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培训心得体会 弹性预算培训心得体会(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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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预算培训心得体会 弹性预算培训心得体会(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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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弹性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技术,它为企业提供了在不同经济环境下灵活调整预算的能力。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弹性预算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弹性预算的重要性和实施该技术所带来的好处。

第二段:弹性预算的定义和原理

弹性预算是一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预算的方法,它与传统的静态预算相比,能更好地迎合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弹性预算的原理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定不同的预算方案,并根据市场反馈及时调整预算金额和分配比例。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及时应对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资源配置,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第三段:弹性预算实施的实际应用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许多实际应用弹性预算的案例。其中一家零售企业在预算编制阶段制定了不同的销售目标和市场份额,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及时调整预算金额。当市场竞争加剧,销售额下降时,企业能够灵活调整预算,降低成本,保证利润。这样的实际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弹性预算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第四段:弹性预算的优势和挑战

弹性预算相比传统预算具有许多优势。首先,它能够帮助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资源配置,提高效率和竞争力。其次,弹性预算能够降低企业的风险,减少损失,增加利润。但是,实施弹性预算也面临一些挑战,比如需要准确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能力,以及高效的决策和沟通机制。只有具备这些能力,企业才能够顺利实施弹性预算,并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五段:结论和展望

通过这次弹性预算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弹性预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实施该技术可带来的好处。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我将专注于提升自己的市场分析和数据分析能力,以及加强决策和沟通的技巧。这样,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能更好地应用弹性预算技术,为企业的发展和利润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整篇文章结构紧凑,每段叙述内容相对清楚,逻辑严谨,并符合文章主题。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在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参加武汉预算员培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下面谈谈我的感受,建筑一直在我心中是种神圣的行业,是了不起的行业。它可以给人们带来安全、美好的感觉;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可以把破旧的房屋,建造成为先进的、美观的、实用的高楼大厦,不仅贴近生活造福人类,也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各种的便利。所以建筑这个行业在我的心中一直都是神圣的。

目前的我就是在这建筑公司上班,看着我身边的同事和朋友都是在做建筑类的各种工作,他们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在这个行业里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营造、知识的积累,做出了辉煌的成绩。在同事们的建议下,我也准备参加武汉工程预算培训,但是要怎样入门成了我的难题,打天,我的一个朋友知道我要学做工程预算,便介绍我到"武汉市十佳培训学校"武汉预算员培训学校—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去学习,于是我赶紧打了一个电话咨询,咨询人员很细心地讲解。当天下午,我就带上证件,参加了武汉预算员培训班。回家之后,朋友听我一说,觉得我的动作也太快了,我笑了笑说:"不快一点学习,怎么对得起这个行业和你们呢!"

当我坐在学校的教室的时候,看到好多同学都在那里听课,我听第一节课是由何老师主讲的"识图构造",我听得很认真,慢慢的吸收了解这份知识。听完第一次课,在回家的时候,我和刚认识的新同学说:"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学校课讲的很好,好多同学都在那里学习"。那位同学说:"我也是和你同感,看来我们下次得早点来,争取抢到前面的位置。"

后来又学习了由唐老师主讲的"预算"、何老师主讲的"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基础"、"建筑识图"等等。虽然刚刚进入行业,有些听不懂,有些陌生我还是很努力。看见同学们都很认真,我也不想落后,记笔记、不了解的地方就问同学、老师。平时没事的时候,同学们都是在一起谈学习了以后的感想及今后的打算,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老师告诉我们要注重每一个细点、每一条细线、每一个细节。只有做到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产品,才能做一个合格的建筑人。

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在这里,我要说,非常感谢你给我们创造这么好的学习机会,提供专业的培训,让我知道预算员在建筑行业中占有多久重要和位置,预算员岗位职责有多么重要。也让我知道了我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找到了以后前进的目标。我相信通过在学校的学习,当我从事这份工作的时候,会是一名出色的预算员。

