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哲学的历史演进8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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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哲学的历史演进8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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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哲学的历史演进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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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历史研究的人和从事哲学研究的人往往缺乏共同语言,前者批评后者玄虚,后者指斥前者琐碎。在思想史、史学史诸问题的讨论中,这种矛盾,每每难于避免。我们常常讲史论结合,然结合得好的,并不多见。

这里有一个把哲学和历史科学地统一起来的问题。新黑格尔学派的著名代表克罗齐从唯心史观的角度,试图加以解决。

他反对将理性的真理与事实的真理、将观念与事实二元化,嘲笑所谓“历史的本义是知,哲学的本义是懂”的浅陋之见。一方面,他把某些毫无生气、从文献到文献、没有精神连结、逻辑思维匮乏的历史著作,贬为不足道的外在的僵死的“编年史”,驳斥那种“历史家的思想只想事实,不想理论”的陈腐之论。另一方面,他又极不赞成贫乏抽象、空洞无物、令人生厌的“一般哲学”,反对仅仅靠哲学著作培养哲学家。换言之,历史家不可不懂哲学,不可不在历史撰述中贯穿理念;哲学家不可没有历史感,不可不懂得纷繁复杂的生活,包括艺术、法律、政治、经济、自然科学。历史研究中既不应篡改文献,又不应使逻辑相互矛盾。

不用说,克罗齐视历史就是思想,把哲学与历史等同起来,带着深刻的黑格尔主义的痕迹。更为露骨的,还是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历史唯今主义”。“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第2页),都是历史家(既是主体又是客体)以现时生活的兴趣去再现和整理的结果。扬弃克罗齐的历史哲学,从粪土中啄出珍珠,对于我们是很有益处的。这不仅因为克罗齐思想至今在欧美史学界和哲学界仍有着广泛的影响(美学界就更不待说了),而且因为其中确有真理的颗粒在闪光。例如,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借鉴哲学与历史的同一论,不是正可治史论脱节、哲学与史学脱节的毛病吗?历史学不等于文献学和考据学,而是高于文献学与考据学;哲学不等于简单的公式和刻板的教条,而是极其生动丰富的理论;二者正需互补、融合。

其次,他认为,“真正的历史是作为普遍的个别的历史,是作为个别的普遍的历史”(第81页),这个提法未尝不含有辩证的因素。哲学和史学不能不关心普遍,惟其如此,尤其要“注意理解特殊的和具体的东西”(第123页)。他批评蹩脚的黑格尔的学生,为了统一、忽视差别,因而宰割历史并把它强行纳入事先建立的体系之中。他不主张用一根发展的单线去勾勒哲学史,因为历史上的哲学问题是无限的,它们彼此联系、相互取代,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算是根本的或基本的。那种体系庞大、壁垒森严而毫无血肉的哲学史,是与研究“根本问题”的哲学相适应的,而人们需要的是远为丰富、更多变化、富有弹性的作为方法论的哲学。

克罗齐强调研究历史中的特殊与个别,颇有见地;当然,他晚年走向极端,完全否定历史发展的规律(见于他的《史学和道德理想》),无疑是错误的。这与若干年来我国史学界、哲学史界强调规律性、统一性,忽视合规律的无规律,忽视偶然性、多样性及非理性因素的弊端,正相对照。今天,我们应当站得更高一些,把历史中的必然性与偶然性、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定向性与随机性辩证地统一起来。这是读本书时人们可以强烈感觉到的又一点。

(《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意〕贝奈戴托·克罗齐著,傅任敢据道格拉斯·安斯利的英译本转译,商务印书馆一九八二年九月第一版,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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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演进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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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的信托业发展既有共性又有特性,这些性质是在漫长的信托业历史演进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其中以英国、美国、日本的进程最有代表性。对这些国家信托业的历史演进过程进行分析比较,有利于理解不同的时代、实际情况对信托业的制度、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影响,也有利于正确理解我国信托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

关键词:信托、历史演进、比较、制度

一、引言

我国信托业自诞生之初就显得有些怪异,为数众多的信托公司有信托之名却无信托之实,打着信托公司的旗号经营着与银行相类似的业务,并孕育了大量的金融风险。但是一味指责信托公司的行为也有失公允,信托公司的金融风险大多是服从地方政府指令的结果,信托公司业务上的“出位”倒毋宁说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要解释当时我国信托公司的不规范行为,还要从培养信托公司的土壤中寻找滥觞。我国信托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曾经也在日本信托业发展的历史中出现过,比较两国的制度基点会发现许多相似之处。对比日本信托业如何度过当时的混乱阶段并确立自己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分析我国信托业的现状。另一方面世界信托业发源于英国成熟于美国,只有理解英美信托业演进的制度基点和发展方向,才能认清信托业的本来面目。本文以下就首先从英美信托业演进的制度基点谈起,分别按照时间和国别的顺序考察世界信托业的历史演进,希望对我国信托业的发展能够有所借鉴。

二、信托业演进的制度基点比较

各国的信托制度是在经济和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确立的,带有不同的时代特征。

英国和美国信托制度的确立过程是一条典型的制度需求引致制度供给的路径。信托最初起源于变相英国教徒馈赠教会土地这一特殊事件1,随后不断地被效仿,并扩散到一般的遗产继承及其他的财产管理方面。英国最早的信托是个人承办的,主要处理公益事务和私人财产事务。采用这一规则的人数逐渐增多,以至于达到了一定数量的临界点,信托成为社会的一种内在制度2。信托的业务量和业务范围不断增长,信托内部关系协调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也越来越明显地显露出来,政府感觉到有必要以规范的法律来协调信托的内部关系。随着有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作为外在制度3的信托产生了。英国政府1893年颁布《受托人法》,开始对个人充当受托人承办的信托业进行管理。

美国信托业的开端则更加市场化,很少有英国式的官办信托局4等公营机构,基本上都是民办信托机构。美国一方面继承了公民间以信任为基础,以无偿为原则的非营业信托,另一方面一开始就创造性地把信托作为一种事业,用公司组织的形式大范围地经营起来。美国最早完成了个人受托向法人受托的过渡、民事信托向金融信托的转移,为现代信托制度奠定了基础。1853年在纽约成立了第一家专门的信托公司——美国联邦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发展历程中有里程碑的意义。英美的信托制度发展走的是一种渐进式反馈和调整路线,信托制度和信托业的发展都比较平稳。

日本的情况与英美有所不同。在日本,信托的制度供给并不是建立在制度需求充分发育的基础之上,而是以一种突发的制度供给方式建立起来的。日本最初建立信托制度,源于明治维新后全面学习西方的浪潮,随后为了解决工业化过程中资金缺乏的问题,迅速转化为一种资金筹集的工具。但是没有制度需求的基础,制度供给难免显得单薄,伴随着信托业表面上的快速发展,一系列的深层问题不断生长出来:信托活动极不规范,信托业务特征不明显,多从事中介、信贷、保险等非信托业务;信托公司的资本金不足,信用度低,容易造成对公众利益的损害,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

我国信托业的开端与日本有相似之处,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信托公司过多过滥却极少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成为孕育风险的温床,最主要的原因也在于制度需求的不足。信托的制度需求得以发生,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社会财产的分散所有,而且社会财富积累程度较高;二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保值、增值需求非常强烈。在80年代我国仍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即使到了2002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表明,居民储蓄存款已达8.7万亿元,但其分流方向主要集中在住房、消费、国债、股市等方面,基本没有对信托产生需求。在制度需求发育不足的情况下,一方面信托公司主业不明,作为替代的其他金融业务却很快生长起来。信托公司从事的所谓信托存贷款、信托投资与银行业务无本质差别;信托公司所从事的代理证券发行业务与券商主营业务相冲突;信托公司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与租赁业的业务相重合,信托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中基本没有真正体现信托本质的业务5。另一方面信托公司的投资倾向和方式体现了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利益和意志,许多地方政府办的信托公司变成了地方政府的附属物,便利了地方政府自筹的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项目,强化了地方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和贷款的行政干预,利润和经营绩效被置于次要地位。这些以前通过出卖政府声誉作抵押来获取国内外客户信任的机制一旦被打破,政府不在充当最后的贷款人时,信托业的信任危机就在所难免。

三、信托业演进方向的比较

不同的制度基点导致各国信托业步入了不同的制度变迁路径。其中英国的变迁路径比较保守,美国的变迁路径比较开放,日本的变迁路径则经历了剧烈的震荡。在各自路径依赖的背景下各国信托业逐渐确定了不同的模式作为发展方向。

英国信托业自建立之初就走向了以个人信托为主的模式,主要包括民事信托和公益信托。民事信托以承办遗嘱信托为主;公益信托指人们将捐赠或募集的款项交给受托人,指定受托人用受托资金或财物兴办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从个人信托的标的上来说又以土地信托居多。这种特点是与英国的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分不开的。英国人一般比较绅士和保守,不愿意把财产进行较高风险的证券信托和金钱信托;英国的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也不如日美活跃,没有形成证券信托和金钱信托的氛围;另外,英国曾经是一个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拥有很多的殖民地,财产多以不动产表示。

在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兴起建设的热潮,筑铁路、开矿山的公司纷纷成立,所需的巨额资金大部分通过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来筹集。同时随着产业资本的发展,社会上涌现出大批富人,股票和公司债券发行量也日渐增多,客观上需要有更多的代理经营机构。于是有价证券逐渐取代了原来以土地为主的信托对象,美国信托业渐渐确立了以证券信托为主的模式。美国证券信托的繁荣缘于美国的经济环境和风俗习惯:美国较盛行股权制,财产中转化为证券的比例很大,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和成熟完善的法制也为美国的证券信托提供了依据和空间。在美国几乎各种信托机构都办理证券信托业务,既为证券发行人服务也为证券购买人或持有人服务,特别是通过表决权信托代理股东执行股东的职能,并在董事会中占有董事的地位,从而参与控制企业。

英美的信托业是在内在制度充分发育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因此很自然地可以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日本的信托业制度需求先天发育不足,所以在发展的道路上难免要多经历一些波折。众多的小信托机构大量开展非信托业务,从微观上看符合公司的盈利要求,但从宏观上看不利于整体的金融秩序,迫切需要变更外在制度加以协调。特别是1920年后欧、美各国的经济衰退波及到了日本,使日本信托业初步发展时所形成的各种弊病暴露无遗,信托公司倒闭现象迭起。日本使用了分业经营6这一利器,并对信托机构的规模做出要求,淘汰了大量资金不足的小公司,信托业迅速摆脱了主业缺失、混乱竞争的困境。整顿后的信托公司资本雄厚,信誉良好。但是日本信托业的实际进程也并没有完全按照预期的模式发展:分业经营的政策确立之初,人们是希望日本的信托业能够回归“本业”,即回到英美模式的路子上去,但是实践中开创了金钱信托这一具有日本特色的业务品种,业务量迅速攀升,信托公司开始执行长期金融的职能。日本以金钱信托为主,是与日本的国情有关的。日本居民的财产以货币形态为主,证券及其它资产较少加之没有以其它财产形式交别人管理的习惯,信托机构经营的对象只能是货币形态的金钱信托;金钱信托的收益比商业银行的利息要高,对委托者很有吸引力;而且这种以长期形式存在的金钱信托,又通过贷款信托的方式运用于国家的基础产业项目,适应了日本国民经济的发展的需要。

