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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篇一
;【编者按】
胡菊人原名胡秉文, 1933年出生于广东顺德,在香港当过校工和教堂杂工,入珠海书院半工半读,曾在友联出版社资料室工作。先后担任过《大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学生周报》社长等职;上世纪70年代任《明报月刊》主编,成为香港最著名的专栏作家和文学评论家之一;1981年合作创办《百姓》半月刊,任主编。胡菊人关于小说写作技巧的文论和“红学”研究,蜚声世界华语文坛。近期,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有《胡菊人作品集》(《小说红楼》《小说金庸》《小说水浒》)。本刊特选载《小说红楼》部分文章,以飨读者。
后四十回的用字
近日偶有小恙,偷闲重读《红楼梦》,略有所得,倒是要有大闲心,在静敛心情下,才能读出味道来的。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少年时代,只会追情节;第二次读,是着心去找书中意旨;第三次读,才领略到笔意用字。
欣赏《红楼梦》最便捷的方法,是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互相比照一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相差极大,大部分非曹雪芹原作。有些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不能读。
这段文字,有经验的读者一看,便知劣笔。若与前八十回曹雪芹所写黛玉自伤身世的话来比较,优劣立现。这段文字不能使读者有共感。不像前边,例如第六十七回,宝钗送了她哥哥带回来的小礼物给黛玉,黛玉看见家乡之物,反自触物伤情,“想起‘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寄居亲戚家中,那里有人也给我带些土物来?想到这里,不觉的又伤起心来了。”仅三两笔,便使我们觉得黛玉之伤怀,合于情理。
听旁人说起家乡的话,有所感触,是黛玉的本性,因此上引续貂之坏,完全是文字带来,文字破坏了黛玉形象。这段文字赘累、庸俗。用的“四字成语”又是馊文腐词。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像“顺口溜”,黛玉不会念这些字眼,一个人伤感时亦不会这样文绉绉地念陈腐诗句。什么“香车画舫,红杏青帘,惟我独尊”,又岂是黛玉随口说得的话!
“刺心”“跺足”“跌脚”
《红楼梦》后四十回,有个明切的现象,那就是作者“词穷”。他的词汇似乎有时不够用,就像是一个积蓄不多的人,无法再置新东西,只好一味用旧货。
这实在让人扫兴,那位作者,如果是高鹗的话,他常常用同一样的词儿,去描写同类型的动作和感想。似乎是没有心思,去想另一个更好字眼。我们读来,便了无意兴了。
例如,他颇喜用“刺心”一词。
八十一回宝玉“看见曹孟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一首,不觉刺心”。
八十二回代儒老师叫宝玉读“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一章書,“宝玉觉得这一章却有些刺心”。
同一回黛玉回房,“不禁想起日间老婆子的一番混话,甚是刺心”。
如果我们把标准降低,这也不见得就是大疵。但是,拿着来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相比,就显赘累。这几个情节,所遇所受的事情不尽相同,感觉亦不必一样,却统统以“刺心”来形容。
一百一十五回王夫人因为惜春决意出家,告诉贾政,“贾政叹气跺脚”。
这些“跺脚”“跺足”的描写,是不算太适合的。偶用还可以,常用就显得突兀不自然。一般来说,情急、发怒或惶乱之时,“跺脚”叹怨的,是小姐、太太们的动作,不大会是大男人的常有反应。但高鹗却无论哪个男人,都是这样“跺脚”,宝玉、贾芸“跺脚”还说得过去,贾琏、贾政是不应有那“女儿态”的,贾政这一家之主,一直就道貌岸然。
笔者没有全部核对,曹雪芹形容男人急困之时,用过此词没有。但在六十二回,香菱弄污了裙子,宝玉为她又困又急,曹雪芹却是用“跌脚”——“宝玉跌脚叹道”。这个“跌”字适合用来形容男性的姿态。“跌”字不像“跺”字有那么的娇态。
认真说来,曹雪芹用“跺脚”“跌脚”这些字眼时,是相当小心的。在女性身上,只用“跺脚”,不用“跌脚”。在男性身上,则要看情形,一般而言,“跌脚”是用于男性的。
三十九回宝玉听刘姥姥说一个叫若玉的女儿家病死了,“跌足叹息”。
六十九回贾琏知道他偷娶的尤二姐,已被凤姐赚到府里,不由得(在马上) “只在镫中跌足”。
同一回宝玉知道迎春许与孙家,又听说要陪四个丫头过去,“更又跌足自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真清净人了”。
以上描写男性的例子都用“跌”字,只有一次形容宝玉因为烧坏了“孔雀裘”,“进门就嗐声顿脚”,是用了“顿”字。但是也有一些特例。
第九回在家学里,大家打架,“贾蔷遂一跺靴子”,这是“暗号”,不是写心情。二十四回贾芸在茗烟身后把脚一跺,这是要吓他,也不是形容情急。另一次则是贾母说笑话,“孙行者把脚一跺”,亦不属于我们讨论的范围。
真与我们的讨论相关的,是第十九回及八十回,用了“跺脚”来形容男性。前者是描写宝玉发现茗烟与小丫鬟偷情。但那时候宝玉还是十二三岁小孩,用“跺脚”还适当。后者则是写大男人薛蟠,他老婆小妾大哭大闹,并且和他母亲骂吵,“薛蟠急得跺脚”,怕街坊邻里知道,不敢声张,此情此状之下,用“跺”字来形容这位专闹同性恋、为人放荡不检的薛蟠,亦不显得突兀。除此之外,曹雪芹就断断不用了。
后四十回随意滥用,不管与其人其情其态是否相匹。尤其用在贾政身上,把他稳重严肃的个性破坏了。曹雪芹对这位五十多六十的严冷的家长,无论如何发怒心躁,也不用到这种字眼。但续书人一律不管,全用“跺脚”,词与情态便相失了。
誓不作雷同语
高鹗笔下的后四十回,毛病之多不可尽数。有些读者可能看出来,却心存忠厚,不予指出,现在笔者似乎有意揭人之短,但是我们的目的,不在与高鹗(?)为难,而是借此显示曹雪芹的长处。
要详细全部点出后四十回,哪些字眼用错、哪些段落有遗漏、哪些对话不贴切、哪些描写有问题,太琐碎、太啰唆了。因而,我们只能总论式地,尝试把这些缺点归为十五个字,就是“欠词藻、缺形象、乏颜色、少动态、无肌理”。
“欠词藻”我们在上面已经略为说过,举出“刺心”“跺脚”的例子。我们知道前者不是曹雪芹乐用的字眼,但凡有什么“刺心、碍眼、逆耳”之事,他总是会用多一点笔墨,说得透一点,且往往会归到心理描写上去;尤以在林黛玉身上,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特例,因为她是有一丁点的不顺意之言,都会心内翻腾,思前想后,看到一片落叶,也会引得五内俱灰、心冷意沉的,曹雪芹不会只以“刺心”两字带过。至于“跺脚”,我们已举出了曹雪芹用的时候,极有分寸的例子。
曹雪芹在詞藻上的丰富,很多人已经写过文章;也一定有什么红学专家,把他书里的特用名词字汇、俗话口语,编过一字不遗的字汇表格了。笔者既非“专家”,不胜此大任,仅举出些我觉得特异的来。
第六十五回借小厮兴儿,赞林黛玉、薛宝钗是“两位姑娘,天下少有”;六十六回贾琏对柳湘莲赞尤三姐,“是古今有一无二的了”;四十三回焙茗对宝玉说“受祭的阴魂……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的一个女子;四十九回宝玉想现在的几个人是“有一无二”的了,哪知还有薛宝琴这样绝色女子。
这几种不同字句,可见曹雪芹活用文字,“天下少有”“古今有一无二”“有一无二”“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每处都换了一个说法。高鹗笔下九十七回称黛玉“寡二少双”,亦是脱自《汉书·吾丘寿王传》内有“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句,自是好的,只是比起曹雪芹,他在词藻上缺乏才能。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通的成语滥句,经曹雪芹增删改易一二字,就有了生命。
