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最崇拜的人鲁迅27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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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最崇拜的人鲁迅27篇(汇总)
时间:2023-05-25 20:38:35     小编:文友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一

奶奶已年过花甲,可身子骨还闲不下来,还在一家平价商店打工。每个月拿了两千一百元的工资,还像捧着一千万支票一样将这些钱存入银行里。每个月,她去银行的次数绝对不少于两次,每次去都是为了查询一下利息有没有到账。

记得那是我二年级时,我在床上热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便索性将空调打成了二十三度。但是,在凌晨一点时,我突然被一股热风给惊醒了,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她一手拿着空调控制器,一手拿着一把折扇,对我唠叨着:“孩子,晚上开空调太耗电了,乖,把空调关了,奶奶给你扇扇。这是奶奶从王营带回来的折扇,一扇,它的效果是绝对不亚于空调二十八度的。”说完便一下一下地给我扇了起来,可我就因为凌晨一点到五点没开空调而没睡得着觉,搞得我第二天因在数学课上打哈欠而被脾气火爆的朱晓梅老师大骂了一顿。回到家,我把气全都发在奶奶身上:“都怪您,为什么晚上睡觉不让我开空调,让我被老师骂。”奶奶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只是摇着头叹着气。

奶奶总是想方设法地赚钱省钱,贴补家用。

那是暑假的一天下午,我和奶奶在小区里散步。一路上,奶奶把值钱的各种垃圾,如:纸箱、铁环、螺钉等物品,捡起来,扔到院子里。回到家,我把一大堆废试卷和一把断了的木质宝剑扔进了垃圾桶。奶奶心疼地捡起来,训斥我说:“这木头成色这么好,怎么能扔了呢!这一大堆试卷,至少能卖五块钱,五块呀!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因为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奶奶的看法。

我们学校有两位同学不幸溺水而亡,学校组织我们捐助他们的家庭。奶奶毫不犹豫,捐出了五百元现金。原来,奶奶并不抠门。

哦,奶奶,我爱您!您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

我崇拜的人,离我很近,从出生起,我就认识他,他智商超凡,高达250,身高158厘米,长得嘛,不算太英俊,也不算太丑,他不是别人,正是我林某人。

我的脸虽说长得不太帅,甚至还有点贱贱的样子,但智商绝对保证,不高不低,正好250,我用我的高智商做出了许多高智商的事。

比如说藏东西,这就是个要费脑子的技术活,你要考虑好几个因素,比如说:要藏在哪儿才不会被发现,如果这个地方很容易被发现,要不要做一点小小的伪装等,下面就来看看我藏平板电脑的场面吧!

那天晚上,我玩了一个小时平板电脑之后,快睡觉了,老妈没来问我要,于是我便心生一计,把平板电脑藏起来,可藏在枕头下,床单下都是老招了,妈妈随便一搜都会搜到的,所以不能藏在这些地方。这平板电脑长得方方正正的,真像一本书,对了,书?超高智商的我想到了一条妙计。一滴水如果进入大海,那你就很难找到它,如果把一本书放入一堆书中,一时半会,你也找不到那本书,我就是把“书”放入一堆书里,这样老妈就不会发现了,我太机智了。

我智商高可不止体现在这儿哦!

我欠我朋友3元钱,我说借他几本漫画看看来抵债,他同意了。我借了他三本后,就不借了,他说是看六本抵债,我说三本就够了,他说是六本。我说六本是5元《漫画party》,可我借给你的是《阿衰》、《星太大奇》、《葱头爱问问》的单行本,一本单行顶两合定本,他无语了,这家伙又被我坑了。

见证了我的超高超商,你现在肯定也对我无体投地了吧!不要太佩服我,我只是个传说。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三

我爸爸是一名平凡的中学教师,但是他有一个铁定的原则,最让我崇拜,那就是——只要想做,就一定要做成功。

但是要是他不想干什么,那就不好了。凡是他不想干的一定不成功。就拿戒酒说,这酒始终就没戒过。因为他没想戒。但他也有好的一面。

就拿戒烟来说吧!自从在丹东的锦江亭上,我将一包烟扔下去后。爸爸就自言自语的说:“抽烟也没什么好处,还是戒了吧。”但当爸爸看到别人吸烟时,总有想要一支的冲动,但他及时制止了自己,他想出了更好的解决办法,当别人吸烟时,他转过头不看,而是去吃口香糖。从此,就再没有抽过烟。这一点最让我佩服,因为我就是一个爱半途而废的人。

在工作方面,爸爸一直坚持一件事——写教学反思。就像我写日记一样,天天写。但是爸爸也有不想写的时候,他也有偷懒的时候,他看见别人打球时,他也想去打球;看见别人聊天,他也想聊天。谁不愿意歇着呢?但是他还是控制了自已。心想:“我坚持写,就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帮助学生提高成绩呢!”爸爸终于战胜了自已,用行动证明了原则是不能随意改变的。

相比来说,我就不行了,有一次,我正在做数学题,很难。很不情愿却也没有办法的去做。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就卡壳了。心想:“这没学呀!怎么办那?”正当我心浮气躁时,我想到了爸爸,爸爸能做到的,我为什么就做不到呢,思想转变后,也不感觉那么难了,很快完成了任务。幸尔我有一个“做到底”的爸爸,我才胜利完成任务。有这样一个爸爸,你能不崇拜吗?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爸爸也许很平凡,但我觉得他骨子里的那股韧劲,那种力量却是伟大的!在爸爸的影响下,我一定会茁壮成长。爸爸——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四