我国信托业的起点与日本相似,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日本相似,解决问题的手段也与日本相似。2001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信托业开始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原则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保留一至两家信托公司。截至2003年3月,全国239家信托公司,应彻底退出信托市场、摘去信托机构牌子的有160家左右,已对外公告摘牌的公司达118家;剩下的80家左右将合并保留为60家左右,其中80家中的44家已经经过重新审核登记,合并保留为42家7。分业经营、兼并重组能够更好地监控信托公司的资金投向,控制金融风险,保障委托人的利益,是整顿金融秩序、规范信托行为的有效手段,但是信托业下一步到底向何处去,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我国目前拥有大量财富的个人,往往也是一个成功的企业经营者,本身就是理财的强者,委托信托公司理财的愿望不强,同时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使得这些拥有大量财富的个人,本身处于资金需求者的地位,没有长期闲置的资金可供信托公司管理,我国仍然缺乏民事信托的基础;信托公司虽然可以从事证券的委托发行,也可以组织基金进入证券市场,但相对于一般的证券公司与基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优势,短期内走英美模式比较困难;日本信托业兴起之初,银行业也是刚刚发展,因此信托业有可能从银行业手中分得长期金融这一蛋糕,但我国银行业的根基比信托业牢固的多,即使在长期金融方面信托业也很难占据优势地位,因此也不可能照搬日本的老路。我国信托业的突破口到底在什么地方,确实是一个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全面整顿之后信托业的亮点主要集中公共项目上。这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有关。我国正处在政府职能转型的特殊时期,公共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正在逐渐脱钩。银行能够为公共项目融资却难以插手公共项目的具体管理,同时进行筹资和管理却正是信托公司的优势所在。并且这些项目一般都有政府信用做担保,较容易取得委托人的信任。目前我国发展势头旺盛的集合资金信托大部分集中于公共项目,如上海外环隧道项目、长春生态环保项目、长春基础设施项目、滨海新区管网设施、建设绍兴文化街开发等。

四、现代信托业演进特点的比较

在确立了各自的发展特色之后,世界信托业向更为成熟的方向发展。在这一阶段,各国信托业之间个性方面的发展逐渐停止,代之以共性方面的发展,世界范围内信托业出现了相似的演进趋向。我国信托业虽然还位于发展方向的初探阶段,但毕竟处在世界信托业的大环境之下,所以不可能不留下这种大趋势的印记。

1.共同趋向在信托业内部表现为信托财产的集中。英国信托业集中在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巴克莱银行,米特兰银行和劳埃德银行等四大银行所设立的信托部和信托公司中,这四家占了英国全部法人信托资产的90%。美国信托业基本上已为本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商业银行所设立的信托部所垄断,专业信托公司很少。目前位居美国前100名的大银行管理的信托财产占全美国信托财产的80%左右,处于无可争议的垄断地位。1950年之后,由于政府严格信托业的审批,日本的信托业便一直集中在主要七家信托银行手中。近年来随着日本经济、金融持续萧条,日本的信托业不断合并重组,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如东京三菱银行和三菱信托银行合并,合并后总资产达87万亿日元,成为世界第五大银行,2000年1月1日,td银行完成了对ct财团的收购,建立了道明财务集团。

由于我国信托公司历史上多数基本是由国家创办和经营的,许多地方政府办的信托公司甚至演变成地方政府的附属物,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自筹的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所以信托投资公司从一开始就承担了一部分政府的职能。政府职能强化的效应就是信托机构业务发展空间的条块分割,地域性极强,各信托机构之间基本没有合作,同时也较少竞争。通过清理整顿,我国信托公司由1998年的1000多家减少到60家,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缩减,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信托公司的数量还是明显偏多,行业的集中度较低。目前大多数信托机构对股本结构、企业模式、内控机制、管理体系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和市场化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基本消除了以前行政干预严重,按行政命令办事的现象,实现了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信托业的兼并重组正在由政府推动转变为市场导向,不分行政区域的全方位竞争态势初现雏形,新疆金新信托、新疆国投、厦门联合信托、青海庆泰大举入驻上海就是这种跨地区竞争信号之一。

2.共同趋向在信托业外部表现为信托机构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同性化。现在国外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业务交叉,机构交叉,紧密融合,使信托机构这一独立的金融机构概念变得模糊了。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日本,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和信托机构从事银行业务十分普遍,有的是银行内部有信托,有的是信托银行化。尽管在银行内部或信托机构内部,银行与信托的两个部门是明确分开的,二者在性质和业务重点上不同,内部结算也自成体系,但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而且信托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与银行所提供的也无明显差别。在美国,几乎每家银行都有专门开展信托业务的分支机构,为人们提供多种多样的信托品种。此外,信托与证券的结合也是前所未有的紧密,两者之间在证券业务上表现为既竞争又合作。在日本,信托机构分担证券业务的倾向明显,证券投资业务日益扩大,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国民储蓄形式逐渐从存款和信托转向证券的趋势。不少国家在信托机构经营证券业务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法律限制。

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但在我国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金融监管还缺乏力度,金融机构本身的风险意识不高,内部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得以建立,所以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是必要的。但是经营上的分业并不阻碍业务上的合作,这种合作首先是体现在零售业务的互相配合上:从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来看,信托投资公司利用其他金融机构的零售渠道推销产品,在目前其他金融机构零售业务品种单一、业务量小的情形下,将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营效率。其次,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特别是基金业务,需要有托管银行和推介机构的强力支撑,这就构成了信托与银行的深层次的合作,在信托公司开展业务的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进而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再次,信托投资公司投资于证券市场,必须要通过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渠道,同时信托投资公司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大型机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信托公司的多元化手段与证券公司的专属性资质相结合,必然会形成强强联合的倍增效应。

五、结语

基于对英、美、日三个国家三个阶段信托业发展历史的回顾和分析,结合我国信托业改革开放以来信托业成长历程的思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制度需求是推动信托业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制度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勉强推出制度供给,会使信托业偏离本来意义上的方向,这时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原有的制度供给。

2.信托业的发展方向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市场机制确定的,各国的传统、风俗、习惯则是决定信托业发展方向的深层次原因。

3.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混业经营和兼并重组已经成为潮流,我国信托业也已经表现出这方面的苗头。

根据比较分析,我国信托业在下一步的发展中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完善信托公司的市场准入和推出机制,使信托公司的规模和数量由信托的市场需求决定。

2.根据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情况,相应地、及时地在制度上进行微调,让市场决定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方向。

3.为信托公司间基于市场行为的兼并重组提供制度便利。

4.为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1、13世纪英国颁布了没收法,禁止将土地捐赠给教会,否则一概没收。为规避法律,13世纪中期英国教徒将其土地以转让为名而移交给社会上的某人,实际上却是委托该人为教会的利益而经营该土地,并将该土地所生收益全部交给教会。这种做法被称为use制,尽管不能使教会取得该被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却能使其享受由该土地所生的全部利益。

2、[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19页——130页

3、[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0页——142页

4、1908年英国成立“官营受托局”,实行以法人身份依靠国家经费来受理信托业务。

5、这与所谓的“金融百货公司”发展方向有所区别。“金融百货公司”表现为各金融部门充分发展基础上的混业经营;而我国当时的情况是主业缺失基础上的混乱经营。

6、日本政府于1922年制定了《信托法》和《信托业法》,谋求信托概念的明确和信托制度的健全,实现了信托业和银行业的分离。此后一直到90年代,除了二战期间和战后恢复的短暂时期外,日本金融业实行的都是信托业与银行业相分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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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演进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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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定以来,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在西方经济思想史的演进历程中就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由主义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不尽相同的,大致可分为前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以及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通过对各个阶段代表性经济学家的理论思想进行探究,从而梳理西方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发展脉络,还原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历史演进历程。

[关键词] 自由主义;历史演进;经济思想

[中图分类号] f04 [文献标识码] b

在西方国家重视并实施市场经济的近300年时间里,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作为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而备受关注。我国作为目前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一带一路”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历史背景下,完善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显得尤为重要,梳理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历史演进对我们借鉴其合理经验理论、警惕其可能带来的危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前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

自由主义经济的思想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前古典经济学时期形成了主张重视农业生产、经济放任自由的理论思想。色诺芬在其代表作《经济论》中最先提出“经济”一词,这里的经济主要指的是“家庭管理”,他重视农业生产,初次探究了劳动分工的现实意义。玛尔库斯·特伦提乌斯·瓦罗将农业置于一切行业之首,奉劝奴隶主应该经营土地、从事生产的行业。他强调农业不仅仅是一种技艺,更是一种关乎生存的重要技艺。

二、古典经济学时期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

古典经济学时期以反对专制、限制政府权力以及主张经济自由为核心,这一阶段以魁奈、亚当·斯密、李嘉图和萨伊为思想代表。

魁奈是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他也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在代表作《经济表》中提出国家的一系列干预政策应当取消,行会制度、工业法规的实行也是没有必要的,应该采取自由竞争的方式来发展经济。他对于工商业的自由竞争理论,就是他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直观体现。

亚当·斯密作为经济学的鼻祖,其以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为基础的“看不见的手”理论作为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核心,主要强调了价值规律和自由竞争对市场的作用。他反对国家做出干预经济的政策决断,主张自由生产和经营。他认为在理性人的假设下,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会自发地促使社会利益达到最大化,资源会得到最优配置。

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学说,从供给的角度提出了比较成本学说。他认为,只有商业自由,才能够实现最有效、最合理的分工,个人才能更高效地利用资本和劳动;国家才能更高效地发挥资源禀赋,以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的增加。他的比较成本学说就是倡导各国应分工生产对自己有利且成本最低的产品,以实现互利共赢。这一理论被认为是古典学派成熟的国际贸易理论,至今仍是各个国家推行的贸易准则。

