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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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精选20篇)
时间:2024-02-29 08:01:03     小编:曼珠

好的方案应该是可持续的,能够适应变化和应对不确定性的挑战。方案的执行者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专项监督,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根据省纪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豫纪发〔20xx〕6号)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的通知》(信纪办发〔20xx〕1号)精神,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严刹乱占耕地建房歪风,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为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以市、县通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为镜鉴,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政治意识、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年底结束。以案促改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时间从20xx年2月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宣传发动、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制定《罗山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发送《以案促改通知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案发单位要结合具体案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学习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及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文件规定,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警示教育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被处分人员“现身说法”、编印警示教育教材、制作以案促改宣传栏等形式,用“活教材”警醒旁观者,增强警示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使干部群众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二)查摆剖析阶段。(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深刻分析典型案件特点,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认清案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要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件剖析情况,撰写心得体会,谈认识、谈感想、谈警示。要联系单位、岗位和个人实际,全面查摆问题,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政治站位。“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二查履职尽责。看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问题;三查遵纪守法。看是否存在顶风违纪强占多占耕地违规建房,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背后腐败问题;四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己批评,查问题、找差距,做到“三个切实”,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把职责摆进去、切实把工作摆进去。

(三)问题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合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境内新增疑似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图斑,按图索骥,现场核实,着力发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紧抓“一清单”“一台账”“一报告”三个关键环节,在查摆剖析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列出一个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个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明确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建好一个整改台账,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分类施策,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防止反弹回潮。

(四)完善制度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实施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从而解决好耕地保护方面的制度机制问题,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把制度机制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硬性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以机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制度执行和落实。

(五)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把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坚持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工作情况,督导工作进度,推动工作开展。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确保取得实效。适时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查摆问题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走过场、做样子、图形式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一)提高认识。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保护耕地红线和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的有力抓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开展工作,把工作落实转化为做深做细的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实施。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协调指导、跟踪落实。要严格把握以案促改质量标准,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把以案促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对关键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要严格验收把关。

(三)务求实效。抓牢“改”的目标,在落实落细、务实重效、常态长效上用心用力,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灵活地确定以案促改工作的范围和方式,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问题查摆客观全面,整改落实及时到位,干部履职担当尽责,如期高质量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注意收集工作资料,及时报送总结和数据,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罗山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以案促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专项工作结束后10日内报专项工作总结至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室。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针对当前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1、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镇老街、农民街逢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

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2、理顺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镇的管理职能。

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

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镇管理知识培训。

2、进一步建立健全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下大力气抓好早稻栽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一保二稳的目标,制定如下防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或电话告知其本人。

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复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由村集体将收回的耕地进行发包;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通过镇、村二级做工作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

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继续耕地撂荒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村委会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11月27日,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榄冲村一片新复垦的撂荒耕地上,村民在种植蔬菜。据介绍,前段时间,该村引进广东省盛世乡振院有限公司对188亩撂荒耕地进行冬季复耕复种。与此同时,九龙峰旅游区的上围村和下联村也对近百亩新复垦的撂荒耕地进行冬季复耕复种。

记者从惠东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该局制定了《惠东县图斑内撂荒耕地开展2022年冬季复耕复种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图斑内撂荒耕地,除2021年或2022年(至2022年10月20日止)已经复耕复种的田块以外,其余的图斑内撂荒耕地,凡是完成2022年冬季复耕复种者(复耕复种的农作物为玉米、薯类、豆类、蔬菜),按照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指有自流灌溉水源、直接可用打田机打田进行复耕复种的田块)、基本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指通过清理田块上的杂草、杂树等,清淤疏浚后可解决田块用水或附近有水源可通过抽水解决田块用水的田块)两种类型,分别给予如下标准的一次性补助: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完成2022年冬季复耕复种任务的给予每亩370元补助;基本具备耕作条件的田块,完成2022年冬季复耕复种任务的给予每亩570元的补助。