有人崇拜国际影星,有人崇拜歌星,有人崇拜伟人,有人崇拜作家……,但我最崇拜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朱老师。

朱老师现在约有50岁的年龄了,他大约在18岁的时候就到我们学习教书了,现在已经有30年的教龄了,教过的学生不计其数。

朱老师的普通话说得可标准了,与电视台里的播音员差不多了。朱老师是普通话省级测试员,经常训练和测试一些参加普通话评级的老师,我们班的学生在他的培养下,普通话水平在全年级名列前茅。他前不久,朱老师还给一个佛教的活动影片配个音,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可见朱老师的普通话说得多标准。

朱老师的书法也很不错,是乐至县硬笔书法协会的会员和资阳市教师书法协会的会员,说明朱老师的字写得可好了。我们班的同学最喜欢看朱老师板书了,那简直就是一种艺术享受。我们在朱老师的指导下,书法水平也在飞速提高。

朱老师上课时的讲解也很精彩,非常生动,同学们都听得津津有味,非常喜欢上语文课,也非常有兴趣学习语文,所以,我们班每次考试语文成绩都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朱老师虽然是一位老教师了,但是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为年轻的老师的同学们做出榜样。他每天早早地就来到了学习,给我们批改作业,指导我们朗读课文,我们班的普通话水平是全年级当中最好的。朱老师还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辅导在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学习,让每一个同学每天都在进步,因此,朱老师常常被评为优秀教师。

朱老师是我最崇拜的人,我要向他多多学习,争取每天都有进步,越来越优秀,长大以后有所作为。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五

我的外婆六十多岁,满头白发,那双眼睛发出的总是慈祥的目光,他身上有许多的品质。

记得又一次,我们的邻居要用架子车,可在这几户人家里只有外婆家里有架子车,邻居来借时,外婆正在全神贯注地拖地,邻居来借架子车,她头都没抬就和气地说:“我们的架子车放那儿都生锈了,拿去用吧!”我当场就感动了,因为在邻居来之前,外婆告诉我:等拖完地就用架子车去田里的。

还有一次,我们吃饭时要盐,可偏偏只有一点盐了,这是王爷爷来借盐。我想:孙子在这儿,不能让孙子没盐吃吧!可人算不如天算,外婆面带笑容和蔼地说:“那你用,我们菜里放盐放得重。”王爷爷谢过外婆,提着只剩一点儿盐的盐袋子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我尝了一口菜,淡淡的,连白开水的味儿都不如!我的眼睛湿润了,外婆不惜让我们少吃点儿盐也要把盐借给王爷爷。这种为人大方的品质太令我感动了。

外婆不仅为人大方而且生活节俭。

我记得外婆有一双棉鞋,我从四岁记着,一直到今年,外婆的那双棉鞋始终没换过。我问妈妈,妈妈说那是外婆四十多岁时买的,一直穿到现在了,那双棉鞋缝了又缝,补了又补,外婆已经六十多岁了,穿的还是十几年前买的棉鞋,太节俭了。不仅如此,妈妈还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树枝把妈妈那件带有补丁的衣服给划破了。妈妈让外婆给她买一件新衣服,可外婆说什么也不给买,还说:“补补还能穿,家里的钱是用来买衣服的吗?”妈妈沉默了一会儿,让外婆把衣服补了补。后来真的穿了两三年。

啊!我的外婆,你的言行使我终身难忘,您的品质更令我获益匪浅,我一定要学习!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六

崇拜,对年少的我们来说,歌星、演员、英雄……都是崇拜的对象,而我,却崇拜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我的外公。

外公个子很高,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写满了智慧,布满皱纹的脸上经常挂着和蔼的笑容,

听妈妈说,外公虽然小学还没毕业(家里很穷,兄弟姐妹多辍学了),但十分好学。他靠自学翻完整本字典。邻里乡亲需要写什么材料,总是找外公,在那时外公可是村里的“秀才”。

现在外公虽然六十几岁了,每天都坚持往本子上抄抄写写我好奇地问外公:“外公,你抄这些干什么呀?”外公乐呵呵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记性不好,把不懂抄下来琢磨琢磨,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嘛。”我恍然大悟。外公还是个赶时尚的人,又一次,外公来请教我怎么讲好普通话,我很感到很疑惑,外公似乎猜出我的心事说:“我老说方言可不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出门人家可听不懂,我的乖孙女,你就教教我吧!”在我的“精心”指导下,外公的普通话越说越好,甚至超过我。

外公不仅好学,而且是个拉二胡的能手。什么《赛马》﹑《二泉映月》等乐曲他都会拉,更了不起的是,外公是自学成才。特别是拉《二泉映月》时,外公那么投入,只见他手指在二胡上不停滑动,从音乐声中,我似乎听出了阿炳的心声,听出了阿炳对命运的控诉,同时也听出了外公对阿炳的同情……

瞧,外公还喜欢唱京剧呢。他一天到晚都在哼什么“红脸的关公,白脸的曹操……”在外公的影响下,我也喜欢上了我国的国粹,还经常和外公在一起谈论京剧呢。

我崇拜外公,是因为他已经六十几岁了,还是那么的热爱学习,那么的执着,我一定要学习外公执着的那个“劲”!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七

