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组内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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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组内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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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组内工作计划篇一

根据《威海市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招考委〔2018〕1号)精神,严格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市直普通高中、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共计划招生3840人,音乐、体育、美术、综合艺术及科技创新特长生计划单列,具体计划和录取比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

 外国语学校100100威海大光华

 国际学校280280注:年市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威海一中招生总计划数不包括国家、省安排的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80人、青海海北班学生40人。年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中,其中:威海一中新校区羽毛球4人、乒乓球2人、女足4人、手球2人、橄榄球3人;威海一中男篮6人、女篮6人、男足8人;威海二中男排4人、女排5人、健美操8人;威海三中排球9人、乒乓球2人;威海四中健美操4人、田径6人。3.威海一中新校区高水平管乐团队成员招生30人,纳入学校艺术生招生计划中。4.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为自主招生,上述计划为中心城区指导性计划,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中。

二、普通生招生

(一)招生区域。

威海一中新校区招生范围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下同),按志愿填报招生。

威海一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经技区城区、崮山镇。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经技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孙家疃街道、羊亭镇、张村镇;高技区;临港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初中学校驻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户主非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考生,可通过填报志愿报考威海一中新校区,若未被录取则根据其挂靠户口所在地确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招生区域。

(二)区域认定。

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薄地址或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招生区域,以2018年3月1日前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材料为准。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薄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选择使用考生所在户口薄地址认定的,户主须为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主为其他人的,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户口簿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选择使用房屋产权证地址认定的,产权所有人须为考生或法定监护人。

无中心城区户口且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中心城区房屋产权证的考生,不能认定为威海一中或威海二中区域,根据毕业学校地址认定为威海三中或威海四中区域。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录取原则。

威海一中新校区普通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批次录取资格线,计划未完成不降分录取。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按同一批次录取。同批次学校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学校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以上且超出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默认调剂到同批次其他学校(威海二中为北校区),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三、特长生招生

(一)基本要求。

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威教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学业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二)区域划分。

威海一中新校区特长生、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均为中心城区;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三)考试录取方式。

1.美术特长生。美术类专业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10日,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6月15日至16日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时,分批次依据志愿情况,按学校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学校专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录取资格线上考生达不到2倍比例的,不做计划调整。具体详见《威海市2018年市直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专业统考工作实施意见》。

2.音乐、体育、综合艺术特长生。音乐类、体育类、综合艺术类专业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各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学校招生计划的,相应缩减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招生简章中自行确定特长生具体报考条件、最低专业合格线、最低文化分数线。已被报考学校确认为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

完善组内工作计划篇二

2012年我县中考招生工作的具体思路为:要在充分考虑我县中考政策的连续性、初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适应性和高中段教育现实要求的基础上,力求在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改过去单纯以考试成绩是唯一录取标准为考试成绩加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录取的形式。

二是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改革,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对全县初中毕业生生源预测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全县初中毕业生总数为412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0%以上,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按照全市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市教育局负责确定全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毕业生数(以初中电子学籍的注册学生数为准)和各县市区上报的普通高中招生意向数平衡后统一下达。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包括统招生、三限生两类,其中三限生数量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以内(含自主招生部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每班56人以内。

县高级职业学校要积极挖掘招生潜力,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可根据办学特点采取提前招生、自主招生、跨区域招生、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建立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常年招生、随到随学”的招生模式,完善并简化招生工作程序。

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初中学校要支持和鼓励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学校,师范学校的招生信息必须在各初中学校公布。

三、报名考试

2012年,我县中考继续按照“一次考试,多项录取”的原则进行,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等学校录取的依据。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志愿。我县不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升学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可实行注册入学。

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县初中毕业生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全县统一在5月10日至16日报名。报名手续由县教研室协助县招生办负责办理。考生准考证号码要按市统一要求编排。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特困生免缴报名费、考试费。凡按我县接受条件接收的县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在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局教育科协助县招生办审查考生资格。考生须在5月16日前向局教育科提供《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特长加分与优惠办法》(见附件4)所规定享受特长加分与优惠政策的原件和在县外就读时的相关成绩。县招生办安排考试时,考场应相对集中,本校教师不能监考本校学生。

四、评价与考试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是中考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5月16日前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报送局教育科审核,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考试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程度。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年级进行,一般安排在初中阶段的相关学科结束后进行,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笔试与口试相结合、书面考查与动手操作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考查方式。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详细内容见《县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方案》(附件2)。

五、招生录取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普通高中探索进行自主招生工作。中学作为我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2012年自主招生计划从学校“三限生”招生计划中调剂,占学校招生总数的5%。要严格按照《市201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3)有关规定,进行自主招生录取。

2012年,我县依然实施中考特长加分政策和优惠政策,要严格按照《市201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特长加分与优惠办法》(见附件4)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2012年中学“三限生”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总数的30%,“三限生”招生录取,应在统一招生部分和自主招生工作完成后,在县教文体局指导下进行,凡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建档。在高中阶段的录取中,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局教育科组织实施,并于8月5日前将录取学生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的录取工作由局教育科组织实施。

六、实施保障

为确保中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县教文体局将及时对2012年我县高中招生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数和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有关政策和工作,要建立公示制度。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地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重视并加强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会、招生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考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充分尊重群众的政策知情权,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组织领导