让·巴蒂斯特·萨伊不仅仅继承并发扬了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并且使其更加通俗化和系统化。他提出的“三分法”以及“萨伊定律”等无不体现了他对于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的认可和推崇。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主张经济自由放任,市场会自发地达到供需平衡的状态,强调“供给创造需求”。“萨伊定律”旨在论证供给会创造需求,自由放任的市场会凭借市场机制自发地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旨在强调国家对于市场经济的干预是没有必要的。

三、新古典经济学时期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

新古典经济学派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渐发展起来,其发扬了边际主义的理论思想,以供求为载体,弘扬了自由主义思想。马歇尔为这一时期的代表,他在其著作《经济学原理》中对于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探究和描述。他强调自由竞争,提倡自由竞争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最大化的效用,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他认为只有经济自由才能保证生产要素投入和消费者支出的均衡,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是经济增长的基础。新古典经济学派以马歇尔作为其代表,提出的全部理论分析均是以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作为理论依据。

四、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

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作为伦敦学派的新自由主义代表,他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的诞生和确立。他的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国家对于经济的干预或者计划经济的实施,会使经济发展收到制约,会导致国家权力专制,明确地表达了他对于自由主义经济的认可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摒弃。他认为市场就应该是自由放任的,强调自由的市场、生产和经营。他认为国家干预、计划经济和垄断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所以坚决反对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他强调私有制是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前提条件,认为只有独立的个人拥有生产资料才会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新自由主义其他学派的理论观点都是以哈耶克的思想作为核心基础,哈耶克的理论对新自由主义兴起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反对政府过度干预,崇尚市场自由放任

政府为达到短期经济效果而做出的经济政策往往会带来影响范围更广更深的经济波动,可能会带来更加棘手的经济问题。(3)提倡政府应以追求经济发展的自由水平为政策目标。政府通过强硬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进行经济调控,会打破经济发展的平衡状态。

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现代货币学派的新自由主义代表,他站在货币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他提出如果政府对经济没有进行任何干预,市场的稳定程度要高于凯恩斯主义所描述的程度。他认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只会造成经济的动荡和不平衡,政府不应该试图在短期内影响经济的自由运行,应该首先保证货币总量的稳定。货币总量能够以稳定的态势持续增加,那么价格就会稳定,价格的稳定就会带来整个市场的稳定,促使经济稳健地增长。他认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唯一的手段就应该是货币政策,通过对货币供给量的控制稳定市场,而并不是靠强硬的政策企图实现短期的经济效果,例如调控失业率以及物价水平等等。

综上所述,不同时期的经济学家们所倡导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核心即为推崇自由竞争、反对国家干预,强调市场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的作用。因为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背景不尽相同,所以对于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我们要客观的分析,考虑到多重影响因素的作用。我国进行政策制定应借鉴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理论思想,规避其对我国经济发展可能造成不利的危害。充分发挥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參 考 文 献]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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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演进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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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卢梭的诸多学说一直有着巨大影响,在西方各种精神和运动中留下印记。研究卢梭的学者们成就斐然,但各种解释互相抵牾,意见分歧已不限于卢梭的政治理论,还包括其经济学说、宗教学说、教育学说和道德学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小批学者开始进行卢梭著作统一性的研究。朗松、赖特和卡西勒三位学者为寻求卢梭那“一大原则”作出重要贡献。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书写卢梭的大潮一直势头不减,并出现一种“内在转向”,即探察卢梭遗留下来的大宗零散的自传性资料,包括书信、出版著作和卢梭所有的自白,利用这些证据耐心复原卢梭的生活。这并不意味着冷落了卢梭发表的著作,而是将其融入他的整个存在。

关键词:西方;
卢梭研究;
历史演进

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08ja880037)

一、卢梭评论者的种种争议

关于卢梭的种种争议至少可以分为两派:一是卢梭的门徒之间的相互矛盾;
二是卢梭反对者之间的相互矛盾。两者一样尖锐。在反对者中,有人痛斥卢梭为理性时代的化身,有人谴责他是一种不负责任的个人主义的拥护者和倡导毁灭性混乱的哲学家,还有批评家抨击他立了一个“集体的暴君”,并在《社会契约论》中再次引荐了“身着新衣的老一套君权神授说”。卢梭的门徒也各执己见:雅各宾派以他的名义建立起恐怖统治;
德国浪漫主义者把他作为解放者歌颂;
席勒将他描绘为殉身于智慧的烈士。卢梭在18世纪最难缠的对手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在《法国大革命反思》中说过,倘若卢梭还在人世,在其神志清醒的间隙,也会被其弟子们的疯狂实践所惊呆。

一般认为,卢梭对于哲学的主要贡献是他的社会政治学说。大多数评论者都将卢梭作为一个政治理论家看待,或是从政治哲学方面来评判其思想,因而政治学范畴在分析其文献时显得最为有用。有人说卢梭是个人主义者,有人说他是集体主义者,有人说他是自相矛盾的作家,还有人说他在半路从个人主义转向了集体主义。一些人认为,卢梭的一切都能在《论不平等》中找到。这部“人类的小说”的中心主题是人本善良,社会使其变坏。有人认为,虽然《社会契约论》是“反自由的”,但在卢梭的政治学说中只是一个异数而已,其《论不平等》中个人主义的想法,那种反社会的观念才是根本所在,它几乎贯穿于卢梭的所有著作之中,在《爱弥儿》里尤为显著。有人认为,激发卢梭写《论不平等》的是个人主义的、甚至是近乎无政府主义的想法。而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仍是一位个人主义者,虽在表面上恰恰相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卢梭是一个集体主义者,有人说他想用他的政治学说来给法律和政府以致命一击,结果反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暴政。迄今,许多卢梭的读者对于公意至高无上、人被迫自由以及公民宗教都铭记在心,而将其著作的其他内容抛诸脑后。

在宗教学说方面,美国学者理查德,塔纳斯认为:“卢梭相信,宗教内在于人类的环境。他坚持认为启蒙思想家高扬人的理想,忽略了实际上具有的本性——他的感情、他的深层的冲动和直觉,以及超越一切抽象公式的灵性的饥渴。”在他看来,卢梭相信,不是通过神学教条、教士的等级制度已经敌对的教派的中介,而是最好转向大自然,人类才能够学会崇拜造物主,因为在大自然中存在着人们更够理解和感受的一种庄严。卢梭因此处在了一种影响极大的位置,既不同于正统教会,也不同于怀疑论的启蒙学者,他将前者的宗教性以及后者的理性的改革思想结合在一起,然后又对两者予以批评,这就埋下了矛盾的发展种子,因为卢梭一方面肯定人类具有宗教本性,另一方面有鼓励现代感觉力逐渐摆脱正统的基督教。

育者引向灾难。第二,把《爱弥儿》奉为一部要求解放和不干涉儿童发展的“自由教育学”的圣经。但卢梭反对“自恋”,要求对爱弥儿进行意志教育,并要他保证遵守法律。第三,卢梭提出的观察和了解儿童的请求也常被用来归纳他所设计的一种移植应用于教育的心理学方法,但其心理学决非现代实验心理科学。第四,教育家常误把卢梭在《爱弥儿》中用小说笔调描绘的行为原则当作训导加以应用。如卢梭攻击书本并把爱弥儿的阅读进程拖得极慢,但这决不意味着他拒绝书本;
《论科学与艺术》的目的也不是破坏文化。卢梭真正想要表明的是,过早引导儿童去“预先消化”那些公认的判断及抽象概念会禁锢其思想。第五,对苏菲教育的误读。卢梭在《爱弥尔》第五卷中的某些见解其实是故意让女权主义者气得口吐白沫。但在该卷的另一些段落,他谴责了平等主义为要求分享权力的妇女所设置的陷阱。第六,把对卢梭冠以“共和国教育”之父。甚至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那些负责制订公共教学规划的人一旦把颂词强加给卢梭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因为《爱弥儿》讨论的是一种私人教育形式。而在《关于治理波兰的思考》中,卢梭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该遗著的问世为社会中心论的阐释提供了证明。第七,卢梭在同一年(1762年)完成的《爱弥儿》和《社会契约论》之间重新建立起一种适当的平衡,两者共同构成一个完备体系。但他更看重《爱弥儿》而非其政治学短文,并认为《社会契约论》应当被看作是《爱弥儿》的“一种附录”。卢梭在《爱弥儿》第五卷中对《社会契约论》的要旨做了扼要复述,根植于教育领域的政治基础便昭然若揭。

关于造成对卢梭误解的原因,认为卢梭“含混不清”的看法广为流传。他被人嘲笑患有严重的神经官能症,性情狭隘、分裂和急躁。他的学说或源自演绎和抽象的逻辑,或缺乏条理,或被浪漫情感主义引入歧途。其学说因内在矛盾而含混不清和支离破碎。卢梭经常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在其思想中无法找到一个真正的核心。左派和右派都能在卢梭那里找到自己的教条。卢梭还被指责无视证据的来源——历史与经验,而这恰恰是一个完善的社会学说的根基所在。有人批评他是典型的经院哲学家或诡辩家,自以为术语分析是获取关于事物新知的唯一正确途径,结果错把成倍翻番的命题当作新发现的真理。给评论者造成困难的是卢梭的雄辩。他的欢快语句如果脱离了上下文被当作口号来使用时,就会歪曲或者完全破坏其本意。有人认为他是一个没有体系的理论家,在形式逻辑方面缺乏训练;
博览群书却消化不良;
感情用事的狂热者,说话不经大脑;
不负责任的作家,却拥有写作隽语警句的天纵之才。

引起误解的另一个根源是研究卢梭的传记方法,这种方法导致其解释者的想象力和批评走火人魔。一些著作只在卢梭与他人的纷争不和以及卢梭自己的内在矛盾中去描绘卢梭。因此,思想史有消失于传记中的危险。追根溯源的解释和人物传记的取径虽能使人们深入了解一个作家的动机,并有助于探寻其学说的个人或社会渊源,但其学说的客观有效性并不受著书立说者个人历史的影响。

二、关于卢梭著作统一性的研究

美国学者彼得·盖伊(peter )指出:“将近两个世纪以来,卢梭的哲学一直困扰着其解释者。试图解决它的批评家为数众多,而其中最伟大,却也是在很长时间里最为人所忽视的批评家之一,正是让一雅克·卢梭本人。”卢梭在《忏悔录》中曾强调,从整体来看,他的著作展现出一种一致与融贯的哲学:“《社会契约论》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早在《论不平等》里就有了;
《爱弥儿》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也早在《朱丽》里就有了。”他说,读者在其著作中发现的龃龉纯粹是表面的。在临近生命终点的时候,他又一次反思了自己的作品,坚持认为在其所有著作之中贯穿着显而易见的“一大原则”。他在《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中明确地说:“尽管我在心情忧伤和苦闷之时,我甚至忘记了我赖以建立我的信仰和行为准则的论点,但我始终没有忘记我本着良心和理性从中得出并一直坚持的结论。”但是,只有少数卢梭的解释者认真看待上述卢梭的自我评估,大多数批评家则在他的这部或那部主要著作或是一些熠熠生辉的隽语警句中找寻,自命找到了“卢梭的本质”。更糟糕的是,卢梭的著作激发出迥然各异的诸多运动这一事实确凿无疑。很多研究卢梭的学者据此就推断说,含混不清或自相矛盾是卢梭作品的特征。虽然卢梭一而再、再而三地坚称自己的思想是一个整体,但互相冲突却同样言之凿凿的主张却掩盖了这种完整。

