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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一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我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简称:洛科院;院校国标代码:14480;河南省招生代码:6391。
第五条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邮编:471822。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14480],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十三朝古都洛阳,周边邙山涧水相邻,工厂企业林立,环境优美宜人。
长期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8万余名人才。
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建有信息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餐厅、游泳场、电子商务实训中心、数控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客户信息服务实训中心等配套建筑。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其中计算机中心设备1100余台;焊接设备120台/套;实训车辆50台;汽车维修实训设备277台/套;挖掘机8台;电子、电器、电讯设备2500台/套;电信商务设备379台/套:数控加工设备116台;电子商务设备66台/套:物联网设备54台/套;语音设备98台/套;烹饪操作台12个。学院还设有生物实验室、形体实训室、琴房、画室、机械传动演示室、汽车电器实训室、汽车电控实训室等,能够同时满足400人实习的电子生产线4条,多媒体教室82个。学院图书馆藏书50.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12万册,中外期刊360种,并配有先进的微机处理系统和电子阅览系统。
专业特色是学院一大优势。洛阳市是“中国制造业名城”、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学院开设专业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就业优势明显。学院高职层次开设有:软件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金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建设工程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表演艺术、会计等专业。
校企结合是学院一大特色。学院本着“办一个专业,建一个实体,兴一份产业,创一个品牌”的原则,所开设专业都有与企业结合、与社会接轨的直接生产产品的实训中心。
学院发展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一所生机勃发、前途辉煌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将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不加试口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具体方式
(一)采取按照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二)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其他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在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 它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2016年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为家庭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五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实行工学交替制度。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3087788 63087766(传真)
学院网址:http://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
邮编:471822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二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地处人杰地灵的湖北省黄冈市。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120余万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8个,校内实训室、实训中心229个,校外实训基地660个,附属医院1所,就业基地1000余个。现设9院、3部、3中心共15个教学单位,56个专业,在校学生20000余人。校内专任教师79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26人。
学校组建以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用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已建有国家重点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校级示范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含教职委)精品课22门,校级精品课122门,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学校荣获“全省职教先进单位”、“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等多项称号。学校2006年以优秀的办学成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被确定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评为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2009年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被中国大学生就业工程办公室等单位评为“中国职业教育与就业能力百强院校。”2013年10月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正式成为“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2015年2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6年获评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学校。
二、招生专业
我校现有56个专科专业: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会计、财务管理、税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表演艺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环境工程技术。
三、报考须知
1、我校录取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规定的新生。
2、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全省术科联考,我校无加试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线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3、外语语种不限。
4、接收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
5、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学费: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
四、毕业生待遇
1、普通专科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学校凭毕业生提供的高校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五、联系方式
网址:http:// http://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南湖教育区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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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三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名称及代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1281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学校始建于1978年,2001年8月晋升为山东纺织职业学院, 2006年4月更名为现校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顺利通过验收。
学院由山东省经信委、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
第九条 学院办学情况
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目前,学院高职在校生11649人,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主校区占地面积2506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图书藏量82.7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450.96万元。设有纺织服装系、国际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水产养殖系、艺术传媒系、汽车工程系等11个系和继续教育与培训、国际交流两个中心。共开设49个专业,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全国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6项;现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
建院30多年来,学院形成了“校企所共栖,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提升”办学特色,形成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教学与生产、科研与技术服务相协调的互动机制和办学格局。人才培养模式上突出“职场化”特点,每年根据产业三年后岗位变化情况开发课程,所有教材每年修订一次,每轮教材只供一届学生使用,为学生提供了最贴近产业实际的学习内容。学生在真实的环境中学和做,在学到一定知识的同时培养良好的技能水平、工作态度和职业意识。同时突出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2008年至今申报专利2352项。毕业生供不应求且就业质量高、工作稳定率高。顺应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借鉴国内外慕课教学的做法,在学院历时29年探索的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模式的经验基础上,2014年起,学院开始实施“线上、线下、职场化”现代职教课程。学生通过网络实现在线有效学习,课堂教学教师以知识拓展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为主要任务,致力提高学生技能,课堂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
学院坚持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国际实施开放办学。是国家纺织面料设计师(山东)培训中心、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山东省行业技术中心(新型纺织面料)、山东省服装制版与技术服务中心,中非国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省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省纺织服装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国家纺织面料师(山东)培训中心、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山东省就业创业培训省级项目定点机构。每年培训2万余人次,从1997年起开始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与欧美亚非等地区的18个国家120所学校建立合作关系,探索了一条通过卓有成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的`新路子。教育部考试中心在我院设立了托福网考、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英国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韩国语能力考试、日本语能力考试等海外考试考点和国际it认证考点和对外汉语考点,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力与品牌铸就了今天的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年11月,学院作为国家示范院校承办了第五届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发展方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并获得“突出贡献奖”。学院将发挥国家示范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的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肩负起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任,推动学院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第十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定分数级差。
(2)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主,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择优录取。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加分。
(3)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联系方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址:http://
e--mail: sdzyzsk@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四
第四条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3007。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学院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交汇城市——东营市,交通便利。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孙子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占地611.2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千米,绿化覆盖率20.3%,馆藏图书24.69余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7万元,建有实验实训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拓展训练中心、游泳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胜利油田、华泰集团等大型企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2015年将新建两栋学生公寓。领导的关怀,资金的投入,为下一步更好地发展具有我院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院培养更高层次的高职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学院坚持“立足黄蓝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内涵发展促规模发展”的指导思想, 确立了“以人为本,厚德尚能,服务经济,引领社会”的办学宗旨,秉持“修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以“扩规模,上水平,抓内涵,育特色”为办学目标,构建起了以机电工程、能源工程为主干,兼顾经济贸易的学科体系,搭建了注重专业知识、突出能力训练、践行德育为先、提高人文素养的人才培养平台,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实行产教结合,开展"订单式"教育,突出"严、新、高、实"的特点,强化实习、实践,与企业建立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大力培养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在办学过程中,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学院2000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1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共同授予"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2年《橡胶轮胎模具的设计与制造》课程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13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授予“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留学生源基地”。我院学生在2006年、2013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在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高职组)技能大赛"栋梁杯"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项目获优胜奖;在2012年山东省化工过程实验技能竞赛高职组获二等奖;在2013年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奖;2014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山东省大学生数学竞赛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山东省职业院校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三等奖、组织优秀奖,在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中获得了三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一项,有3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部门获奖与刊物发表,在研省级及以上课题5项,校级课题8项。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五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学院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事宜。