今年以来,惠东县在对全县各村撂荒耕地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精准下达各镇各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制定2022年早造、晚造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规定,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图斑的各种类型撂荒耕地给予每亩100元至3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对没有耕作的承包土地,组织落实第三方代耕,并加大流转力度,鼓励各家各户将承包土地流转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或镇政府统一租给种植大户种植,有效地促进了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有效复耕复种撂荒耕地21000多亩。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利益输送等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组长:邹圣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覃信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相波(副乡长)。

成员:徐燕(乡综合办负责人)。

张腾(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军(乡国土所所长)。

陈霞(乡交管站负责人)。

王安珍(乡林业环保站站长)。

廖强(乡村管站负责人)。

李泉江(乡水务站站长)。

李荣勇(乡供电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赵相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军、廖强、张腾负责具体办公。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结合“大棚房整治、违规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围绕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重整治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乡、村两级认识不高、应付了事,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要求落实不力,做选择变通。

(二)乡村两级组织滥用职权,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审批问题。

(三)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失管失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

(四)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玩忽职守,放弃监管,选择性执法,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责任单位:乡纪委)。

(二)自查自纠抓整改。综合办牵头落实贯彻好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水务站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落实好土地管理办法、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十八大以来审批的新建房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至乡纪委。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思林乡十八大以来农户新建房屋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乡纪委。乡纪委对清理排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单位:综合办、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乡纪委、水务站、各村)。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一是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履职不力、“保护伞”问题,特别要深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对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二是检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坚决查处推进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虚以应付、排查不精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对参与农村违规乱占建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底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利用职权抢占或买卖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谋利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四是坚决查处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发生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乡纪委要强化执纪执法监管,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二)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证工作质量,清理摸排工作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同时,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县委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会议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此项工作,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项目土地整理后抛荒主要涉及4个村,造成抛荒的原因有:

1、土地整理工程质量差,覆土浅薄难以耕种,排灌系统工程质量差,无法进行排灌。

2、溪防洪堤坝由于时间久长,在遭受风洪水的袭击,冲毁防洪堤坝1000多米,40多亩耕作层表土被冲走,使种植无法进行。

3、溪在建了一个发电站,由于拦水坝抬升了水位,30多亩土地多次种下农作物,都因积水造成霉根枯死。

4、在土地整理前,二轮土地未落实到户,整理后农户要求落实二轮土地到户。

5、有些村级干部班子存在涣散软弱现象,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针对4个村耕地抛荒的实际情况,街道立即成立了耕地抛荒整改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工作片主任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分4个工作小组,由街道4位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从7月4日开始,各组分别包干到村,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清情况,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并要求他们不分昼夜和休息时间,集中力量抓突破。

(二)强化舆论宣传。围绕“制止抛荒”这个主题,通过各个层面干部会议和进村入户的方式,大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三)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6月30日,街道召开所涉4个村的两委干部和整改小组成员会议,明确责任、时间和要求。7月3日县委关于制止耕地抛荒的会议后,街道于7月4日在鼻下郑、鼻下市2个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二轮土地分配方案。7月11日,街道组织30多名机关干部到鼻下郑、鼻下市村现场指导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并帮助划分到户。截止目前,2个村已有50%以上土地划分到户,并要求2个村必须在7月25日前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同时,清除杂草进行翻耕,并种上秋玉米、秋大豆等其他秋粮作物,街道同时对按时完成抛荒、整改、翻耕、种植的村,给予200元每亩的奖励。要彻底解决区块土地整理后无法耕种造成抛荒的现象,街道经充分调查研究决定采取下列配套措施:

1、溪防洪坝2处已毁坏,长度共计1000米左右,必须在今冬明春进行整治修复。

2、溪建有一个发电站,在筑有拦水坝,抬高水位,30多亩土地因长期积水造成种下作物霉根枯死,无法耕种,措施一:增加覆土30-50公分,使排水畅通;措施二:电站拆除拦水坝,降低水位。