的个人主义或者集体主义问题依然重要,但这些政治学范畴已经不再是其瞩目的中心。他们寻求开拓解释的视野。他们并不否认卢梭的许多说法自相矛盾,但他们和卢梭一样,认为这些自相矛盾并不损害其根本上的融贯一致。为寻求卢梭那“一大原则”,三位著名学者古斯塔夫·朗松(gustave lanson)、e.h.赖特(r)和恩斯特·卡西勒(ernst cassirer)做出了最为卓著的贡献。

朗松写过一部《法国文学史》(1903)。他将卢梭描绘为一名个人主义者。但他并不认为这是卢梭思想统一性的关键所在。他关注卢梭对“大原则”的说法,这一原则在《爱弥儿》的开篇第一句话就说的非常明白,它也蕴涵于卢梭的所有著作之中,并在《卢梭审判让一雅克》中再次出现:“自然让人曾经是多么幸福而良善,而社会却使人变得那么堕落而悲惨。”朗松认为,这条原则是卢梭哲学的关键:《论不平等》指出了社会在本质上是恶是不平等,其根源在于私有制。《社会契约论》认为自然人无法脱离社会,而是必须重新创造社会以重新创造自身。接下来,《爱弥儿》中的教育方案就顺理成章了。《新爱洛漪丝》进一步确立了人与人之间肉体关系上合乎道德的价值观。最后,在“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中,卢梭将上帝也归人自己的体系:上帝让人类是善的,并将道德的力量植入人之中,以制伏一个并非按照自然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的恶。

e.h.赖特不辞辛苦,仔细阅读了有关卢梭的一切,写有《卢梭的意义》(the meaning of rous—seau)一书。他惊讶地发现,迟至1928年,“都没有一部英语作品,并且只有极少数不管什么语言的作品”力图弄清楚卢梭想要说的是什么。赖特在“天性”中找到了卢梭潜在的观念:“必须通过人类的理性,按照人类天性的样子来使人类得以完善,这一根本观念贯穿卢梭的所有著作,并赋予其本质上的统一性。”自然人认识到,“自然是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得是野兽或野蛮人。理性和良心也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而且是较好的那一部分,这也不意味着他必须拒斥艺术和文明。理性的任务是向人类指明,在人发展的某个阶段中,哪些对他来说是自然的;
自由的任务是使他能够做他应做之事。只有当我们遵守法律时,自由才有意义。但这法律是出于自愿。自然教育的作用是防止制造出小暴君或小奴隶。我们一定要等他长大到拥有理性的时候,才晓之以理,这就是创造出自然人的唯一途径。卢梭的政治理论即自然社会的理论延续了这一主题。必须使人们适合自由,他们必须给自己创造出一个能使他们适合自由的国家。总之,卢梭反对将孩童当作成人,也反对将成人当作孩童。

在前面两位先驱性研究的基础上,被西方学术界公认为20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的德国学者、杰出的观念史家和专业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勒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1932年,他在自己那本如今已成为世界名著的《论让-雅克·卢梭问题》中同意上述卢梭本人的论点,并力图提出对作为一个整体的卢梭作品的理解,以揭示出他思想的意义。卢梭在《爱弥儿》里说:“必须通过人去研究社会,通过社会去研究人;
企图把政治和道德分开来研究的人,结果是这这两种东西一样也弄不明白的。”这段话成为被卡西勒视为论述卢梭著作的统一性的一把钥匙。作为一名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勒认为卢梭的观念单纯奠基于理性之上,并赞同康德的观点,认为卢梭实际上是“道德世界的牛顿”。

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深入研究了浪漫主义的根源。他认为,如果否认卢梭的观点和言论对于浪漫主义运动的影响是十分愚蠢的,不过,人们夸大了他的作用。“如果我们拿卢梭真正所说的与他说时的态度做个对照性阅读就会发现他所说的还是纯粹的理性主义语言。”以赛亚·伯林将卢梭的主要观点概括为:第一,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社会,一个虚伪的坏社会,人们互相欺骗,互相谋杀,互相撒谎;
第二,我们可能发现真理。但这里不是通过深思熟虑或笛卡儿式的逻辑获得的,而是通过洞察人类之中那些单纯而未受腐蚀的人、高贵的野蛮人或者说孩子的心灵获得的;
第三,一旦我们发现了真理,就要按照真理生活。在伯林看来,卢梭的上述话与希伯来预言家的话并无二致,与基督教传教士抨击大城市工于心计背离上帝种种堕落的话如出一辙,与百科全书派的观点相差无几,卢梭的信念依旧维系在理想之上。他与其他百科全书派的唯一区别是,后者相信只要通过循序渐进的改革,通过让专制君主接受启蒙教育,就可以改变统治者的观点,实现卢梭的梦想;
而卢梭却认为整个可恶的上层建筑应该连根拔起,所有罪恶的人类社会应该被烧成灰烬,一只新的凤凰将从灰烬中重生。

三、卢梭研究的内在转向

另一位学者对于卢梭其人内蕴的探索也许更加引入注目,也更有影响,它就是让·斯塔罗宾斯基(jean starobinski)声名卓著的对于卢梭如何成其为卢梭这个问题的研究。与卡西勒一样,他发现了卢梭在本质上的统一性,但与卡西勒有意侧重于卢梭行世的文本不同,他主要是在卢梭极度私密的经历中那昧暗、隐蔽的幽邃之处发现这种统一性的。斯塔罗宾斯基将学术分析中心理学的和移情的风尚发扬光大。在他看来,卢梭小时候被人冤枉弄坏了一把梳子,从此,卢梭与他人疏离开来,那澄澈与阻隔之间的紧张成为他心中挥之不去的苦痛,他最想要、最需要的是恢复澄澈并克服疏离。在卢梭以后的一生当中,这种痛苦的紧张遍布于他的著作之中,并最终让他无法忍受。斯塔罗宾斯基主张,这些作品“意图一致”,即“旨在保护或恢复澄澈”。他已成功地将卢梭作品中最迥然不同的元素结合在一起,并发现不用牵强地曲解该问题,最为矛盾之处就可以迎刃而解。在卢梭那里,清醒与癫狂,理性的学说与非理性的幻想,合情合理的说教话语和乌托邦式的教育格言,其内心体验性的抒发与摆出愧疚的姿态,这一切都同出一源,并且运用了显然类似的表达方式。斯塔罗宾斯基的著作之引人人胜并非常流行。人们对它的接受也与时代有关:卢梭的研究者已经为这种内在的取径做好准备。在斯塔罗宾斯基之后,罗纳德·格里姆斯利(ronald grimsley)在他那本敏锐的《让-雅克·卢梭:自我意识研究》(jean-jacques rousseau:a study in self-aware—ness)一书中也得出了非常相似的结论。

20世纪60年代,文学批评侵入卢梭解释,其引起的混乱使盖伊感到了不安。在他看来,这些批评家将他们自身的混淆不清也带人了卢梭研究。最有名的解构主义者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和保罗·德·曼(paul de man)发现卢梭让人着迷。他们特别关注卢梭关于语言起源的未写完的论文,并建议通过使卢梭复杂化的办法来理解他,并认为在他们之前,无人真正正确地阅读卢梭。

另外,由伯纳德·加尼宾(bernard gag—nebin)、罗伯特·奥斯漫特(robert osmont)和马塞尔·雷蒙德(marcel raymond)编纂的《卢梭全集》(四卷本,1959、1961、1964、1969)历时十年终于完成。这套现代权威版本的第一卷的一开始就是卢梭的自传性作品,其中包括了一些坦诚心迹的残篇。现在,解释者可以由其所作见其人,而不必将其所作径直简化了。对卢梭的认识得到了学术研究成果的支持。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不断推进着的《卢梭全集》的编辑工作也对卢梭的新发现有所贡献。《全集》的每一卷都是庞然大物,在每一卷当中,注、评和参考书目加在一起就占了大约三分之一,学术成就殊为惊人,其细致人微也几乎令人窒息。另一项事业是20世纪60和70年代的产物,即精心出版卢梭的通信,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编辑工作,但此时才推出定本。拉尔夫·a.利(ralph )的英雄壮举始于1965年,到1976年完成,在四十五卷书当中,他为了辨读卢梭写的草稿、相关附录文件、难以追溯的引文出处和几乎无法识别的涂抹而着实大费眼力。从此,再也没有研究卢梭的学者能够理直气壮地抱怨其著作资料不够用或靠不住了。

(责任编辑:蒋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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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演进篇五

[摘要]审计方法经历了从详细审计向抽样审计、从顺查法向逆查法、从单一检查方式向系统检查方式、从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从账项导向审计向系统导向审计再向风险导向审计演进等几种不同阶段或层面,促使这种演进的内在动因是基于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及其所形成的相互制约关系。研究审计方法的演进及其动因有助于我们准确而恰当地运用审计方法,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审计目标。

从历史上看,审计方法经历了从详细审计向抽样审计、从顺查法向逆查法、从单一检查方式向系统检查方式、从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从账项导向审计向系统导向审计再向风险导向审计等演进的几种不同阶段或层面。

详细审计就是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对全部账目进行检查。早期的审计普遍采用这种形式,这是与当时的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早期的经济组织,其经济规模小,经济活动的内容单一,会计业务量较少,从而审计对象的数量较少,种类单一,这为详细审计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早期的科学管理的程度较低,在经济组织内部存在许多管理缺陷,加之会计体系本身尚不完善,如平行登记、试算平衡等会计数据的保真控制功能较弱,财产的流失和会计数据失真发生的机率较高。因此,审计目标主要是查错防弊,审计人员在做出有把握的审计结论之前,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的验证。

详细审计实际上是重复会计人员的全部工作,即审计人员按照会计人员做账的程序和方法重新独立复核。因此该阶段的审计程序基本上等同于会计记账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的登记、收益的确定到会计报表的编制,逐一进行全面检查。详细审计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要进行大量的重复劳动,审计成本高,审计效率低。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会计业务也越来越多,详细审计的适用范围也就越来越受到限制,抽样审计随之产生。