“猴”“蝎”及其他
喜读《红楼梦》的人,都特别欣赏其中用的“猴”字。这似乎是专用来形容贾宝玉的,当他爬到凤姐或其他女人身上撒娇时,就用“猴”,第十四回“宝玉听说,便猴向凤姐身上……凤姐道:‘我乏的身上生疼,还搁的住你这么揉搓”,竟是把这两人当时情态,写得活现眼前。难得的是作者不说“猴”到身上的动作,“揉搓”是借凤姐嘴里说出来的。在凤姐身上是如此,在别的女性身上又有不同,第二十四回宝玉见鸳鸯,把脸凑到她的脖项上,闻那香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以下,“便猴上身来,涎着脸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这次不是“揉搓”而像“扭股糖”,紧紧地“粘”住,一副急色儿的样子。
第十五回送秦可卿的殡,凤姐叫宝玉坐到她的车里,说“你是尊贵人”“别学他们猴在马上”,可见这个“猴”字,在曹雪芹笔下,是双手抱住紧缠不放,还游目四顾的样子。宝玉“猴”到王夫人或凤姐身上,其神态也一定如此,眼珠溜溜地盼顾着他的众姊妹。这个字同时也是坐不牢、伏不稳的意思。
可以注意的是,这个“猴”字用在宝玉身上,是限于他少时十二三岁的光景,到他长大了以后,就不再用了。因为年纪大了些,神态、动作自然也得稍庄重些,不可能再这样爬到女人身上。
这是把一个名词,转用为动词和形容词,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动作,有神态。把名词活用,使有形象性——把白净青嫩的女人称为“水葱儿”。有动态性——把急躁快利的晴雯称为“透出嫩箭的兰花”,像这些例子多的是。尤以后者“嫩箭”是形容兰花开始盛放,象其青春勃发,又可表其性急,希望向上爬;更喻她貌美,这“透、嫩、箭、兰”四字,竟把晴雯外在内在都活脱脱地画出来了。
赵姨娘是书里最坏的女人,六十七回她因为宝钗送了东西给贾环,便到王夫人那边卖好,形容她“蝎蝎螫螫的,拿着东西,走至王夫人房中”。“蝎”是毒虫,“螫”是虫咬人,拿来写这女人走路姿态,实是一绝。这四个字也用来形容老婆子说话大惊小怪,阴阳怪气,如五十一回晴雯说宝玉“偏惯会这么蝎蝎螫螫老婆子的样儿”。但在后四十回续书者竟拿这四个字来斥史湘云,恐有逆原著者敬爱女子之意。
用字之主奴关系
所以古人说“必去陈言”,曹雪芹是牢牢握住这个原则的。但是并非为了新创,就离开了大多数人读来顺畅、听来通达的范围。前几年有位年轻台湾小说家,写了一部新小说,一意改易人们习惯的用语和句法;新了,奈何拗口难读,又没有理由非要这样改不可,便是做作了。
曹雪芹谓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显有新意,“孤芳自赏”就俗了。晴雯带病补毕孔雀裘,已是“力尽神危”,说“心疲力竭”就滥了。五儿偷偷拿了茯苓霜送芳官,不愿让人知道,走路样子是“花遮柳隐”,不说“躲躲藏藏”,而极写物态。
“千部一腔、千人一面”,正是曹氏最厌恶者,所以别出心思。形容火势蔓延愈烧愈多,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形容一堆人闹哄哄地聚赌玩乐,是“称三赞四,耍笑之音虽多,又兼着恨五骂六,忿怒之声亦不少”,这三四五六几个数字,一配到这句子里去,竟像有数十人在那里嬉笑喝骂似的。曹雪芹善于利用数字,于此可见。更有描写许多彩灯连在一起的是“联三聚五”;若是玉盆上的簇簇小花,则说是“攒三聚五栽着一盆单瓣水仙”,这“攒”字有动态。至于拖着大大小小一家去找人,则是“一窝一拖”。
我们在后四十回,极难读到新句妙词,当与续书者的文字修养有关。很多人认为后四十回根本读不下去,想必这也是原因之一。另外的原因当然还有许多。我们从上述例子,知道文字虽然约定俗成,但自己是主人,随我们怎样用,反主为奴,则给陈俗文字束缚了。
怎样做主人呢?
中文像一颗颗珠儿,用一条线可以串起来,随意结成各式各样的花儿、鸟儿种种样样形状。甚至不用线就可排成千变万化的图样。这是单音单字而缀字联句的中文的特点。
英文像一套套的积木,也可以砌成各种形象和图案,但是它自有模型,砌的形状必须按照原定的模型才行。
中文和英文都有文法,但中文文法只可说是一条线,英文文法却非常严谨,每字放于什么地方,那个字应连什么字,先后次序都有个大致规定。形容词、名词、动词、副词、介词、冠词等等各有身份和应处地位,不能越分,所以我们说英文文法就是像积木图样的固定模型。
但凡伟大的作家,都会打破文法的固有限制,而另创新的文句缀造法。在英文作家里不乏这样的人。但是,无论如何,英文所享受到的自由缀造的限度,没有中文来得宽裕。因为不能太过违背读者久受训练的文法习惯。
中文文法因为太自由了,对于庸手,可能写文章确是难事。不像英文只要了解了大致文法就可写相当通顺的文章。不过中文对于高手可就是像鱼儿出了大洋、鸟儿飞上天空,正是天地无限,可以纵横上下的任意浮游。
曹雪芹正是这样一位千古难逢的高手。
《红楼梦》第十四回说到秦可卿之丧,临尾处有这样的一句话:“一时只见宁府大殡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从北而至。”这“压地银山”四字,可说是利用中文之自由组合的特性,到了极妙极绝的境界了。
就单字而言,“压”是动词,“地”是名词,“银”是形容词(或名词),“山”是名词,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划分。因为“压地”连在一起马上从它们原来的身份变成另外的身份了,从动词一变而为形容词和动词双重性格——一方面描写了大殡行列贴着地面的情景,同时又写出它滚滚缓缓而来的动态。
至于“银山”连在一起,照字面是“银白色的山”,银是形容“山”这个名词的。那么,它们便是形容词和名词的组合。可是,“银山”本身又成了另一个“新组合”,正像我们说“乌云”“蓝天”“绿波”“春花”“玄衣”等等一样亦是名词。更难得的是,從这新组成的名词本身,又包含了形容词和名词的两重身份,表达了一种词外之象,即富宦之家出殡时素衣白马的盛大森穆的态势。
照现代用法,我们大可写成“像一座座银白色的山丘贴着地面”浩浩荡荡而来,仍觉不及原文的有力。正因为压、地、银、山四字连在一起又成为一新组合。只有这样连在一起才能表现四种状貌——“压”是力、“地”是重、“银”是色、“山”是势,这力、重、色、势四意一组合,就是一幅极为完整统一的图画。
论形象
清道光画家姚燮著有《读〈红楼梦〉纲领》,其中提到两种意思,值得在这里引述。他把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都一一加上自题的绰号,诸如“情哥哥”(宝玉)、“冷郎君”(湘莲)、“幽淑女”(黛玉)、“浪荡子”(贾琏)、“苦尤娘”(二姐),以及什么俊袭人、俏平儿、勇晴雯、贤宝钗、憨湘云、酸凤姐,共列了十多二十个范例,以状每个人的特出性格。
这位姚燮先生有这一番意见,因为他读《红楼梦》,像天下任何人读的一样,书中每一位人物,都在他心中印下了明晰的影儿,这些人物活在他脑子里,一下便道出了各个人物主要个性和情态。曹雪芹塑造人物之成功,此是一证。另有一证是他描画场景。这位姚燮先生,又提出第二种意思,认为大观园写景韵事,有许多可以画下来的。如黛玉葬花、梨香院隔墙听曲、晴雯撕扇、众姊妹看菊吃蟹、湘云醉后卧芍、怡红院夜宴行令唱曲、凹晶馆倚阑联句……列的虽过半百之数,却都是在前八十回里的。后四十回只有一二,如“潇湘馆听琴”。他说将这些情景人事“摘拾如右,以备画本”。
其实《红楼梦》里,能入画的景色和事情,何止五六十项这么少,几乎每章回都有几段落深饶韵趣的图画,有一二百之数。不过重要的是,我们读《红楼梦》,亦像这位姚先生一样,会有身在图画之感,每一样事、任一景色,已经成了形,有了颜色,有了布景、人物和意态,比画在画布上的图形还真切、还生动似的。
迎、探、惜三姊妹
繪画讲究所谓烘托、渲染、位置等等,画家若利用笔墨,在一张白纸上,勾勒出轮廓来,再一层层地涂彩,由淡而浓,把无形的变成有形的,无色的成为有色的,是为渲染。小说家若写人物,亦是将原来毫无影像的成为有影像,最先是淡薄而模糊,往后愈写愈多,愈多愈浓,人物的形象便在书里有了生命,在读者心中活了起来。
