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刑事违法扣押案例心得体会篇一
近日,有幸研读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我对党章党规党纪有了更进一步认识。该书通过六大章节: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等对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要触碰纪律底线。细数一起起案例,哪个不是在贪欲中迷失自我,最后而锒铛入狱,毁了自己的一生。
严抵诱惑,保持初心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说过“权力会奴化一切”。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如果你抵挡不住诱惑,你就将会成为诱惑的奴隶,被诱惑所淹没;如果你勇于抗拒诱惑,并且保持自我,你就能做好自己的事,成就自己的辉煌功业。
曹雪芹抵挡住了官场平步青云的诱惑,司马迁抵挡住了盲目心理的诱惑,西西弗斯禁受住了神仙生活的诱惑,所以曹雪芹写出了不朽之作《红楼梦》,司马迁受了宫刑照样写出了传世巨著《史记》,西西弗斯才能每天乐观的推石头。相反,如果抵挡不住外界的诱惑,就难以保持自我。曾经为科学事业做出贡献的牛顿,本可以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由于晚年没能经受住神学的诱惑,结果放弃它研究了大半辈子的科学,却一头掉进了神学的陷阱,最后白白浪费了几十年的时间而一无所成。
“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为千古文人志士所传诵,只要能够做到非己之物莫取,非正义之利不谋,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崇高理想,坚守高尚情操,诱惑在我们面前定会偃旗息鼓,失去它的威力。
坚持原则,严于律己
对于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是违法违纪这一事实,几乎落马的官员都心知肚明却明知故犯,他们自欺欺人表示自己对亲人受贿一无所知,要么存在侥幸心理,站在悬崖边上,要么就“瞒天过海”,践踏纪律红线,要么沉溺于利欲熏心无法自拔……他们都是聪明人,只是没有了原则和底线,无法严于律己,没有把优秀的才能用到服务人们群众上,反而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权力,搞权权交易、权财交易、权色交易,窃取他人资源,最终自食恶果。不管我们是处于基层岗位还是领导岗位,都应“严以自律”,做到“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底线”,恪守职责,分清大是大非,做个明白人。
修身养性,洁身自律
“事在人为,休言万般都是命;境由心造,退后一步自然宽。”要善于修身养性,始终洁身自好,守身如玉,防止失魂、失心、失身、失足;要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为官。要把纪律记在心中,就是拿住了命运的“平安符”;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到拒绝心中的欲望,守住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作为新时期的干部,我们要加强道德修养,自觉地“律己以廉”,戒除贪心。更要按照“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踏踏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
刑事违法扣押案例心得体会篇二
一、坚定信念,保持本色。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新一届中共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重视,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老虎苍蝇一起打,出台了八项规定及实施办法,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彰显了反腐的强大决心。作为电力行业的一名党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不断地学习神华集团、国神集团以及郭家湾电厂党委、纪委的各项要求,保持清醒的头脑,坚信在厂党委的领导下,反腐败工作会坚持到底,会挽救任何一名心存侥幸的同志。
(三)伸手必捉,无论在何岗位,官有多高,位有多重,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只要违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惩罚。从反面典型的身上,我们看到曾经在身边的一些干部也曾志存高远、踌躇满志,却也没有经受住诱惑和考验,最终身陷囹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腐化堕落的行为并不是一开始就触目惊心,而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我要严以律己,警钟长鸣,躬身自省,常思腐败之训,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把握好两点: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即既要兢兢业业干工作,又要不沾腐败之水。
以上是我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后的一些心得。今后,我一定立足岗位,努力工作,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建设美丽电厂贡献力量。
刑事违法扣押案例心得体会篇三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行,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而这也是许多落马“小官”所曾经面临的境遇。缺乏监督让他们恣意妄为,而每一次对国家财产的“成功”侵吞都助长了一份贪欲和嚣张的气焰,直到坠向堕落的深渊。
“位小权大”是为了社会更好地运行而向基层下放权力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把贪腐的种子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种监督的合力,把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的框架之内,消灭贪腐滋生的土壤。
三、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
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从受贿一台电视机开始慢慢走进了监狱。一句话,一台电视,改变了吴波一生。他完全是自我膨胀,贪欲作怪,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换回了一台1万元的电视机。此后,吴波多次以借款为由,向他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借款”,但是他所谓的借款并没有想着归还。吴波的警示有以下三点。