最后,祝愿武汉博创职业培训学校,能够越办越好,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建筑人才,成为武汉建筑培训的领头羊。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政府预算培训,为期三天的学习让我对政府预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和体会。在此,我愿意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

首先,在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政府预算的重要性。政府预算是国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政府制定经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的依据,还是解决民生问题、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政府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福祉。因此,政府预算的编制必须坚持科学、民主、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其次,政府预算培训还让我认识到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方法,通过对政府预算的全过程进行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决策执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实现政府经济、社会效益与目标计划的有机结合。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可以确保政府预算的合法合规、透明公开,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政府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

第三,政府预算培训让我了解到预算监督的重要作用。预算监督是人大、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过程。预算监督的目的是确保政府预算的合法性、公平性、有效性和公共财务的健康发展。预算监督是实现政府行为合理化、公正廉洁的重要手段,是检验政府预算工作的重要标准。只有通过健全的预算监督,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惩治预算滥用、乱用等问题,保障公共财政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第四,在政府预算培训中,我还学习到了预算公开的必要性。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将预算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预算公开是现代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府预算透明、规范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预算公开,可以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决策科学性,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预算公开也为公众参与预决算的制定与监督提供了平台,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监督参与机会的扩大,形成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对称,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最后,在政府预算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政府预算的顺畅执行离不开全体工作人员的支持和配合。政府预算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需要各部门、单位以及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才能实现政府预算的科学编制、合理执行和监督评价,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总体目标。

总结而言,政府预算培训不仅仅使我对政府预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让我认识到政府预算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预算的绩效管理、监督和公开,才能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性,为实现国家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而实现政府预算目标离不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我对政府预算的理解和认识将使我更加积极参与政府预算的制定与实施,为国家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__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如何衔接,为日后中国特色全口径预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础。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原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还是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的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从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

1、限制举债主体。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2、控制举债规模。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

3、明确举债方式。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

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4、限定债务资金用途。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设投资,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列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新预算法第14条和34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举借债务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作出说明。

6、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仅解决了地方政府多年来举债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也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原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规定,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对转移支付的种类、设立原则和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

1、种类。从纵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从横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2、原则和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3、预算编制方法。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同时还增加关于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的规定。

5.下达时限。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将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地方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同时要求预;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同时,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首次对“预算公开”做出全;第14条对公开的范围、主体、时限等提出明确具体的;对于预算不够细化问题,新预算法第32条、37条、;将预算公开实践成果总结入法,形成刚性的法律约束。

(六)坚持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同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

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预算法增加规定,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等内容。为确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同时,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新预算法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财政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这就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出了空间。

(七)亮点四:“预算公开”入法,从源头防治腐败与原预算法相比。

新预算法首次对“预算公开”做出全面规定,第14条对公开的范围、主体、时限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等社会高度关注事项要求公开作出说明,并在第92条中规定了违反预算公开规范的法律责任。

对于预算不够细化问题,新预算法第32条、37条、46条等多处做出明确规定,如强调今后各级预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按功能分类能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还是水利上;按经济分类则明确反映政府支出按经济属性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知道有多少用于支付工资,多少用于办公用房建设等。两种方式不能偏废,分别编制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预算有利于更全面理解预算是怎样实现的。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政府预算的培训课程。培训中,我对政府预算的理念和实施方法有了一定的了解,并深感其重要性。在此,我愿意分享我在培训中所获得的心得体会,以便更多人了解政府预算,增进公众对政府财政管理的理解。

首先,政府预算的重要性不可低估。培训中,讲师向我们介绍了政府预算的背景和意义,使我深刻认识到政府预算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性。政府预算可以合理规划和分配财政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只有通过科学而合理的预算安排,政府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其次,政府预算需要与社会各界广泛沟通与参与。在培训中,讲师强调了政府预算应当与社会各界广泛沟通和参与的重要性,这使我深感政府预算并非单方面的决策和安排,而应当是一个民主、开放的过程。只有通过与各方面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参与,政府才能更好地了解社会需求,更好地满足公众的诉求,同时也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此,政府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促进民主决策的实施。

