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第1条
出租方(甲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2条
承租方(乙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3条
3.1 甲方声明和保证,甲方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在约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使用并取得所有的收益,且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3.2 乙方为法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附件一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乙方为自然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在约定租期内,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 租赁场地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位于的租赁场地。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经双方同意的如附件二所确定的租赁场地(本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4.2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政府有关建筑技术的要求与初步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根据要求对租赁场地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影响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场地的用途,且甲方已经提供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些改变与实际的使用面积出入不大,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租赁面积数据,租金按最终租赁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5条
5.1 租赁场地具体交付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5.2 在租赁场地正常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六租赁场地交付确认书,确认租赁场地按照附件三的标准正常移交。
5.3 乙方应在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交接租赁场地后7天内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需承担违约责任。
5.4 装修期自租赁场地交付日起____天。除双方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必须在装修期内装修完毕。
5.4.1 在租赁场地交付日,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管理机构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5.4.2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支付有关装修期费用。
5.4.3 装修与改建
1)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3)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乙方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2. 乙方提交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如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并需由乙方自行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 甲方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乙方,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4. 乙方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甲方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5. 如因乙方施工图纸的原因致使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未及时被甲方或有关主管机关通过而导致装修延迟完工,除非甲方有明显过错,否则甲方不就此对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章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第6条 租赁期限
6.1 租赁期限为年,从开业日起计算。如甲方提前或延期交付租赁场地不超过三个月的,租赁期限和开业日相应提前或顺延。
6.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租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场地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可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乙方展示租赁场地以及对租赁场地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与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7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1 双方同意月租金计算方式为:
租金单价*租赁面积*365天/12个月
月物业管理费计算方式为:
月物业管理费单价*租赁面积
7.1.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
第1至2年,租金单价按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算,从第3年开始,租金单价每 __年环比增长5%。
7.1.3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为:
1) 物业管理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计算。
2) 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部位的保洁、保安、保险、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管理、交通管理、空调等,乙方租赁场地标注图红线范围内的保洁、保安、保险及乙方装修添置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2 费用支付方式
7.2.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均按每___个月支付一次。
2. 乙方应于开业日前10 天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3.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0日至月底之前,将下一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划款方式交给甲方,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即逾期应付款),逾期付款天数在一个月内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逾期付款天数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15条的相应约定执行。甲方选择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直至乙方补缴全部逾期应付款之日止。
7.2.2 其他约定
2.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租赁备案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8条
甲方应负责:
8.1 按以下规定,完成租赁场地的建造工作:
——交付时租赁场地的结构已完成;
——交付时租赁场地达到附件三中规定的条件。
8.2 维修、保养租赁场地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扶梯系统、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
8.3 保持租赁场地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及公共区域处于良好状态。
8.4 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8.5 具体开业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8.6 甲方可依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8.7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
8.8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地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9条
乙方应负责:
9.1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租赁场地内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燃气、电话费、互联网使用费等各项公用事业费用,如果无法直接支付,则应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付。
9.2 乙方应该对在承租期间由于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违约行为、过失或过错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出租租赁场所而发生的费用、损害赔偿、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10.1 除按约定范围经营外,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它用。
10.2 乙方不得将其根据本合同对租赁场地享有的使用权或承租权作为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性质和内容的担保,或者变相转让或授权予任何第三方。
1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场所。
第六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第11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未尽事宜均应经双方同意,另订补充协议为准,并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第12条
1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2.2 在裁决生效之前,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13条
在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后,本合同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八章 其他
第14条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于___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乙方每____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并于每_____个月的_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订立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人: 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下称"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基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1)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格)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房屋价款总计为 币 元。
(2)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约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防御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 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选择履行契约时,甲方应该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功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发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 进行计算。逾期超过 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自乙方应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项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者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可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时,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发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发收人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篇六
承租人:
一、出租人愿意将座落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此房屋现状已作充分了解,自愿租用。
二、承租人保证此房屋仅用于仓库。如需另作它用,须征求出租人书面同意。
三、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约定: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租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用于租赁房屋房租、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的履约保证,如房屋租赁期间履约被扣收,承租人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分两次交纳房屋租金。以半年为期预交房屋租金,即签订合同时交付前半年租金,前半年租期结束之前再提前交纳后半年租金。承租人可将租金打到出租人提供的相应银行帐户上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租人,出租人出具收据,承租人以此作为已支付当期房屋租金的凭据。
3、承租人违约逾期不交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承租人退回所租房屋时,如无违约行为,出租人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租赁的有关费、税约定:
1、房屋租赁期间,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由承租人负责。
2、因房屋租赁行为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人负责交纳。
六、房屋租赁使用责任约定: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妥善使用,保管租赁房屋门窗,不能乱钉钉子损坏墙面等,保持房屋内的清洁,合同届满时,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周,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或门窗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出租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条款及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承租人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否则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和维护。
4、在租赁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的有意或无意安全事故以及违法活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及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或在承租房屋内饲养动物、家禽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九、因其它情况需终止合同的,出租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的退出承租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十一、因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灵川县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话: 电话:
住址: 身份证号码: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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