《红楼梦》里的人物,有人数过,男子有二百三十五人,女子二百十三人,其中百分之九十几都在前八十回里出现,后四十回出现的新人,不过是甄应嘉、甄宝玉、包勇、李十儿、夏三等等,都不是重要角色。把几百人一一勾勒、烘托、渲染,自是非凡的大才。
这三人地位特殊,都属于十二钗。就小说内容言,她们不是主角,不像黛玉、宝钗、宝玉有那样的重要性。她们是在家闺秀,不似王熙凤、平儿出来管事。她们是后辈,没有贾母、王夫人的威望。要经营这几位小姐的形象、个性,实在很费功夫。因为很多事情她们不必插手,主要情节与她们无关。
但是这样的描写,不过淡淡几笔,并无印象。以后一直下来,二玉一钗的故事开展,无暇去写她们。要等到三十七回,探春得了机会出场,由她来建诗社;惜春是到四十二回,才借画大观园冒出一下;迎春在这些篇幅中是间中陪着写诗吟词。这三人还未成形,但终于有个事情,在七十三回以后使她们都活了。
《红楼梦》七十四回,是极重要、极出色的一章,不仅写得精彩,而且是大观园完结的预兆。搜查大观园,起因是邢夫人从傻大姐手上检获了“绣春囊”,夏志清先生将这件物事在大观园之出现,比作《圣经》上伊甸园出现了蛇,实在有真见。
此一章是直承七十一回司棋与她表弟偷会而来,但是我们细心读去,发现曹雪芹为了写这一章,远在四十回就有了伏笔:大家赏雪景吃鹿肉,平儿的一个镯子丢了,大观园有了“贼”。以后又发生了五儿涉嫌“偷”玫瑰露、茯苓霜的事情。这都是作者的经营手法,加强了大观园必须一搜的理由。
在这几章当中,司棋出现次数多了,也是为了加深读者印象,因为七十四回大观园的大灾大难,与她直接相关。在描写大搜查之前,在前一回作者还特别安排了一段迎春与司棋的对话,又接着写探春去访迎春,见到了司棋。表面上看,这对话及探访,与情节无大相干,可有可无,为什么作者如此安排?是顾虑到读者可能忘记了司棋是迎春的丫鬟,而她们的关系对以后情节十分重要,是以不着痕迹地再加点明。
等这一切布置都做好,气氛都够了,作者就全力来写这七十四回搜园一幕,字字都活,第一好笔。曹雪芹趁此良机,便将探、迎、惜三人性格完成了。
在此之前,三姊妹的个性描写,以探春较用笔墨,建诗社以后,又给她一个机会理家,因凤姐小产得了一症——与秦可卿之症相反。不过,形象仍未十分深刻,迎、惜两人更是模糊。现在经过此事,我们才真正认识了她们。
在日常生活里,我们理解一个人的个性,是从他的行事做人来看的。有时候对同一件事情,各人所表现的反应不同,便显出每人不同的个性。此外,便是从别人口中对该人的评论来了解其性格。搜查大观园这个事件,在七十四回里先把探春、惜春两个人的反应写了,及至迎春,则是隔了两日,到七十七回才作交代。她们三人对下人来搜,对这件事的处理,对自己丫鬟的态度各有强弱,也就是各有个性相异之分了。自此以后,别人对她们的评论,例如七十四回尤氏评惜春,就顺于情理了。
曹雪芹在第二第三回,只写出贾家三姊妹的淡笔,要一直到七十四回以后,才见各人本色。这样的处理,除了上面说的原因之外,也是因为顺着时光推移,这三姊妹渐长,才显个性之故。我们前后这样一对比、一追溯,就更能与作者会心,更赏识他的匠心与才能,自己读来也就感到更高兴。
颜色之源
你观察过从秋天到冬天树叶的变幻?注意过仲夏的山头,一色深绿,忽然之间,都泛了红、染了褐,又再匆匆换上了嫩紫与深黄?那秃枝衰草,又如何一夜春雨都抽出了青芽、长上了斑点彩花,然后,一阵温风,山山野野,竟都是花花绿绿,层层染灿了。在这无尽的原野山头,你试划出了方丈地,细数那里面的显色,拿着一部颜料百科词典,也无法分类出所有的色泽来。
那么颜色感就是花草树木?此外还有的!深蓝我们归于大海和苍穹,晶光银辉我们仰视太阳和月亮;玄黑,当然是午夜的山穴;纯白,是冷日的积雪;灰湛,是阴沉的雨后黄昏。总之千变万化,不外自然万物。我们说桃之红、柳之绿、橙之黄,金澄澄是稻穗,赤耀耀是沙漠,没有自然万物,人类不会有颜色。
决定颜色的,仍是光与阴的时序推移,自然气温的变化,不单使青草绿树换装添衣,山园河湖移旧换新,就是人类也是随气候而转换不同的衣料和色泽。画家说,冷色暖色,亦非自己独创的,而是学于自然。
曹雪芹是画家,对颜色当有独特的敏感。那应该也是他的意见,他说一个冷夜,宝玉“没好生得睡,天亮了,就爬起来掀起帐子一看,虽然门窗尚掩,只见窗上光辉夺目,心内早踌躇起来,埋怨定是晴了,日光已出。一面忙起来揭起窗屉,从玻璃窗内往外一看,原来不是日光,竟是一夜的雪,下的将有一尺厚,天上仍是搓绵扯絮一般”。这是描写冬雪的色泽和景象。“搓绵扯絮”真亏他想出来,难得一个不用“白”字,却是极白极亮的了。
为什么不用白,因为雪与光才是白之真源。
这就是具体的例子,自然、气候、万物、人类的色泽都一体相关。季节变了,颜色就变,不在人为。
物形彩气
自少生长南方,从未见过雪。一九六九年在北美,第一次站在积雪盈尺的野地上,远处,是一弯弧形青松翠柏,数十里望之不尽,先是乐得在雪上打滚,北欧来的友人都笑了。未见过雪,岂非天下奇闻!我把雪掏起来,要想嗅嗅它是什么味儿,一股晶亮剔透的银光逼眼而来,从此知道,人们为什么都只是说“白得像雪”,而从不曾说是“雪很像白”的。现在就体味曹雪芹何以不用白来形容它。公孙龙是很狡辩的人,他说“白马非马”,固然有他的道理。但是白马身上的白,可以与马分出来,而移到鹅或鸡的身上,白马、白鹅、白鸡,便是不同的东西。可是,白雪就不然了,你不能把雪与白分开,无雪便无白,不白便非雪,那是它的形色合一。所以公孙龙怎样善言,也不敢说“白雪非雪”。
这原是浅显的道理,却可以说明曹雪芹形容颜色的特点。他总是以物喻色,很少以色描物。因为一切颜色,本来是从物象抽离出来的抽象名词,红黄蓝白黑紫绿和所有的色泽,正如前面所说,都是大自然各物自有。所以自古以来,人们日常的谈话,作家描写事物,颜色多是拿物来比喻。形容女的羞涩,就说是“脸带桃花”;皮肤白洁,不外“欺霜胜雪”;殷红的口唇,就必然是“樱桃小嘴”。这些都是用得残旧的形容词,再不发生力量了。但是,这些词语所以流行千年,亦证明了我们这里所说的道理,桃花、霜雪、樱桃,有形有色,原是物,本是“实”字,而“红”“白”“粉赤”等等,基本上可属“虚”字——只是基本上,与实物比较而言——所以就逊色乏力。前面被引的滥俗形容词,最先用的人是很值得佩服的。
不用“喷”字,何以状它风中的动态,不用“火”字,怎样见它的色泽?剔去“蒸”字不能写出火红中的润气,舍了“霞”字,它在火辣辣、红阵阵之中的“氤氲”之象,就无法表现出来。但这些杏花的形容词,有一个颜色的字没有?都是“物”和“动”的实字。
“应物象形随类传彩”,在曹雪芹是物、形、彩、气同时乍现。
又应注意,大观园之建成,并未说明何月,但由杏花喷火,蒸霞的盛开,已知是在早春的二月。可见时间也是由实物之变显而易见。
颜色的脾性
这八十二字的小段,可以讨论的很多,现在先谈其中的颜色。林黛玉只见一色,就是那张被。史湘云呢,发是“青丝”被是“桃红”,更有“雪白膀子”配了“金镯子”,一共四色。这四种颜色配起来,自是好看煞人。为什么这二人的颜色有此不同?是因为曹雪芹明知颜色是有个性的。
多色是“外放活泼”之色,一色是“纯简内收”之泽,正表现了两人个性的分别。黛玉若戴金镯不可想象。(这段文还以睡态显个性,以下论动作时及之。又有“不见”“只见”四字,涉及小说肌理问题,亦暂不论。)
读者中如有细心的,当会指正上面引文,各本不同。俞平伯校正本,就没有湘云的“桃红绫被”,《〈红楼梦〉稿》据说是高鹗手订,也是缺了的。通行印本却有,足见《〈红楼梦〉稿》不是最后定本。本人认为有才合理,因为两人分盖不同的被,就更明白了。不过,即使早本没有,读者也不能凭此,就指以颜色描性格的评论为不当。
这也不是什么新见,颜色装扮不同显出个性不同,原是日常生活人人可见。只是有些小说家不懂运用,没有色彩敏感,便牺牲了一个很有用的个性描写技法。倒是几乎给曹雪芹用尽了。我们记得雪景的描写,人人换了装扮,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独有李纨不是大紅猩猩(这是以颜色表身份,她是寡妇)。岫烟是家常旧衣(这是以色泽装扮表经济状态,她很穷)。对黛玉、宝钗、湘云的华衣丽裘,各有写法,都与个性相匹。
明于此理,我们就了解到早在十七回,贾政初游大观园,各处景色有雅有丽,有贵有素,事实上已是作了伏笔。后来各姊妹住了进去,都与各处颜色配合,试想黛玉住到怡红院如何像话!以后通八十回,写各屋内不同的人就有不同配色,段落极多又极妙,刘姥姥所见,只是其中一显例。颜色还可状人物健康、年龄、性别,悲欢喜乐的心理,及各种场合的气氛。颜色对于小说,作用大矣哉!