再次,政府预算的制定需要尊重科学和制度。在培训中,我了解到政府预算的制定过程需要尊重科学和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和预算纪律,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政府预算的制定应该基于事实和数据,科学评估各项政策措施的效果和成本,并进行合理权衡。同时,政府预算的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预算的执行结果符合原定目标,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只有通过科学和制度的引导,政府才能更好地实现预算目标,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政府预算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在培训中,我认识到政府预算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政府预算的方式和方法也需要不断适应变化。政府应该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研究和学习,不断改善预算制度和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同时,政府还应该积极推动数字化技术在预算管理中的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预算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

通过这次政府预算的培训,我对政府预算的重要性和实施要求有了更深的认识。政府预算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关乎国家财政收支平衡,更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发展。只有通过科学的预算安排和民主的决策程序,政府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我相信,只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努力,政府预算一定会更加透明、高效,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概念、编制原则、如何衔接,为日后中国特色全口径预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法制基础。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

原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实际上,地方政府出于发展需要,还是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的监督,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同时从六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

1、限制举债主体。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主体只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2、控制举债规模。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

3、明确举债方式。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举借债务只能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采取其他方式筹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4、限定债务资金用途。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建设投资,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5、列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新预算法第14条和34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政府举借债务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并作出说明。

6、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不仅解决了地方政府多年来举债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也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原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规定,针对近年来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如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对转移支付的种类、设立原则和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

1、种类。从纵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从横向划分,转移支付包括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2、原则和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3、预算编制方法。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编制。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编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同时还增加关于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的规定。

4、下达时限。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将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下级政府。地方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应当及时下达预算;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可以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新修改的预算法首次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有利于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的重点是收支平衡,同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新预算法增加规定,各级人大预算审查的重点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收支政策是否可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预算是否规范、适当等内容。为确保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同时,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宏观调控的需要,新预算法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各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果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经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财政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这就为今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留出了空间.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采购预算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员工对采购预算的认识和应用能力,公司组织了一次采购预算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受益匪浅,不仅对采购预算的概念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学到了一些实用的技巧。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培训中,我深刻理解了采购预算的概念和作用。采购预算是企业为了实现其采购业务目标而编制的一种财务计划。它不仅明确了采购预算的收入和支出,而且还规定了物资采购的种类和数量。通过制定采购预算,企业可以合理安排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在培训中,我了解到采购预算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采购预算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在培训中,我学到了一些制定采购预算的方法和技巧。首先,应当进行合理的数据分析,充分了解企业的采购需求和采购能力。其次,应根据采购目标制订计划,明确采购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再次,要做好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工作,确保采购的物资质量和供货能力。最后,要统筹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采购预算的支出和收入。通过这些方法和技巧,企业可以在采购预算中实现合理的平衡,使采购效果最大化。

第三,培训中,我认识到了采购预算管理的重要性。采购预算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对采购预算的管理和控制。在培训中,我了解到采购预算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在采购过程中,还应加强供应链的管理,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沟通和合作。此外,还要建立采购预算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证采购预算的正常执行,并保证采购目标的实现。

第四,在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采购预算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需要不同岗位之间的有效沟通和配合。在培训中,我意识到作为一个采购预算人员,只有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了解其需求和要求,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要求的采购预算。此外,还需要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关系,提前了解市场情况和行业动态,以便适时调整采购预算。只有加强团队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采购预算的任务。