一、务必“慎初”。不少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最初都是因为小节有亏,吴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与企业主觥筹交错,到欣然接受企业主行贿,最后到主动向企业索取贿赂,吴波的堕落过程有着清晰的轨迹。对腐败行为的一个经典比喻就是轿夫穿新鞋抬轿子,起初遇到水坑是东躲西躲,一旦一脚踩进水坑后就会无所顾忌,最后双脚沾满污泥浊水,不可收拾。
二、务必“畏权”。对权力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吴波对此没有清醒认识,对权力的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因个人琐事对管理对象进行报复。殊不知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恣意弄权必然剑走偏锋,最后引剑自戗。
刑事违法扣押案例心得体会篇四
一.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案例中每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无不发人深思。越过高压线之后的惨痛代价,引人叹息。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则贻误事业发展,一旦追名逐利、恃权轻法,则极易触犯法律,受到应有的制裁。“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因此,我们需以案为鉴,做到知行合一,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有章必循,规范操作。绝不能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要恪守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思想决定行动,合规行动必须提高自身思想意识,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强化合法意识。通过学习案例,明确什么是“底线”,什么是“红线”,对违规违法的事敬而远之。加强学习,提高辩明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以正确的三观引导自己始终保持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严格遵从操作规范,在日常工作中把合规经营理念贯穿到每一项工作中。
三.坚定合规意识,从我做起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员工,必须身正行直,牢记合规合法的宗旨,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类业务知识、合规知识,法律知识,坚决抵制有违于法律法规的事情,认清违规与违法的明确界限,对自身负责,对银行负责,把合规执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新形势下合规管理的需要。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对风险防控重要性的认知,丰富了合规执业的知识,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在日后工作中,努力做到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以案为戒,恪守道德,做遵纪守法的建行人。
刑事违法扣押案例心得体会篇五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腐败的发生不仅在于人的道德滑坡、底线失守,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之手乱伸。肖绍祥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向来是独断专行,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而这也是许多落马“小官”所曾经面临的境遇。缺乏监督让他们恣意妄为,而每一次对国家财产的“成功”侵吞都助长了一份贪欲和嚣张的气焰,直到坠向堕落的深渊。
“位小权大”是为了社会更好地运行而向基层下放权力的必然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把贪腐的种子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有权力就要有监督,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充分运用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一种监督的合力,把权力牢牢束缚在制度的框架之内,消灭贪腐滋生的土壤。
三、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
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从受贿一台电视机开始慢慢走进了监狱。一句话,一台电视,改变了吴波一生。他完全是自我膨胀,贪欲作怪,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换回了一台1万元的电视机。此后,吴波多次以借款为由,向他管辖的企业负责人“借款”,但是他所谓的借款并没有想着归还。吴波的警示有以下三点。
一、务必“慎初”。不少腐败分子走上不归路最初都是因为小节有亏,吴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与企业主觥筹交错,到欣然接受企业主行贿,最后到主动向企业索取贿赂,吴波的堕落过程有着清晰的轨迹。对腐败行为的一个经典比喻就是轿夫穿新鞋抬轿子,起初遇到水坑是东躲西躲,一旦一脚踩进水坑后就会无所顾忌,最后双脚沾满污泥浊水,不可收拾。
二、务必“畏权”。对权力应时刻保有敬畏之心。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公权力所涉范围,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不可为所欲为。吴波对此没有清醒认识,对权力的滥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因个人琐事对管理对象进行报复。殊不知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恣意弄权必然剑走偏锋,最后引剑自戗。
三、必须“安贫”。“甘蔗没有两头甜”,既然选择了当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放弃“发横财”的想法。吴波收受的贿赂很大一部分被其用来进行所谓的“投资”,最后不但没有实现其富贵之梦,反而让其深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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