2、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 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6、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酒店管理正院大宅门订单班和酒店管理香港唐宫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旅游管理(航空乘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晰等。(相关专业详细体检要求见学院网站)
第十二条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其中被酒店管理正院大宅门订单班、酒店管理香港唐宫订单班和旅游管理(航空乘务与管理)专业录取的新生,学院将根据本专业的要求对其进行面试和体检。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通知书的寄发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并由学院院长周继庭签发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bkzb1997@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邮编:102206
e-mail:bkzb1997@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六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地处人杰地灵的湖北省黄冈市。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120余万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14个,校外实训基地651个,就业基地1000余个。现设8院、2部、3中心共13个教学单位,59个专业,在校学生20000余人。校内专任教师79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26人。
学校组建以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用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已建有国家重点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校级示范专业1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精品课22门,校级精品课125门,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学校荣获“全省职教先进单位”、“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等多项称号。2006年以优秀的办学成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被确定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评为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2009年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被中国大学生就业工程办公室等单位评为“中国职业教育与就业能力百强院校。”2013年10月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正式成为“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
我校现有59个专科专业: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会计、税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表演艺术、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社区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制冷与冷藏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数控技术、工业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钢结构建造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外包服务、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畜牧兽医、生物技术及应用、园林技术、园艺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1、我校录取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规定的新生。
2、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全省术科联考,我校无加试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格线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分数线为准。
3、外语语种不限。
4、接收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
5、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国家计生委颁发的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表演艺术专业招考条件:
(1)五官端正,无肢体缺陷;(2)身高要求: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
7、学费:合作办学专业:11000—165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
1、普通专科毕业生学业成绩合格者获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大专文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毕业生成绩合格者获双方互认的文凭及职业资格证书。
2、学校凭毕业生提供的高校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学校负责推荐安置就业。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南湖教育区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3007。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学院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交汇城市——东营市,交通便利。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孙子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占地611.2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千米,绿化覆盖率20.3%,馆藏图书24.69余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7万元,建有实验实训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拓展训练中心、游泳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胜利油田、华泰集团等大型企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2015年将新建两栋学生公寓。领导的关怀,资金的投入,为下一步更好地发展具有我院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院培养更高层次的高职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学院坚持“立足黄蓝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内涵发展促规模发展”的指导思想, 确立了“以人为本,厚德尚能,服务经济,引领社会”的办学宗旨,秉持“修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以“扩规模,上水平,抓内涵,育特色”为办学目标,构建起了以机电工程、能源工程为主干,兼顾经济贸易的学科体系,搭建了注重专业知识、突出能力训练、践行德育为先、提高人文素养的人才培养平台,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实行产教结合,开展"订单式"教育,突出"严、新、高、实"的特点,强化实习、实践,与企业建立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大力培养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在办学过程中,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学院2000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1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共同授予"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2年《橡胶轮胎模具的设计与制造》课程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13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授予“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留学生源基地”。我院学生在2006年、2013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在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高职组)技能大赛"栋梁杯"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项目获优胜奖;在2012年山东省化工过程实验技能竞赛高职组获二等奖;在2013年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奖;2014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山东省大学生数学竞赛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山东省职业院校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三等奖、组织优秀奖,在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中获得了三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一项,有3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部门获奖与刊物发表,在研省级及以上课题5项,校级课题8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专业招生设置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凡考生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录取总原则是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个别专业计划不能满足考生报考需求时,学院将在录取时按规定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数,把填报人数少的专业计划调至填报人数多的专业计划中,以满足考生报考需求。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录取到学院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按各省公安厅、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2015年理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200元,文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
第二十三条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即: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大王经济开发区泰山路7号。
学院网址:
传 真:(0546)6881616 邮编:257335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电话黄冈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篇八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 14312
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高专。
第四条学制:三年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并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三年制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第六条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监督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录取人员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负责考生的来电、来访、申诉、投诉的处理,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2014年广西科技职业学院计划面向广西、河北、山西、吉林、河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其中面向区外统考招生500人,面向区内对口中职招生3000人。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十条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已填报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我院的考生,学院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二条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五章助、奖学办法
第十七条符合条件者经申请审批可获得相应类别的助、奖学金。
1、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6000元。
2、国家助学金: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可申请,3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8000元/年。
4、 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参评,5000元/年。
5、广西政府奖学金: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可参评,3000元/年。
6、学院各类奖学金:学院每年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是2000、1000、500元/人。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奖金依奖项而定。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录取新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7519166、7519188
传真:0771—7519012
招生q q:12868203502964875028
网址: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扶绥进城大道336号
邮政编码:5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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