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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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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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一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由于去年降雨量比常年偏多,加之实行封山造林后,山上灌木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导致火险因素上升;同时,由于山上路况的改善和景点的增多,游人明显增多,火源概率增加,并且烧火燎堰,上坟烧纸等各种违章用火现象屡禁不止。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化解不利因素,把今春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

我镇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五项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确定的防火责任制,并按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周密布置,科学调度,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将森林防火工作坚定不移地抓好。

1、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用广播、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使群众明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防火常识教育,规范学生林区活动行为,镇政府在重要地段设防火标志,并对警示牌等进一步完善,以充分发挥其宣传和警示作用。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强化火源管理

各森林防火区域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林区生产和生活野外用火。在农历“十一”、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刻,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的祭祀方式,确保烧香烧纸要到护林人员指定地点。护林人员要加大巡察密度,缩短巡察时段,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扑灭,不酿成火灾。

3、加强扑火队伍建设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各单位要安排巡查人员,其中镇级安排2名、办事处1名、村级2名,搞好巡查记录;同时,镇政府组织森林防火专业队、应急扑火队、农口扑火分队、机关青年防火突击队四支队伍,林区所涉及村每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扑火分队,并进一步加强女郎山护林巡视队伍建设,配全装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4、配齐扑火机具及物料

各级扑火队伍要配置必要的扑火器械、工具、通讯工具、车辆及物料。镇级扑火队伍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扫帚200具、喷雾器2个、大水桶2个、铁质小油桶10个、铁质大油桶2个并备足扑火用油,准备好口罩、手电、头盔、毛巾等实战必须品,配指挥车一辆、实战运输车3辆;村级要配置扫帚15具以上、手电五把、实战运输车1辆。

5、狠抓护林防火制度落实,强化依法治火

要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重点区域和山头制度,落实好防火巡查制度、检查制度、护林人员包片责任制、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要及时将各自巡查情况按规定时间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对认真执行防火制度规定、预防和扑救得力、及时报告火情,及时制止纵火行为及检举纵火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奖励;对违犯规定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更新所毁林木,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政府重新调整和充实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由镇长任指挥,由分管镇长任副指挥,由武装部、派出所、女郎山管委会、团委、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相关办事处、教育办、财政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也要按照防火责任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二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三

三台县八洞镇多举措做好秋季森林防火工作。

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条幅和森林防火宣传车的作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推行鸣锣警示,进一步提高村民防火意识;要求辖区各个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生防火宣传员作用,做好父母、长辈、及兄弟姐妹的宣传工作,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效果。

落实责任,全面实施责任追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书,做到责任清、职责明,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巡查队伍,督导护林员、检查站尽职尽责,真正从源头上把好关。

设置哨岗,密切关注防火动向。在秋季重点防火期内,在辖区内17个村各设1个森林防火观察哨岗,并确定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实施扑救;在视野范围之外的主要山头,重点地段设立流动岗加强巡逻,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增加投入,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在各村成立森林防火小分队的基础上,乡政府再组建一支由20人组成的.高效精干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队,由分管领导带队负责,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各村火灾扑救小分队负责本村区域及相邻山头林地所有火灾扑救。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四

白露、国庆长假将至,期间进山扫墓祭祖和郊游等活动将大量增加,全镇将出现点多面广的`野外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切实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突发性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为认真做好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镇政府成立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运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宣传车、设置和刷新宣传牌(墙)、广贴警示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法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规定,增强人们森林防火、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鼓励倡导民众用植树、送花、压纸钱等有益方式祭奠先人,改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的祭祀旧习。

白露期间,重点加强各村山头(含自然村)主要进山入口的监控和检查,劝导祭祀人员不带香烛、纸钱、鞭炮、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火源进山,并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组织工作。镇林业站及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查禁野外违章用火。林业部门要及时查处在林区烧田埂草、燃放鞭炮、烧纸钱、点香烛和随意野炊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落实护林员在岗履职,充分发挥护林员一线巡山护林的作用。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做好各种扑火物资准备补充和机具检修,确保扑火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镇村半专业扑火队要集结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火情,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指挥扑救,严禁组织幼女、老弱病残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灭后,必须认真组织清理余火,并根据火场面积大小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指定专人现场负责,严防死灰复燃。