3、整理后造成土层浅薄,排灌系统不畅,对300-400亩进行全面复土30-40公分,15000多米排灌系统全面进行整修。这项工作要求从10月底开始到3月底结束,然后转给农户进行耕种。

(四)加强督查,确保按时完成。街道组织由纪工委牵头,农办、城建办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对4个村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对逾期未完成的整改村,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镇政府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政府,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统一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组织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撂荒情况排查工作,对一年以内季节性耕地撂荒、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耕地撂荒和二年以上耕地撂荒情况分别进行排查摸底,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逐户签字确认,并填报“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表”“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二)坚持边摸排边整治

各乡镇要紧盯重点村、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做到能种则种、应种尽种,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作物,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三)建立工作信息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要运用近2年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和遥感影像,为各乡镇开展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各乡镇要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基层群众的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促进撂荒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集中,让闲置的耕地流动起来。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对村集体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乡镇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复耕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着力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六)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xx万亩,各乡镇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通过前期摸排建立的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完成1373条信息的目标任务(住宅类1309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35宗、产业类29宗)。

(一)宣传核实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2月28日,各村(社区)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核实工作,对发现的摸排错误信息立即上报并整改,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一是宣传工作,线上通过电视台,微信、利用赶集天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下采取在村(社区)及公路沿线通过展板,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等法律法规和清理整治相关政策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核查工作,在20xx年2月底前,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通过各村(社区)核实后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自查自纠,在20xx年1月25日前,采取在全乡开展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自查,以单位和村(社区)为主体在各单位和村(社区)开展自查工作。

(二)开展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20xx年9月30日,和7月3日召开了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遏增量、去存量”的原则对20xx年7月3日后违建的和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的,结合国家、省、市下发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整治一起。对存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8日xx11月底,工作完成后资料及时归档,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达到整改提升。

根据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形成如下处置意见。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其它构筑物类不纳入处置范围,经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一律实行“零容忍”。

(三)按是否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并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资金从增减挂钩收益中调剂解决,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三是符合一户一宅超出本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依法处置后,在完善用地手续时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四是对本村村民和外村村民私下买卖建房,对符合规划的,对非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并且不在集镇范围内建房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买方把户口迁入该村,原有住房拆除并复耕,并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资金从增减挂钩收益中调剂解决,将现有住房完善相关手续;对非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在集镇范围内建房的、并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

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调规并处罚后完善相关手续。

七是对一户多宅的,新建住房是占用基本农田,并且原有住房安全,并且面积达标,新建住房必须依法拆除并适当补助。经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木房50%、砖房70%)补助,资金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调剂解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渝水区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党办字〔20xx〕12号)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卫生局决定20xx年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上级提出的集中整治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紧密结合改革、发展、防控、监管和服务五大卫生中心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查摆问题、自我整改、督促整改、严格问责、完善制度等方式,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各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区卫生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审批效率明显提高,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渝水提供健康保障。

全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二十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和“生、冷、硬”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人员到处跑、反复跑。

4.服务态度差,对待服务对象面孔冰冷、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敬业精神,对待病人不热心,解释病情不耐心,观察病情不细心、帮助病人不诚心。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

2.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4.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5.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三)着力解决为政或从业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招投标药品和器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6.在治疗过程中小病大看、滥做检查、滥用高值药品耗材,开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实施开单提成、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收受患者或其亲属“红包”,接受医药(器材)企业回扣或参加由其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五)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xx年1月起,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一2月29日)。

1.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本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于2月24日前报区卫生局整治办。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区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会议精神,总结发展提升年活动工作,全面部署卫生系统集中整治活动。

3.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重点学习党的xx大及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和“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卫生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4.组织开展讨论。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就“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延伸到5月底,与自查自纠阶段的相关工作结合起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一5月31日)。