心之颜 彩之感
现代学术昌明,新派学问不穷出现,一定已有一门新的学问,叫作什么“色彩心理学”了。有也好无也好,说个笑话,即或真的有了,我们也不必出洋镀金镶银,只要在家里精读《红楼梦》,就可得这门学问的大要。
颜色与感觉有密切的关系,我们见人,第一感就是他的颜色,很多时候,劈头一句总是:“今天为什么穿得这样鲜艳?”到一个地方,首遇的感觉,也多半是色泽。你要让人兴奋一些,不妨就把客厅的颜色改动改动。你要年轻几岁,也可以把衣服换换颜色。
正因如此,有时候在小说里,轻抹一彩,就把人的心理状态表尽。曹雪芹写贾母与刘姥姥游大观园,丫鬟捧来一个翡翠盘子,上面养了各种颜色的折枝菊花,“贾母便拣了一朵大红的簪在鬓上”。我们要知道曹雪芹此写,重点不在戴花这件事,而是借此表示,像贾母这样年岁和庄重的人,那天居然要戴大红菊花,可知她当天的心情。
低能的小说家,就会直说“贾母原爱热闹,那天心情特别好,倒像年轻了几岁”,此类的描写读者不太会受感染,至少不会像上面所写那样,有这样深刻的印象。套用脂砚斋的说法:这样一描,“不知省却多少笔墨”。
又如大家都说妙玉这个角色,本来就不是真的石心铁肠、断尘绝俗的,是跨于槛外槛内之间的“两栖动物”。对于此点,曹雪芹又怎样烘托?在许多写法之中,其一是颜色,各种颜色之中,最焦点的是:她在宝玉生日的时候,送去一张贺笺,其色泽竟是“粉红”。这就把她素心、净屋、尼冠、玄服,一片冷色之下的那点“春心”,画龙点睛了。(这又可与写李纨之性格比较,她在“膏粱锦绣”之中,心如“槁木死灰”。)
同于此理,第六十五回分别描写尤二姐、尤三姐身上的色泽装扮,曹雪芹当然不是在搞时装展览或新装示范,而是着重写出贾琏、贾珍这两人的急色动情。那样的服色(可与六十三回芳官之色对看)、肌泽、打扮,用个俗话,就是“性感”的颜色。
第三回黛宝互看、第八回钗宝互看,二十八回宝玉如何为宝钗肌肤之色动念,二十六回宝玉见黛玉之颜怎样心荡,都借颜色而写心理。
动之静与静之动
《红楼梦》有些动态性的字眼,若在其他作家笔下,断乎不敢用。如果一个人醉了,睡着了,已经是昏昏沉沉、人事不知,就多半会说“他睡得如死猪一样”“一动不动地睡着”“静静地睡着”,一般人对醉后睡态的形容,不外如此。可是,第四十一回刘姥姥醉睡在怡红院,“袭人进了房门……一瞧,只见刘姥姥扎手舞脚的仰卧在床上”。这“扎手舞脚”四字是奇笔、是险字,原不合理,但一经用上,却是再适当不过。
那是“主观描法”,不必斤斤于客观的现象是否如此。原是静的我们在感觉上见它在动,原是动的,我们见它在静,在现实生活中亦常有此经验。二十一回写黛玉、湘云的睡态,用的那些字眼,湘云睡了仍是在动:“一把青丝拖于枕畔……一弯雪白膀子掠于被外”,这“掠”字和“拖”字,都是动词,而且都是“现在进行式”。下笔时只要稍“老实稳重”,就没胆使用的。
小說里的动作,除了开展情节、渲染场面气氛之外,形容人物性格最是关要。湘云醒时睡时都最富动态。六十二回醉卧芍药裀的刻画,也是动的睡态,无论是移之于雕刻、图画、电影,都不及读原书这短短百来字,那样有动感、有韵味。(二十一回黛玉严严紧紧地睡着,动与静的对比,正是两人性格有别。)
刘姥姥饮宴大观园的一幕,曹雪芹是用了精心设计的,读者有否注意到连桌子的摆设都改变了?是每人面前摆一小几,分散而坐,这就腾出了许多空间,四边的人可以集中注意刘姥姥的“表演”,是有晚会节目的场面,以前吃饭都不是这样。刘姥姥的表演在四十回:众人都动,她一人静,四十一回是众人都静,她一个人竟跳起舞来。她在两回中都是主角,最活跃的角色,以她的动静为中心。她跳过舞以后一直到她醉倒宝玉床上,在众人眼中都是手舞足蹈,这个印象如此深刻,以致她醉睡了,仍是扎手舞脚。这就是主观感觉笔法。
静中动、动中静,原是曹雪芹笔墨的特色之一。二十九回贾府到清虚观打醮,车辆纷纷人马簇簇,黑压压地站了一街的车,然后一片锦绣香烟,遮天压地而来,却是鸦雀无声,只有车轮马蹄之声。
中国人向来动静并称,有动必有静,有静必有动,原是事态之必然。若说小说是静态的,舞台是动态的,那不合曹雪芹的艺术观。他把这两种传播媒介的长处都集于一身。所以读小说就比看戏还有动感。
文法语非实生活
自“五四”以来,有“新文学”及“白话文”运动,中国文学语言有了重大的改革,这自然是有积极的贡献和意义。但是由于盲目西化的结果,对低能的中国作家写中文创作,也带来若干坏的影响。
大量翻译小说的出现,使不少中国作家,学习了西方的语法。所写的文句亦仿照了西方的形式。若以小说中的对话来看,描写说话时的神态,有个特别显著的现象,是纷纷用上了“地”字。这“地”字大量使用,尽管已成习惯,为读者所接受,但五六十年来,至今仍可以说,不是中国文学语言的本色。
“他忧郁地说”“她勇敢地说”“她尴尬地说”“他阴森地说”“他愤怒地说”“他悲哀地说”“他军事性地说”……凡是说了一句话,就加上这么一条尾巴,什么“地”什么“地”的通篇散见。有时两个人物对话,连续许多句,竟然都是如此“地、地、地”地下去。是不是太懒闲了一点,板滞了一点?在读者看来,这些什么什么“地”,诚然是要写说话时的表情神貌,毕竟无法感受人物或悲伤或愤恨或害羞或阴险的话音和动静。
这个“地”字,我们在现实生活里见不到,在中国如此,在外国亦然。这个“地”字,在英文是从“ly”的语尾而来,它不是“生活的语言”,而是“文法的语言”。这是一些烦琐的文法学家、语言专家综合和设计出来的。据其理由是,无论“名词”或“形容词”或其他词类,只要加上这么一个字尾,就成了“副词”,副词可用来规范形态、动作或其他样貌,反过来就不行。
中国的文字结构,根本与英文不同,我们是单字单音。“五四”以后有许多译者,就想出了一个办法,用“地”字来表示“ly”,什么什么“地”就如此这般地产生了。
中文在过去可以根本不用这个“地”字,亦并无什么表达上的欠缺,因为这原非实生活的语言。我们说“他全然屈服了”,大家就都明白,若照英文文法,“屈服”是动词,这动词的后面之“全然”(entire),必须是副词,所以得加上“ly”,中文就成为“他全然地屈服了”。
中文原来可用“的”字或可根本不用。笔者读旧小说,用“地”字的万不一见,只在《水浒传》(经金圣叹删改过的)第六十一回,有“娘子便漾漾地走进去”一句,也只见这一句而已。在《红楼梦》里曹雪芹写对话的特点,如果这人说话时羞涩,他不会写“羞涩地说”或“娇羞地说”,毋宁写她低了头脸上泛红,这才是现实生活里的“羞”相。不是什么什么“地”。他直接写动作与神貌,比新文学的“地”字高明。
二四例见一三流
几个人说话,在话与话当中,要有一些形容,这是写小说不得不注意的。现在抄几段《红楼梦》上的对话,为省篇幅,所说的话不引,只引话与话之间的字眼。
“袭人道”“宝玉道”“袭人道”“宝玉道”“袭人道”“宝玉道”“麝月接着道”“袭人道”“因又问”“袭人道”“宝玉道”“袭人答应了”。这是a例。
“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笑了一笑,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宝玉道”“黛玉道”。这是b例。
