学生听。为达到最佳效果,教师可以采用专题班会形式,把枯燥讲座变成学生互动参与,让安全的意识在活动中形成。可以结合典型事件,利用多媒体演示进行视频教育。可以分组、分男女、分性格进行教育,对象有针对性,效果更好。可以在室内,也可以在室外现场。如楼梯间的安全教育,可以把学生分布到楼梯间现场进行教育。

3、采用生动化的教育方法

教育方法应多样化,说教式教育最不利于学生接受。学生对直观形象的东西最感兴趣,形成的印象最深刻。

(1)讲授法。讲授安全注意事项,这是常用的方法,全面,系统。

(2)警示法。用学生熟悉的事件进行正面的警示教育,即用身边的教训进行教育,防范于未然。

(3)反思法。即对学生做过的事进行有针对性的反思教育,让学生意识到事故随时在我们的身边,安全处处要留意。

(4)经验法。教师可以用自己的安全事例或假设的经验进行教育,学生常常比较有兴趣听,易于记忆、接受。

(5)交流法。让同学之间自己进行交流,交谈自己的故事,教训,体会,自己教育自己。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会迅速拓展农村教育的时空界限,能够迅速了解国际国内的教育信息,理解和掌握先进的教育思想,能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教师意识到位

学校努力提升教师现代教育意识,经过学习、参观、培训让教师充分感受信息化给教学带来的重大变革,着力提高自身信息素养。

2、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为了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长组长,以及其他任课教师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3、经费投入有保障

本学年来,学校投入了必须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确保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设施到位。学校还保证信息化软件的投入,每年用于教师信息化培训、教育教研等方面的经费逐年递增。

4、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为了使远程教育项目工作常规化,学校依据奉节县教委及白帝教管中心的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如:《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室管理制度》、《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学校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制度》、《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和使用制度》、《学校远程教育多功能电教室管理制度》、《学校远程教育计算机房管理制度》,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上若干节多媒体课。

信息化的建设,需要硬件设备的保障。所以,学校加大对信息化设备的资金投入,确保信息化的进程。班班通安装后,为教师使用计算机、学习操作计算机供给了硬件保证。这一系列措施都为学校更好地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奠定了基础,为远程教育的应用供给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1、开发信息技术课程

(1)学科课程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开齐开好信息技术课,把信息技术课纳入正式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了解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本事,学生基本具备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来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本事。

(2)开设活动课

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信息技术实践活动,如文字修改、电脑绘画等,培养学生兴趣特长。让学生上网获取信息,使学生养成上网搜集资料的习惯,自发上网搜集有关资料,丰富学习资料,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本事。

2、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

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后,学校的资源十分丰富,有教学教育光盘,有卫星数字、视频资源:即空中课堂电视节目、优秀案例、课件制作等;由远教ip接收系统接收的资源。

有了优质的资源,不等于就有了高质量的教学,关键还在于能够把优质资源有效地用于课堂教学中。我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远程教育知识的培训,认识到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必要性、现实性及长远性,在使用中体会远程教育实际意义,逐步到达人人爱远程教育、管远程教育,在教育教育工作中离不开远程教育。

我校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培训机制,以校本培训为主要途径,落实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学校组织多次大规模的培训,培训资料如计算机基础应用、课件制作、internet网、远程教育资源应用等,从而不断提高全员素质。目前,我校所有教师均能运用远教资源辅助教学,大部分教师具有信息的获取、分析、处理、应用本事和编制课件的本事。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1.粉末类货物:转态为粉末的货物都必须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如螺旋藻粉、各种植物提取物。

2.化工类货物:化工品大体可分为危险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在运输当中常见为普通化工品,很多承运人都要求客户提供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证明货物属于普通化工品,不是危险品的鉴定报告。

3.带油性的货物:如汽车零件可能装有燃料或残余燃料的发动机、化油器或油料箱;野营设备或用具可能易燃液体如煤油、汽油。

4.带电池的货物:如电器设备可能含有电池;电动器如割草机、高尔夫车、轮椅等,可能含有电池水等货物。

5.液体、气体及可能含有液体、气体的货物:如某些仪器含有整流管、温度计、气压计、压力计、水银转换器等,因这些货物有可能含汞。

6.带磁性的货物一般是空运做鉴定;根据iata902国际航空运输协议要求,被测物品表面处的任意磁场强度应小于(200nt)才可作普货运输(出具普货鉴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货物均会在空间产生磁场,需进行磁性货物的安全监测,以保证飞行安全。

危险货物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篇九

20__年4月13日至20__年4月19日,我有幸参加了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举办的第五期食品安全师暨师资选拔培训课程。7天7夜紧张而快乐的培训结束了,我长地舒了一口气,我们从各个培训专家的精采讲课中学到了很多对今后从事食品生产很有用的知识,但同时又感觉到自己肩上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食品安全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同大家交流:

1.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它不止存在于中国,在国外也同样存在;不止不发达国家有,发达国家也一样不少。食品安全问题不因经济的发展程度、科技水平、民族、种族等的不同而不同,它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能片面指责其它国家。

2.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造成跨国家跨地区的危害,任何人或任何国家都不太可能在危害发生后独善其身。因为世界村的趋势日趋明显,地区商品的流通越来越全球化。

3.诚信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根基,失去了诚信食品安全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种植收割、食品制造、流通、餐饮等各相关环节从业人员都讲诚信,才能构筑食品安全的坚固堡垒。

4.掌握好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是做好食品安全的关键,不学习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就无法从科学的角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5.食品安全师的工作在食品企业的作用日益明显、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食品安全师不但要解决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更要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的全员培训。

6.食品安全培训师不但要作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更要将食品安全意识灌输给全社会,让每个人都逐渐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应该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成立食品安全问题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从研发部、品管部、采购部和制造部分别选出2名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开会讨论和解决公司内的食品安全问题。

2.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同员工的绩效挂勾。

3.每年选拔2名以上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及考核,使公司持证安全师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__》及《食品安全法》进行深入的学习,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内部或外部培训。

4.重新对我公司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对行风险评估,使之更趋合理、完善,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5.对研发、采购、生产、仓贮及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估计并全程监控,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不但初步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也启发了我对实际工作中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食品行业所有从业人员一起努力共同筑造食品安全的万里城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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