抽样审计是将客户的全部经济活动作为一个总体,从中抽取一部分,依会计凭证、账簿到报表进行逐一核对,并依据样本审核的结果推断总体的情况,对客户的财务报表提出意见。本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组织的规模和经营范围也不断扩大,会计记录的数量不断增加、内容日趋复杂,不仅审计人员无法承受对会计记录进行全面验证的巨额成本,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无法接受全面审计的低下效率。同时,随着管理理论的现代化和管理手段的科学化,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日趋完善,能够起到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的作用。因此,不对经济业务进行全面验证,而是进行抽样审计,在实践中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抽样审计的程序基本上仍然遵循会计的记账程序,同样要运用复核、核对、盘点、询问等基本的审计方法,只是审核的范围相对缩小。抽样审计方法有经历了从任意抽样法到判断抽样法再到统计抽样法发展过程。

任意抽样法是审计人员在确定抽取样本规模、取样方式和处理样本过程上没有可遵循的原则和标准,皆体现出任意性,故其审查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可靠性,审计人员也承担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该方法不久就被判断抽样法所替代。

判断抽样法是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有目的地从特定审计对象总体中抽查部分样本进行审查,并以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抽样结果。同任意抽样法相比,判断抽样法前进了一大步。但由于该方法是审计人员在总结自身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其成效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即判断得正确,就会有成效;判断不准,缺乏客观性,就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统计抽样法便产生了。

统计抽样法是审计人员运用概率论原理,遵循随机原则,从审计对象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然后以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抽样方法。统计抽样法的科学理论依据有:一是充分的数学依据。统计抽样法要利用高等数学方法。抽查时,如选择样本适当,那么根据审查样本的结果,运用概率论的原理,可以通过抽取的样本推断总体。二是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会减少发生错误和弊端的可能性,或迅速地发现错误和弊端。三是统计抽样允许审计人员计算样本的可靠性及其风险(这是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的主要区别);允许审计人员在他们可接受的风险程度下用数学的方法确定最优的样本容量,以避免夸大或缩小审计。

统计抽样法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判断抽样法的消亡。因为在运用统计抽样法时,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要凭审计人员的正确判断加以解决。如审计人员必须确定总体,知道其大小、主要特征及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误差。审计人员必须决定要使用的抽样方式即采用变量抽样方式或属性抽样方式,决定使用的抽样技术是随机数表或是系统选择等等。因此,在审计实践中,往往把统计抽样法和判断抽样法结合使用。具体讲,可用判断抽样法解决应该抽取哪些方面的样本项目的问题,而用统计抽样法解决到底应该抽取多少样本,以及如何从整体中抽取这些样本的问题。或者先用判断抽样法剔除重要的或危险的项目,然后再运用统计抽样法进行审查。

顺查法是审计人员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审查的方法。这种方法按照业务处理的顺序逐一核对、依次审查、操作简单、审查结果能够做到全面、系统、准确,但机械的审查核对费时费力,不易抓住重点,同时也不便于按照业务类别进行审查,不便于审计人员分工。由于早期的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较少,被审单位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较差,存在的违纪事项需要逐一查实。所以,这种方法的运用有着必要性和重要性。随着审计对象的不断复杂,对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更高要求,顺查法逐渐演进为逆查法。

逆查法是按照与会计核算相反的处理程序,依次对报表、账簿、凭证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能从全局出发,大处着手,只审查有问题的内容,抓住实质,主攻方向明确,能够节约一定的人力、物力,提高审计效率。

由于早期审计内容和对象的单一化,决定了此时审计方式方法的单一与片面,如对收支业务很少且简单的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只需“听其会计”就可以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业务内容也在不断复杂化,会计核算方法和过程越来越完善和科学,此时,“听”且不说在时间上已受限制,要听清听懂也有了相当难度,甚至根本无法听出所以然了;另外,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听者也不象起初那样的单一构成了,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监督经济业务活动的人越来越多,乃致大众化和分散化,此时,“听”这一检查方式便演进为对科学的会计核算过程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这需要运用审阅、核对、复核、分析、比较、询证等方式方法。

从单一听审发展为运用各种方式审查会计资料,还不能说已形成系统的审查方式。系统审查除了需要运用上述几种方式方法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查以确认资产的账存数以外,还需要运用监盘、观察、鉴定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以核实存数,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审计方法的历史演进从整体思路上分析,经过了账项导向审计、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三个阶段。

账项导向审计是审计人员为了查错防弊,以审查被审计单位会计事项为主要审计内容和过程的审计思路。在这种思路下,审计基本没有重点或重点环节。显然,审计工作的早期,这种思路是行得通的。与上述道理一样,随着审计对象和内容的不断复杂化,这种思路便越来越显现出其局限性,取而代之的是系统导向审计。

系统导向审计通过确定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进而判明财产保全和会计记录真实性上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对此进行详细考证、分析,以查明错弊。在现代经济环境中,电子技术与科学管理方法的融合,使得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机制更趋完善,内容控制制度与财产和会计记录错弊发生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较强的相关关系:内部控制健全并有效运行的相关财产变动业务和会计记录所发生错弊的可能性极小,反之亦然。同时,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审计职业界进入了所谓的“诉讼爆炸”时代,针对注册会计师的频繁诉讼,不仅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对审计职业界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审计风险成为审计人员关注的核心。抽样审计方法的随机性与主观性的缺点,使审计风险难以控制。这就需要寻求一种新的审计方法,既能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又能全面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实行,做为发现财产和会计记录存在错弊的基础,恰好能满足这样的要求。

系统导向审计是审计技术的一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了解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健全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确定审计的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进行测试,即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评价控制风险,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规划和控制;三是对改善企业管理制度和业务处理程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常的做法是向管理当局提交管理建议书。

系统导向审计固然有其先进性,但是作为审计思路还未从风险角度进行科学规范和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人员以规避、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为出发点,确定审计性质、范围和时间的一种审计思路。它要求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评价,还要对形成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理论界对审计风险进行了系统研究。但人们对其作为审计人手方法进行探讨,还只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风险导向审计能更有效地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与责任。

审计方法还经历了从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演进的阶段或层面。这一演进同样是一个渐进的反映审计方法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综上分析,审计方法经历了不同阶段和层面的演进过程,这一过程综合反映出审计对象和内容不断复杂,反映出整个社会对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促使审计方法演进的内在动因便存于其中了。

上已述及,审计方法的历史演进有其内在动因。概括讲,这就是基于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及其所形成的相互制约关系。审计人员要在审计效率、质量、风险、责任之间不断进行权衡,选择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又能规避审计风险与责任,进而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的审计方法,从而实现审计目标。正是这种综合影响,才促动了审计方法不断从简单向科学、从随意向规范、从单一向系统等方向发展和演进。

基于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需要是审计方法演进的基本动因。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导致了庞杂的审计业务与有限的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对被审计业务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已不能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要求。这样,审计方法由简单向科学、由单一向系统等发展与演进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运用科学、规范的审计方法,以有限的审计资源担当社会所赋予审计的历史使命,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效率,就成为促进审计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审计方法不断向着科学化、规范化演进和发展已成为世界审计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审计方法逐渐演进体现出审计实质性测试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变化、选择与转移的动态过程。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审计质量观正在为新的相对质量观所替代。所谓相对质量观,即依据一定的参照物来决定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和水平高低,而不是以审计结论的百分之百地可靠和精确来作为判定审计质量高低的标准。审计人员为了以较少的资源耗费取得较好的审计结果,就不能实施全面细致的审查,而应代之以抽样审计;不能实施顺查法,而应运用逆查法;不应遵循账项导向审计思路,而应按照系统导向审计以至风险导向审计思路等。于是,审计方法便不断演进与发展。

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改善对另一方面可能形成正面影响,也可能形成负面影响。两方面影响需要求得一种最佳平衡状态,这种平衡状态又反过来进一步促动审计方法的演进和发展。

审计风险是审计组织和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受主体、客体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形成的致使审计意见和结论与客观实际不符的可能性,其中主体因素主要是审计主体不当或过失行为,客体因素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决策失误和造假违规行为,环境因素主要是政治经济环境因素、法律环境因素以及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因素等。审计风险随着审计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不断变化着,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潜在性等特点,其基本规律是风险逐步增加和复杂化,但又是可以加以控制和规避的。审计人员只有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才能使得出的审计结论、表述的审计意见有较大的把握。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所运用的审计方法能够满足审计人员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审计方法必然通过不断演进而逐步科学与可行。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从账项导向审计和系统导向审计演变而来的现代审计思路,其精髓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并以此为出发点,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制定审计战略,以实现审计目标。

审计责任是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形式,其行为主体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审计委托者及其他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这是狭义概念;从广义上讲,审计责任则是审计者、审计委托者、被审计者及有联系的各方在审计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责任关系,也就是说,承担审计责任的不单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还包括审计委托者、被审计者以及与审计活动相关的利益者。审计责任通常是狭义上的。审计责任与审计风险有着内在联系。审计责任决定于审计风险的大小,审计风险越大,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就越大。从普遍意义上讲,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对其审计活动中相关行为及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种无形的、持续的、发挥着规范审计行为的积极作用;但是,就某一具体审计责任的承担和落实,需要以审计活动中发生质量与责任纠纷为前提,以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确实存在失误或舞弊行为为事实依据,且要有真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这样,审计人员对于审计责任则有一个规避问题,即对于具体审计质量纠纷,若有责任需要也必须承担,但若没有责任则不应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方法就通过逐步演进以满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规避审计责任的需要。

与效率和质量的关系一样,风险与责任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二者通过这种关系求得一种动态平衡,并形成促使审计方法不断演进的一种动因。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审计监督制度以后,对于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客观基础问题,出现了基于监督会计的需要和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的观点。后来,很多学者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的角度进行论证,认为审计产生于维系或解除委托受托责任关系的需要。我们认为,两权分离后便形成了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出现了所有权监督和经管权监督,在维系或解除委托受托责任关系时,审计更多的是从维护所有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或者直接说,审计产生和发展于所有权监督的需要。两权分离后,所有者将财产交托给经营者经营,他关心的是经营者是否保管和经营好其财产,使其财产保值增值。因此,所有者则委托或委派审计进行监督。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了完成所接受委托的经济监督任务,则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与方法。当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较为简单、所接受的审计监督任务较为容易完成的时候,审计人员所采取的审计方法自然就比较单一和片面;相反,当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较为复杂、所接受的审计监督任务较难完成的时候,审计人员所采取的审计方法自然就比较系统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计资料及其经济活动是逐步复杂化的,这样,审计方法就不断向系统化和规范化演进。