经过一夜忐忑等待,“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领军的中国超级杂交稻今日成功通过亩产900公斤世界纪录大考。这位年过八旬的耄耋老者当日向媒体揭秘了令世界侧目的中国“超级种子”。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喜看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

袁老大半辈子都在研究杂交水稻,以提高水稻的产量,让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吃上饱饭。他有一个梦,在梦里,稻苗长得像高梁那样高,稻穂比扫帚还长,稻米像花生米一样大,他就在稻穗下乘凉。50年来,他用一粒粒种子改变了世界,却只留给自己一个小小的愿望——禾下乘凉。

都说“民以食为天”,袁老他不断突破粮食产量,一次次打破自己创造的纪录,八百公斤到九百公斤,再到一千公斤……。袁老的目标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现了这个,又想更大的目标。

当大多数老人都安享晚年时,九十多岁的袁老依然亲自下田察看水稻,水稻让他精神,即使累了,在看到自己研制的水稻技术取得成功,疲惫也早已消失,只剩下满心欢喜。

“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这是唐代人民的写照。而现在,我们再也不用担心会遇到饥荒了,袁老和他研制的杂交水稻,造福了中国,也造福了全世界。

我认为,世界上任何一项奖项都无法概括袁老应获得荣誉,“袁隆平”将会深深烙印在世界人民的心中。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毫无疑问,袁老定是重于泰山的,他的贡献,完全称得上是空前决后的。

袁老,您一路走好,向您致敬!向您学习。你是我们的榜样。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八

小时候,我最崇拜电视里的人。慢慢地,我开始崇拜身边优秀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我最崇拜的人是竟然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相貌平凡,他留着一头黑黑的短发,弯弯浓浓的眉毛,一笑眯成一条缝的单眼皮的小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树脂近视镜,有一张爱逗我哈哈笑的会说话的甜嘴巴,他一笑起来,嘴巴两边漏出了两个小酒窝,白皙的脸蛋上有总是扎我手的胡子,因为爸爸总喜欢用他的胡子来逗我开心。

老爸可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他优秀的表现可多了,一天一夜都说不完。我去爸爸班上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几位叔叔称呼爸爸’’申老师’’,因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爸的书法在比赛中得过奖项,叔叔阿姨们都佩服我爸爸。

除了书法,在家做饭爸爸也是比较拿手的。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特别美味,外香里嫩,再加点可乐,那就成了绝世美味,连厨艺精湛的妈妈都比不过他呢。

爸爸做事是那么的认真仔细,就连捏个泥人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有一天,爸爸坐到我的学习桌旁,认真的看书,在我出去洗苹果的十多分钟时间里,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捏着一个猪八戒。回到房间后,我一看,这个猪八戒胖嘟嘟的,耳朵垂直向下,已经盖住了眼睛。在我欣赏的惊叹不已之时,爸爸却一直摇头,好像一点也不满意这个猪八戒。这时,他又拿出了一些红色的泥和绿色的泥,揉了揉,不一会就做好了一瓣西瓜。然后再用黑色的泥做成西瓜籽粘在西瓜上,把西瓜放在猪八戒的手上,那形状简直让我拍手叫好,赞不绝口。

爸爸孝敬长辈,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都是令我学习的榜样,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九

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09年魔术热魔术师刘谦的粉丝统称为“铅丝”,我是老爸的粉丝,老爸叫李金,那我自然就是“金丝”了。

老爸有着高挺的鼻梁,深不可测的双眼,使人望而生畏。本来的我是个追星狂,现在可却是追爸狂。

那天是星期天,老爸让我一个人在家乖乖的,把作业写完了。可我偏不爱风平浪静的生活,非要没事找些事儿出来。写着写着感到了异常无聊,正在我咬着笔杆子找趣时,同学的电话打来了,我暗自高兴地与那位同学交谈了近小时。“再见。”“再见。”

我挂了电话,准备再玩一会再写作业,可一想老爸快回来了,于是我便看了一下时间,可一看就吓一跳!再过几十分钟老爸就要回来了,我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作业质量差的可想而知。“咚、咚、咚”“女儿,我回来了。”我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今天在家乖不乖啊?”老爸有点反常地问了我一句,一边换鞋子,一边若无其事的问我。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忙说“乖!”

“哼!”老爸翻查了我的作业,好想看出点眉目来了。“说,到底乖不乖?”老爸好像有点怒不可竭的样子,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紧盯着我,,像包青天一般正义,用用眼神审问着我,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浓浓的眉毛更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定。忍不住说了出来

“今天和别人通电话了。”我低着头,不敢在望他。

“多长时间?”老爸的语气仍然很坚定,夸大点的话可以说比林则徐销烟的态度还要不摇。

“几小时吧。”我试探着老爸。

“哈,你又上当了,又被我吓出来了。”老爸一脸顽皮地望着我。

“唉!”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瞧!老爸就是这样的严肃,这样的可爱,世人对他刮目相看,佩服他的“变脸”技术高超,我就因这件事成了“金丝”。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

若说起王守仁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悉,可是他说的知行合一这个词,名声可是大得吓人。阳明心学早已风靡世界,而王守仁(王阳明)则是我最崇拜的人。

