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租赁协议书 车牌租赁协议书篇一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第一条租赁物
1、相机价值
尼康d70s机身(d33697)rmb:3000元
2、配件价值(打勾为已选配件)
□原装相机包x1
□原装电池x1
□国产备用电池x1
□金士顿4g高速卡x1
□品胜读卡器x1
□原装充电器x1
□原装usb线x1
相机价值元,配件价值元,总价值元
3、相机、配件质量状况
质量状况:(乙方验机确认后签字)
第二条租期和租金:
①租期:租用时间由:_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___日止,合计________天;
②租金:租金一天,合计______元。
第三条押金和担保
信任押金:相机押金元;
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作压。
备注:请妥善保管压金收据作退压金凭据,
第四条责任和义务
①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及配件符合说明所写内容。
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正确将摄录内容删除,或保存不当将设备放于带有静电电磁场的场所,导致数据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乙方应保证不将甲方所租用之设备用于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不正当活动。甲方不承担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所带来的相关后果;
④租期期满后,乙方需备齐所有设备归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把押金和证件全部退还给乙方;如需延期,请尽量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再找甲方书面继签,到期未归还视为违约,逾期拒不归还者将承担甲方由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⑤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乙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如有标贴损坏并且发生硬件损坏,按市场价赔偿;相机如有遗失或损坏至不能使用按照原价赔偿。
第四条其它
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书 车牌租赁协议书篇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关于____________的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型号或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时间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与押金
1.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于承租方提取设备前一次性结清,出租方开具相应数额发票。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设备在租赁期内的使用、保养、保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定期检查设备,对于因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丢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毁损和丢失的责任。
2.租赁期内,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丢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由承租方购买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的新设备赔偿给出租方。
第七条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之日前归还租赁设备,并保证租赁设备完好无毁损,否则由承租方购买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的新设备赔偿给出租方。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条款履行完毕为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书 车牌租赁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安“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消防监督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办公楼及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签订灭火器租赁使用维修协议如下:
一、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甲方将学校及办公室内的消防安全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期费用:每年元。
四、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教室及办公室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及防火检查。对乙方教室及办公室内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2、对各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技能指导。
3、协助各教室及办公室在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公安消防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4、负责管理区域内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五、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与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
2、不在所属地域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生产化学危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用具。
4、积极组织全校师生人员及工作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5、任何单位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撤出、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发生火灾时能够冷静准确向119报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火灾自救。
7、凡租赁的所有灭火器由甲方进行维修。租赁合同解除时,必须将配备的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归还物业给甲方,对解除租赁合同时无法归还原配备灭火器材数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六、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书 车牌租赁协议书篇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3)不带电移动设备。(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协议书 车牌租赁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委托丙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丙三方均同意由丙方代甲方享有和承担涉及租赁事宜中属于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编号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装修状况:毛坯房。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办公 。乙方承诺:非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外,不随意改变该房屋租赁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比例。房屋租赁期限为 6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为17.5万元,第二年租金为18.3万,第三年租金为19.1万元,第四年租金为19.9万元,第五年租金为20.7万元,第六年租金为21.5万元。(房租中包含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17.5万 元整,丙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费收据。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给丙方。乙方除向丙方交纳上述租金外,还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当 日内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押金 10000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丙方将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的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丙方责任。丙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和争议,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未清事项,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管理、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需服从丙方的管理。租赁期间,甲方及丙方无权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活动,但丙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和施工。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进场装修前缴纳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由丙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各项装修内容合格后给予退还装修保证金。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的装修或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房屋的装饰、拆除后无法保证完整的设施(如新增的隔墙、吊顶、门窗、灯具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或丙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要求。
第十条 关于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约定。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间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延期付款产生的违约责任:
1.水费,按7.15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2.电费,按1.20元/度计收,向丙方交纳;(如遇到政府政策性调价,收费标准相应进行上调。)
3.燃气费,由乙方向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通或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开通或改造证明凭证交由丙方留存备案;
4.装修保证金,按 3万 元计收,向丙方交纳;
5.装修管理费,按4元/m计收,向丙方交纳;
6.采暖费,按照供热单位的收费标准由乙方自行向供热单位进行交纳;
7.电话通讯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8.宽带上网费,由乙方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9.停车管理费,按地上车位150元/个月,地下车位320元/个月计收,向丙方交纳;
10.乙方经营过程中,工商、消防、卫生防疫、质检、城管等行政单位检查产生的行政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合同印花税,按 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元计收,向甲方交纳;
以上仅为现行标准或约定,如遇国家政策和物业相关收费标准调整,乙方因遵循新的标准交费;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解决。
第十一条 乙方续租该房屋须在租赁期届满60日前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同意后,再协调甲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60日前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合同到期乙方须交还所租赁房屋。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或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3.擅自变动承租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租赁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超过乙方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的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或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应按本年度租金 50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租金的 3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7日内将房屋腾清后交付丙方验收,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日租金标准的两倍收取占有使用费,在超过10日后,房屋内物品视为抛弃物,丙方有权自行清理房屋,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 免责条件。
1. 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 遇国家或北京市政策调整,所租赁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改造,给三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第十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须在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由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壹式 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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