综上所述,审计方法的演进体现了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内在动因。三个方面是互为一体的。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是基本动因,当审计方法演进的初期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因素,当演进到一定阶段或层面,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就逐渐显现出其必要性了,而这两个方面又都构成了最大程度地实现审计目标、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的前提条件;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又反过来影响着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因素的变化方向与程度。

哲学的历史演进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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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对“教学是什么”的不同回答,历史上曾出现过特殊认识论、交往论、实践论、“新基础教育”的教学论等不同的教学思想。这些教学思想与其所产生的时代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将之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去考察其所负载的历史使命,对其的认识才能更客观与公允。在当下的研究中,需要合理评价“传统教学思想”,公允认识教学研究传统,让教学研究真实回归教学实践世界。

关键词:教学思想;特殊认识论;交往论;实践论;“新基础教育”

如同人带有历史印记,思想带着时代的烙印。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1],“哲学乃是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卓越的个人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经有各种体系盛行过的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2],这是我们能够给予任何一种哲学思想最公允的评断。当我们按照哲学的这种宽容理路反思备受争议的教学思想的时候,它或许能带给我们更多的冷静思考与智慧启迪。

“教学是什么”是教学思想体系的核心问题,并由此衍生出一套相互交织的知识观、课程观、学习观、学生观、教师观以及对于师生关系、教学性质、课程与教学关系的界定等。针对教学思想的论争,我们不妨以对“教学过程是什么”、“教学的价值是什么”的回答为线索,探寻教学思想的发展轨迹。

1.特殊认识论:以“知识学习”充盈教学的意义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界盛行的主要是前苏联教育学,所以要回答“教学是什么”这个问题,难以回避其影响:“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品德”,“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3]。

教学过程是一个认识过程,但又不同于一般认识的特殊认识过程。谓之“特殊”,是因为这个过程具有间接性、教育性、教师领导的特征。学生学习的间接性,不仅是因为学习的内容是人类长期积累的文化遗产,主要体现为间接的知识,而且学习的方式主要也是间接性的;教学过程中不仅学生的认识水平得以提升,同时道德、智力、体育水平也得到发展,教学因此而具有教育性;同时,学生是不成熟的个体,教学过程中教师的领导是必然和必要的。在特殊认识论教学思想的指引下,无论在理念认识层面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间接知识的学习都是教学的核心内涵和最主要任务。

2.交往论:以“交互作用”构建教学的过程

20世纪80年代以来,哲学领域由认识论向实践论的转向在教学思想领域也得到体现,教学的交往论、实践论内涵日益丰富。“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以课堂为主渠道的交往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通过这个交往过程和活动,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形成一定的能力态度,人格获得一定的发展。”[4]尽管这一提法也承认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也强调教学过程中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发展,但对诸如“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教与学的内容是什么”、“内容的性质是什么”、“教与学‘统一’的前提是什么”、“统一到何种程度”、“在教学过程中要达成什么样的目标”等问题的不同回答,使之具有了与过去的教学思想不同的视野。

3.实践论:以“对话实践”重塑教学的进程

实践论的教学思想,认为教学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交往过程,是从师生关系的角度逼近教学的本质。从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角度出发,教学实践论认为学生的学习是一种实践过程,而非间接经验的单纯认识过程,亦非一般意义上的实践。“教学是师生之间沟通的社会实践活动”,“教学是由学生一系列的活动构成的,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social practice)”[5]。学生并非直接参与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而是通过课堂这个载体,对处理过的社会实践进行再实践,但在此过程中学生是实践主体。“课堂教学本身是借助以语言为中心的媒介开展的,而在借助语言交流想法、展开论题的解读与质问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理解知识、探究知识、创造知识的要素。在这里,师生的语言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对话的过程。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对话是课堂教学的最大原则。”[6]教学过程的性质由此发生了转变:“归根结底,教授行为是旨在引发学习行为的,而且,原本必须是引发学习行为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学本质上只有对话性。”[7]教学是特殊的实践活动,教学的本质是对话,教学是一种“对话实践”。

4.“新基础教育”的教学论:以“动态生成”审视教学的内涵

“新基础教育”将教学置于关系思维视域之下,教学过程不是教师一方的“教”,或是另一个极端——任由学生自己的“学”,教学过程不再是一方试图统领一方、但二者最终没有任何交集的悖论性过程。“新基础教育”认为,教学过程是师生围绕一定的具体内容,通过一系列双边或多边的活动来推进的,表现为动态生成的课堂教学样态。教学不再是“教”与“学”的简单叠加或是由其中一方主宰,教学是在关系视域下意义建构的动态演进体系,“将‘教学’视作一个基本分析单位,是认识教学的方法论,从‘分析’走向综合、从‘元素’走向‘关系’的第一步,是走出传统的以‘教’概‘学’和反传统的以‘学’概‘教’的两种结论相反、思维方式相同的误区的第一步”[8]。

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思想的简要梳理,不难发现:随着教学思想的演进,知识不再是教学的唯一目标,对知识的虔信与依赖转变为注重对知识中介价值的发挥;教学由单一中心的师生关系观发展到主导主体说,再到交互主体观,以主体间性观照师生关系,教学由师生单向授受走向双向互动建构;教学中学生不再适用于花草、容器的隐喻,不再是心理学意义上横向截取的抽象群体,而是充溢个性的具体时代之人。

二、在时代背景中认识教学思想的历史使命

任何教学思想的出现与发展,都有难以割舍的时代背景,把教学思想置于它产生的背景下去考察其所负载的历史使命,判断其完成历史使命的程度与状况,可能会使我们对任何一种教学思想的认识更客观与公允。

1.“特殊认识论”:重新确立知识的尊严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社会大动荡之后,国家建设急需教育提供大量建设人才。而时处美苏两极对抗时期,社会主义阵营遭受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苏联作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领袖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挥着“核心”对“边缘”的涓滴效应。在这一背景下,凯洛夫教育学在上世纪50、60年代为我国教育理论界接受,并成为教育学学习、研究的主流。凯洛夫教育学主张,“学校的首要任务,就是授予学生以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深刻而确实的普通知识”,而教科书对学生来说,“是知识的主要源泉之一”。

“教学是特殊的认识过程”,其核心指向是知识的“累积性”学习,可以实现对人快速、有效的培养,满足了建国后社会要求教育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尽量快地培养出尽量多的人才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重建这一需要,有效解决了特殊历史时期人才断层的问题。同时,“文革”之后,知识论的教学观也使人们对知识的扭曲观念得以归正,知识不再是反动的标签,而是社会进步的力量。然而,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应试文化的熏染和功利主义的宰制,尊重知识、崇尚知识的风气逐渐异化为对知识功利价值的片面追逐,知识教学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

2.交往论、实践论、“新基础教育”:发现人的主体价值

随着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的率先启动,思想文化领域也开始与外界有了新的交流。随着西方哲学、科学、社会学、文化学、心理学思想成果被大量译介引进,教学思想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倾覆式的变化,以哲学认识论、发展心理学为基础的传统教学论面临生存论哲学、人本主义、建构主义等理论的不断冲击。在西方的70、80年代,教学领域面临着范式的转型,即由“技术理性”或“工具理性”的范式转向“解放理性”的范式。教学的程序性、技术性、稳定性削弱,代之而起的是心理学的“人本主义”、课程研究领域的“理解课程”。“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思想日益彰显并迫切要求实践化,教学难以固守“学生学习现成的知识为主、学习主要是在教师的领导下进行的”的理论,学习也难以把守“知识获得是至高目标”的阵线。

理论基础的更新是教学思想发展的动力之一,社会发展与时代变迁对教育提出的要求也会通过教学思想投射出来。教学的交往论、实践论、“新基础教育”的教学观,是在审视时代精神前提下对传统教学认识论的发展、丰富与超越:交往论重视师生之间主体地位的交互性,是基于教学领域把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体认;实践论强调学生学习过程的直接参与性,是基于对学生动手操作能力、适应现实社会生存生活能力的回应,是对“学会学习”、“学会生存”的践行;而“新基础教育”基于宏观政治经济背景,审视教育现场,把“生命意义与价值”作为教学思想的逻辑起点,追寻教育现场生命活力的跃动与生命过程的延展。

三、教学历史研究的反思与回归

1.合理评价“传统教学思想”

当前的教学现场的确存在诸如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受到压抑、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保证、学生认知单向偏畸发展等痼疾。更为严重的是,特殊认识论与市场经济大潮,与“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传统文化相交织,造成教学被简化为“教师为考而教、学生为考而学”的现象,教学的商品化、市场化、功利化、去人化趋势日盛。在教学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学生与教师都是抽离了生命活力的符号崇拜存在者。但把诸多的教育弊端都归置于传统教学思想的名下,对传统教学思想来说的确不公平。历史的更替在教学思想发展轴线上表现为新旧教学思想的交替与演进,在负载特殊时代使命的教学思想所属时代已经远去、使命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拿彼时代的思想产物来检验其与现时代要求的吻合度未免显得苛刻。况且,对几种典型的教学思想的简要梳理之后,也不难发现,这些思想虽有前提的转换、内涵的变异、性质的改变,但同时却又是贯穿了时代主线的否定之否定式的丰富与发展。

教学思想之谓“新”、“旧”,是同一时间标准下衡量的结果,具有相对性。时代的延续性决定了教学思想的发展性,旧有的教学思想会随着历史的演进渐行渐远,留下的思想资源中,精华部分我们去采撷,而与时代和社会发展不相容的,则需要发展与超越。

2.公允认识教学研究传统

当把太多的教育问题归结到“传统教学论”名下的时候,顺理成章的结果是教学研究也遭遇连坐。考察我国现代教育发展史、教育改革史,一个重要的洞察角度是课程与教学关系的嬗变。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二者的关系经历了“教学包含课程、课程与教学相对独立、课程与教学整合、课程包含教学”[9]四个阶段。目前教学似乎正在被课程消蚀,“教学”的出场似乎总要附属于“课程”。相形之下,勃兴的课程理论、繁荣的课程研究使得教学研究更显纤弱,教学研究处于不断被边缘化的境地,谈论教学研究、从事教学研究似乎显得不是那么“合时宜”。不可否认的是,“教学论”有着自身独特的理论研究价值和难以替代的实践担当:“能够贴近并走进教学实践的田野,真正担当指导、启迪学科教学、课堂教学使命的,只能是‘教学论’而非‘课程论’。”[10]在过去几十年中,教学研究在理论上形成了相对清晰具体的研究范式,在实践层面也肩负起了所属时代的使命,其价值应该得到重新认定。