心学与朱熹的礼学不同,礼学所张扬的是,“留天理、去人欲”。而心学则想的是“天理即是人欲”而这则来源于王守仁的一个奇遇。

在王守仁专心追求哲学时,一个消息传入了他的耳中。在深山里,有一个修为极高的道士。王守仁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去会见了这个道士,可是这个道士却让他失望了,因为这个道士说的都是一些他习以为常的问题。

这时,王守仁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问到家中常有人在,道士缓缓的睁开眼说:“母亲尚在。”“那你想他吗?”寺庙里随着王守仁这个问题的落下,又陷入了沉默。“怎能不想啊!”一声叹息响起,道士低下了头,在他看来这不是一个道士该说的话。

王守仁说道:这也是他第一次想到,每一个人都会有七情六欲,他将永远屹立于世间,虽然他创造出的'心学跟他的奇遇是密不可分的,可真正成就他的是他的坚持。

这时王守仁已被发配至龙场,他站在窗前,外面下着大雨,破旧的木屋被雨打得“啪啪”直响。他顿时在想:敢于犯上,敢于直言,一直坚持着追求真理,为何上天对我如此的不公?这时一声大笑划破长空,原来真理竟如此简单,去人欲存天理!天理既是人欲,空山流水,万古长空!此一刻,已是永恒。

一个哲学史上一个伟大的哲学诞生了——心学,而这些都来源于王守仁的坚持,永不放弃。那个山洞是阳明洞,那“心学”永远印在了人们的心间,那笑声似乎永远不绝,他的坚持得到了回报。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王守仁。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一

我一向佩服忠诚谦虚有智慧的人!比如刘伯温,比如吴用,当然,羽扇纶巾的诸葛孔明是我最崇拜的人!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在《出师表》中,诸葛亮是这样谈起自己的。他总是自己无德无才,他的成就都是承蒙君主的错爱!这是多么谦虚的品格啊!要知道,能让徐元直鼎力推荐,能让刘备三顾茅庐邀请,能让周瑜感慨“既生瑜,何生亮”,诸葛亮,注定了是个传奇人物。

“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苏东坡对诸葛亮的称赞。我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漫天的火光烧红了大江,连云彩也不忍看下去,用红布遮住了眼睛。曹操的百万雄兵在诸葛亮的计谋下毁于一旦,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一代枭雄曹孟德只有亲兵跟随,一路狼狈逃窜。而这一切都在孔明的预料之内。更不消说,那场本不该有的东风,正是他知天文晓地理的杰作。这样有智慧的人,我们不得不称之为奇才!

想来,那司马一家也是狡诈的很!他们盗取了孔明的木牛流马,却不懂得机关的用法,又把蜀军的卫兵抓去询问,不想,又中了孔明的计策,白白的把粮食拱手送给了蜀军。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就得到了粮食。这样的方法,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我去过武侯祠,这是唯一的君王和臣子共祭祀的祠堂,这足以证明诸葛亮在蜀国人眼中和心中的分量!这就能理解半个成都人——杜甫感慨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种遗憾这种悲痛深深铭刻在蜀国人的心中。

诸葛亮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不愧是忠诚的子民!他不愧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历史评价。我崇拜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二

身穿迷彩服,胸前戴国旗,心系祖国,心系人民。你猜他是谁?对,他是我所崇敬的中国军人。

军训后,我彻底“改头换面”,从拖拖拉拉终于自律。是谁有这么强大的魔力竟然能把一向有坏习惯的我改变成我所真正希望成为的样子?

他是一名伟大的中国军人。军训期间他教会了我们坚持、团结,一人犯错,十人受罚。让我们的班级更加团结。

今年是建国七十周年,他在国庆节为我们的祖国母亲庆生。他不辜负中华儿女的期望,用铿锵有力、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晨阳下的天安门广场上走过。他表情严肃、颜值爆表,从他坚定的眼神中看出他非常的刚强,他用行动证明了“我能保护祖国,他们会挺身而出,不顾生死地救灾救民,为了祖国,他们能宁愿牺牲自己。他们坚定不移地驻守边疆,保护祖国的疆土不受外国人侵略,即使环境再恶劣,也决不动摇他们保护祖国的决心。我相信,在他们的驻守下,外国人想侵略?门儿都没有。

谁知道中国军人背后的酸甜苦辣?他们服从命令,上级的一个词语就能把你弄得疲倦不堪,像丢了魂似的。但是,中国军人对他来说似乎都不算什么。在泥潭里做俯卧撑、格斗,可能你想想都可怕,但是对于中国军人还挺喜欢,因为他们知道,这样才能自己的个人本领提升。当你在快乐的玩游戏时,中国军人或许还背着车轮胎折返跑。当你还在呼呼大睡时,中国军人已把五星红旗迎着朝阳伴随昂扬的国歌升起。

中国军人血液里流淌着坚强、自律,服从天职,时刻等待祖国与人民的召唤。我崇敬他。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三

在我由小长大的成长过程中,有个人一直在默默支持我,教导我,他就是我那慈祥和蔼的爷爷,也是我最为崇拜的人。

我的爷爷是个勤俭节约的人。从他的穿着打扮就能看出来——一双朴素的蓝布鞋,一件颜色陈旧的中山服,还有一条灰暗的长裤。虽然他手中握着工资,但从不乱花一分钱。他常常会感慨:“在我们那时候啊,天天连饭都吃不饱,更别提现在吃的那些大鱼大肉了……”因为家中有了爷爷,一年来能省下许多钱呢!

