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一
今年以来,华侨路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标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通过积级探索和不断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注重预防、整合资源、建立联调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做法,以及宣传有力、渠道畅通、机制完善、排查及时、化解有效的“五位一体”人民调解新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街道共组织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各类民间纠纷259起,调处成功259起,为青奥盛会的顺利召开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道工委和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有关的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道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街道不断夯实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各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已覆盖到街道、社区、小区、楼栋中,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道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街道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施工、环保、劳动、低保、租赁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街道司法所平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组织业务培训,分析排查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对疑难纠纷予以及时指导和介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二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领导,并研究制定学习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全面加以落实。
二、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合浦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_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逐步地推进活动的开展,为明年《_人民调解法》的顺利施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
(一)认真组织了我县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水平,做到依法调解、依法办事。
(二)积极组织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员和农村法律助理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推进平安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宣传资料4000余份,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与此同时各乡镇在宣传月内还结合“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开展了二次较在规模的民间纠纷排查调解活动。使《人民调解法》努力营造知法、用法、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效果。
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_人民调解法》这个活动,使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了解掌握法律内容、熟练运用法律条文,不断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据初步统计,在“学习贯彻宣传月”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30车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宣传资料368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xx0余人,出版宣传专栏32期,书写宣传横幅100多幅,张贴宣传标语20xx多张,上法制课80多场次,排查民间纠纷697件,调解成功685件,成功率98%。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三
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专门调解特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是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对于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抓好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我们于近期对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专业调委会建设及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把为人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的人员,或者具有行业(部门)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人员聘请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全市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巳聘人民调解员504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29人;兼职调解员375人。
(三)专业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省、市“两办”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指导的职责。4月,组织召开了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和省“两办”文件,介绍了专业调委会的组建程序,就落实省“两办”文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邀请市综治委的领导到会指导,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提出了要求。208月,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参观学习了安陆市专业调委会建设的经验。编印了《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组建工作指南》发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综治办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行动比较快、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丹江口市等地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用简报的形式编印下发,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多种措施,使专业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不断加强。
(四)专业调委会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具有时间短、成本低、方便快捷的特点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小的时候、化解在初始阶段的优点。在当前经济社会发生深刻转型的大背景下,矛盾纠纷的内容已由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具有突出的行业性专业性特点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就有可能激化和演变,发展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专业调委会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不仅减少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统计,年以来,全市各级专业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3715件,调解成功3639件,调解成功率达。在调解成功的3639件矛盾纠纷中,劳动争议纠纷228件;征地拆迁纠纷198件;环境保护纠纷14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440件;物业管理纠纷220件;医疗纠纷389件。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专业调委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地看到专业调委会在及时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特别是负有组建主体责任的少数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项硬指标,而把它当作是一项软任务,在落实党委政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上,行动不够积极。
二是对专业调委会的组建工作推进不够到位。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市、县(市、区)应当在2011年11月底以前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八个专业调委会组建到位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但截止目前,市级只有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医患纠纷4个专业调委会在市司法局备案。郧县组建了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环境保护4个专业调委会。房县组建了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3个专业调委会。十堰经济开发区一个未建。
三是在专业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没有把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行业主管部门在经费上的支持力度也不够,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
四是在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上不够到位。少数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专业调委会建设重视不够,支持不力,舍不得投入,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间房;有的专业调委会只有一个人;有的甚至只有一个空架子,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均没有到位。致使专业调委会的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三、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抓好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在一个各类矛盾的凸显期,特别是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后,为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而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征地拆迁等行业性的矛盾纠纷更易引起社会关注,更易成为社会焦点,如得不到及时化解,也更容易激化和升级。因此,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抓好专业调委会建设作为落实第一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各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市、县(市、区)各相关单位特别是专业调委会还未组建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尽快组建本行业专业调委会,确保各级专业调委会应建尽建。要协调解决好专业调委会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为专业调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调委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给社会的是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因而必须要有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市、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省、市“两办”文件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将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指导经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切实保障专业调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检查考评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综治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各级综治委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织领导,加强协调督办和检查考核的力度,并将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目标考核之中,为专业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四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20xx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80余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260起。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五