1.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服务对象、患者及其家属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卫生行业实际,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3.进行自我整改。单位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各单位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整改台账及“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总结,于5月26日前报区卫生局整治办。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明察暗访。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每二个月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区卫生局在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严格督促整改。对征集意见、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查究。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岗位、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11月25日前卫生局各股室和各单位要向局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完善提高。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使制度体系能更加完备,能尽量涵盖到机关、单位的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各个岗位,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组长:黎碧,常务副组长:朱晓宝,副组长:潘小军、傅江萍、刘平、叶启华、陈田生、祝丽琴、袁清梅,成员:彭志斌、张宏诚、邓蒲生、廖瑜琳、孙小忠、廖荣峰。抽调人员组建整治办,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动态,其成员为:张宏诚、张勇平、李丹萍,张宏诚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于2月24日前报局整治办。要切实加强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强化工作督导。局整治办将通过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召开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整治活动全程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得的单位或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局整治办设立投诉电话:0790-6222596,6246831;征求意见箱设在区卫生局大门口。

(三)坚持边整边改。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把抓好整改贯穿活动全过程。对查摆和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要制定措施,迅速进行整改。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活动,一手抓卫生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体现行业特色。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卫生行风大家评”等活动,切实解决卫生行业的突出问题,促使各项工作相互结合、共同促进。

(五)扩大新闻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单位和股室要及时向局整治办报送信息,每个单位每月至少报2条,每个股室每月至少报1条。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我到×工作仅×多天,还没来得及深入调研,情况掌握还不够全面。结合近期了解的情况,以及对今年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理解,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要把握形势。

我们既要看到世界经济形势极其复杂严峻,我市同全国全省一样,经济发展也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比较突出的问题,但更要看到有利的形势,坚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首先是宏观形势的利好。一是增长态势看好的一年,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机构对中国经济×年增长态势的预测都是向好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讲,今年经济增速可能比前几年高。二是增速预期积极的一年,近几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都有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表述,且前两年的表述是更为严峻。但是,去年×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考虑是积极的,预期的gdp增速也是近几年最积极的。三是政策支持有力的一年。对×来说,我们既有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政策机遇的支持,还有最直接的三个方面政策支持,一是脱贫攻坚政策的延续和稳定,二是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的全面启动,三是革命老区支持政策的完善和力度的加大。

其次是微观形势的利好。一方面,去年的低增长为今年的较高速增长挪腾了空间,我市去年的经济增速是×%,为今年经济较高增速增长挪腾了较大空间。另一方面,以项目投资为重点的支撑性更坚实,从今年项目储备和市级重点项目看,全市新增储备项目×个,估算总投资×亿元以上,全年实施的×个省级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亿元、×个市级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亿元、×个挂牌项目预计完成投资×亿元。再一方面,以营商环境改善为核心的发展环境更优,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在我们基础还比较差的情况下,企业落户能够一天就办下来,比很多地区都做的好,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二要把握目标。

一是把握全年目标。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都对经济发展目标有明确考虑,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了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春节前后,全国和全省、全市的“两会”上将审议公布,大家要对全年目标要有明确的把握。

二是把握一季度目标。要围绕一季度gdp等各项指标都有一个较高速增长的预期,实现一季度经济增长“开门红”,实现这个目标的支撑是什么,需要抓哪些工作,各区县的同志要谋早、谋细,抓早、抓实。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1.20xx年7月以来,平坝区建立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单位)安排两名工作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常规事务的办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依法依程序审批。20xx年7月3日以来,平坝区各乡镇(街道)均受理了农户宅基地申请共计1237户,审批通过560户(包含原址拆建、原址升层、选址新建),未通过677户。并公示告知未通过的原因,或者建议另行选址报批。