我的爷爷是个有学问的人。虽然他生在知识匮乏的家庭中,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他总是一边在田中割草,一边读着用所剩无几的金钱买的薄薄的书。也许是上天看到了爷爷的努力,让他在十多年后成为了一名化学老师。就算是爷爷进入了学校,每月都领到了工资,他对书本还是抱有莫大的热爱。

我的爷爷是个厨艺很好的人。别看他平时拿着教杆,戴着眼镜,但到了厨房,却总能令人目瞪口呆。奶奶经常笑着说自己享福了,能嫁给一个厨艺如此之精的丈夫。因为爷爷的培养,我的爸爸、伯父都成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

爷爷虽然和蔼可亲,但有时候也特别严厉。听爸爸说,在他小的时候,只要一调皮,不乖乖在家里学习,就会被爷爷拿杆子亲切地“教育”一顿,吓得他哇哇大哭。而杆子对于我,却是不大常用的,在我小时候顶顶顽皮时,爷爷最多也只拿尺子轻轻拍一下手掌。因此,小时候我总喜欢跟在爷爷的后面。

虽然爷爷还能陪我许多年,但爷爷头发花白,已经老了。我要在剩下的时间内,多陪陪爷爷奶奶,多孝敬父母长辈。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四

要说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开国总理——周恩来。

周总理十分节俭,他一生只有两双皮鞋和一双凉鞋。他的鞋底破了,就换一个鞋底接着穿。周总理的袜子被补了许多次。他住的地方是西花厅。有一次,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西花厅变了,原来是别人把西花厅翻新了一遍,周总理见后,便对他们说:“你们把西花厅变回来,不然我不进去。”

周总理对亲戚和亲人也十分严格。他的亲人和亲戚在公共场合见到他后不能打招呼,能躲就躲。在他的弟弟找工作时,他对人说:“待遇能少则少,工资能低则低。”

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周总理知道后就会伸出援助之手。周总理的一个弟弟家里人口很多,工资又少,他就把自己工资的一半给了他的弟弟。那时候他的工资只有四百零八元。

周总理工作特别认真,他经常连续工作二三十个小时。有一次,他的秘书给他送来了一条热毛巾,过了一会儿秘书进来看的时候,周总理还没有擦,毛巾已经凉了。他的秘书只好帮他换了一条毛巾。

周总理逝世后,十里长街上站满了前来送行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个个都痛哭流涕。车子回来后,那些人还没有走。

之后,有人采访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得老年痴呆症的管易文谁都不记得了。可别人把周恩来的照片给他看后,他竟然奇迹般的大喊了起来:“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音容宛在,永别难忘!”

在韩素音的《周恩来和他的世纪》一书中写到:“他没有留下遗产,没有坟,他的骨灰撒向生他养他的山河大川。但他拥有怀念他的人民,整个中国大地就是他的墓碑。人们的颂词就是他最好的墓志铭。”

周总理可真伟大,他对自己很节俭,对别人却很大方。周总理,我永远崇拜你!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五

有人崇拜博学多才的爱因斯坦,有人崇拜好学的司马光,有人崇拜为国赴死的赵一曼,有人崇拜发现万有引力的牛顿……

而我最崇拜的人是钱学森。钱学森是中国航天之父、导弹之父、火箭之王、自动化控制之父。而且钱学森很小就有自己的作息表:清晨准时起床,锻炼身体;午饭后,母亲教儿子背诵唐诗;休息时,钱学森会看一些儿童读物;下午,或者画画,或者写毛笔字。每天如此,从不间断。钱学森悟性极高,记忆尤其出众,他三岁时就会背诵百首唐诗,以及一些启蒙的读物,自小被人称为:“小神童”。

上小学时,学校的男孩都爱玩用硬纸片折成的小飞镖,好的飞镖,掷岀去像燕子一样,又稳又远,学校里没有人能赶得上钱学森。后来,钱学森说了为什么飞镖飞不高,飞不远,飞不久的原因。听后,钱学森的老师心里非常震撼。因为小小的飞镖里蕴含着空气动力学的基本原理,钱学森没有老师教他,他竟然自己悟出来了!

还有一次,钱学森在美国留学时,一名教授出了很多难题,使得许多学生不及格,大家一致认为教授是故意让他们难堪,想去闹事。他们惊讶地发现,教授早把钱学森的卷子贴在了门上。他们发现,卷子上干净、整洁、清爽、没有一处修改,看上去是毫不费力,一口气完成的。教授在卷子上给了一个大大的a后面还有三个加号,想要闹事的学生,灰溜溜的走了。

钱学森,是一个好学的人,他的一辈子,只做了两件事,一是读书,二是为国奉献。他由美国回到国内时,美国人不让他走,因为他一个人能抵得上三五个师,还给了他很高的官位,但钱学森礼貌地回绝了,他毅然决然回到祖国,为国效力。

这就是我佩服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六

在我们班中,有三十九名学生,然而我崇拜的人只有一个——于东楷。

说起别的,于东楷确实不怎么的(di学生专用语),但在作文方面,我可一定要跟大家介绍一下于东楷,我们班的首席小作家。

当“律师”可要有证据呀,下面来听听我搜集到的于东楷成为首席小作家的“证据”吧!