3.真实回归教学实践世界

无论课程与教学的关系怎样变化,二者都存在诸多交集,“学生学习是课程与教学两个领域所关心的核心课题”[11]。教学论虽被课程论规制了“教什么”,但也客观地腾出了“怎么教”的空间,教学论在研究教学的发生、发展机制上有着一以贯之的传统与优势。这部分的空间与张力,是教学论借以实现加快自身发展的助推力。

同时,在实践层面,一线教师面对新课程改革的茫然与改革行为的“失范”也在另一个方面折射了实践对教学研究的召唤。“新课程的价值预设、价值充盈和价值实现,不是课程研究专家或者课程改革专家可以从头包办到底的,期望、理想能否成为现实,最终确实是靠教师一节课一节课的‘教学’来完成的。”[12]教学研究重要性与边缘化之间的背离,来自教学现场的实践诉求,都需要教学研究回归真实、生动的教学现场,回归教学的实践世界——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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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演进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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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经济学的定义及历史,追根溯源解释了法经济学的内涵。通过法经济学发展的五个阶段的分析,阐释了法经济学发展的历程。又从各个学派的发展历史上,解释了各个学派经典学说创立与发展的过程。最终法经济学的主要学派还是以芝加哥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这两大学派是各个学派经典理论的汇集,各有千秋但却共同存在经济学家研究法律问题所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弊病。

关键词:法经济学 演进 主要派别

法经济学也是一个丛书名页起就存在争议的学科,关于什么是法经济学,笔者考证了波斯纳、贝克尔、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g·曼德姆、赫希、麦乐怡等一些权威法经济学家的见解,他们均采用了如下定义:法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的学科。很多人认为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整个60年代,是法经济学的初创时期,艾伦·迪雷克特教授在1958年创办的《法经济学杂志》,罗纳德·科斯教授于1961年曾经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以上学说标志着法经济学的产生。其实不然,既然我们把法经济学界定为利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学科,那么在经济学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研究中涉及大量的社会制度问题,标志着对法律问题的研究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并且这种研究也不是通常认为的由芝加哥学派开启的。从一个广泛的意义上来講,所有利用经济学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的研究和探讨都应该被列入法经济学的范畴,因此对于法经济学的历史,我们需要重新审视。

利用经济学概念来理解法律更好,这种方法要比普遍认为的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晚期的运动要古老的多。我们对法经济学的主要见解,已经在苏格兰启迪思想家诸多文献中发现了踪迹。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在大西洋的两岸在19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30年代这段时间内都积极倡导类似现今的法经济学运动。因此,我们可以把探寻法经济学源头的工作推进到19世纪初。在当时,有很多学派都参与到了法经济学的论证当中,而并非我们今天看到的以芝加哥学派为主的法经济学发展现状。另外,法经济学的发展也经历了由经济学院向法学院过渡的过程。就连麦考罗和曼德姆也慨叹说:“法经济学很难与过去几个不同时期所形成的思想学派的研究领域分开”。可见弄清西方经济思想史中的若干重要学派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对理解法经济学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点与我国张乃根教授的观点也不谋而合。

1.萌芽阶段。皮尔森教授在介绍《法经济学起源》一文中就指出,在亚当·斯密之前我们就可以在macchiavelli的著作中发现一些类似现今法经济学观点的描述,因此根据这一点macchiavelli可以算作是法经济学的先驱。matt教授在《道德的起源——人类的坚持和合作的发展》一文中指出,德国15世纪到19世纪的早期的经济学家已经能够了解到波斯纳现今的两难境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被认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部分,他在格拉斯哥大学执教时候能够同时讲授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法理学。卢梭也了解到囚犯困境的问题。

2.第一次浪潮。法经济学的第一次浪潮起源于欧洲,通过制度经济学派的传播来到美国。这大概发生于19世纪初,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皮尔森教授的《法经济学的起源》对这场运动进行了细致的描述。我们可以把这认为是一场世界性的运动,每个国家对此给予了关注,在德国主要有wilhelm arnold, otto von gierke, rudolph von jhering等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英国主要代表人物是hey maine,并且英国在一个世纪以前已经关注奥地利学者victor mataja研究的损害赔偿责任的经济分析。后来这场运动失败了,原因是多方面的。

3.第二次浪潮。从20世纪30年代开启一直持续至今,这次它发源于美国,而且在50年代末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其研究内容和领域的变化,波斯纳等人把这之前的法经济学研究活动称之为旧法经济学,而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法经济学称之为新法经济学。而正是在这个阶段芝加哥学派显示了强大的力量,并且把法经济学的研究坚固的建立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基础之上。旧法经济学阶段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艾伦·迪雷克特和他的同事,例如frank knight, george stigler 和 milton friedman。新法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非常多,著名的人物,如科斯、贝克尔、波斯纳等等。这个阶段的法经济学开始进入到法学的主要领域并且传播到了法学院。

4.质疑期。正像第一次浪潮衰败的原因一样,随着法经济学理论的深入,很多问题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并没有获得令人满意的答案,因此很多学者对法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产生了质疑。这个阶段从70年代开始。受到质疑最多的就是芝加哥大学的“效率”观念。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抨击。过多的批判看起来使芝加哥学派快要支离破碎了。但是波斯纳继续出书,捍卫自己的理论,只不过在这个阶段我们能够听到不同的声音。

5.争鸣时期。从1983年开始,波斯纳遇到了最强劲的对手——库特和尤伦,他们的著作《法经济学》已经出版到了第五版。一些基本的情况已经改变,那些认为芝加哥学派是这个领域中唯一的值得信赖的方法的信念已经开始动摇。最新的观点涉及到了芝加哥法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欧洲大陆也开始重视法经济学的研究。

二、法经济学的主要学派和方法

由根特大学教授鲍德温·鲍凯尔特和格里特·德·格斯特主编的五卷本《法经济学百科全书》区分了几个基本的学派和方法,它们是:奥地利学派,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财产权方法,法律的博弈论,比较法经济学,实证法经济学,法经济学和发展。百科全书的分类比较散,大抵从内容进行的区分,力图全面。这与百科全书的性质与形式有关。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法经济学著名教授ejan mackaay,被邀请参加法经济学百科全书的撰写工作。但在编撰过程中他非常不赞成百科全书的分类方式,并自己提出了划分的学派观点。他的分类方法认为,除了芝加哥经济学派和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和奥地利建立的特殊学派可以确立。其他学派的认定还有待商榷。他的基本观点认为,学派一词只有在涉及到几个基本不同的观点,基本方法时才能够被使用。

美国两位从事法经济学思想史研究的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g·曼德姆在他们1997年出版的《法经济学——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中向人们展示了非常丰富的内容,并揭示了西方法经济学运动的历程。他们对于法经济学的分类主要有:芝加哥学派、耶鲁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现代公民共和主义学派、制度主义学派、新制度主义学派和批判法学派。该书认为,波斯纳只是法经济学中芝加哥学派的一小部分,其他学派的理论也博大精深。目前该书正在组织全面修订,预计将在新版中加入哈佛学派、奥地利学派。同时对新进崛起的博弈学派、行为学派、演进学派、llsv学派都予以重视。

浙江大学著名经济学教授史晋川先生在描述法经济学学派的时候将其划分为主流法经济学学派和非主流法经济学学派。

目前的法经济学的主要学派还是以芝加哥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那么法经济学的主要方法也主要来源于此,但考虑到对于法经济学的学派众说纷纭,对法经济学的方法,学者们也是各抒己见,所以我们把论述集中在那些比较没有争议的方法上,同时给与那些非主流的,但是对于法经济学的分析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方法给予适当的关注。这些方法主要有方法论个人主义、理性选择理论、均衡分析、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

目前对法律现象经济学的理解大多来自于经济学家,但这些经济学家对于法学问题的看法是有局限性,首先,经济学家比较多的关注那些与市场和经济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与此同时,这些经济学家对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理解确缺乏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作为有力支撑。如果说法学的基础知识对于经济学家而言是难以理解的,那么经济学基础知识的缺失导致了法学家在运用法经济学这种方法分析法律问题的时候总是存在“两层皮”的现象。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田霏(1998—)女。吉林省靖宇县人。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财政专业2016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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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历史演进篇八

[摘要]审计 方法 经历了从详细审计向抽样审计、从顺查法向逆查法、从单一检查方式向系统检查方式、从手工审计向 计算 机审计、从账项导向审计向系统导向审计再向风险导向审计演进等几种不同阶段或层面,促使这种演进的内在动因是基于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及其所形成的相互制约关系。 研究 审计方法的演进及其动因有助于我们准确而恰当地运用审计方法,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审计目标。

从历史上看,审计方法经历了从详细审计向抽样审计、从顺查法向逆查法、从单一检查方式向系统检查方式、从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从账项导向审计向系统导向审计再向风险导向审计等演进的几种不同阶段或层面。

详细审计就是对全部资产进行清查,对全部账目进行检查。早期的审计普遍采用这种形式,这是与当时的 经济 环境相适应的。早期的经济组织,其经济规模小,经济活动的 内容 单一, 会计 业务量较少,从而审计对象的数量较少,种类单一,这为详细审计提供了可能。同时,由于早期的 科学 管理的程度较低,在经济组织内部存在许多管理缺陷,加之会计体系本身尚不完善,如平行登记、试算平衡等会计数据的保真控制功能较弱,财产的流失和会计数据失真发生的机率较高。因此,审计目标主要是查错防弊,审计人员在做出有把握的审计结论之前,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全面的验证。

详细审计实际上是重复会计人员的全部工作,即审计人员按照会计人员做账的程序和方法重新独立复核。因此该阶段的审计程序基本上等同于会计记账程序,从原始凭证的取得、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的登记、收益的确定到会计报表的编制,逐一进行全面检查。详细审计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要进行大量的重复劳动,审计成本高,审计效率低。随着经济的 发展 , 企业 规模越来越大,会计业务也越来越多,详细审计的适用范围也就越来越受到限制,抽样审计随之产生。

抽样审计是将客户的全部经济活动作为一个总体,从中抽取一部分,依会计凭证、账簿到报表进行逐一核对,并依据样本审核的结果推断总体的情况,对客户的财务报表提出意见。本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组织的规模和经营范围也不断扩大,会计记录的数量不断增加、内容日趋复杂,不仅审计人员无法承受对会计记录进行全面验证的巨额成本,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无法接受全面审计的低下效率。同时,随着管理 理论 的 现代 化和管理手段的科学化,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日趋完善,能够起到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的作用。因此,不对经济业务进行全面验证,而是进行抽样审计,在实践中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抽样审计的程序基本上仍然遵循会计的记账程序,同样要运用复核、核对、盘点、询问等基本的审计方法,只是审核的范围相对缩小。抽样审计方法有经历了从任意抽样法到判断抽样法再到统计抽样法发展过程。