“袭人听了这话,又是恼,又是愧,待要说几句,又见宝玉已经气得黄了脸,少不得自己忍了性子,推晴雯道”“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袭人羞得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是自己把话说错了”“宝玉一面说”“袭人忙拉了宝玉的手”“晴雯冷笑道”“袭人听说道”。这是c例。
“宝玉道”“再洗了两把,便要手巾。翠缕道”“宝玉也不理,忙忙地要过青盐擦了牙,漱了口,完毕。见湘云已梳完了头,便走过来,笑道”“湘云道”“宝玉笑道”“湘云道”“宝玉道”“说着,又千妹妹万妹妹地央告。湘云只得扶他的头过来,一一梳篦……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宝玉道”“湘云道”“黛玉在旁盥手,冷笑道”。这是d例。
我们上引的四个例子,倒像是看电影时,一下声带坏了,听不到说什么。因为我们把话都删去,只留话与话之间的形容。即使如此,大家是不是觉得,c、d两例,虽然不知所说的是什么,却也见到他们的动作神态。而a、b两例,只是单调死板的谁谁“道”,就像是看电影时,声带坏了,声音听不到,却跟着什么也看不见,银幕上一片漆黑,因为无动作、欠神态、无心理、没反应。
四例都出于《红楼梦》。a例见于第八十九回,b例出于九十一回。c例在三十一回,d例在二十一回。也就是说a、b两者是高鹗或另一些人的手笔,c、d则是曹雪芹的手笔,竟有这样重大的区别。所以后四十回乏动作。
这四段话字数差不多,都是四百字左右,显而易见,曹雪芹用很多字,来写讲话时的样貌神采、心理反应、动作对应、脸上颜色、语音状态。而续书者却是,对话就是对话,完全忽略人类在彼此对答时必有的动态。
这就是第一流与第三流小说家的分别。那续书者的对话,比录音机都不如,因为录音机还可听见声音高低。
听其言 观其眸
曹雪芹认识到,在实际人生中,说话时的神态和语音,有时候比所说的话更重要,更能表示所说的话的真义。所谓“话里有因”“言外之意”,说同样的话,背后可能带有完全相反的意思。因此,写小说的对话,如果不寓讲话时的动作、神情、声音,就有不足。
同样是说“呵!谢谢你了!”,如果是咬牙顿声、一字一字吐出,就可能表示极大的愤怒;如果是别过脸去、作冷笑状地说出,就可能话里有怨恨、有讽刺;如果眼神闪烁、声音又低又弱,则恐怕不是真心而是带有疑惧;如果一面说一面紧紧握着对方的手,双眼凝望着对方,便一定有深刻的诚意。
我的朋友阅世很深,也写文章,一眼就看出来,谁的话真诚,谁的话敷衍,谁的话有酸味,谁的话竟有怨音,尽管说的都是同样的话。有些人把个别字拖得长长,说時又不庄重,笑皮不笑肉的,就表达了反意。
这也给写小说的人一个启示,光是写对话而不及其他,表现力绝对不够。《红楼梦》上有句话,引起红学家的兴趣和争论。六十八回凤姐指着贾蓉说:“‘今日我才知道你了!说着,把脸却一红,眼圈儿也红了,似有多少委屈的光景。”有些红学家就因此指凤姐与贾蓉有败行,有些人却反驳说不是,因为它本没有这段描写,这原是高鹗的《〈红楼梦〉稿》上加的。不管怎样,引起争论的不是这句话,而是说这句话时凤姐的神态。可见,说话的动静和神态,比话的本身包含更多的意思、更大的想象。同于此理,六十七回凤姐说“好,旺儿,很好,去罢!外头有人提一个字儿,全在你的身上”。如果没有话前“凤姐把眼直瞪瞪的瞅了两三句话的工夫”,又怎知说这句话时实带多少盘算和恼恨?又三十八回鸳鸯对凤姐道:“好没脸!吃我们的东西!”凤姐骂平儿:“死娼妇!吃离了眼了,混抹你娘!”如果不写动作神貌,竟以为是打架而不是玩笑了。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光听人讲话不够,还要看他眼神,才能知他善恶。(“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也就是这个意思。只是现在有些写小说的,惯于一句接一句话,据说是学海明威,但海明威全无动静神态么?真是东施扪心了。
动作 个性 阶级
语言和动作不仅因人而异,亦因“阶级”而不同。最现成的例子,我们在香港大排档就可见到,同是在街头吃一元五角的鱼蛋面,蓝领阶级的坐姿、吃相,以及叫伙计的用语,与白领阶级有极显著的分别,后者绝不会把鞋脱掉,腿儿高高地竖在凳子上。
亦正因此,《红楼梦》里有些话,只可以由刘姥姥来说,有些动作,只有她可以做出来。什么“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拔根寒毛比咱们的腰还壮”,说不上来的时候就连忙念佛,她说话如此,使她成了书里极可爱的角色。书里描写过许多吃饭的场面,唯有她在的那一次,最是热闹的。也只有她吃完了饭,还在“舔唇咂嘴”,这四个字,用于刘姥姥的动作,实在生动之极。在贾府的人,即使是丫鬟小厮,无论山珍海错,也不稀罕的,绝不会饭后仍留有余香地“舔唇咂嘴”。
动作又与个性密切相关,像凤姐,可以“在门前站着,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别人就断断使不来。把脚蹬在门槛,黛玉虽亦有一次,但情景大不相同,她“嘴里咬着绢子笑”,便与凤姐形象大别。那一次,她见宝玉为宝钗“雪白的胳膊”发怔,心里又气又笑,才有这样反常的动作。
第四十回刘姥姥表演的一幕,大家读过便永远记得。写刘姥姥高声说出“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然后,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怔住,然后一齐大笑起来。我们想想那场面,那动与静之对比,刘姥姥一人立着,像老树挺枝一样,其余的人却都花枝招展、叶飞草舞了,一动一静之间,那份描写的笔力比活动电影还强。这个场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各人的笑态。这是与每个人的个性、身份、年岁丝毫不差的。湘云最先忍不住,喷了一口茶。为什么不写最先笑的是林黛玉?黛玉也同样大笑,为什么却是伏着桌子只叫“嗳哟”;而宝玉则滚到贾母怀里,贾母是笑得搂着叫“心肝”;王夫人的笑,是用手指着凤姐却说不出话……年少的惜春拉着奶母叫“揉揉肠子”……就这一段,要写得活泼生动,不知难倒中外古今多少第一流小说家。这些不同的笑态,甲的移到乙的,乙的移到丙的身上,就完全与个性不相合。
相反,后四十回的作者,将动作随便安在任何人身上。对贾政用“跺脚”已不相称,在一〇六回形容他说话,竟用“嗔”字。又跺脚、又娇嗔,是把贾政变为“老母妖”了。动作、身份全然如此抵牾,又怎能对后四十回的作者称赏得来呢!
