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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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大全(20篇)
时间:2023-12-15 12:25:03     小编:QJ墨客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科学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方案的实施需要注意时间安排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以下是一些解决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挑战。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一

xx区消防支队。

1、让幼儿了解消防队员是从事灭火救灾工作的,知道消防队员训练很辛苦,本领很大。

2、让幼儿知道火灾带来的危害,了解火灾的简单知识。

3、教育幼儿向消防队员学习,培养幼儿热爱尊敬消防队员的感情。

1、同消防队联系,明确参观的活动内容及流程;

2、前期组织过活动,幼儿已经明确参观的内容和要求;

3、安排、确定随队人员。

(一)交代参观内容,提出参观要求。

1、交待任务,去消防队参观。

2、注意文明礼仪,不四散乱跑、对人有礼貌。

(二)组织幼儿参观消防队。

1、听消防员讲解如何拨打119,如何防火,如何自我保护。

2、听消防队员介绍消防车的各部分结构及其功用。

3、幼儿试穿消防衣和一些消防用具。

4、和消防员叔叔合影,道别。

(三)离开消防队回园讨论。

(1)你在消防队看到什么?听到什么?

(2)如果遇到火灾你会怎么做?应该怎样正确拨打119?

(3)消防员叔叔的工作辛苦吗?谁以后长大了想做消防员的?为什么?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二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安排。

(一)师生逃生线路安排:

1号教学楼:中一班、中二班、中三班、中四班从中间楼梯下,在橡胶操场集中。

2号教学楼:大五班、大一班从左边楼梯下;大三班、大四班从右边楼梯下,在橡胶操场集中。

一楼各班:直接出教室在橡胶操场集中。

各班到达橡胶操场时,由班上老师组织本班幼儿按组织升旗时的位置站好。

(二)消防演练活动教职工岗位安排:

火灾发生时,教职员工以当前工作岗位的最近位置为原则,迅速到达各楼面的走廊、楼梯转角处、楼梯口,指挥幼儿安全、迅速、有序地撤离现场后,随之按幼儿的逃生线路离开现场。

1、总指挥:

2、消防演练负责人:

3、广播指挥:

4、拍照:

5、救护人员、操场站位指挥:邱菊萍、厨房工作人员。

6、第二灭火梯队:梁荣等4人为灭火器梯队;全拥军为消防栓梯队。

7、楼面指挥:

1号教学楼:三楼覃坚二楼黄金华一楼黄葵华。

2号教学楼:左楼梯口吴耿右楼梯口吴凤清。

西面一楼楼梯口:黄既萍。

8、操场点名、秩序管理:各班级教师。

四、具体实施。

(一)广播指挥:宣布消防演习开始。

(二)各班模拟火灾现场(班上某处电器或插座短路起火)。

(三)各班保育员以最快的速度拿来灭火器模拟灭火,教师同时组织本班幼儿用湿毛巾捂住鼻子,猫腰行走或匍匐前进,在各层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下,按预定路线有序撤离到幼儿园塑胶操场。(保育员灭火后跟着组织幼儿撤离火场)。

(四)第二灭火梯队拿来灭火器在操场待命,全拥军则迅速拿来消防栓接上水源。

(五)撤离到塑胶操场的班级指定一人报告人数。

(六)如发现有幼儿受伤,立即与现场救护人员联系,并展开紧急救护。

(七)消防负责人总结活动情况。

五、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听到幼儿园发出的警报声后,立即快速、安全对全园师生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老师应指导学生迅速、有秩序地跑出教学楼,到达安全区。师生进行疏散逃生时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确保安全。各班到达安全区后应立即清点人数,及时汇报。

(二)疏散集合地点:在塑胶操场集中。

(三)教师一人到达固定站位指挥,一人在班上指挥幼儿,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各班到达橡胶操场后,由厨房人员组织各班幼儿按升旗时的位置站好。

(四)教育幼儿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够做到:遇事不慌,头脑冷静;判明情况,思考对策;积极自救,互帮互助;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五)在进行演练之前,各班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消防常识、火场逃生教育。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和儿童对突发事故的灵活反应能力,使儿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培养消防意识;掌握更具体的自救、逃生、自我保护方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幼儿园安全周活动,学习幼儿园师生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举办幼儿园消防疏散演习。旨在培养孩子掌握正确的逃生要领,从容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1、时间:20xx5月12日上午9点。