最后,在培训中,我对自己的定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采购预算工作的完成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需要一定的经验和人际沟通能力。通过这次培训,我意识到我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掌握采购预算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我还需要增强自己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积极参与协调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只有这样,我才能在采购预算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而言之,通过参加采购预算培训,我对采购预算的概念和作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学到了一些实用的方法和技巧。在培训中,我认识到了采购预算管理和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对自己的定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相信,只要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巧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我就能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经过60天紧张培训,我们培训班即将结业。在公司领导及__大学领导老师的关怀指导下,班内82名学员加强自主管理,经过两个月的学习,刻苦思想,认真领悟,取到了许多真经。有些使我们日常工作的做法得到了理论支撑,有些使我们的一些想法得到了印证,有些使我们又发现了一些“捷径”,这些必将指导我们以后的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思路更清晰,行动更有效,学员们普遍反映收获很大。

对于我个人,我认为这次培训班举办的非常有意义,非常有必要,因为它不仅让我充实了更多的理论知识,更让我开阔了视野。加之与来自不同工作地区、不同工作岗位的学员们聚焦一堂,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思路方法,较全面的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下是这段时间的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准备充分,使得整个培训过程顺畅,收获很多。从筹备到整个过程中,领导重视体现的淋漓尽致。方案准备,人员抽出,项目实施,领导对中间过程的关注,时刻都让我们学员感受到公司领导及铁道大学领导对我们的重视与关怀。整个过程非常顺畅,一环紧扣一环,我们感觉紧张的同时又有巨大的收获,感觉值得。

2、研讨式教学是这次培训过程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这条主线让我们学员而不只是一位的带着耳朵去听,而是始终在思考。也许我们的想法有些不成熟,甚至有些稚嫩,有些观点欠全面,但我敢说这是我们82人用心做的。

3、各位老师们朴实无华的语言,对我们来说是一次书本知识与具体工作相结合的锻炼机会。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合同管理董巧婷导师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生动的毫无保留的工程实例中,我们不但对合同管理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而且对今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处理方法有了更多的了解。

我认为:学习+反思=成长在学习过程中我感觉有一句话说的很对“态度决定一切”,不管我们学得怎么样首先你要学,如果你不学那你就别进这个门,进了这个门你就要明白你是来学习的,不是睡觉、聊天和玩的。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学习很苦,也有人感动甘呢?我们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学习一下别人,那样你永远都是佼佼者。

这期的培训虽即将结束,但我会立足自我,完善自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能在公司的舞台上展示我的精彩。

最后,我感谢公司领导,为我们提供了这次培训机会,我承诺,一定好好工作,报答公司。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九

采购预算是一个企业有效控制采购成本的重要工具,合理的采购预算可以帮助企业平衡采购需求与成本控制的关系。为了提高采购部门的管理水平和预算编制能力,我参加了一次采购预算培训。这次培训让我深刻了解了采购预算的重要性,并且获得了一些实用的技巧和经验。在此文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采购预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在培训中,我们首先学习了采购预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购预算要根据过去的采购数据和市场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目标。在制定采购预算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战略目标、市场需求、业务规模等因素。通过学习,我明白了采购预算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达到成本控制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三段:学习了利用技术工具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

在培训中,我们还学习了如何利用技术工具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的效率。采购预算往往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分析和计算,使用电子表格和数据处理软件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学习了如何使用Excel等软件编制采购预算,并且还学习了一些数据分析和建模的技巧。这些技术工具的运用让我对采购预算的编制更加得心应手。

第四段:培训中的案例分析和实操训练

在培训中,我们进行了一些案例分析和实操训练,以加深对采购预算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分析真实的采购案例,我们可以了解不同行业的采购预算编制方法和经验,并且掌握如何在具体的实际情况下编制合理的采购预算。实操训练让我们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操作中,提高了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五段:培训带来的收获和启示

通过这次采购预算培训,我不仅掌握了采购预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还学会了运用技术工具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同时,培训中的案例分析和实操训练让我了解了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挑战,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还启发我要不断关注市场动态和前沿技术,为采购预算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数据。总之,这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对采购预算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理解。