有一次,杨老师让我们进行语文书上的续写故事——欢欢出走,我打开文档,一时脑子空白,不知些什么好。听着满屋子的“嗒嗒嗒”敲键盘声,我突然有了一点灵感,但是经过考虑,这个思路还是不太好。我不经意的回头一望,哇,于东楷已经写了大半章了,我才草草的写了几行,我自叹不如:“于东楷不愧是我们班的写作高手、小作家,能把一件区区小事,写的栩栩如生!”快要下课了,我抓住最后的十几分钟,终于完成了这篇习作,再看看于东楷,他皱着眉头,正在检查自己“大作”中的“垃圾”呢!

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一整天让我们体验残疾人或病人等等生活,回家写日志,于东楷在学校里体验的很用心,在家里就写得very good,我就让大家观看一下于东楷的“大作”片段:在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这漫长的道路,有时候是弯曲的,有时候是笔直的,我们身强体壮,是一个个活泼的少年,可是,大家想过没有,如果你是一名残疾人或者是一名神经病患者,你的人生将会怎样?

看看看,写的多么“多姿多彩”呀!于东楷的其他文章也写的龙飞凤舞,笔墨生辉。在一年级到三年级的时候,于东楷的作文水平一直不如我,可现在,以于东楷的水平,虽然在我看来,还欠缺那么一点点(一丁点点),但我甘拜下风。

大家认识他了吗,我们班当之无愧的小作家——于东楷。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七

我崇拜的人不是影视明星,也不是歌星,而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我们学校的书法家李琼老师。虽然读音发“琼”,可李老师一点儿也不“琼”,我和田芮宁还特意编了一首小曲子:“可惜不是你,你‘琼’我不‘琼’”。

李老师的头型是个南瓜头,身高不矮也不高,中等身材。她的眼睛又大又亮,看起来炯炯有神,这就是她。因为她是位书法家,写的书法极其好看。俗话说得好,字如其人,所以李老师长得非常的漂亮,精气神十足。

我之所以崇拜李老师,是因为她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我也想像她那样把字写得那么漂亮。所以,我也正在不断的努力,向她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去书法教室练习书法时,碰巧看到了李老师的一幅书法作品,字数有1046个,那字体的结构,精细程度以及长短的变化……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简直叹为观止!站在那里十几分钟,都还看得津津有味。我听李老师说起这副作品,还是她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创作的。

因为这是李老师要代表教师群体送给学校的作品,所以李老师从晚上九点一直写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八点钟,李老师在写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困,反而更加地有精神,那种心情,别提有多么的兴奋了。

我非常的惊讶,这么长的时间居然都不困,正因为李老师写了这么久,才让我们看到了这么好的一幅作品。有付出,就有收获,牺牲睡觉的时间完成一幅作品,真的非常值得敬佩。

我崇拜李老师对职业的热爱,对梦想的坚持。

是啊!“有付出,才有收获。”听了李老师的一番话,使我明白了,做事的坚持,也是对梦想的坚持。同时,也是一种态度,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李琼老师,我崇拜她的不仅仅是写得一手好字,还有她做事的认真、坚持的态度。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八

我觉得我的姑姑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姑姑让我崇拜的地方可多着呢!

姑姑个子十分高,看别人都是从头顶上看,而爸爸很矮很矮,必须仰着头才能看到姑姑的脸。姑姑和爸爸的身高一比较,啧啧啧,那可不得了,一个如巨人般高大,一个如侏儒般矮小,身高差异真如天壤之别。

姑姑有一把金嗓子,一唱起来,百灵鸟都要给比下去了。我、姐姐和老爸都是好嗓子,但和姑姑那赛过凤凰、赛过百灵的天籁之音一比,我们唱得还不如乌鸦、蛤蟆好听哩!有一段时间,《掀起你的盖头来》在大人之间特别流行,这也使姑姑的嗓子打开了门,歌声再掀狂澜。姑姑的歌声怕是歌手本人听了也会自愧不如。

姑姑跳舞也不是一般的好。她是木兰协会会长,自然打得一手好木兰拳,使得一手好木兰扇。她还是一个教练,教了白石镇无数的妇女跳舞。姑姑虽然个子高,但她的柔韧性、协调性比起一般妇女来丝毫不差,非但不差,甚至还要略高一筹呢!真所谓“引领跳舞新潮流”啊!

姑姑还是个大厨中的极品。每次过年,都是大伯和姑姑联手做出美味佳肴。如果将食材看成一个个敌人,那个姑姑就是主将,左手持锅,右手执铲,身着围裙,杀得敌人片甲不留。而那香喷喷的食物,则是战利品。

姑姑还很善解人意。有一次,我住在她家。吃午餐时,我由于不想吃,所以大发雷霆,到处乱扔东西,一直用自己的手来发泄自己的怒火。姑姑尚未批评我,她看出我不想吃饭,所以在我发泄时做了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面条。那时候,我吃着面条,心里感到无比温暖。

我的姑姑还有很多优点,说也说不尽,我崇拜我的全能姑姑,我为我有这样的姑姑而自豪。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十九

我最崇拜爱冒险的人,比尔·盖茨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一个富裕的家庭里。父亲是以为律师,母亲是一位医生。如果比尔·盖茨继承了父业,作一名律师,他的生活也会同样富足,可比尔·盖茨并没有选择这条毫不危险的路。比尔·盖茨作为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在电脑软件业创造了微软第一帝国,成为了美国这一时代的象征。