3.20xx年3月30日,为了更好更快推进宅基地管理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村建站负责同志参加的20xx年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调度会。针对乡镇(街道)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困难问题分别进行了剖析解答,并认真解读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中共安顺市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宅基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依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平坝区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工作新举措:一是继续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准农村合理建房(新增)用地指标,每月统计宅基地审批情况,每月25日前报备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农业农村局向区、市人民政府汇报,便于掌握动态,明确思路,执行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强化学习掌握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各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和法定程序更好的推进宅基地的审批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全区严禁农村违规违法建房。严守保护基本农田红线,依法依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四是保障全区农村建房合理需求。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建房的农村居民,应依法依规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其建房,按规定做好监管。五是加强巡查,区、乡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早发现、早整治、及早防止农村违规建房发生。六是乡(镇、街道)要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建房来访问题,务必做到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难点堵点解决在基层,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5.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宅基地管理机构和队伍现状及面临的工作困难,积极调查、调研全区宅基地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报给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力争增强宅基地管理队伍,明确宅基地执法权限。通过与区司法局对接,建议把宅基地管理执法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便于严格高效执法。权责统一归于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站式办理、便民、公开、高效。

6.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了督查队伍,组成区乡联合督查队深入村寨督促检查,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超平方建房,及早发现、及时反馈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农村违法建房。

1.20xx年7月3日以来,我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过排查,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17起(鼓楼街道3起、白云镇2起、天龙镇3起、齐伯镇1起、羊昌8起),已全部拆除。

2.省级3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70个,其中贵安新区11个,涉及平坝区59个,目前已经核查完毕,58个疑似图斑问题发生时间均为20xx年7月3日前。1个发生在20xx年7月3日后,已拆除复垦(在我区已排查出来的17起范围)。

3.省级4月份提取下发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6个,目前正在进行核查。

4.市督查督办局等反馈我区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经核查,1个属于贵安新区,9个属于平坝区,均为20xx年6月前开工建设(其中有2户升层时间为20xx年10月和11月,乡镇已审批),已审批并挂牌的7户。

5.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一支巡查队伍到各乡镇开展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等检查工作,从20xx年1月至3月,共开展检查1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群众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新的领域和专业知识,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前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未有效衔接,农村预留的允许建设用地较少,且宅基地选址需同时符合两个规划,加之前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流程,导致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推进缓慢。四是农用地转用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

(一)监管上再发力。进一步厘清部门和乡镇职责,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拆除复垦到位。

(二)审批上再发力。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有审查报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宣传上再发力。利用集中宣传日、赶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进一步加大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政策措施和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知晓率。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四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及时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整改处置,根据区农房办20xx年下发到我乡的44个“月卫片”图斑,经核实该44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过省级审核10个,还需对剩余的34个图斑进行问题整改。

为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进一步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粮田“非粮化”。现对剩余的34个图斑处置情况进行统筹推进、指挥调度和部署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雍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友志、杨玉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对乱占耕地建房卫片图斑整治跟踪、核查、资料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

总下发到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44个,整治到位的10个,剩余34个未整治,现对剩余的这34个图斑进行问题整治处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问题整治到位率要达到80%以上。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乡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严起来”的要求贯穿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压实责任,成立包保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根据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包保责任人。担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管理,做好“八个不准”和“十个一律”宣传工作,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要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三)加强部门联动。请各村涉及剩余的'34个“月卫片”图斑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农户完善用地手续,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由各村包村领导及支书组织拆除复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村、乡属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整合力量,协调个人、单位做好拆除复垦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经完善用地手续相关印证材料,及拆除复垦前中后的图片,上报到乡国土所,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收集好相关资料上传审核。

(四)追究问责。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导致我乡违法问题整治不能通过上级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及上报审核或出现新增管控处置不力的,从严进行追责问责。对无视法律法规、固执己见,乱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复垦,严重破坏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置。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五

5

号)、《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实施意见》(永政发〔。

1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我县耕地抛荒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5

亩以上季节性抛荒耕地。

全县耕地抛荒治理重点为造成抛荒严重的乡镇、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党建扶贫村。

组长:谢。

xx。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xx。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全县耕地抛荒治理的日常工作,由周联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牵头县级领导:何。

xx。

组长:周。

xx。

副组长:许。

xx。

成员: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农经局各。

1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作专题光碟,组织开展巡回宣传活动;

2.