2.地点:石幼儿园。

3.参与者:全体教职员工和儿童。

木材少许、打火机、灭火器等,湿毛巾或口罩,每人一份。

组长:董静静园长副组长:陈丹丹副园长。

成员:邵佳、王小艾。

疏散人员:全体教职工及幼儿。

救护人员:邵佳。

幼儿在教室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在听到警报时,不要慌张,要镇静,保持清醒的头脑,然后按照拟定的路线进行迅速撤离。

疏散顺序:

1、教师领队,幼儿排两列队伍,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

拟定路线:

一楼的小小班、小二班、小一班、在本班集合迅速疏散到操场指定地点,大一班、中一班从右边侧楼梯下,大二班、中二班、大三班走左楼梯,按楼层顺序依次进入操场指定地点。

3、在撤离过程中,注意根据教师指示,按照撤离路线迅速逃出楼外。

4、从楼内撤离出的幼儿以班级为单位,有组织的在操场集合。在活动结束前,从楼内撤出的幼儿不能随意再次进入楼内,不要在操场随意走动。

5、教师安排:各班正班老师带领本班幼儿撤离;各位副班教师必须时刻注意幼儿情况,避免楼梯、过道拥堵造成危险。

6、在操场集中后,各班班主任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各班组向组长报告,确定无人员“受伤”后,宣布疏散演习成功。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抓好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我园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市中区教育局《xx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布置,同时通过这样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园师生应对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能力,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平安,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动“安全教育月”活动防范。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xx年6月1日—6月30日。

xxx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5日)。

1、召开动员大会。根据区教育局安全工作精神,由姚老师组织召开全园各级人员安全动员大会,部署全园安全工作推进计划,号召全园教职工本着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责任意识,抓细节、重落实,切实做好全园安全稳定工作。

2、开展“保安全、促服务”主题倡议活动。向全园教职工、幼儿以及家长发起“保安全、促服务”的倡议书,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号召她们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找问题、挑不足,积极献计献策,促进幼儿园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二)教育、自查、检查整改阶段(6月8日—6月12日)。

1、安全教育、培训。

6月8日—6月12日,幼儿园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分期分批组织全园教职工对《教师岗位职责》、《教师行为规范》、《教师一日工作流程》、《教师课件接班制度》、《幼儿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应急预案》等重点安全制度进行培训和学习,丰富教职工安全知识储备,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2、考核。

6月12日,采取笔答考试的形式,组织对全园教职工前一阶段的培训、学习内容进行考核。

3、安全自查。

6月9日,由幼儿园安全质量检查小组牵头,对园舍内外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安全隐患。其中:

(1)在防火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园内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并安装到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园内各库房所属物品是否规范存放等。

(2)在防盗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园内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安全值班、巡视、来客来访记录是否认真填写,红外防盗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防盗设备操作方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等。

(3)在用电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班、各部门电器设施设备是否规范使用,各班级是否确保“离人断电”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5——6月19日)。

1、开展消防演习。6月16日下午,幼儿园组织全园教职工和幼儿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培养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开展“我为安全工作提建议”活动。6月15日—6月19日,向教师征集安全工作的建议。在收集整理后,对于比较好的合理化建议,幼儿园将及时采纳并上报校领导和区领导。

3、梳理与巩固学习内容,积极备战“安全知识竞赛”。6月18日—6月19日,幼儿园将采取集中复习、自主复习、不定期抽测相结合的方式,巩固教职工前一阶段所学到的安全知识。

(四)总结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幼儿园对全园教职工和广大家长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建议形成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体系中,建立持续改进、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

幼儿园成立“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五

为构建文明校园,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安全意识,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幼儿园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化幼儿园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在全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消防、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显著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动员全园师生,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认真组织开展火灾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大力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我园消防安全。

二、活动主题: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幼儿园成立幼儿园火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鹏飞。

副组长:刘新蒙亚宁。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活动策划和对全园宣传活动的指导。

四、活动时间。

时间:20__年11月9日至20__年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力争使每一名师生都受到消防安全教育。负责人:蒙亚宁。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诏安委〔20xx〕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20日至12月15日)。