通过这次采购预算培训,我学习到了很多关于采购预算的知识和技巧,并且在实操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我相信,这些学到的东西将对我未来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帮助我更好地为企业做出有效的采购预算,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也会将这些知识与身边的同事分享,共同提高我们的采购预算编制能力。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十

新预算法(全文)

新预算法全文共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自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新预算法的详细内容。

以下是新预算法全文: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自20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七条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十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但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

第十七条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第十八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二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二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中央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未设立专门委员会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本级决算草案研究提出意见。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邀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对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提出的意见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应当印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依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审查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监督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七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八条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或者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条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预算草案的通知。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

前款所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第三十四条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

对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限额。

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一

采购预算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能够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并确保采购过程的高效和透明。因此,我很荣幸能够参加这次采购预算培训,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采购预算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这次培训中,我收获了很多知识和技能,并有了一些宝贵的体会。

段二:培训内容介绍及收获

这次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采购预算的基本概念及原则、制定采购预算的方法与步骤、预算执行与控制等方面的知识。我们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使得我们对采购预算的理论知识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通过实际操作,如编制采购预算表、参与采购预算审核等,我们能够更好地将这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制定采购预算的方法和技巧。例如,我们要充分了解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将采购预算与企业战略相衔接,确保采购活动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此外,我还学习到了如何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信誉,避免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这些知识和技巧对于我在日常工作中的决策和操作有着很大的指导作用。

段三:培训中的互动与合作

培训过程中,我们分成小组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这种互动和合作的方式使我收获良多。在小组中,我们互相交流经验和想法,提出不同的看法和建议,从而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我学会了如何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如何团结和协作。这不仅是培训过程中的一次宝贵经验,更是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段四:对于采购预算培训的总结与评价

这次采购预算培训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培训内容的设计合理,既有理论的讲解,又有实际操作,能够将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培训师专业能力高强,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战背景,能够将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实用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培训中的互动和合作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平台和机会。

总的来说,这次培训使我对采购预算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预算,为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会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完善和改进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以适应日益复杂和变化的市场环境,取得更好的业绩。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二

20__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三

项目预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更好地掌握这项技能,我参加了一次为期一周的项目预算培训。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这篇文章主要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和体会。本文将从介绍培训课程、认识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相关工具、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分析以及我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经验五个方面来详细讲述我的心得。

一、介绍培训课程

在此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项目预算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巧。通常,项目预算可以分为成本预算和收入预算两类。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如何计算和预测成本,如何预计收益以及如何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此外,我们还了解了项目预算中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如预算制度、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和成本管理等。

二、认识项目预算

在课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项目预算的定义、意义和作用。项目预算是指对某一项目或活动进行经济金额化衡量、评估,为决策者提供决策参考的过程和报告。项目预算在项目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成本,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和可靠的依据,同时还能以合理的价格引导有效的资源分配。

三、项目预算相关工具

我们还学习了一些项目预算中的工具和方法,如预算表、收入统计表、对比分析、现金流量表等。这些工具可以为项目预算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数据和信息,并帮助判断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同时,通过这些工具我们可以分析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成本构成等信息,以便进行合理的决策。

四、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分析

课程中,我们也深入学习了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分析方法。编制项目预算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明确目标,确定预算时间和范围,识别相关成本,制定预算计划,建立反馈机制以及准备预算草案和报告等。同时,我们还学习了如何对项目预算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和分析,以便识别问题和调整预算计划。

五、我在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经验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项目预算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学习了一些项目预算的基本知识和工具,掌握了一些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分析方法。这些知识和经验将对我以后的工作产生重要作用,使我更加专业并且高效地进行项目管理工作。

总之,本次项目预算培训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项目预算的定义、意义和作用,掌握了项目预算的基本原则和技巧,学习了一些项目预算相关的工具和方法,同时也学到了如何编制和分析项目预算。这次培训的经验将对我今后的职业生涯有着巨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篇十四