为使培训顺利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委从20xx年1月3日开始就积极协调镇公安分局、镇法庭等相关职能单位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就培训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达成了一致。
一是为加强对这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了以镇主管领导为组长,司法分局局长、镇法庭庭长、公安分局局长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制订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组织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安排。
三是精心编撰《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培训资料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信访条例》等一些人民调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识。
四是精心选配讲授人员。这次培训,我们选配的讲授人员中,既有身处基层人民调解岗位、信访岗位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调解员”司法所长崔长江,又有精通各项法律法规,办案多年的资深法庭庭长王久慧,还有身处基层一线的公安分局局长付长河,他们的讲解从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入手,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融理论知识于实践经验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是培训之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就尽早与镇主要负责人联系,做好培训场所落实和人员组织。六是培训经费保障充足。本次培训镇司法分局共投入2千余元,印发《人民调解法》100册、《农村“五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100册,印发人民调解协议标准文书400份,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达到通过《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使全镇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的,在培训中,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规定,从参加人员、培训课时、内容、纪律上都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搞以会代训。一是达到8课时,邀请镇分管领导参加,实行签到制度,考勤结果计入最终考评之中。二是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规条款与农村典型的矛盾纠纷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从人民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访接待、公调联动联调机制和调解协议的起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等方面进行讲授,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听课兴趣,同时也增强了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三是在理论培训结束时,针对所学内容进行书面考试。通过考试,优秀率达96%,及格率达100%。
,现场参加培训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75名,占全镇人民调解员的99%,参加培训的镇领导2人,包村干部8人,司法分局7人,共计92人。
从各乡镇的培训到会情况看,光华村、新丰村、西太平村、永久村、青年社区等大多数村(社区)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村主任(社区主任)能够亲自到场督促指导,落实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参训率都达到100%。但同时也要看到,个别村(社区)不够重视,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培训不得力,致使参训率较低。总体来看,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讲授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切实起到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的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六
***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xx年7月29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七
近日,贵德县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130余名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几年来贵德0县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在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对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上,贵德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俞宪海同志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医疗、征地拆迁、古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巩固、加强村(居)和乡镇(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司法所为骨干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在指导村(居)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和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作用。要结合贵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和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规范运作民营企业及特殊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高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社会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通过推进人民调解进人民法院(法庭)、进公安机关、进行政执法机关、进信访机关、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形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来抓。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把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并注意吸收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优化队伍结构。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八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篇九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为使培训顺利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我社区从20--年2月15日开始就积极协调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培训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达成了一致。
一、为加强对这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培训工作小组”。
二、认真制订了《培训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对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组织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安排。
三、精心编撰《人民调解员培训教案资料》,培训资料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婚姻法》、《环境保护法》、《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一些人民调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识。
四、精心选配讲授人员。这次培训,我们选配的讲授人员中,既有精通民情民俗、对本地区基本矛盾纠纷深有研究的民语办主任文扎,又有精通各项法律法规,办案多年的资深法院审判庭庭长,还有身处基层领导岗位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调解员”司法所所长,他们的讲解从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入手,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融理论知识于实践经验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培训之前就尽早与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做好培训场所落实和人员组织。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证培训课时,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为达到通过《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使全体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的,在培训中,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规定,从参加人员、培训课时、内容、纪律上都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搞以会代训。一是达到课时,实行签到制度,考勤结果计入最终考评之中。二是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规条款与我社区典型的矛盾纠纷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从人民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访接待和调解协议的起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等方面进行讲授,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听课兴趣,同时也增强了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三是在理论培训结束时,针对所学内容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抽查培训学员发现培训已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三、对这次培训的总体评价
本次培训工作持续至今,现场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11名,占全镇人民调解员的76%。
从我社区的培训到会情况看,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社区书记、主任能够亲自到场督促指导,落实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参训率达到98%。综上所述,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讲授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切实起到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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