各村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对存在隐患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隐患基本消除。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1.全镇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含教学楼、宿舍楼等);

2.全镇各中、小学校园校园周边出租屋。

消防大队、建设所、派出所、宣传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派出所要加强督促校园周边出租屋所有人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加强对居民区、出租屋、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设所要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管理范围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宣传办要落实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消防办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熟悉演练,指导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的村委会,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日常联勤联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单位要督促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用电、用火、用气,根据前期排查,多数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存在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等设施未保持完好可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巡查工作并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校园周边出租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建筑门厅和公共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屋要组织有关部门责令暂停出租。

(三)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集中清理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违规设置、存放影响安全疏散的杂物等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校门口、校园内违规设置墩柱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以及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各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走进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向学生、租户发放了“使用安全告知书”,告知出租屋消防安全、校园消防安全等消防宣传材料,在校园周边出租屋密集的地方播放出租屋的`典型火灾案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提醒大家要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用气习惯,做到人走断电、不私拉电线等安全注意事项,并引导出租人使用简易喷水系统、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从而提高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自救水平。

(五)严格管理学生校外租房。

宣传办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出租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出租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劝离,针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把校外租房学生,家长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精心组织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行动排查整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发动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基础末端防控。

(三)严格考评督导。

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责任不落实、监管走形式、整治推动不力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七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本次整治行动从2022年2月中旬至2022年3月中旬,为期1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安全开学。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5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4.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工作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乡镇中心小学于3月9日前将乡镇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维护保养、检测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本次整治行动按照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总结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

--。

2月17日)。各有关部门及各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

--。

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

--。

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开学前后安全。

4.总结阶段(3月11日。

--。

3月13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九

1、了解消防员叔叔的职责和人们生活的关系,学习消防员不怕困难、遵守规则、听从指挥的优秀品质,产生钦佩、热爱的情感。

2、了解消防员的着装、特殊装备及消防车的特点。

3、懂得远离火源,初步掌握最基本的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增强消防意识,丰富自我保护的常识、方法。

4、萌发自我保护意识及珍惜生命的情感。

20xx年9月25日上午:第一批:8:00——9:20大班年级(大二、大三、大五)第二批:9:20——10:40中班年级(中一、中二、中四)第三批:10:40——12:00中、大班年级(中五、中六、大六)下午:3:00——4:20中、大班年级(中三、大一、大四)。

1、配合园里与消防支队协调实践活动相关事宜。

2、横幅:xx市中心幼儿园“安全常识伴我行”园外课堂社会实践活动。

3、表达对消防员敬意的花束。

1、集合(交代参观内容,强调文明礼仪,不能擅自离开集体等)。

2、参观消防车(了解消防车的特殊结构,以及其功能和灭火器材等)。

3、了解消防员着装、特殊装备(知道消防着装的基本装备,幼儿试穿消防衣和使用一些消防用具。)。

4、观看安全视频短片(倾听消防员解说如何拨打119,如何防火,火灾时如何自救等消防常识。)。

5、认识灭火器材(辨别一些常见的灭火器材,并初步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

6、给消防员叔叔献花(知道消防员工作的危险和辛苦,表达对消防员叔叔的敬意。)。

7、拍照留念。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排查为抓手,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我市学校、幼儿园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池登学、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为副组长的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努力达到“五个百分之百、三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排查一遍,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必查一遍,“重点”部位检查率达到100%;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对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大幅提升、校园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园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校园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1.消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是否成立;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一)动员部署(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整治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充分发动乡镇、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依法从严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0日)。市政府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检查行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以超常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学校、幼儿园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三)加大投入,严查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隐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改善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技术服务,帮助单位制定、优化整改方案,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创新形式,提升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校园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工程,督促学校、幼儿园新增一批消防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四个能力”建设的指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要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宣传车进校园,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消防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实在校园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专项检查期间,各地要认真填写《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上报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专项检查行动总结于2012年2月20日前上报。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汲取湖北省襄阳市“4.14”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对期间发生火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及时向卫生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自查小结报卫生局人秘股。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二

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17年河南省消防工作要点》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省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成立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郑邦山、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6个班以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独立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地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各省辖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公安、消防、教育部门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公安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地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教育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级教育、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校(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间,各地要每天将《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省消防总队)。6月19前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7月17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开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文湛。