负责印发治理耕地抛荒的宣传资料,在县电视台设立宣传专栏;

3.

督促各乡镇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

牵头县级领导:郭。

xx。

组长:谢。

xx。

副组长:李。

xx。

成员: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农经局各。

1

主要职责:

1.

负责督促各乡镇按时上报耕地抛荒面积到户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

2.

3.

负责受理耕地抛荒情况举报,现场核查举报情况,举报电话:

5524378。

牵头县级领导:曹。

xx。

组长:曹。

x

副组长:

xx。

成员:县委驻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

主要职责:

1.

负责抽调组建各乡镇劝耕工作队,组织劝耕工作培训;

2.

3.

负责督促、协助乡镇及村组下发劝耕通知书,入户动员,对劝耕无效的抛荒耕地安排组织代耕代播。

牵头县级领导:

xx。

组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县农机局、县蔬菜局、县农经局、县农开办、农业发展银行永兴县支行。

县信用联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永兴支公司各。

1

主要职责:

1.

2.

负责督促乡镇、村对五保户等无劳动力耕种造成抛荒的进行代耕代播;

3.

4.

5.

6.

抛荒耕地合理流转、长期闲置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恢复耕种和农田污染治理示范点。

牵头县级领导:陈。

xx。

组长:谭。

xx。

副组长:

xx。

成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农经局各。

1

主要职责:

1.

2.

3.

4.

负责依法依规追究在耕地抛荒治理工作中无作为、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劝耕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我县鼓励农民种粮、制止耕地抛荒的政策措施,在全县营造治理耕地抛荒的浓厚工作氛围。

在早、中、晚三季农作物播种或移栽基本结束后,由各乡镇和劝耕工作队指导村委会对抛荒耕地逐丘逐块进行登记(见附件

1

)并统计汇总,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好统计表(见附件。

2

)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填好汇总表(见附件。

3

7

8

日前,第二次在。

8

8

日前。旱土抛荒面积上报时间参照水田抛荒面积上报时间执行。

在各乡镇上报抛荒面积后一个月内,由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实情况,调整各乡镇的耕地抛荒面积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认真、深入、细致地做好劝耕工作。驻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要迅速行动,进乡下村入户对弃耕农户开展劝耕工作。

对因水冲沙压或水利条件落后产生抛荒的

由县直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协助乡镇进行恢复、改造或改种;对因缺少资金、无能力、不愿意耕种等原因造成抛荒的,先由相关乡镇、工作队进行劝耕,劝耕无效的,由治理工作组和劝耕工作组督促、协助乡镇组织代耕代播,或引导其进行土地流转,或收回其抛荒耕地重新发租、转包等,并核减其抛荒耕地的一切财政补贴。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治理抛荒成效等进行绩效督查考核,并将绩效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各乡镇对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工作考核和绩效督查考核情况,依据有关文件、制度规定,兑现奖罚。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以及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分别联系一个治理重点村(见附件

4

)。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主要职责,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相关措施,切实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工作。

对上报抛荒耕地面积不实的乡镇、村,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实后面积

-

上报面积上报面积。

)

50。

13。

号)文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委、县政府把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联系乡镇的县直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凡出现连片抛荒在

3

亩以上。

5

5

亩以上的乡镇,取消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联系该乡镇的工作队队员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抛荒特别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六

去年全市发展改革和老区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五个方面的值得肯定。

第一,跑政策、强规划,积极稳妥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0年,老区振兴系统狠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落地落实,争取到国家支持政策×项,争取到项目投资×亿元。围绕财政等×个方面,研究提出争取“十四五”国家扶持×的重大政策×项,围绕改革创新发展,提出建设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等重大平台×个和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试点政策等重大改革事项×条,高质量完成“十四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走在《×规划》涉及的×个市前列。

第二,抓项目、稳投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去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增长×%。尤其是×个市重项目完成投资×亿元,以投资的稳定增长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增长,gdp增长×%,总量实现×亿元。