结算的编制。利润不是干出来的,而是算出来的。结算编制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利润的多少。结算编制的首要问题是:结算书要整洁、美观。有审结算的过程中,有的单位结算书像投标书一样漂亮,让人看着就觉得很正规,心里很舒服。需要注意的是,结算书最好用活页纸,不要钉死。在编制结算过程中,预算人员不要怕麻烦,最好能编制三套结算书。一套报建设方,一套报自己的领导,一套自己留用。个人觉得,最少也应编制两套,自己的那套可以不要。报领导的要把没有30%以上把握的洽商剔除掉,并解释说这就是我们的结算目标。而报建设方的,能做多大做多大。所有建设方签认和没有签认的洽商都要编制预算,而且要就高不就低。不要怕建设方生气,只要是你能解释出原因的,都编制进去。被建设方砍掉也没关系。其实建设方也是希望砍下去的越多越好。自己留用的那套的意义就在于,这就是自己的心里底线。结算书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按日期顺序排列,编号编制。一定要有汇总,一定要有封面。

其它的结算方法,那就是审核过程中,吃透合同条款,仔细核算。

心细、勤快、知道如何得到自己需要的答案等,如果你做到了,那有三年就可以达到精通

简介:一个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

2.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

工程造价审计:

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一、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认。

工程最终造价的审查、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本着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才能实事求是地搞好这项工作。

对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

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中土方量(场外运输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与竣工图是否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

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

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

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工程最终造价的正确性。

建筑工程土建预算审查技巧

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工、料消耗的文件,是考核工程投资经济合理的依据。所以做好工程预算的审查工作,将有利于提高设计水平和投资效益。

现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浅谈建筑工程土建预算的审查技巧。

一、重视搜集完备的依据性文件

审查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搜集完备的编制预算的依据文件、材料,包括:

1、建筑和结构专业提交的全套土建施工图;

2、总图专业提交的土石方工程和道路、挡土墙、围墙等构筑物的平立剖图;

4、工程所在地的类似工程预算文件及技术经济指标(供参考)。

二、抓住审查重点

工程量计算、单价套用和间接费的计取是审查工作的重点,应认真对待,一丝不苟。

1、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查

审查时应注意:a、编制预算时所使用的综合预算定额是否适用于本工程;b、预算书中不得重列综合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量范围;c、是否按定额规定的规则计算工程量;d、防止出现张冠李戴,错套单价的现象。

各分部审核的重点不同,现按分部分述如下:

(1)土石方分部

应注意、本分部仅适用于土石方、满堂基础及基础定额中未综合的土石方项目。

运土数量中,是否已扣除了回填土数量。如有地下室土石方工程时,在计算承台或砼基础时应扣减挖、填、运土的含量。计算挖土高度时,不得把底板(或承台)的底标高作为挖土高度,应扣除原泥皮线标高。地下室土方量要计入工作面的土方量。

要辨明挖土的土壤类别,以防止套错单价。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应注意增列地下水排水费用。

(2)基础分部:

打桩分部的定额仅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陆上桩基工程,不适用打试桩及在室内或支架上打桩。

审查时应注意有否忘列各类桩基所对应的机械进、退场费用及组装、拆卸费用。对于冲(钻)孔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等1米内的砍桩头费用,定额已包括,不得重列。超过1米砍桩头及吊运机械费用,不得漏计。

人工挖孔桩定额已包含扩孔5cm砼工程量,预算中不得重计,人工挖孔桩的弃土工程量不得漏列。

(3)墙体分部

砧石墙定额仅适用于平墙,非平墙每m3应增加1.4工日。

墙基与墙身的分界线划分应符合规定。内墙、外墙、框架间墙与非框架间墙应分别计算。墙体工程量不应包括门、窗洞口及0.3m3以上的孔洞数量。

计算墙身长度中,属于框架间墙应扣柱位。墙体高度计算,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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