我崇拜比尔·盖茨不仅是因为他酷爱冒险,而且也以为他十分节约开支。

曾经有人在飞机经济舱碰到了比尔·盖茨。他问道:“比尔·盖茨先生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不坐这趟飞机的头等舱,而是坐环境最一般的经济舱呢!”比尔·盖茨反问道:“难道头等舱比经济舱飞得快些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回答,比尔·盖茨觉得:竟然头等舱不会比经济舱更快到达目的地,那为什么要做头等舱呢?平时,我们只要一有钱了就去把它拿去奢侈的花掉,其实用在有用的地方,这钱会更有价值的。

有时,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是一样的结果,可人生就是一种冒险,选择未来,虽然有风险,但完成了人生的目标——冒险。

人的灵魂有着一个不可动摇得梦想——冒险,当你完成了冒险任务,你会觉得多么自在。比尔·盖茨完成了他的梦想,现在多么自由,多么快活。冒险,虽然有风险,但能让你享受到“路边的风光”。如果失败了,你就该“转弯了”;如果成功了,你会享受到更多的快乐。

节约开支的好处有许多:能让你更加富有、让你更加简朴,当经济危机时,不怕破产……比尔·盖茨是我的偶像,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冒险,让我更加简朴,更加有一段快乐的时光。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一

静静地望着马路上的街道,干净整洁,人来人往的车辆似乎是那样的空虚。此刻,心中却留有一道绚丽的风景,大叔,橙色的阳光是属于您的。

每天等公交车时,几乎都会看见他,手中拿着笤埽,在车站旁扫着,太阳的余晖照射出了他脸颊上那晶莹的汗珠,浸透了他的衬衫,我不由得像所有人一样从他身边躲过去。他浑身的汗气如同他旁边的那辆三轮垃圾车一样让我感到厌恶。或与是因为上学心急,当我跑上公交车时,才发现月票没有带,再回去拿已经来不及了。一瞬间-焦急的汗珠不时的顺着着脸颊“啪咑”“啪咑”的落下。似乎淹没了车厢里的嘈杂,身上一无分文的我向司机解释着,车里的乘客似乎都用目光射向我,却没有一个人来帮我,我有点不知所措。

这时,他似乎看到了我的困境,从马夹蹭了蹭他那满是污渍的大手,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皱皱巴巴的一元纸币。从门外示意递给我:“弄,上学要紧,给”尚未等我回应,他便身离开了,一如既往的拿起手中的笤埽在街面上扫着太阳的一丝光芒照射在了他那买是灰尘的马夹上,泛着点点橙光,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鲜明、汽车发动了,那一束橙色的光芒渐渐的在我的眼中淡去……

第二天,我将手中的一元纸币递给他,他一边放下笤埽、一边开心的挤出一道道幽深的皱纹“哈!不用还了,当年俺进城的时候,不知道坐公交还要投钱,还以为是免费的哩!呵呵!也是一位好心人给俺投了一块钱,俺谢谢你们城里人还来不及哩!你看车来了,快上学去吧”

此时此刻,这位清洁工那颗朴实善良的心强烈的触动着我,像天边的的阳光,散发着永恒的光芒。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苍茫的心,家家户户的晨曦在那室内中闪耀,而那份真诚,也在渐渐升华……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三

我的妈妈是名公务员。瘦瘦的,和我差不多高。长长的头发,水灵灵的眼睛和小巧的嘴。长得格外美丽,也特别年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的姐姐呢。

直到今年三月,我才从姐姐的口中得知——妈妈得直肠病已经一年多了。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不禁落下了眼泪。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不仅一次地让妈妈给我买这买那,还很顽皮,经常惹妈妈生气。

从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应该做出改变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要帮妈妈做,尽可能多地照顾和关心妈妈。而妈妈也非常为我着想,有时甚至不顾自己,送我上学,接我放学。我真的很崇敬她。

从第一次月考的时候,妈妈就去成都看病了,而爸爸也在外地工作,不经常回来,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家。直到前一天晚上,妈妈才坐飞机回来。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中,妈妈虽然做了很多检查以及一次手术,但她却不忘每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我也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过,没有妈妈在家的日子非常孤单。昨天刚一进门,就看见妈妈虚弱地躺在沙发上,爸爸也在。我哭了,那天是我生日,我本以为妈妈不会赶回来为我庆祝生日,没想到她却……

看见妈妈瘦得只剩皮包骨了,手臂也细得出奇,头发也少了许多,还问我这几天学习怎么样,我说很好。妈妈每天都需要换药、换纱布,还不能正常饮食。妈妈还微笑着对我说:“你乖乖的,好好上课,不用担心妈。过几个星期等妈恢复了,就带你去吃好吃的,你不是特别想去吃肯德基嘛,我带你去。”

妈妈这次是专门回来为我庆生的,过几天还要回成都拆支架、复查。她面对如此可怕的病魔,却没有屈服于它,仍然坚持着。

我知道,妈是爱我的,我也爱她,我非常崇敬她。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当然我也不例外,它是我最喜爱的课外阅读之一。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也是我最最最最最崇拜的人。

海伦凯勒真厉害,世上竟有她这样的人: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在无声,无光,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连想都不敢想象的困难,成功地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她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不停地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海伦把自己毕生的精力致力于慈善事业,寻找一切机会进行捐款,利用一切机会到各地演讲,用亲身经历鼓舞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不仅这样,她还完成了一本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哪!