白露及国庆长假期间,各村及镇林业站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火情。从9月7日一13日、9月30日一10月7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要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林业站报告当日情况,镇林业站要在每日下午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五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

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二是各班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校园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冬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10月26日至12月31日)。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六

清明将至、春耕在即,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3月23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3月30日全国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分析我县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草资源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这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保证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当前,由于气温急剧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农耕生产活动频繁,林草区作业生产人员急增,野外用火量和火险隐患增大,火险等级在迅速提高,我县已经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特险期。但由于多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过大的森林火灾,各级各部门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存在松懈侥幸心理,首先是我们的一些干部群众认为我县缺林少树,植被较差,森林火灾不可能发生,在思想上认识不足,责任感不强;其次是据气象部门数据显示,去冬今春以来,我县降水量仅为5.2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 成,旱情十分严重,特别是进入3月以来,高温大风天气增多,发生森林火灾的几率性极高。第三是清明节来临和春耕生产全面展开,野外作业、上坟祭祀、旅游踏青等野外用火增多,火险等级极度偏高。第四是由于经费缺乏,防火物资储备、道路修建、队伍组建严重落后,很难适应防大灾,扑大火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飞播造林、封山禁牧、围栏封育等项目,全县完成各类治理面积120.56万亩,防火面积大,林下可燃物多,尤其是进山道路毁坏严重,防火形势显的尤为严重。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政领导亲自抓、亲自安排,将各项森林防火工作逐项落到实处。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林草资源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和艰巨的防火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围绕一个“早”字,树立“两个观念”,突破“三个薄弱环节”,强化“四 个重点区域”,落实“五项内容”,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会后,各乡镇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辖区内的林草防火工作,做到人员组织到位、预案制定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森林无火灾,确保林草资源安全。

树立“两个观念”。 一是要牢固树立以防为主的观念,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通过预防避免和减少火灾发生,要做好扑大火、抗大灾的准备,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实施科学指挥、科学扑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一是突破乡镇与国营林场交界处森林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国营林场所处的米薪关、南高崖、张西河等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林缘之处有人管,交界之处有人抓,避免乡村用火向林区蔓延。二是要突破荒坡地段林草防火的薄弱环节,往年的经验表明,南部赵家沟、贾家屯等荒坡广的乡镇最容易发生林草火灾农民的防火意识也比较淡薄。要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荒坡区域的管护力度,特别是与农民承包地交接处要重点监控,防止引发不必要的火灾。三是要突破交通沿线林草防火的薄弱环节,由于交通沿线过往人员多,点火取暖、焚烧杂物时有发生,极易引发林草火灾,且造成的影响大,所属乡镇一定要加强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一要强化国营林场、新平牛角梁等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加强进山巡查,加大宣传力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我县仅有的森林资源安全。二要强化盘山、神头山、汉墓群、古长城沿线等旅游景区的防火工作,全力保护好我县的文化旅游资源。三要强化工程造林区的防火工作,特别是历年实施的张西河大东山、新平大西滩、贾家屯黑石梁、赵家沟于家夭等生态治理区的防火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县造林成果。四要强化通道绿化、农田林网的防火工作,尤其是对大张、天走公路以及东沙河九大方、顾家湾、上吾其、兰玉堡、廿里铺、下营等林网区域的防火工作,及早清理林下可燃物,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提高林网的保存率。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3月30日全国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3月23日全市造林绿化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林草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以林草防火责任制为依据,抓好各级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对国营林场和重点生态治理区要确定专人,划区包片,重点防范,严防死守,坚决避免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林草火灾。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乡镇和县林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林草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宣传车和学校教育等手段,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林草防火知识,努力营造林草防火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和自觉防火意识。同时,要加强对林草区内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林草区活动的人员都能做到在野外林草区及边缘地带禁止随意用火,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三要严管火源管理,依法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清理林区周边杂草等废弃可燃物,建立防火隔离带,消除火险隐患;要增加防火监督员,加强对进入林草区及过往人员的检查,杜绝火种进入;要从严查处野外吸烟和违规用火行为,对确须进入林草区内开展生产作业的人员,特别是开展机械作业的,要规定活动区域,落实监管责任人员;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智障人员和儿童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要通过强化监管来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林草安全。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火反应能力。各乡镇和国营林场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思想认识、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落实“四到位”。国营林场至少要组建一支30—50人左右的专业防火队伍,重点乡镇至少要组织一支50—100人的业余防火队伍,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防火等级,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一旦发生火情,能够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将林草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同时,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火的原则,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要加大巡视督察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要加强林草防火工作的巡视督察力度。一是查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林草防火值班24小时不失控;二是查人员、物资等准备情况,全面落实应急保障措施;三是查无证入山人员和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全面落实火源管理规定;四是查防火隔离带建设和重点地段、重点区域标志设置和设施防护,全面落实林草消防安全措施。