任意抽样法是审计人员在确定抽取样本规模、取样方式和处理样本过程上没有可遵循的原则和标准,皆体现出任意性,故其审查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可靠性,审计人员也承担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该方法不久就被判断抽样法所替代。

判断抽样法是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有目的地从特定审计对象总体中抽查部分样本进行审查,并以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抽样结果。同任意抽样法相比,判断抽样法前进了一大步。但由于该方法是审计人员在 总结 自身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其成效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即判断得正确,就会有成效;判断不准,缺乏客观性,就会 影响 审计工作的效果。因此,统计抽样法便产生了。

统计抽样法是审计人员运用概率论原理,遵循随机原则,从审计对象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然后以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抽样方法。统计抽样法的科学理论依据有:一是充分的数学依据。统计抽样法要利用高等数学方法。抽查时,如选择样本适当,那么根据审查样本的结果,运用概率论的原理,可以通过抽取的样本推断总体。二是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企业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会减少发生错误和弊端的可能性,或迅速地发现错误和弊端。三是统计抽样允许审计人员计算样本的可靠性及其风险(这是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的主要区别);允许审计人员在他们可接受的风险程度下用数学的方法确定最优的样本容量,以避免夸大或缩小审计。

统计抽样法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判断抽样法的消亡。因为在运用统计抽样法时,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要凭审计人员的正确判断加以解决。如审计人员必须确定总体,知道其大小、主要特征及什么情况下会构成误差。审计人员必须决定要使用的抽样方式即采用变量抽样方式或属性抽样方式,决定使用的抽样技术是随机数表或是系统选择等等。因此,在审计实践中,往往把统计抽样法和判断抽样法结合使用。具体讲,可用判断抽样法解决应该抽取哪些方面的样本项目的 问题 ,而用统计抽样法解决到底应该抽取多少样本,以及如何从整体中抽取这些样本的问题。或者先用判断抽样法剔除重要的或危险的项目,然后再运用统计抽样法进行审查。

顺查法是审计人员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审查的方法。这种方法按照业务处理的顺序逐一核对、依次审查、操作简单、审查结果能够做到全面、系统、准确,但机械的审查核对费时费力,不易抓住重点,同时也不便于按照业务类别进行审查,不便于审计人员分工。由于早期的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较少,被审单位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较差,存在的违纪事项需要逐一查实。所以,这种方法的运用有着必要性和重要性。随着审计对象的不断复杂,对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更高要求,顺查法逐渐演进为逆查法。

逆查法是按照与会计核算相反的处理程序,依次对报表、账簿、凭证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能从全局出发,大处着手,只审查有问题的内容,抓住实质,主攻方向明确,能够节约一定的人力、物力,提高审计效率。

由于早期审计内容和对象的单一化,决定了此时审计方式方法的单一与片面,如对收支业务很少且简单的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只需“听其会计”就可以了;随着经济 社会 的发展,经济业务内容也在不断复杂化,会计核算方法和过程越来越完善和科学,此时,“听”且不说在时间上已受限制,要听清听懂也有了相当难度,甚至根本无法听出所以然了;另外,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听者也不象起初那样的单一构成了,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监督经济业务活动的人越来越多,乃致大众化和分散化,此时,“听”这一检查方式便演进为对科学的会计核算过程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这需要运用审阅、核对、复核、 分析 、比较、询证等方式方法。

从单一听审发展为运用各种方式审查会计资料,还不能说已形成系统的审查方式。系统审查除了需要运用上述几种方式方法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查以确认资产的账存数以外,还需要运用监盘、观察、鉴定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以核实存数,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审计方法的历史演进从整体思路上分析,经过了账项导向审计、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三个阶段。

账项导向审计是审计人员为了查错防弊,以审查被审计单位会计事项为主要审计内容和过程的审计思路。在这种思路下,审计基本没有重点或重点环节。显然,审计工作的早期,这种思路是行得通的。与上述道理一样,随着审计对象和内容的不断复杂化,这种思路便越来越显现出其局限性,取而代之的是系统导向审计。

系统导向审计通过确定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进而判明财产保全和会计记录真实性上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对此进行详细考证、分析,以查明错弊。在现代经济环境中, 电子 技术与科学管理方法的融合,使得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机制更趋完善,内容控制制度与财产和会计记录错弊发生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较强的相关关系:内部控制健全并有效运行的相关财产变动业务和会计记录所发生错弊的可能性极小,反之亦然。同时,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审计职业界进入了所谓的“诉讼爆炸” 时代 ,针对注册会计师的频繁诉讼,不仅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对审计职业界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审计风险成为审计人员关注的核心。抽样审计方法的随机性与主观性的缺点,使审计风险难以控制。这就需要寻求一种新的审计方法,既能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又能全面提高审计效率。审计人员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实行,做为发现财产和会计记录存在错弊的基础,恰好能满足这样的要求。

系统导向审计是审计技术的一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了解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健全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确定审计的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二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进行测试,即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评价控制风险,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规划和控制;三是对改善 企业 管理制度和业务处理程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常的做法是向管理当局提交管理建议书。

系统导向审计固然有其先进性,但是作为审计思路还未从风险角度进行 科学 规范和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人员以规避、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为出发点,确定审计性质、范围和时间的一种审计思路。它要求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评价,还要对形成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 分析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 理论 界对审计风险进行了系统 研究 。但人们对其作为审计人手 方法 进行探讨,还只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风险导向审计能更有效地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与责任。

审计方法还经历了从手工审计向 计算 机审计演进的阶段或层面。这一演进同样是一个渐进的反映审计方法 发展 和完善的过程。

综上分析,审计方法经历了不同阶段和层面的演进过程,这一过程综合反映出审计对象和 内容 不断复杂,反映出整个 社会 对 会计 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促使审计方法演进的内在动因便存于其中了。

上已述及,审计方法的历史演进有其内在动因。概括讲,这就是基于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及其所形成的相互制约关系。审计人员要在审计效率、质量、风险、责任之间不断进行权衡,选择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又能规避审计风险与责任,进而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的审计方法,从而实现审计目标。正是这种综合 影响 ,才促动了审计方法不断从简单向科学、从随意向规范、从单一向系统等方向发展和演进。

基于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需要是审计方法演进的基本动因。社会的进步, 经济 的发展导致了庞杂的审计业务与有限的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对被审计业务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已不能适应审计事业发展的要求。这样,审计方法由简单向科学、由单一向系统等发展与演进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运用科学、规范的审计方法,以有限的审计资源担当社会所赋予审计的历史使命,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效率,就成为促进审计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审计方法不断向着科学化、规范化演进和发展已成为世界审计发展的 规律 和趋势。

审计方法逐渐演进体现出审计实质性测试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变化、选择与转移的动态过程。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审计质量观正在为新的相对质量观所替代。所谓相对质量观,即依据一定的参照物来决定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和水平高低,而不是以审计结论的百分之百地可靠和精确来作为判定审计质量高低的标准。审计人员为了以较少的资源耗费取得较好的审计结果,就不能实施全面细致的审查,而应代之以抽样审计;不能实施顺查法,而应运用逆查法;不应遵循账项导向审计思路,而应按照系统导向审计以至风险导向审计思路等。于是,审计方法便不断演进与发展。

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改善对另一方面可能形成正面影响,也可能形成负面影响。两方面影响需要求得一种最佳平衡状态,这种平衡状态又反过来进一步促动审计方法的演进和发展。

审计风险是审计组织和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受主体、客体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形成的致使审计意见和结论与客观实际不符的可能性,其中主体因素主要是审计主体不当或过失行为,客体因素主要是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决策失误和造假违规行为,环境因素主要是 政治 经济环境因素、 法律 环境因素以及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因素等。审计风险随着审计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不断变化着,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潜在性等特点,其基本规律是风险逐步增加和复杂化,但又是可以加以控制和规避的。审计人员只有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才能使得出的审计结论、表述的审计意见有较大的把握。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所运用的审计方法能够满足审计人员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的需要,审计方法必然通过不断演进而逐步科学与可行。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从账项导向审计和系统导向审计演变而来的 现代 审计思路,其精髓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并以此为出发点,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制定审计战略,以实现审计目标。

审计责任是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形式,其行为主体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审计委托者及其他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这是狭义概念;从广义上讲,审计责任则是审计者、审计委托者、被审计者及有联系的各方在审计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责任关系,也就是说,承担审计责任的不单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还包括审计委托者、被审计者以及与审计活动相关的利益者。审计责任通常是狭义上的。审计责任与审计风险有着内在联系。审计责任决定于审计风险的大小,审计风险越大,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就越大。从普遍意义上讲,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对其审计活动中相关行为及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种无形的、持续的、发挥着规范审计行为的积极作用;但是,就某一具体审计责任的承担和落实,需要以审计活动中发生质量与责任纠纷为前提,以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确实存在失误或舞弊行为为事实依据,且要有真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这样,审计人员对于审计责任则有一个规避 问题 ,即对于具体审计质量纠纷,若有责任需要也必须承担,但若没有责任则不应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方法就通过逐步演进以满足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规避审计责任的需要。

与效率和质量的关系一样,风险与责任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二者通过这种关系求得一种动态平衡,并形成促使审计方法不断演进的一种动因。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审计监督制度以后,对于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客观基础问题,出现了基于监督会计的需要和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的观点。后来,很多学者从委托受托责任关系的角度进行论证,认为审计产生于维系或解除委托受托责任关系的需要。我们认为,两权分离后便形成了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出现了所有权监督和经管权监督,在维系或解除委托受托责任关系时,审计更多的是从维护所有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或者直接说,审计产生和发展于所有权监督的需要。两权分离后,所有者将财产交托给经营者经营,他关心的是经营者是否保管和经营好其财产,使其财产保值增值。因此,所有者则委托或委派审计进行监督。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为了完成所接受委托的经济监督任务,则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与方法。当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较为简单、所接受的审计监督任务较为容易完成的时候,审计人员所采取的审计方法 自然 就比较单一和片面;相反,当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较为复杂、所接受的审计监督任务较难完成的时候,审计人员所采取的审计方法自然就比较系统和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计资料及其经济活动是逐步复杂化的,这样,审计方法就不断向系统化和规范化演进。

综上所述,审计方法的演进体现了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内在动因。三个方面是互为一体的。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是基本动因,当审计方法演进的初期首先考虑的就是这个因素,当演进到一定阶段或层面,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就逐渐显现出其必要性了,而这两个方面又都构成了最大程度地实现审计目标、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的前提条件;满足所有权监督的需要又反过来影响着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和责任因素的变化方向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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