完善组内工作计划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加强村民民主法制建设,规范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轨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自愿达成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条提倡晚婚,推行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每个村民都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村委会每年定期公布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二条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在“国家指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开展知情选择,对于不主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

计划外怀孕后,应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无环或不按期放环怀孕者,一切费用自理凭医生证明不可放环者除外

第三条转变婚育观念,提倡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敬老爱幼,禁止近亲结婚,调换亲,粗暴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给予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村委会有权作出不享受村民优惠待遇的决定。

第四条每对育龄夫妇都要自觉地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如不签合同,取消享受村对计划生育的一切优惠待遇。

第五条每个未婚青年都要掌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主动参加人口学校的培训学习,做到结婚先登记,严禁未到法定婚龄非法同居、生育,未经婚姻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擅自摆酒席非法同居者,要在全村进行通报批评,并收违约金xxxx元,导致计划外生育都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第六条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的夫妇要求生二胎的必须先同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资料,同时缴纳照顾生育二孩社会抚养费,由村委会上报上级生育部门审批,然后在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其审批结果。

第八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在产后42-90天剖宫产六个月内落实好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孩子的育龄夫妇,产后一个月内一方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自觉接受透环、妇检及避孕节育的全程服务,对适宜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而不采取者,村里将不予办理建房、户口、困难补助等手续,造成计划外怀孕的,采取补救措施的一切费用自负,对采取知情选择的对象,须与镇计生办签订知情选择协议书。如本村查环、查孕率达不到100%,有大月份引产或计划生育等情况,全村三年内停止推行知情选择。

第九条育龄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者而导致计划外怀孕的,采取补救措施的一切费用自负。

第十条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外出前必须到村委会签订外出人员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担保人,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后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计划生育证明,每半年向镇、村反馈环情孕情信息。

第十一条村民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需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房屋不得租用给无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员。私方出租房屋的三天内须向村委会汇报外来人员的一般情况包括计划生育及避育节育措施等,十天内须督促外来人员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逾期不交,屋主将定期向村委会汇报外来户的计划生育情况,并为其担保,向村委会交保证金200元,直至交验计划生育证明为止退还,如外来人员出现计划外怀孕情况应及时向村汇报,如私方出租户有隐瞒,包庇外来人员计划外孕的,将根据《国家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对造成外来人员计划外生育的,列入本村计划外生育统计,停批当年建房和二孩审批;私房出租户除停批建房五年外,五年内不得享受村其他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村民领养子女必须符合《_____收养法》条件,村委会可给予出具并分别到民政、公证等部门办理法定手续,合法的收养人与本村村民同等享受一切待遇,如未经上级部门批准,非法抱养者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还必须向村委会交纳违约金xxxx元。

第十三条党员、团员干部,计生协会会员必须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分别给予党纪、团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条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令写出检讨,并在全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五条凡适宜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而不采取者,村里将不予办理建房、户口等手续,采取知情选择的对象,必须与镇计生办签订协议书。

第十六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大会通过公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所有条款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完善组内工作计划篇四

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治,理顺关系,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是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发展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本质要求。要以民为本,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依法按章办事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的关键。社区两委干部要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基层各项事务;依法建制,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制度效用。

4、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原则。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标准。要坚持维护我村基层稳定与发展,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1、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在社区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各下属委员会,成立创建“民主法治村”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制定规划或实施意见。

2、自治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委员会工作制度。

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4、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5、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委员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委员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委员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实全面,包括社区内重大事务、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居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村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

6、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研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基本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个村民法制学校,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7、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村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法制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完善组内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二,   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第三,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具体工作安排:

第1-2周:1、9月1日报名注册

2、打扫校园环境卫生(1日下午)

3、暑假小结

4、上报中午就餐学生、乘车学生名单,并做好管理工作

5、五项竞赛开始

6、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

7、假日活动开始(第二周)

8、校报、班报刊出(一)

9、爱心捐款活动

第3-4周:1、第七届全国推普周活动

2、上交假日活动材料

3、期初班主任工作会议

4、期初家访

5、听课周(一)

6、家长学校(一)

2、教学常规检查、反馈

3、庆祝第十七个老人节(10.6)

4、校报班报刊出(二)

5、校本培训(二)

第7-8周:1、家长学校(二)

2、听课周(二)

3、校本培训(三)

第9-10周:1、期中教学常规、质量检查

2、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后勤方面情况)

2、各年段家长会

3、参加教学技能大比武

4、讲故事比赛(1-3)

5、期中班主任工作会议

6、家长学校(三)

7、校报班报刊出(三)

8、校本培训(四)

2、听课周(三)

3、校本培训(五)

2、家长学校(四)

3、小型体育竞赛(跳绳比赛)

4、校本培训(六)

2、迎元旦大合唱比赛

3、校报班报刊出(四)

4、校本培训(七)

2、师徒结对工作考核

3、教师英语300句考核

4、爱心

日记

评比

2、期末班主任工作会议

3、期末班主任工作考核

4、文明科室评比

5、学生各类奖项评比

6、各线总结

第23周:1、休业式

2、全镇教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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