海伦凯勒是我崇拜的人,对比海伦,想想自己,自己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很难体会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子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许许多多的正常人完全没有认识到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的宝贵,许多东西往往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海伦在书中告诉我们:珍惜现在的一切,热爱美好的时光,用“心”去体验生活!我觉得她说得完全对,我们没有理由去放弃生活,更没有理由去对生活不负责,因为,世界选择了我,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我们应该像海伦一样,珍惜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中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不退缩,勇往直前!

海伦凯勒的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时刻鼓励着我,让我奋勇向前。

海伦凯勒是我崇拜的人,更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五

大街上总有他们忙忙碌碌的身影,他们身穿一件橘红色的上衣,仿佛是天空中辉煌的太阳;皎洁的月亮;闪烁的繁星。他们的微笑总像向日葵般温暖,又像伸手不见五指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久久在心中照耀。

他们就是勤劳似小蜜蜂的城市环卫工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每天早晨,他们永远是早在醒来得那一个,拿上大扫帚,背上大布袋,一天的工作就开始了。“唰唰,唰唰”,无论是早晨、中午、夜晚,无论是烈日炎炎、北风呼啸,还是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他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丝丝缕缕清风微微拂过环卫工人的面颊,十分凉爽惬意。小花小草也随着“唰唰,唰唰”的节拍晃动着,小鸟唱着优美的歌谣从环卫工人头顶越过。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火辣辣的太阳在头顶,环卫工人在“大火球”下暴晒着,仿佛是整个人都要随着太阳燃烧起来。“唰唰。唰唰”,环卫工人提着无力的双脚,抬着大扫帚,仍在炎炎烈日下工作。

遍地金黄的落叶额,犹如一条金黄的地毯,秋风一吹,又似金黄的飞舞的蝴蝶。“唰唰,唰唰”的声音伴着大雁迁徙,它们的翅膀从环卫工人头顶掠过,留下一片美丽的羽毛。

天黑了,北风呼啸而来,狠狠的甩过脸庞,环卫工人用冻得红肿的双手“唰唰,唰唰”的扫着,一轮金黄的明月静静的看着环卫工人,也许陪着环卫工人的也只有那静静躺在天边的明月了吧。

环卫工人就是城市的小精灵,唱着欢乐的歌,无畏的奔向那些肮脏、丑陋的地方……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六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平平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七

在这美丽的地球上,我有我最亲的人,也有我讨厌的人,还有我最崇拜的人。今天我就个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一米七零的个子。不高也不低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我最喜欢爸爸的笑容,因为爸爸一笑特别和蔼可亲。而并不是因为爸爸的笑容,我就崇拜爸爸,而是因问一件太平常不过的事情。

暑假的一天,我刚好爸爸不给我布置的10页题做完,爸爸便和我说:”要不,我们天去游泳吧?“我一听,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地说:”耶!同意!“在晚上时,我兴奋得睡都睡不着,连做梦都梦到我们去游泳了。

第二天,我和爸爸妈妈,还有王叔叔一家如愿以偿的来到游泳馆游泳,我们换好游泳衣后,便下了水。哇!好舒服呀!谁知,爸爸的一句话打破了我的舒服劲儿 ——”我来教你游泳吧!“就这样我的一段艰难的历程开始了。

“你看,手要这样扒,不能那样。腿呢,自然要这样了。”我被爸爸话中的“这样”“那样”给搞的迷迷糊糊的。我气疾败坏的说:“不学了,这么难。爸爸,你让我自己玩一会儿呗。“爸爸接着就说:“做什么是不能做到一半就放弃,只要你努力,什么困难都会被你克服的。有句俗语叫:“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知道吗?“唉——是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一定要做一个有心人!

现在你们知道我崇拜我爸爸的那一点吗?哎,对了,就是这一点——坚持不懈!

我最崇拜的人鲁迅篇二十八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或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人是迈克尔?乔丹。

我崇拜他的原因是因为他有“空中飞人”的称号,他那矫健的身手,高超的球技,帅气的投篮,让观众们赞不绝口。虽然他早已经退役了,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铭记在我的心中。

他从小就喜欢看篮球竞赛,他的父亲因势利导,教他学打篮球。但他在高中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1。高中的时候,他的人水平很好,想凭自己的水平进校打主力。他和朋友一起报了名,可他的朋友榜上有名,自己却名落孙山。他又去找教练,教练对他说:“你个子不高,反应又不快,打篮球没什么前途。”他失望极了。但他不气馁依然苦练技术,终于走进了校篮球队的大门。

进入nba后,他就有了“篮坛飞人”之称。他在比赛中的扣篮是有创新的入球,跳投、背后传球、防守、穿插等各方面技术都非常全面,而且也已经运用自如。

他的篮球生涯中获得过许多荣誉,1985年获nba年度最佳新人奖,6次当选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5次当选nba最有价值球员,3次当选nba全明星最有价值球员。6次带领球队获nba总冠军,2次夺得奥运会冠军。

我觉得乔丹有那么多的辉煌成就,都离不开他的执着和苦练,更离不开他的父亲对他的支持与教导。他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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