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格式篇一
挂点帮扶在主题上:以“问计网点、帮扶网点、服务网点”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机关为基层服务意识,为促进全行均衡发展出实招、谋实策、干实事、见实效。
挂点帮扶在对象上:主要以支行行长室、本部各部门正副经理(含助理及部分待遇类员工)及全体员工主要活动对象。
在挂点帮扶方式上,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一是由行长室挂点帮扶。其内容包括:督办、检查、指导挂点人员落实挂点帮扶工作;指导网点正确传导压力,加强网点负责人履职能力;解决网点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网点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挂点帮扶的具体目标和帮扶措施,促进其在季末、年末的综合排名考核中增点进位;帮助挂点网点研究在转型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业务指导和公关联络,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帮助挂点网点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内控案防及队伍建设,促进网点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由本部正副经理(含助理及部分待遇类员工)挂点帮扶。全年均要对挂点网点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帮扶,其中一季度旺季期间每周六、周日都要安排一天时间参与网点值班和帮扶。其内容:了解网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周边的同业竞争情况及面临的问题;了解网点的人员结构、柜口设置、人员管理、内部环境、物理分区、自助设备、宣传用品、凭证摆放等情况;定期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行长室作出反馈;了解网点绩效分配及费用使用情况;参与大堂做好客户接待、客户分流、业务引导、业务宣传和大堂维护等项工作;有效处理客户的服务投诉、业务纠纷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态升级。
三是由本部员工挂点帮扶。本部员工将按照规定的帮扶时间,直接到挂点网点全程参与网点旺季期间的营销与客户维护工作,具体岗位及上班时间服从网点负责人安排。各部门其他人员全力配合,分担该员工在原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业务不断档。
在挂点帮扶考核上:管理人员在原有考核方式不变的情况下,拟拿出每月绩效的15%与挂点帮扶网点考核挂钩。为鼓励员工挂点帮扶,对员工首先按照本部门人均绩效的150%确定考核基数,然后拿出其中的50%与挂点情况挂钩考核。
工作方案格式篇二
为切实抓好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力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构建完美社会化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严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为毛石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各村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落实20xx年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为主线,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实施好“十二五”消防规划,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突出抓好社区、村委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健全消防组织,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沉不下去,严不起来,落实不力等问题;与所属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落实督办、考核评比;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公安、安监、教育、卫生、文体、交通、工商、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职能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消防工作标准,要结合本系统特点,及时部署消防工作,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检查考评奖惩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加强防火、灭火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对本系统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并向消防部门进行情况反馈。
三、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建立完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抓法人、法人抓”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全面提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达标率为100%。
四、落实公民的参与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营造人民群众“重视、关注、支持、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把消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以及创建和谐平安工程、安全文明村寨体系,实现社会协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推动消防安全自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
五、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明确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落实驻村干部“包保责任制”;村民委员会、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自防自救、村民自治、乡(村)规民约、农户联防、宣传教育、消防检查等措施的落实;大力推广“十户联防”、“五户联防”等有效做法,确保50户以上村寨建有一支志愿消防队。
六、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整治。各村单位部门要积极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力排查危害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重点是商住楼、在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三合一”建筑、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按行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排查整改期限,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彻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着力解决“老大难”问题;结合实际对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领域进行专项治理,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六个必查”: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务必做到“六个一律”: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七、切实提高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重点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和非重点单位监督抽查,特别要针对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场所夜间营业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点,开展“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警告的要警告,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拘留的要拘留,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对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方案格式篇三
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进“畅通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中心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基本形成管理合力。
2、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提高。
4、交通结构得到优化,道路设施、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停车场(点)管理进一步加强,挪作他用停车场功能得到恢复。
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控制。
6、残疾人机动车营运进一步规范,实现有序管理。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由城管办牵头,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涉及市公安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郑如占副市长牵头落实;市城管办、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副市长牵头落实。为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依托相关部门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具体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政研室,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信访局、交警支队,市残联,区政府
主要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中心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中问题的协调、情况汇总和组织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区政府、交警支队、市政维护处、园林中心