不定的和固定的
说话时的动态,在小说写作上很不容易处理,能力稍差就写不来,所以《红楼梦》后四十回的对话,有不少段落完全没有动作。其中虽有若干是说话与动作能配合的,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整个的说来,与前八十回比较,有时候倒像木偶配了发话机一样。
后四十回接连以“谁谁道”来写讲话,与现代一些小说家只会用“地”字,都得来一样結果,就是不生动。何以不生动?因与现实生活违背。讲话的人,彼此没有反应,张口没动作,心里无感情,脸上缺颜色,这种对话是要不得的。须知人类一讲话就有动作,即或四肢、头脸、眉目都毫无动静,但一旦发音,舌尖、嘴唇、牙齿、喉颚都开始了运动,音从喉部发出,发话时这些器官之状,在高能小说家笔下,也能借之表表讲话的情态。
对于伟大的小说家,我们不能不佩服,他们的成就得自于他们独有的努力和才能。小说家之养成,往往比科学家、学者、画家更为艰难。我们若以描写人类讲话来看,便是一切学问和艺术之中,最困难的事情之一。其中的变化因素之多,实比科学家在显微镜下,所研究和对付的具体事物要复杂。
倘较多人在一起,若有凤姐在座,如何?贾母王夫人在座,又如何?只是怡红院里面的人物,又如何?倘喜庆的事饮宴,当哀痛的事吊丧,倘众姊妹有雅集……她的态度和谈话,也要因场合不同而有不同表现。更难的是,她对任何别人的千句话、万件事,她的反应和她的看法,都要在各不相同的言谈及动静上,与她的个性相合。
《红楼梦》有那么多人物,光举一次要人物的谈话及状貌,就已经这样繁杂,那是我们读小说时想象不来的。
因此许多人写小说,在对话及动态上就无法落笔,而采谁谁说、怎怎地的偷懒办法。说话动态虽千变万化,却完全是现实生活本就如此。伟大的小说家,观察人生、体验生活,面对的是不定而多变的人情,所以比科学家研究固定的具体事物为难。
肌理 进步 革命
你问,前面听说的,就是《红楼梦》最大的优点了?我说,不!最了不起的地方还没说它。
你问:《红楼梦》最了不起的地方又是什么?我会说:是肌理。
若论人物刻画,《三国演义》《水浒传》就很不错,即或没有《红楼梦》那么细致,但还不是一样论十论百的个个活泼生动?数百年下来同样活在人们心中的人物,诸葛亮、关羽、武松、鲁智深诸多面貌,又何下于金陵十二钗的黛玉、宝钗、湘云?至于气氛之渲染、形象之经营、动作语言之合契、颜色之描绘,何尝不是有数不尽令人拍掌赞叹的地方?一出“空城计”或“借东风”,或是“武松打虎”“阮三小诸盗智取生辰纲”,读过又岂能不留下难忘印象?论到奇趣横生、神思怪想,我们又岂可一下就说《西游记》输于《红楼梦》呢?你只可套个俗语说:各有千秋!但有一样你不能说千秋各具的,就是“肌理”!曹雪芹在这点上超越了一切前人。
你问,与西洋小说比较又如何?我说,在曹雪芹那个时代,西方小说还在起步的阶段,在各方面来说,自是无一能比。我们实在不懂这位曹雪芹,为什么走得这样快。至于往后来数,以英国来说,约在半个世纪之后,出现了一些大小说家,其中最为特出的如珍·奥丝丁(《傲慢与偏见》)、狄更斯(《双城记》),他们就写下不少不错的小说。但就全面技巧说,比曹雪芹仍是大逊。就肌理来说,奥丝丁并不差,可能优于狄更斯,然与曹雪芹比较,仍得再多借鉴学习。
若问:全面比较又如何?你是说,把曹雪芹置于中西自古至今的大小说家之林,他的地位之高低?我说,能与他相比的,数不出十个或者五个。这是纯就技巧来论,而不及于题旨,因为内容是难说得很。但技巧是实实在在的,无法在大口号上取巧。在技巧上我们可以说自清末至“五四”直至今天,在中国言,无人能与曹雪芹并肩。他的技巧,尤其在肌理上,细心研究,令人惊骇,以为是神鬼写下的文墨。
又问:在小说史上,无论中外,最重大的进步是什么?现今的进步是否超越了曹雪芹?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不过这个题目太难太复杂。如果要避难就易,大题小讲,挑最概括最重心的一点,无疑就是在“肌理”方面,肌理是现代小说的进步关键,是“现代”与“传统”最大的分界之处。
因为小说技巧最重要的一次革命,其实根本就是“肌理”问题。
推窗才可望月
什么是“肌理”?牵涉到多方面。肌理本来可以称为“布局”,或叫“情节”,但都不及“肌理”二字,来得恰当。因为:布局或情节,只是“肌理”的一部分,并非全部。肌理——是全面的表现方式问题。在本世纪初,西方小说的大革命,主要是反对传统的“布局”,布局虽可反,“肌理”却不可反。任何小说,都得有“肌理”,不管那是自然主义、写实主义、浪漫主义、古典主义,或超现实主义、象征主义、反小说主义,无论什么主义——这原是西方的叫法,但都不能没有“肌理”。
这段话,就发生了“肌理”上的毛病。两夫妇既在楼上,有人叩门铃,当然可以听得到,但绝不会见到他是穿了黑衣服,除非是有千里眼,能看穿墙壁。除非他们凭窗外望或在骑楼上,或仆人来说有个黑衣人求见,才可以这样讲。照文句却全非如此,他们是在仆人和黑衣人来到楼上以后,才“见到这个人”。
当然也可以为狄更斯辩解,这番话是复述,是老医生在地下室被囚,偷偷忙忙写成那晚事情的经过,写时已见过这个人,那是一篇记录,忙急中可以这样写。不过,照那篇记录的全文来看,狄更斯是要顺着整个事件程序的发展来写,所以仍可以说,是狄更斯一时的疏忽。是狄更斯脑海中有“黑衣人”,写时想着那人穿了黑衣,下笔时一下忘记,这“穿黑衣服的”数字,其实应该放到“我们见到这个人”一句当中,才合事理的实情。
从这一例,我们可欣赏在狄更斯一百年前的曹雪芹,绝不会犯这样的毛病。我们前面引过宝玉去看黛玉,见到黛玉、湘云睡态的一段,一开始是“不见紫鹃翠缕二人,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这“不见”“只见”四字很重要。“不见”是全景,先看到全屋。“只见”是“近景”,在床上。程序应该如此。正像电影先用全景再用特写,若一下就用特写镜头,就会误会宝玉原来整晚都在那里。
推窗才可以望月。而狄更斯是:房内漆黑无窗,竟见了月。
无针如何引线?