第三,助脱贫、惠民生,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万户×万人,×区县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省级脱贫攻坚调查,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电力扶贫全面完成×个贫困村电力改造,为助推全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可靠电力保障。丽水-×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了好的成效。实施扶贫协作项目×个,到位帮扶资金×亿元,引进企业×家,惠及贫困人口×万人,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发展成果。

第四,抓改革、促开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动力活力。推进经济体制关键领域改革,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建成西部云谷基地×个、国家星创天地×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家,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化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成×东北联席会议制度顺利推进,与×、×、×和××、×、××区等城市间友好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第五,战疫情、保民生,在关键时刻起到稳定全局的作用。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主动担起全市稳价保供的牵头职责,不仅保了量,还保了质、保了价。建立“×个市级部门+×个区县”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物资供应保障和市场价格监测,全市未出现价格大幅上涨、哄抢生活物资、生产供应断档的现象,价格系统在稳价方面、粮食物资储备系统在保供方面起到了稳定全局的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个方面共同支持的结果,更是发展改革和老区振兴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七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

1.重点整治内容:

(2)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

(2)中药材、提取物采购供应存在疑点的;。

(3)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5)近两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和其他检查的;。

(6)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7)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

(二)药品批发。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

(3)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

2.重点检查企业:

(1)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三)药品零售。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

(3)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4)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全国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自纠。药品生产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管部门。

(二)集中检查及初步总结阶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底):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集中检查结束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于20xx年6月底前上报国家局。

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各省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局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局应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国家局。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由安监、流通、稽查、法规、认证、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共同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国家局;对跨省案件,要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告国家局。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稽查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xx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各省局要加强督办,并向国家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国家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或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八

全面查清我县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分类推进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一)组织领导。

隆安县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房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组长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两违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等单位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部门职责参与工作。

“县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房治办”),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县房治办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从上述三个单位各派2名专职业务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各项任务。

(二)责任分工。

1.县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乡镇、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两委”作用,激发基层组织在整治工作中的积极性、引领力和执行力。

3.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动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厘清行政执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后乡镇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边界,指导推进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

5.县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法院履行职责,共同建立县级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提供调查工作底图,指导各乡镇、管理区调查农民建房占用耕地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指导各乡镇、管理区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乡镇、管理区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乡镇、管理区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法院履行职责,共同建立县级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指引,统筹协调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农民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导村庄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7.县人民法院: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履行职责,共同建立县级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指引,统筹协调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负责依法受理、裁判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尽快审结;负责受理、审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裁定准予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研究制定全县法院审理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相关案件的专项方案。

8.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管理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风貌管控。

9.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农房建设占用耕地调查经费,加大对村庄规划编制奖补力度。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行动所需的经费优先从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调剂解决,涉及预算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县财政局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相关事项。

10.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派出所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11.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督促乡村基层群众自治建设,通过建立村民理事会等形式,加强农村建房的自我调整、自行监管。

12.县司法局: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承办因房屋拆除行为向隆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13.县“两违办”:负责指导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开展违法用地实地核查,按照“两违”程序依法依规拆除整改。

14.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巡查,宣传发动和入户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负责组织村庄规划编制以及具体清理整治和农村宅基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负责组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村委、村民小组逐户排查,逐宗摸清农村建房真实现状,逐宗登记造册,按要求报送调查数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一)遏制增量阶段(20xx年7月起)。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宣传材料,确保全县“零增量”。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发布公告,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依法建房。重点遏制乱占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种情况,主要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类型。