配合单位:市人防办、物价局、公交公司、出租车协会
主要职责:加大中心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中心城区近期拟建人行天桥建设步伐,缓解交叉道路口的交通拥堵压力。具体由市城管办协调,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推进《中心城区停车场(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监支队、市残联、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沿街单位(含商店、酒家)
主要职责: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依法查处不按道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占道经营、占道为市、摆摊设点违规行为,还道路于交通;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牵头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打击涉牌涉证和违反禁行规定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中心城区残疾人三轮机动轮椅车规范运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主要职责:查处和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轿车、小型客车和客货两用车的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治理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牵头负责《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突出重点,宣传政策,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配合单位:各专项整治方案牵头落实单位
主要职责:督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实行效能督查。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区信访局、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各专项整治方案牵头落实单位
配合单位:区人民政府及各县(市)政府
主要职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预防可能引发的群体性闹访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根据目前中心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采取路口渠化、单向通行、禁止左转、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等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交通组织、控制。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會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轿车、小型客车和客货两用车的非法经营行为。
(3)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大洋路口、城乡结合部等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
(4)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依法严处不按道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一中、二中、实验小学、小学、高中、市直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采取错时上学、放学。
(1)三轮摩托车管理
严禁已达报废年限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依法查处达到报废年限仍上路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并实行强制收缴报废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20xx]9号公告要求限制三轮摩托车(含残疾人营运机动轮椅车)中心城区通行区域。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
按照公安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意见》(公通字〔20xx〕2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车营运管理,并通过置换等方式逐步淘汰。
(3)严厉打击、整治三轮摩托车销售、套牌市场,从源头上堵住不规范、不合法的三轮摩托车流入市场。
(1)全面排查中心城区范围停车场停车困难急需清理的四个办事处和镇范围内停车场(点);调整居住小区停车场(点)设置;清理挪作他用的停车场(点),恢复停车场(点)的功能。
(2)对路边施划及人行道预设的临时停车泊位现状(数量、位置)开展调研,增设、调整中心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全面排查、合理布局中心市区出租车候客点、招呼站点。
(4)根据中心城市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并加强管理,发挥停车场应有功能。
(5)进一步强化道路停车点(位)管理和经营。
(6)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停车场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车辆停放地下停车场,提高停车场(点)利用率。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广泛宣传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的、要求,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文明出行、文明行车;三是通过印制城市文明交通须知,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大张旗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力量抓住整治重点内容,全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对整治工作进行检验回顾,总结成功做法,查找不足,及时调整,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市政管理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作为,务求成效。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治,确保畅通。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找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立说立行,狠抓治理。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重点,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应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城管办。
(三)落实责任,增强合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四)强化督查,维护稳定。市城管办和市监察局、效能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以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主要职责:查处和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轿车、小型客车和客货两用车的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治理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牵头负责《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
(五)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工作方案格式篇四
紧扣“校史、校友和校园文化”,追踪学校百年办学历程,总结办学经验,弘扬学校传统,凝炼大学精神,增强爱校情感,提升文化品位,促进学校发展,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
(一)确立“我们的节日”理念:百年校庆是每一个嘉兴学院人自己的节日,是嘉兴学院大家庭的盛大聚会,嘉兴学院的所有儿女都是百年校庆的主人;我们的共同参与将是百年校庆最有意义的故事.
(二)确立“人文校庆”理念:百年校庆是嘉兴学院的大学文化盛宴,是对学校自身文化足迹的全盘梳理、总结、反思,并对未来新百年、新愿景、新辉煌的共同展望.
(一)开展“百年梦想美丽嘉院”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师生共同描绘学校好风景、弘扬学校好风尚、讲述学校好故事,着力总结提炼和宣传展示学校的校园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全面反映全校师生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和勤于圆梦的精神风貌.
1.“共话嘉院精神”:开展嘉院精神大讨论,全校总动员,师生齐参与,共话“嘉院精神”,凝炼、形成“嘉院精神”的规范表述,提升全校师生精气神.
责任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校友办、档案馆、学工部、工会、团委,各二级学院
活动形式:举办征文活动,汇编《凝聚嘉院精神》;召开各个层面座谈会,参与征文活动;举办辩论赛等
时间:3月――8月
2.“共寻美丽嘉院”:寻找校园之美、校友之美、校史之美、校园文化之美等,着力用历史之光照耀人,用文化之水滋润人,用价值之魂塑造人:
(1)聚焦“百年风光”,开展“寻找最美校园”活动:展示校园自然环境之美.
责任部门:校工会
协助部门:校友办、档案馆、团委、学工部、离退休处,各二级学院
活动形式:举办师生书画展和摄影展;开展微散文、微图片、微视频等活动
时间:3月――4月
(2)聚焦“百年岁月”,开展“寻找最美记忆”活动:展示学校人文历史之美.
责任部门:档案馆
协助部门:宣传部、校友办、团委、公管处;各二级学院
活动形式:开展校史教育;编撰出版《嘉兴学院史》;修缮校史陈列馆等
时间:3――9月
(3)聚焦“百年人物”,开展“寻找最美校友”活动:展示学校精神风尚之美.
责任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校友办、档案馆、团委,各二级学院
活动形式:推荐“最美校友”,组织撰写纪念文章;编辑出版《百年弦歌》纪念文集;开展“省身讲堂――走进百年嘉院”系列演讲等
时间:3月――8月
3.“共创百年辉煌”:总结宣传百年来特别是升本以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峥嵘历程、基本经验和丰硕成果,学校全面改革的的重大部署、重要举措和重大历史事件,展现几代师生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的执着信念、火热实践和精神力量.
