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看一下武松 我看武松打虎汇总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5-24 22:44:38
2023年我看一下武松 我看武松打虎汇总
时间:2023-05-24 22:44:38     小编:cyyllee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看一下武松 我看武松打虎篇一

正是因为他这种性格,让讲述他被逼上梁山的那十回成了水浒中最有名的章节。其中“武松打虎”、“武松杀嫂”、“斗杀西门庆”、“武松打店” “武松大闹飞云浦”、“醉打蒋门神”……等都是众所周知的篇章,都是突出刻画英雄形象的精彩章节。武松的形象正如文章开头所说:“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理的人,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便死也不怕。”充分寄托着正义战胜邪恶的人民理想。比起其他的水浒英雄,武松的力、勇、智,都表现出了更高的层次,这也就表现在更为复杂的封建社会关系。

先说武松的力。他在景阳岗,独自一人徒手打死一头老虎:“武松两只手就是把大虫顶花皮疙瘩揪住,一按按将下来。那大虫既要挣扎,被武松力气纳顶,那里肯放半点松宽……那武松使尽平生神威,把大虫打做一堆,挣扎不得。”用拳头就把一头老虎打得七窍流血,可见武松力气之大。

再说说武松的勇。他不惧怕老虎,店家百般劝阻也无济于事,他一人便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上了景阳冈。他也不惧怕权势,“大官人”西门庆平日里谁都不敢惹他,武松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入酒楼当着群众的面斗杀了西门庆。在孟州道还醉打蒋门神,也丝毫不怕他来报复,不愧为勇士一个!

别以为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也不容小觑。武大郎死后他明察秋毫,经过仔细的调查,找出了凶手——西门庆和潘金莲。在大树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里,其他两个和他同行的公人忍不得饥渴,喝了药的酒,武松却发现此店不对劲,便偷偷地把酒倒到阴暗角落,并假装被麻翻了,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他的智力由此可见一斑。

他不仅拥有力、智、勇,做人还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当他在鸳鸯楼杀了十五个人时,用血在墙上写下了“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在他被通缉时有人问他姓名,他不像其他人用假名,而是直接报出了姓名,真是无比耿直啊!

我看一下武松 我看武松打虎篇二

武松,是大家崇敬的英雄。从“武松打虎”一篇来看,他的的`确确是一个力大无穷的英雄。我以前也这么认为,可现在,在我眼中,他往日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

嗯,明知有虎,还往山冈上奏,是胆,是勇。打虎,是有实力。可是,在水浒传中,行者武松也有凶残暴戾的一面。

在水浒传中,第三十回《张者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一文中,武松就成了一位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水浒曰:武松杀人十五,多乃无辜人士。例如养马的后槽,他只是一个地位低贱的人,就算也参与了那次“借刀杀人就算武松要复仇,也不是个要紧角色。这是他的主人——张都监干的。你为何要迁罪于他人呢?后槽已经把张都监的真实位置告诉了你,你为何杀他?怕他告知官府?那为何不把他绑在柱子上,嘴里塞上毛巾,这样等他折腾完,你也已逃之夭夭了。到了鸳鸯楼两个丫鬟也被你两刀砍死了。

到了鸳鸯楼,蒋门神三人罪应死。这里无话可说,如果不恩怨分明,那就是傻子了。你说,武松会是傻子吗?再看下去,楼下有两个自家亲随人,跟武松盗窃之案有关联,杀了,理所应当。

楼下,张都监之妻也与武松有关系,死了没话说。玉兰带两个小的来到楼下,玉兰该死,个小的不该死啊。文中曰:“向玉兰心窝里。”此处与武行者杀泼妇潘金莲处似乎有些关联(或暗示)说明二人是同一类人。这回杀了多少人不得而知。文中你武松说了一句话,让我觉得你就是一个丧心心病狂的杀人犯。文中你说:“杀了一个也是死,杀了一百个也难免一死,既然已杀了人,再杀些何妨?”这对我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把我以前对你的好感扫得一干二净。

武松之胆,真可比当年常山赵子龙。现在小偷强盗都要东奔西跑,隐名埋姓,销毁一切证据。而这个武松不仅不销毁证据,反故意写:“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其笔、纸、墨、也奇。笔是衣襟,纸是墙壁,墨是人血,奇墨奇笔奇纸必出异文!果然出了个“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武松挺讲兄弟情义。自他在阳谷县参了个都头,外出之时,他时刻挂念武大郎,不嫌弃他是“三寸丁谷树皮”。一心想要为哥哥的死洗清真相,质问明白后,二话不说,直接把潘金莲捅死了。为了一个没用的哥哥,宁愿吃官司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这就是义啊!

武松杀潘金莲的时候,凶残无比,掏出了五脏六腑,真是骇人啊!原本以为他是个充满英雄气质的人,没想到居然也滥杀无辜。真是寒光影里人头落,杀气丛中血雨喷。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01109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