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卫片执法工作,对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上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比对核查。县农业农村局每月至少2次开展实地巡查抽查,各乡镇每周至少组织6次辖区范围内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巡查。落实“零报告”制度,各村民小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报告,各村民委员会每3天向所在乡镇政府报告,各乡镇每周向县房治办报告,以便县房治办每半个月向市房治办报告。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乡镇、管理区要在第一时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依法拆除复耕。县农业农村局要配备专业执法设备,保障现场执法,乡镇执法力量不足的,及时调配处理。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组织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民用地建房申请和审批程序,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农民合理建房,将落实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及耕地占补平衡;对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农民合理建房,将依法依规从快开展规划修改(调整)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至11月)。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县摸排清查工作,综合运用历年遥感监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日常监管台账或清单,组织各乡镇进行实地核查;查清户籍、占地面积、地类、规划、建筑物面积等情况,按照“一宗一台账”要求进行登记造册,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组、村、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至县房治办,县房治办汇总向南宁市上报初步调查成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内业审核和外业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县完成纠正工作,将摸排最终成果数据报送市房治办。

(三)存量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细案,做好分类整治处置工作,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完善手续、拆除、部分拆除、没收建筑物等措施进行整治处置对符合“一户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完善宅基地审批及建设手续;对“一户多宅”、超批准面积多占、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分类处置。重点打击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强占耕地建别墅、庄园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该问责的问责,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机关。

20xx年1月至6月开展试点工作,全县选择1-2个乡镇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开展试点整治工作,并结合试点推进存量问题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试点经验总结,并依据国家政策措施制定我县可执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存量问题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稳妥解决我县存量问题。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xx年6月起)。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建局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全面梳理现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依法规范村庄规划、农村建房审批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期间国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据国家规定适时调整。县房治办根据国家政策及时完善指导意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组织调研、督查、实地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并上报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教训,要扛牢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我县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作战,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充分发挥村屯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先锋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自查,统筹有关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通过各方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实情况。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三)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坚持积极稳妥,有效化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在精准摸排情况基础上,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进整治工作,倒排时限,疏堵结合,稳妥处置,既要防止急躁冒进、“一刀切”和简单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决、整而不治、治而无果。借鉴“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整治经验,注意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拆除建筑物行为的风险评估,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宣传政策,加强引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和疑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及研判,对不实报道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防止负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九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3、农村乡霸、村霸、路霸,结伙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乡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篇二十

7月31日和9月17日,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查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为全面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摸排,全面摸清底数,准确区分问题类型,重点整治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和处罚情况,建立台账和数据库,为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一)房屋:20xx年1月1日以来(党的十八大以后)建设的房屋。分为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以及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对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包括国有和集体)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本次摸排的房屋类型分为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三大类。

(二)耕地:

1.“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

2.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注意: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的情形包括:对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

一是资料准备,提取疑似图斑。圈定疑似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制作图斑工作底图,及时下发各镇核查;二是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主要是现场核查并填写信息采集表;三是集中会审,公示摸排结果。集中会审确定乱占耕地建房的对象,审定恶意占用耕地建房的类型。公示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四是逐级审核,形成初步成果。经逐级审核后的摸排结果作为初步摸排结果,各镇按期上报县工作专班和填报到国家信息平台。市对县摸排结果按20%比例抽查,不合格的及时整改;五是复核纠正,上报国家平台。由县相关部门对初步摸排结果进行再复查审核,完成纠正工作,之后形成问题最终摸排成果上报市级信息平台,有保密要求的需单独上报。

成立县级核查督导组,分工成4个小组开展工作。

1.摸排准备阶段(9月27日前),主要是提取疑似图斑、制定工作底图、准备基础资料、启动摸排工作。

2.集中摸排阶段(9月27日至10月20日),主要是实地开展摸底排查,初步摸排结果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督导后再报市级。

3.信息补正阶段(10月31日前),形成最终摸排成果数据并上报市级,同时报送摸排工作情况及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一)责任主体:各镇党委、政府。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责任制。

(二)责任分工:县级:总体负责;镇级:具体实施;县级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移送线索。实行“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明确时限、逐村推进、分村验收、整体过关”的工作模式。

出自 WwW.xuEFeN.coM.Cn

(三)范围拓展。摸排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拓展,对“八种突出类型”作为整治的重点。

(四)宣传引导:注意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用地需求的通知和要求,使群众明白本次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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