《水浒传》第十回开头:“话说当日林冲正闲走间,忽然背后人叫,回头看时,却认得是酒生儿李小二。”这段话是介绍一个新人物的出场,李小二原是未出现过的,因为有“却认得”三字,便可以道出他的姓名,他们原是舊相识,乃觉合情合理。
这夏三是刚出场的人物,彼此并非相识,他的名字谁知道呢?读者一见这名字,自然打一突,此名何来?他与薛姨妈谈话,薛姨妈叫他舅爷,却不知他叫什么名字。知他名字的只有一个金桂,和他自己,他自己未报姓名,金桂又未介绍,那是作者(高鹗?)硬生生走进他们之中,给读者说出他的名字。这是写小说的大败笔。其实两三个字就可交代,那金桂道:“夏三哥,来,见过太太。”或向薛姨妈道:“他叫夏三,我的过继兄弟。”那就顺了。
外国小说当然也发生同样的问题,我大学一年级时极喜《咆哮山庄》(现译为《呼啸山庄》)。小说一开头,以“我”的第一人称来写。(按:全书用旁观观点。)
不避吹毛求疵之讥,我要说这也是颇有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你怎一眼就知道他是赫斯克莱佛?既无任何交代,当第一次见面,在人们日常生活里,我们未经介绍的新朋友,也最多只能说“我要见×××!”或则“你就是×××先生吗?”之类来开头。怎能劈头就叫名字?因为他可能只是他家的客人,或另有其人。除非作者先交代了一见就知的原因,否则这样没头没脑的出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曹雪芹早于将近一百年,就能以极佳手法处理这个问题:
第一回贾雨村见有一个丫鬟回头看他,不知是谁,到第二回才说她叫娇杏,就是此理。
第七回周瑞家的到薛姨妈那里,“见王夫人的丫鬟金钏儿和一个才留了头的小女孩”,不说是谁。到后来薛姨妈叫唤香菱,才知那小女孩原来就是她。
若说写小说如缝衣,那么介绍人物出场就是第一步:先要穿针引线。那夏三及赫斯克莱佛的出场都是无针引线。曹雪芹带人出场,大都通过书里人物,有纹有理。在小说史上这是肌理的第二点大进步。
论小红之出场
以上的一段可以见出曹雪芹极现代、极非凡的手法。怎样让读者知道这是小红,其实可以在一开头就说明,如“宝玉旁边无丫鬟,只有一个叫小红的,她是……”就可以交代过去了,为什么曹雪芹要花这么转折的笔墨,为什么一定不
小说篇二
;“一签丘峰岩,二签摩天岭。”生活在“佛门圣地——丘峰岩”附近村庄的人们每逢抽签时总要这样说,尤其是当生产队集体劳动分配任务时,抽签的社员更是这样口中念念有词。如此说法大有“佛祖保佑”之意,似乎好运气即将因此降临。
村民口中的“摩天岭”位于山东省沂水县,是电影《南征北战》故事发生地。因为观众喜欢《南征北战》,“摩天岭”也就几乎家喻户晓。而“丘峰岩”位于福建省永春县中西部,是锦斗镇、坑仔口镇、桂洋镇三镇屏山,海拔1178米,登临尖顶鸟瞰,东与乌髻岩望仙山遥相为伴,西望天湖山99峰,有“百子尖”之称。因为“丘峰岩”山势陡峭高峻,庙中佛祖十分灵验,人们诚心求佛,几乎有求必应,因此“丘峰岩”成了信众的“佛门圣地”。
丘峰岩下的錦斗镇长坑村多为李姓人家,只有肖天观及其兄弟姐妹等少数例外。肖天观的祖父是入赘李家的上门女婿,当初说好每一代允许一个男丁姓“肖”,以接续香火。到了肖天观的父亲肖水火,因为他能吃苦,且头脑灵活,不再满足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农闲时便做点小生意,比如把当地的农产品贩到泉州,再从泉州把盐和水产品贩到当地,虽然千辛万苦,却也能攒几个钱。日积月累,家境逐渐殷实,肖水火在家中的地位也就与日俱增。后来,肖水火就不再遵守当初的约定,把自己的三男四女全部改回“肖”姓,他的妻子李子梅虽然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至于肖天观本人,其妻也不再姓“李”,而是姓“郭”,单名一个“丁”字。当然,肖天观一向认为,自己的身上流着李家的血脉,至少有一半属于李家的血统。他时常对儿女们说,当初爷爷流浪至此,要是没有李家收留,就没有如今肖家的人丁兴旺。因此,祭祀的时候,他从来都是两边的祖宗都敬,态度十分虔诚。
肖天观与父亲肖水火一样,既是地道的农民,又是一个小商贩。走南闯北让他有了更多的见识,更开阔的眼界。他认为自己的子女不能满足于已有的生活,应该更有出息。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农民子弟,就必须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跳出农门。在这方面,肖天观与妻子郭丁的观点高度一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他们不可能“多子多福”,而是只有一个独生子肖向南。因此,夫妻俩更是对肖向南疼爱有加,时常告诫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肖向南自小十分乖巧,对父母更是惟命是从,而且智力也不错,读书显然比同龄人更加上心。在老师眼里,肖向南一贯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总之,他从小学到中学,直至考上大学,可谓一路顺风顺水。
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肖向南读的大学只是一所专升本的三流大学,学的是土木工程专业。当初填报志愿的时候,许多女生填“市场营销”,许多男生填“土木工程”,以为将来好就业。结果是,就像人们调侃的那样,“土木工程”是又“土”又“木”,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肖向南一直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最后只好到一家私营建筑公司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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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肖向南考取了一级建造师。不久,开始时来运转。他被省第五公路工程公司录用,工作地点就在市区。这时,父亲肖天观与母亲郭丁就一再催促肖向南要抓紧时间找对象,并强调,“成家立业”说的是先要成家以后才能立业。同时,也委托亲戚朋友给肖向南介绍对象。
按理说,肖向南的条件还是不错的。他身高一米七一,长得壮实,又眉清目秀,并且在国有大企业上班。虽说家在农村,家境一般,但大城市里有一份固定工作的女孩子比比皆是,给他介绍对象的人也不在少数。
问题是,肖向南却是以貌取人。不光要求女方长得漂亮,而且性格要好。而现实是,长得漂亮的,往往就不那么温柔;两者兼备者眼界更高,男方有房有车有六位数以上的存款可能只是拥有入门券。因此,肖向南找了两年多的对象,对眼的一个也没有,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第一次去贵州,肖向南是与分公司领导一起乘的飞机。然后从机场坐了两个多小时的班车到了分公司所在的县城。接着,肖向南又独自坐工区的工具车,在泥泞的公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到了工区。第二天,又徒步走了十来公里的小路到了一个工程点。这个四周一片荒凉、用木板和水泥瓦搭盖的简易工棚就是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食宿和工作的场所了。当然,他的身边还有许多农民工。
这个工程点只有肖向南一个技术员,内业和外业都得他一个人负责。因此,他经常忙得焦头烂额、身心俱疲。而有时遇到下雨天,一下就是十几天,就闲得发慌。实在无聊了就去食堂帮忙剥鸡蛋,与食堂老大妈聊天。
如此这般“锻炼”了一年多,工程完成不到一半,总公司也没有“提拔”或者调肖向南回去的意思,说不定早就把他给忘了。肖向南感觉自己就像在黑夜里摸索前行,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却看不到亮光,看不到希望。
肖天观这样说,其实只是情急之下的缓兵之计。他一个农民,亲戚朋友也还是农民,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小人物,哪来那么大的能量。可是,事关儿子的前程,这可比娶儿媳重要多了,因此,凡是能想的办法总是要想的。
十万元对肖天观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他彻底失望了,垂头丧气离开了“黑痣”的家。迈着灌铅似的双腿,肖天观有气无力地往自家的方向挪动着脚步。突然,他灵机一动,求人不行何不求佛,丘峰岩的佛祖据说灵验得很,不妨临时抱佛脚,试一试。