责任部门:宣传部
协助部门: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活动形式:开展校院两级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办学成就系列宣传展
时间:3月――10月
4.“共圆百年梦想”:聚焦“人文嘉院”,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展现学校人文历史、人文精神、人文价值.
责任部门:团委
协助部门:宣传部、学工部、工会,各二级学院
活动形式:拍摄《百年追梦》宣传片;创作嘉兴学院校歌;举办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举办校庆文艺晚会等
时间:3月――10月
(二)开展“百年梦想美丽嘉院”宣传报道工作
全面报道百年校庆各项活动,彰显百年历史风范,提炼厚重文化底蕴,扩大学校影响,借校庆之契机实现学校实力与形象的双重提升.
1.开展校内宣传:确立“隆重热烈,全面务实”的宣传思路
(1)征集“百年校庆主题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活动;
(2)开设百年校庆专题网站:学校开设百年校庆专题网站,各二级学院网站开辟校庆专栏;
(3)《嘉兴学院报》、嘉兴学院“校园之声”广播台、嘉兴学院视频、嘉兴学院新闻网、嘉兴学院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设置校庆特刊、专栏、专题节目等.
责任单位:宣传部
协助单位:校友办、档案馆、网管中心、学工部、团委、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二级学院
时间:3月――10月
2.开展对外宣传报道:确立“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对外宣传报道策略
(1)搭建对外宣传平台
(2)即时报道与集中报道相结合:力争保证校庆筹备期间即时性校庆动态报道的连续性,庆典阶段新闻报道的高密度性,使校庆活动和氛围呈现连续性、递进性和文化感,确保中央大报大版面和头版;
(3)召开百年校庆新闻发布会:通过中央和省市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学校百年校庆工作情况;进行庆典盛会网络直播.
责任单位:宣传部
协助单位:网管中心、档案馆、校友办、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
时间:3月――10月
(三)开展“百年梦想美丽嘉院”校园文化设施建设活动
建设能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理念,体现地域文化元素,内涵丰富的校园人文景观,营造文明、优美、书香的校园环境.
1.梁林、越秀校区道路、楼宇、桥梁、景观等命名;
2.校园人文景观的设置:
(1)阅报栏、宣传栏、标语悬挂杆等的制作和安装及公共建筑的改造;
(2)学校地标主题雕塑;百年校庆纪念物;名人塑像;人文小品等.
3.各二级学院特色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公管处
协助单位:宣传部、设计学院、档案馆、校友办、二级学院
时间:3月――9月
(一)高度重视.要按照学校校庆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积极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积极参与.要积极发动,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校庆、支持校庆,为百年校庆活动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三)团结协作.要分工协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格式篇五
各城区、开发区爱卫会:
为认真落实《省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及《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通告》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减少吸烟对人体的危害,保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的工作、休息环境,结合我市目前控烟工作现状,市爱卫办决定自3月26日起对全市6个城区、4个开发区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及烟草广告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
各城区、开发区区域内的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商场、网吧、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室内市场、各区政府机关会议室等各类场所。
此次所要抽检单位除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各区政府机关会议室有明确责任部门外,其他如医院、商场、金融证券交易场所等行业,省市区管理部门不同。室内市场、网吧等行业目前多为个人开办,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每区抽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20个。
本次抽查自3月26日开始。3月26日区,27日区,28日区,29日区,30日区,4月2日一汽开发区,3日高新技术开发区,4日旅游开发区,5日区,6日经济技术开发区。
此次抽查采取事先不通知,单位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时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检查标准进行,对控烟工作开展不好,控烟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无禁烟标志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将按照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抽查同时对各城区的室内()外各类烟草广告清理情况进行检查。
目前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主要由各城区爱卫办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对控烟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可由市区爱卫办依据省、市禁烟规定和条例进行处罚。对存在问题较多,经多次检查仍无改进的单位,可由各级爱卫办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全市曝光批评。
参加抽查人员自备车辆,按照检查日程每天上午8:30分到受检区爱卫会办公室接头,开始检查。此次检查结果记入各城区、开发区全年爱国卫生工作总成绩。
工作方案格式篇六
为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区森林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它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按照《xx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规范我区木材市场。
木材市场的清理工作关系到我区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大我区木材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力度,成立木材市场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木材市场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政资源股,负责木材市场清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木材市场清理任务重,涉及面广,清理难度大。为保障我区木材市场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特成立清理小组。清理小组成员:
1、xx年1-3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摸底,各林业站上报辖区范围内的木材经营加工户及基本情况。
2、xx年4月组织队伍,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xx年5-12月对全区木材市场进行全面清理。
4、xx年5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5、xx年6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6、xx年7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7、xx年8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8、xx年9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9、xx年10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0、xx年11月对xx片区木材市场进行清理。
11、xx年12月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总。
为保障清理工作的圆满完成。清理小组每月上报清理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任务完成好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进行处罚。在清理过程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出差补助1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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