副组长:梁有雄。

组员:何亚生邓兰英许全厚张念聪、区秀珠、余美兰、谢云开及各班主任。

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6月至7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6月10日前,整改完毕。

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四

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20xx年河南省消防工作要点》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为全面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推动各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属地排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全省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改善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成立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郑邦山、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幼儿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够正确熟练使用灭火设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幼儿园,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二)场所合法性。场所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在当地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筑防火。幼儿园宜独立建造,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应设在建筑的首层及二、三层,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室及四层以上。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及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多产权管理。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保证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且与其他场所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各使用单位应协商确定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责任。

(五)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形式、数量以及疏散距离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应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严禁违规设置铁栅栏、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六)建筑消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大中型幼儿园(6个班以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具备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机构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七)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并定期开展检测,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违规使用“热的快”、“小太阳”、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厨房应独立设置,或与儿童活动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定期清理油烟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八)应急力量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幼儿园,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幼儿园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一)单位自查自纠。各地澄清辖区幼儿园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幼儿园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分别向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开展联合检查。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幼儿园,各省辖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公安、消防、教育部门业务骨干,同时邀请电力部门派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对农村乡镇的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公安派出所、供电所联合开展排查治理。

(三)依法整改隐患。各地要及时梳理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辖区教育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深化培训教育。在辖区所有幼儿园张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附件3)。分级建立幼儿园教职员工目标人群,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和安全常识,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督促各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三个一”活动,观看消防主题教育影片,制作消防主题板报和学习园地,利用所学知识查找家庭和幼儿园火灾隐患。

(五)集中约谈警示。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宣传曝光。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消防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各级教育、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校(园)长是本单位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省辖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教育、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全面摸清辖区幼儿园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督促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立应急处置力量,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排查整治期间,各地要每天将《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治理办公室(省消防总队)。6月19前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7月17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附件三)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25日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关于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实解决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根据济南市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1),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区委党校等。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和防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一)整治安排

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类整治、全面彻底的原则,将全区需要进行整治的学校分为两大类,分别按整治内容要求进行整治。

第一类:近3年投入使用的学校(幼儿园)。主要包括南湖中学、纬四路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综合实验楼、济北小学扩建项目、永康街小学、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扩建、闻韶中学及区兴隆街小学扩建项目、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力高实验幼儿园、鸿源实验幼儿园、永康街幼儿园等。

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1.按建造时的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2.对部分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对今年开学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校舍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检测合格后开学(园)。

4.各学校对未经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第二类:1998年9月1日后规划建设、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分类进行整治:

1.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2.对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已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4.对未按消防和防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5.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6.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二)工作分工

在区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协调下,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特分工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对各有关学校整改落实后的审核验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各有关学校全面清查学校消防安全和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建立“一校一册”问题台账;组织各学校限期进行验收,委托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督促建设单位和学校开展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督促开展问题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预算和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整改资金预算的审批和落实,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加快规划、土地划拨等手续办理,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对各有关学校整改落实后的审核验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加快落实处罚意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最低标准进行处罚,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馈。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学校做好防震安全评估,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负责督促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制定验收技术支持,指导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学校制定消防预案,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开辟快捷绿色审批通道,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制定验收技术支持政策,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学校制定消防预案,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20xx年8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

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住建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9月12日前,组织力量切实摸清我区校园消防安全和抗震设防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和《校园抗震设防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区工作专班派出检查组,对各个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做好迎接省市专班督查验收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认真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四)遵守保密纪律。压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规定,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只做不说”,不宣传、不报道,严格落实“十不准”保密要求,加强对工作专班人员保密教育,人人签订保密协议,坚决防止发生舆情事件。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七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十九

通过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各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与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大力开展《省消防条例》宣传活动。各工业企业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广大群众学习了解《条例》,在全县工业企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

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工业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确保每个企业至少有2名具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工作人员。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各工业企业要组织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操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每班至少1名以上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2、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1、各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各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8、各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9、各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整改到位,社会单位因消防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

建立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环节。要加大对整治行动工作督导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实行问责。

各企业要本着对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负责本企业的整治工作,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各企业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和好的工作经验,报县科工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篇二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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