3
柯大侠就像中医的“望闻问切”那样,耐心细致地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微笑着对肖天观说:“你是为令郎前途求佛,理应坐小车前往,你看,当官的哪一个不是坐小车的呢?至于出发的时间也有讲究,你随机写一个字给我。”肖天观虽说小学没有毕业,但也读过三年的书,写几个字自然不成问题。他想了想,便用食指蘸了茶水在茶幾上写了个“长坑村”的“坑”字。柯大侠看了看那歪歪扭扭的“坑”字,摸着下巴的山羊胡子,神秘一笑说:“有了。出发地应选在‘坑仔口,时间嘛,应定在星期日上午七点。”“为什么呢?”肖天观觉得跑到坑仔口再坐小车出发实在是舍近求远、多此一举。
肖天观豁然开朗,一切照办。星期天早晨,肖天观起了个大早,从长坑村徒步赶到坑子口。然后,请一个那儿的亲戚开着凯美瑞小车七点整准时出发,怀着十二分的诚心,带着香烛、贡品,迎着朝阳疾速前行。
小车跑了十几公里就到了丘峰岩。走进绿树环抱的寺庙,肖天观心中油然升起庄严肃穆的感觉。他在主持的指点下,点燃香烛,面对佛祖默默说出自己的心愿:希望儿子肖向南一年内能调回总公司,或者考上更好的单位;如果能早日娶个好妻子就更好了。然后下拜磕头,完成所有程序。
坐在回程的小车上,肖天观浑身轻松。他请开车的亲戚到家里吃午饭,亲戚说中午还有事,坚决不肯。肖天观过意不去,也不下车,跟着亲戚来到坑仔口的一家小餐馆,请他饱餐一顿。
4
一个月后,肖向南顺利通过考试,体检后,被神华公司正式录用。很快地,他按要求办理了省第五公路工程公司的辞职手续和神华公司的入职手续,到核电厂上班了。
这无疑是意外之喜。肖向南到新单位上班的第二天,肖天观立即带上贡品,徒步到丘峰岩佛祖面前答谢还愿,并捐款三千元,从而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肖天观高兴得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第二天一早,带着儿子和他的女朋友参观丘峰岩,再次叩谢佛祖,又捐款2000元。当着佛祖的面,肖天观双手合十,默默祈祷,希望来年能抱上孙子。
5
重阳节这一天,丘峰岩管委会举办首届“强身体,庆丰收”登山比赛。报名的人有200多人,大多为丘峰岩附近村庄的群众。运动员不分性别,只分“青年组”和“老年组”两个组别,肖天观今年已经56岁,就参加“老年组”的比赛。
发令枪响过之后,肖天观与其他运动员一道,从丘峰岩寺庙前的广场出发,沿着寺庙后面的山间小路向最高处正峰的终点奔跑而去。全程超过三公里。这条小路既窄又陡,只容两人并排而行,坡度在60度以上。路的两旁密布哨兵似的绿树,浓荫匝地,偶有阳光从罅隙中漏下,人在其中穿行,如入仙境。
小路的中段还有用石头砌成的八百多个台阶。当初,筑路所需的石头、水泥等材料都是由贵州的毛驴队完成的,可见毛驴也是一种擅长负重攀爬的动物,是人类的得力助手。
如今,肖天观虽然年龄不小,但爬山、奔跑恰是他的强项,耐力不亚于贵州的毛驴。这大概得力于他长年累月田间劳作的吃苦耐劳、上山砍柴的负重前行。
“鼓足干劲,力争上游”,这个时候,肖天观耳旁似乎响起了这样的声音。他卖力地攀登,努力地超越,把其他运动员一个个甩在身后。剩下最后一公里的时候,他的前面只剩下人称“山猴子”的李可盈。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平时只知道李可盈跑得快,没想到那是相当地快。肖天观奋力追赶,却一直与他保持五六十米的距离,再也无法缩短。
虽然夺冠无望,肖天观仍紧追不舍。因为他记住一句名言:只要尽心尽力,当可无愧无悔。离终点不到八十米的时候,“山猴子”李可盈明显慢了下来,甚至止步不前。肖天观抓住时机,很快赶上。在超越“山猴子”的时候,肖天观发现他脸色不好,不自觉转头问他:“你怎么啦?”“我比赛前吃了两根冰棒,现在肚子疼。”“山猴子”回答得有气无力。“马上到了,坚持一下。”肖天观不容分说,拉着“山猴子”继续朝前跑去。
快到终点的那一刻,“山猴子”退后一步,把肖天观用力向前推去,肖天观被“推出”了登山比赛的第一名。
重阳节后第三天,丘峰岩管委会在寺庙前的广场上举办了隆重的颁奖仪式。肖天观从管委会李主任手里接过一千元的奖金和第一名的奖状。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走下领奖台,肖天观拍了拍 “山猴子”李可盈的肩膀,李可盈会意,两人当即从寺庙后的小路小跑着上山,又从副峰跑到正峰,站在“双尖”的最高峰上。
肖天观对李可盈说:“帮我照一张相,留个纪念。”说完,把奖状高高举起,就像举着一面前进的旗帜。李可盈也如法炮制照了一张。
作者简介:
康玉琨,职业:高中语文教师,学历: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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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徘徊着。
“同志,去哪?搭车吗?”
“不,不去!我候人。,俄不能直说,万一他是……
“不,不敢打扰您,您走您的吧!”我语无伦次。
茫茫的夜啊,能否保障姑娘的人身安全?
前面的那个青年手推着车,眼睛向周围望,在转弯处站住,脑际一闪念:深沉的夜,四周无人,万一有流氓散子拦路,那姑娘会遭殃啊!他在想,自己是公民,是新时代的青年,是共产党员,有义务保护姑娘安全啊!想着,他回头来了。
我向前走,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姑娘请上车吧!”
哎呀,又是刚才那个,“你为什么守着我?,任蛇惊奇地问。
“我看见您一个人走,走··…护仔也吞吞吐吐。
“你做什么的?”我坚定地说。
“我来接人,没接到。”
“那你怎么还不回去?”
“你一个姑娘家到这人地两生,怕你……上车吧!”他又在催。
“我是那边的人,顺路,真的顺路,我要送你……”他又吞吐着。
“要多少钱?写赴退两难时,只好放着胆子问。
“顺利的,那讲钱?上车。”
身临此景,自然王国发展的规律吧!我移动脚步。
“放一个挂包在羊头吧!钊也伸手过来。
“不,我能拿。”心想,你怎能七手八脚动我的东西。
也许他看出我的心思吧,说:“坐稳车。”
“你是到地区农科所培训的吧!”
“嗯。”俄阵阵地呼气。
“都一样。”
他无话引话说,但我懒得答他。我怕话迷了,他突然下手。所以我只,嗯,嗯”地搪塞。
我憋着气,揣摸着,一手攥著小刀,万一他起歹心,就同他拼。
“我家就在前面小镇路旁,从这数过第三间,以后请去玩。”
“嗯。”
他下了车,说:“在此稍候,我马上回来。”
我的心突突地跳,怕他引来流氓一伙……我做好自卫,把小刀握得紧紧的,万一就同归于尽。
他出来了,告诉家里接不到人,顺便送你。”
上车了,还有多远?,任蛇问。
“刚才走了一半,还有四华里就到。”
他的手突然撞到我的胸部,我捏了把汗,猛地举起了小刀。
啊,他掏手帕抹汗无意撞到我的,我猛跳的心才平静下来。
“到了吧?”
“快了。”
拐了个弯,前面是山林,车撞到一个小石头,摆了摆,我急了,他突然猛踩,车轮象箭一样飞旋。他骗我了?猛拉倒深山老林下手?我提心吊胆。
拐了一个弯又一个弯,前面灯火辉煌,一撞撞楼房。
“到啦!”
下车了,我长长呼了口气,一路上悬挂的心平静了下来,虚惊过了。
到了住房,在灯光映射下,看清了年轻人二十多岁,结实的身体,亮晶晶的眼睛,高高的鼻子,红扑扑的脸庞,笑微微的嘴巴多逗人。
“同志,辛苦啦!,俄把三块钱放到他的手里。
“什么?钱?,勺也急把钱送还我,转身就走。
我不知从何来的勇气,一跃上前拉住他的手,把钱放到他的口袋里。
他急回过头来,转身拉到我的手,把钱放到我的掌心里。
“我为的是钱?”哈哈,你还是守旧啊……”
他说着跃上车,我急追问“您还没留下姓名啊!,,
第二天晚饭后,我和一同事散步向路边的小卖店走去,那里人多聊天,歇凉。
突然,人们从坐凳站起“林书记……请坐,饮茶。”一阵欢声笑语在浓浓的空气中荡漾。
我走近问:那个小伙子林加是你们村上人吧!”
一小孩说:“怎能是?他是广西岭南人,住在一老农家‘三同。成一家人。听说昨夜他帮老农家去接一个人,人接不到,结果接到一个美貌象仙女一样美丽的姑娘。”听的人笑了,我俩也笑了。
我听着,胸中心潮滚滚,如大海波涛,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感慨万千。
2018年9月20日完初稿
作者简介:丘东明(1944-),男,中专毕业,农艺师职称,广西陆川县良田人,做过10多年乡村民办教师、20多年乡镇农业技术干部,爱好诗歌和散学创作,在《金田》、《九洲江》、《玉林日报》等发表过散文和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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