同志们,森林防火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一起林草火灾,为打造绿色天镇、和谐天镇、发展天镇而努力奋斗。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七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八

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全国、省、衡阳市、耒阳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火灾引发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淝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镇成立冬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李川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自然资源所和派出所辅警、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镇冬季及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要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组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村干部包组包山头,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专人分管森林防灭火,配好1-3名防火员,加强防火员的日常管理。各村应从集体经济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森林防灭火经费。

(二)组建巡防火队伍。

1、村成立半专业化扑火骨干队伍。实行村干部"一拖三",即一个村干部保证组织三个扑火人员,每个村的扑火队不少于20人。配好扑火器材,双塘、黄草洲各30个拖把、5把刀;其他6个村各配备20个拖把。巡查人员的配置为1个喇叭、1个哨子(铜锣)、1个拖把,充分发挥一线巡查作用,发现火情,及时"打早、打小、打了"。

2、加强纪律约束。扑火队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护期村组织人员上午10点钟开始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两轮巡查,确保辖区内所有山头和重点地段都有巡查到。周末各村须安排2人以上干部值班,组织防火队员巡查、扑火。

3、发现火情要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火情,村干部半小时之内赶到火情点,组织扑火队员到达起火地点进行扑火;驻村领导和镇分管领导1小时内就位;火情得不到控制,镇主要领导2小时内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报告上级。

(三)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巡逻工作。

1、各村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标语横幅到组,防火政策、法规、通知等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要加强巡查,严控火源。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尤其对易发森林火灾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火源管控。对重点人群(小孩、智障精神病人、老人等)要加强监管,对重点人群(小孩、精神病人、老人等),要进行逐一上门访问,签订监护协议,强化监护责任和监护措施,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切实防范到位。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四)打击各类违法用火行为。

主要打击以下几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1、违法农事用火,高风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土坎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放礼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4、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5、违法野外生活用火。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6、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7、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加强值班值守。

防火特护期,村干部全天候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周末安排人员带队值班备勤,手机联络工具畅通。

镇机关日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由书记镇长召集,周末日由镇主要党政领导轮流带班,确保1/4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支援。高风险天气,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在紧急动员情况下,机关所有男同志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赶往现场扑火,女同志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实行蓝、黄、红牌管理。

从即日起,所有村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年内出现三起火情、火警、热点或发生一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年内发生两起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森林火灾或发生超过4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行政村,年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

(七)实行考核权重管理。

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村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占年度安全生产考核30%分值,防灭火情况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八)加强责任追究。

派出所加大打击各类森林火灾力度,对酿成火灾的个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要移交派出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对防火宣传、巡查、灭火履职不到位的村干部,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镇纪委监委要加强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实行"五个一律"制度。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村主要干部,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灭火总结大全篇九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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